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后宫毁三观 太监竟对嫔妃“潜规则”(2)

时间:2016-03-26 23:14:27 

剩下的1000人召入宫内作为宫女。宫女入宫后,皇帝又命令宫中稳婆将她们分别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再选出300人为宫女头目。在宫中生活一个多月后,又根据她们的性情、言行以及帝王的喜好,选出五十人为妃嫔。

清代宫女只有一、二百人,有百人左右能够和皇帝接近。清代还规定,宫女未被皇帝看中的,二十四岁(有时是二十五岁、三十岁)时送出宫,另行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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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女”逼出急嫁族 午夜千金“拉郎配”

明太祖虽规定入宫秀女应在13岁以上,但被选者却有未满10岁的幼女。比如宪宗万贵妃,4岁时就被选入宫中。

明代选秀女,给民间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民间百姓家常把女儿入宫看作是掉入火坑,千方百计逃避采选。万历《常熟县志》记载:该县百姓因听到“朝廷命内臣选入宫女子于各省”的消息,引起一场婚嫁高潮,以至“各务苟合,无复人道”。在松江等地,还出现“有垂髻即笋者,有乳臭为夫者”,甚至连寡妇也因害怕进宫而草草再婚。杭州城内自正月中旬得此传言后,立即“人势汹汹,议先期婚嫁”。正月十八夜间,“把总梅魁自北关抵城,守者放炮启门”,正在梦境中的百姓忽听炮声,不知发生何事,于是,有人便将此与前几天的风传联系在一起,以为“采女子内宫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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