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不允许农民长肉,这是一个问题。我在电视台实习的时候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有天早上,我正在剪前一天晚上“粮王大赛”颁奖典礼的片子,这时过来一个穿白大褂的老大妈,她想用我正在用的这台机子导连续剧,但见我手底下正有活在做,她便站到我身后,一边看我剪片子,一边等着。她似乎对这个颁奖典礼兴趣寡然,在我身后一直沉默不语,可当这次大赛的总冠军登台亮相的时候,她却突然震惊了……你猜她震惊啥?
令她震惊的不是这位总冠军所取得的骄人成绩,也不是这位总冠军获得的巨额奖励,而是:“啊?农民还有这幺胖的!”我不用回头就可以想象得出她瞠目结舌的样子,同时她也很胖,这不用想象。她的大惊小怪令我多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农民就不能发胖、不能长胖吗?或许,在她的想象中,贫穷才是农民的本色*和常态,农民全都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这才比较符合她的想象。
“只许自己发福,不许农民长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套用话语体系来讲,都是一种“阶级的观点”。但我觉得,无论是什幺“阶级”,这种吃饱穿暖的基本福利都是人人应该得到满足的。但不幸的是,因为种种“傲慢与偏见”,我们很多人习惯于在想象中去剥夺别人的这种基本福利,这几乎成了一种观念。我还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事,其中令我刻骨铭心的一件是这样的:
初中的时候,忘记是几年级了,我学习成绩并不好,老师给我安排了一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同桌,我成了她的“帮扶对象”。我这位同桌在学习上非常轻松,同时,学有余力的她还喜欢看点爱情小说,搞点唐诗宋词,很有一些浪漫情调。有天,我趁她不在,便偷偷地从她桌洞里翻出一本小说,想看个究竟。结果不巧的是,我这种偷鸡摸狗的行为被她逮个正着,她当然是很生气啦,要知道,“不经别人允许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在初中的时候可是一条重罪,气急败坏之余,她嘲笑我说:“就你这样的还看小说!”一听她这幺说,本来还羞愧万分的我立马变得理直气壮:我为什幺就不能看小说?我是学习不好,但小说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人类的一份子,我完全有资格去分享,去品尝,并不只有你这种学有余力的优等生才有资格去上这门“选修课”!
等上了高中,我的学习慢慢有了起色*,不再受类似这样的挖苦。可待到上了大学,耳闻目睹的这类事情又多了起来。记得有段时间,有一个帖子特别的火,叫做“穷学生没有爱情”。帖子本身很感人,但题目很有问题,有点“标题一党一”的嫌疑,因此也误导了很多读者,甚至有些人读了帖子却只记住了一个题目,以致BBS上不久后就有了讨论“穷学生到底有没有资格谈恋爱?”的“姊妹帖”。跟帖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我觉的,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爱情”是普天之下人所共享的基本福利,这与穷与富毫无关系。任何人,甭说穷学生,就是穷叫花子,也完全有资格谈恋爱,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我只能赞成穷学生没有资格包一养情一人,但穷学生完全有资格拥有爱情。而认为穷学生就没有资格谈恋爱是一种“阶层的观点”,这是“阶级观点”的变种。
电一影《芙蓉镇》中,秦书田拿着写好的申请书去找书记王秋赦,希望组织能批准他和胡玉音结婚。但王秋赦认为,秦书田和胡玉音是五类分子、专一政对象,“没结婚这回事儿”。秦书田苦求不得,便自嘲道:“我们黑,我们怀,可我们总算是人吧。就算公鸡和母鸡,公猪和母猪,公狗和母狗,也不能不允许它们婚配吧?”秦书田的意思很明显,恋爱婚配,这是天地万物所共享的基本福利,作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更是当之无愧。可王秋赦却固执地认为,人是分阶级的,像秦书田和胡玉音这样的“阶级敌人”就没资格享受这种基本的福利,他甚至把秦书田和胡玉音之间的你情我愿、你来我往斥之为“偷鸡摸狗”。
在我们的观念中似乎一直尊卑有别,以致有人不允许穷学生谈恋爱,不允许差生读小说,甚至不允许农民长肉。可我总觉得,谈情说爱、休闲消遣、吃饱穿暖,这是人所共享的基本福利啊,难道在这样的“公园”门口也要竖一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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