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物:土豆

时间:2017-04-26 11:27:14 

写下这个题目,还犹豫不定。说是俗物,大家都知道我说的什幺,但它的名字太多了,山药蛋、洋芋、马铃薯、再就是土豆。货就是一路货,但这名字却占了个全。就说这四个名字吧:山药蛋是个地道的乡巴佬,但现在说它这个名字的,少了,说这名字就让人想起了在文化低反而受到信任和重用的年代,自称“大老粗”吃香。土豆这个名字就比较实在,自己说自己土,反而有了自信感,亲切。洋芋就是一个中外合资名字,洋字挂在前头,不忘自己是从外面引进的,但让人一听就觉出是个合资派,就像有的作家,明明是用中国字在码文章,却按着几个“汉学家”口味找感觉,其实汉学家最喜欢的是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去写作,他又不会,只好当作家里的洋芋了。马铃薯这名字有学问,学问有多深就不知道了,一听到这种名字,就知道是个有学问的在说话。

几个名字,哪个洋?哪个土?还真说不好。就说它进了麦当劳这个洋人快餐店吧,把它切成条就成了“薯”叫炸薯条;把它煮成了泥,就成了“豆”叫土豆泥。唉,这样的货色*也是这些年见多了。见怪不怪,就那幺个泥里挖出来的根茎,竟也会又土又洋、又中又外、又俗又雅。让人想起满大街的“曼雪尔”之类的店名和锈满方言的舌头吃力地缀连起刚听说过的几个洋人的名字。这是一个山药蛋变土豆再变洋芋再变马铃薯的时代。

在这些名字中,我还是比较认可“土豆”。本色*,亲切。当然,我绝没有不准别的名字存在,只准土豆独秀的意思。记得伊沙有句影响很大的诗:饿死你们,狗日的诗人。这句诗让人我警醒,让我记起饿肚子的感觉,尽管那时我还不是诗人,但没被饿死,就不能不谢谢土豆了。1966年夏天,北京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我在云贵川交界的大山区当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的队员。这是极贫困的高寒山区,住在山顶的生产队,就只能长土豆,以土豆为主食。一家人围住火塘,火塘上一只大吊锅,把整个的土豆洗一洗,丢进锅,煮熟了,倒在筲箕里,一个人捧着一筲箕土豆,剥了皮,蘸上盐就吃。吃一个两个还新鲜,餐餐吃,天天吃就难咽了。那时,一天就吃两餐,早上吃过了,要干一天活,晚上收工回家才吃这天的第二餐。我开始是早上吃不下去,到了下午又饿得受不了。饥饿是最好的老师,饿了几天后,我也会吃土豆了。慢慢吃,一餐饭吃上一个多钟头,好像等到第一个土豆经过了胃又下了肠子,后面的还正在从食管朝下吞。能吃的壮劳力,一餐要吃四五斤,我那时也能吃个两三斤。土豆比红薯好,吃多了不“烧心”,不冒酸水。老百姓说土豆属碱性*,我信。后来到陕北插队,冬天天天吃渍酸菜,让人一见就冒酸水。如果酸菜里加上几块土豆,就顺嘴了。再把这酸菜土豆汤浇在小米干饭上,那就是过节了。唉,记得那时候批赫鲁晓夫,说他鼓吹“共产主义就是土豆烧牛肉”,真是烧出这道菜,说真的,好吃。“啧啧,会想到这幺好吃的菜,到底是修正主义的头子。”在土豆当家的年月,我常在心里批判这道吃不上的美味。

这是老话了,光说老话,谁都不爱听,还是回到这个时代来,回到这个山药蛋变土豆再变洋芋再变马铃薯的时代来。对外开放,最早进军中国市场的,不是花旗银行,不是微软公司,而是麦当劳和肯德基。食色*性*也!有革命大批判家声称这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入侵”,这种狼来了的呼喊成为笑料,原因之一,就是麦当劳也叫生活方式的话,也只能算资本主义的贫民生活方式。作为麦当劳家族的主力之一,叫炸薯条,作为肯德基的主力之一,叫土豆泥,无论怎幺包装,只是因为我们与它“似曾相逢”,那味道还是透出山药蛋本色*。

唉,老人会说山药蛋好吃,但这个中外合资走红年头,不用说,麦当劳炸薯条,肯德基土豆泥,比起尖椒炒土豆丝和土豆烧牛肉,就是好卖得多。就像今天的文坛,自称是山药蛋的见不着了,一茬一茬的快餐制作,在那里文本,在那里解构,好像是哈佛教授、牛津客座,只可惜,让人读一下,无论怎幺读,也就只能读出个麦当劳味儿来,惨!

俗物土豆,在这个年月,也够为难了。

文章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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