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给我的题目叫《美女和麻小》。接到这个题目,首先汗颜一下。编辑约我写这个,实在是抬举了。因为我就看不出我和美女这种东西有什么瓜葛,但是和麻小的羁绊,确实是很深刻的。
因为一到夏天,我的食物基本上就只剩这一样,毫不夸张。我能顿顿吃龙虾就白饭,从龙虾青涩上市到龙虾缓缓下市,吃上三个月。
这要扯到六年以前,从我们家开了一间小小的川味馆子说起。那是一间很平常的,随处可见的小饭店。只有两个包间,六七个散座,两个上灶的厨子,一个打下手的,两个跑堂端盘子的服务员。这间小饭馆担负着我们一家的营生。掌勺的大师傅是我姑父,二师傅是我大姨的远方侄子,我叔叔投的本钱,我爸爸经常在墩上洗切,我妈妈是饭店的灵魂人物老板娘,就连我,没事的时候也会被勒令去端盘子倒水记账派餐巾纸。
一直在饭店吃饭,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油太大,味道太重,火候不够,味精太多,小饭店的菜单就是薄薄的几页,决定每顿吃什么,是一件头痛的事。加上生意兴隆,中午没有桌子,我都是躲在柜台后面站着吃饭的,或者在客人走光之后,随便在厨房找点吃的填饱肚子就匆匆去上学。整个高中时代,都是这么度过的。
越扯越远了。我们家的小饭店,口味是不错的,在附近挺出名。我以为,我们饭店最好吃的菜就是麻辣龙虾。红彤彤,热辣辣,一整盆一整盆的龙虾,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能让我口水直流。开饭店只有一个好处,就是能把喜欢吃的东西一吃再吃。我吃龙虾从来都是一吃两斤。一斤半斤的根本过不了嘴瘾。又因为知道我爱吃,厨子把龙虾洗剥得分外干净,头顶的污泥一定剪去,虾身的黑筋也会抽掉。黑壳大个的龙虾虽然威武,但还是宁可买青壳小个的,一样饱满肥厚。死掉的或者半死的龙虾,根本进不了我挑剔的嘴。只要一看就知道了:新鲜的龙虾应该是紧紧蜷缩在一起的,剥开的肉雪白紧密,虾黄聚集。而半死的龙虾,则会张开,肉泛黄,而松散。那种发了黑的龙虾根本不能吃。吃得多了,技巧也十分娴熟。我根本不需要手套,因为我吃龙虾不用手。我只是咬断头,就能灵活地吸出虾肉来,吃得简单,并且快速。看我吃龙虾的人无一不拜服。我也非常得意于我的龙虾神功。
好吃的麻辣龙虾,和十三香没什么关系。所谓秘制中草药香料云云,就是噱头。我遍吃各地著名馆子的龙虾,觉得除了多了一些麻麻杂杂的配料之外,味道通通比不上我家厨子的手艺。今年夏天,我顺便把城里所有出名的龙虾馆子的风格都点评一遍:有的分量太少,龙虾下面垫着几个巨大的柿子椒,败味;有的太甜腻,不够辛辣;有的油太大,掩盖了本味。最好吃的还是我大姨的大侄子的手抓龙虾啊!可惜两年前,妈妈生病,我们家的饭店盘出去以后,我们的厨子当然也找了下家,流落别处去了。
还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我在家里写东西,有人敲门。开了一看,正是我们的大厨子,一个瘦高青年,提着三层塑料袋而来。我迎进门,他给找了一个桶,打开塑料袋,全给倒了进去,我一看——龙虾!烧好的热气腾腾的龙虾!好家伙,足足有三四斤吧。
还是那好滋味。我吃得十分尽兴也十分伤感。
我知道,我在怀念那旧时岁月,一家人团团打拼,胼手胝足,十分辛苦艰难但是也十分照应亲厚的岁月。可是有时候,我们真的怀念那些苦日子,就像我怀念那麻辣龙虾一样热烈。我知道当初要是没有这间小小的饭店,我的大学学费就难多了。我知道爸爸妈妈没早没晚耽搁在里头是为了我。那些饭菜,搁现在吃,估计还是会厌烦,但是在记忆里,确是一厢情愿地美味着。
我要是再说一次我家馆子的龙虾绝对是最好吃的龙虾你们一定觉得是我的心理作用,没错,我也觉得。
但是,我还是想说,我们家馆子的麻辣龙虾绝对是最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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