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文资料都认定黄色信号灯的发明者是中国人胡汝鼎,时间是1927年。不少文章甚至绘声绘色地写道:一天,他站在繁华的十字路口等待绿灯信号,当他看到绿灯正要过去时,一辆转弯的汽车呼的一声擦身而过,吓了他一身冷汗。回到宿舍,他反复琢磨,终于想到在红、绿灯中间再加上一个黄色信号灯,他的建议立即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世界上第一盏红黄绿三色、四方向的交通信号灯在1920年10月就已经投入了使用,这盏由美国警察威廉·波茨发明的信号灯,被安装在了底特律伍德沃德大街和福特街的交界处,其三色灯光的含义与今天基本一致。
中国人没有发明黄色信号灯,但到了“文革”时期,一些人却独树一帜地想要改变红绿两色的意义,让红色代表通行,绿色代表禁止。1966年8月24日,法新社的电讯中提到,北京的“红卫兵”希望首都改名,红绿灯系统应该改变。“红卫兵”们提出的理由是:“不可设想,在一个无产阶级国土上红灯能成为停止前进的信号。”除此之外,“红卫兵”还鼓吹用红旗代替交通民警的白色和发光的指挥棍。幸好,改革红绿灯的建议并没有得到采纳。
选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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