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0年,英国航海家詹姆斯·库克船长抵达澳洲大一陆,花了很长时间沿着整个东海岸航行探险,途中在植物湾停泊。当他发现这是一块没有“现代主人”的未开发处一女地时,库克船长宣布这块大一陆为大英帝国所有,并将其命名为“新南威尔士”。
1779年,因为民一主的英国慎判死刑,监狱人满为患,刑事重犯、惯犯越狱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给那些杀人越货的刑事犯寻找一个无法越狱的流放地,约瑟夫·班克斯(库克航船上的博物学家)建议英国zheng府把他们流放到远离英国本土的处一女大一陆“新南威尔士”……
1787年,一支由11艘船组成的舰队载着750罪犯驶向澳洲大一陆,于1788年1月26日在悉尼湾登陆。
这批罪犯是澳大利亚最早的居民。
随后的大半个世纪,英国zheng府陆续把罪犯输送到澳洲大一陆,一直到1868年。
罪犯是澳大利亚早期居民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些罪犯的凶残和灭绝人性*可以从他们对待澳洲大一陆土着居民的暴行中看出来。他们象猎杀牲畜一样任意捕杀新大一陆土着,连妇女儿童也一样亮出一血淋淋的屠刀。
流放澳洲的罪犯捕杀土着居民与美国早期移民屠一杀印弟安人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后者多数情况下是基于文化冲突的自卫反击,和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攻击属同一性*质,是被动的;前者则是赤一裸裸的攻击猎杀,是主动的。
所以澳大利亚的早期居民是不折不扣的人渣和败类!是货真价实的低素质人口。
沙漠广布的澳洲大一陆并不是一块适合人类居住的丰饶土地,而是一个炎热荒芜、毒虫肆虐的恐怖之地。因此这块由罪犯建立的殖民地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笼罩着饥饿的-阴-影。
蛮荒的土地和低素质人口,似乎天定澳大利亚是一个绝望的国度。
在国家兴衰的天平上,还有远比土地和人口素质更重要的砝码:那就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
好的体制把魔鬼进化成天使;把沙漠灌溉成绿洲。
坏的体制把天使异化成魔鬼,把绿洲折腾成沙漠。
英国把罪犯输送到澳洲大一陆的同时,也给这块蛮荒的处一女地输入了“抑恶扬善、优胜劣汰”的民一主宪政体制。
这是澳洲大一陆最大的幸运!是英国给澳大利亚的最好礼物。
从第一批罪犯踏上澳大利亚的那一天起,两百多年过去了,罪犯的后代在民一主政治的滋养下,早已洗净了罪恶祖先凶残冷酷的血质,进化成绅士型的文明公民。今天的澳大利亚人是全球公认的高素质群体,澳大利亚也成为最适合人类住居的国度,是中国有产者优先选择的理想移民地。
澳大利亚的历史彰显了这样一个事实:素质低的国民并非不适合民一主,一个国家是否适合民一主体制与国民素质没有必然联系。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决定因素是该国的政治体制。民一主体制能最大限度激发人身上的积极和健康的潜能,大幅度地提升国民素质。
依此类推,“中国人素质低”不是“不适合民一主”的理由。连罪犯都能成功的移植民一主宪政体制,中国人的素质总比罪犯高些吧,对民一主政治的把握总不致于连罪犯都不如吧?中国的某些左愤和特权阶层总不能如此这般地诬蔑自己的同胞吧?
因为中国长达两千二百年的极一权专制历史,长期的潜移默化使中国人的潜意识里有浓厚的专制情结。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中国人不适合民一主”。我们只看到了中国人天性*的一个侧面,而忽视了另一个侧面。中国人血统中的“民一主基因”虽然比不上英、美、法、德的国民;但比亚洲的绝大多数国家更容易接受和把握民一主。一个显着的例子就是南亚非基督教国家的中国移民并没有信奉这些国家的主体宗教——佛教和伊斯兰教,而是多数信奉了基督教,并因此受到这些国家主体民族的残酷迫害。现代民一主文明就是起源于基督教的教义,美国的开国英雄当初设计民一主政治体制就主要参照《圣经》的理论。与其说美国是一个民一主国家,还不是说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美国的本质是以基督教精神立国的。此现象说明中国人身上根植着与生俱来的“民一主基因”,因而较容易理解和接受民一主。
台湾人和俄罗斯人在同一时间走上民一主之路,可台湾的民一主政治在二十年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俄罗斯的民一主则出现了大倒退。由此可见“中国人不适合民一主”是无视“众目睽睽事实”的“政治谎言”。
澳大利亚的历史也说明民一主与国民素质的关系是先有民一主然后才有国民高素质;而不是先有国民高素质后有民一主。民一主是公民高素质的前提;国民高素质则是民一主的结果。同理:国民低素质不是“专制”的充分条件;而是“专制”的结果。要想大幅度地提升国民素质,就必须敞开胸怀拥抱民一主宪政体制。
二OO九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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