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金庸的小说,有时候是“血淋淋”的事。是的,你没看错,是这三个字,一点儿不夸张。比如我上中学那会儿,楼上的一个班级就发生了一件关于金庸的“血案”。
那个班上有三四个金庸迷,他们把盗版的金庸小说藏在抽屉里,被女老师抓住了。那时候不像现在,小说有口袋本,还可以在阅读器、手机上看,那时候只有大本的书,一旦查起来,你想往裤裆里塞都不行,很容易就被人赃俱获。
发飙的女老师命令他们必须写下保证书:决不再看金庸的小说。这倒没什么,要命的是下一句——必须咬破手指,在保证书上按血手印。
那几个金庸迷就真的开始咬了,纷纷选择自以为咬下去最不疼的手指,有的咬拇指,有的咬中指。估计现在的小朋友对此很难理解,但在那时候的老实孩子心里,老师说让咬,那就必须咬啊。
几个金庸迷咬了半天,仍然没有咬出血来。他们几乎要哭了,说:“老师,真的咬不破啊!”女老师将信将疑地说:“电视剧上按血手印,不都是随便一咬就破了吗?”然后,更可怕的事发生了——不记得是女老师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哪个浑蛋班干部提议的——既然咬不破,那就用刀。
一种肃杀的气氛弥漫了整个教室。女老师真的搞来了一把小刀,削铅笔的那种。小刀很钝,还有一点锈——是一把锈刀。
第一个被选来开刀的是一个姓卢的同学。他身板壮实,貌似很能挨刀。但后来发生的事证明,女老师和卢同学都低估了冷兵器对人体的杀伤力。
卢同学为人实诚,一刀割破了自己的指肚。在血冒出来的一刹那,他崩溃了,发出惨叫声,脸瞬间变得惨白。
被吓坏的女老师失去了继续执行“酷刑”的勇气,慌忙命人把卢同学送到校医院。后面几个“犯人”死里逃生,被“皇恩”大赦,统统“释放”。
护送卢同学的队伍正好从我的窗前经过。当时我作为“金学”盟主,却对他爱莫能助,只是他那惨白的、死人般的脸色,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今天我说这些,用意倒不在揭露女老师有多么残忍。我只是想说,这就是看金庸小说的代价。
那个年代,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过书的人,才懂这种代价。武侠电视剧没有重播,过期不候,每天只放一集。电视剧里桃花岛的布景比现在的许多“密室逃生”的布置还要山寨,我们却能从头看到尾,一集不落。
我们研究着小说里的各种问题,比如:为什么书里明明没有“碧血剑”,书名却要叫《碧血剑》?女生到底能不能练“葵花宝典”?咱们能不能给女同学偷偷点个守宫砂?
然而,不知不觉间,人就长大了。
我们开始觉得金庸的小说迂腐起来——书里的爱情观比现代绝大多数的小说都保守;书里所谓倜傥潇洒的侠客,其实好古板,做事有好多条条框框;书里的成功学不够黑、不够狠,无法教人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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