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健灵
1
算起来,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和外婆相处的时间最长。年幼时,她带大了我。少年时代,我们又断断续续地生活在一起。之后,大学四年,工作之后的十九年,整整二十三年,我都没有和外婆分开过。而家里只有我们俩的日子,就持续了十年。这日子和其他的岁月都不一样,平淡、清净、寂寞、温暖、悠长。
大学第四年,我不住校了,几乎天天都和外婆在一起。和以前不同的是,我不再和外婆睡在一张床上。外婆睡楼下,我睡楼上。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任性,爱和外婆发脾气,开始试图帮外婆分担一些家务,在天井的公用水龙头那里给她洗衣服,陪她去买菜、搬煤饼……不知不觉中,一些难度较高的菜,也由我来掌勺了。外婆年纪越大,似乎越需要依赖别人,自信心也减弱了。她时常会显出没有主意的样子,需要征求了我的意见,才能放心似的。
妈妈交给外婆的我的生活费,外婆一分未花,都存了起来。而我大学期间得到的稿费和奖学金几乎可以维持我的日常开支了。有了结余的钱,我给爸爸买了一件T恤,给妈妈和外婆各买了一双皮鞋。这是我第一次送他们礼物。送给外婆的那双皮鞋,浅口,绿色和墨绿色相拼。她约莫很喜欢,几乎天天穿,穿了十多年,直到旧得不能穿了才扔掉。
外婆一直没有给自己添置衣物的习惯。她的衬衫、毛衣、睡衣、外套、呢子大衣均出自妈妈的巧手。后来又多了一个我,妈妈做不了的羽绒服、棉褛、羽绒背心之类就由我来解决了。外婆时常把那些我买给她的东西一样一样展示给邻居看,兴奋和满足的样子好像孩子似的。
我便会觉得有趣,长辈对晚辈的恩惠,晚辈多半会安之若素,觉得平常,仿佛是应得的;而晚辈对长辈点点滴滴的好,长辈却总会用放大镜来看,受宠若惊。世间的亲情大抵如此。然而,这又是多么不正常。若是能够倒过来,亲人间的美好或许还会更多些。
下班回家,我和外婆说各种身边发生的琐事以及亲近的人。为了便于她记忆,我用各种外号指代那些需要她记住的人,比如“老头儿”“不回家的人”“老头儿的女儿”“猫”“外国老头儿”……熟悉我的人,也都知道我有个形影不离的外婆,认识了我,也就等于认识了我的外婆,不管那个人是否见过她,他们都会自然而然地知道外婆在我心里的位置。
其实,我还是外婆眼里永远的那个小孩儿。我像小时候那样,每天吃着外婆给我做的各种闲食:盐水毛豆、卤鸡爪、酸奶草莓、红薯汤……我对吃闲食的热情远远大于吃正餐,这大概也是长不大的标志之一。既然有宠我的外婆在,那就尽情地享受吧。而沉浸在幸福中的人,往往很少会想到将来——拥有的幸福总有一天会失去——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一点。
2
1993年夏天,正逢我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我开始在《为了孩子》杂志社实习。一年后大学毕业时,我顺利地留在了那里工作。从此,外婆嘴里多了两个新名词:编辑、采访。她未必知道编辑是什么意思,但她大致知道“采访”就是问一个陌生人各种问题,然后写成文章。我出门前,一般都会告诉她今天会去干什么。若是有人打电话到家里,她就会如实告诉人家:她去采访了,她去上课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为了孩子》杂志社当记者和编辑。刚入社会,一切都是新鲜的,扑面而来的人和事,占据了我的眼睛和耳朵。它们令我兴奋、跃跃欲试,当然也有沮丧和失意。和菁菁校园的单纯青涩形成鲜明对比的丰富缭乱,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的心。我喜欢接触各种各样的人,也对形形色色的聚会感兴趣。在新鲜感没有褪去之前,似乎容不得自己的心安静。忙碌让脚步匆忙,却让心变得粗糙、自私,心里只有自己的感受和身外的世界,却忽略了身边人的感受。
