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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温哥华的冬天阴雨连绵。
位于东百老汇大街上的一家名为“东北人”的中国餐馆,门口的玻璃橱窗上贴着中文广告词:翠花,上酸菜。
深夜12点了,客人早已散尽,快要打烊了。
我倚靠在已经显得陈旧的吧台上,望着空旷的街上,淅淅沥沥的冷雨,唉,每当这个时候,总是回想起东北老家的热炕头,三两老白干,一碗汆白肉,真是惬意啊。可如今,孤身一人,背井离乡来到异国他乡,寒夜之中默默苦守,期待着几乎不可能光顾的客人,何年何月才是尽头呢……
这时,“叮铃”声响,门推开了,寒风狹着冻雨飘进来,一个裹着深色雨衣的中年男子进了店门。
“哈罗,嗨。”我赶紧打招呼。
“嗨。”那人脱下雨衣,撂在椅背上,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黄种人,约莫40左右岁,略显消瘦,看上去一身潦倒。
“老板,深夜之中可有白酒卖?”原来是中国人,像是江浙一带的口音。
我笑了笑,从吧台里层掏出一瓶北京二锅头,同时对他说:“我这小店可是没有酒牌的哦。”
那人也呲牙一乐:“我知道。来两个小菜。”
几杯落肚,那人话也多了起来。他自称姓蔡,上海人,也是孤身一人在温哥华。
“你是商业移民?”我猜测着。
“不。我是跑出来的。”他又呷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此事说来话长,漫漫长夜,一个人实在寂寞,不如说给你听听。”
好吧,我点燃了一支香烟,坐在了他的对面。
“我的家中有老尸……”他说。
第一章
我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贤惠,儿子13岁,学习成绩斐然,爸爸和后妈同我们住在一起,一直都是尊老爱幼,其乐融融。
记得那是一个天色晦暗的黄昏,我下班途经豫园,也就是城隍庙,天上飘起了细雨,我躲在牌楼下暂避,无意之中与一个蹲在檐下的算命先生的目光不期而遇。
“先生,你身上的阴气很重,不久家中恐怕要遭遇变故。”那算命先生是个老太婆,满脸皱纹,阴鸷的目光紧紧地盯着我。
我淡淡一笑,心想我本身就是一个中学物理老师,算命这种唬人的把戏无非是骗钱而已,根本不屑一顾。
抬头看天,只有稀稀落落的雨点,我转身离去。
“你家里一定有人整天在和尸体打交道。”那老太婆在我身后冷冷的说。
我停住了脚步,后妈是今年初才嫁给父亲的,一开始只听说她是搞美容的,后来才知道是在龙华殡仪馆给死尸化妆。
犹豫之中,老太婆又开口了:“现在还来得及,等转移到孩子身上就晚了。”
不管怎样,先问个明白也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嘛。
“好,我就听你说说看。”我蹲了下来。
老太婆定睛在我的脸上打量着,然后自言自语道:“奇怪,竟然还是个老尸。”
“不错,果真有两下子,连老师都能看出来。”我诧异她竟一眼道破我的职业。
“你是怎么惹上老尸的呢?”老太婆好像是在问她自己。
“什么叫惹上老师,我就是个老师。”我不满的说。
“不要满口胡言,老尸哪能是随便说得的。”
“我就是老师,109中学的物理老师。”我斩钉截铁。
“我说的是尸体,老尸体。”
“……!”冰凉的雨滴落入我的脖颈里,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你说老尸?老尸是什么东西?我才不信呢。”我感到不可思议。
“你不信还问我做什么。”老太婆满脸的不高兴。
“是你先问我的。”我感觉这老太婆有点怪怪的,不愿再理睬她,于是站起来离开。
刚走了几步,听得她在身后叫道:“月圆之夜,凌晨子时。千年老尸,蜕皮之日。山西老醋,淋而杀之。切记。”
胡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后妈是个老处女。
在那个火红的年代,知青上山下乡的浪潮中,她辞别多病的双亲,毅然背起背包,踏上南下的列车,去到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
一晃经年,她又懵懵懂懂跟随着返乡大潮回到了上海,分配到了龙华殡仪馆。初次见到死人时是一个溺死的男人,肿胀变形,她吓得尿了裤子,一连好多天都在做噩梦,这些是她告诉我父亲的。
日子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了。她的工作是为尸体化妆,当然也是美容行业其中的一种,称之为化妆师。这个工作挣钱是比较多的,但是谈恋爱就困难重重了,想到年迈体弱多病的父母等钱用,她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
这一坚持就是二十来年,父母也都去了,她仍旧孤零零一个人活在世上,青春已逝,晚景怕是寂寞凄凉了,直到有一天遇到了父亲。
我从小没有母亲,她在生下我后没几天就去世了,据说是产后风。父亲是里弄小工厂的工人,独自把我抚养成人,师范毕业后,我就当了教师。
父亲大后妈十多岁,今年初结婚了,与我们小夫妻俩同住在一栋老式平房里。后妈对我们和孩子很好,经常买鱼买肉回来,还顺便给孙儿稍些零食和书籍等等。我生日那天,她送了我一部电脑,妻儿都高兴坏了。每次吃饭,后妈总是不停的往我们几个人碗里面夹菜。
她爱我父亲,因而也爱我们,看得出来,她把这个家作为了晚年的寄托和归宿。
这么好的人,是不可能是老尸的。
回到家中,打开电脑,百度搜索引擎中键入“老尸”两字,哗啦啦还真不少条文,但都是讲香港的一部影片《山村老尸》的,至于科学的解释“老尸”是什么物体以及如何对付它的信息却一条也没有。
晚饭时,我有点心不在焉。
我闷头吃饭,尽管未抬眼,但还是感觉到了后妈那颇为奇怪的目光,饭后离开餐桌回屋时,后背上麻酥酥、凉凉的,我敢肯定,她在盯着我。
老尸,顾名思义,应该是老年尸体或是死去很久的尸体。在上海,火化已经实行了好多年,而且抓得极为严格,老尸应该是无处藏身才是。再者,老尸毕竟是尸体,又如何来到我的家呢?难道坐公共汽车或是打的士?
我笑了,一派胡言……
我的笑容凝固了……
客厅墙上贴的整张年历,上面有人用红笔在上面画上了12个记号,每个红色的记号标记的日期都是农历十五,月圆之夜……
老尸在我家!
“月圆之夜,凌晨子时。千年老尸,蜕皮之日……”。老太婆的话在我耳边蓦地响起。
我冲出房门,奔向城隍庙。
路灯下,已不见了老太婆的踪影。
我漫无目标的在城隍庙里外寻找着……
夜半时分,我拖着疲惫的双腿,失望的走回了家。
掏出钥匙,正待插入院门的锁匙孔,门突然无声无息的从里面打开了。
月光下,后妈迷离的眼神儿正看着我……
我心里一紧,浑身冒汗,是冷汗。
“今天的月光好白啊,”后妈眼望着圆月,“唉,明晚十五了,又是月圆之夜。”
我抬头望向夜空,一轮明月,月色融融,柔情似水,是好圆好圆……,突然,我下意识的伸手护住喉咙处,感到那里有点发痒。
后妈笑了,我觉得那笑容有点诡异,护着喉咙的手还是不要放下为好。
“你今天有些异常。”月光下,她的眸子深处泛着白森森的光晕。
你才异常呢,我心里想。一面警惕的观察着她的牙齿,看有没有变尖变长。
“我一直想跟你谈一谈。”她看着我的眼睛。
“谈,谈什么?”我的腿在微微发抖。
“谈月圆之夜。你看见客厅墙上的年历了么?一年有12个农历十五,12个月圆之夜,要发生12次……”后妈止住话头,眼睛直视我的颈部。
“你的脖子怎么啦,干嘛总摸着它?”她终于发现了。
倒吸了口冷气,头皮一阵发麻,脊背上冰凉冰凉。
“哦,今天讲课说话太多了,”我希望能够瞒得过她,“我太累了,我想先回房休息。”不待她回话,我已经转身头也不敢回的去了。
“其实,当老尸也是很辛苦的……”听得后妈自言自语道。
妻儿已睡熟,我轻轻将门撑住,然后躲到床上,彻夜未眠。
次日一早,我换上了一身轻便运动装,今天是农历十五,月圆之夜,我必须有所行动,绝不能束手待毙。到了学校请好假后,便直奔城隍庙而去。
城隍庙牌楼下,昨天遇见老太婆的地方,今天蹲着一个算命的老先生,也是满脸的皱纹。
我犹豫的上前,正要开口询问。
“先生可是昨晚来这儿的老尸?”那老先生似有未卜先知。
“是老师,阿婆今天没来吗?”同一个音,意思却天壤之别。
“她昨晚死了。”老头儿发出长长的叹息。
“死了……?”我大吃一惊,颈后阵阵发凉。
“她是怎么死的?”
“被人杀死的,喉咙这儿。尸体脸蛋儿上用红笔画了一张嘴。”老先生淡淡的说。
“多嘴!”我猛地意识到了那含义,赶紧一下捂住了嘴。
老尸下手了!
老尸隐藏之深、遇事之果断,手段之毒辣,我想想就不寒而栗。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昨晚来过,而且是老师。”我回过神儿来。
“她有一封信留下给你的。”老先生摸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递给我。
这是一张旧的黄裱纸,正面画着一道红色的朱砂符,背面是歪歪扭扭仓促写就的几行字,字迹十分潦草:年青人,你家中的是一具戾气极盛的千年老尸,如有危险,火化此符,混于茶水之中,骗其喝下,可将老尸逼出人体。如不行,仍需月圆之夜,趁其子时蜕皮之际,淋以山西老醋杀之。切记。
我默默无语,这个颇有道行的老太婆都惨遭了毒手,我哪里是那千年老尸的对手。
突然一种预感袭上心头,老尸既杀老太婆,定是早已知道我与老太婆见面之事,为什么留我活口?莫非是看在我父亲的面上,不好下手?好,在你动手之前,我先下手,为了妻儿,也为了父亲。
我买了一小桶山西老陈醋,撕去了标签,挺直腰杆,来吧,今晚决一死战。
第二章
与老尸对决,须得酒足饭饱才是,也许这是我人生最后的晚餐了。
后妈下班六点钟回到家中时,我已经大鱼大肉做了一大桌。全家人围坐在餐座旁,年老的父亲很开心,晚年看到家庭和睦、婆慈媳孝,竟滴下两滴老泪来。后妈看见了,拿出手帕轻轻地替父亲揩去眼角泪水。
我心中酸楚,差一点打退堂鼓,我怎么忍心下手呢?
我想起那个惨死的老太婆,人鬼殊途啊,爸爸,请你原谅我,我不得不大义灭亲,铲除老尸。
我端起酒杯,说道:“我今天发了奖金,备点酒菜,孝敬二老。爸爸,感谢你把我从小拉扯大,无以为报,不孝子先干为敬。”我仰头一饮而尽,眼泪差点掉了出来。
后妈端起一杯酒,似笑非笑,瞟了我一眼,然后目光盯在了13岁的儿子身上,意味深长的说道:“今天又是月圆之夜,自来到咱们家,我深深为这个家里的人间亲情所感动,我希望大家携起手来,永远就这么快乐的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愿每一个月圆之夜,都是一个平安之夜。答应我吗?”
完了,她一定是猜到了我的企图。她的话里是威胁吗,还是恳求?
我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回答,只是一饮而尽。
我仰脖地的一瞬间,感觉喉咙处突然发痒,眼睛的余光里瞥见父亲异样的目光,那是一丝嘲讽的眼神儿……
我的心情异样沉重,我再也忘不了父亲刚才那一瞬间的目光,似乎他清楚许多事情,似乎他也清楚我决心要下手,似乎他更清楚我根本斗不过后妈,似乎……似乎他已经被后妈降服了。噢,我可怜的爸爸。
老尸,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明天我就要让妻儿搬回娘家住,我光棍儿一条豁出去了。
千年老尸想来一定是阅历丰富,参透人生,稍有流露必被其察觉,因此我必须格外小心谨慎。
我借口如厕,回到房间,关好房门,俯耳门上,听无动静,取出符来,以火化之,倒入后妈茶中,以指搅之,动作迅速,一气呵成。
自从非典以后,我们家习惯各用各的茶杯,后妈也有专用的,那是市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奖杯,尽管已经旧了,她也一直舍不得丢掉。
分量要足,才能逼出来老尸,我想。至于老尸出来后下一步怎么办,我忘了想。
“顺便泡了茶,这是一个福建籍的学生送来的上好铁观音,孝敬二老,请先尝尝。”我尽量装做自然一些。
父亲赞许的点了点头,后妈更是满面春风,二老不待多说,相互碰杯,“咕噜噜”大半已然落腹。
“你好像今天很开心呢。”后妈笑着对我说。
我当然开心,只是不知道老尸几时才会出来,我在等。
晚餐吃完了,我在等。
妻子收拾完厨房,我还在等。
电视连续剧“大长今”结束了,我仍在等。
11点钟,大家回房了。我不能再等了,子时已到,老尸即将蜕皮,必须痛下杀手。
我回房取出儿子的塑料射水枪插在后腰,枪内早已灌满了山西老陈醋,回头望着熟睡的妻儿,心中暗道:再见了,将来或许有一天,你们会为我自豪的。
我挺起胸,头也不回的走出房门,只是感觉腿有点软。
十五的月亮,皎洁清凉,月色如水,撒在院子里清晰可辨。
子时的月光下,一个孤独的女人长叹一声,似有无尽的哀怨,那是后妈的身影。
我悄悄的接近,右手按在装满山西老醋的手枪上。
“你来啦,我等你很久了。”她幽幽说道,头也没回。
果然是千年老尸,冷静沉着,料敌于先机。
我咳嗽了一声,尴尬的说道:“你,你猜到我要来?”
“你今天很反常,就像那些家属一样,每当我化妆好一具尸体的时候,他们都觉得陌生,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今天也一样陌生。”后妈慢慢转过身来,面色苍白,目光逼人。
“你在茶里放了什么?我都腹泻了。”她淡淡说道。
原来那符真的敌不住千年老尸,逼不出来,看来只有玉石俱焚了。我缓缓的由腰间拔出手枪,对准了她的脸……
“对不起,为了我们家平静的生活不被破坏,我不得不这样做。”我咬紧牙关道,此刻腿也不软了。
后妈笑了,笑得很凄惨,她叹道:“唉,我早该知道你也是老尸。”
“什么?”我没有听懂她的话。
“你也别装了,开枪吧,对老尸再好也难免一死啊。”她闭上了眼睛。
千年老尸果然诡计多端,我差点上当,原谅我吧,爸爸。我扣动了扳机,没有枪声,只听得“吱”的一声,一股老醋挟裹着酸气击中后妈的脸……
大功告成!我没想到铲除老尸这么顺利,哈哈。
“好醋,还挺酸的。”后妈的舌头舔着嘴边的醋汁说道……
惨白的脸上,流淌着黑褐色的老醋,在月光下显得怪异恐怖,千年老尸不但不怕山西老醋,而且她还在舔吃,我的心里防线就要崩溃了……
接下来后妈说的话更让我吃惊:“月圆子时,用老醋杀老尸,看来你不是老尸的同党。”
我头脑中一片空白,懵懵懂懂,后妈不是老尸?到底谁是老尸?
正在纳闷儿之际,后妈极其迅速的欺身上前,劈手夺去我手里的枪,并指向瞄准了我的脸。
“墙上年历上的记号是你写的吧?”后妈盯着我的脸。
“不是,我昨天才看到。”我回答。
“月圆子时,山西老醋可以杀蜕皮老尸,孩子,对不住了。”话未落音,她已经开枪,一股黑色的液体向我袭来,我本能的躲闪,但已经来不及了,整个脸上和口鼻之中都挂满了山西老醋。
月光如水,四下一片寂静,我的脸上麻麻的,痒痒的,于是也禁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起来。
半晌,听到后妈幽幽道:“这么说,你不是老尸。”
“看来你也不是,我们两个都不怕山西老醋,但是,你怎么会知道老醋杀尸?”我试探的问。
后妈说:“这是一个古老的诛杀尸鬼的方法,千年老尸每逢月圆之夜子时蜕皮,只有这两个小时之内才有效果。我跟尸体打交道几十年,知道一些保护的措施。”
“那墙上的记号我以为是你写的,我想错了,你我既然都没有写,那么是谁?”我想不出来。
“是老尸。”
第三章
“谁是老尸?”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父亲异样的目光和那一丝嘲讽的眼神儿。
“是你老爸!”后妈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哦,老爸,我如何也接受不了您竟然是一只千年老尸的真相,我竟是老尸所抚养成人,这太残酷了……
“不,我不信。”我几乎绝望的叫了起来。
“我也不愿意相信。可是他每逢月圆之夜,他都要离开家中,一个人偷偷溜出去,凌晨才回来,风雨不误。”后妈悲伤之极。
“他去哪里?”我问。
“一所洗浴中心泡澡。”
热水蜕皮!这个想法猛的掠过心中,自己也吓了一跳。我知道现在的洗浴中心、洗浴城多如牛毛,而且都是通宵达旦营业,泡在热水池里蜕皮,既安全又舒服,而且神不知鬼不觉,千年老尸太聪明了。
“我跟踪过两次,因为无法接近男浴室,没办法就返回来了。”后妈看了我一眼,又接着说,“所以一直想同你谈谈,你可以进得去,但又怕你也是老尸,一直不敢说,毕竟你们是相濡以沫的父子啊。”
“今晚又去了?”我猜测道,尽管答案很明显。
“去了。”后妈无奈道。
“好,我进去,如果真是千年老尸在蜕皮,我只有……”我不知道。
“你下得了手?”后妈急切的目光。
“他不是我的爸爸,他是老尸,是将来会害我儿子的老尸,我一定要铲除!”我坚定不移的说道。
“好吧,我们出发。”后妈把枪交还给我,我重新插回了腰间。
月光下,我跟随着后妈向洗浴中心方向一路而去。
这是一家私人开的小店,坐落在离我家不远处的后街上,地点偏僻,昏暗的灯光下,店名叫“烛光洗浴”。
后妈在店门外等候,我吸了口气推开店门走进去。
迎面扑来湿热酸臊得气息,我不禁微微发汗。四下环顾,不大的前厅,点着几支巨型的红蜡烛,左右两边分别是男女宾浴室。柜台上一老妇抬起头来,睁着惺忪睡眼,满脸的疲惫之色。
“老板,泡澡吗?”她说着打了个哈欠。
“泡澡。人多么?”我问道。
“不多,池子里就一个老先生了。”那妇人道。
一定是爸爸,也是千年老尸,我看了眼墙上的挂钟,12点05分,正是子时中,老尸正在蜕皮,我必须抓紧时间,趁老尸身体处于最薄弱的关键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我领了号牌,先进入了男更衣室,迅速脱光,架子上取了条干毛巾,衣物锁入橱内,手枪用毛巾遮好,然后对坐在一旁打瞌睡的男服务生坦然一笑,毅然走进了热气腾腾的里间。
果然是名符其实的“烛光洗浴”,四周墙壁上镶有烛台,大红蜡烛点燃着,洒下了摇曳着的黄色光芒,一个硕大的热水池雾气蒙蒙,真是蜕皮绝佳之地。
我定睛细瞧,水池角落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泡在热水里一动不动,隐约发出低低的抽泣声,那是爸爸。
我迈进水池,好烫,肉皮像刀割般一痛继而发麻。我悄悄接近老尸……
水汽朦胧之中,我看见了他。
这就是我从小敬畏的父亲么,瘦骨嶙峋的肩胛,皱褶的老皮,衰弱得如同霜打过的草,蔫蔫的藏在这肮脏的臭水池里,满脸泪痕,孤独无助的啜泣着。
我的眼眶湿润了,紧握枪把的手微微颤抖……
“你来啦,孩子,我知道早晚是会被人发现的,今天终于应验了。”爸爸红肿的眼睛悲哀无助的望着我。
“你为什么会这样?爸爸,我们相依为命生活了这么多年,你怎么从来都不告诉我呢?”我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不能说。我怕说出来会令你伤心,宁可所有的痛苦由爸爸一个人来承担,我永远也不愿意伤害你,我的孩子。”父亲痛苦的说。
“有多久了。”我必须冷静下来。
“从你妈妈去世的第二个月。”父亲回答说。
“答应我,爸爸,停手吧,永远不要这样了。”我心中一热,几乎是在哀求。
“我做不到,我尝试着忘记,但我真的办不到。”父亲坚定地摇摇头。
我慢慢的举起了手枪……
爸爸惊恐的望着我,一脸的疑惑,结结巴巴的说道:“孩子,你,你要干什么?”
我心如刀绞,已经没有勇气再说下去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今天一直看你很怪,你是怎么了,你想杀我?我是你的父亲!”他绝望的盯着枪口叫道。
原谅我,爸爸,原谅我,妈妈,我是个不孝的儿子。
我狠下心来,扣下了扳机……
致命的老醋射出,一股一股的接连击中老尸的脸上和口中,他挣扎着站了起来,又一股射中老尸的前胸……
我扔下了手枪,一屁股坐在了水中,悲哀、痛苦、绝望、内疚,我禁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许久,许久,老尸发出一阵如释重负的哈哈笑声。
我惊愕的抬起头来。
“开什么玩笑?给老爸喝醋,吓坏你老爸了。”
只见父亲吞咽着口中的山西老醋,一面撩起水冲去脸上流淌着的黑褐色液体,脸上挂着往日那种慈祥的笑容。
我大惊,急忙定睛看去,父亲中醋的脸上和前胸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你,你不是老尸!”我喊了起来。
“什么老师?孩子,我是你爸爸,你认不出来了?”父亲关切的说着,眼光之中依稀流露出拳拳父爱。
我完全糊涂了,但依旧是警惕的问道:“你不是老尸,每个月圆之夜来这里干什么?”
父亲叹了口气,缓缓说道:“你妈妈的忌日就是月圆之夜,在她临死的那天晚上,十五的月亮又圆又大,她要我在每个月圆的深夜为她祈祷,告诉她儿子的近况,她是多么的爱你,为你,她死不瞑目啊。”
父亲的眼中闪着泪花,接着说:“从你妈妈去世的第二个月圆之夜开始,不论刮风下雨,天气阴晴,也不管有没有月亮出来,我从未有间断过,我知道她一定在那里等我,等我告诉她儿子的事。四十年了啊,你从小到大的所有事她都知道,你上大学,结婚,添了孙子,要知道她有多高兴,她一直在看着你长大。”
“爸爸!”我大叫着扑过去抱住父亲年迈衰老的躯体,失声恸哭起来……
父亲轻轻地抚摩着我的头,喃喃说道:“孩子,原谅爸爸,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告诉你,是你妈妈不想你伤心,每月十五,爸爸一个人在一边和你妈妈聊聊天,免得她寂寞,也只能躲到这里。”
我早已悲痛万分,惭愧欲绝,我可怜的妈妈……
我搀扶着父亲走出了“烛光洗浴”店,后妈见后大吃一惊,看看父亲再看看我,一脸的狐疑。
“爸爸不是老尸。”我长舒了一口气。
“那年历上的记号……”后妈不解的喃喃道。
“那是我画下的,已经记了几十年了,回头我再向你解释吧。”父亲和蔼的说道。
“咱们家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尸,那是算命的胡说而已,差点铸成了大错。”我边说着边高兴的挽住他俩,一路回家。
回到家中,妻还在熟睡,我脱衣上床,兴奋心情不减,轻轻推了推妻子,她已发出轻微的鼾声。
夜已深,连日来的紧张情绪一下松弛下来,连打了几个哈欠,沉入梦乡。
清晨,我感到浑身精神抖擞,早早起来,轻轻吻了一下仍在梦乡的妻,然后出去买早点。
城隍庙一带早点铺很多,我特意买了父亲最爱吃的黄桥烧饼和后妈中意的小笼包。
回到家中,妻已经起来了,正在洗床单,一问才知是星期六,我都完全给忘记了,太好了,可以好好休息两天了。
儿子在清洁房间,偷偷对我一笑,压低声音问道:“爸爸,昨晚你和妈妈干什么去啦?”
“啊,我出去找爷爷去了,”我不经意的回答,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你说妈妈也出去了?”
“是啊,半夜三更的,妈妈和你是前后脚回家的。”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回忆起我回到屋里时,妻子早已睡熟,而且我还清楚地记得那轻微的鼾声。
“你们身体没事吧?”儿子关心的问道。
“身体?”我没有听懂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你们的床单上有好多头皮屑,还有挺大块的,以后还是听我的,用‘海飞丝’吧。”儿子一直听电视广告的,使用名牌洗涤品。
我挠挠头皮……
老尸蜕皮!我的心猛地一沉……
第四章
我的心猛的又提上来……
我的妻在我到家之前刚刚上床,那鼾声是假装的!我推她,她竟然装作睡熟,一清早就洗床单,床单上有大块的皮屑,这一切太可疑了。她那么温柔贤惠,那么小鸟依人,那么爱自己的老公和孩子,怎么可能是老尸?
妻是苏北农村人,文化程度不高,来上海打工时相识。十多年了,一直在青浦福寿园做清洁工,福寿园是……公墓,慢,公墓?死人长眠的地方,老尸的摇篮……
我头脑中的轮廓逐渐清晰,心在一滴滴渗血,风情万种的枕边人竟完全可能是一具红颜老尸。
老尸也能生孩子?
一件早已忘却的小事在我的脑中浮现,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当年她为什么坚持不在医疗条件好的上海生孩子,反而要跑回苏北老家去分娩。
难道说,孩子……。不,不,这不可能。谁见到我们家孩子都会说像我,尤其是五官、手脚,就连走路的形态都酷似,简直是一个模子扒出来的。
“老公。”耳边突然响起妻的耳语声,我冷不丁吓了一跳,起了一身鸡皮。
我僵硬的转过身来,看到了妻的那张诡异的脸……
她的脸与我近在咫尺,满脸都是绿色的圆斑,只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在盯着我。
我头脑中一片空白,呆呆的怔住了。
“吓着你啦?人家说这样可以使皮肤吸收营养。”妻将贴在脸上的黄瓜片一个个揭下来。
我看着我深爱着的顽皮的妻,不知怎的,一股挥之不去的阴影笼罩了我的全身。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的脸上闪过一丝莫名的哀愁,这当然瞒不过我的眼睛。
“我们的孩子……”我若有所思,竟脱口而出。
妻的脸色立刻变了,变得惊慌失措,她结结巴巴的说:“你,你都知道了?”
“我知道什么。”我冷冷的说道,从脚底板处升起一股凉气。
“我好怕。”她竟然显出一幅楚楚可怜的样子。
千年红颜老尸,我敢肯定。
“你还记得去年那场车祸吧。”红颜老尸提起了去年十一长假期间,儿子学校组织的夏令营在黄山遭遇的那场车祸。
那是一次惨痛的恶性事故,中巴从百多米的悬崖上摔下,十六个学生和老师,除我儿子抢救活了外,其他的都死了。
“比咱家儿子伤轻的都死了,他是伤得最重的一个却奇迹般的生存了下来,连医生都感觉难以理解,你有没有觉得蹊跷?”她紧盯着我的眼睛,我感到浑身发麻。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儿子命大呗。”我淡淡的说道。
“他回来以后,人的整个性情都变了。”那老尸还在说。
“任凭谁遭受那样的打击都会变的。”我冷冷的回应着。
“你看见他拍的CT片子了么?”她还在说。
“怎么。”我不经意。
“他没有内脏。”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有内脏而能活着……只有老尸!
