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差适合作为睡前故事讲给宝宝听,适合2~6岁的小朋友
杨敏
李兵的爸爸自从当上了局长,找他的人就多了起来,有的是亲朋好友,有的是拉关系的,更多的是求他办事的。哪怕他下班回到家,仍然有人在家里等,往往是这个还没走,那个就在门外等,经常是他一到家,客厅就变成了接待室,使得李兵做家庭作业都静不下心来。
以前,李兵的爸爸还是局里的一般干部时,李兵很喜欢一些大人来家,这些大人一进门,常给李兵带一些玩具,或者带一些电视广告上介绍的那些时新小食品,但是来的人并不多,李兵总是盼着多来些人。可是现在不同了,他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了,已经不再是光知道贪嘴好吃的娃娃了,他已经懂得了好多怎样做人的道理。
一天傍晚,李兵放学回家,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台世嘉家用游戏机,还有几盘流行的游戏卡。
李兵问站在身边微笑的妈妈:“给我买的?”
妈妈点点头,弯弯的秀眉向上一挑:“你这个小电子游戏迷不是早就想要游戏机了吗?怎么样,你再看那几个游戏卡,都是最新的,还没玩过吧!”
李兵按捺不住心中高兴,喜不自禁地将小手一拍:“嘿嘿!”他上前将游戏机捧在手里,打开包装,按照说明和电视机联接好,一按键,电视屏幕上出现了活动的画面。
李兵兴致勃勃地玩开了,玩得真开心。
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他一见到游戏机,忙问:“哪来的?”
妈妈毫不介意地回答:“买的。”
爸爸不相信,紧接着追问:“买的?我可没听你说过要给李兵买呀?”
妈妈搪塞地说:“你这个人,真是榆木疙瘩——不开窍,实话给你说吧,是我们家乡镇企业的那个业务员送的。”
爸爸一听,脸上像挂了一层霜:“我不是对你说过了吗,不能随便收人家的礼。”
“你担心什么人?人家把发票都给了。”妈妈说着,从衣袋里掏出了一张白色的发票,“有凭有据,一共1818元,‘要发要发’,吉利着呢!”她挥了挥发票,“谁敢说这不是自己买的?你不关心儿子,我还能不关心?你说,你都给儿子买过什么?你也知道李兵是游戏机迷,你不买,别人送了,你还怕这怕那。给小孩子买点东西,有啥大不了的事?”
妈妈的嘴像机关枪,“哒哒哒”地响个不停,根本不给爸爸说话的机会。
爸爸摇摇头,不再说话。
李兵在一旁听了爸爸和妈妈刚才说的话,正在打游戏机的兴致突然没有了,他眨巴着黑葡萄似的眼睛,想说些什么,可张了张嘴没有说出来。
三天后的一个傍晚,爸爸像一株被严霜打过的豆芽菜,耷拉着脑袋进了家,将一封信递给了妈妈。
妈妈打开一看,脸上晴转多云,又立刻变成阴云密布,怎么回事?
原来信上写着:“李冬明局长,你收下别人送的价值1818元的游戏机和游戏卡,限五天之内退还人家,否则……”再看后面的署名,是“火眼金睛”这么四个字,字是用圆珠笔写的,信纸像是从学生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字体是横平竖直的仿宋体,不易猜测写信人的身份。
妈妈脑门上沁出了汗珠,眉宇间拧成疙瘩,心里暗暗叫苦:“糟糕,事情怎么会让别人知道了呢?”她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手一松,信纸在空中打了一个旋,飘落在地上:“冬明,你看怎么办?”
爸爸的喉结蠕动了一下,用力咽了口唾沫:“收了人家的礼,就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样吧,你想办法找到那个业务员,按照发票上的1818元钱,一分不少地还给他。”
妈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扑通”一下坐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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