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的法庭辩论(2)

时间:2015-10-10 12:13:23 

“酒干倘卖无”,连环血案诉辛酸

刘荣华再次失控,一边嚎啕大哭,一边紧紧拉住刘莹的手不肯放开。高玲见此,只好说改天再谈,要民警帮助慢慢做刘荣华的工作。随后,刘莹跟刘荣华回家,高玲住在宾馆等待消息。

此后几天,派出所带着翻译多次跟刘荣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强扭的瓜不甜”,即使强行把刘莹留在身边,可她每天都不开心,又有什么意思,等等,终于做通了刘荣华的工作。之后,在派出所和居委会的见证下,刘荣华与高玲签订了那份买断女儿协议。签完名字,他忍不住抱住女儿失声痛哭,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很快,高玲就带着女儿走了。在长途汽车站目送女儿离开的那一刻,刘荣华肝肠寸断。回到家,他翻箱倒柜才找到一张女儿贴在学生证上的照片,他小心翼翼地揭下来,贴到自己床铺对面的墙上,这样他一抬眼就能看到女儿,接着又把协议书也贴到了墙上。想到含辛茹苦养大、相依为命的女儿就这样离自己而去,他就泪流满面,感到从未有过的孤独。本来当初抱养女儿就是为了将来老了有个依靠,可如今,自己越来越老,却失去了这个依靠,想想就凄凉。

2012年春,在姐姐的劝慰下,刘荣华总算稍稍振作,又出去找活做了。可是,他不能在街上看到跟刘莹一般大的女孩,一见到就想起女儿。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临别时说好的,女儿每个月都给他发短信,为此他每天24小时不敢关机,更不敢换手机号码,可却始终没有收到女儿的短信。他天天盼望,日夜想念,手机一振动他就以为是女儿发来短信,可每次都是失望。他不相信女儿会狠心把他彻底忘掉,毕竟14年的养育之恩啊!

由于一直没有收到女儿的短信,刘荣华的思念逐渐变成了恨。每看一眼协议书,恨意就增加一点。他恨刘莹的妈妈仅仅用3万元就买断了自己14年的辛苦付出,更恨林景夫妻俩,是他们把女儿留宿之后,女儿才性情大变,不再留恋他这个父亲和这个家。他更怀疑是林景在背后指使刘莹寻找亲生母亲的。这样想着,刘荣华把矛头又对准了林景夫妻,他要报复。他买了一把匕首,将女儿的照片贴到了匕首的刀把上,并开始用鞭炮粉、钢珠等,在家里悄悄做起爆炸装置。

而林景夫妻俩自从与刘荣华闹到派出所之后,就决定不再参与他的家事,也不再与刘莹有任何联系。因此,对后来发生的事,他们全然不知,更不会想到,自己因为好心会招来杀身之祸。

2012年12月16日下午4时许,刘荣华骑着电动车,来到林景夫妻俩从农场回家的必经之路——响水居委会旁边的一条街道旁,躲在暗处。当林景夫妻途经此处时,刘荣华突然驾驶电动车将二人撞倒在地。紧接着,他停下电动车,持刀冲上去对着二人接连捅刺。林景夫妻来不及反应,就被刺倒在血泊中。随后,刘荣华骑车回到自家躲藏。

十几分钟后,响水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电话,派出六名民警赶到现场,将林景夫妻送往博罗县人民医院抢救,同时根据线索追踪到刘荣华家对其进行抓捕。然而,就在民警刚刚进入刘家的一瞬间,躲在阁楼上的刘荣华引爆了四个自制的爆炸装置,将五名民警炸翻在地。巨大的爆炸声震惊了周围,响水派出所闻讯再次出警,同时向惠州市公安局汇报警情。当晚10时50分许,在惠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支援下,成功将逃至隔壁邻居屋顶负隅顽抗的刘荣华抓获归案。

林景夫妻经医院抢救总算捡回性命,然而,却留下了终身残疾。经法医鉴定,林景夫妻损伤程度为重伤,其中林景已构成九级伤残,至今仍昏迷不醒。五名警察的损伤程度分别为三重伤一轻伤一死亡。

2013年5月,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针对刘荣华提出是被害人林景叫人出钱接走刘莹的说法,惠州中院出函要求公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民警找到林景的妻子洪霞,查证补偿给刘荣华的3万元是否由林景出钱,洪霞表示不知道这情况:证人高玲也表示,之前不认识刘荣华和林景,根本不知道他们之间的矛盾。现有证据难以证实被害人林景在本案的引发上存在过错。

2013年7月30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刘荣华死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荣华在手语老师翻译下,得知一审判决结果,比划着表示:“很后悔,做错了,当时脑子一时糊涂。希望女儿好好生活,我做了错事,我对不起她。”并向法官拱手求饶,表示上诉。2015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刘荣华的死刑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认为,刘荣华是个聋哑人,他既没有结婚,也没有与家人生活在一起,本身缺乏身边人的关心、爱护。刘荣华对刘莹的感情很深,将自己所有心血倾注在刘莹身上,可以说养女刘莹是其生活、精神上的唯一寄托。

而林景提出抚养刘莹的本意也是好的,因刘莹不愿意回到刘荣华处,以刘荣华的生活环境、知识结构,社会认知等方面理解,造成刘荣华认为横刀割爱的结果,最后,刘莹回到四川老家生活,在刘荣华看来,这是断了他所有精神、生活寄托。这是案发的根本原因。

本案翻译廖广华系惠州市特殊学校手语老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廖广华认为,本案之所以酿成悲剧,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沟通。刘荣华、林景都误解了对方的用意,他们都是无辜的受害者。刘荣华经济条件不好,只有一间40平方米的简陋房屋。刘莹已经14岁了,正处在青春期,身体的微妙变化,让她羞于与养父拥挤在狭小的房间里。她没有办法,只能选择住在林家。但刘荣华不明白这一点,认为林景在跟他抢女儿。其实林景的出发点也是善意的,如果他把现实情况和各自的出发点对刘荣华讲明白,惨剧也许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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