我不信,别蒙我,我的儿子性情温和,知书达理,学业优异,说他是老尸,我死也不信。
我斜眼瞄着我的妻子——红颜老尸,口中发出冷笑。
“你说的CT扫描报告在哪儿?”我问。
“医院保管着,就是黄山脚下抢救的那家小医院,你是知道的。”她说。
车祸发生的当天晚上,我和妻子深夜赶到那家医院,负责抢救的值班医生姓赵,是个医术高超和认真负责的人。
不对,红颜老尸在转移目标!我差点上了当。
“你昨晚偷偷去哪儿啦?为什么假装睡着了。”我趁她不备,给了她致命一击。
她一愣,尴尬的说:“我,我以为,你有了外遇,我是跟着你到那个洗浴中心的,后来看到父亲从里面一同出来,才知道是我错了。”
我想要不要再来一击——床单上的皮屑。不行,小不忍乱大谋,万一逼急了老尸,我绝对不是她的对手,只有等候下一个月圆之夜,子时蜕皮之际了。
我哈哈笑道:“我哪能做那种事呢,我是个为人师表的老师啊。”怎么这个词儿听着这么别扭。
她也附和着我笑了,但是很勉强,这丝毫逃不出我的眼睛。
哼,今天我就人不知鬼不觉地赶去黄山,弄它个水落石出,还我儿子个清白,然后缩小范围,找出真正的老尸。
当天黄昏,我风尘仆仆的赶到了黄山脚下的那家医院。
值班护士告诉我,赵医生已经于数日前被人谋杀了。
尸体的脸上,画着一个红颜色的嘴……
老尸先我一步下手了!
我必须要整理一下思路了,决不能让老尸处处抢在我的前面,我已经预感到,老尸就隐藏在我的身边。
首先从怀疑对象中去除父亲和后妈,他们经证实不是老尸。再就是要从作案时间上分析,妻子的疑点有二,前几天她曾经回了苏北老家一趟,会不会绕道黄山呢?还有一个更大的疑点就是我床上的皮屑从何而来?儿子的疑点也有二,前几天和同学结伴去苏州一带旅游,也有作案时间,最大的疑点是妻子所说他的CT扫描片子里没有内脏,如果属实,他就是老尸确定无疑。
目前,最紧要的是找出那张CT扫描报告,一切都将迎刃而解。
“护士小姐,您还记得去年的一次上海学生夏令营活动时在黄山发生的车祸吗?”我问道。
“当然记得,好惨呐,整整死了16个人呢。”护士心有余悸的说。
“有一个学生奇迹般的救活了,你知道吗?”我接着问。
“知道,那个男生真的是命大啊。”护士咂舌道。
“那个男生的病历还在吗?”问题的关键了,我紧张的注视着她。
“应该还在,我们医院的病历保管制度很健全的。”
“可以让我看看吗?”我恳求道。
“不行,没有主治医生的允许,外人是不能随便翻阅的。”她肯定的回答。
“我想见见主治医生。”我说。
“你见不到了,他就是赵医生,昨天火化了。”
我得采取苦肉计了。
我身体一晃,就向旁边倒下去了,护士小姐急忙扶助了我。
此刻,我已经泪流满面,不停的抽搐着。护士手忙脚乱,一个劲儿的问我怎么了。我告诉她,我是那个男孩子的父亲,孩子产生了后遗症,命在旦夕,如不知道当时的CT扫描情况,后果则是致命的云云。
善良的护士相信了,安慰我不要着急,她现在就去找。
我停止了抽搐,坐在椅子上等结果。
谢天谢地,护士小姐终于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份病历文件。
我一眼就看到了儿子的名字,心脏不由得“嘭嘭”乱跳。翻到儿子的CT报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赵医生的签名,下面写的结论是……
我的视线模糊了,体温骤然降低,天旋地转……
结论是:没有发现病人内脏,原因不明。
我万念俱灰,神志恍惚,按照护士小姐的要求留下了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后,跌跌撞撞的踏上了漫长的归家路。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到的上海,也不知道是怎么回到的家。
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妻和儿子正焦急的围在我的床前,我看见我的父亲在角落里抹着眼泪,后妈正在一旁安慰他。
我的视线落在了儿子身上,他双眼红肿泪水盈眶,焦急期盼,纯真的感情表露无疑。我招了招手,唤他到身边,他见我醒来,高兴的一头扎进我的怀里。
妻子见状也是热泪盈眶。
哦,我的孩子,即使你是老尸,我也决心不离不弃,即使你像除掉老太婆和赵医生那样杀死爸爸,爸爸也无怨无悔。
我的老尸啊,我爱怜的轻轻抚摩着老尸乱蓬蓬的头发,正在发育的肩膀,还不发达的男子汉胸膛……
“咚咚”跳动的心脏震动着我的手掌,震动着我的神经……
心脏!这是心脏在跳动!我的儿子有内脏……
他不是老尸!
我哈哈大笑,屋里的所有人都惊奇的望着我。
我请妻子留下来,其他人都出去,他们更加奇怪,但还是走出去了。
我悲伤的盯着妻……
“是你,你才是老尸。你杀了算命的老太婆,你杀了赵医生,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面红耳赤,呆呆的怔在了那儿,说不出话来。
过了许久,她缓过神儿来,泪水如泉,失声恸哭起来。
我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这个真正的老尸如何辩解。
她啜泣着说道:“我没有杀人,老尸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车祸那天晚上见到浑身是血的孩子,你当时就昏厥了被抬进了急诊室,我也天昏地暗的同其他家属被隔离在休息室。当那个赵医生出来告诉我,咱们的孩子不会死,因为他没有内脏的时候,他要我保密,并允许他跟踪研究,我什么都答应,只要孩子活命就行。回家后,我像落下了毛病一样,孩子的身体碰都不敢碰一下,生怕得到证实,说也不敢说,我都快憋疯了。”
我望着老尸的表演,不住的冷笑。
“那我问你,床单上的皮屑是怎么回事?”我终于说出来了。
“咦,那不是你每月一次的定期蜕皮吗?”她诧异道。
“胡说!”我勃然大怒。
“这难道不是你们男人的隐私吗,你自己不愿说,自然有理由,你今天不讲,我还是不会说的。”妻子嗫嚅道。
“男人的隐私?胡扯,有多久了?”我不会轻易相信。
“每月农历十五,有一年多了。”她说。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来。
我不耐烦的抓过手机:“喂,我就是,黄山医院,怎么,我也做过CT扫描,就是在那天晚上昏迷的时候,什么!我儿子的CT片和我的CT片搞混了,那份没有内脏的CT扫描报告是我的!”
第五章
门外的雨越来越大,雨点敲打在玻璃窗上簌簌作响。
蔡先生长长的舒了口气,讲完了他的故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我又替他斟上了一杯。
“我到现在都不明白,我是真正的老尸,怎么不怕山西老醋呢?”他若有所思。
我笑了,对他说道:“这很简单,山西老醋杀尸驱鬼这种古法在古代时用的是传统酿造醋,而你买的那桶醋是现代化学醋精勾兑的醋,根本就失去了功效。”
“哦,原来如此。但我怎么一点也记不起来杀害老太婆和赵医生的事呢?而且我又是什么时候变成老尸的。”蔡先生迷惑不解。
“一般来说,老尸侵入人体有一年左右的适应期,这个时期的宿主体内会有两种意识并存,所以,有时会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做了什么。一年前,应该是你在黄山医院昏厥时,老尸找上了你,我猜测这是一只千年黄山老尸。适应期过后,你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老尸。”我耐心的解释。
“以后,你会慢慢想起千年以来的所有事情的。”我补充道。
“谢谢你,我那天发现了我真的没有了内脏后,我就离家出走了。今天遇到了你才一释心中疑惑。对了,你怎么懂得这么多?”蔡先生虔诚的问道。
我的笑意更浓了:“欢迎来到温哥华。”
“你,你是……”蔡老尸惊愕的睁大了眼睛。
“不错,我是老尸。”
(全文完)
找寻女老尸
楔子
冬雨绵绵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茫茫夜色覆盖下的“东北人”餐馆。
桌子上的一瓶北京二锅头已经喝空了,蔡老尸面色红润,几个酒嗝,喷出来浓郁的乙醇的辣香味。夜深人静,两名老尸秉烛把酒言欢,春意浓浓,仿佛又回到了万里之外的祖国。
阿拉家乡杨柳依依,江南草长。侬的家乡雨雪霏霏,塞北冰霜。蔡老尸眼含泪吟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尸面桃花相应红。
尸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一阵酸楚,我不由得仰天长叹:“等了这许多年,今夜终于等到了我的老尸同类,可叹世界之大,何处是老尸立锥之地?”
蔡老尸问道:“我们老尸在这个世界上数量很少的么?”
“是的,几乎濒临种族灭绝。千年以来,历经几次大的劫难,比较有名是东汉平帝年间佛教的引入,唐安史之乱,蒙古铁骑的侵入、清兵入关和最近的文化大革命。”
“哦。”蔡老尸聚精会神。
“尤其是安史之乱,我们痛失偶像美女老尸杨玉环,至今令人扼腕不已。”我难过之极。
“啊,那现在世上还有美女老尸了么?”蔡老尸脸上泛起红晕,目光中一片憧憬之色,喃喃自语道,“我好想结识美女老尸。”
“难道我就不想吗?可是人海茫茫,又到哪里寻找呢,唉。”我有些莫名的悲愤。
“董大哥,董老尸,让我们去寻找吧。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蔡老尸目光炯炯。
第一章
我捧来一大叠近期的中文报纸《星岛日报》摊在了桌子上。
“我们就从加西版开始查起,看看大温地区社会新闻栏目里有没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我解释道。
“这里有一条:本报温哥华综合讯涉嫌杀害27名妓女然后将死人肉混合猪肉出售的加拿大‘杀人恶魔’皮克顿在落网4年之后,昨日在加拿大新西敏卑诗省高等法院首度出庭受审。
现年56岁的皮克顿是大温哥华地区一家养猪场的主人,2002年2月,警方在他的猪场展开大规模发掘以及DNA测试工作,发现他与27个妓女失踪案有关。最终,警方指控他27项一级谋杀罪行。1983年6月,一个名叫丽贝卡的妓女神秘消失。从那时起的20多年里,共有63名妇女在这里先后失踪。她们大多是吸毒者或妓女,年龄在20岁到40岁之间。
皮克顿性格古怪,寡言少语,经常组织妓女在自家农场里演出或嬉戏。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卫生官员就认为,有证据显示,被害者的遗体可能已被搀杂到肉类食品中流入市场。”蔡老尸咂舌道。
我摇了摇头:“不是的,高贵林的冷血猪农决不会是老尸。我们老尸也是有道德标准的,对妇女向来是怜香惜玉,以人肉假冒畜类肉制品这种下三滥手段,老尸们是不屑一顾的。”
“而且我们的目标是找寻美女老尸。”蔡老尸精力充沛,热情四溢。
天亮了,街道上车辆多了起来,天空中依然阴雨连绵,唉,温哥华的冬天。
《星岛日报》上的一条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上面说Bornaby(本那比)科士兰海景墓园附近,有人深夜开车经过时发现一个衣着光鲜的白人姑娘拦车,可是又不上车,要求驾车人下来聊天。报警后,警察来到却找不到那位女士。以前,从未发生过此类事情。
“蔡老尸,这事有些蹊跷,看来寻找女老尸之路就从科士兰海景墓园开始吧。”我说。
“好哇,说不定真是个洋妞女老尸呢,可惜我的英文不太好,到时候沟通有些困难。”蔡老尸惋惜道。
“我们要做些准备工作。”我思忖道。
我锁好店门,驾着那辆二手福特车同蔡老尸直奔唐人街而去。
采购了大蒜,用于自卫,绳索便于捆绑女老尸,毛巾可以塞嘴,防止她叫喊,对待女老尸一定要彬彬有礼,决不能像电影中那样使用臭袜子去堵嘴,唐突佳人。
入夜,我们行动了。
※※※
科士兰海景墓园是一座西人墓地,林木葱郁,风景秀丽。
小雨初歇,凉风嗖嗖,墓地一片寂静。
我将车停在墓园外的车道上,背上装着物品的背囊,与蔡老尸悄悄潜入墓区。西人墓区除部分基督徒有着十字架墓碑,上面盘踞着两名小天使外,其余的都是铜质的卧碑,实际上只是一块平镶于地面的黄色铸铜铭牌,刻有亡者的姓名和出生死亡日期,四周是绿茵茵的草地。
四下里一片漆黑,我点上一支烟,坐在墓道边的椅子上。
“坐着等吧,如真的有老尸,她会过来聊天的。”我说。
没有回答。
“嗤嗤。”听到两声奇怪的喘息声音,我立刻警觉起来,鼻子中嗅到了随风飘来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儿。
终于来了,我想。
扭头望去,黑暗之中一个身影向我走来,香水的味道越来越浓烈。
我一动不动,静静地等待着,只有嘴上的烟头或明或暗。
来人开口说话了:“董老尸……”
“董老尸,阿拉自我包装了一下,喷了点古龙水,味道还可以吧?”黑暗中的来人原来是蔡老尸。
“哦。”我哑然。
“留给美女老尸的第一印象是非常之重要的,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讲,男性古龙水的气味一来可以掩盖汉民族的猪臊气,二来能够刺激女性老尸的味蕾,使其产生幻觉而导致性的冲动。”蔡老尸在我身边坐下侃侃而谈,依稀当年物理老尸的风范。
夜深了,科士兰墓园里飘来清新的潮湿气,带有青草和腐植土的淡淡气息,沁人肺腑,尽管老尸没有内脏,但是仍感受得到贴近大自然的惬意与舒适,有着一种回家的渴望。
回家?自己的家,遥远的东北长白山,漫山遍野的针叶树,不知多少年孤独的坐在荒凉的天池边,不敢走入人间的世俗生活中去,偶尔躲在粗壮的马尾松后,偷偷的窥看那结伙的赶山棒槌客和猎人们,老尸是多么的寂寥啊。
有一年突然想到,繁华的江南,人口众多,也许有着自己的同类,于是下决心走出长白山,渡过松花江一路南下……
“晚上好,先生们。”一句清脆悦耳的英文问候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我的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个妙龄少女,皮肤白皙,长腿大胯,身材苗条,这是一位白种女郎。
“晚上好。”我小心翼翼的回答。
“哇,小姐美丽你真!”蔡老尸抢先发出语法错误的英文赞叹句。
“谢谢,认识你们很高兴,不介意我坐下来与两位英俊的先生聊聊天吧。”到底是洋妞,大方的紧,语音未落,早已大咧咧一屁股坐在了我们中间。
云彩裂开了一条缝隙,一丝淡淡的月光洒下,照在那位姑娘惨白的脸上。
“你们是Japanese(日本人)?”姑娘甜甜的问道。
“我们是Chinese(中国人)。”我朗朗答道。
“噢,中国人个子高大些,也要英俊许多。”姑娘笑了,露出来两排白森森的牙齿。
她半转身体,丰满的胸部对着我,眼含春意,嫣然一笑:“你的身上有着一股自然的清新气息,而你的同伴竟然搞了一身难闻的化学味道。”
我满意的点点头,看来今天晚上不虚此行,这女孩果然与众不同。探头望了望,那边弄巧成拙的蔡老尸沮丧的脸像个苦瓜。
“小姐您一个人深夜在墓地游荡不觉得害怕吗?”我试探着问道。
“你怕吗?”她盯着我的眼睛反问道。
“我有点怕。”蔡老尸突然说道,然后将身体依偎在了洋妞的背上。
洋妞浑然不觉,继续和我说着话:“你们好象不是寻常人呢,这么晚来到墓园做什么?”
“等人。”我淡淡说道。
“等什么人啊?”洋妞边说边拉开臀部上面蔡老尸的那只手。
“我看小姐也是不寻常的人,你深夜到这里只是为了找人聊天吗?”我必须采取主动。
“我也是在等人啊。”她的眼神和声音摄人心魄。
“小姐,不介意的话,一起吃点零食如何?”我边说边掏出试金石——一头大蒜。
月光下,掌中的大蒜头泛着白光,那洋妞一见登时脸色大变,惊恐之色顿现。
我微微一笑,面露中国老尸固有的矜持风度,谦虚道:“小姐原来是吸血鬼……”
第二章
吸血鬼(Vampire)的起源,最早在基督教《圣经》上出现。
上帝之子该隐嫉妒并用石头砸死其弟弟亚伯,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两人相爱并生下了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是现代吸血鬼13氏族的祖先。他们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之后的若干年间,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并利用宗教裁判所进行大规模的捕杀。
经此浩劫,吸血鬼损失惨重,几近灭绝,侥幸幸存下来的几只吸血鬼躲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为首的是被称为“现代吸血鬼之父”的德古拉伯爵(Dracula)。吸血鬼都是典型的怀旧主义者,一般是不会远渡重洋来到北美的,不像我们中国老尸,青山处处埋忠骨。
我注意观察面前的这个洋妞吸血鬼,细嫩的皮肤如同面粉一般白,月光映射下,瞳孔微微泛红,只是不知道是否生有便于噬咬的尖尖长长的犬齿。
“你是第几世吸血鬼,是躲避危险而离开欧洲来到北美的么?”我同情的问道。
洋妞惨白的脸上显露痛苦之色,犹豫了片刻,低下头轻轻说道:“我可以信任你吗?”
“完全可以。我们俩也不是人类,我们是古老的东方老尸,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世人的追杀,与你的境遇相同。我们同病相怜,为什么不能携起手来,共度难关呢。”我坦诚相告。
洋妞吸血鬼大大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我的名字叫安琪儿,我的外公就是德古拉伯爵,中欧一带的人们称我‘吸血天使’,先生叫我‘安’就可以了。”安琪儿盯着我,最后终于同意我的意见,“你叫什么名字?”
我回答:“董老尸,他的名字叫蔡老尸。”我指了指一身化学气味儿的苦瓜脸。
“董老尸,你听说过《挪得之书》么?”
我摇了摇头。
安琪儿深情郑重的说道:“几千年来,欧洲吸血鬼内部流传着一本预言圣书《挪得之书》,吸血鬼13氏族内部为了争夺这部书相互残杀了多个世纪,14世纪基督教公会也加入了这场血腥的杀戮。最终《挪得之书》落入了外公德古拉伯爵的手中。
吸血鬼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种族,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没有体温,而且永生不老。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人们认为,只要被吸血鬼吸食了鲜血之后,被吸食的人就会变成吸血鬼,这是误解,其实被我们吸食过的人可能死亡,但是并不会变成吸血鬼。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令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必须将自己的血液给予对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才有可能变成吸血鬼。这种血液融合的现象会带给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这个过程被成为‘初次拥抱’(TheEmbrace)。在初拥之后,被吸食者变成了吸食者的后裔,按照戒律,吸血鬼不能随意发展自己的后裔,而且一名吸血鬼必须为自己后裔的行为负责。”
“安,我看过一些有关吸血鬼的一些电影和书籍,上面纪录吸血鬼害怕照射到阳光,暴露在太阳下会灰飞烟灭,惧怕十字架和大蒜,在镜子中没有影像。另外在夜间可变身为蝙蝠、狼或者雾气的本领,是这样的吗?”我好奇的问。
安琪儿想了想说道:“第二世代的吸血鬼是惧怕阳光的,他们的皮肤会被紫外线严重灼伤,我们现在已经能够抵抗阳光了,但是不能够直射时间太久。至于十字架、大蒜已经伤害不到我们,只是极端的厌恶而已。其它的传说大都是真实的。对了,那你们中国的老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说来话长,我只能大致介绍一下。”我看到蔡老尸也兴致盎然的凑过来听,他的那只手非常自然的搭在了安琪儿的大腿上。
“中国人很讲究堪舆,人死了以后都要葬到好的风水穴位中,以期天佑后世子孙,孰不知越是好的穴位地磁越是强烈,尤其龙穴,可保尸身不腐。久而久之,人体的生物磁场与大地的自然磁场融合共生,催化孕育成了不依赖内脏功能而独立生存的活体,他们的内脏已经萎缩得几近消失,但是一点也不妨碍其它功能,这就是老尸。
老尸千年不死,历经沧桑,因此见多识广,社会经验丰富。同时,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较强,孤独而善良。历史上几只有名的老尸都为社会做出过相当的贡献,比如说,唐代大尸人李白,人称‘尸仙’,极大的丰富了中国古代文化生活。近代的太平天国洪秀全、湘军统帅曾国藩都是老尸,可惜他们当时相互并不知道,白白自相残杀了多年。
女老尸一般都相当漂亮,较著名的有‘中国四尸’,她们是:越女‘西尸’、出塞的‘北尸’王昭君、‘南尸’梅超风和‘东尸’吕秀莲。”
“啊!”蔡老尸惊讶不已。
“可惜,”我长叹一声,又接着说,“老尸们都不会武功,只是学识渊博的文弱书生,经过那场史无前列的十年浩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老尸们已所剩无几了。我逃来了温哥华,以餐馆为掩护,寻找等待了几十年,方才遇到了蔡老尸一个啊。”
“原来中国老尸的命运也是这么凄惨,真希望我能够帮助你们。”安琪儿是一只善良的吸血鬼。
“谢谢,我俩今晚到这里,原本是想寻找女老尸来的,不曾想遇见了你,也是有缘。”我感慨道。
“我刚到北美,因为在哥伦比亚大学(UBC)将要举行一场有关奥尔梅克文字的学术研讨会,美国密歇根大学考古学教授、萨巴特克语言专家乔伊斯·马库斯会来到温哥华,我必须见到他。”安琪儿说。
“乔伊斯·马库斯是研究古玛雅文字的世界头号权威。”她见我疑惑,便解释道。
“你对墨西哥神秘的玛雅文明感兴趣?”我问。
“不,因为《挪得之书》,它是用奥尔梅克文写的,就连我外公德古拉伯爵也不认识。”安琪儿说。
淅淅沥沥的小雨又下起来了,月亮隐入了云彩里,黑暗重又笼罩了整个科士兰墓园。
安琪儿浑身在发着抖,牙齿打战“咯咯”直响。
“你冷么?”我关切的问道。
“不是,我,我已经很久没有喝血了,身体快要顶不住了。”安琪儿嗫嚅道。
我知道吸血鬼血液之中缺少红血球,自身又不能够制造,因此只有吸食新鲜血液或者休眠才可以维持生命。
蔡老尸悄悄地把搭在安琪儿大腿上的手轻轻的抽了回去……
我抓住安琪儿的肩头,温柔的说道:“吸我的血吧,安……”
第三章
我是东方千年老尸,见义勇为原本男老尸本色,眼下美女有难,焉有不救之理?我从容的解开衣领,伸出保养还算好的脖颈,一股豪情油然而生。
安琪儿张开血盆大口,那两颗尖牙又长又锋利,中间似有细孔。刚刺入皮肤时少许疼痛,随即麻酥酥的感觉有点痒,须臾觉得血液澎湃,浑身燥热,我不觉紧紧抱住了吸血鬼……,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如涓涓细流在我体内萌发,连全身毛细血管都在规律的弹跳和共振,极度的舒适感充斥了我的全身,太爽了,这“初拥”的感觉,我齿咬嘴唇,还是忍不住发出了低微的哼声……
安琪儿松开我,停止了吮吸,舌头舔着嘴角的鲜血,显得非常的不好意思。
“一点就够了,中国人的血好甜,真的不知怎样感谢你。”她真切的说。
那还用说,我这可是千年的老血,老尸是无需心脏来进行血液循环的,血液本身富含磁性,依大地磁极而流动,精华啊,我想。
“刚才的感觉实在是美妙,是否就是‘初拥’?”我问道。
“不是,我没有回血给你,怎么好把你也变成吸血鬼呀,你是我的恩人。其实‘初拥’的感觉好过百倍呢。”安琪儿腼腆的说着依偎到了我的怀里。我的头脑顿时一片迷惘。
“我想‘初拥’。”蔡老尸在椅子一端嗫嚅道……
UBC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温西的海边上,绿树成荫,海风徐徐,各种肤色的大学生三三两两捧着书本漫步其间。校园角上的一处海滩是北美有名的天体浴场,夏天时会有一些赤身裸体的西人男女躺在沙滩上日光浴,现在这个季节则冷冷清清,人迹罕至。
美国密歇根大学考古学教授、萨巴特克语言专家乔伊斯·马库斯的学术研讨会就在一幢红色屋顶的小礼堂中举行。
