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纠纷怎么解决

时间:2015-08-14 11:35:49 

可将业主拖欠物业费、采暖费的原因归纳为五大类:一是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产生矛盾这类案件大约占物业纠纷案件的10%-15%。

房地产行业遗留给物业服务企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工程质量问题,几乎每个小区都存在,从一开始埋下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和矛盾的隐患。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缝、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问题,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因不能有效处理与开发商之间纠纷,将怨气撒到物业服务企业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开发商因诚信、资金或经验等问题,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推广过程中,为树立所谓的市场形象,对其楼盘的功能和未来的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夸大其辞,以楼盘快速销售为目的,不择手段进行虚假宣传。比如:有的小区承诺24小时供应热水,实际未能兑现,导致业主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二是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是矛盾最突出的一类。我们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达标,认为物业公司只收费不服务。如存在小区治安不好,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小区绿化维护不到位,楼道及院落卫生较差等问题。当然,业主的上述抗辩理由未必全部被认可,但事实是有的小区业主自行车、电动车被盗的现象屡屡发生;垃圾箱、果皮箱清理不及时,楼道几个月不打扫或存在卫生死角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楼道照明灯及院内路灯维修更换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绿地荒草丛生或无人浇灌、修剪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对残旧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更换不及时等等。许多业主向我们提交了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的确反映出我们有的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上还有待提高。

在审理中,我们还发现个别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差,对业主的正当权利和合理要求视而不见,处理问题简单化,在与业主的交往中容易产生摩擦。当业主需要帮助时,有些物业人员采用互相推诿或者置之不理的态度;而当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履行义务时,许多物业人员的工作方式简单甚至粗暴,根本不考虑业主的感受,容易引起业主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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