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钧是一个网虫,他经常泡在本地的一家论坛里灌水、聊天。
这天论坛来了一个叫“网络妖精”的女网友。她一来就发了好几篇帖子,每篇都是缠绵悱恻的情感散文。郑钧看了“网络妖精”的签名档,上面写着:“我是一只妖精,你千万不要爱上我,因为我会谋杀你。”
郑钧觉得这个女网友挺有意思,就开玩笑说:“妖精都长得很美,你发几张相片上来,让我看看你够不够美。”“网络妖精”立刻上传了一张相片,这张相片是背影照,从轮廓上看,相片里的女孩很年轻,身材也很好。
郑钧不由心动了。他加了“网络妖精”的QQ,约她私下见面。“网络妖精”同意了。
周六傍晚,郑钧手捧着玫瑰,来到市中心花园。到了约定时间,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走了过来,郑钧想如果她是“网络妖精”就好了。那个女孩走到郑钧面前,自我介绍说:“我叫妮可,网名是‘网络妖精’。”
郑钧请妮可吃饭,饭桌上妮可显得很文静,话很少,都是在静静地听郑钧说。刚吃了一会,妮可的手机响了,她听了电话后,说有事要先走。郑钧很失望,他送妮可到了车站。上车前妮可给了郑钧一个号码,要他半夜零点后打给她。
郑钧的心情由失望转而兴奋,他原以为妮可不喜欢他,故意找借口离开,原来是自己多心了。
零点过后,郑钧拨通了妮可的电话,电话里播放的竟然是殡仪馆里的哀乐。他挂断电话,又拨了一次,还是哀乐声。忽然郑钧的手机响了,是妮可发来的短信:“我在网上,想和你视频聊天。”
郑钧打开电脑,点击视频聊天。他看到屏幕上有一团黑乎乎的影子,仔细辨认才发现是一个人的背影。那个人突然转过身,郑钧惊恐得大叫了起来!那是一张恐怖的脸:面孔惨白,没有鼻子和嘴巴,眼睛的地方是两条细细的黑线,还在不断地淌血水。
“你是谁?”郑钧结结巴巴地问。电脑里传来“格格”的笑声,那声音听上去毛骨悚然的。好半天,笑声才消失,鬼脸也跟着消失了。
郑钧的手机又响了,他战战兢兢地拿起来,原来是妮可发来的短信。她问刚才是不是很刺激?哀乐是她新下载的彩铃,那个人像嘛,是她做的鬼脸娃娃。郑钧这才松了一口气,想不到外表乖巧的妮可竟有这种爱好。
经过这么一折腾,郑钧没了聊天的兴致。他随便和妮可聊了两句,就下线了。
过了几天,郑钧又想约妮可出来,他不愿听妮可那吓人的彩铃,就在QQ上约她见面。妮可同意了,两人还在中心广场见面。
郑钧来到广场,等了半天不见妮可。他正东张西望,突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他回过头,身后站着一个穿红色露脐装、低腰牛仔裤的女孩。
郑钧莫明其妙地看着女孩,女孩撅起了嘴:“这么快就不认识我啦?我是妮可啊!”不可能吧?郑钧仔细看了看这个女孩,和妮可分明是两个人嘛!女孩仿佛看出了他的心思,她亲热地挽起郑钧的胳臂说:“我是‘网络妖精’嘛,妖精会72变,我今天就变成这个样子啦!”
郑钧哭笑不得。不用说,这又是妮可的新花样了。不过他看到眼前的女孩妖娆迷人,和妮可相比又是另外一种风情。管她是谁呢,反正都是美女,干脆将错就错,陪这丫头玩到底。郑钧这样想着,趁势搂住了女孩的腰。
女孩带郑钧来到一家酒楼,她要了一间包厢。刚进包厢,女孩就扭动腰肢跳起舞来,郑钧也和着女孩的脚步跳起来。跳了一会儿,女孩点燃一支香烟,她把烟圈吐在郑钧的脸上,郑钧便觉得头晕脑胀,渐渐地失去了知觉。醒来时,郑钧发现自己躺在一条长凳上,周围都是警察。“发生什么事了?”他坐了起来。警察告诉郑钧,他们接到报警,赶过来时发现郑钧躺在酒楼楼顶的天台上。天台周围没有护栏,万一摔下去,不死也会残废。
郑钧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回忆刚才发生的事,依稀记起自己是和一个红衣女孩一起走进酒店的,但这个女孩长什么样,他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两天后,郑钧的头脑才慢慢清醒。他立刻找妮可,可妮可的手机已经停机了,网上也找不到踪影。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妮可仿佛从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
郑钧和朋友说起这事,朋友开玩笑说他是鬼附身了。郑钧从不相信什么鬼怪之说,可这事发生得确实匪夷所思。他只好自认倒霉,本以为可以开始一段网恋,没想到却被人耍了一通。
这天郑钧在家看电视,突然他在电视里看到了妮可。这是电视台举办的一档选秀活动,妮可正在节目里唱歌,她衣服上别的号码是15号,屏幕上打出的名字是唐娜。
郑钧来到演播大厅,妮可一见郑钧,脸色大变,转身就想逃。郑钧一把拉住她:“妮可!你玩什么把戏?为什么要害我?”妮可慌忙摆手:“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妮可,我是唐娜。有人给我一笔钱,让我冒充妮可的。”
唐娜告诉郑钧,不久前有一个女人打电话给她,说只要她以“妮可”的名义和一个男人约会,就可以得到丰厚的报酬。唐娜因为要参加选秀比赛,正缺钱,觉得这事很划算,就答应了。
唐娜第一次和郑钧约会,就拿到了500元。第二次那个女人要唐娜把郑钧迷晕,抬到楼顶的天台。唐娜觉得这么做太危险,就拒绝了。
郑钧觉得这事太蹊跷了,就去公安局报了案。几天后公安局打来电话,说案子已经破了,妮可因为涉嫌谋杀,已经被逮捕了。
郑钧在看守所见到了妮可,妮可是一个双腿残疾的女孩,她坐在轮椅上,目光呆滞,手里紧紧拿着一张相片,这张相片正是她传给郑钧的背影照。警察告诉郑钧,这张相片是妮可一年前照的。
一年前,妮可还是一个健康的女孩。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人爱得死去活来。可是见面后,那个网友却嫌妮可长得丑,要求分手。妮可深受刺激,借酒浇愁,失足从天台掉下去,从此双腿残废了。
此后妮可就痛恨那些始乱终弃的男网友。不久前她在网上看到郑钧写的一个帖子,郑钧在帖子里写了自己和几个女网友的恋爱经历,他在文中嘲讽那几个女网友长得丑,全是侏罗纪里的恐龙。郑钧的描写刺激了妮可,让她回想起自己不堪回首的往事,她决定报复郑钧。
妮可花钱雇了唐娜与郑钧约会,她让唐娜把郑钧迷晕,然后抬上顶楼的天台。妮可的家在天台旁边,晚上她可以从侧门上去,把郑钧推下天台。唐娜因为害怕退出了,妮可于是雇了第二个女孩。女孩完成任务后,又立刻报了警,妮可的计划因此失败了。
“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这么给网恋害了。”办案的警察一脸感慨地说。
郑钧心情沉重地回到家。他上网翻出自己写的那篇帖子,在帖子末尾,他看到了最后回复:“你们这些玩弄女人的男人,不会有好下场的!”署名是“网络妖精”。
郑钧删掉了他在网上的所有帖子,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提“网恋”两个字,也不敢随便见网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