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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来这个城市之前,四季里最讨厌的是春天,和春天有关的记忆是潮湿的,江南的春天总是下雨,有时候是伴着春雷阵阵的暴雨,更多的是缠绵悱恻的小雨,这时,村里的泥巴路就成了真正的稀泥路了,雨水浸软了泥土,行人踏上去,就粘走了一些,路面凹凸不平,一个小坑一漂浊水,一滴水珠从路过的行人撑着的布伞滑落在里面,荡开一轮轮光圈,空气里到处都是潮潮的。这个季节总让我想到的是发霉的味道,眩晕的阳光,懒惰的身体……
“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我一点也不能体会到这是怎样的一幅图画,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春天不是花的季节,或许是因为我生长的地方没有花,也或许是我没看见。我总觉的到了春天,人就变的很懒,特别依赖冬天过后的阳光,当在院子里,躺在垫着棉絮的老爷椅上,晒着暖阳阳的太阳,便开始了堕落,一种很舒服的堕落。
人们似乎很珍惜这时候的阳光,所有的东西好象就是要等到这个季节才会拿出来见光,所以春天的空气里还有一种味道“霉”。
因此,我不喜欢春天。
去年,由于许多的原因,说的清和说不清的,我选择了来这个城市度过我的大学时光,虽然,第一次见到它时,我承认,有点失落,还为此郁闷了一阵子,但我仍然相信这是缘分,我和它的缘分。
想起去年的时光,没有美好的回忆,只剩下遗憾和可惜。无所作为的过了半个学期,真的是无所作为,没看,没做,没玩,如果可以的话,还有“没心,没肺,没大脑”,心是用来感受的,肺是用来透气的,大脑是用来思考的,而我只是在浪费资源。或许是我不够彻底,彻底地放弃,彻底地忘记曾经有过的梦想。或许是我已经够彻底,彻底地放弃,彻底地忘记年少忧伤的心事,总算可以下定决心,努力放弃,不再回忆,所以,还来得及搭上开往春天的地铁,感受一个不一样的春天。
在这个地方不多不少的待了5个多月,对这开始慢慢的熟悉起来,独自一人也能轻松的找到想要去的超市,小吃店,最喜欢一个人逛陌生的地方,这样就可以自在的决定停留还是继续前进,对陌生的东西总有一分新鲜感,熟悉之初还有一点成就感,恋上这种感觉。
在去年来的时候,家人把这个城市的地理位置,气温气候弄的清清楚楚,当是我还在心里抗拒着这种做法,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学校,这么起劲干吗?后来我把自己狠狠的批评了一下,对自己的想法嗤之以鼻。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是很有必要的。夏天,我从不带伞的,当爸爸说要买把伞时,我不能理解,他说这里的阳光比家里的猛烈,带把伞挡挡也好。冬天过完寒假的时候,他叫我带上感冒药,说这个城市春天易发感冒,我纳闷,全国各地都一样吧,不管,带了也不碍事。还真被他给说中了,今年是30年为一周期的流感盛行的一年,可能是保护措施做的好,我,按我妈说的“感冒必定有我一脚的人”,平安无事。
春天最幸福的事是睡到自然醒,睁开眼睛的刹那,耳朵里充满了鸟的叫声,那时候,心无杂念,却不空,满满的感觉,很塌实。为了能获得这种幸福,又不耽搁最重要的事,我开始睡的很晚,起的也很晚,刚刚好的时间到教室上早自习,赶得及点名就心满意足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自欺欺人,因为太阳并不因为起的晚就迟到,夜也不会因为睡的晚而占用白天,如果是,那我也只是欺骗自己而已,觉的快乐,怎样欺骗自己都可以,我真的这样想。
当站在清晨新鲜的空气里,就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感恩?快乐?还是满足?我没试图去给这种感觉弄个名字表达出来,因为只能是用心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淡的很难让人捕捉,存在也只不过是瞬间。只是在每一天的开始,当骑着自行车路过那座桥时,清晨的风吻在脸上,我就会有要唱歌的冲动,唱曾经喜欢后来被遗忘的歌,唱一直想唱给某人听又来不及唱的歌,唱感动过自己也感动了她们的歌。
春天不是花的季节,我知道,这是因为一颗浑浊的心,浑浊到感受不到简单的美,疲惫的追逐那些易逝的浮华,有天,它终于累了,停下来歇歇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离幸福这么近,只要学会放弃,碧海蓝天不再是梦。放弃那些永远不会属于自己的东西后,把心交给你眼前的幸福,才知道快乐也很容易。这个春天,我的记忆第一次有了花。
淅沥的雨洗去尘埃,温暖的阳光驱走阴霾,温柔的风拂去浮躁,我不再孤单。
或许是少了对过去的追忆,多了对未来的希望,每天都能感觉自己在一点点靠近重拾的梦想。
这个春天,我很快乐!
※本文作者:歧路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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