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天气,早晚已有了寒意。
五点半的时候,天已擦黑了,路灯亮起来了。
古塘街是娄城较偏僻的一条马路,再往前就要出城了。这条路行人稀少,车子也不多,因此路灯坏了也没人来修,整条路朦朦胧胧的。
这天,有点儿雨,毛毛细雨,打不打伞都无所谓。细雨迷蒙中的古塘街除了几爿烟酒店和发廊外,其他店大都关门下班了。
这时一辆小车疾驶而过,大概司机急着回去吃晚饭,车开得飞快。突然,司机发现一个打着伞的人匆匆横穿马路,司机急出一身汗来,急忙去踩刹车,可慌忙中踩了油门──那个打伞的人顿时被撞出了几米以外,那把黑色的布伞飞起来又缓缓落下──这一切都是在刹那间发生的,快得连过路人也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可车祸已出了,那位打伞的中年人嘴里吐着血泡,连一句话也没讲,脚伸了伸,就不再动弹了。
等送到医院里,一切都晚了。
还好,死者身上有身份证,有电话号码本。
死者的身份很快查明:市城建局副局长邢光明。
司机一听死了个副局长,吓坏了。他承认车速过快,可这邢局长为什么横穿马路呢?
经反复勘查、盘问,公安局最后定性为交通事故,司机与死者各负一半责任。
邢光明家属不服,认为这中间有猫腻,要求彻底查清。家属提出了两点疑问:
一、冬令季节,政府机关五点下班,按正常情况,他应该已到家,因为国泰新村离城建局只有十来分钟路程。这古塘街在城北,他没理由跑到这儿来呀。
二、单位里是否发生了什么事,而瞒过了家属,至少遇难那天单位里有过什么事,要不然,他晚回来或不回来,必会打电话回来。
公安局的想想也觉得蹊跷,决定查一查。
关于邢光明下班后不回家,却绕道跑到了古塘街,有人提出了几种可能性:
一、去同事家或朋友家;
二、去那儿约会;
三、去散步;
四、排遣心情;
五、自杀。
经查,那天单位里没什么事,作为一个副局长他仕途大好,有望升正局级呢,上级组织部门已来考察过。可以说他正春风得意。
如果按这个前提,他去同事家或朋友家看望一下,联络一下感情,是有可能的。但查了一下,古塘街那边并无城建局的同事的家。据邢光明家属回忆,也没听说过他有什么要好的朋友住在那附近。
去约会倒不是完全没可能,邢光明才四十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外面有个把相好的算不得什么让人吃惊的事,只是会是谁呢?单位与家属回忆来回忆去,都未发现蛛丝马迹。会不会是他做得太隐秘了?
去散步似乎应排除,因为那天有雨,天又冷,一个人跑那么远去散步于理不通,除非他心中有事。他会有什么事呢?
公安局的到底是公安局的,查了邢光明死前手机的通话记录,结果发现那天他下班后通过两次电话,发过三次短信,收过四次短信,联系最频繁的是一位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推销小姐。再查下去,邢光明并没有给自己买什么保险,倒是给那位推销小姐买了五位数的保险。冰山的一角开始露了出来。
经查,最后一个短信息是包工头发来的。只几个字:“曹总出事了!”
这意味着什么呢?
或许是条大鱼呢,可惜已是死老虎了。
邢光明家属请求公安局的不要再查了,说入土为安,让亡灵安息吧!
公安局的回答是:“已按你们家属的要求查了,恐怕停不下来了。”
邢光明家属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惨白的。
选自《微型小说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