时常地,我会晚归。那时,家中未装电话,更无手机。若是超过了晚上九点,外婆便会心神不宁,一次次地去弄堂口和路边张望。有几次,到了十点还不见我的影子,她便按捺不住,急穿几条弄堂,去会计室的小殷阿姨家求助。小殷阿姨便宽慰她,放心,一定没事的,会回来的。外婆在小殷阿姨家坐了一会儿,又急匆匆地赶回家,看我到家没有。若是回来了自然好,若是还没有回来,自然又是如坐针毡。
处在那个年龄的我,并不是很懂得设身处地地体会外婆的感受,也许还曾因此抱怨过外婆的担心是多此一举。外婆却从来不曾埋怨我的晚归,见到我,便显出放心宽慰的神色。对外婆牵挂的心情,当时的我并不理解。而这样的感同身受,或许只有等自己有了孩子,抑或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以后,才能真正体会吧。
3
1996年秋天,老房子拆迁。对于拆迁,我有些迫不及待。从小住惯了厨卫独用的房子,对老房子窄小的空间以及无法安装空调的窘境,我已苦恼良久。一直盼望着能在上海也有一套和南京家里一樣干净宽敞的房子,盼望着抽水马桶,盼望着能在电脑桌前写作。我天天兴高采烈地筹划着装修和搬家,根本注意不到外婆的失落与愁绪。
我们的新家在浦东,是动迁安置的对口房子,偏远、陌生。我和外婆倒了三趟公交车去看房子。那时候的浦东冷清异常,有很多断头路,而正在修的路颠簸、泥泞,和老房子附近的繁华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但我仍旧兴高采烈。我和外婆一起,选中了一套八十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位于二楼。我们在空房子里转了一圈,然后下楼。外婆说,想去和新邻居打个招呼。外婆敲了一楼的门,从门里走出来一个老太太。我一看,笑了,正是弄堂里先我们搬迁的王阿婆。还没回过神来,就看见外婆握住王阿婆的手,欢喜得跳了起来。
“原来是你呀,太好啦!”外婆提高声音惊喜地说着。
已经八十二岁的外婆真的是跳了起来,真的是“雀跃”。我也在她身后笑了。当初,只是觉得外婆欢喜失态了,但过了很久,每每想起外婆的“雀跃”,我的心底都会微微发酸。
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搬离老房子,对我来说,是解放,是逃离;但对于外婆,却意味着丧失、孤独和寂寞。
外婆从八十二岁开始,需要适应另一种新生活。
在老房子,除了睡觉,房门多半是敞开的。邻里之间,某种意义上就像一家人。这家吃些什么好的,都会端来和别家分享;做个饭,这家的香气也会飘到那家。邻居的阿姨阿婆们和外婆一样,都是早年从外地来到上海扎根,宁波的、绍兴的、苏锡常的、江都扬州的、广东的、东北的……因此我也能跟着尝到各具风味的美食。我最喜欢的要数阿林姆妈的宁波炝蟹,那种流连于舌根的鲜美,至今不忘。
住在老房子,不知道寂寞的滋味。外婆去天井里洗衣服,一抬头,便能跟窗子里头的阿姨阿婆搭上话,一个在屋里,一个在外面,讲起话来一点儿没有障碍,仿佛就在一个屋檐下。白日里,弄堂里的远近邻居从家门口过,都会從外面探进头来,和外婆打个招呼,或者干脆跨进一只脚,坐到屋里来和外婆聊天儿。来得最多的是藕素。若是一天没有见着外婆露脸,藕素便会在外面敲敲窗子,看看外婆在不在里面,直到见着了才放心。
老房子提供的是这样一种日子:简朴、踏实、亲近。它虽然拥塞、狭窄、简陋,可它是有生命的,会和住在房子里的人一起呼吸。外婆在那里生活了半个多世纪,她熟悉弹硌路上的每一块鹅卵石,就像熟悉自家厨房里的一只碗、一把勺子;她习惯了日日见到那些叫她心生亲近的邻居们的脸,习惯了听他们七嘴八舌地闲聊。那样的声音,让琐碎的日子变得活泛,生气勃勃。
一个人老了,是多么需要这种生气勃勃!
