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觉得自己对待爱情太过鲁莽。
她喜欢他,整整四年,本来已经快毕业,没打算将那份感情摊开在他面前。哪知最后一次集体舞会,他和她都喝得有点醉,也许是气氛很对,也许是舞曲太优美,总而言之,昏头涨脑地跳两曲下来,她就已经向他表白。
最惨的是,还被他拒绝。
这几乎是她二十二年来所遭遇的最难堪的事。以前遇见他,总是欢欣雀跃地上去打招呼,现在远远看见,赶紧绕道走;以前有芝麻大点事情,心安理得地打电话骚扰,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宁愿钻桌肚趴床底,也不敢去拨那串号码。
到底不是洒脱的人。
后来她暗自发誓,再也不做这种蠢事。爱情小说里说什么爱要说出口,青春不要留下遗憾,现在她连享受遗憾的机会都没有了。
毕业后,便与他各分东西,从此不再联络,时间向前流过一年,又遇见了生命中另外一个他。
他也是内向的人,不怎么爱说话,但是公司所有同事中,他对她格外照顾。
早上他常买多一份早点,有时是肉松面包,有时是枣泥馅饼。他很清楚她的习惯,到了上午十点必定肚饿,会像只小老鼠一样四处找吃的,他也不招呼她,却把那些东西都放在桌上她一眼可见的地方。工作上更是如此,会前帮她搜集资料做演示文件,会后陪她一起整理会议记录。她加班,他都借故留在公司帮忙,加完班陪着她一起去不远的夜市吃炸酱面。
她和他并肩走在路上,觉得一颗心怦怦直跳。想把这份心动告诉他,想起之前发过的誓言,忍了忍,没有说。
终于有一次,他生病请假,她望着空荡荡的座位,觉得那一天自己心里也空荡荡的。下班后她去看他,他抱病下厨给她煮方便面。她捧着热乎乎的面碗,冲动之下,再一次告白。
话说出口就后悔了。不如就这样多好,起码永远是朋友。但出乎意料,他紧紧地拥抱了她。他激动得满脸通红,本来是在想,等她吃完面,他要告白的。
她问他,可是,你不害怕吗?如果我拒绝,我们恐怕连朋友也没得做。
他想了想,老实地回答,可能我比较肯定,你是喜欢我的吧。
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起发过的誓言,真是傻呀。其实两个人之间,说不说,由谁说,无足轻重。告白的成功率,其实自己心里早已有答案。事实上,告白的成功率,就是对爱情的确定程度——连你自己都只想赌一赌的情况下,失败的可能性总是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