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尾巴尖上,我经历的三件事,很想一股脑儿说出来。
第一件事是收到了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虽然胜诉,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案子很简单,我把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体局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是让它公开一年级招生信息。我认为招生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应该公开。被告则认为招生信息涉及学生隐私,不可公开。法院判决被告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向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而不是判决其公开政府信息。这就意味着,“答复”内容里如果还是不公开,原告就只有拿着这份证据继续告。目前的基本判断是,再告已成定局。因为,对于一所热点小学而言,一年级的入学信息非常敏感,如果据实公开,其中的择校生就会成为定时炸弹,把一些公职人员炸得稀巴烂;如果造假公开,就要违规违纪违法,性质也很恶劣,后果很严重。这种两难局面,很难面对。也因此,这是一场恶仗。2016年,权且定位于公益诉讼,我要把这个官司打下去,看看入学难的背后,到底有何猫腻?
第二件事是2015年12月26日到27日我开车从郑州去了商丘和周口,遭遇了乡道“盲肠”,生出杞人之忧。因为周末不赶时间,我选择了不看高速风景,走乡道出行。郑州到开封有快速路,出了开封市区,就进入开封县,我在从开封县到杞县的路上,有一节大约2公里的县道,路面被毁,坑坑洼洼,极为难走。另一段凹凸不平的道路是在鄢陵县彭店乡到尉氏县蔡庄镇的接壤处,属于乡道,大约1公里长。当时我就纳闷,这么难走的盲肠道,当地人咋就逆来顺受呢?来来往往这么遭罪,难道就没有产生点民情民意?或许高速路建好之后,领导们就不走这些乡道,看不到这些了吧。我想写一篇《欣赏高速风景,不忘乡道“梗阻”》的“今日谈”,告诉人们,“盲肠”虽短,但是一旦“梗阻”,也是要命的事情。大领导不知道,乡镇领导也不知道吗?
第三件事是,回郑州路过新郑老家,到县人民医院看望老母亲,发现“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最高才50%,禁不住对当地的“新农合”政策产生怀疑。母亲是因为严重肺炎住进医院的。刚开始她在乡医院治疗,但半夜突然浑身发颤,不得不转院。我去看她时,她已在医院住了3天,第一天花费2575元,第二天花费897元,第三天花费495元。接下来的两天,母亲告诉我,都在五六百元之间。说实话,我惊异于每天的费用如此之高。多年来,一家人并未用过“新农合”,对报销情况一无所知。我印象里,“新农合”在乡卫生院能报销80%~90%,在县医院应该是70%~80%吧。然而,当我到县人民医院的“新农合”窗口一咨询,吓了一大跳,窗口工作人员说,大体上能报总费用的40%~50%,但绝对超不过50%。这是一个让人心凉心惊的结果。
我以为,“新农合”就是为农民的大病托底的惠农政策,有了“新农合”,农民大病就不至于返贫,“一下回到解放前”。而现在,即便参加了“新农合”,在县医院如此低的报销额度,一旦大病,花费数万数十万元,多数人是要返贫的,或者苦熬着不看病一心等死。而这,显然背离了“新农合”政策之初衷。
郑州 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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