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说差矣

时间:2017-04-26 11:27:55 

一位政一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国人出游形象不佳遭诟病辩解。比如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便骑上街头塑像拍照等等,认为这只是国人的“一种习惯而已”,是“文化差异”,不能说谁对谁错,当然也就无所所谓丢脸不丢脸。

首先我得承认,本人也属喜欢在公共场所大声说话的一类。但我以为,这位政一协委员的说法很不妥。就文化而言,差异肯定是存在的,不要说中国与大洋彼岸,即便同是国人,甚至地域小到山的这边与山的那边,也存在文化差异。但文化差异是一回事,文化优劣是另一回事,我们不能只看到文化差异而回避文化优劣,也不能用“差异”遮掩“优劣”。

其实,优劣是不难区分的。优秀道德文化的底线应该是将他人(集体和国家是一抽一象的他人)放在心上,你可以有你的习惯和表达方式,你的习惯也应该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必须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如果你的“习惯”和言行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或不愉快的影响,就可以肯定属于劣质文化了。在这点上,是有普世(普适也可)价值观的。你在国外的公众场合大声喧哗,已经给他人造成了影响,这种“文化”陋习让人家尊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不能留着这条辫子让人家揪,去掉这些辫子也不至于让国人寝食难安。而西方人到了中国,聚在一块小声说话,遇到感兴趣的雕塑也不随便爬上去拍照,这对国人产生什幺不一良影响了吗?没有。应该承认人家的这种文化是优秀的,优秀的就要向人家学。文化为什幺不可以朝着优秀的方向改变呢。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的圆,中国的阳光有比外国灿烂的地方,这样说是爱国的,因为这是真理。但有阳光就有-阴-影,如果把-阴-影也说成阳光,把陋习也说成“光荣传统”,这种“爱国”其实对国家,对国人是很不利的。这使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人说《水浒》中有个好汉叫李达,另一人说那叫李逵。于是两人赌20块钱,去问一位古典文学权威。不想那权威竟判读李达者对。读李逵的人当然有意见,说权威荒唐。谁知这权威讲出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你不过是损失了20元钱,而我却害了那小子一辈子,他从此认定好汉乃是李达,还不出一辈子丑吗?”

这个故事的最深刻之处是在于告诉我们:对谬误的随声附和,恰恰是——至少客观上是——对谬误的最大惩罚。由此改变了权威的恶意。我想,那位政一协委员关于“文化差异”的说法肯定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一种“爱国”说。但这种“爱国”说的效果是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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