奥尔梅克是北美最古老的文字,约在2600年前(公元前650年),墨西哥的奥尔梅克人,神秘的玛雅文明祖先,就使用这种最原始的文字符号,它是美洲文字的起源。奥尔梅克文字是一种象形文字与拼音文字的奇妙混合体,它记录了玛雅宗教仪式中最重要的血祭――祭祀者以一种极为痛苦的方式献出自己的鲜血,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让神感到满意后宇宙才能运转得井然有序。
教授是一位秃顶睿智的学者,鼻梁上架着一付金丝眼镜,在礼堂后面的休息室里,他耐心的听完了安琪儿的讲述。吸血鬼编造了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然后询问教授可否为她翻译一些奥尔梅克文字。
教授十分惊讶的望着面前的妙龄女郎和坐在一边椅子上长着一付东方面孔的我和蔡老尸。要知道,奥尔梅克文字经过西班牙殖民者无情的摧残,现今保存下来的手抄本只有4份,根据收藏的地点或发现者的名字,分别被命名为《德累斯顿手抄本》、《马德里手抄本》、《格马里耶手抄本》和《巴黎手抄本》。眼前的这个姑娘声称有另外的文本,这无疑是一次考古学上的重大发现。
教授同意边看边翻译给安琪儿听。
安琪儿莞尔一笑,脱下上衣然后解开衬衣纽扣,在大家众目睽睽之下,赤裸了上身……
全臂维纳斯!简直完美无瑕,白皙丰腴光滑的肌肤,优美的曲线,玲珑的双峰,诱人的青春气息……
教授颤抖的手扶着眼镜,目不转睛,呼吸急促。蔡老尸嘴角滴下一串口涎,已经由椅子上滑落至地板。我也感到浑身燥热,血管嘭嘭直跳,千年吸血女鬼果真妖艳无比。
安琪儿光滑的后背上布满了纹身,颈下的部位是一幅特别的图案:一只类似凤鸟的禽类嘴边,出现了一个类似现代漫画中的语言框,里面充满了各不相同的符号,一直延续至腰间。
“这只鸟在说话,”教授轻轻的用指尖触摸着图案,他解释道,“公元5世纪,一位玛雅国王被称为‘宝蓝色鹦鹉’,下面用奥尔梅克文字记录了这位尊贵的国王的遗言,名为‘挪拉之书’。”
安琪儿找对人了,多少个世纪以来吸血鬼们血腥争夺的“挪拉之书”就要大白于天下了,我真替她高兴。
教授越看越兴奋,涨红了脸,浑身发颤,突然面部狰狞扭曲,喉咙中发出“咕”的一声响,竟痉挛着缩下身,歪倒在地不动了。
事出突然,大家都怔住了……
我第一个反应过来,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扑到教授身边,扶起教授头颅,但见他瞪着血红的双眼,嘴张得大大的,已经气绝。
我定睛细看,发现教授喉咙处深深的扎着一枚没羽小箭,原来他是中人暗算致死。我伸出手指,捏住箭羽,轻轻将箭拔出。
箭长约二寸,是一种质地坚硬的木头削成,箭矢呈绿色。
“南美毒箭蛙!”安琪儿俯在我的耳边惊恐道,她甚至还未及披衣遮体。
我抬眼望去,小会客室里只有两扇窗户,只有一扇是打开着的,窗外是树林,枝叶茂密,树影婆娑,毒箭一定是由林中射出的。
安琪儿也猜到凶手就隐藏在树林中,低低一声轻嗔,身影晃动,如箭般射出,穿过窗户扑入树林。我急忙放下教授,捡起安琪儿的上衣,爬上窗户跳了下去,也追进了林中。
树林之中早已不见了凶手的踪迹,一直追到了海滩。灰蓝色的太平洋,几只海鸥在翱翔,浪花轻轻拍打着礁石泛着白色的泡沫,海滩上有一对深棕色的皮肤的青年裸体男女,盘腿坐于沙滩上正在行瑜伽冥想。
我轻轻将上衣披裹住安琪儿赤裸的上身,望着她那愤怒和绝望的表情,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
“那是南美箭毒蛙,箭头涂有毒蛙皮肤粘浆,以筒吹出,见血封喉。”安琪儿忿忿然。
“是什么人想要阻止教授开口,保守了千年的吸血鬼圣书‘挪拉之书’中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呢?”我自言自语道。
海面上徐徐吹来略带涩味的寒风,我瞥见那对青年男女赤裸的古铜色皮肤上冻起了鸡皮疙瘩,毕竟是冬季了啊,吃牛肉喝牛奶的老外身体果然比喝稀饭吃咸菜的国人强了许多。
我拉着安琪儿经树林折返,回到了红色屋顶的小礼堂。
蔡老尸不见了……
小礼堂围满了来听课的学生,各类肤色各种语言乱糟糟一片。
“我们走吧,警察来了会有麻烦。”安琪儿说。
我找遍了,仍然不见蔡老尸,他一定是吓跑了,先回餐馆了,要知道他是中国政府通缉的杀人犯,与赖昌星不同,加拿大政府发现肯定会引渡的。
我俩垂头丧气的走出小礼堂,破译“挪拉之书”看来危机重重。
“醒了!教授醒了!”人群中发出叫喊声。
安琪儿转身跑回,分开人群,只见教授坐在地板上,手捂住喉咙,两眼茫然。
“教授,你还好吗,你还认识我吗?”安琪儿焦急的问道。
教授定睛细看安琪儿,然后点了点头。
安琪儿高兴极了,正欲开口询问,我匆匆上前低声道:“快带教授一同走,这里太危险。”
安琪儿立刻明白了,我俩搀起虚弱的教授,我蹲下轻轻的背起他,快步离开小礼堂。
“让开,我们送教授去医院。”安琪儿叫道,学生们都自觉地闪开一条路。
出门后我立刻健步如飞,安紧紧跟随在后面,警惕的目光四下巡视,以防刺客再次下手。
直到坐进了我的那辆6缸福特,加大油门飞驶起来,这才松了口气。
“我们去哪儿?”安问。
“WestBroadway,我的‘东北人’餐馆。”我说。
东北人都是活雷锋,我津津有味的想着。
第四章
到家了,店门口的“翠花,上酸菜”给人一种家的温馨感觉,蔡老尸没有回来这里。
我将教授轻轻放在床铺上,他迷迷糊糊的睡过去了。
“箭蛙的毒性是世界上最烈的一种,一克足以毒死30头牛,教授竟然挺过来了,实在不可思议。”安琪儿小声嘀咕。
“污染,一定是环境污染,南美箭蛙的毒性改变了。”我肯定的说。
“蔡老尸怎么还没有回来?不会有危险吧。”安琪儿关切的问。
“你放心,等晚餐时间,他自然就会回来的。”我安慰道。
整个下午,教授都在熟睡,危险期已经过去,估计晚上就会醒来。
我和安琪儿一面喝着茶,一面讨论着今天所发生的事情。
安告诉我,800年前,她的外公德古拉伯爵为了收藏好“挪拉之书”,最后想到最好的藏匿方法就是纹在了我的身上,并要我随即去休眠。等我醒来已经是16世纪了,外公和13家吸血鬼氏族的第三世代精英们在与基督教公会和宗教裁判所的血腥战争中都已经阵亡。
安琪儿身负“挪拉之书”的重大秘密,孤独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千禧之年过后,考古科学家在研究古玛雅文化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她才知道历史的机遇来到了,于是她远渡大西洋来到了北美。
“有人不想‘挪拉之书’被破译,也不愿意毁掉它,事实上,也就是说他们一直在暗中保护着它。目的是什么呢,这一定和书中的内容有关。”我分析道。
“只有等教授醒过来了。”想到几千年来经过无数血腥厮杀争夺的秘密今晚就要真相大白,安琪儿情绪激动,霍霍欲试。
天黑了,我进厨房炒了几样本店拿手的菜式,有溜肝尖、溜肥肠、爆腰花和汆白肉外加一瓶二锅头。
教授醒了,看来他的精神好多了,我倒了杯热茶端上,教授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白酒。
原来世界知名教授也喜爱这杯中之物,我不禁笑了。
教授看来也是饿极,再加之受伤,是应该补充热量了。
“这是什么东西?”安琪儿手持钢叉犹豫不决。
我解释道,这是肝脏,那是大肠和肾脏,话未落音,安琪儿已经在呕吐了,我此刻才想起来,中国人的美味内脏西方人是不敢吃的。
奇怪的是,乔伊斯·马库斯教授却毫不在乎,笑眯眯的嘴里塞满了肝脏和肾脏,接着又是一大段肥肠,他的另一只手非常自然的搭在了安琪儿的臀部上……
“蔡老尸!”我认出了他……
“你是蔡老尸!”我一下子明白过来。
教授用力的咽下了肥肠,尴尬的笑了笑,手捂着喉咙,声音有些嘶哑:“是我。”
我伸手探了探他的心口,果然没有心跳。
“教授死了,安琪儿的希望破灭了,我,我想帮她……”蔡老尸嗫嚅道。
“你原来的肉身呢?这样一来你再也回不去了呀。”我惋惜道。
“原来的蔡老尸反正一身潦倒晦气相,而且又是通缉的杀人犯,万一被中国政府抓到肯定枪毙,不要也罢。现在可是堂堂正正的洋人教授,回国看看儿子老婆神不知鬼不觉,蛮好。更重要的是,我可以解读奥尔梅克文,帮助安琪儿揭开‘挪拉之书’的秘密。”
好,果然好一个“黄山老尸”的英雄本色!敢想敢做,敢作敢当,我不禁万分钦佩。
“那我以后尊称你为‘蔡教授’了。”我呵呵笑道。
蔡教授也笑了:“我看你们追刺客越窗而去,便下定决心,走到房后一头撞在了墙上,扔下肉身潜入教授体内,改头换面,其实也挺辛苦的。”
“你们说什么呀?瞒着我,讲中国话。”安琪儿诧异的问道。
我将蔡老尸的所作所为详细的解释了一遍,安琪儿顿时又惊又喜,热泪盈眶,猛的上前抱住蔡教授的头连吻起来,当然是避开了口腔,我看得很真切,因为那里塞满了内脏,我想。
蔡教授受宠若惊,欢喜之极,那手又不老实起来,在乱摸乱动,我打开他的手,东方老尸的脸不能丢。
晚饭后,大家坐下来喝茶,电视新闻里播出了UBC大学校园内发现一具无名中年男尸,警方初步判断是亚洲人,不排除自杀的可能性,同时告诫学生们不要惊慌云云。
“尸检时找不到内脏,皇家骑警该抓瞎了。”我幸灾乐祸道。
蔡教授闭上眼睛,努力的使自己进入角色,不一会儿,额头上冒出了汗珠,他点了点头。
安琪儿脱下了内衣,露出了光滑的肌肤,蔡教授眼睛瞪得大大的,仔细观察安琪儿后背上的图案,我大气不敢出,紧张的等待。
就在这时,一股寒风穿过门缝席地而来,“嗖”的一声轻微划破空气的气流声,一支吹箭准确的射中蔡教授的咽喉……
此刻,紧绷神经的我反映奇快,抄起酒瓶一跃而起扑至门前,拉开门扇冲出店门。
几步开外有一个奔跑的身影,身材不高,略显消瘦,甩动着的手中握着一根竹管。我猛挥手臂,那瓶二锅头带着风声,呼啸着飞出,击中了那人的后脑勺……
刺客扑倒在地,我上前扭住他的手腕翻过身来,那面孔正是白天在UBC大学天体浴场海滩做瑜伽冥想的南美男青年。我反扣住他的胳膊,将半昏迷的刺客拖回了餐馆。
安琪儿流着泪水抱着蔡教授的头,她深深的为东方老尸的献身精神所感动。蔡教授紧闭双目,脸紧紧地贴着安琪儿赤裸的双乳……
“别装了,老尸是毒不死的,起身。”我吆喝着蔡教授起来。
蔡教授“扑哧”一乐,抬起头来,恋恋不舍的离开安琪儿的前胸,伸手拔出毒箭扔到了地上,一面忿忿道:“让我再多昏迷一会儿嘛。”
安琪儿见蔡教授没事儿,高兴的几乎蹦了起来,看到我拖进来的刺客忙上前细瞧,她也认出了那人。
“你为什么要刺杀乔伊斯·马库斯教授?”她问。
那青年并未答话,只是痴痴的望着安琪儿赤裸的胸部……
安琪儿微微一笑,作为千年吸血鬼,她对自己的身材还具有如此的吸引力颇感欣慰。我替她披上了外衣,看来漂亮的女人都爱走光,不论年龄大小。
“说吧,你是谁?”安琪儿对刺客柔声细语。
“我是‘挪拉之书’13守护卫士之一。”刺客冷静的说道。
安琪儿大为吃惊:“什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人站起身来,先向安琪儿躬身行礼,然后说道:“我的名字叫箭蛙,海滩上的女子叫蝙蝠,她也是13卫士之一,我们始终忠实的履行着‘宝蓝色鹦鹉’王的遗命,守护着‘挪拉之书’。”
“你们是吸血鬼吗?”安问。
“不是。13守护卫士世代相传,我们的职责是确保圣书的秘密不被泄露。”箭蛙说道。
“我还是不明白,外公德古拉伯爵没有告诉我这些呀。”安仍旧是一头雾水。
“公元五世纪,墨西哥萨巴特克玛雅国王‘宝蓝色鹦鹉’临终前,以奥尔梅克文纪录了一个远古玛雅国的大秘密,名为‘挪拉之书’,并以邪恶之数挑选了13个守护卫士,世代看守这圣书的秘密。后来玛雅国发生了一场政变,盛装圣书的密封水晶瓶被遗失于大海中。13卫士的后裔寻找了许多个世纪,直到200多年前才得知圣书的下落。原来当年水晶瓶随海流飘到了欧洲,成了吸血鬼氏族的圣书,并引起了数百年吸血鬼家族与基督教公会的血腥厮杀,圣书最后落到了德古拉伯爵手中。他将书纹在了你的身上,毁掉了原书。因此,圣书守护者暗中已经守护你200年了,继续保守‘挪拉之书’的秘密。”箭蛙解释道。
“那你为什么要杀死教授,他是无辜的啊。”安琪儿不悦道。
“凡是试图破解圣书秘密者,一律杀死,这是玛雅王的遗命。”箭蛙语气坚决。
第五章
蔡教授凑了过来,嘻嘻笑道:“我是杀不死的,而且我也是安琪儿公主的卫士,我们应该是一路的。”
“13卫士有13种杀人绝技,你是逃不脱的。”箭蛙冷冷说道。
“哦……”蔡教授有点瞠目结舌。
我岔开话头,说道:“那么,国王遗言有没有说什么人可以有权知道‘挪拉之书’的秘密?”
“有,但那是不可能的。”箭蛙说。
“说说看,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我说。
“没有心跳的人。”箭蛙嘲笑的望着我,“想想看,只有死人。”
我哈哈大笑,蔡教授随后也跟着笑将起来。
箭蛙有些愠怒,瞪着眼睛一声不吭。
我说:“箭蛙老弟,你来摸摸我的心口。”同时抓住他的手,拉至我的胸前。
箭蛙的手在我的胸口摸来摸去,渐渐脸色变得煞白,深情越发凝重起来。须臾,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下,他喃喃说道:“天呐,‘宝蓝色鹦鹉王’啊,千年之咒今天终于应验啦……”说罢竟然呜呜哭了起来。
他边哭边自语道:“要赶快告诉蝙蝠,告诉其他卫士,我见到了没有心跳的人,我们的职责终于可以结束了。”
“你怎么同他们进行联系呢?”我问。
箭蛙诧异的望着我,说道:“当然是用手机。”
箭蛙掏出手机,拨通了号码,急促的讲了一通西班牙语。
“我们可以破译‘挪拉之书’了吗?”安琪儿问箭蛙。
箭蛙点点头。
安琪儿褪下内衣,露出背上的奥尔梅克象形图案。蔡教授默默看了许久,道:“这是一幅地图。要了解‘挪拉之书’遗言,必须先要了解一下时代的背景。大约在十六世纪中叶,西班牙殖民者顺着哥仑布的足迹踏上中美洲土地,来到了玛雅部落。玛雅人委派通译者佳觉,向西班牙第一任主教兰多介绍了自己的文明。兰多被玛雅典籍中记载的事情吓坏了,认为这是‘魔鬼干的活儿’于是下令全部焚毁。经过这番浩劫之后,玛雅人一下子神奇地失踪了,他们灿烂的文化也随之成了哑谜。
300年后,年轻的美国外交官斯蒂文写了一本《旅行纪实——中美加帕斯和尤卡坦》激起了人们研究玛雅文化的热潮,于是不少人致力于研究十六世纪的那场浩劫后,仅留下的三部玛雅典籍和一些石碑、壁画等。然而,数百年来,这三部象天书一样的玛雅典籍吸引着无数想要破译的学者,但到头来,他们都只能望洋兴叹。美国人类学家,探险家德奥勃洛维克和记者伐兰汀,对尤卡坦进行考察时发现有许多地道连通的地下洞穴,地道的结构与金字塔内的通道十分相似。德奥勃诺维克拍摄了九张照片,但是能印出来的只有一张,而这张照片上所摄下的竟是一片涡旋状的白光。他们顿时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他们想到了埃及陵墓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法老的诅咒,这里是不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玛雅祭司留下的保护圣地的能场了?于是探测只好就此停止。
1968年,一些科学家在探测玛雅金字塔内部时,发现了一种令人费解的现象:他们在每天同一时间,用同一设备,对金字塔内的同一部位进行X线探测,但所摄得的图形竟无一类同。
金字塔内和尤卡坦地道内的这种神秘的能场,不禁使人联想起使飞机和船只经常莫名其妙地失踪的百慕大的三角区。在那里遇难的船只和飞机边一片残骸碎片也没有留下,甚至海面上连一点油星也没有。遇难前,它们差不多都向基地发出已经接近海岸,全部仪器失灵的报告和看到一片‘白水’的惊呼,随后一切联系都中断了。那么,在百慕大三角区是否存在着和尤卡坦地道的联系呢?特别是人们在百慕大三角区海面下发现了一座金字塔,有人就推测玛雅人可能潜居在水下的金字塔内,或许他们就是这个魔鬼三角区的肇事者。”
蔡教授侃侃而谈,俨然一副乔伊斯·马库斯教授的派头。
“胡说,我们就是玛雅人的后裔,怎么一点都不知道?”箭蛙反驳道。
“因为通往真相的唯一秘密通道是‘挪拉之书’,而世人谁也不知道这部书的下落。”
“你是说‘挪拉之书’实际上是解开这些谜团的钥匙?”我猜测道。
“它是潜往百慕大海底神秘金字塔的通道地图……”
“你们接着破译吧,我们13卫士无权知道圣书的秘密,我守候在外面保护你们。”说罢,箭蛙走出店门。
蔡教授继续说下去:“‘宝蓝色鹦鹉王’预言1000年后,玛雅后裔会遭到灭顶之灾,百慕大海底是他们最后的避难所。玛雅王世代口传这一秘密直至种族灾难来临时,也就是千年之咒。但是一旦进入避难所就再也出不来了,因此他以奥尔梅克文画了一份进入避难所的秘密通道地图,以应不测。”
“怪不得16世纪以后,玛雅人神秘的消失了,原来都是进入了避难所啊。”我似乎恍然大悟。
“这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难道我们吸血鬼家族世代争夺的圣书竟然只是大西洋彼岸土著的家庭历史教科书,与我们毫不相干啊。”安琪儿失望的叫道。
“不然,这‘挪得之书’上面最后说……”蔡教授欲言又止。
“说什么?”安琪儿着急的问道。
“说,说得此书之人进入百慕大海底避难所,释放那里所有的,所有的……”蔡教授局促起来。
“到底是什么呀?”我禁不住催促起来。
“吸血鬼。”
结局
温哥华市皇家骑警的布若娜女警官是一位有着十余年刑事侦查经验的资深警官,栗色的头发,刚毅的脸颊,敏锐的头脑,高贵林市的冷血猪农皮克顿一案就是她一手侦破的,在那个农场里发现了48具妓女的骸骨,震惊了整个加拿大。
UBC大学的医学解剖室里,面对着蔡老尸那具空无内脏、面目安详的尸体时,她还是吃惊的合不拢嘴,简直是匪夷所思……
“若不是亲眼目睹解剖全过程,一定会认为尸体的内脏被盗取了。”布若娜警官自言自语道。
杰克逊教授点点头,说道:“我从事医学解剖40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从科学角度看,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他不可能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一个活人,因为他根本无法进行任何生理代谢。”
“一个中年黄种人,来到了加拿大,倒在了UBC大学的校园内,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件,甚至连内脏也没有,他究竟是活人还是死人?真他妈的古怪!”布若娜警官皱着眉头。
※※※
温哥华唐人街。
布若娜警官走进了一家肉食店,穿过内廊,里面是一处不大的中式庭院,这里是广东台山同乡会的总部,台山籍中国人是最早来到北美的,人数最多,势力也最大。
听罢布若娜的叙述,留着一撮山羊胡、身材瘦弱的陈会长放下茶盅,哈哈笑道:“原来是老尸来到了加拿大……”
“老尸?”布若娜不解的问。
“老尸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为诡异、最为隐秘的一类奇人,直到现在,科学仍然难以解释,千百年来,他们一直遭到朝廷和江湖上的追杀,几近灭绝。没想到在北美,竟然发现了他们的踪迹。”陈会长的眼神发出异样的光,这一点,自然没有逃出经验丰富的布若娜警官的眼睛。
陈会长接着解释道:“老尸与常人最大的不同处就是没有内脏,而且能活上千年,他们往往可以借尸还魂,冒名顶替,被借的尸体活过来,但是内脏迅速萎缩。老尸冒充他人继续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乱了纲常,所以他们是极其危险的另类。”
布若娜警官听得目瞪口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这么说,UBC大学校园内的这具尸体就是一个老尸了,但是他怎么也会死的呢?”布若娜问道。
陈会长端起茶盅,啜了口浓浓的功夫茶,思索道:“一定是借尸还魂了。”
布若娜:“借尸还魂?”
“是的。校园内发现尸体的地方有没有什么人死去或者失踪?”陈会长盯着布若娜的脸色,试探的问道。
“乔伊斯·马库斯教授!”布若娜脱口而出。
布若娜警官告辞离开了。
陈会长阴鸷的目光扫视着房间,然后对里间温柔的说道:“老婆,出来吧。”
里间的房门开了,转出一个黝黑矮胖、打扮妖艳的老妇人。那妇人嘴里“哼”了一声,一屁股坐在了那张红木太师椅上,一个媚眼抛向陈会长,然后发出嘤声:“乔伊斯·马库斯教授?老公啊,等了大半辈子,终于等到了一个老尸,嘿嘿。”
陈会长双目炯炯,爽朗的笑道:“吩咐帮内所有弟兄,秘密生擒乔伊斯·马库斯教授。老婆,你就准备好一缸上好的老陈醋等着慢慢享用吧。”
一张网罩向了我们,这里面不但有加拿大皇家骑警,还有自己的同胞,那是遍布北美的华人帮会,他们出手迅速、效率远远高于加拿大警方。而我们丝毫不知情,蔡老尸,应该是蔡教授,依然兴致勃勃的尽乔伊斯·马库斯教授的看家学识倾囊向安琪儿卖弄着,反复分析尤卡坦地道以及海底金字塔可能遭遇到的种种可能性。
“为什么《挪得之书》说海底金字塔里有吸血鬼呢?”安琪儿问。
蔡教授腼腆的红着脸,真的不知道。
“时间到了,你们该出发了。”箭蛙提醒道。
夜色茫茫,我们一行三人坐着我的那辆灰色福特车,横穿温西、温东,驶向了位于列治文的温哥华国际机场,后面不远处是箭蛙的那辆绿色的小本田。
飞往墨西哥城的加航CA91夜间航班柜台值班小姐认真的核对着蔡老尸持着的乔伊斯·马库斯教授的美国护照,蔡老尸保持着矜持的微笑。
“请跟我们走一趟,教授。”两名移民局的官员突然出现在面前,不远处站着几个身高马大的机场警卫。
情况不对,我和安琪儿闪过一边,悄悄的跟在了他们的身后,回头望去,没有发现箭蛙。此刻,我听到了那个移民局官员手机通话的声音:“……是的,布若娜警官,我们这就送教授到列治文皇家骑警办公室。”
蔡老尸脸色惨白,早已没有了方才的矜持,他是一个未经受过大风大浪的老尸。
我和安琪儿在福特车里一路尾随着移民局的道奇车,回头再望,仍旧不见箭蛙的踪迹。
“教授会不会有危险?”安琪儿抓住我的胳膊,不安的问道。
“应该不会,没有人知道教授的真实身份,我想可能与教授的突然失踪有关。”我安慰她道。
“我们怎么办?”
“见机行事。”我表现出东方老尸超人的冷静。
道奇车缓缓停靠在了一所独立屋外面的车道上。这是一所极普通的房子,有着一大片的草地,房顶上飘扬着枫叶旗,大门入口处镶着皇家骑警的徽章。
布若娜警官从房内走出来,冷静的盯着道奇车,心里想着东方老尸的传说,她绝对不相信人没有内脏仍然能够生存。
道奇车门打开了,乔伊斯·马库斯教授拘谨的下了车。布若娜快步上前,伸出手,蔡老尸见状忙礼貌的准备握手……
布若娜的手却一直伸向了教授的胸前,滑进了内衣里……
移民局官员吃了一惊,面面相觑。慌乱中,蔡老尸手足无措,竟抓住女警官的手,牢牢的按在了自己胸前的肌肤上。
更为吃惊的是布若娜警官,这个男人确确实实没有心跳!陈会长说的不错,这是一具老尸,来自古老中国的另类。
“欢迎来到加拿大,中国老尸。”布若娜面带微笑。
必须采取行动了,我推开了车门……
就在这时,两辆海狮面包车呼啸而来,刺耳的刹车声,未及停稳便从车上跳下七八名头戴面罩的汉子,看身形是亚洲人。
其中两名壮汉持自动手枪逼住两名移民局官员和布若娜警官,其他人则迅速的扯住乔伊斯·马库斯教授,凶狠的推上了海狮车,一声呼哨,一起跳上了汽车,一溜烟似的疾驶而去。
望着绝尘而去的劫匪,布若娜怅然若失,思索片刻后,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
夜,西温半山上的一所豪宅,大门两侧蹲着一对凶悍的汉白玉雄狮,一看便知其主人是中国人。楼上花厅转角是一间密室,里面摆着一只硕大的景泰蓝瓷缸,缸内盛满了黑褐色的液体,散发出浓烈的酸味,这是一缸老陈醋。
门开了,陈会长及胖夫人走了进来,身后两个壮汉架着乔伊斯·马库斯教授——蔡老尸跟在了后面。
此刻的蔡老尸刚刚被强行沐浴并刮去了全身的毛,包括头发、眉毛和阴毛,胖夫人对卫生的要求十分严格。
“你们究竟要干什么!我要控告你们。”战战兢兢的蔡老尸讲出的语言是一口标准的上海话。
陈会长和胖夫人目光对视,呵呵笑道:“老尸啊老尸,看到醋坛子总该明白了吧,今天正好是月半,子时将至,老尸蜕皮之时,以醋浸之,一个时辰便可溶化成千年老尸口服液,饮之不但延年益寿,龙精虎猛,而且最大的妙处是返老还童啊,常饮可以永远保持在30岁呢。想想看,你简直就是一株大人参,是唐僧肉啊。”
蔡老尸心想,这下完了,这加拿大怎么有这么多来自中国的妖魔鬼怪,自己是真的在劫难逃了。
“时辰已到,请老尸入缸。”陈会长吩咐道。
两名壮汉扯去蔡老尸身上裹着的浴巾,露出雪练似的一身白肉,不容分说,将他丢入醋缸中。
胖夫人笑嘻嘻的自怀中取出一只大吸管,盯着正在醋缸中翻滚着的蔡老尸。
不一会儿,蔡老尸不动了,闭着眼睛舒服得嘴里直哼哼,蜕下来了一张薄如纸半透明的人皮来。
子时已过,那老尸不但没有溶解,反而肌肤越发显得细嫩,白里透红。胖女人突然发现,老尸竟然舔着嘴唇一小口一小口的啜起老陈醋来……
众人大惊,该老尸竟然蜕皮之时不怕老陈醋!
