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面谈(3)

时间:2015-01-21 21:18:53 

更难的是称呼女人,刘半农先生曾主张将密斯改称姑娘,却只成为一时的谈柄;我们口头上似乎就没有一个真通用的称呼女人的词儿。固然,我们常说某小姐,某太太,但写起信来,麻烦就来了。开头可以很自然的写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里再称呼却就绕手;还带姓儿,似乎不像信,不带姓儿,又像丫头老妈子们说话。只有我们口头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带姓儿,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还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头上已经有这么称呼的--不过显得太单调罢了。至于写白话信的人称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的,虽然口头上自称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时候嫌不大客气,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给普通男子写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称弟既不男不女的,称妹显然又太亲近了,--正如开头称兄一样。男人写给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说,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话信的称呼却都不带敬语,只自称下有时装上鞠躬,谨启,谨上,也都是借来的,可还是懒得装上的多。这不带敬语,却是欧化。那些敬语现在看来原够腻味的,一笔勾销,倒也利落,干净。

五四运动后,有一段儿还很流行称呼的欧化。写白话信的人开头用亲爱的某某先生或亲爱的某某,结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挚的朋友某某,是常见的,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里。这一套大约是从英文信里抄袭来的。可是在英文里,口头的亲爱的和信上的亲爱的,亲爱的程度迥不一样。口头的得真亲爱的才用得上,人家并不轻易使唤这个词儿;信上的不论你是谁,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得来那么一个亲爱的--用惯了,用滥了,完全成了个形式的敬语,像我们文言信里的仁兄似的。我们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们用亲爱的,也不管他亲爱的不亲爱的。可是写成我们的文字,亲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亲爱的--在我们的语言里,亲爱真是亲爱,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碍眼,老觉着过火点儿;甚至还肉麻呢。再说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挚的朋友。有人曾说我的朋友是标榜,那是用在公开的论文里的。我们虽然只谈不公开的信,虽然普通用朋友这词儿,并不能表示客气,也不能表示亲密,可是加上你的,大书特书,怕也免不了标榜气。至于真挚的,也是从英文里搬来的。毛病正和亲爱的一样。--当然,要是给真亲爱的人写信,怎么写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宠爱的叭儿狗,都无不可,不过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论,只能以大方为主罢了。

白话信还有领格难。文言信里差不多是看不见领格的,领格表现在特种敬语里。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书,手教,示,大著,鼎力,尊裁,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绵薄,鄙见等等,比起别种程式,更其是数不尽。有些口头上有,大部分却是写信写出来的。这些足以避免称呼的重复,并增加客气。文言信除了写给子侄,是不能用尔,汝,吾,我等词的,若没有这些敬语,遇到领格,势非一再称呼不可;虽然信文里的称呼简短,可是究竟嫌累赘些。这些敬语口头上还用着的,白话信里自然还可以用,如令尊,大著,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等,但是这种非常之少。白话信里的领格,事实上还靠重复称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样。称呼的重复免不了累赘,你我相称,对于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这里我想起了您字。国语的您可用于尊长,是个很方便的敬词--本来是复数,现在却只用作单数。放在信里,作主词也好,作领格也好,既可以减少那累赘的毛病,也不至于显得太托熟似的。

写信的种种程式,作用只在将种种不同的口气标准化,只在将面谈时的一些声调表情姿态等等标准化。熟悉了这些程式,无需句斟字酌,在口气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难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写信究竟不是面谈,所以得这样办;那些程式有的并不出于面谈,而是写信写出来的,也就是为此。各色各样的程式,不是耍笔头,不是掉枪花,都是实际需要逼出来的。文言信里还不免残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遗物,白话信却只嫌程式不够用,所以我们不能偷懒,得斟酌情势,多试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觉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话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气的传达上至多只能帮一半忙,那一半还得看怎么写信文儿。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没什么可说的。不过这里可以借一个例子来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样不同的口气。胡适之先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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