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官(Dictator)
是罗马共和的政治职务。该职务在中文文献中有时也被音译为“狄克推多”。罗马共和的合法新制度,独裁官(拉丁文“一个下命令的人”),也通称为magister populi(人民统领),Praetor maximus(最高走在前头的人),以及Magister Peditum(步兵统领),是特殊长官,他的职能是执行特殊的任务,超过任何一位正规长官的威权。罗马元老院通过元老院议决(senatus consultum),授权执政官去提名一位独裁官,此人乃是唯一的例外,对共治(相同职务的多重占有人),与责任(是合法地能够已掌握去负行为的责任,在职务中)之罗马合法原则而言。不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独裁官都不能超过一位;并且于他在职务的时间中,独裁官在法律上不为任何行为负责,无论以任何理由。
独裁官是最高的长官,在领前的程度(praetor maximus),以及被二十四位刀斧手所随侍。实际上有几种不同的独裁官任期型态。最出名的型态是战事独裁官(dictator rei gerendae causa),此人被委任,在军事紧急的时间中,六个月之久,或者紧急的存续期间,不论那一个期间是较短的。这位独裁官握有绝对的军事与文治权力,在国家中,而且有法律上的义务去指定作为他的代理人,一位骑士统领(magister equitum)。当独裁官离开职务的时候,骑士统领的职务立即地停止存在。其它独裁官型态,被通常地委任,较为现世的理由:comitiorum habendorum causa (为了召开大会因为选举),clavi figendi causa (为了每年插一钉,在邱比德的神殿中),feriarum constituendarum causa (为了指定节日),ludorum faciendorum causa (为了主持公共比赛),quaestionibus exercendis(为了掌握确定的审判),以及legendo senatui(为了填补空缺,在元老院中)。
最为闻名的战事独裁官是秦奇纳图斯与法比乌斯?玛克西姆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的时候)。战争结束之后,独裁官的职位已失去法律上的效力,代替以元老院终极议决,元老院的紧急裁断,授权两位执政官,去采取不论什么作为,已需要去防卫共和。 来自盖乌斯?马利乌斯的垮台之后,于是路奇乌斯?苏拉,后者向罗马推进,而且使他自己被委任至一个纯然地新的职务,共和体制独裁官(dictator rei publicae constituendae causa),它是职能地相同于战事独裁官,除了它缺乏任何时间的界限之外。苏拉握有这项职务好几年,在他自愿地放弃与退隐,从公共生活之前。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随后地复活战事独裁官,在他的最初独裁官任期,然后修正它至一整年的期限。他被委任战事独裁官,整整一年,在公元前46年,而且那时选定九个连续的一年任期,在那职务,从此之后,职能性地变成独裁官,达十年之久。一年以后,这项借口一起被废除,而且元老院投票使他成为终身独裁官(dictator perpetuus)(通常地表现在英语系"独裁官终其一生",但是恰当地意味着"永远的独裁官")。西泽在三月十五日(Ides of March)被谋杀之后,他的执政官同僚马克?安东尼通过了安东尼法(lex Antonia),它撤销了独裁官任期,并且将它从共和国的宪法除去。这个职务后来提供给西泽?奥古斯都乌斯,此人谨慎地拒绝它,而选择了保民官的权力与执政官的统治大权,除最高祭司与第一元老之外未握有任何职务。这项政治上的安排使得他成为职能上的独裁官,而没有必要拥有这一引起争议和嫉恨的头衔或职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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