陈会长摆手命大家退出房间,胖女人恋恋不舍紧握吸管跟了出来。
“没有可能啊,奇怪。”陈会长自语道。
胖女人接茬道:“这是我亲自在大统华购买的中国山西老陈醋呀,酸度极够味,怎么会没有反应呢……”
陈会长思索道:“看来,我们遇到假货了。”
※※※
密室内,蔡老尸咂着双唇正在品尝着老陈醋,一面嘀咕着:“好险,原来加拿大也有勾兑的醋卖啊。”
密室的百叶窗轻微的响了一声,然后悄无声息的开了,一个黑影飘了进来,如同鬼魅一般。
蔡老尸惊讶的望着来人,这是一个身着黑色紧身衣的美貌女子。
“教授,请跟我来。”那黒衣女子耳语道。
“你是谁?”蔡老尸警惕的问道。
“我是蝙蝠,十三卫士之一,箭蛙在外面接应。”
“哗啦啦”水声,蔡老尸赤条条的从醋缸里站立起来,蝙蝠脸微微一红,伸手抱住蔡老尸,纵身一跃,轻轻飞出窗户,身形美妙如同一只蝙蝠。
布若娜警官破晓时分终于从马丁检察官那里拿到了搜查证,一队皇家骑警封锁了唐人街陈会长的寓所。布若娜一马当先冲进了庭院,陈会长不在这里。
计算机查询陈会长夫妇登记的只有这一所住房。
“一定还有其他的窝。”布若娜想。
正在睡觉的一个小伙计经不住警察们的威逼恐吓,说出了西温半山上的那所豪宅。
※※※
老尸逃跑了!院内的两名警卫没有发出任何警告就死了,他们的喉间都插着一支短箭。
老尸竟然有如此厉害的同党,这是陈会长始料不及的,都怪自己太大意了,身旁的胖夫人气恼的将大吸管狠狠的摔在了地上,用脚不住的碾压。
陈会长吩咐手下将两名警卫的尸体在院子里就地掩埋,假醋倒掉,销毁一切痕迹。
那个布若娜警官可不能小觑,她就像一只母猫,闻着一丁点腥味就会扑过来。陈会长想。
※※※
晨曦,列治文海边渔人码头,一艘渔船缓缓驶出。舱内箭蛙、蝙蝠、安琪儿和我都在听蔡老尸讲述危难之际如何与坏人斗智,如何临危不惧躺在满缸的老陈醋中咬牙坚持等等。
中国制造的假货走向了世界,我想。
渔船一直沿着太平洋西海岸行驶。蔡老尸劫后余生,心情格外的好,晚餐竟主动下舱中为大家做上海醉虾。
我不禁苦笑,我们的目的地是墨西哥特万特佩克湾的萨利纳克鲁斯港,港口有其他卫士接应,然后直奔尤卡坦半岛,那神秘通道里等待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海底金字塔真的是百慕大三角灾难的真凶吗?一连串的疑问在我的脑海中盘旋,我走上了甲板。
安琪儿斜靠在了船舷上,深邃的蓝眼睛眺望着大海,海风轻佛着她的秀发。
“你说,那下面有很多的吸血鬼吗?它们是我的同类?”安琪儿头也没回的问我。
“我不知道。”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你完全可以不必去的。”安幽幽的说。
我没有做声。
残阳如血,映照在海面上殷红一片。安琪儿依偎到我的怀里,轻轻说道:“谢谢你。”
(本集完)
老尸客栈
楔子
公元676年,唐仪凤年间,高宗李治派司天监李淳风同袁天罡二人普天下寻找自己百年后的陵寝。李淳风先行出发,一年后,得见一风水奇佳之处,不觉哈哈大笑,遂埋下一枚铜钱,返回长安。袁天罡周游天下,觅龙查穴,竟无合意之所,悻悻折返,途经陕西乾县梁山,眼睛一亮,冷笑一声,自头上拔下发簪,插入土中,也径自回朝覆命。
那发簪竟然丝毫不差的插在了铜钱之中……
后世人均误认为这里就是乾陵,其实不然,1300多年后的今天,这里见到的是几间破青砖房,房檐下挂着的那块因日晒雨淋而发黑的木牌匾上,隐约看得见“客栈”二字。
这是一所老尸客栈。
第一章
我是一个孤儿,家住陕西咸阳的一个小山村。父亲早年离家出走,在我记事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唯一与我相依为伴的只有那只大黄狗。好心的村民见我可怜,经常送些吃的和穿的来,我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也许命中注定一生孤独。
县民政局让我免费上学,在乡里读完了小学和初中,学习成绩一般,还留了两次级,今年我已经18岁了,总要走自己的路,我也有理想,科学家是不敢想了,如果将来能开上家小铺子也是不错的。
很多村里的小青年都南下广东打工了,那么远我不敢想,不管怎样先到十几里外的咸阳碰碰运气吧。
听说现在咸阳经济发展得好,一到夜间灯红酒绿的,人多的像头发,工作机会还是有的,不过可能一下子遇不到。先要准备点钱才行,何况我们是两口人,阿黄从小陪伴我一起长大,我俩无论如何是不能分开的。
阿黄是一条好狗,体形庞大,和蔼可亲,总是笑眯眯的,就是饭量太大,好在什么都吃,从不挑食。从我记事时牠就在了,听说一般狗的寿命在十二、三年,如此说来,阿黄已经是古稀之年了。
下决心吧,把房子卖了,我们一起去外面闯荡世界吧?我望着阿黄,牠懂事似的眨眨眼睛。好啦,你同意了,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也许你还能在什么地方遇到一只老狗婆呢。
买房的是一个外乡生意人,两间老房子外加一块菜地,他只出到一千五百块,我犹豫着。阿黄忿怒了,向那个生意人呲着牙,喉咙间低声咆哮着。生意人胆怯了,痛痛快快的拿出了两千元。
于是,我和阿黄带着我俩全部的身家,怀着对未来的憧憬,义无反顾地向着十几里外的大城市——咸阳出发了。
咸阳果然是繁华都市,到处车水马龙,一队队的旅行团来自祖国各地,大声喧哗着,南腔北调不绝于耳。还有不少金发碧眼的洋人,见到神气十足的阿黄都啧啧称赞。
怎么没有人留意到我呢?看来人靠衣服马靠鞍,都市的人都是只注表面不管实质的,不打扮打扮是找不到工作的了。
在路边摊档,花了25元换上了一身廉价西装,15元一双的皮鞋,领带试了半天仍然不会扎,就算逑了。摊主拿出一面小镜子,一照我就乐了。
这么多年我从未留意,其实我还是满俊的,中等身材,肥瘦适中,满头的乌发,就是有点乱,单眼皮略有些长,盖住了一小部分眼睛,蒜头鼻倒还算丰满,只是上面布满了雀斑,尤其那厚厚的嘴唇显得人很实在,曾听人说那叫“性感”。
“汪汪”,阿黄满眼含笑的打量着我,表示很满意。
好了,我挺起了胸膛,一种从未有过的自尊油然升起,信步向闹市人多的地方踱去,阿黄紧紧追随在身后。
在人才市场,挨着排问过去,还是没人聘用。有好心人点拨我,应该去人力市场看看。已经晌午,肚子咕咕叫了,低头瞧阿黄,也是无精打采的样子。
还有一千九百六十块钱,不算富也不算穷了,但还是得省点花,看来寻找工作的道路是崎岖和漫长的。
路灯柱子上贴着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则招生启示,只见上面写着:
三秦侦探事务所举办私家侦探业务培训班,由退休资深警官担任教师,学期三个月,学费二千元(包食宿),毕业成绩优异者,由三秦侦探事务所优先予以聘用,待遇从优。
下面是地点、时间及报名办法云云。
我的心一热,私家侦探,不错,跟警察差不多,而且往往破案头脑略胜警察一筹,比如福尔摩斯,我看过那本书,我肯定。
我征询阿黄的意见,牠似乎点了点头,好,我就当私家侦探,带着侦探犬阿黄,大破警察们破不了的疑案、悬案,而且我和阿黄的温饱问题肯定会得到解决。
报名地点在古渡镇的泉北三路上一座不起眼的民居内。
“不行,两千块是不能少的,而且不能带狗。”带眼镜的这位小姐秉公办事,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差四十块钱,毕业后在事务所的头一个月工资就補上,阿黄不是普通的狗,牠是一只侦探犬,能力非凡着呢。”我尝试着通融。
阿黄不住的点头。
那小姐望了望我,冷笑了一声,还是不行。我失望地走出来,垂头丧气的一屁股坐在门口的台阶上。
“这狗真神气,牠叫什么名字呀?”一个稚气的女孩子温柔的问话声。
我抬头望去,面前站着一位着浅绿T恤衫、牛仔裤,扎一束马尾的俊俏姑娘,身后一位学者模样的五十来岁的男人,身旁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皮肤白皙的男青年。
“牠叫阿黄。”我无精打采的说。
“阿黄,给你巧克力吃要不要?”那女孩边说边从牛仔裤臀袋中掏出一块巧克力来。
阿黄明亮的眼睛眨了眨,大脑袋拱了拱我,让我站起来,对女孩子应该有礼貌些,我瞪了牠一眼,只要有吃的,灵着呢。
女孩看阿黄吃得津津有味,转过脸来问我:“你是来报名的吗?”
我点了点头,一脸的无奈,便一五一十诉说了一遍,不知为什么,在这个小姑娘面前,好像嘴巴不由心里支配一样,一吐为快。
“乡巴佬。”那俊俏青年嘴里嘟囔着,鄙夷的目光。
“爸爸,收下吧。”女孩恳求那学者模样的人。
那人慈祥的望着女儿,微笑着点点头。
我一见大喜过望,忙不迭的说道:“大叔放心,我一定会成为一个福尔摩斯式的好侦探的。”
“哼。”又是那男青年。
“呜……”阿黄喉咙里发出警告。
第二章
正式开课了。
女孩的名字叫萧玲,讲课的就是她的父亲萧天龙,也是侦探培训班唯一的教师,那个帅哥方晓东也是班上的学员,据说他爸爸和萧天龙原是省公安厅刑侦处的同事。除此而外,还有十余名来自咸阳市区的青年学员。
位置是随便坐的,我看见方晓东紧凑到萧玲身边,于是我就拣了个靠窗的边上作了下来。扭头望向窗外,阿黄老老实实的趴在大树下,牠瞧见我摇了摇尾巴致意,我的心里暖洋洋的,对牠笑了笑。
“同学们,今天正式上课。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私家侦探是什么?有谁来回答?”萧天龙首先说道。
下面鸦雀无声。
“袁立,你来回答……,袁立!”
我突然打了个机灵,我溜号了,赶紧转过身站起来,用手扯了扯皱巴巴的西服下摆,结结巴巴的说道:“私家侦探就是……就是福尔摩斯,对了,福尔摩斯。”
哄堂大笑。我听出来,笑得最响的就是方晓东。
萧玲一边笑,一边投过来同情的目光,我接触到了她的目光,不觉心头一热。
“老师,我来回答。私家侦探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允许下,通过合法的手段,为当事人进行民事咨询、调查、取证和其他有偿服务,私家侦探不得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办案活动。”方晓东洋洋自得、侃侃而谈,不时以嘲笑的眼光蔑视地向我瞟来。
“方晓东学员回答的非常正确,私家侦探在西方的历史已经有好几百年了,如著名的美国平克顿侦探公司整整影响了几代美国人,他们的公司徽记是一只睁大的眼睛和一句话:我们从不睡觉。在西方社会,私家侦探从业人员已达数百万。而在我们国家,目前还处于萌芽阶段中,私家侦探只能在法律的边缘和空隙中生存和艰难的发展,是的,十分艰难。但是,请同学们相信我,只要社会有需求,我们就会得到发展。
下面我来讲一下私家侦探所应该具备的素质,概括起来,就是一名好的私家侦探应具备特工的本领、侦探的头脑,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很强的洞察能力、预测能力、推理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处理能力和对各种环境的适应能力。此外,他还须是一个专业的心理学家。目前私家侦探没有公权,调查取证又要合法,因而必须具备有超出常人的智商。”
学员们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突然一连串的冷笑声从我的嘴里冒了出来,完全不受控制,莫名其妙。我赶紧伸手捂住了嘴,可还是来不及了。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望着我……
学员们的目光是惊愕,方晓东的神情是幸灾乐祸,萧玲的眼光是怜悯,萧天龙的眼神却是迷离。
“我,我……刚才不是我……”我涨红着脸,结结巴巴,恨不能地下有个洞,一头扎进去。
“袁立同学,你有什么不同看法吗?”萧天龙平心静气的说道。
我急忙摆着手,窘困之极。
“如果有,也可以下课后来找我。”萧天龙和颜悦色的望着我说。
下课时,我像逃难般的奔到大树下,阿黄正在打着盹儿。
“唉,阿黄,你没见到刚才我在课堂上有多难堪,这究竟是怎么的啦。”我抚摸着牠毛茸茸的颈毛,叹了口气。
“袁立,你这样对待我爸爸,不觉得过分吗?”萧玲噘着嘴站在我的身后,她旁边立着的是那个小白脸。
“乡巴佬!”这次小白脸公然骂出声来。
“你说什么?小白脸!”本来沮丧得气就没处出,我顿时勃然大怒。
阿黄警惕的睁开了眼睛。
“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没教养,你想怎么样?”那小白脸后退半步,竟然摆出擒拿术的门户来。
“你们吵什么?还想打架么?”萧玲脸气的发白,转身而去,“我去告诉爸爸。”
“我早看你这个丑八怪就不顺眼,一直想教训教训你,有种的今天晚上八点小树林里见,不准带狗。”小白脸恨恨地说。
“一言为定。”我坦然应战。
小白脸一溜烟儿似的追随着萧玲而去。
入夜,八点钟我准时来到了小树林,小白脸已经等在了那里。
多余的话没有,一上来我俩就交起手来。原来小白脸会擒拿格斗术,几个回合下来,我的关节就几乎被扭断。
小白脸一个近身锁喉,掐住了我的脖子,只听到他气喘吁吁的说:“乡巴佬,警告你不准打萧玲的主意,她是我的,明白吗!”
我已经喘不过气来,脖子发胀,就在此时,我的喉咙深处突然一阵“呜呜”低鸣,嘴角向两侧咧开,现露出两排牙齿,口里发出了“嘶嘶”的吼声……
小白脸慢慢的松开了发抖的手,惊恐的望着我,似乎不敢相信的样子,一步步颤抖着向后退去……
“汪汪!”我竟然朝他大声狂吠着。
小白脸落荒而逃,我赢了,小样儿。
我踌躇满志的凯旋而归。咦,不对,我刚才好像……
“砰”的一脚踢开房门,阿黄正在我的床上香甜的打着呼噜。我摇醒牠,怒气冲冲的质问:“见鬼,我怎么越来越像你了?”
阿黄从容不迫的坐了起来,裂开嘴笑了……
牠竟然会笑!一只狗居然能够笑?太离谱了,我揉了揉眼睛,没错,阿黄的确如同人类一样在笑。
我怔怔地望着,汗毛直竖,此刻耳边响起蚊子一般细小的声音:“小立,今天你已经满十八岁成年,要开始新的人生了。”
“是谁?谁在同我说话?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生日,你是谁!”我大惊失色,忙不迭的四下里张望。
“哼,从小看着你长大,我是谁?除了阿黄还能有谁?”
我呆住了,目不转睛的盯着阿黄,口中嗫嚅道:“你,你是阿黄?”
“呵呵,正是老夫。”那声音笑将起来。
“老夫?”我大惑不解。
“哼,老夫我已经1300多岁了,不是老夫难道叫老狗不成?”
“我不信,阿黄,你的嘴巴又没动,怎么可能是你在说话呢?”我摇着头道。
“哼,连武林中最肤浅的传音入密功夫都不懂,唉……”
“你究竟是什么人……什么狗?”我几乎嚷了起来。
“尸犬。”牠冷冷道。
第三章
“从今晚开始,我正式传你天下无双的绝顶神功,还不赶紧拜师傅?”阿黄板起了面孔。
“慢,你隐藏在我家这么多年,是为什么?还有,尸犬究竟是什么?你得告诉我。”我恼火之极。
阿黄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严肃的说:“小立,你眼下知道的事情越少越好,在你神功未成之前,我不能说,否则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千万切记。”
“这……,好吧,我先不问了,你要传我什么天下无双的神功?不会是‘老狗十八吼’吧?”我调侃道。
“哈哈,果然是孺子可教,对了,尸功第一层就是‘老狗十八吼’。”
“啊……!”我目瞪口呆了。
“不要小看这‘老狗十八吼’,它的威力远远超过当年小叫花子洪七公的‘降虫十八掌’。”
“是‘降龙十八掌’。”我更正道。
“哼,在我眼里就是降虫,雕虫小技而已。”阿黄不屑一顾的神情。
我大为不满,讥讽道:“天要破啦。”
“胡说,天怎么会破?”阿黄诧异道。
“就是你吹的呀。”我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又道,“还‘十八吼’呢,哪天我领你去会一会藏聱,看看你还能不能吼得出来。”
“好小子,不露出点真功夫,你是不服的,好,我就会一会你说的叫‘藏聱’的那个人,让你见识一下真正的武功绝学。”阿黄恼怒道。
“好,明天我们就去。”我幸灾乐祸道。
次日,课堂上萧玲向大家宣布市公安局请萧天龙前去协助破案,因此所有学员根据教材进行自学。我扫视一遍,没有发现小白脸方晓东,可能被昨晚的事吓病了,说不定,哼,世上凡是奶油小生,基本上都是纸老虎。
我看了一会儿教材后,见无人注意,便溜了出来,阿黄正在大树下不耐烦的踱着步,后腿不时地交替着用力磨擦着地面,一付摩拳擦掌、欲欲霍试的模样。
渭城区有一个猫狗市场是很有名的,前两天就听有学员说起那里,不但有德国黒背狼狗,还有高加索犬、北欧牧羊犬,幸运的话,还能遇见世界上最凶猛的犬——藏聱。
我们沿着咸通路南行,一直到沈平路又折向西行,在富安路与北安村交界处,远远就听见了犬吠之声,不用说,猫狗市场到了。
迎面所见到的第一只犬是一只黑灰色的京叭狗,小狗见到身形胖大的阿黄竟然俯下身来,摇着尾巴匍匐爬向阿黄,皱着的鼻子和小眼睛挤到了一起,一脸的奴才像。
阿黄抬头自负地望了我一眼,来了一句传声入密:“看到了吧,牠们见我岂能不低头?”说罢,抬腿一脚,踢翻了京叭儿。
继续前行。我惊讶的发现,道路两侧笼子里或是铁链拴着的大大小小的犬只,包括狼狗、牧羊犬、波斯猫甚至荷兰猪,无一不向阿黄摇尾致意,无一不面露阿谀谄媚之色。
真是一帮小人,我想。
藏聱终于出现了。
听同学讲,藏獒产于青藏高原海拔3000公尺~5000公尺的高寒地带,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鬣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古人说它是“龙狗”,藏民说它是“森格”(狮子),藏獒研究者们说牠是“东方神犬”,是“世界罕见的猛犬”。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这样描写了他所看到的藏獒:“在西藏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怪犬,它体形巨大,如同驴子,凶猛声壮,如同狮子。”臧聱阴冷、残暴、好斗、顽毅,牠与生具有最为惨烈的征服欲。
眼前的这只藏聱身形巨大,浑身呈金黄色,足有200斤上下,威风凛凛,相比之下阿黄则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远远见到阿黄走近,那藏聱平地里一声吼叫,如同炸雷一般,我不由得浑身一颤。
“阿黄,牠就是我说的藏聱,怎么样,还有没有胆量啊?”我讥讽道。
话未落音,阿黄在我身边早已“嗖”的一声窜出,直奔藏聱冲了过去,看来阿黄果真有些道行。我心中开始后悔,生怕阿黄遭到不幸或伤害。
哪知阿黄笔直冲到了藏聱尾部,伸出狗鼻又是闻又是蹭的,那藏聱竟然容忍了阿黄的不良举动,既没有吼叫,也没有发火,真让我大跌眼镜。
“哇,阿黄,你也懂‘知时务者为俊杰’啦?你的十八吼怎么哑巴了?”我忍俊不已。
“胡说,对待美女应当温柔得体才是,我不过是略表爱慕之心而已,少见多怪,真是个灯泡。”又是传音入密。
“啊……”我瞠目结舌。
本想教训教训阿黄,没想到竟然遇到一条母藏聱,反而做了回红娘,狗市艳遇……。我有些忿忿不平。
日近中午,肚子“咕咕”在叫,赶紧打道回府还赶得上午餐。阿黄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那母聱也是含情脉脉,相见恨晚。
沈平路口几个熟悉的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萧天龙和女儿萧玲,后面跟着的小青年却是小白脸方晓东。
“袁立!你怎么在这里?”萧玲发现了我,老远就叫喊了起来。
我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是啊,真巧,你们怎么也在这儿?”我先发制人的问道。
萧天龙咳嗽了一声,示意女儿。
那小白脸悄悄躲到了萧天龙的身后,没敢正视我。
“快点好好回去自学。”萧天龙正色道。
“是,老师。”我答应着。
萧天龙和小白脸转身离去,萧玲招招手,走过来说道:“袁立,我问你,你昨晚用什么方法吓唬的方晓东?他魂飞魄散的竟然说你变成了一只恶犬,差点吃了他。”话未落音便已嗤嗤笑将起来。
我脸一红,轻声道:“他也许是神经有点不正常,对了,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呢?”
萧玲回头望了望父亲远去的背影,悄声说道:“本市出现了一个变态恶魔,专门用锥子戳妇女的小腹,受害妇女已达48人,前几天的受害者是一位孕妇,胎儿被戳死了,这回事情闹大了,那个孕妇是市委刘书记的儿媳妇。全市公安干警紧急动员,连省公安厅都下来人督办,限期破案呢。”
“真可恶,什么人这么变态?简直毫无人性!”我忿怒的说。
“可惜,到现在任何线索都没有,只知道是个中年男子,也许是流窜犯,已经逃离了咸阳也说不定。”萧玲叹着气。
“你爸爸也在参加破案吧,那个方晓东跟着做什么?”我打心眼里看不上那个小白脸。
“噢,方晓东的父亲是省厅刑侦处长,这次下来亲自督战,他请爸爸带方晓东历练一下,学习一些侦查工作的方法,因为爸爸是这方面的专家。”萧玲解释道。
手机响了,她掏出看了一眼,道:“我得走了,爸爸在叫我,今天我说的太多了,千万别对外人说。”说罢,匆匆而去。
我注视着她远去的充满青春活力的背影,胸口处隐隐发热,目光一直盯到看不见为止。
“你喜欢她?”传来熟悉的耳语声。
我低头望,那是阿黄,我未吱声。
“放心吧,你比那姓方的小子机会大得多。”阿黄又说。
“你怎么知道?”我忍不住发问。
“因为有我。”
“你?”
“我先让你捉住那个变态的罪犯,怎么样?”阿黄的语气接下来变得暧昧起来,“不过,不过你得带我再与阿美见上一面。”
“阿美?”
“哎,不就是刚才的那位藏聱美眉嘛。”
“好,成交。”
第四章
“你真的能抓住那个变态佬?”我半信半疑。
“当然。”阿黄道。
“可是我们什么线索也没有,甚至连警察们也都束手无策。”我感到虚无缥缈。
“警察?世界上最笨的就是警察了,只知道撒大网,一个个的排查过筛子,要么就是靠一点眼线到处刺探情报,老掉牙了。”阿黄嗤之以鼻。
“这是最基本的侦查手段呀。”我想起来教科书上是这么写的。
“哼,自唐朝以来,历代捕快一直就用这种笨法,也不知道变化变化,走走捷径。”阿黄不屑一顾的翻着白眼。
“你有捷径?”我问道。
“当然有,尸功第九层就叫‘死狗眼半睁’,端的是厉害,无论什么狗,不管牠躲到哪里,只要使出神功,半睁狗眼,便一目了然。”阿黄自负道。
“可是我们要抓的是人,又不是狗。”我嘟囔道。
“一回事儿,人的磁场信号比犬类要强许多,搜索起来更加容易。”阿黄自信十足。
“人山人海,你怎么晓得哪一个是变态佬的磁场呢?”
阿黄打了个哈欠,白了我一眼,狗头扭过一边不作声。
“喂,问你话呢。”我叫嚷起来。
路人诧异的回头望着我。
阿黄懒洋洋的一板一眼说道:“你想什么时候带我去和阿美见面?”随后又补充说,“我必须与阿美单独见面,你和阿美的主人都不要在场,这是我俩的私人时间。”
“你同我讲条件?”我光火起来。
阿黄坚定地目光……
“好吧,我想办法成全好啦,畜牲也学得这么浪漫。”我嘀咕着。
“你说什么?”
“我说没有问题。”我大声道。
“如此甚好。”阿黄说。
阿黄盘腿坐在我的床上,狗眼半睁,气定神闲,鬃发间升腾起一丝丝白色雾气,我想这应该就是尸功第九层“死狗半睁眼”了。
我静静的等待着。
窗外夜幕已经降临,远处的树林已模糊不可辨。
“奇怪?”阿黄突然道。
“什么奇怪?”我赶忙问。
阿黄依旧半睁狗眼,喃喃道:“每当变态佬的锥子刺入妇女腹腔,便会有一丝阴气泄出,喷到变态佬的手上或身上,进入体内,48个女人不同的阴气混进罪犯的阳气之中,他的生物磁场便会与其他的男人有所不同,我已经探测了方圆几百里,竟然发现了有大量雷同的生物磁场,越接近衙门机关、商业中心越多,可是罪犯只有一个,难道我的功力减退了?”
