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箭”是怎样成为“鸡毛”的

时间:2017-04-26 11:27:41 

早知道有“鸡一毛一当令箭”这个词儿,小说《水浒传》中,高太尉仅轻轻哼了一声,陆谦就像得了将令一样,费尽心机差点要了林冲的命。更多的奴才善于领会主子的意思,对领导的好恶小题大做,即便当牛做马,脸上也洋溢着幸福的微笑。这时候,“鸡一毛一”往往就是“令箭”。

不过,任何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就比如现在一些部门的纪律吧,大部分都是以红头文件下发的,本来是“令箭”,到了基层执行者那里,却往往出现“执行过程中的偏差”现象。前些日子,看到有个“八不准”的词儿分外走俏,什幺“教师八不准”,什幺“公安八不准”,什幺“卫生八不准”,什幺“审计八不准”等等可谓五花八门。不必细究这些行业的“不准”背后存在什幺端倪,只是知道“审计八不准”是肇因于河北沧州一位审计人员的酒后猝死。于是,社会上有关审计的舆论也由“审计风暴”和“审计清单”,转而成为“接连招待”和“组一团一旅游”了。这词性*的改变不仅使“令箭”丧失了权威性*,而且使之顷刻间沦为一文不名的“鸡一毛一”。

让人莫名其妙的是,在当下的实际生活中,“令箭”却越来越趋于“鸡一毛一”化。有消息说,西安华商论坛“见义勇为联盟”的网友担当反扒志愿者,他们制订了“八不准”守则要求小偷遵守。这“八不准”包括:(小偷)“不准带刀及任何利器出来行窃”、“不准攻击任何见义勇为的群众”、“不准自残并栽赃陷害联盟队员”、“不准不遵从联盟队员的驱散指令”等。消息传开,引得坊间热议纷起。

给小偷立规矩,要求“盗亦有道”,这委实天真得可笑,古往今来,有这本事的人也只能在武侠作品中才能出现。小偷倘若听从“八不准”,还会是小偷吗?别说西安市民闻此事不免忍俊不禁,报道称,警察也觉得这规矩制订得颇为滑稽。不过,这件事倒有另一个功效,至少可以反证一下,如今的“令箭”是怎样变成“鸡一毛一”的。

小偷“八不准”,在媒体上出现,相当于承认了当地社会治安问题的严峻性*,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盗贼泛滥成灾。人们既然没有能力要求警方根除这一祸患,也就更不能指望小偷不偷东西了。鉴于现状,不少人的内心可能已经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严酷的事实,或者降低了对小偷的要求,希望少一些无恶不作的坏小偷,多一些有点道德的好小偷。我觉得,大多数老百姓出现这样的心理,恐怕最该脸红的就是当地的公安警察。

辜鸿铭说:“如果猫尽职尽责,狗拿耗子也确实是多管闲事。”话糙理不糙,执法者的缺位和乏力,促使了“反扒联盟”这种民间组织应运而生,他们凭着一腔热情为民除害,这也注定了更容易遭到危险与不测。所谓“八不准”中的“不准反抗攻击联盟队员”、“不准自残并栽赃陷害联盟队员”等规定,与其说是讲给小偷一听,倒不如说他们觉得自己手里连个仗胆儿的“令箭”都没有。由于长期以来,一些人习惯了说“正确的废话”,尤其是某些负有社会监管职责的部门,为显示勤政务实,往往动不动就抛出“×不准”、“×规定”,看似丁是丁卯是卯,其实强调的无非是自己必须履行的天职。连抓小偷这样的份内职责都变着法去组织民间力量,那幺,当地社会治安条例和民警责任的“令箭”呢?堂堂的行政命令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蟊贼面前变得如此苍白无力,还真不如几根鸡一毛一值钱。

这也许还不是问题的实质。因为我们有必要知道,为什幺总有人对“拿着鸡一毛一当令箭”乐此不疲。就像《水浒传》里的陆谦那样,无非是对上司“感情投资”,他乐得于当奴才,实际上是为了换取将来当主子的资格。这些人心里最明白,官是由上级提拔的,所以他们向来无须对下属负责。当过奴才的人最明白当主子的“尊严”,一旦轮到享受别人“感情投资”的时候,就会更加变本加厉。他才不管什幺强人横行、民不聊生呢。

需要说明的是,小偷只是“窃钩”,而那些“大偷”(挪用公款)则是“窃国”。后者与前者相比,在犯罪行为的本质上没有不同,而在情节上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一些单位挪用公款现象可谓异常普遍,有些国有企业的家底全让“有头有脸”的人“借”空了。他们有的放债生利,有的炒股炒房,有的帮家属开店做生意……一经发现,能把本钱退回来就算好样的。没人追究,所以也就更加肆无忌惮。凡此种种,这与打伤了人只让其付点医药费,抓住小偷只要回钱包了事等处理方式,有什幺根本不同?没准儿小偷还会为了一个钱包挨顿胖揍,而那些“监守自盗”者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此这般,所演绎出来的必然是越来越多的人目无法纪,以致于有人敢当街叫嚣“老子上面有人,你们只管给我往死里打!”如此置国法于不顾,“令箭”成为“鸡一毛一”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要说“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揍”。西安“反扒联盟”给小偷制订的“八不准”已经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如今的贼如果不揍见义勇为者,已经是好贼了。以此说开去,包括那些冠冕堂皇窃取国家财富而作威作福的人,他们和陆谦一样,在主子面前可以卑躬屈膝,拿着鸡一毛一当令箭,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更知道“令箭”在很多方面也完全可以当作“鸡一毛一”。熟门熟路,知己知彼,不仅能“吃肉”还能不“挨揍”,当这样的贼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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