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函的妻子并不漂亮,身材微胖,外貌挑不出一丝出众的地方。她站在容颜出众的林玉函身边,就似王子旁边的胖女仆。
我也不明林玉函为何看上林玉函,他告诉自己酒吧开张以来,她就躲在角落里安静地听歌,风雨无阻地持续了两年。终有一天林玉函走过去像她打招呼,她红着脸,结巴着问他,你还记得我吗?高中时,我就坐在你的后面。
这么多年来,林玉函都记得坐在自己后面的女人是黄梓晴,对于眼前的女人,他毫无记忆。她慌张地解释,我是黄梓晴的同桌。
林玉函隐隐约约想起,黄梓晴的同桌是个胖女孩,大家都觉得她奇怪,因为她几乎不和班里其他男生说过话。
他告诉我,自己再也不信会有持久的爱情,可她让自己再次相信爱,眼前其貌不扬的胖女孩爱了自己十几年。
也许我们年少的时候,都会深爱过一个人,有人很快就忘记爱上别人,可能有极少的傻瓜,固执地坚持着,她会对所有人都说,我不是还喜欢他,只是找不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罢了。
嫂子是个不太说话的人,朝着我打招呼后,她又进厨房忙碌了。
她的厨艺很棒,五星级的水平,我不停地称赞,她腼腆地笑着对我说,你要是喜欢就吃多点。坐在一旁的林玉函轻轻地笑着,我看得出那是满足的笑。他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那片安然的世界。
安琪平时是个听话的孩子,偏固执起来,谁也劝服了不了,也不知她的犟脾气是像谁?
吃过晚饭回酒店的路途中,经过一家英式蛋糕店,她不依不饶地闹着要下车,吃蛋糕。她饭后甜点的毛病就是乔治给惯出来的,我担心她吃得太多甜的,就会蛀牙,我就是不同意,她哭闹了一阵子,甚至气得说要回去找uncle爸。
师傅是三十来岁的妇女,见着安琪哭鼻子,心就不忍笑着说这蛋糕店是出了名的好吃,你怕她蛀牙,就点水果味的蛋糕。她长得那么可爱,我见着她哭都心疼。
我的心也软了,就带着安琪下车,在英国呆惯了,就随手给了女人小费。
这家蛋糕店弄得极其高档,不少衣着华丽的都市男女正享受着晚上的美妙时光,这里确实是约会的好去处。
安琪一进蛋糕店,眼睛就盯着玻璃的蛋糕,两只大眼睛睁得大大的,服务员见着她,就放低语气问她想吃什么。她看了我一眼,我严厉告诉她只能挑一样。
她不满地抿嘴,侧头皱眉凝视,人小鬼大的机灵样,最后她指着草莓布丁,我私底下叫服务员放多些草莓。
蛋糕一上来,安琪就拿着勺子开吃,奶油都沾满她嘴巴,我只能边帮她擦嘴巴边叫她吃慢点,自己细细的吃着眼前的蛋挞。
本埋头吃布丁的安琪,她突然用拿着勺子的手指着我后面,惊奇地叫着,妈咪,那个阿姨长得和你好像啊!
蛋糕店的气氛安静,安琪的叫声引起了惊动,我顺着安琪的方向看过去,侧边的座位有位年轻的女郎,我们的目光相对都愣了一下,因为我们长得太相似,若不是我的鼻梁上有一粒痣,都差点认为看见四年前的自己。
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她对面,座椅坐着一位男士,我看不见他的面孔,可只需看一眼背影,我就可以确定那个人就是霸王。
人的相遇真的是种缘分吧!在我看着霸王时,他也转过头,我们的目光就在半空中遇上,这一眼好似隔了许久的年华,时光在我们之间流淌而过。
他猛地从座位站起来,动作过于唐突,震动了桌子,面前的橙汁晃荡着,漫了出来,沿着桌子滴在地板。
也不知何时,他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眼睛死死地凝视着我,那种目光让我觉得太炽热,太直接。我主动朝着他打招呼,我说,嗨!
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也回了一声嗨!片刻后,他的目光落在埋头吃布丁的安琪,那种审读的目光让我害怕,我转移他的视线说,好久不见。
他收回目光,人有些慌神,动了几下喉咙,他也应着,是啊!好久不见。.......
好了,结局了,大家可能要骂我了,呜呜,不过我觉得这是给出最好的结局,也许他们会像陈奕迅歌曲里的好久不见,坐下来寒暄几句,然后各自离开,亦或者在一起了,那个留给读者吧!
我叫李嬴,打小就为自己的名字犯愁,每次在作业本上写名字都得费别人两倍的时间,不少人就把嬴看成赢,等我再大点,才知道老头子是将自己偶像的姓盖在我的头上。后来我就利用自己名字的优势玩弄了几下年轻的女老师,让她们在课堂上出丑。
老头子说我在娘胎里就不是个安分的主,经常时不时踢他老婆的肚子。我出生不久,他老婆就扔下他和我,跑去当军医了。就为这事,我没少和院子里的家伙打架,经常鼻青脸肿地跑回家。
别以为我在外面受欺负了,回家就有人疼,老头子见着我的样子就问我打输了,还是赢了。若是我输了,老头子骂我,你就一个男子汉,连打架都打不过,算什么本事,就叫我去跑步,
要是我把对方打惨了,孩子的家长找上门,老头子随手捞起东西就抽我一顿,骂我谁让你欺负人啊!等别人走后,他就拍着我肩膀说不亏是我儿子啊!有出息。
老头子对于我的管教就是放羊式的,只要我的成绩在班里前三名,别丢他人,任由我疯闹腾,老师打电话投诉,他就接电话应付几声,事情闹大了,就叫底下人拎我回来。
我是被老头子的拳打棍棒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经常在院子里闹得天翻地覆,院子里的孩子,我看着谁不顺眼就打谁。
我发现一个奇怪的想象,平时怕我的小家伙不知何时跟在自己的屁股后面,张口闭口喊我大哥,给好吃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人活着就要活得张扬点。
等我再大点,看见形形色色的人在我家里走动,我开始用研判的目光审读客人,分析他们的一举一动。
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权利是十岁那年,我随着爸爸去阅军。当然了,我只是站在角落里。
我看着那些带着风尘的刚毅面孔,血液似乎就在沸腾。当他们一致朝着台上的父亲敬礼时,我觉得父亲就是天神般存在。我幻想着自己有天也能站在父亲的位置,我能清清楚楚感受到骨子里涌动的兴奋。
后来老头子告诉我,那是权利的欲望,他说我身上就留着李家的血液,注定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同样也注定对权利的强烈渴望。
我不是老头子唯一的孩子,相反得是他有三个女儿。说老实话老头子是骨子残酷的人,大姐成为他第一个联姻的棋子,当时大姐和大学同学爱得正浓,不分你我。他一句话就让大姐出嫁,大姐要死要活闹了好一阵子。老头子就随便找个理由,把那个可怜的文弱青年扔进监狱里,以此来威胁大姐。
大姐嫁人的当晚,也声称要和老头子断绝父女关系,但老头子得到了自己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