“这很简单,现在的男人有几个不是嫖客?越是当官的和有钱的,嫖得越多,他们身上混合了大量妓女的阴气,所以你的方法自然是行不通啦。”我分析道。
阿黄恍然大悟般,瞪圆了狗眼,怒道:“岂有此理,难怪探测不出来。”
我本来就不抱太大希望,因此反而安慰起阿黄来:“算啦,阿黄,你能够学会说人话已经是不简单了,以后牛皮不要再吹啦,一日三餐还是跟着我蹭吧。阿美的事情,我还是照旧给你想办法。”
“呜呜……”阿黄竟然伤心的哭了起来。
“咚咚。”急促的敲门声,我开了门探头一看,原来是萧玲。
“又扎了一个,”萧玲喘着气说,“是咱们班上的同学刘萍萍。”
阿黄闭上了眼睛,假装在睡觉。
原来下课后,刘萍萍去书店买书,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那个变态佬,街上人流熙熙攘攘,她当时并未留意迎面擦肩而过的那个男人。直到小腹一疼,双手一悟蹲在了地上,鲜血渗出。后来才发现,手中多了一只绣花手套,那是慌乱之中由罪犯手中撸下来的,这也是这么多起案子中唯一留下的一件证物。目前侦破组正在对证物进行DNA鉴定,希望能够有所发现。
“想办法让我见一下那只手套,看来要用传统的方法来嗅出罪犯了。”突然听到阿黄传声入密的话音。
这还差不多,我想。
“那个变态佬真是变态,一个大男人竟然戴着只绣花手套。”萧玲鄙夷道。
“公安局不是有警犬吗,根据手套上的气味能否追踪到罪犯?”我有意识地往这方面引导。
萧玲说:“我也这么问过我爸爸,他说都市里车水马龙,罪犯的气味早就被冲散了,只有在捉住嫌疑犯后,可以利用警犬来进行识别。”
“告诉她,我可以在都市追踪。”阿黄的声音。
我决定冒险一试:“我的阿黄的鼻子可灵了,小时候牠曾经在大雨中跑出一百多里,追到一个小偷呢。”
“抓小偷?大材小用。”阿黄发出忿忿不平的耳语。
“真的?”萧玲惊讶道。
“那还有假,阿黄的鼻子是犬类中最灵的,不如我们让牠试一试,帮助你爸爸破案好不好?”我极力劝诱。
萧玲犹豫着说:“也许……好吧,去找我爸爸。”
我们一行出发了,阿黄信心十足,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
侦破组位于市公安局院内。一迈进院子,发现有几只体态肥硕的狼狗拴在后墙铁链上,相貌凶恶,目光炯炯。
阿黄趾高气昂的踱了过去……
萧天龙听罢女儿的建议后,脸一拉,训斥道:“警犬不但种纯而且经过了多年严格训练,岂是一般的杂交土狗可比?袁立同学的那条黄狗我也是见过的,一条肉狗而已,胡闹,快回去吧。”
萧天龙背后突然转出小白脸方晓东来,他伸手拉过萧玲,悄声说:“你怎么带这个乡巴佬到这里来?外人是不能随便进来的。”
“是啊,快带他离开这儿。”萧天龙对女儿皱了皱眉头。
“人家也是为了帮助破案吗。”萧玲噘起了小嘴。
“萧老师,阿黄的确是很灵的,您就试试吧。”我恳求道。
“好好复习功课,别在闹了,我送你们出去。”萧天龙板起了脸。
没办法了,我与萧玲对视了一眼,垂头丧气的跟了出去。
院子里发生的事情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阿黄傲慢的站在警犬之间,警犬们方才的那种凶恶像统统不见了,牠们争先恐后的屈膝摇尾,伸出长长的舌头恭顺的舔着阿黄的鬃毛……
在场的人们都惊讶不已,我洋洋自得的瞥了萧玲和小白脸一眼,这时耳边传来了阿黄笑嘻嘻的话音:“老夫略施小计而已,见笑。”
我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猛一发觉赶紧闭上了嘴。
“爸爸,你看,连警犬都低三分头,阿黄肯定有能力帮助破案的。”萧玲兴奋的说。
“是啊,警犬对一条土狗如此伏贴,还是头一次见到呢。”警犬训练员也是大惑不解。
“也许可以试试,你看呢,老方。”萧天龙对刚从屋子内出来的已经微微发福的中年人说道。
“好吧。”省厅刑侦处长方鼎话语不多,但看得出是一位睿智干练的警官。
证物室里,阿黄闻了闻那只绣花手套,接连打了几个喷嚏,一道传声入密飞入我的耳内:“我已经知道罪犯在哪儿了,现在你按照我说的做。首先,你告诉他们,据你的分析,罪犯目前还在咸阳市精神病院里,他的精神有些不大正常。”
我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喉咙,道:“据我的分析,罪犯目前还在咸阳市精神病院里,精神有些不大正常。”拜托,阿黄,可别出丑啊。
众人奇怪的目光望着我……
“他是谁?”方鼎冷冷道。
“啊,他是我班上的学员,叫袁立,这只狗就是他的。”萧天龙回答后转身对我轻声呵斥道,“别胡说,你懂什么?”
此刻,小白脸悄悄拉了下父亲的衣襟,小声说了点什么。
“我倒很想听听这位袁立的分析。”方鼎目光炯炯的盯着我。
我脸一红,支支吾吾起来,阿黄啊,快点往下说呀。
阿黄却没了下文。
豁出去,我只有自己往下编了:“对于这起绣花手套变态伤人案件,根据福尔摩斯的排除分析法,我先排除了年老的和年幼的,剩下的就是一群中年男女啦。接下来再排除掉不变态的,也就是神经正常的。神经正常的,他们是不会戴着绣花手套的。余下来的就是变态的、神经不正常的。大家都知道,社会上这类人并不多,而且大多集中在精神病院里。”
四周一阵哄堂大笑。
“精辟,丝丝入扣,讲的好极了。”耳边传来阿黄的赞叹声。
第五章
由于我的精辟分析和论述,我和阿黄被轰了出来。
我极其沮丧的在夜幕中徜徉,阿黄不远不近的跟在我的后面。
“你究竟是弱智还是有意出我的丑?关键时刻竟然默不作声!”我越说越气,低下头来恶狠狠的叫道,“你还想不想见阿美啦?”
阿黄走到我的前面站住,郑重地说道:“你想我有那么傻吗?捉住罪犯这样的功劳岂能便宜那些警察?我是想让你独占鳌头,威震三秦。从刚才你那精辟绝伦的推理中,我就看出来你的素质和潜力,你具有如此明察秋毫的头脑再加上我即将传你的不世神功,你很快就会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的。”
“你说的是真的?”这番话听得我很受用。
“老夫从不打诳语。”
“好,我相信你,下一步我们做什么?”我重拾信心。
阿黄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你干什么?”我不解。
“我在考究你的体力,今晚会有一番格斗。”阿黄说。
“今晚?你是说今晚我们要抓变态佬?”我的肾上腺素开始缓慢升高。
“正是。放心吧,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小变态佬与大侦探之间的对决。顺便问一声,你还有钱吗?”阿黄说道。
“干嘛?”我警惕起来。
“大战之前,你就不想搓一顿么?”阿黄口水似乎在滴着。
“我哪儿还有钱?”我断然拒绝。
“好吧,今天我请客,跟我来。”阿黄叹了口气,前面领路。
渭阳东路大众影院旁边有一家高级酒楼,两名站在大门口身着旗袍的知客小姐漂亮而有礼貌。阿黄带着我笔直的走了过去,然后绕到了酒楼的背后。
原来再豪华的酒楼阴暗处也是脏兮兮的,一桶桶的残羹剩肴,一团团的绿头苍蝇“嗡嗡”盘旋,几只野狗在翻箱倒柜的觅食。
“你请客就是要我吃这些东西?”我恼怒起来。
阿黄“嘿嘿”一笑,道:“别急嘛,你就到那边台阶上落座吧。”
我盯着阿黄走到那群野狗之间窃窃耳语,那些野狗一个个溜进了酒楼后门。阿黄走过来蹲在台阶上,咂着口水。
不一会儿,野狗们口中叼着大块的熟肉、香肠,还有一只烤羊腿陆续而至,最后的那只花色的母狗拖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满了饃饃。
我大喜,迫不及待的抢过那只羊腿啃了起来,味道好极了,野狗们也兴高采烈的聚起餐来,气氛融融。
“好了,别吃了,时间到了。”阿黄吐出方才我吃剩下的那只羊腿骨,说道。
我努力咽下一块羊肉夹饃,抹了下油嘴:“什么,吃饱了再去嘛。”
“变态佬已经到了。”阿黄站起身来。
“在哪儿?”我立刻紧张起来,四下里张望。
“跟我来。”阿黄走在前面,绕到酒楼前面。
霓虹灯下,亮男俊女,花枝招展,人们满意的喷着饱嗝,剔着牙齿,拎着打包的剩肴,酒气、烟气与香水味交织在一起,身着制服的保安殷勤的替他们拉开车门,好一幅太平盛世景象。
“就是她,那个身穿灰色西装,头戴帽子的……”阿黄的细语声。
我顺着阿黄的目光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举止优雅的男士,皮肤光滑细腻,年纪不到30岁,正在与一小姐搭讪。
呵呵,变态佬原来是一个奶油小生啊,凡是奶油小生都是纸老虎,这是颠仆不破的真理,我拿下他应该是不费气力的。
“阿黄,准确吗?我的身家前途,还有……婚姻,可都寄托在你身上啦。”我一边摩拳擦掌,同时不放心的问道。
“就是她,为了你的前途,为了阿美,大侦探,冲上去,捉住她!”阿黄声嘶力竭的喊着。
我血气灌顶,浑身燥热,大吼一声,一溜烟儿的冲将出去。
就在那人还未反应过来之际,我已经将他扑倒在地,并重重的压在了他的身上。
附近所有的人们对这一突如其来变故都目瞪口呆……
“哈哈,变态佬,想不到竟然会栽在我的手上吧?”我高兴之极……,咦,好像哪里有点不对?身下的变态佬的身子软绵绵的,柔弱无骨,并且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脂粉气。
“你、你、你耍流氓!”身下发出的竟然是女人的声音。
低头定睛细看,那人摔脱了帽子,露出来几丝秀发,两腮娇羞,吐气如兰……
我手足无措的慢慢抬起身,周围的保安及人们慢慢的向我围拢而来……
完了,这下可栽到家了,阿黄啊,什么狗屁尸犬……
我扭头找去,发现阿黄和几只野狗正在被几名保安手持警棍向远处驱赶着,不知是什么人打了110,远处传来呼啸而来的警笛声。
“袁立,快跑!”耳边是阿黄气喘吁吁的声音。
我纵身而起,撒腿就跑,哼,好汉不吃眼前亏,知时务者为侦探,来日方长。
为防止警车追赶,我一头钻进了小巷子。身后传来一个契而不舍紧随着的脚步声,转过了几条巷子,警笛与人们的吵杂声已然不闻。
我停下了脚步,身后的脚步声也跟着站住了。
我压制住紧张的心情,慢慢转过身来……
面前的女人满头秀发,两腮红润,娇喘连连,灰色西装敞开着,露出里面淡绿色T恤衫,丰满的胸部一起一伏,正在笑盈盈的望着我……
“萧玲!”我呆怔住了。
她仍旧满眼含笑的望着我。
“怎么是你?”我缓过神儿来,忙不迭的问道。
她依旧不作声。
“对不起,萧玲,都怪我轻信了阿黄,误认为你就是那个变态佬,结果差点弄伤了你,我真是个笨蛋,以后我再也不相信牠了。”我惭愧万分。
可能是刺激过度,她的目光有些迷离,身子一晃竟倒向我的怀里,我下意识的舒展开双臂,挺着胸膛迎上前,搂住了她。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女人贴得如此之近,尤其还是心中的偶像,我的感官全部调动起来了,触觉之处感到香软无比,鼻中吸进的是幽兰之气,心中热血直往上涌,脑中一片迷茫……
“快松手!她是变态佬!”耳边传来阿黄急切的叫喊声。
去你的吧,我才不再相信了呢,古人说什么了,“牡丹花下死”,此刻我正体验着如此美妙的感觉,我才不会松手呢。
小腹一开始像燃烧着一团火,燥热无比,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此时一丝细细的凉气挤了进去,一种麻麻的刺痛感由皮下释放出来,小腹渗出一股液体,粘糊糊的,我伸手摸去,抽出一看,掌心殷红一片,那是鲜血。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我中招了……
第六章
“萧玲,你!”我掐住她的手腕慢慢举起,她那如笋的指间紧握着的是一只尖头的古铜色金属发簪。
“哈哈哈。”一连串的怪异的笑声令我毛骨悚然,我难以置信这竟然会出自萧玲之口。
“她不是萧玲。”阿黄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面前。
我仔细的端详着……,同样小巧玲珑的嘴,俏皮的鼻子,乌黑的秀发,白皙的皮肤,俊俏的脸庞,还有那浅绿色的T恤衫,只有,只有眼睛,这双眼睛同样美丽,但是眼神后面却似乎隐藏着一种邪恶,迷离的邪恶,而萧玲的目光却永远是清澈如水。
“你是谁?”我嘶哑着问。
“快抢下发簪,看看上面的图形。”阿黄急切的传声入密。
我手上一用力,夺过了发簪,定睛细看,月光下隐约见到似有镂刻的图案,但无法仔细辨认得清,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件古物。
“你要怎么处置我?”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想,当然是扭送公安局啦,大侦探袁立可能明天就会一举成名,兴许还能破格捧上铁饭碗,三餐一日再也不必发愁了。但是不知怎地,心中总有些于心不忍。
我踌躇着。
“带她回你的房间去。”阿黄命令道。
不知为什么,对于阿黄的这个命令我倒是一点也不反感,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你跟我走吧。”我说道。
她点了点头,默默跟着我一路回到了我的住处。
进了房间,打开了电灯,让她坐在了我的床上,阿黄蹲坐在她面前看守着。
我伸出手掌,仔细观察掌心之中的凶器——发簪。
古铜色的发簪沉甸甸的,簪体上镂刻着两个精美的飞天仕女,作为陕西咸阳人,一眼就会认出这是唐代风格的饰物。我转动着发簪,它较街上卖的仿唐工艺制品粗了许多,再定睛细瞧,发现一个因日久磨损而模糊的篆字。
“是袁字。”那姑娘轻声道。
“袁天罡。”耳边传来阿黄喃喃道。
“袁天罡是谁?听着怪耳熟的。”我自语道,不经意间瞥见阿黄已是泪流满面。
姑娘道:“袁天罡是初唐贞观年间火山令,易学奇才,他的秤骨算命法在民间流传甚广,尤其是他与师弟李淳风共同推演的纬学奇书《推背图》,预测了唐后千年中国历史的演变。”
“你究竟是什么人?”我颇为惊讶。
姑娘低下头不作声。
今晚出了这么多事,一件蹊跷过一件,必须理一理头绪,否则我会越来越糊涂了。
首先,我家养的一条老狗竟然会说人话(陕西话),而且自称已有1300多岁,是具有特异功能的什么“尸犬”,更有甚者,自诩身怀绝顶尸功,已经使出的第九层“死狗眼半睁”,也不知是真是假。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牠的嗅觉很灵,通过一只绣花手套找到了罪犯。品行方面则有些花心,可能爱上了一只名字叫阿美的母藏聱。
另外,变态佬竟然是一个姑娘,而且长相与偶像萧玲一模一样(除眼神外),使用的凶器却是一只1300年前易学奇人、一代宗师头上的发簪!
还有,这个酷似萧玲的姑娘来历可疑,而且她一直是对女人下手,对了,49个,可这次刺中了我……
想到这,突然记起始终还未来得及检视一下自己的伤口呢,于是撩开衬衣,松开裤带,露出小腹……
接下来看到的令则更加令人吃惊不已……
那姑娘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盯着我的小腹。
我的小腹平坦而富有弹性,微微隆起的腹肌上还残留着几丝淡淡的血污,伤口早已愈合,皮肤上竟然现出一片如同龟裂般的褐色斑纹,以簪刺处为圆心向四方不规则的扩散。
我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小腹,太奇怪了,自己身上从来就没有诸如胎记、斑痣之类的东西,这些褐色的斑纹从何而来?伤口又迅速的不治而愈合,看来这绝对与古簪有关。
诧异之间,那姑娘悄无声息的扑上来,极其敏捷的夺去了我手中的古簪……
阿黄“吼”的一声咆哮。
“哈哈哈,黄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找到啦!”那姑娘看了看古簪,面色苍白,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随即复又扑上,拉住我的裤带,脸贴近我的小腹,凝神细观……
我勃然大怒,正欲发火,忽听到阿黄的传声入密:“别动!看她做什么?”
我强捺住怒火,小腹一起一伏,冷眼旁观那姑娘。
那姑娘盯着看了许久,两行热泪流下了面颊,眼光中的戾气渐消,面色也逐渐恢复了正常。
“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姑娘含泪吟道。
我实在是莫名其妙,正欲搭腔,那姑娘又道:“妾本咸阳人士,名李凤娘,在精神病院工作……”
“慢,”我打断她的话头,“我猜你就是个神精病,严重的神经病!变态的神经病!”
“她不是。”耳边传过来的阿黄的语气是异常的严肃。
“唐仪凤年间,司天监李淳风觅得一块龙穴,遂点穴下定铜钱回禀高宗李治,高宗龙颜大悦亲带武后前往探查,拂开土层竟见袁天罡的发簪刺于铜钱方孔之中,感叹天地造化,术士之神,欲定其百年之寝所在。武后见之冷笑,高宗询问之,武后答曰‘二虎相悖,祸生肘腋,必除其一,方保我大唐千秋伟业’。高宗闻之不语。
返朝后,诏李淳风密谈,李预示武氏一族日后篡权,高宗不乐。遂诏袁天罡觐见,不料袁已云游。世事果如李淳风所料,六年后武则天篡权,改国号‘周’,称帝42年。”李凤娘侃侃而谈。
“她说的不错,老夫亦有耳闻。”阿黄点头道。
“其实武后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她临终时遗嘱:去帝号,称武天大圣皇后,照例归葬乾陵(高宗的陵墓),赦免王皇后、萧淑妃及褚遂良、韩瑷、柳爽等,使之她的一批冤家在她临终前昭雪平反,功过留与后人评说。乾陵之上有一座‘术圣纪碑’,上面记载着唐高宗的业绩,碑文为武则天撰写;而其对面还有一座同样高大的碑,碑身两边雕着两条飞龙,而碑身却是光秃秃的,这就是赫赫有名的武则天无字碑,乃其子唐中宗李显遵照遗嘱为她而立。其玄机何在,至今亦无所知。”李凤娘叙述道。
“可这些跟你又有什么关系?”我听入了神,禁不住发问道。
“李淳风即是我的先祖。”李凤娘幽幽道。
“你若不是神经病,为什么要变态的去戳人qian那49个女人与你无缘无仇,其中一个孕妇的胎儿甚至你被扎死,这是犯罪啊,你究竟想干什么?”我恼怒的责问道。
“此事说来话长,容我细细道来。敢问你去过乾陵吗?”李凤娘镇定自如。
我点了点头。那边阿黄也在点头。
李凤娘接着往下说:“先祖李淳风为高宗选陵址定乾州之梁山。此处三峰高耸,主峰直插天际,东隔乌水与九嵕山相望,西有漆水与娄敬山、歧山相连。乌、漆二水在山前相合抱,形成水垣,围住地中龙气,谓梁山为‘龙脉圣地’。
可是当朝火山令袁天罡却说,梁山北峰居高,前有两峰似女乳状,整个山形远观似少妇平躺一般,阴气弥漫。选陵于此,日后必为女人所控。袁天罡自知失言,便四处云游去了。临行之际,差人送一纸籤书,曰: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
“什么意思?”我问。
李凤娘意味深长的望了我一眼,接着又道:“我研究了多年,只知金罡冢是为袁天罡之墓,其中含义却始终琢磨不透。听祖上传下来的话说,李淳风见此籤后仰天长叹,竟留书一封离家出走,自此杳无音信,不知所终。”
“书上说什么?”我听起兴趣来了。
阿黄也凑了过来,竖起耳朵,表情严肃。
第七章
“先祖遗书隐喻晦涩难懂,十分蹊跷。”李凤娘叹了口气。
我默默的没有作声。
“遗书正文诗一首:古簪复出铜钱现,千年得见后人面。不见渭河不死心,三山二水一客栈。”李凤娘抬起眼睛望着我,接着道,“注解曰:七七簪刺腹,八八龟斑见,九九阴阳合,疮烂铜钱现。书简中并附古簪一只。”
“的确蹊跷,晦涩之极。”我愣愣的迸出句文绉绉的话来。
阿黄也没了声音。
“我家古训必熟读唐史,期望后人解开遗书之迷。所以我自幼对唐代正史野史无不烂熟于心,可是仍旧琢磨不透诗中含义。”
“那你父母呢?”我关切道。
“双双早亡。”李凤娘面露凄苦。
“我年复一年不分昼夜的苦思冥想,最终一日进了精神病院。”李凤娘苦笑道。
“哼。”果然不出我之所料。
“在精神病院里才知道,原来我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也是这里的病人。他们在这里也仍还是孜孜不倦的坚持研究,最终郁郁寡欢而亡。”
“哦。”我不知说什么好。
“我可不愿意步他们的后尘,也许是我天资聪颖,或是运气好,在排除了其他所有可能后,于今年七月初七用古簪刺入了自己的小腹……”
“啊……,那怎样了?”我吃惊道。
“发炎了。”
“哦。”是这样。
“‘七七簪刺腹’看来不是指七月初七以簪刺腹,我想到也许是七七四十九人吧?”李凤娘微露笑容。
“所以你就连续刺了49人!”我愠怒道。
“不,算我自己应该是50人。”她更正道。
“哼。”
“由于我家几代人都有‘精神病’史,向来没有过激行为,所以我在医院里帮助做一些杂活,进出自由。于是我就找女人下手,女人懦弱,便于我逃之夭夭。”李凤娘轻轻笑了下。
“你杀死了一个未出世的孩子。”我正色道。
“我很抱歉。”她低着头。
“让她先说下去。”阿黄的传声入密。
李凤娘接着往下说:“如果‘七七’意指49人,那就已经够数了,我也不会再去伤人了。‘八八龟斑见’很有可能指八八六十四天能够见到所谓的龟斑,或是人脸上,或是人腹上,也许在自己身上。”
“你身上有么?”我问。
“没有,我每天都看,也许天数未到。今天是……”
“农历九月十一。”那是阿黄的声音。
“刚好八八六十四天!”我惊呼道。
“是的,龟斑出现了,遗书应验了。”李凤娘轻声道。
她说的不错,李淳风的预言于1300多年后的今天在我身上应验了。我低头默默看着自己小腹上的斑纹,心中思绪起伏,我知道,此生与遗书以及李凤娘恐怕再也难以分开了。
“你今年年龄有多大?”我的心中不知怎的有一丝慌乱,脸上竟然有些发烧。
“哪有直接问女孩子岁数的?”阿黄不满的嘟囔着。
“妾生于民国三十三年,今年六十有二。”李凤娘坦然一笑。
“啊!”我大吃一惊,心里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面上刚刚发的烧一下子褪了。
我望着她那姣美的面庞,白皙而红润的皮肤,苗条柔软的躯体,怎么可能?
李凤娘看出来我那失望的表情,嫣然一笑,道:“我要先走了,我会再来找你。听了我的来历,现在你想如何处置我呢?”
“我……”我语塞了。
“你愿意帮我么?”她那楚楚可怜的模样谁能忍心拒绝呢?
“愿意。”当然,要是年龄相仿就更好了。
“你结婚了吗?”我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都感到突兀。
“妾从未婚嫁,仍是黄花大闺女。”说罢,摆腰移臀飘然而去……
“就是处女。”我向阿黄解释道。
“阿美也是。”牠肯定道。
“关键在于保养,你看我已经1300多岁了,仍然毛光皮滑,精神矍铄,潇洒挺拔性感。”阿黄面露诚恳。
“哈哈,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还性感呢。”我忍俊道。
“阿美就是这么说的。”阿黄一脸的委屈。
我沉思起来……
阿黄也沉思起来……
“我在想阿美,牠可真是个美人胚子,金色的毛发,粗壮的腰身,洪亮的嗓门,性感的大嘴巴……”阿黄呓语着。
我打断了牠的话:“她竟然有六十多岁了?你看她,乌黑的头发,杨柳细腰,一口好听的秦腔,喘气如兰……”
“保养的好呗,当年的武昭仪端的是仪态万千呢,不过回想起来,她俩确实是十分相像。”阿黄回忆道。
“你见过武则天?”我诧异道。
“经常见面。”阿黄洋洋得意。
“从没有见过这么会吹牛的狗。”我讥讽道。
阿黄急了,分辨道:“贞观二十三年太宗驾崩,武昭仪和其他嫔妃共二百多人一起入感业寺出家,一直到高宗永徽三年才重新入宫。在感业寺的三年里,她时常溜出寺门到我家来见我家主人,每次来都跟我打招呼呢。”见我不信的样子,牠又解释道,“以前皇帝‘驾崩’以后,属于他的那些后宫嫔妃就要被赶出宫(生有子女的除外),然后新皇重新选招嫔妃和宫女。这些被赶出宫的后妃们唐朝采取的是把她们全部赶进寺庙里当尼姑。”
“你家主人是谁?”我问道。
“袁天罡。”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轻轻的抚摸着阿黄的鬃毛并安慰道:“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你不相信我?”阿黄瞪圆了眼睛。
我笑了笑,未可置否,老狗的自尊心更强呢。
“好吧,既然如此,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阿黄喃喃自语。
“去哪儿?”我问道。
“金罡冢。”牠郑重道。
“袁天罡墓?”我想起李凤娘的话。
“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阿黄念道。
“你知道这诗的意思吗?”我说。
“当然知道。”阿黄脱口而出。
“真的?是什么意思?”我追问道。
阿黄自知说漏了嘴,白了我一眼,扭头不再吭气。
我赶紧说好话:“我见过很多的母狗,像阿美这样年轻漂亮的还真的少有。”
阿黄还是默不作声。
“就是身材差了点,腰太粗,屁股太大,嗓子嘛五音不全,嘴也太……”我故意埋汰那母聱。
“住口!那些都是优点!”阿黄叫了起来。
我心中暗自发笑,脸上却不露声色道:“咱们做个交易吧,我想法儿把阿美买回来,你告诉我那诗的意思。”
“你有钱么?替阿美赎身需要钱的。”阿黄认真道。
是啊,我身无分文,“可以私奔呀。”我说。
“私奔?对啦,好浪漫啊,可是要阿美愿意才行,我不能违背牠的意愿。”阿黄低下了狗头,显得似乎有些腼腆。
“明天我带你去找阿美,你可以当面问牠,其余的包在我身上。”我拍着胸脯打保票。
“一言为定?”阿黄认真起来。
“一言为定。”
天不亮,阿黄就叼着我的衣领令我起床。
“今天是个好日子。”阿黄的眼神里充满着激情。
“好吧,为了你,我就豁出去了。”我睁开惺忪睡眼咬着牙道。
三十分钟后,我和阿黄就已经蹲坑守候在北安村猫狗市场上了。
行人慢慢多起来了,有早上晨练的古稀老人,也有遛鸟的退休阿伯,还有的是卖些秦地小吃的贩子,吆喝声不绝于耳。
许久,才有一些杂交的小哈巴狗、西施犬、波斯猫、荷兰猪等姗姗而来,其中竟还混杂着几只怪模怪样不知名的鼠类。
今天别说赫赫有名的藏聱了,连一般常见的德国黑背都没了踪影。
阿黄满脸的失望之色,那郁郁之情着实令人看了于心不忍。
“阿伯,你知道经常来这儿的有一条金黄色的母藏聱吗?”我出面询问,谁让我打包票了呢。
“啊,你说的是金毛夜叉阿美吧,听说已经被人买走了。”遛鸟的阿伯告诉我。
“唉,晚了,阿黄。”我低头将这个噩耗告诉牠。
阿黄却早已盘腿打坐,狗眼半睁,原来牠已经运起了尸功大法。
传声入密:“阿美被拐卖到了秦都区凤凰广场附近的一所别墅内。啊!太可恶啦,他们竟然逼牠与狗日的小黑鬼们交配!可怜的阿美,牠现在不吃不喝,生不如死……”
阿黄悲痛欲绝,泪花闪烁。
我登时勃然大怒,义愤填膺,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逼良为娼的恶行发生,伤天害理啊。
“走,阿黄,我们去解救阿美!”我嘶喊道。
“呜呜……哇哇……嘶嘶。”阿黄从来没有过这般忿怒,鬃毛立起,两眼充血,青筋暴胀,口涎乱喷,大吼一声,向东狂奔而去。
“等等我。”我也大吼一声,紧随其后。
凤凰广场西北的别墅区。
一幢红瓦粉墙、雕梁画栋的二层小洋楼,一看就是有钱大款们的私邸。豪华的客厅里坐着七八个男人,衣着光鲜,手中端着酒杯,有的叼着极品香烟,烟雾缭绕中气氛融融。
一个胖墩墩的中年人优雅的呷了一口香槟,地道的秦腔:“方公子,难得你有如此雅兴,我们大家共同送你的这只藏聱不但品种纯正,而且还是个聚宝盆呢。”
“是啊,我们几位牵来的家犬虽不及藏聱,但也都是名犬,今天交配完,四个月后小狗出世,咱们通过DNA检验,除开狗爸爸的主人外,其余在座的各位可就要付给方公子钞票了,每人20万。”那面皮发黄高挑个子满脸堆笑道。
“我爸爸对我要求是很严格的,当然,我们之间以狗打赌也算不上什么行贿之类的,但总得有个冠冕堂皇的名义才好。”说话的正是小白脸方晓东,省厅刑侦处长的公子。
“名义我们大家已经想好了,就叫做‘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补偿费’如何?”先头的矮胖子嘿嘿笑道。
众人齐声击掌叫好。
就在此刻,阿黄与我已经来到了别墅后墙外,隔墙就已闻墙内犬只吵闹之声。
“阿美就在里面。”阿黄悄声说。
“我们怎么办?”我望了望超出两米多高的围墙,那墙头上布满了尖而锋利的玻璃片。
“当然跳过去啦。”阿黄满不在乎道。
“我上不去。”我腿已经发软。
“早就叫你拜我为师,学成神功,飞越这等矮墙岂不是轻而易举?”阿黄埋怨道,“算啦,骑到我背上来吧,一千多年了,还从来没有人有这等福份呢。”
我迟疑着跨上阿黄脊背,紧紧揪住牠的鬃毛,一股英雄救美的道德豪情油然而生……
嗖的一声,我眼前一花,身子腾空而起将近三米,竟然不费吹灰之力的轻松越过墙头!
