我爱故事网导语:女人在婚后会有长者告戒对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如贡觉县丁卡村的松那讲,她与四兄弟结婚,婚后老人对她讲,对几兄弟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也把这一点看得很重要。搞好团结,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
藏族这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在古代曾是女性中心社会!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游牧部落,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管理牲畜帐幕则委托于妇女与老弱。在对偶婚姻制度尚未严格建立以前,这样社会的妇女,为何具有战胜胜一切的魔力,缘由有三点: (一)以性的关系,使男子颠倒。(二)以掌握衣食资粮之关系,使全群男性无形中受羁勒。(三)以乳哺婴孩之关系,博全群爱护。
这样自然形成为女性中心之制度。因女性一般柔弱,缺乏控制多数的力量。因此只有当其群体发展到十分盛大,常须与他族争战时,才会有男子势力崛起为王,改造为男性中心之社会。假设这个社会长久沉滞于渺小、孤立、和平、幽静之中,那么此女性中心制度可能延续到很久。
在西藏冈底斯附近,是古代为女性中心社会。它实际上是隋唐时代女国。隋唐迄宋各书之记载西方异国者,多曾志述“女国”,或称“东女国”。它的部位就在在现在的西藏境内。
扎坝就是“东女国”
在今天的藏区,仍然保存着“一妻多夫”及招赘女婿上门的婚姻制度,和“舅权”至上的婚姻礼俗;女性在家族中起着支配作用。扎坝就有可能是“东女国”80余城的一个。任新建研究员通过长期研究和实地考察发现,“东女国”的中心在今天四川甘孜州的丹巴县至道孚县一带,也属于党项羌。扎坝也在这个“东女国”的范围内。由于地处峡谷,与外界隔绝,因而古老习俗得以保留。比如扎坝人住碉楼,就与“东女国”人住高楼相印证;而扎坝家庭以母亲为主的母系氏族残留,更是“东女国”以女为王的写照。
作为扎坝地区最有知识的人,茨珠曲佩老人曾经在文革后期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上过大学,也曾是扎坝中心小学校的校长,现在是扎坝地区的文教干事。在当地,他很受人尊敬。他说,“一妻多夫是因为要保持财产的不外流”。
在解释为什么有一妻多夫现象时,他认为,在这个贫穷而闭塞的峡谷地区,由于土地和耕地面积少,一个家庭就不能无限的分裂。通过“一妻多夫”的方式,可以杜绝家里财产的外流。“如果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都各自娶妻生子,势必会重新组建家庭,重新修建碉楼,置办生活用具,这是这个地区的人所无法承受的”。“母亲在家里的绝对权威不容更改,如果引进另外人家的一个女子,势必会改变这种格局。”茨珠老师同时认为,与这个地区尊敬母亲,保留了一部分母系氏族传统有关。
一妻多夫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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