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巫里大洋之中,有一座岛屿,它位于历史上的苏门答剌国以西。传说,群龙曾盘踞岛上,吐出丰沛涎沫。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有人驾着独木舟前往这个岛屿,想要采集这些涎沫。独木舟形状似一条龙,漂浮在茫茫海面上,人伏在船里,随着浪潮摆动,偶尔用船桨划船,盘踞岛上的群龙即使发现,也不会吃了他。
这些涎沫始抵陆地时并未卖出高价,每斤在苏门答剌国值金钱129枚,相当于中国铜钱九千文。嘉靖三十四年,户部接旨,要求取龙涎百斤,搜遍京城无果,就下到广州等地采买。部文下达后,三公大臣们集体商议,以每斤1200两白银悬赏购买龙涎香,结果只收进11两,且难辨真伪,只好存起来,待鉴定。部文再至,广州在押犯夷囚马那别的藏有一两三钱龙涎,据说是上品,呈黑褐色,而密地都密地山夷人的6两,却呈白褐色。根据两者描述,黑褐色采于水中,白褐色采于山中,但都是真品。
辨别龙涎真假,历来说法不一。有“研入水搅之,浮水面如膏,以口沫捻成丸,掷案有声,噙之通宵不耗分毫者为真,每两值数十金”的说法;有“投水不没,雨中焚之能爆者良”的说法;也有将成块的龙涎香投入水中,过一会儿,等它浮出水面。而最神奇的鉴别龙涎香的方法莫过于,取一钱龙涎香含在嘴里,刚开始会有微微的腥气,细沫咽下去,剩下的胶质会粘在舌头上,再将龙涎香取出直接放在秤上,仍然重一钱,等它干了之后再称,重量还是没有改变。在龙涎香已极度干枯的情况下,把银簪烧至极热,插入干枯的龙涎香中,然后拔出银簪,会扯出龙涎丝,“引丝不绝,验此,不分褐白、褐黑俱真”。
在确定龙涎香真伪后,官府便从密地山商人那里买了17两2钱5分,第二年送进宫内,鉴定为真品,留下为宫中所用。嘉靖四十二年,广东进贡的龙涎香有72两。诸蕃国商舶得知后,前来朝贡,也自留一些带去市场卖,定价高达每两百黄金。龙涎香的这段身价流变史被明人朱国桢撰进了《大政记》中。
很多文献都记载过龙涎香的效用为入香合和,收敛脑麝清气,即使过了数十年,香味仍能得以保存。相传,出产龙涎的岛屿在花面国旁边,独立在南海中,据说用树收集龙涎,最能收香气,后来被宫内作甜香使用。刚刚采集到的龙涎色泽发白,时间久了会变紫,再久则变黑,“白者如百药煎,黑者次之,似五灵脂,其气近臊,和香焚之,则翠烟浮空不散”。
《岭外杂记》将涎沫分三等——泛水、渗沙、鱼食。泛水等级最高,多为上品,“轻浮水面,善水者伺龙出取之”,三种之中惟有泛水可食香用。另两种,渗沙则“凝积年久,气渗沙中”,而鱼食则“化粪于沙碛”。但鱼食又可以分为两种,如果海边有花木,且在春夏间盛开,花瓣落入海中,被大鱼吃下,如果腹肠已经有龙涎,再吃下花瓣,不久便胀闷,鱼会昂头向礁石上吐沫,干枯后便可使用,鱼食中惟有粪便是不佳的。对于纯正龙涎香的
尽管后世对龙涎香的成因有各种解读,但从这些笔记中可以判断,当时的人认为龙涎香就是龙的涎沫。《坤舆图记》中也有这样的记载:“黑人国与伯西儿两海最多,有大块重千余斤者,望之如岛,每为风涛涌泊于岸,诸虫鸟兽亟喜食之。”
而据《岭南杂记》记载,龙涎在诸香中价格最贵,出自大食国,近海有云气罩山间,知有龙睡下,每隔半年或一两年,当地土著见云散,则说明龙已离开,就能得龙涎五七两或十余两,大家分享。如果大洋中有涡旋处,那么龙就在下面,涌出的龙涎,在阳光的照耀下形成片状,随风漂至岸边,人们再捡拾。
因此,环境适宜的近海岛国都可能成为龙涎香的产地。据《星槎胜览》记载,锡兰山国、卜剌哇国、竹步国、木骨都束国、剌撒国、佐法儿国、忽鲁谟斯国、溜山洋国,都出产龙涎香。
原本仅是岛国原住民瓜分的海边特产龙涎香,何以成为中国古人眼里的奇珍异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海上贸易的发展。仰赖繁荣的海上贸易,龙涎香得以漂洋过海抵达中国,而这段历史可以追溯至宋代。宋人李邴在诗中写过“苍官影里三洲路,涨海声中万国商”这样的诗句,由此可见彼时的盛况。公元971年,宋朝政府专门在广州设立市舶司,专管对外贸易,在所有贸易中,香药的进出口就占据首位。于是,中国附近海域上出现了专事海外运输贸易香药的“香舶”,龙涎香、降真香、檀香、沉香、乳香等香料被源源不断运进中国。宋朝内廷还设有香药库,并设立库使、监员,及押送香药纲至内库的官员。熙宁十年,三州市舶司所收乳香三十五万多斤,其中明州四千七百斤,杭州六百三十多斤,广州三十四万多斤。而据《海国志》记载,“海舶岁入,象犀珠宝香药之类,皇裕中五十三万有余,治平中增十万、中兴岁人二百万缗”。在宫中重异香的年代,龙涎香成为贡品入宫,徽宗觉得稀罕,宫内宦官若得到一饼,可值百缗,于是,金玉为穴,以青丝穿入,系在脖颈上,用来炫耀。
当香药已不是王公贵族独享的珍物后,香药贸易逐渐占据宋朝税收中非常重要的位置,仅市舶司香药税率收入,就从宋初的一千六百余万,增至南宋淳熙末的六千余万,香料毫无疑问成为南宗朝廷的主要财政收入之一。正如《宋史·食货志下七》所说,“宋之经费,茶盐矾之外,惟香之为利博。”深谙香料利博的官方,当然不会放过这一财路。因此,宋代的香药贸易一直牢牢掌握在官府手中,甚至特设香药権易院,以管控香药在民间的交易与流通。而龙涎香作为禁権的香药之一,经由市舶司博买之后,分纲解送京师或在本州出卖。在众多香药中,惟有龙涎与真珠属细色纲,每纲五千斤,由一名差役负责管押,而其他香药均为每纲一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