爽……!
“扑通”一声,我已经重重的砸在了墙内花园的草地上。
定睛细瞧,但见阿美被铁链五花大绑着拴在了木桩上,四周有七八只体形粗壮、长相凶恶的杂种公狗,牠们个个面目狰狞,流着口涎,霍霍欲试,一旁立着几个寸头马仔,手持鞭子威逼着阿美就范……
阿美昂首挺立,如狮子般的鬃毛乍起,面目冷峻,傲视群狗,一副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烈女气概。
阿黄的眼睛湿润了……
听到动静,几个寸头马仔回过身来,吃惊的望着我,同时拉开了架势向我包抄过来,手上的皮鞭高高举起。
我尽管手无寸铁,但见到阿美坚贞不屈的精神,即使拼命也要誓保其周全。
“袁立,躲到我身后,老夫今天要使出尸功第一层‘老狗十八吼’了,你小子好好看看,比起小叫花子洪七公的‘降虫十八掌’究竟谁更胜一筹。”耳边传来阿黄的声音。
阿黄一个向后转,四肢成双马步,臀部翘起,瞄准了那些马仔,但见尾巴一摇,“哧”的一声巨响,一阵黄色烟雾裹杂着臊臭从阿黄两股间喷出,刹那间笼罩住了那些人。
“第一吼‘回肠荡气’。”阿黄小声告诉我。
我全神贯注细看,待烟雾消散,那七八个马仔已然倒下,一个个口吐白沫,昏迷不醒。那七八只杂种狗四肢发抖如筛糠般,屎尿流了一地。
“太厉害了,远远超过‘降虫十八掌’!”我高兴的跳了起来。
阿黄没有回答,牠径直奔到了阿美的身边,耳鬓厮磨,煞是亲热。
我羡慕的走了过去,轻轻替阿美解开了捆绑在身上的铁链……
阿美感激地望着我,硕大的狮头迎上来,长长的舌头黏乎乎的在我的脸上一舔。
我双手抱住牠的大脖子,毛茸茸的,真是个好女孩。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来这里捣乱!”门开了,那些客厅里的款爷们冲了出来,为首的竟是小白脸方晓东。
“袁立,又是你……!”小白脸气急败坏叫道。
我挺身而出,义正言辞道:“小白脸,光天化日之下竟然逼良为娼,简直毫无人性!”
“什么逼良为娼?乱七八糟,你们私闯民宅,送去公安局!”矮胖男人厉声道。
“第二吼‘屁滚尿流’。”阿黄传声入密。
说时迟,那时快,一连串的轰鸣声发自阿黄股间,先弱后强,一波接一波的冲击波,如雷霆万钧般横扫过去……
别墅的玻璃一块块被击碎了,小白脸和款爷们的衣服也被震得裂成了碎片,如雪片般飞舞、落下,一个个顿成了白条鸡。
正当他们惊慌得不知失措之际,屁声嘎然而止,随后铺天盖地如倾盆大雨般的狗尿迎头罩下……
青草萎了,鲜花蔫了,小白脸和款爷们赤条条的皮肤上冒起了丝丝白烟,他们疼痛的哇哇大叫,满地打滚。
“这就是报应。”阿黄恨恨道。
阿黄、阿美还有我,以胜利者的雄姿,离开了别墅。
我知道,侦探班是回不去了,我将无家可以归。
我也知道,阿黄就是我的师父,我即将修炼天下至高无上的武学——“老狗十八吼”。
第八章
天下之大,何处容身呢?
我、阿黄和阿美,一家三口人,总得有个遮风雨的栖身之所啊。不管怎样,先回去收拾行李吧。
小树林旁,出租屋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徘徊着,绿色的T恤衫牛仔裤,秀发披肩。
“萧玲!”我心中一动。
那女人转过头来,冲我莞尔一笑:“我又找你来啦。”
“李凤娘?”我的小腹骤的疼痛了一下。
“咦,这狗好威武啊。”她惊讶的打量着阿美。
我将阿美的来历简要的述说了,同时也讲到了眼下的窘境。
李凤娘盈盈笑道:“我知道有一个去处,可容我们安身。”
“我们?”我迟疑着问道。
“当然。先祖李淳风的遗书迫使我们走到了一起,你难道不想与我一起破解这千古之谜么?”李凤娘满眼含笑。
“如此甚好。”阿黄小声道。
未来的师傅发话了,我当然要遵从,说心里话,若不是年龄的问题,我早就一口应允了。
“如此甚好。”我答道,与师傅保持一致性是非常之重要的。
李凤娘在前面带路,我们一家人跟在后面向西而行。
眼睛看着她那青春可人的走路姿态,摇摆撩人的腰肢,微微翘起的丰满臀部,我不由得脸上发烧,想入非非。
阿美诧异的望着我,阿黄则意味深长的“嘿嘿”笑了几声,我瞪了牠一眼。
日近晌午,我们拣僻静之处休息。李凤娘出去一转,买回来一大包熟食让我们充饥。
阿黄自己那份儿让给了阿美,阿美推辞不过,只得张开血盆大口,一扫而光。
师傅真是好样的,我想着便也将我的那一份儿推向李凤娘:“你吃吧。”
李凤娘抿嘴儿笑将起来,道:“我这儿有,还是相公吃吧。”
“相公?”我迷惑的望着她。
李凤娘笑得更厉害了:“九九阴阳合,再有半月,你我就要圆房,自然你就是我的相公了。”
“噗。”我口中的食物一下子喷了出来。
黄昏时分,我们来到了白鹿原。平原远眺,但见乌漆二水分流,夕阳下如两条金龙晶莹剔透,原上斑驳的丘陵已笼罩在一片淡紫色的氲蔼之中,千百年过去了,那残余的帝王之气依然隐约感受得到。
李凤娘遥指远方天际处的一座高大的丘陵说道:“那就是梁山,唐高宗李治与武则天的乾陵。那边十五里外就是金罡冢,当年的初唐隐士、易学奇人袁天罡就葬在那里。”
“她说的不错。”阿黄远眺,眼眶湿润。
我没有回答,仍沉浸在“圆房”的震惊之中,心中也不知是喜悦还是痛苦,睁着眼睛看见风姿绰约性感的李凤娘心中就一阵热流涌上,闭上眼睛耳边就回响起“妾今年六十有二”的话语,如同忆苦思甜般。
汨汨流淌着的一条环绕的小溪,水边一棵茂密的老槐树,那树粗有两人合抱,盘根错节,古藤缠绕,皮皱骨突。树下有三间老式青砖瓦房,由于年代久远,屋顶布瓦的缝隙中长出些无名野草。
正房的屋檐下挂着只破旧的牌匾,字迹模糊,仔细辨认依稀看得出是“客栈”二字,笔锋清癯遒劲。
“有人吗?”李凤娘上前叩门。
许久,听到里面唏嘘咳嗽声,门开了,一个满脸皱纹,佝偻驼背花白胡子的老者出现在面前。
我仔细打量着老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双已经深陷眼窝内灰白色的眼睛,原来这老者是个白内障。
“客官可是要住店?”老者张开了嘴,里面是岑参差不齐的黄牙,上缩的牙龈已呈黑色,一股强烈而怪异的口臭扑面而来。
我感到很不舒服。
“两间客房我们包下了。”李凤娘仿佛轻车熟路。
东厢房是阿黄阿美住,西厢房由李凤娘与我住,她不由分说就安排好房间。
“这不太方便……”我刚张嘴分辨,李凤娘已带阿黄、阿美进房了。
我的心如撞鹿般乱跳,脑中一片迷惘,我还是一个处男啊……
客房内设施十分简陋,一铺炕、一张八仙桌、两只长条板凳而已。这算什么客栈啊,甚至连电灯都没有,只有满是油渍的一盏旧油灯。
“是简陋了点,但是房费便宜,一间屋只收一元钱。好处是地点偏僻,极少有人经过这里,无人打扰,便于我们钻研遗书秘密。”李凤娘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
“我去看看阿黄牠们。”我红着脸,没敢正视李凤娘。
阿黄和阿美兴高采烈的依偎在了一起,相互温存的舔着鬃毛。
“今天早点歇息,有事明天再说。”阿黄心不在焉的说,随后又关照道,“请出去时带好门。”
重色轻友,哼。我忿忿的走出东厢房,“咣当”一声摔上门。
堂屋里,老者正在生火做饭,灶膛里飘出阵阵浓烟,火苗映红了那副刀刻般沧桑的老脸,突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我的脑海中一晃而过。是的,我一定再哪儿见过,可怎么也想不起来。
一股呛人的浓烟袭来,我索性出了房门,来到了水边老槐树下。
夜晚的风凉凉的,钻到脖颈里痒痒的,这是个什么地方?给人的感觉有些怪怪的……
“你怎么溜出来啦?”身后传来李凤娘的声音。
“我,我是出来撒尿的。”我心中一慌,顺手解开了拉链。
“真是个顽皮的相公。”李凤娘咯咯笑着离开了。
我一面撒尿一面思忖:如果无法保持住童贞,这也是形势所逼,并非自愿,情有可原,可以谅解……
“开饭啦。”堂屋里传来老者有气无力的声音。
油灯下,我们蹲在地上团团围住地桌,定睛看去,桌上赫然摆着一只巨大的陶盆,里面盛着满满的小如拳头的动物脑袋,像兔子又像鼠头,颜色红煆煆的,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酸味儿。
“这是什么东西!”我吃惊的望着那些脑袋。
李凤娘嫣然一笑,伸手捉住一只脑袋,轻舒笋指,掐下两只眼睛,丢入口中……
啊,如此美貌可人的女性大啖动物头颅竟然面不改色,这简直有点惨不忍睹……,我的嗓子眼里头一阵痉挛。
“快吃,此乃大补,实不可多得。”耳边是阿黄急促的传声入密。
举目望去,阿黄正偷偷的叼出几只滴着汁水的脑袋交給了阿美……
李凤娘探出手拣出了一只较大的、紫红色的头颅,含情脉脉的递給我:“相公,这只是公的,与你有益,请趁热食之。”
我迟疑着不敢接手,眼睛瞟向“师傅”……
那老者正在呲着黄牙着力啃着一只脑袋,用力过猛竟咬碎了头骨,一团白糊糊的脑浆迸出,溅了满脸。他伸出枯槁的手指,刮下脸颊上的白浆送入口中,咂咂有声,然后干咳了一声,说道:“此乃尸鼠,人世间难得的美味,小兄弟何不品尝一二。”
“尸鼠?莫非是鼠尸?”我诧异的发问道。
“呸!什么鼠尸,简直是暴殄天物!气死我了。”那老者面红耳赤的叫将起来。
李凤娘伶俐的接过话来:“老人家千万别生气,我相公初出茅庐,从未涉足过江湖,还请多加包涵。”她眼睛向我一瞥,接着道,“相公啊,这可是完全天然的尸鼠,纯粹的绿色食品呢,我们夫妇承蒙老人家看得起,如此盛情的款待,还不赶紧趁热吃?”
我只得小心翼翼的在李凤娘手上的那只尸鼠脑袋肉厚处拈下一小块肉,轻轻放入口中……
初入口觉软滑,继而绵酸,后而甜,须臾喉间升腾起一股鲜极之气,五腑六脏为之一爽,顿时齿间留香,满舌生津,实令人大快朵颐……
“人间竟有如此美味!”我平生从未品尝过这么美妙的东西。
不由分说,我早已迫不及待的轻舒猿臂,抓住了几只满是汁水的尸鼠头,张口便咬了下去。
“这种鼠是吃什么东东长大的,味道竟然会有这么可口?”我实在是赞美不及。
“死尸。”老者冷冷说道。
“什么死尸?”我边吃边问道。
“人尸。”老者边吃边答。
“噗。”我刚刚下咽的东东喷了老者一脸,咀嚼过的流质物沿着老者的鼻梁和两颊黏糊糊的淌下……
“对,对不起。”我结结巴巴的道歉。
老者双手接住流下来的呕吐物,又全部吃了进去……
“谢了,老夫牙齿不太好,这样省力多了。”
“啊……”我实在无法忍受了,胃里一阵翻滚,站起来就想向外走。
“坐下,小伙子,哼,我这尸鼠大餐,江湖上多少英雄豪杰可望而不可及呢,你竟敢小觑?告诉你听,尸鼠生长极为缓慢,小尸鼠并无雌雄之分,牠们钻进坟墓里啃尸,有的专门吃男尸生殖器,有的专啃女尸生殖器,由此逐渐分出公母,然须百年方可性成熟,而且一生只有在一天里的十二个时辰中进行交配,惟有此时方可以捕捉得到,你想想,来之何等不易呀。”老者神态颇为冤屈样。
“可是……”我不知如何作答。
老者咬了一口尸鼠又接着说下去:“尸鼠头不但美味无比,而且对助长功力有奇效,什么千年何首乌、老山参之类的统统不在话下,尤其是练尸功者更是不可或缺的灵丹妙药。”
“尸功?”我心中一凛,这正是我要向阿黄学的绝世武功啊。
“他说得一点都不错,奇怪,此人来历绝不简单,千万小心为妙。”这是阿黄传声告诫。
“你到底吃不吃?”老者问。
李凤娘赶紧接过话茬:“奴家代相公谢过老人家,”随即对我使眼色,嗔道,“相公快食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连狗都说人话,这尸鼠也许真就是上天赐与我袁立的机缘也说不定。
豁出去了,想到这儿,我便更不答话,双手探入陶盆,捞起尸鼠头,连汤带汁,一股脑儿往嘴里塞……
老者在一旁不住的冷笑。
第九章
夜深了,清冷的月光透过老槐树的枝丫斑驳的洒在了窗户上,屋内的油灯似乎已枯竭,灯芯噼噼作响,灯光越来越暗。
“相公,该就寝了,我先服侍相公用脚汤,行路劳累,烫下脚会很舒服的。”耳边传来李凤娘温柔的声音。
我蓦的回过神儿来,望着端着脚盆,款款走来的李凤娘。
“不,不要啦。”我不知所措的坐在炕上直往后缩。
李凤娘咯咯笑着,不由分说捉住我的脚,除去鞋袜,按将水中。
我脸一红,闭上了眼睛,只觉一股热气自脚心沿腿部涌上,暖洋洋煞是受用。
脚底板痒痒的,仿佛有无数小鱼儿在触摸肌肤,悄悄眯开眼缝一看,原来那李凤娘正在轻轻的按摩我的足部。
自小长大,还从未有女性与我如此肌肤相接,我不自觉的浑身战栗起来。
“相公,你怎么在发抖?哪儿不舒服?”李凤娘关切的问道。
“我,我有点冷……”不知我自己在说些什么。
“莫不是受了风寒?”她探手轻拂我的额头,“不碍事,相公,我帮你宽衣,早些安歇吧。”
我感到一阵心跳,急中生智忙打岔道:“对了,这尸鼠如此之怪,你丝毫不怕,难道你以前吃过吗?”
李凤娘笑了笑:“妾不曾有此福缘,但妾自幼熟读唐史之余,也涉猎过不少奇门典籍,《山海经》中就记载过这种尸鼠,《本草纲目》也列举了牠的药性,端的是补身圣品呢。”
我低头掐指算了一下,今晚我至少进食了七八个鼠头,尽管恶心至极,但可能对我即将修行的“尸功”大有裨益。如此说来,客栈那老者若不是极慷慨之人,就是有意让我吃的,而且他竟然说到“尸功”,他究竟是什么人?莫非也是深怀绝世尸功之人?
“相公,请宽衣解带。”李凤娘盈盈笑道。
我心里“嘭嘭”直跳,面红耳赤,不知所措,手脚都没处搁了。
李凤娘越发笑了,索性伸手过来,解开我的衣扣,另一只手麻利的松开了我的裤带……
我感觉脑袋“嗡”的大了起来……
这时听到了李凤娘耳语声:“相公别急,离圆房之日还有十几天呢……”
是夜,李凤娘在炕梢我在炕头躺下。与女人共卧一榻实在令我难以入睡,脑中浮想联翩,好在一日劳顿,不多会儿竟也迷迷糊糊睡了去。
“相公,你睡了么?”突然耳边响起李凤娘盈盈之声。
我竖起了耳朵静听,果然那细若蚊蝇的缠绵之声又传了过来:“我的小相公,你真的睡了么?”
我顿时屏住了呼吸,大气也不敢出,身子也不敢动。
有人从炕梢爬过来,我心中一阵狂跳不止,血流在加快。
一只手试探着伸进了我的被窝,我身子好像僵硬了般,听得见心脏在“怦怦”的跳动,偶尔又停滞了数下,继而更加猛烈的跳起来。
那只手滚烫而柔软,轻轻抚摸着我的胸膛,时而还掐掐我的骨头和肌肉。随后,预料之中的可怕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那手悄悄的向我的腹部滑去,越过了肚脐,越过了小腹……
刹那间,我的脑中一片空白,浑身软绵绵的,骨节一阵酸麻,一种奇妙的舒适感渐渐萌芽并迅速传遍全身,腹下一团炙热之气在膨胀,无比舒适的酸麻胀感充斥整个腹部,越来越强烈,最后像要爆炸了般。那股热力在腹内冲撞着,寻找着宣泄口,极度的舒适感使我浑身战栗起来,突然如决堤般向外涌出……
胯下一片冰凉,我知道,我失去了童贞……
我醒了,原来竟是一场春梦!但胯下仍旧是一片冰凉……,后来才知道,那是梦遗。
此刻,我嗅到了一股奇特的口臭,那臭中混杂着热气直接喷在了我的脸上。
我睁开了眼睛……
斑驳的月光下,一张丑陋的老脸正在我的上方咫尺之处盯着我,灰白色的眸子反射着黯淡的光……
“嘘。”一只枯槁的手从我的胸前抽出,伸出食指放在老脸口边示意莫作声。
我紧张的点点头。
“跟我来。”老者压低了声音。
我爬起身,套上衣裤,出门时回头看了看炕梢,李凤娘睡得正熟。
月光下,白天佝偻虚弱的老者竟然疾走如飞,身轻如燕,我连跑带颠的跟在后面。
溪水的转弯处,有一片草地,那老者停下身来面对我。
“嗯,发育得很不错,根骨具佳。十八岁了,应该是修炼‘尸功’的时候了。”老者说道。
“你是谁?”我壮着胆子问。
老者嘿嘿笑了几声,反问道:“黄狗没有教你功夫吗?”
奇怪,我和阿黄之间的秘密他怎么会知道?这老头究竟是什么人?
月色迷离,清凉如水,老者泛着白光的眼球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怵。
“你究竟是谁?”我咬紧牙关,再问。
老者依旧不答,许久口中长叹一声道:“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
我越发吃惊了,今天怪事连连,先是吃什么恶心的尸鼠头,然后是这怪老头半夜潜入我房中摸我胸膛,然后带我来到这河边,他不但知道阿黄的秘密,而且还吟出李淳风遗书中的籤语……
接下来的话更让我吃惊。
“你还是个童男,那李凤娘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太婆了,过个十几天就要圆房,真是难为你了。”老者惋惜道。
“你……”我怔怔的说不出话来。
“好,我先给你讲个故事。知道乾陵么?就是高宗与武则天合葬之墓。弘道元年,高宗驾崩,陈子昂等一干人极力主张在洛阳设置陵寝,但武则天遵照高宗‘得还长安’的遗愿,动用兵士和民工20余万人,按照‘因山为陵’的葬制,将事先选定的梁山作为陵冢,在山腰凿洞修建地下玄宫,并于文明元年八月安葬高宗。
22年后,武则天于神龙元年病故。在安葬武则天的问题上,朝廷发生了一番争论。大臣们认为,尊者先葬,卑者不宜动尊者而后葬入。今若开陵合葬,即是以卑动尊,恐惊龙脉。乾陵玄阙,其门以石闭塞,其石缝隙,铸铁以固其中,开陵必镌凿之。中宗昭告天下,招李淳风、袁天罡回朝,二人踪迹不可寻。中宗无奈,命人挖开乾陵埏道,启开墓门,于神龙二年五月将武则天合葬入乾陵玄宫。合葬武则天后,中宗、睿宗朝又将二太子、三王、四公主、八大臣等17人陪葬乾陵。乾陵工程经历了武则天、中宗至睿宗朝历时长达57年之久。
陵寝分为皇城、宫城和外郭城,周八十里,城垣两重,内城置四门,东青龙门,南朱雀门,西白虎门,北玄武门。城内有献殿、偏房、回廊、阙楼、狄仁杰等60朝臣像祠堂、下宫等。‘安史之乱’后,历经1300多年,唯朱雀门外司马道两侧沿的120余件石刻仍在,其他地面建筑都已荡然无存矣。
世人觊觎乾陵地宫陪葬的宝藏,五代时温韬为后梁耀州节度使期间,唐诸陵在其境内者,悉发掘之,取之所藏金宝,惟乾陵风雨不可发。唐末黄巢军因缺少军资,动用40万将士盗挖乾陵,直挖出一条40余米深的大沟,也没有找到墓道口,至今在梁山主峰西侧仍有一条深沟被称为‘黄巢沟’。近说民国初年,军阀混战,盗掘古墓成风。国民党将军孙连仲以保护乾陵为名,率部下驻扎乾陵,偷偷用一个师的兵力盗掘乾陵。当时用炸药炸了多处地方,却始终没能找到墓道口。后忽然雷雨大作,数日不歇,军中一时传言四起,称武则天显灵了,孙连仲匆忙率部离开。
至于三五成群的盗墓者,历朝历代均有,结果是不但找不到陵寝之所在,而且大都惨死于非命。”
“为什么?”我好奇的小声问道。
“被守陵人所杀。”老者道。
“守陵人?都上千年了,还有守陵人?”我迷惑不解。
老者仰望天空沉默不语,两行老泪静静的淌下……
第十章
“你是守陵人!”我恍然大悟。
“是的,老夫正是唯一幸存的守陵人。”老者怅然道。
“你是怎么知道阿黄的?”我发出疑问。
“牠是一只守陵犬。”
“李淳风遗书籤语中的诗,你又如何得知?”我仍发出疑问。
“这个么……”老者支支吾吾。
“你怎么知道我袁立是十八岁童男?十几天后圆房之事是李凤娘告诉你的吗?你同她以前就认识,对吗?”我接二连三发出疑问,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见老者不答,我怒气冲冲责问道:“你先是装神弄鬼,也不知从哪儿搞来些动物脑袋让人吃,然后半夜三更到我床前摸我、吓我,带我来到这旷野之中,说了一大堆真真假假的故事,到底是为何?”
我盯着老者白内障的眼球,看他如何作答。
老者突然哈哈大笑,怪戾的笑声在旷野中回荡,沁人肺腑,令人不寒而栗。
这绝不是人类的笑声……
“老夫已经隐姓埋名1300多年了,你想知道我是谁么?今晚我就告诉你,老夫正是李淳风!”
“你,你,你是李淳风?李凤娘的先祖李淳风?”我呆住了,从脚心到头顶起了无数的鸡皮疙瘩。
“小伙子,你来到了老尸客栈,见到了守陵老尸也是缘分,老夫已经厌倦了现在这副躯壳,想借你的那副用用,哈哈……”老者狂笑不已。
“什么老师?”我战战兢兢说道。
“老尸么,就是具有千年不坏之体,头脑中积累了数百千年的智慧,而且有着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只是每隔数十年,就要重新更换一次躯壳,以崭新的面貌服务于社会。”
“我的身体又怎么能够换给你呢?你这是胡说八道吧。”我嘴里装做强硬,可心中似乎有些明白了,前景大大的不妙。
“容易的很,你先死去,我进入你的身体,你再复活,无非是思想换了个人,其他一切如旧。”老者轻松说道。
“你要杀死我?”我必须冷静考虑逃脱之策,目前唯一值得信赖和能救我的也就只有阿黄了。
“放心吧,你不会有痛苦的,你的年轻的身子也不会有丝毫损坏的,我会非常注意的。”老者安慰我道。
“慢,李凤娘知道吗?她是你的后辈,我就是你的后辈女婿,我们是亲戚呀,天下人多的是,你总不会伤害自己的亲戚吧?”我总算找出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来。
“亲戚?哈哈,只能怪你的身骨奇佳,我说过,老尸都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不能去伤害别的无辜的人,所以只能大义灭亲了,况且于你毫发无损啊。”那老尸振振有词。
这是什么道理,简直是强词夺理!
“老前辈,我还有些话要对李凤娘说,她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我,她爱我,我也爱她,可是我心中的话还未对她表白,你老就等到明天再换也不迟啊。”我想打动老尸。
“相公,你真的这么喜欢我么?”树丛中,李凤娘款款走出。
“当然,当然,你是我第一个肌肤相亲的女人,我愿一生与你厮守,另外,我已经做好了圆房的心理准备啦。”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这么肉麻。
“老人家,你刚才说你是李淳风,我的先祖,我没听错吧?如果你真的是,你就更没有道理伤害我的相公。”
“这……”那老尸面露尴尬。
“奴家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只要他不负我,我是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他周全的。”说罢,李凤娘深情的瞥了我一眼。
我心中一热,眼泪水几乎都要流了出来。
“自从先祖李淳风留下遗书不辞而别后,历代后人无不竭尽毕生研究书中隐秘,如果如先生所言,那请你解释一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书中到底要告诉后人些什么?”李凤娘楚楚哀怨的目光审视着老者。
“唉……”老者口中连连叹气,最后把脚一跺,竟转身几个起落,不见了踪影。
我的心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相公,夜深风凉,千万保重身体,我们回屋去吧。”李凤娘轻轻揩去我额上冷汗,牵着我回走。
感激之情心中荡漾,即使此刻圆房,我也是毫无怨言。
回到房中,李凤娘详细问明事情来由,我自然忽略了春梦一事,那实在难以启齿。
“李淳风?守陵老尸?这一切令人匪夷所思啊。”她苦苦思索着,半晌又道,“相公说这人讲出了遗书中的诗句?”
