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里我单身了许久,和乡下女子相处惯了,和城里的姑娘总有点格格不入,后来我遇到一个叫莲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具有村庄的风韵,她不在乎我的家底,却看上了农家孩子的勤劳和朴实,接受她的爱情,我知道又等于接受了村庄的一笔恩惠。
后来,我的继父、母亲跟着我进了城,开了一家土菜馆,贴补我的家用,曾经叫我害羞的家乡菜,全部端在了大桌上。家乡菜全部来自家乡的风土,别有一番滋味,父亲喜上眉梢地来回奔忙,有时难以应急,母亲也还会拿假土鸡充斥,算账时偷偷打点折。借助土菜馆,我发了点儿小财,我真的离不开村庄了。我开始懂得,我们这些出门在外的人,永远都是村庄的骄傲,也永远都是村庄的累赘;我们把她的善良播撒,也把她的丑陋翻新。
不知何时起,我开始把村庄像糖一样含在嘴里,稍不留神,香甜就脱口而出。我走到哪里,村庄都扑面而来。村庄的竹器、村庄的粮食、村庄的花卉,全都进了城,我感到这一切似乎都是跟着我进城的,这种感觉很亲切,很暖和,也很自得。我们这些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在一起聚会,在街道、在集市、在公园旁若无人地侃起村庄,就好像是在村庄的某个田埂说话,高昂铿锵。当我们贫穷,老把村庄当做羞涩;当我们富有,又拿村庄来调味,我们永远在把村庄当铺垫,当做背景。
总感觉对村庄有所亏欠,总是不想爽爽快快承认,终于有一天,我的灵魂在不断地拷问中,把名利修炼成轻,这时,我的村庄才真实地凸现出来。走吧,回吧,从村庄出来的人,常常有愿望回一趟村庄,回一趟家,干点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干。村庄最初不认识我们,但等我们一开口,就知道我们是谁了,在这块土地上,我们毕竟赤身裸体地摸爬过,村庄还残留着我们的呼吸。其实正是我们想再次缩短和村庄的距离时,村庄似乎在一点点远去,村庄的风物,村人的思维,常让我们寡言少语,我们走近亲近,又走近了陌生。我们对村庄难以有什么回报,在那里久久徘徊,似乎还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是因为过去我们带走太多,所以总认为取之不尽,我们走的时候,不是带走一把铁锹,一把斧子,那些东西对我们没有用,我们带走的是别的东西,尽管两手空空,带的东西已经很多了,这似乎只有我更知道,而我又只有独自在夜晚书写文字时才真正知道。
而我那时疏忽了的是,我的文字又把村庄打扰了,我这后半生还有最大的一个愿望要实现,那就是什么时候,要让村庄打个盹儿,我要带着她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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