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名词,在法律上,公平是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其意是指公正而不偏袒。由于人之差异而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佛言众生平等或公平:即诸法实相因果法性平等或公平),可遇到不道德之处一定要严厉消灭,这也是一种理想的终极目标。
长久以来对于公平一直不存在科学的概念,所有的定义都是模糊的,不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具体操作的时候还是要靠人们自己去权衡,本人对公平这一名词经过长久的思考终于找到了最科学的概念:对共性采取统一标准,对个性差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