“是的,‘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一字不差。”我说。
“他究竟是什么人呢?”李凤娘娇眉紧锁的模样,令人顿生爱怜之意。
“相公,今天往后,你寸步不要离开我,恐有危险。”
“好的,风娘。”我已无意识的省略了她的姓氏。
凤娘莞尔一笑,万种风情尽在其中。
月色西移,屋内光线暗淡了下去,我和衣躺在床上,唉,又是一个难眠之夜啊。
“相公,这支古簪就放在你枕边,袁天罡的东西极有灵气,可保你平安无事。”风娘说罢盘起腿打坐,似乎在吐纳一种气功。须臾,一丝香气飘来,似檀香又像幽兰。
“你的身上真好闻。”我喃喃道。
风娘轻颦一笑:“这是香功,二十年前很流行呢。”
我不知什么时候睡了去,醒来睁开眼睛时天已大亮。扭头望去,风娘已不在炕上,古簪仍放在我的枕头边。
我揉着惺忪睡眼,走出房门,不见风娘的踪影,心下奇怪,便走进西厢房。
西厢房内,阿美庞大的身躯占据了大半铺炕,金黄色的鬃毛像茂密的丛林一样,阿黄的脑袋露出半边在丛林外,其余身子都掩盖在阿美那毛茸茸的金黄色毛发下,鼾声阵阵,牠俩睡的正香。
“喂,醒醒,天都大亮啦。”我使劲推着阿黄的狗脑袋。
“春宵一刻值千金呢。”阿黄打着哈欠钻出来。
“你倒是春宵了,可我差点就没命了。”我抱怨道。
我将昨晚发生的事情经过叙述了一遍。
“哎呀,都怪我与阿美太投入了,你要知道,阿美还是个黄花闺女,多多体贴照顾是我的责任。”阿黄不好意思说道。
“得了,你纯粹是重色轻友。”我恼道。
“那老头真的是李淳风?想当年李淳风风流倜傥,羽扇纶巾,一代大宗师,何等的风范!这个猥琐佝偻的老头竟会是他?”阿黄自言自语道。
“他说每隔数十年就要换一个人的躯壳,他是个老尸。”我说。
“不管怎样,他对你不利,我阿黄决不会置之不理的,哼,今天开始,你先修习‘老狗十八吼’第一吼。”
“回肠荡气?”我回想起营救阿美见到的那一幕,仍旧想笑。
“是荡气回肠。不过,你每次发过功后,都须换过裤子。”阿黄支支吾吾道。
“为什么?”我瞥见阿黄不怀好意的嘴脸。
“我们狗是不穿裤子的,屁眼一翻,便可放出气体,而你的裤子包括裤衩就被轰成碎片了。”
“我可以脱了裤子放啊。”我想象那时的壮观景象,自己也忍俊不已,哈哈,荡气回肠……
“以你的天赋素质,不超出十年,一定神功有成。”阿黄打气道。
“十年!你别开玩笑了,有没有什么捷径,十天半个月的速成法?”我急切地问道。
阿黄陷入苦思冥想之中,许久,牠终于吞吞吐吐道:“也许……不过……,这样吧,你暂且修习我自创的保命神功‘鸡飞狗跳’吧。”
“什么鸡飞狗跳的,威力如何?”我怀疑道。
“这么说吧,无论什么武林高手想要拿下你,你能让你周边的任何物件跳起来阻挡敌人,随着功力的增强,你可驾驭的东西越来越多,就没有什么人可以捉得住你啦。”
“听起来不错,好,我就学习‘鸡飞狗跳’吧。”我应允道,荡气回肠毕竟不太雅观。
第十一章
“开饭啦,相公。”院子里传来风娘的叫声。
原来风娘起早赶往附近的集市,买来了早点以及一些肉类蔬菜等副食品。
“相公,我还专门弄了只老母鸡炖汤给你吃呢。”风娘兴高采烈的说。
望着她风尘仆仆,脸颊绯红喜盈盈娇嫩的面孔,我不由得心里暖烘烘的,唉,人生得如此温柔体贴的白颜知己也未尝不是一种福份啊。
大家吃完早点,老者仍旧没有回来,风娘又开始忙碌午饭,我打了声招呼后,同阿黄回到屋内偷偷练功,阿美则趴伏在堂屋门口把风。
我果然是练武的奇才,未到晌午时分,就已经掌握了“鸡飞狗跳”的心法和诀窍,阿黄简直是赞不绝口。
我准备测试一下自己目前的功力,便走出了房门绕向房后。
“相公,你要去哪儿?我陪你去吧。”风娘不放心道。
“我去解手。”我想独自一人测试,即使失败也不丢脸。
我一面如厕,一面催动意念内力,几张手纸竟脱离了手掌,漂浮在了空中……!
呵呵,天生我才必有用,小试牛耳便乃一举成功!
接下来更是令人心花怒放,我竟将刚刚便出的一坨冒着热气的屎飞升起来,在空中荡来荡去……
下次遇到小白脸,我定将一坨屎扣到他的头上,太棒了,我想象着小白脸尴尬的样子,不由得笑出声来。
“相公,吃午饭啦。”风娘的声音。
“啪哒。”收功不及,那坨屎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汁水溅了我一身。
午饭时,我一边喝着鸡汤,一边微笑着,原来练功也是如此有趣。
“相公,你在笑什么?”风娘关切的问。
我含笑而不答。
※※※
午后,我与风娘开始参悟李淳风遗书。
我看风娘眉头紧锁,久久沉思着,便问:“你怎么不说话?”
风娘道:“我在想那老者果如其所言,他就是我的先祖李淳风,那我们研究遗书还有什么意义?不如找到他问个究竟。”
我点点头,事实的确如此,想那风娘历代前辈研究了千年都不得要领,又岂是我们几天时间所能参悟得透的?我回想起阿黄曾经说过,牠知道那首诗的含义,但愿不是在吹牛,我得私下里问问牠。
深秋季节,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柔和,我们索性沿河边散步,阿黄、阿美跟在身后。小溪水潺潺绵绵,几只鸟雀飞落在水边觅食,连绵的灌木丛已染成了金黄与橘红色,偶尔见空中有排着人字形队南归的雁群。
触景生情,风娘不由得怅然道:“日月如梭,沧海桑田,想当年云英黄花,转瞬竟白发,李家多少俊杰之士,竟为了那几句诗而耗尽风华,穷毕生之力最后仍落得个郁郁而亡。谁个能想到,那个写书之人可能还没死?”
“还躲在客栈里啃尸鼠头。”我跟着追加一句。
“尸鼠头……”我小声重复着,是啊,我从来未修习过内功,竟能催动内力飘起手纸和大便,那坨大便怕足足有二斤重!莫不是与吃了尸鼠头有关?看来老者所言非虚,那鼠头果真是练功圣品,可惜,否则再多吃一些。
拐过溪水湾处,前面豁然开朗,遥见远处一所在,人烟稠密。到得近处,村郭酒旗,原来是个墟集,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墟口处站着几只本地土狗,傲慢的盯着由远而近的阿黄同阿美,当来到跟前时,发现阿美庞大的身躯,威风凛凛如雄狮般的鬃毛,牠们立马都傻眼了。
有两只土公狗摇动腰肢朝着阿美献媚,被阿黄一脚踢翻。
“藏聱!”人们围拢而来,但惧于阿美凶狠的外表而不敢靠近。
不远处的一株老松树上挂着的破旧指示路牌吸引了我的目光,那上面写着:此去金罡冢。
我回头望了望风娘,风娘点了点头道:“此地前去八九里即是金罡冢,我已探访多次,不甚了了,如相公想去,我们便行吧。”
天时尚早,索性就去看看也好,于是我们一行直奔金罡冢而去。
一个时辰左右,我们就来到了据说是金罡冢——袁天罡墓的地方。
结果令人大失所望,这里原来的墓冢早已不复存在,面前见到的只有遍地蓬蒿,满目苍凉。
“据说以前有一座坟墓,文革时期给平了,可惜一代易学宗师就这样默默无闻的湮灭在历史之中了。”风娘幽幽道。
“不错,就是这里。‘白鹿原上金罡冢,十五里外故人来。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阿黄传声道。
“诗中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叹道,实际言下之意是在询问阿黄。
阿黄传声入密:“这诗其实很简单,意思是说金罡冢十五里外住有故人,那儿正是老尸客栈。”
“谁是那护花郎君呢?”我仿佛在自言自语。
“当然就是你啦。”阿黄肯定道。
“主人又是谁,柴门又为谁开呢?”我仍旧好像自语道。
“自然是李家的后人,貌美如花的风娘呗,夜里开门还能干什么,死脑筋。”
我“噗嗤”一乐,这阿黄简直是在胡编乱造。
“相公,你在笑什么?”风娘诧异道。
我脸一红,支吾道:“没什么,我在想你曾经说过,当年袁天罡拔簪插入李淳风的铜钱中,你手里的那只古簪是否就是当年的那一只?现在站在了当事人的墓址之上,感慨到世间事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相公,你好象成熟了许多。”风娘满眼含笑,一往情深的望着我。
“风娘谬赞了,小生惭愧。”我想起了戏文里的台词。
风娘“咯咯”笑了,就像一个天真纯朴的小姑娘。
“肉麻。”阿黄气忿的甩过来一句话。
白鹿原上吹来阵阵凉风,风声里裹夹着轻轻的呼啸,龙吟般如泣如诉,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相公,你有点冷么?我们还是回去吧。”风娘一面关切问道,一面挽起我的手臂。
“慢,我好像听到什么。”我说。
我竖起了耳朵,用心去听……
就在那轻啸的阵阵风声里,我听到了那个声音,那是个苍老悲凉虚弱的声音:“救我!”
“是谁?”我大声问道并四下里望去。
原上荒草萋萋,极目望去,哪有人的踪迹?
“相公,这儿杳无人迹呀。”风娘道。
我也怀疑我的耳朵是否听差了。
“主人!是主人!”阿黄急切的说道,随即烦躁不安起来。
“哪个主人?”我追问阿黄。
“袁天罡。”
第十二章
“袁天罡!”我大吃一惊,似有不信道,“难道当年的袁天罡还活着?”
阿黄没有回答我,盘腿打坐,半睁狗眼,凝神静气,我知道,牠已经发出了“尸功”第九层神功——“死狗眼半睁”。
凤娘更加惊讶,看看我又望望阿黄,不知何事。我无暇多解释,紧张的盯着阿黄。
须臾,见两行热泪自阿黄眼里流淌下来……
“是主人,主人仍活着,1300年啦,我以为你早已经不在人世了,呜呜……”阿黄竟咧开大嘴哭将开来。
凤娘听不到阿黄的传声入密,只是看见牠竟然能同我交流和如同人类一般哭泣,倍感奇怪。
“我要去救主人!”阿黄抹去眼泪,坚定的说,同时回头看看阿美,那藏聱美眉更是巾帼不让须眉,鬃毛倒立,剑眉竖起,张开大嘴,一声长啸……
“我也去!”我深受感动,热血沸腾,自忖身怀“鸡飞狗跳”神功,打不了就跑。
“相公,你要去哪儿?”凤娘诧异的问。
我将发生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
“我的小相公,自古夫唱妇随,你有危险,妾岂有旁观的道理。妾这就随你同去救人!”凤娘大义凛然道。
“我的好娘子。”我感激之余,已无意识的改口叫起了“娘子”。
凤娘脸一红,轻轻的推了我一下,我心中顿生一股暖流。
“袁天罡在哪儿?”我摩拳擦掌,霍霍欲试。
“就在梁山的后山阴的石穴之中,有阴尸婆在看守着。”阿黄道。
“阴尸婆?那是什么?”我问道。
“阴尸婆实际上就是千年女尸,法力高强,很难对付。”阿黄忧心忡忡道。
“难道‘尸功’也打不过她们吗?”我怀疑道。
“没试过,我想应该没有问题。”阿黄的口气似乎还是没有十足把握。
我将阿黄的话说给风娘听,凤娘盈盈一笑:“相公放心,我的香功可助一臂之力。”
我大喜,于是一行俩人两狗浩浩荡荡向梁山方向而去。
传说中的大唐龙脉是从昆仑山上分出的一支越过黄河,入关中,以歧山为首向东蔓延至九嵕山、金粟山、嵯峨山、尧山。梁山主峰直秀,属木格,南二峰圆利,属金格。三座山峰虽挺拔,但远看方平,为土相。
待行至梁山后山阴时,已是太阳落山时分,夕阳余晖映照,山体呈金黄色,草深树长,乌雀归巢。
阿黄一马当先前面探路,阿美随后,我和凤娘互相搀扶着攀崖,渐渐的落在了后面,放眼望去,已不见了狗儿们的踪影。
正行间,听得“簌簌”声响,定睛一看,见碗口粗的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挡住了去路。
那蛇长着一个硕大的三角型脑袋,口吐鲜红的舌信,口涎滴下,脖子弓起,上面斑驳的皮瘤清晰可辨。
“此乃五色尸蛇,喜食腐尸,剧毒无比,且杀人从不留活口,一噬即亡,所以目击者极少。奇怪,自旧唐书曾记载过以来,后世史书均是空白,按理说其应早已灭绝,不曾想今天会在此地遇见。”凤娘道。
我扭头想找寻件武器,如棍棒之类,可望过去,四周连树枝都没一根,我的头上直急得冒汗。
凤娘嫣然一笑:“相公无须烦恼,待妾身一试。”说罢,踏前一步,运起了香功……
须臾,自凤娘腋下飘出阵阵鲍肆之气,如臭鸡蛋烂腌菜的味道,当是臭不可闻,我连连打喷嚏,几乎窒息。
凤娘抱歉一笑:“这是香功第八层‘鲍肆香型’,是难闻了些,但对于驱除虎豹虫蛇确是十分有效。”
此刻那五色尸蛇也嗅到了臭气,使劲儿的摇晃着脑袋,似乎十分难受。风娘增强了功力,臭味儿陡然增强,我已经喘不过气来,几近昏厥。
那毒蛇忍受不了,竟然发疯般的将脑袋朝树干上不停的撞去,咣咣作响,鲜血顺着它的鼻梁流下……
“最后一击!”凤娘叱喝一声,转身翘起臀部对准那蛇的面部,“嗤”的声响,一缕似隐似现的雾状体射出,击中蛇头,那五色尸蛇再也经受不起,一头栽倒在地不动了。
气味散尽,我慢慢透过气来。见凤娘拔出发髻上的那只古簪,划开尸蛇的肚皮,摘下一枚墨绿色大如鸽卵的蛇胆来,递到我的面前。
“相公,书中记载五色尸蛇的胆不但能去百毒,而且还是罕见的修炼内力的圣品,实不可多得,快服下去吧。”凤娘恳切的眼神。
我怎能忍心拒绝娘子的这番美意呢,于是张开嘴吞入腹中,同时瞥了一眼,见凤娘的裤裆并无破碎之处,遂放下心来。
我们继续前行,走不多远突感腹中如坠冰,寒气浸透腑脏,浑身如筛糠般发抖。
“相公,这是蛇胆的药力发作,待我教你香功的入门心法,用以化解寒气。”凤娘拉我盘腿打坐,摆好姿势。
我心想那香功与“荡气回肠”确有异曲同工之妙,修之肯定耗费时日,还不如我的“鸡飞狗跳”来的快呢。于是,我运起了自己的心法。
不多时,寒气渐消,一股热流自丹田处升起,十分舒适,而且觉得浑身精力饱满,内力充盈,我意念到处,那粗壮的蛇尸竟缓慢站立起来,荡来荡去,嗯,我所能操控的东西起码增加了百余斤,真乃是古往今来习武的天才啊。
“这是香功第一层的心法‘茉莉香型’,相公感觉如何?”
我心中暗笑,嘴上却说:“多谢娘子神功。”
起身再行,前面不远处出现一石壁,阿黄和阿美正站在石壁前徘徊不定。
“主人就在这石壁之中,可是如何进得去呢?”阿黄传声道。
我仔细观察石壁,石壁陡峭光滑,布满了青苔。可惜没有炸药,不然的话轰它几下,定能打通石壁,我想。
还是凤娘心细,她蹲在石壁下发现一队蚂蚁从石壁孔隙中进出。
“不知这蚁穴是否建在石壁的空洞中?”凤娘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抓起石块在石壁上敲击,石壁传来空洞的回声。
“相公,听起来这石壁不厚,里面有空洞,如果有钢钎铁锤,或许可以凿得开。”凤娘推断道。
“老夫来试试用尸功第七层‘狗鞭十八钻’能否将石壁钻开。”阿黄道。
阿黄先让阿美站过一边,然后运起了神功。但见牠竖直了尾巴一抖,四下里顿时黄毛乱飞,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条尾巴,那尾巴瞬间变得如钢铁般坚硬,皮呈紫红颜色。
这时听见阿黄大吼一声,凭空跃起,如钢枪般的尾巴旋转起来,身体则向后激射……。随着听见石裂之声,那尾巴竟硬生生的钻进了石壁之中!
第十三章
随着狗尾边掘进边震动冲击,石屑纷纷落下,再见那石壁已经裂开了数道缝隙,从裂隙处竟冒出来道道白色的寒气,咝咝作响。
“加油!阿黄!”我兴奋的在一旁打气。
此刻由于强烈的摩擦,狗尾已经变得通红,伴有阵阵皮焦的糊臭味儿。
“快要支持不住啦。”阿黄焦急的传声。
就在这紧要关头,听得“哗啦”一声,石壁坍塌出一个大窟窿,自洞中突然伸出一只光秃秃的胳膊,一把抓住狗尾巴,急速的向洞内拖去……
好一个阿黄,不愧为是千年尸犬,反应极为敏捷,就在即将被拖入洞中之际,“噗”的一声响,一股黄烟早已射入洞中……
“荡气回肠!”我叫道。
“咦?”洞内有女人惊讶之声,随即松开了手。
阿黄落在了地上,迅速后退了几步,列开架式,面目表情异常紧张,双眼紧紧地盯住洞穴。
“是阴尸婆!”牠传声道。
顿时大家立刻紧张起来,阿美鬃毛直立,张开了血盆大口冲着洞口处。凤娘已经运气了香功,但是还看不出是什么香型。我则眼观六路,看有什么可供意念驱使之物件。
此时“轰隆”一声巨响,白雾弥漫,石壁陡然间裂开一道石门。
定睛望去,白雾中立着一位全身赤裸、体态丰腴的绝色中年美女,皮肤白森森的,白色长发如瀑布般齐至脚面处,连眉毛也是白的,面色凝重,双眸灰白色,手持一支白毛拂尘。
“白内障。”我悄悄告诉风娘。
“尔等何人?竟敢前来骚扰‘困尸洞’!”那白毛美女喝问道,口音奇特。
“小心!她就是千年女尸——阴尸婆。”阿黄悄声告诫。
我壮着胆子上前一步,抱拳朗声道:“我们前来求见袁天罡袁老前辈。”我瞥见风娘赞许的目光。
那阴尸婆闻言一愣,道:“你们可有主公手谕?”
主公?我一下也愣住了,不知何以对答。那阴尸婆流露出怀疑的表情,慢慢举起了拂尘,一股刺骨阴风骤然笼罩住了我的全身。
“姐姐皮肤真好,身材肥胖,端的是绝世美女呢。”风娘对阴尸婆笑嘻嘻的说。
“这个小妹妹真会说话,老啦,人也瘦了许多,比不上当年啦。”阴尸婆脸色一红,面露羞涩。
“哪里,姐姐风姿绰约,丰腴肥嫩,男人见了都会丢了魂儿呢。”风娘诚恳地说道。
“瞧你这小妹妹嘴甜的份儿上,就留了你一条命吧,那个男人和两只狗我就先杀了。”阴尸婆轻轻一笑,颇有倾国倾城之色。
话一落音,笼罩在我身上的阴风突然收紧,我四肢已不听使唤,急切间根本记不得“鸡飞狗跳”心法,无奈的望着那根拂尘面向我迎头罩下。
由于阴尸婆陡然发难,众人营救不及,眼瞅着我就要血溅梁山,含恨九泉了。
千钧一发之际,那拂尘在半空里突然停住了……
“咦,你竟然不识武功!”阴尸婆诧异道。
“是的,我不识武功,前辈是享誉千年的武林一代大宗师,今天竟然对一个不识丝毫武功的18岁乳臭未干的翩翩少年(在凤娘面前不愿使用黄毛小子这词儿)痛下杀手,难道就不怕日后江湖上耻笑吗?前辈貌美如花,可算得上倾国倾城,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晚辈着实是仰慕已久,今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没想到前辈会有杀害小生的可怕念头,如此下去,岂不令天下敬仰前辈姿色者寒心么?”我想起了金庸小说里的台词儿,说得是理直气壮,气壮山河。
“这……,”我的话阴尸婆似乎听着十分受用,她那毫无血色的脸泛起了两块红晕,长叹一声,幽幽道,“一入宫门深似海,长门咫尺闭阿娇,想不到江湖上还有人记得我,罢了,你们去吧。”
“姐姐,您干嘛将自己幽闭在这冰冷的石窟之中?还不如随我们一起江湖上行走,有朝一日姐姐遇上心上人,双宿双飞,岂不快哉?”凤娘见有机可乘,便加紧了心理攻势。
“妹妹,姐姐是有命在身,身不由己,况且在这暗无天日的‘困尸洞’中千年,已经见不得亮光,遇光则化啊。”阴尸婆悲凉万分。
“这都是封建旧社会害死人啊。”我忿忿道。
“你说什么?”阴尸婆问道。
“我是说,前辈的命运实在是坎坷啊,令人感慨,前辈若是有用到在下之处,晚辈在所不辞。”这倒是我真心话。
“这位小兄弟倒是性情中人,多谢了。小兄弟若是有什么为难之处,奴家也会尽力而为。”阴尸婆心地确是十分善良,更无现代人的城府。
机不可失,尽管有点不太仗义,我还是张口道:“晚辈确有一为难之处……”
“小兄弟尽管讲来。”阴尸婆关切说道。
“晚辈想见袁天罡,问他一件事。”我实在说不出口要救袁天罡的话。
“这……”阴尸婆踌躇犹豫着。
“如前辈感觉为难就算了,恕晚辈唐突,提出了前辈做不到的事来。”我实不忍心激将纯朴的阴尸婆。
“既然如此,我带你们去便是,但时间不可太久。”阴尸婆终于下了决心。
天色已完全黑下来了,山里一片寂静。我们默默地跟随着阴尸婆走进了山洞。洞中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拉住我的尾巴。”阿黄传声入密。
我闻言紧紧拉住阿黄光秃秃的狗尾巴,一手牵住凤娘,鱼贯前行,阿美跟在了最后面。
四周寒气逼人,凤娘紧靠在我的身上,微微发抖。脚下高低不平,感觉是在一条甬道中行进。
前面寒气越来越重,我的牙齿也开始打战,真是难以想象,那阴尸婆赤身裸体的竟在这寒洞中待了上千年。
远处出现了点点荧光,待得近前一看,原来洞壁之上嵌有天然萤石,发出了绿芒。
这是一座颇大的石厅,在荧光的映射下勉强可以看到石厅的中央有一座石台,石台上有精钢铁链拴着一个老人,那老人也是赤身裸体,发长及腰,须长及胸,深陷的眼窝里一对灰白色的眸子。
“又是白内障。”我悄声说给凤娘。
那老人听到脚步声,朗声道:“莫非戌年戌月戌日戌时到了。”口音甚是奇特。
“袁大哥,千年以来第一次有人来看你了。”阴尸婆上前说道。
“主人!”阿黄大叫一声,早已扑了过去,“汪汪”悲鸣呜咽着。
老人低下头望着阿黄,两行热泪淌下:“阿黄,你还活着?”
阿黄委屈的“呜呜”叫着,伸出大舌头不住的舔着老人。
我和凤娘走近前去细看,原来那乌光铮亮的精钢铁链竟从老人的琵琶骨下穿过。
“今年是公元2006年,是狗年狗月狗日狗时,敢问前辈可是袁天罡前辈?”我牵凤娘上前道。
“老夫袁天罡,看来你就是我袁氏后人啦,你叫什么名字,可有功名?”老人亲切说道。
“袁立,你正是主人袁天罡第四十九代孙,快点叩头。”这是阿黄急切的声音。
“什么!我是……”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我回望凤娘,凤娘也是瞠目结舌。
“不错,你确是我后人,阿黄从未告诉过你么?来,孩子,让我摸摸你。”老人饱经风霜的脸颊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我心头一热,自小没了父母,无亲无靠,饱受欺凌,今日得见亲人,眼睛一酸,泪水竟夺眶而出。
老人慈祥的轻抚着我的脸庞,替我揩去眼角的泪水。我告诉了他我的名字叫袁立,功名目前还是初中毕业生等等。
“祖宗公公,我是您的第49代孙媳妇李凤娘,给您叩头啦。”说罢,凤娘跪在地上连磕三个响头。
凤娘拔出发髻上的古簪递与老人,说道:“老祖宗,您看这支发簪是您老人家的吧?”
袁天罡接过古簪,脸色大变……
第十四章
“此簪从何而来?”袁天罡面色凝重道。
“祖上留传下来,先祖就是李淳风。”凤娘说道。
“你是李淳风的后人?”老人吃惊道。
“是的,我是第49代孙女。”凤娘喜盈盈将当年先祖李淳风如何离家出走,留有遗书一封,后世怎样孜孜不倦研究破译无果云云详细叙述了一遍。
听罢,袁天罡长叹了一声,道:“冤孽啊。”
凤娘与我闻言一愣。
袁天罡苦笑道:“李淳风现在何处?”
