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其实并没完。第二天一上班,局长就召集全体员工开了大会,还在会上拍了桌子。他说个别人品德败坏行为恶劣,居然偷东西,而且是在全市组织活动时去偷,让全市各单位都知道,药监局里出了贼,这脸丢得太大了。
李立有些不服气,站起来辩解,说警察都没查出结果呢,怎么能下结论我们药监局的人偷了东西?兴许是人家自己弄丢的。
局长又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他是真生气了,吼起来:“什么叫人家自己弄丢的?财政局有四个人证明,亲眼看到人家将玉手链放进柜子里的。一个人说谎也就罢了,四个人同时说谎?可能吗?是的,我知道你没偷,但总有人偷了!”局长说完这句话,厌恶地瞟了周深一眼。只这一眼,已经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怀疑,所有人的目光都跟着看向周深,弄得周深一时间呆住了。
这是很暧昧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局长怀疑谁了,但局长又没明说,所以周深也没办法分辩。再说,事情真的是他做的。局长怀疑他,是不是警察那边掌握了什么线索?这弄得周深有些不安起来。
会议临近结束,局长还激动得不得了,拍着桌子发狠:“我们药监局居然出了这样的败类,财迷心窍,偷东西,今天你能偷人家的玉手链,明天你就能偷我们同事的钱包,单位的电脑……太让人恶心了,太让人不安了。我将话撂在这,总有一天会查出来的,查出来了你他妈的就给老子滚蛋,咱药监局不是贼窝,不留贼娃子。”
“贼娃子”,这话也说得明白。球赛队员里,就数周深年龄最小。
散了会,大家嘀嘀咕咕地议论这件事,但没一个人跟周深议论,很显然,局长的目光已经让大家心照不宣了。这让周深心里很不踏实,事情到这会儿性质已经变了,他只是想报复一下大块头,根本不是偷,但现在变成是偷了。难道警察真的掌握了什么线索,局长才这么明目张胆地暗示是他做的?到这时,这件事情就有些难办了,如果警察真的找到什么证据,他这就不是报复,而是偷了,他就算浑身是嘴也说不清啊,今后还怎么做人?
周深心里烦,办公室里的人又不断地拿眼角的余光瞄他,让他更不是滋味,他索性跑到洗手间里去,躲到厕位里让自己静一静。
蹲了一会儿,外面来了两个男同事,那两人全然不知道周深在厕位的隔间里,说起了话。一个问:“东西真是周深偷的?警察掌握到证据了?”另一个说:“证据倒没有,但局长又不是傻子。你想,只有三把钥匙,周深、李立、胡复平各拿了一把。李立和胡复平都是老同志了,还信不过吗?只有这个周深是新人,我们还不知底啊。再说,他是第一个拿钥匙的,说是去换衣服,按理,当他发现钥匙拿错了,换不了衣服,他应该去找领队说呀,就像李立那样,那才是光明正大的对不对。可他没说,也没去换钥匙。他不是说要洗澡换衣服吗,怎么又不洗澡不换衣服了?”先前说话的立即附和:“对,这分析有道理。更何况,我听说,他在球场上还跟丢东西的人打过架呢,踢过人家一脚,被罚下来了。他这是怀恨在心,再加上见财起意,嫌疑最大了。想不到年纪轻轻,手脚不干净。”
周深在厕位里听着,先是心头一松,这么说,警察没有证据,大家只是怀疑。但这一松之后,心立即又被揪了起来,问题是大家的怀疑有根有据有道理啊,事情确实是他做的,只是不是偷。可大家现在都认定他偷了,这怎么办?
接下来的几天,周深每天去上班都如坐针毡,周深明显感觉到同事们目光的异样,就连平时最马大哈的同事,也在他面前小心地收拾钱包和手机了。很显然,大家都将他当贼防着。这样的日子他一天都受不了,他觉得要赶紧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是,怎么证明?去跟警察说,东西是自己扔的,就是为了出口气?可扔掉的东西呢,在哪?这话说不得!说了等于自己招了,还是洗不掉偷的嫌疑。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能让大家不将他当贼防着?他想啊想,想了好几天,也没想出个万全之策来。
大约一个礼拜之后吧,有一天周深正在上班,接到他在外地打工的表哥打来的电话,表哥说,在外打工的工钱结了,有六万八千块钱,想汇回家,但老婆住乡下,又挺着个大肚子,取款存款都不方便,所以他想将钱汇给周深,请周深帮他将钱取出来送回家里去。
周深答应了,就在他答应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脑子里灵光一闪。他想到了证明自己的方法了。
这事情不能直接证明,那就侧面证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