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黄四娘,你到底是个啥子人哦?
较为合理的说法,考证黄四娘为“花禅”,即做过妓女的尼姑。原因如下:
首先,黄四娘被称作“娘”,和尼姑身份有关。正如杨贵妃之被呼为“娘子”,也正因她曾经出家做过道姑。当然,唐代的年轻女子也可以称“娘”,但按当时习俗,杜甫是不可能没事到人家里闲逛的,或者说,即使偷偷去逛,事后也不可能写诗留证,这牵扯到人品问题。其次,黄四娘无疑也不是纯粹的尼姑,否则,杜甫到尼姑庵去,自然会端庄肃穆,不能写出有沾花惹草招蜂引蝶之嫌的诗句。但黄四娘若是一般妓女,杜甫这般吟诗作赋也过于轻浮。但是,和做过妓女的尼姑交往,唐代的诗人倒不避嫌,不少文人学士都和尼姑酬唱雅谑,比如李白《中山孺子妾歌》对一位色衰爱弛、削发为尼的姨太太寄予同情,白居易写过《龙华寺主家小尼》,张祜吟过《惠尼童子》。
比起黄四娘,汪伦倒是有名有姓,但是,有名有姓的人,想确定身份,也不容易。郭沫若在《李白与杜甫》里认定汪伦“是一个农民”,这个说法大概参考的是南宋时杨齐贤的解释“村人汪伦常酿美酒以待白”。但按李白写的诗来分析,这个汪伦绝非凡夫俗子,不但招待得好,而且是窦子明、浮丘公一样的“神仙中人”。因为除了这首家喻户晓的《赠汪伦》之外,李白还写过《过汪氏别业两首》,从“畴昔未识君,知君好贤才”上来看,一般的农民是不会被李白如此称赞的,汪伦也不是一般的土财主,他能够“随山起馆宇,凿石营池台”,堪称有钱又有雅趣,另外,在陪酒的场面和水平上,也能显示出汪伦非同一般的身份,“酒酣欲起舞,四座歌相催”,这才把李白喝得酣畅淋漓,斗酒诗百篇。
近年来,有人在《泾县志》与《汪氏宗谱》中发现,汪伦曾任泾县七品县令,才基本上解决了汪伦的身份问题。“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名士,与李青莲相友善,数以诗文往来赠答,为莫逆之交。开元天宝间,公为泾县令。”这倒挺符合李白眼中的汪伦,和袁枚的《随园诗话》补遗也基本能对应起来,袁枚的记载是:汪伦听说李白要来,写封信,“先生好游乎?此地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地有万家酒店。”等李白高高兴兴来了,汪伦又说:“‘桃花’者,潭水名也,并无桃花。‘万家’者,店主人姓万也,并无万家酒店。”李白被逗得哈哈大笑,在汪伦这里玩了好几天,得到了汪伦的盛情款待,临走时,汪伦还送给李白“名马八匹、官锦十端”,李白写了那首“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不过,汪伦的礼也没白送,就像黄四娘的花也没白种,“借太白一诗而留名后世,亦如黄四娘因杜甫一诗而传,诗人之笔可贵如此。”他们就这样,一不留神,被千古吟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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