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的一篇散文,文章写得非常好,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蜇,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这就是鲁迅对自己家后院“百草园”的描写,这儿真是好玩,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
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这是鲁迅对自己第一次去书塾的描写,读着也会让我想起自己上小学时的情景,当时住在一个机关宿舍的院子里,学校与我们院子仅有一墙之隔,虽然绕着去学校也只要十来分钟,但我还是冒着被学校处罚的危险时不时翻墙去上学。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仅语言优美,还能时不时地勾起读者对童年的回忆,真是一篇令人叫绝的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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