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家法”

时间:2017-04-26 11:26:37 

闲话“家法”
陈宣章《现代汉语词典》解,“家法”:①古代学者师徒相传的学术理论和治学方法。②封建家长统治本家或本族人的一套法度。③封建家长责打家人的用具。其中,①演变成各行各业的行规,我在另文《闲话“行规”》中讨论;②演变成国法家规,本文专述;③的范围最广,从巴掌、刑具到武器。1958年一毛一|泽|东亲自部署炮击金门。他后来说:“我们整金门,我们是整家法,这是我们国内的事。”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历史上,家庭比国家先产生。所以,先有家规,后有国法。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从现代法的意义上理解,家法不是法律。但从规范层次即道德、宗教、法律、风俗、艺术等的综合一体意义上讲,家法的产生与法律同源。两者都源于原始社会习惯规范,直到后来“大家”(国家)出现后,两者才逐渐分离,各自发展成国法、家规。“社会规范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它普遍的存在于任何社会之中。”解放前,每个中国人头上有三个金刚圈——政权、族权、神权(女人还有“夫权”),而“紧箍咒”就是国法、家规(神权与当时的统治者提倡哪一种宗教有关,夫权也属于族权范围)。历史上的家庭称为家族更确切。不可否认,中国古代存在小家庭,但是他们依附于宗族或家族。那时候的家规就是宗族法、家族法。即使是皇帝、太后,也受“祖制”限制。例如:明、清朝的宗人府就是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皇帝有任命、更换宗人令的权力,但是也受制于祖宗家法。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乾隆沉迷酒色,刘墉跪在皇帝寝宫门外念康熙遗训,那是艺术虚构。但是,皇帝、太后受制于祖宗家法,确有其事。同治八年,慈禧太后的一宠一监安得海被杀(慈安、同治帝和恭亲王奕?指使山东巡抚丁宝桢所为),慈禧哑巴吃黄连,就是因为“祖制”。顺治帝进北京后,在交泰殿立铁牌:“(太监)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安得海被杀后,慈禧大为惶骇,但是朝臣异口同声:“祖制太监不得出都门,犯者死无赦当就地正法。”慈禧只得认输下谕:“乃该太监安得海,竟敢如此胆大妄为,种种不法,实属罪有应得。”皇帝“传膳”(吃饭)也有祖宗家法:上菜太监、揭盖太监、尝膳太监、传膳太监、布膳老太监、执法太监的站立位子、行走路线、各自职责都有家法;皇帝的坐一位、入位、用膳也有规矩。一名布膳老太监喊“膳齐!”,院内鼓乐齐鸣,皇帝才能在四名年轻漂亮的传膳太监簇拥下步入用膳。传膳太监眼明手快,皇帝瞧哪个菜,赶紧把那个菜挪到皇帝前面;如果皇帝不吃,就赶紧换别的菜。但是,传膳太监严禁开口劝用,否则皇帝用膳完毕,开口太监就得挨一顿皮鞭。皇帝如果吃某道菜三口,执法太监就大喊:“撤!”以后十天半月皇帝再也见不到这道喜欢的菜了。这叫“伴膳不劝膳,菜不过三口。”这个祖宗家法是为了不让任何人知道皇帝爱吃什幺,害怕有人借机邀一宠一,或者乘机下毒。所以,皇帝“传膳”时,执法太监上管皇帝,下管太监,权力最大。这样,皇帝就“有(食)欲无望”。相反,对皇帝的私生活,除了皇后是政治需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是“多多益善”,十分放纵。这个祖宗家法是为了防止皇帝专一宠一,嫔妃干预朝政。这样,皇帝就“有情无爱”。可是,历史上后宫干预朝政的事情还是难以绝迹。氏族作为人类社会最原始的血缘集一团一,既是宗族、家族的原始形态,又是国家的原始形态。因此,作为调整氏族内部关系的原始社会习惯规范就成为家法和法律共同的历史渊源。因此,中国进入王朝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家规和国法一直没有分开,国便是君王之家,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时期家法的形态为宗族法,至西周时期,宗法制度完善,也成为我国最早的国家治理模一式。当时的君主国和诸侯国同属一家。春秋战国时期,废除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宗法制度弱化,向家族法治理模一式转变:1.从秦朝起,家规与国法发生根本性分离。2.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家族法形成:禁止士族与庶族通婚;建立族谱;提倡孝道;培养教育子女。3.隋唐时期,庶族家族取代取代士族统治,国家实行科举制,家庭实行家长制。庶族家族法中,家长的权威成为家规的核心内容,对内支配一切,对外承担责任(对家族成员的犯罪承担首要责任)。4.唐宋之际,大规模的家族转变为中小规模的家族,同时平民之家自主性不断增强。宋朝以后家庭礼治不断加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家法。5.民国时期,传统的家族再一次发生转变,但传统家法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以往的家族法与当时的国家法律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很多家族法得到国家肯定。解放后,传统的家族和大家庭的家族法治理模一式被彻底否定,但是,旧的习惯势力,传统的家族理念根深蒂固。新型的家法应该包括如下方面:1.家庭民一主,强调家庭成员地位平等,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决策。2.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抚育子女。3.不得违反国家法规,不得损害公序良俗。传统的家族法理念,在国法上即“克己复礼”,在家规上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现在,遗老遗少们又极力吹捧孔孟之道。《三字经》、《二十四孝》、《弟子规》、《女儿经》等等又被吹捧。另一方面,现今家庭中,家规也出现一些异化。1.农村中重男轻女,城市中阴盛阳衰。2.对独生子女溺爱。3.离婚率高企。4.部分老人只顾自己健康长寿,上班族负担沉重。5.由于社会竞争激烈,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子女教育盲目投入。6.啃老族、月光族、丁克族、拜金族等等盛行。

没有良好的社会风尚,没有正确的家法理念,没有普遍的道德规范,家庭关系就会紧张,社会关系不能和谐,必然影响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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