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zheng府“6·5”公交车燃一烧重大事故调查组授权,调查组技术组副组长何建生7日晚对媒体称,成都公交燃一烧事件中有人携带汽油上车。(《新华网》6月8日)
成都公交车燃一烧重大事故涉及到公共安全这幺一个老问题。然而就是这幺一个老问题,却总是让人放心不下。比如,公交车的问题,如何防止危险物品上车?如何加大安检的力度?而事实上,公交车的安检问题一直都处于一种相对薄弱的状态,甚至说一直都没有人设防。从乘客上车开始,所谓的“安检”这道关,也只是司售人员的一双眼睛而已。乘客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司售人员要在短的时间内作出甄别,其难度很大。比如,汽油问题,如果是桶装的和密封的,是其它的液体还是汽油一类的危险物品,想凭肉一眼则很难区分。而一旦危险物品上车后,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一般情况下,公交车是没有安检程序的。这里面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公交车不可能像班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一样,有固定的车站,有完备的安检设备和程序,而公交车则不可能具备这些。但据此是不是就说,公交车不需要安检了?答案是否定的。相反,在新的形势之下,公交车安全问题不但要抓,而且更应该摆在突出的位置长好。
很显然,一双眼睛是难担“安检”重任的。其一,是形势使然。现如今的治安形势较之往年将更为复杂和严峻,什幺可能突发的因素都有可能随时发生。其二,眼睛作为安检的“工具”显得不合时宜。如果我们还是寄希望于司售人员的“眼睛安检”,寄希望于人们的行为和思想的高度自律,那我们就大错特错了。
在治安形势复杂的今天,在人们思维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在科技发展十分迅猛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对公交车的安全问题有所思了。首先,是一个zheng府科技投入的问题。在国家提出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的语境下,各地更应该把发展公交安全事业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考虑,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公交”,着力加大科研力度和增加科技防范的含量,以不变应万变。其次还有一个制度建设的问题。公交公司的责任在哪?对超载如何处罚?公交载员最高设限是多少?公交司售人员的工作守则和责任规定是什幺,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并以此规定来约束公交公司和司售人员的行业行为。第三,还有一个全民防范的问题。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尤其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公共安全知识、公共场所道德规范,在公共汽车显着位置张贴警示标识,让人们远离危险物品,增强公共安全防范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在公交停靠站点多探索一些群众性*人防的路子,做到关口前移,先检后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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