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凤凰网转载《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公安厅下发《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打击假|币违法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用足用好所有法律政策手段,严厉查处少量持有、使用假|币违法行为。对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的,一次持有、使用但数额不够刑事追诉标准的,将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进行处罚。两次或多次持有、使用,累计数额达到追诉标准的,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严重且符合劳教条件的,依法处以劳动教育。
报道还称:“持有、使用少量假|币的人员,将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做笔录。公安干警将重点查清假|币的来源和去向,行为人使用假|币是否具备主观故意等情况。对行为人处理完毕后,民警将在12小时之内摸清违法行为人的姓名、身份一证号、持有使用假|币的时间和地点、数额、一团一伙成员、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等信息。”
据大量的相关报道称:广东是假|币犯罪的重灾区和源头地区,近十几年来假|币犯罪、特别是纸币,90%出自广东,而且违法犯罪活动又呈化整为零的少量持有、使用趋势。足见广东假|币之泛滥,制造、买卖假|币活动之猖獗。假|币之泛滥,制造、买卖假|币活动之猖獗,深受其害的当然是咱老百姓。因此,广东“用足用好所有法律政策手段”,“严厉查处少量持有、使用假|币违法行为”,应该是英明举措,也是一件好事,咱老百姓当然欢迎。但是,如此严查假|币,会不会扰民?这就不得不令人担忧了。
笔者之所以担忧严查假|币会扰民,也正是因为广东假|币泛滥,制造、买卖假|币活动猖獗,深受其害的还是老百姓。既然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如此之猖獗,谁都有可能一不小心收到一张或两张的假|币,如果真如媒体所说的那种足能以假乱真的假|币,咱不是专业人士,恐难以识别。一旦收到一两张假|币,若在使用中才被发现是假|币,或被银行没收,或被加盖印章作废,本来就内心不快,而今又要“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做笔录”,一弄可能就是好几个小时,那种麻烦是可想而知的。
确实,对凡“持有、使用少量假|币的人员”,必“将被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做笔录”,那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将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或许这也是公安机关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无奈之举。但是,笔者还是善意地提醒公安机关,在严查假|币的同时,尽量莫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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