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为什幺不能人人平等?

时间:2017-04-26 11:27:55 

蕲春警察吴国生无故抓网民、抄家,并制造伪证陷害网民事件闹得不算短吧?在全国影响也不算小吧?随便搜索一下,全国百多家网站在讨论这个事件,可到现在,对吴国生仍然没有任何处理。

第一、网民们为什幺不依不饶、紧紧盯住吴国生不放?

吴国生事件,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一个社会性*事件,一个政治事件,一个涉及到法律面前是否人人平等、网民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重大问题。

我们敬爱的总书记亲自上网和网民交流,这是一个政治导向,表明一党一中央重视网络民意、民情,鼓励网民说真话、说实话。蕲春数百网民在省委、zheng府《投诉热线》发贴数千份,举报fu败问题千余个,这既符合一党一中央的精神,也是法律赋予网民的合法权益,警察吴国生凭什幺又是抓人,又是抄家,并且制造伪证进行陷害?他仗的是谁的势、用的是谁家的法律?为什幺至今得不到任何处理?这不明显是和一党一中央对着干吗?此事激起网民们的愤怒也是必然的。网民们十分清楚:吴国生不处理,网民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一个吴国生不处理,就会有十个吴国生、百个吴国生、千个吴国生、万个吴国生纷纷效法,那样,网民们还敢说真话吗?网民们还有活路吗?网民是弱者,手中无权,不能依法处理吴国生,只有奋力疾呼!警察吴国生能够无故抓人、抄家、制造伪证,难道老百姓连说的权利也没有吗?所以,吴国生一天不处理,网民们说一天;一年不处理,网民就会说一年;十年不处理,还会说十年……

第二、吴国生该不该处理?

一党一有一党一纪,国有国法。吴国生是既违纪,又犯法。中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可被‘双开’”。蕲春数百群众网络举报fu败算不算群体事件?警察吴国生又是抓人,又是抄家,算不算动用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一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从重处罚。”吴国生制造伪证符不符合这一条?

吴国生违纪,为什幺没有纪律处分?吴国生犯法,为什幺受不到法律制裁?

1、践踏了我国法律的神圣。封建时代尚且强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社会主义的今天,为什幺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一个小小警察公然犯罪尚得不到任何处理,那幺为官者犯法又会怎样呢?

2、亵渎了人民警察的光辉。“有困难,找警察”,“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警察”已经成为老百姓的心理保障,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现在警察吴国生公然犯罪却得不到任何处理(更不要说法律制裁),人民群众会怎样想?正如人们所说:“有吴国生这样的警察存在,老百姓还有安全感吗”?

3、玷污了蕲春公安领导的形象。警察吴国生无故抓人、抄家,制造伪证陷害,却得不到任何处理,人们自然会想到:蕲春公安某些领导是否与吴国生蛇鼠一窝?

4、鼓励了警察犯罪。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吴国生得不到任何处理,必须会起到“榜样”的作用。某些警察面对金钱的诱一惑,想犯罪而又不敢时,自然会受到鼓励:吴国生都得不到处理,怕什幺?

第三、那幺多网民发贴,是不是与当事人有关?

这是一个十分幼稚、十分愚蠢的问题。想想看,蕲春网络案发生以来,在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CCTV网、凤凰网、搜狐网等大型网站的全力推动下(均在头版“今日要闻”发稿6篇),全国所有网站共同参与,发贴当以万计,回贴当以十万计,关注者超过亿人!当事人有那幺大的魔力吗?再如瓮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全国发贴多少?回贴多少?也当以万计、十万计吧,都是受害人或当事人吗?

面对不平,人人心里都有正义。面对邪恶,人人都有愤怒。网络的兴起,最大的功绩是:推进了民一主进程,伸张了人间正义!!一些在现实中不敢、不能、不愿说的正义之言,不敢表达的平民之怒,可以通过网络表现出来。这也正是一党一中央和总书记重视网络民意、民情的关键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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