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中叶,西方传教,开始在中国大力传教,一些传教士自带本国的食品,有些甚至带有本国厨师,或雇中国厨师按照西方的方法来制作西餐。
当时的上层统治者对于西餐很感兴趣,康熙皇帝在向传教士垂询西方情形时,就对西方人的饮食颇为留心。随着清朝官员们与传教士交往的增多,一些简单的西餐也开始登上了官员家宴的餐桌。
尽管一些上层人物对西餐带有些许好奇,但在民间对于这种“夷人的食物”的态度更多的是不解和鄙夷。比如作为与外国交往通商的重镇,广州的民众在鸦片战争前就已经接触到了西餐,但当时,对于这些“番鬼”们所吃的食物,民众有着一种天生的反感。
在一本名为《旧中国杂记》的书中,收录了一封写于1831年的一位罗姓广州居民给北京朋友的信。在信中他告诉朋友:那些外国人坐在餐桌旁,吞食着一种流质,按他们的话叫做苏坡(汤),接着大嚼鱼肉,这些鱼肉是生吃的,生的几乎跟活鱼一样。另外,桌子的各个角都放着一盘盘烧得半生不熟的肉,这些肉都泡在浓汁里,在吃的时候,他们用一把剑一样的东西将肉一片片切下来。由此这位罗姓广州人推断“‘番鬼’的脾气凶残是因为他们吃这种粗鄙原始的食物”,由此感叹“他们的境况多么可悲”。
他在信中还给朋友介绍了两种我们今天常见的食物:“……然后是一种绿白色的物质,有一股浓烈的气味,他们告诉我,这是一种酸水牛奶的混合物,放在阳光下曝晒,直到长满了虫子;颜色越绿则滋味越浓,吃起来也更滋补。这东西叫乳酪,用来就着一种浑浑的红色的液体吃,这种液体会冒着泡出杯子来,弄脏人的衣服,其名称叫做啤酒……”
选自《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