那时候的我,一点儿都不能明白,对于一个身体健康的老人,“年老”最大的敌人,不是清贫,而是——寂寞。
4
搬了家,我乐此不疲地每天倒两趟公交车去市中心上班。我不在,宽敞的家里只剩下了外婆。幸好,藕素的新家与我们家只隔一条马路,而外婆也很快在同一个小区里,交到了新朋友。说是新朋友,其实还是之前老房子一条弄堂里的邻居。几乎每天下午,三五个阿婆阿姨就会在我家聚会,天南海北地聊天儿。偶尔,外婆也会出去打麻将。但我发现她对麻将并不上瘾,去过几次,就不去了。
尽管和邻居们的联系依然维系着,但这种密闭的楼房生活和老房子毕竟有着太大不同。我仍旧时而晚归,频繁地出差,不得不参与各种夜生活,和朋友在外面吃饭,偶尔,也去唱歌。但是,身在外,心里还总是挂念着外婆。身居楼房,外婆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去小殷阿姨或者别的邻居家求助。我想象着外婆的焦灼,因此每到晚上九点,我的心里也会焦灼不安起来。不管别人怎样挽留,我都会铁定离开。回到家,已近十点,那时候,外婆已经和衣躺在床上看电视。见了我,才放心地关了电视睡下。
曾有亲近的朋友对我说:“你和外婆两个人,这一老一小过日子,很有意思。不知道是怎么过的?”在他们眼里,我和外婆相差五十六岁,代沟远不止一代两代,一定有不少沟通上的麻烦吧。
如果我说没有,你一定会认为我在撒谎。但我说的是真话。和外婆在一起,我几乎没有体会过相处的障碍。而让我们俩的日子始终保持如此平和顺畅的,是外婆的随和与迁就。
她欢迎一切我买给这个家的新鲜物件;欢迎我带她去做任何事:旅游、逛街,和同事一起吃火锅、吃肯德基和麦当劳那样的垃圾食品;原谅我的晚归和对她的急躁,宽容我的一切毛病。甚至,到了该恋爱的年纪,她也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压力,没有唠叨过一句不中听的话。她用放大镜来看我对她的点滴孝心,却对我的任何怠慢忽略不计。
其实,我和她的交流是那样的少。两个人吃晚饭时,她安静地听我讲述白日见闻,我却很少要求她说一两件事给我听听。更多的时间,我在电脑前敲击键盘,她在隔壁房间安静地看电视。想起来,我连专心陪外婆看电视的日子也是屈指可数的。
时间,对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对于孩子,时间行走的步伐令人欢欣,总希望它快点,再快点;对于老人,时间的流逝却再也不能让人欢快,它让人心惊、颓丧、无奈、绝望。它的步点从我们心上踩过,针戳一般。我们试图挽留它的脚步,它却从来不肯展示仁慈之心。
我几乎没有觉察,外婆就忽然地老了。
不知从哪天起,她开始向我抱怨去了菜场不知道该买什么菜,准备第二天的菜单让她颇为踌躇。她皱眉发愁,我却觉得全然无所谓,一五一十地向她建议,买这买那。我和她说些琐琐碎碎的单位里的事情,渐渐地,发现她不能集中精力听我说话,向她征询意见,她讷讷着,不知说什么好。有几回,我还因此生了气。无知的我没有意识到,这一切,正是外婆衰老的征兆。平和顺畅的“我们俩”的日子已经有了看不见的裂缝……
然而,好些事情,外婆依然做得一丝不苟。爸爸定期来上海出差,每回,外婆总是雷打不动地买来蹄髈和水面筋,她总记着,这两样菜是爸爸最喜欢的,也是她自己做得最拿手的。
那一年,爸爸回来时,给外婆带来一副24K的足金耳环,是妈妈和他一起去南京城里给外婆选的。我下班回来时,看见外婆的耳垂上亮闪闪的。外婆面露喜色,告诉我,是爸爸给她戴上的。那一幕,一直温暖地留存在我的记忆里。
就这样,如水一般的日子眨眼间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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