“老尸客栈。”我说,随后把寄宿客栈等前后情况简要讲了一下,然后询问道,“先祖,后辈有一事不明,您和李淳风均是1300多年前的唐朝人,至今却仍活着,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我们都是老尸。”袁天罡道。
“老尸?老尸到底是什么?”我问道。
“说来话长,待日后有时间再慢慢细说。你们此来做何打算?”袁天罡问。
“我们想救您出去,可是洞中那女前辈武功高强,不知如何办才好。”我为难道。
“阿娇在此看守和陪伴我已经一千多年了,劫数使然。自主公把我囚禁在这洞中之日起,我就已算到戌年戌月戌日戌时将由我的后人救我出去,只是这一等竟等了这么多年,天意啊。”袁天罡怅然道。
“阿娇前辈肯放我们一同出去吗?”我故意大声说,好让阿娇听见。
“袁大哥,你知道没有主公的允许,即使出去也是死路一条。况且你我双目都已失明,再去世俗间多有不便,更见不得阳光,何苦呢。”阿娇劝道。
“老祖宗,外面的医学非常发达,您二老的眼疾很容易就治好的。您们如果在黑暗中太久,暂时见不得阳光,可以慢慢习惯。”凤娘关心的说道。
“主公是谁?”我善于抓住问题的要点,这是侦探培训班学习的成果。
袁天罡与阴尸婆阿娇脸色一变,面面相觑,二人沉默不语。
“哈哈哈……”突然一阵怪异的笑声在困尸洞内响起,石壁回音不绝。
“快走!尸魔来了!”阿娇急切道。
“什么尸魔?”我有些发怵。
怪异的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耳膜震得生痛。
“汪汪!”阿美鬃毛乍起,瞪圆双眼,连连吼叫起来,藏聱果然凶悍之极。
远处一个绿色的光球急速的向这边滚了过来,瞬间便到了跟前。
绿芒中间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浑身赤条条光着腚,憨态可掬。那小胖孩儿歪着脑袋看了我们一眼,然后盯住了阿美,不住的打量。
“阴尸婆,杀掉他们。”冷冰冰的话从一个这么可爱的小孩子口中吐出,令人简直不敢相信。
阿美似乎小瞧了那孩子,张开血盆大口便咬……
“危险!”阿黄急呼,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众人但觉眼睛一花,那绿芒已骑在了阿美背上,小胖孩儿一手抓住了阿美颈上的鬃毛,笑嘻嘻的将另一只手伸进阿美的嘴里,揪出了牠的舌头……
阿黄大怒,“嗖”的凭空跃起,半空里一个回旋,坚如钢铁的尾巴裹着风声扫向了那孩子。
狗鞭十八钻,这一扫,力量何止千钧!刚才我已经见识过了它的威力。
那孩子竟不慌不忙张开了小口含住了疾扫而至的狗尾,仿佛像玩耍般。好一个阿黄,临危不惊,顺水推舟一招“荡气回肠”,一股黄烟击中了那孩子的脸……
我实在想不到师傅会有这样的心计和怪招,着实让我佩服不已。
我为阿黄出神入化的武功高兴的鼓起掌来。
那孩子完全没有料到这一招“回肠荡气”,当即被黄烟呛得连连咳嗽、晕头转向,恶心的吐出了一口粘痰。
阿黄一招得手,第二招连接着跟上,但见牠将脑袋左晃由晃,突然狗颈暴长出两尺有余,声嘶力竭震天一吼,好家伙,我和凤娘几乎昏厥,石壁上栖息的壁虎及小昆虫纷纷落下身亡,就在这石破天惊的瞬间,阿黄已经接连咬出十来口。
“师傅,这是什么招数!”我赶紧问道。
“第十层,疯狗十八咬。”阿黄急切之中一面咬一面回答我。
“好咬法!相公请看,那尸魔的前后左右上下所有的方位都被封住了,尸魔无论向哪个位置闪避,都会挨上三口,的确是极高明的咬法。”凤娘在身旁解释道。
这场恶斗毕竟实力悬殊,我们快意的看着那小胖孩儿如何葬入犬口……
“不可大意!”袁天罡发出了警告。
就在狗口张合之间,那尸魔“咯咯”笑将起来,像个顽皮的孩子,竟就势一股脑儿挤进了阿黄嘴里,顺着口腔滑进了肚子,一路还传来“咯咯”声……
这一下我们大家都傻眼了,阿黄摸着肚子,更是不知所措。
我上前蹲下,耳朵贴在了牠的腹部隆起部位上。
“师傅,俗话说‘狗肚子里装不下二两香油’,这胖孩子足有十斤八斤的,也不知会不会消化?”我说。
阴尸婆阿娇叹了口气,道:“唉,你们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这尸魔极能啃尸,尤喜啃食内家高手之五腑脏器,以增加其功力,每增加一倍功力,身材同时缩小一倍。”
我大惊道:“那阿黄岂不是有危险?”
“牠已是必死无疑,趁尸魔还未出来,你们赶紧逃命去吧。”阿娇无奈的说道。
阿美也似乎预料到了阿黄的险境,硕大的头紧贴着阿黄的脸蹭着,喉咙里发出低低的悲鸣声。
“不行,必须想办法救师傅。”我摇着凤娘的手喊道。
“可是石洞之中什么也没有,如果出去我们就有办法了。”凤娘道。
就在此时,阿黄站起身来,走到石台上,二话不说,双膝跪倒……
袁天罡黯然泪下,手抚阿黄的头,喃喃道:“罢了,这也是劫数。你放心去吧……”他抬起头,招阿娇到身边,阿娇明白他的意思。
须臾,袁天罡面对阿娇轻轻说:“动手吧。”
阿黄最后望了我一眼,传声入密道:“袁立,以后你要独自照顾自己了。记住,为师命你将我德身体全部吃下去,已使师傅的神功不至失传,切记!”然后运起神功,封闭了全身穴道与孔窍。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我是不是听错了。
说时迟,那时快,阴尸婆阿娇的白毛拂尘已经全力击中阿黄的天灵盖上!
阿黄死了!事出突然,我们都没有来得及反应……
阿美狂吼一声,扑向阿黄……
我和凤娘也同时扑了过去……
阿娇拂尘一画,出掌击向阿黄的尸体,内力源源不断的注入,阿黄的尸体瞬间发亮,现出火光,熊熊燃烧起来。
此刻,听到尸魔在阿黄腹中如婴儿般的痛哭声……,随着火势越来越大,尸魔的呜咽声渐杳,最后一切归于沉寂。
火光熄灭了,阿黄和牠腹中的尸魔一同被焚化了,残余的灰烬中剩下来的只有一枚滚烫的暗红色的舍利子。
“遵照阿黄的遗愿,你把它吃下去吧,孩子。”袁天罡对我说。
“这是为什么!”我哭了。
“这是劫数。”袁天罡道。
阿美像发疯了般,双目充血,毛发直立,连连悲鸣,扭头向洞外跑去……
我吞下了那颗舍利子,那是从小陪伴我的阿黄,从此我们再也不会分开。
许久许久,我默默地站立起来,走到了袁天罡的身边,伸手轻轻扭断了他身上的钢精铁链,扶他起来。
我的身上兼有了阿黄与尸魔两种绝世神功。
“主公是谁?”我再次问道,握紧了拳头。
“武昭仪。”袁天罡回答。
第十五章
月明星稀,天河寂寥,万籁俱静。如黛般的梁山清风习习,凉丝丝的空气沁人肺腑。
我站在一块山间的巨石上,心潮起伏,难以平静,泪水止不住的沿着脸颊淌下……
阿黄,我自幼形影不离的伙伴、亲兄弟和身怀绝世神功的师傅,竟然就这样突然撒手人寰,扔下了我,撇下了孤苦伶仃的女友阿美,真是太残酷了。
“相公,你也不要太难过,眼下当务之急是如何安顿老祖宗和阿娇,然后还要找回阿黄的遗孀阿美,恐怕我们得用心提防主公那帮人,那个小小的尸魔就如此厉害,不知还有多少高手在后面呢。”凤娘小声提醒道。
是啊,还是凤娘说的对,我们已经卷入了这场血腥的江湖争斗,对方的实力远胜于我们,而且还在暗处,恐怕用不了多久,一场惨斗就会降临了。
“袁立,你现在尽管已身兼阿黄和尸魔两种神功,可是绝非是主公麾下剩余的十一尸魔之对手,更何况你还不知如何使用神功。我看我们须先隐藏起来,加紧练功,然后再设计将十一尸魔各个击破,逐一除去,方有一丝胜算。”袁天罡踏前一步道。
袁天罡发长及腰,须长过胸,一身凛然正气,但月光下的私处也是清晰可辨,风娘急忙扭过脸去。阿娇则雪练似的一身白肉,发长及脚,三点若隐若现。
须得先找两件衣裳才是,我抬眼望着凤娘,风娘领会了我的意思,说道:“我们先去老尸客栈,李淳风前辈那里会有些衣物。”
于是大家一路前行,阴尸婆阿娇搀扶着袁天罡,尽管已目不识物,但凭着极高的轻功,竟也如履平地般,月光下众人直奔老尸客栈而去。
客栈的门虚掩着,凤娘点着了油灯,从破旧的木箱中找出来几件旧衣裤。
“一千多年没有穿过衣衫了,恍如隔世啊。”袁天罡手摸着裤子上的拉链感慨道。
阿娇在凤娘的帮助下套上了老款的男式衣裤,白色的长发像瀑布般几乎拖在了地上。
“前辈,我帮你换个发型吧,这样可以避免引起旁人的怀疑。”凤娘给阿娇讲解当今世上所流行的发型。
当我手忙脚乱终于做好了夜饭,端进厢房内的时候,面前的情形令人大吃一惊……
阿娇长长的齐脚面的白发不见了,代之以今年中原一带最流行的韩星公主式,发髻蓬松,两鬓散落下的发丝营造出自然气质,耳侧两边头发集中后,斜绑成蓬松的韩国公主头模样。接着捻转的公主头发尾转成一个立体的圆形蓬松发髻。
阿娇本来相貌奇美,皮肤白而呈半透明如凝脂般,1300多年过去了,竟连一条皱纹也没有,再配上蓬松自然的新潮发型,好看。
“前辈姐姐真是绝世的古典美人啊,把眼睛治好后若参加世界选美大赛,肯定一举夺冠,为中国争光的。”凤娘眼睛反复打量着,嘴里赞不绝口。
再看袁天罡,经凤娘炉火纯青的手艺锻造,竟然是一副京派寸头,胡子也给剪了,扔得满地都是,袁天罡倒也兴致盎然的任凭这晚辈的媳妇胡整一气。
“老祖宗,吃饭啦。”凤娘端过碗筷儿。
袁天罡摆摆手,道:“我同阿娇都是老尸,吃不吃饭都是一样的,你们快吃罢。”
看着饭菜,我又想起阿黄来,心中甚是酸楚。
“究竟什么是老尸?”凤娘瞪着一双美丽的眼睛问。
袁天罡叹了口气,道:“老尸实际上已经不是人了,我们不吃不喝也不会死,而且还可以借尸还魂,会武功的老尸极少,像阿娇这样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老尸学富五车,知书达理,三纲五常,尊老爱幼,他们悄悄地隐于市井之中,极小心的生活着,生怕身份暴露而遭来横祸。”
“这样说,老尸是好人,那么当今世上,老尸多吗?”我惊奇的插着话。
“老尸由于五腑脏器与常人不同,故极少能够生育、繁衍子孙,像我与李淳风都留下了后代,那是因为我们的夫人都是常人,但是,永远都是一脉单传。我曾推算过,1300年后,当我出来时,那个时代里的老尸仅余寥寥数名而已。”袁天罡怅然道。
“主公是老尸吗”我问道。
袁天罡张了张嘴,正欲回答……
这时窗外一声厉喝:“住口!”
屋内众人一愣,但闻“嗖”的一声,阴尸婆阿娇早已飞身窗外,其余人等赶紧冲出房门……
但见阿娇正与一黑衣人斗在一起,月光下阴尸婆施展开阴尸功,佛尘现出道道白光,铺天盖地一圈紧似一圈的罩向黑衣人。那黑衣人武功自是不弱,但毕竟难以抵挡阿娇威力无比的阴尸功,眼见着白光越圈越窄,黑衣人拳掌发滞,身形已经无法腾挪,即将毙命于佛尘之下。
“前辈姐姐,休伤他性命,他是李淳风!”凤娘急叫道。
阿娇闻言,佛尘便停在了空中没有击下,黑衣人仿佛虚脱了般,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上前借着月光仔细辨认,那猥亵丑陋的老脸、深陷于眼窝之中的白内障,果然是李淳风。
“师兄,果真是你么?”袁天罡依着房门说道。
“哼,你竟然伙同阴尸婆逃离困尸洞,还泄露主公的秘密,此乃大逆不道!”李淳风缓缓站起身来,面对袁天罡一脸怒气。
“师兄,此言差矣,天道循环,自有定数,你我当年所创《推背图》于世,曾妄求解释世间道,结果亦是枉然。困尸洞内1300年,愚弟终于彻悟,天地世间自有其道,非人力所能左右,主公亦是如此。我与你尽管精通易礼术数,也只能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充其量小巫也。
师兄你为虎作伥千余年,又悟到了什么呢?奉劝师兄悬崖勒马,依循正道才是。”袁天罡正色道。
“哈哈,当年你就不识时务,违逆主公,落得如此下场,如今仍旧食髓不知其味,顽固不化,废话不必多说,今天就是你和阴尸婆的死期,两个小的还要留着,一个是我的后代,唯一的血脉,一个是你的后人,年轻体壮,相貌也还过得去,做我的替身也不算委屈他了,不但进补了我的尸鼠,而且还是个童男,袁天罡,你放心走吧,我会很好的爱护这付躯壳的,哈哈……”李淳风得意的笑着。
“放屁!亏你说得出口,若不是凤娘看在血脉一场的份儿上救了你,阿娇前辈早就要了你的命。”我怒道。
李淳风停止了狂笑,恶狠狠的瞅了我一眼,转身对凤娘和颜悦色的说道:“凤娘,这个黄毛小子也没什么好的,我将来带你到北京、上海的大城市里找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丈夫岂不甚好?若你不愿意,我给你在台湾找一个也行,包你满意。”
凤娘鼻子“哼”了一声,冷冷道:“台湾?你能帮我找到童男吗?”
“当然,包在我身上。”李淳风立即答应道。
“呸!我当你是我的祖先敬重你,竟不知你如此寡廉鲜耻,连我的相公也敢加害。告诉你,我此生就袁立一个相公,非他不嫁,你要害他,我就不认你是祖宗,我就和你拼命。”凤娘正气凛然道。
“娘子……”我感动至极,言语呜咽。
李淳风顿了顿脚,道:“也罢,先除掉两个老的再说。红魔,还不现身!”
第十六章
一声尖厉的呼啸声骤起,客栈旁边的老槐树叶娑娑落下,一团血红色火光自树顶飘然而至眼前。火光中似有一个气泡,一个只有五六岁大小,梳着两只羊角辫子的肥嘟嘟的小女孩端坐在气泡里,一件小红布兜兜挂在胸前,圆圆的小脸庞上生有两块红晕,十分惹人爱怜。
“是十一魔头,大家小心!”阿娇的声音十分紧张,嗓音发颤。
那女娃嘻嘻笑着,露出两排小黄牙,吐了吐舌头,对着我扮了个鬼脸。
这个如此可爱的小姑娘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红魔,请尽速诛杀叛贼袁天罡同阴尸婆!”李淳风嘿嘿道。
我踏前一步,语重心长的对女娃说道:“小姑娘,我们都不是坏人,当今社会法制健全,是绝不可以滥杀无辜的,况且杀人者偿命,还请小姑娘三思。”
那红魔又对着我吐了吐舌头,小手自红布兜中掏出一株殷红色的连根花来,样子有点像莲花,血红色的花瓣紧紧地包裹着花蕊,十分美丽。
小姑娘张开小口,嘬起嘴唇吹了口气到花上,那花儿竟然慢慢张开了花瓣,吐出了黑色的花蕊。
我嗅到了一股淡淡的清香,似有似无般的弥漫着。
我朝凤娘望过去,她并未运发香功,那么这香气定是红魔手中的小红花所发出的。
“危险!是黑心莲……”阿娇惊呼未及,便已倒下。
我四下环顾,袁天罡倒在门内,就连李淳风也未能幸免,栽倒在红魔的脚下。
凤娘大概本身修习香功的缘故,坚持得久一点,身体摇摇晃晃,眼睛直勾勾的,最后深情地望着我倒了下去。
“咦?”红魔奇怪的盯着我。
我深深的嗅了几口花香,真是沁人肺腑啊。头不晕、眼不花,实在是感觉不到有毒啊。
“这位大哥哥,你怎么不怕黑心莲呢?”小姑娘吃惊的开口说话。
是啊,我怎么一点儿也没反应呢?嗯,一定是尸魔的功力在我身体里的缘故,也许它们功出一路也说不定。这红魔功力可能与尸魔相仿,个头也差不多,听阿娇说,她是十一魔,但看起来似乎比较天真,社会经验略显不足。我绝不能露出尸魔已死的讯息,小女娃子应该好哄些。
我先咳嗽了一下,然后压低声音说道:“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哟。”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率真的望着我点了点头。
我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李淳风,心中略知一二,便开口道:“他们目前只是昏迷对不对?”
小姑娘点点头。
“黑心莲是毒花对不对?”我接着说。
小姑娘又点点头。
“这黑心莲在市场上是绝对买不到的,是吧。”
“是啊,我就只有这一棵呢。”小姑娘说。
“还想不想多搞一些?”我真诚地问。
“那当然想啦,大哥哥你有办法?”她流露出急切的目光。上钩了,我想。
“好,那你先告诉我,你的这颗黑心莲都有哪些功力效用,怎么得来的,我再和我家里的那些黑心莲对比一下,看看我家的那些究竟强过你的这颗多少?”我说。
小姑娘犹豫了。
可不能让她有时间多思考。
“你不想要么?我家的黑心莲服用后还有增加身高的奇妙功效呢。”我加紧攻心战,攻其所好,连蒙带唬,扩大战果是侦探学习班学到的警察们的工作方法,对付这小女娃子应该游刃有余。
“好吧,大哥哥你可不能告诉别人。”红魔动心了。
“一言为定。”我狠下心来,江湖正道对付邪教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我的这颗黑心莲是主公赐予我的,其花气奇毒无比,中毒者一个时辰肉体化于血水。千年以来,我用其诛杀的江湖高手不计其数,从未有人侥幸逃脱。我每月以处子之经血滋养其根,所以我与它精血灵气成为一体,我在花开,我亡花败。”红魔脸颊两侧的红晕越发鲜艳了,似乎显得有些羞怯。
“你做的很对,我家的黑心莲亦是用我童子之精日日滋养所致。”我给予其肯定。
“那你家有多少棵?”小姑娘天真的相信了我的鬼话。
我原来想骗她说家中有两亩地黑心莲,现在看起来那非得精绝身亡不可,赶紧调头。
“不多不多,也就只有五六棵而已,但是最多只能送你两棵。”
“多谢大哥哥,两棵足已。”
“我家的黑心莲可是只有一个唯一的弱点,就是碰不得污秽,譬如屎尿等脏东西,尽管那些都是上等的农家肥……”我自暴自家缺陷,希望能够抛砖引玉,诱使小姑娘说出她那棵黑心莲的秘密,我相信任何奇绝之物都有其致命的弱点的。
“对对对,我的这棵黑心莲的克星就是人中黄。”小姑娘连连称是。
我心中暗喜,仍不动声色:“人中黄?”
“就是你说的屎啦。”她解释道。
“也就是大便。”我文明的补充道。
一个主意闪过我的脑海,还须完善才行。
我指了指地上的李淳风,道:“他怎么办?”
“我带有解药,在他鼻孔处嗅嗅就会醒来。”红魔指了指红兜兜。
好了,必须开始行动啦。我突然一捂肚子,口中“哎哟”一声蹲下身来。
“你怎么啦。”小姑娘关切的问。
“吃坏肚子了,要方便。”我愁眉苦脸道,意念之下,小腹内果然蠕动发胀,竟真的大便当前了。
“那你到房后去方便吧。”红魔说。
“来不及啦。”我叫道,风娘等人必须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以防意外,为了救人,文明羞耻两难全矣。
松带、解链、褪裤、下蹲、憋气、放屁、出恭一气呵成……
湿热的秽臭气瞬间弥散开来,略强于鲍肆之气。
小姑娘噤噤鼻子,双手背在身后,负气的转过身去……
那株黑心莲就在她的小手之中……
我早已运足了“鸡飞狗跳”神功,意念下,一坨热气腾腾的大便自我胯间悄无声息的飞升了起来,黄色的汁水还在滴着……
由于我体内的充盈的内力还不会使用,导致那坨“人中黄”在空中飘来荡去,无法准确的放入小姑娘的手中。
“好秽气,我要走远点啦。”红魔边说边要走开。
事不宜迟,意念到处,那坨金黄色泽冒着热气的大便呼的落入小姑娘的手中,美丽的黑心莲仿佛套上了一层黄金甲……
“啊!”红魔大叫一声,转过身来吃惊的望着自己的双手,不敢相信的盯着掌中那坨东西,指间还在滴着粘糊糊的液体。
随即似乎恍然大悟,凄厉的尖吼一声,如同晴天霹雳般,震得我耳膜发裂,嗡嗡作响。她愤怒的将手一甩,那坨我的便便竟朝我迎面飞来……
好一个袁立,临危不惧,内力发出,源源而不断,那便便距我脸面寸许处停了下来,我加紧催动意念及内力,硬是将那坨大便推了回去,扣在了红魔的身上!
听得一阵轻微的咝咝声,红魔的身体一点点软化并坍塌了下去。
“花在人在,花败人亡,大哥哥你欺骗了我……”红魔最后的声音。
我怔怔的愣在那儿,我是不是欺骗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我是不是太过分了?
许久,感到一阵凉风吹来,哦,我还没擦屁股。
红魔最终化成了一摊血水,慢慢的渗入了土壤之中。纵横千年的一代武林奇芭就这样陨落了,看来我袁立真是旷世武学奇才啊,浑身都是宝,小小的一坨人中黄就竟然干掉了十一魔,阿黄师傅如果仍在世,定会赞不绝口。
想到这儿,愧疚之心荡然无存,低头望去,一个鲜红色泽的小瓶子矗立在血渍痕迹的地面上。
那就是解药了,我想,赶紧行动吧。
擦完了屁股,扎好了裤子,我雄赳赳的挺起腰杆,拾起解药瓶,先来到凤娘身边,轻轻拔出瓶盖,放到她的鼻子下。
凤娘打了一个喷嚏,幽幽醒转来。
“好臭。”这是她的第一句话。
接着救醒了袁天罡和阿娇。
我向众人轻描淡写的解释了消灭红魔的经过,大家均唏嘘感叹不已。
“相公真是顽皮。”凤娘满眼含笑。
“他怎么办?”我指着仍躺在地上的李淳风说道。
“他毕竟是我的祖先……”凤娘嗫嚅道。
袁天罡点了点头。我上前救醒了李淳风。
“咦,红魔还不动手?”醒转过来后,他环顾四周自语道。
“师兄,迷途知返,红魔已死,天道既如此,顺其自然吧。”袁天罡道。
“十一魔武功盖世,死于你们之手?笑话。主公宏图远略,玩弄天下于股掌,我李淳风对主公绝无二心,奉劝你们及早束手就擒,主公念你袁天罡曾忠于先皇的份上,放你们一条生路。”李淳风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亏你还记得先皇,当年我召你护主,你竟出卖我,害先皇郁郁而终,害我被打入困尸洞1300余年,你还有脸提及先皇?”袁天罡怒道。
“袁大哥,跟这种人讲什么道理?杀了他。”阿娇举起了佛尘。
那李淳风见势不妙,自忖难敌阴尸婆,便突然发难,手臂暴长,一招哪吒探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掌已扣上我脑瓜顶上的百会穴!
第十七章
众人大惊,援救已然不及,我的临战经验也的确太差,根本来不及反应,惊慌失措中,头顶命门已经落入李淳风的手掌之中。
“今天我也不想与你们为难,只要我全身而退,我也不会伤害这位袁相公,如何?”李淳风一击得手,口气也粗了许多。
“老祖宗,万万不可伤害我相公!”凤娘满脸焦急之色。
“卑鄙之极!”袁天罡骂道。
李淳风嘿嘿笑道:“师弟难道忘了师兄我一贯如此么?哈哈,对不起了,我带这位袁相公先行一步,你们就呆在原地别动,东行五里,我自会放这小子回来。”
阿娇恨得直跺脚,但也没有办法,我的顶门大穴受制,投鼠忌器。
凤娘一面偷偷的运起了香功,一股凉凉的薄荷香味飘了过来,原来她在准备着偷袭。
“小丫头想搞鬼呀,就这么对付老祖宗?太嫩了些吧,老夫恕不奉陪。”李淳风冷笑道手上加了几分力道|Qī|shu|ωang|,胁迫着我退出圈外。
我的脑袋自顶门感到一股极寒之气向下贯透,浑身如入冰窖一般,禁不住瑟瑟发抖,双腿机械般的跟随着李淳风向东而行。
跨过小溪时,李淳风松开了我,大概他认为根本就不识武功的我,绝对是跑不掉的。最后我们来到了一片树林中。
林中有一片空地,月光下清澈如许,清晰地见到一个圆圆的大土堆,看起来那是一座老坟冢。
“好啦,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今天运气是在是不错啊。”李淳风围着土堆嗅嗅鼻子。
只见他伸手解开裤子,掏出阳具,那阳具白森森的足有尺许长。“哗”的声响,原来他在绕着土堆撒尿。
“喂,你在干什么?这样会亵渎死去的亡灵!”我叫喊了起来。
“嘘……”李淳风摆手示意要我噤声,同时用手小心翼翼的刨土。
见鬼,这家伙要干什么?
清冷的月色,凉风袭来,松林中一阵簌簌作响,除此外四周万籁俱寂,只听见李淳风轻微的挖土声。
约摸过了一炷香的时候,听得李淳风轻轻的自语道:“困住了。”刨土声停止了。
我好奇之极,便蹑手蹑脚的溜了过去。
坟冢已经被刨开,散发着泥土的霉味儿,在月光的映射下,露出来一副棺材的盖板,我听到了由棺材里面传来的阵阵吱吱声和夹杂着喘气的声音……
我不禁毛骨悚然……,我听出来了,那里面是两个人的喘气声音!
李淳风此刻白内障的眼睛仿佛更加浑浊了,鼻子尖上挂着汗珠,整个人全神贯注的盯着棺材,一只手轻轻地抠住棺材盖,猛地叫力,瞬间掀开了棺材盖……
月色如水,清凉的照在棺材里,只见两只硕大的尸鼠一上一下拥抱在一起正在交配!
说时迟,那时快,李淳风出指如电,迅速地点中两只尸鼠的穴道。
“哈哈,这两只尸鼠王今天终于落入老夫手里啦。”他大笑道,随即伸手拎起仍抱在一起的两只尸鼠。
我仔细望去,这两只尸鼠的确硕大了许多,单是鼠头就比我原来在老尸客栈里吃的鼠头大了一倍有余,而且它俩两鬓均已花白,牙齿稀疏,面相苍老。
李淳风得意地说道:“这可是三秦最大的鼠王和鼠后,老夫找了几百年了,不想今天在这儿遇见了,大补啊大补。”
鼠王的眼睛滴溜溜的望见了我,满是仇恨之色。那鼠后则文静许多,她睁着大大的眼睛,惊恐的眼神后面露出来的是一丝柔情,牠望着我,竟然落下几滴泪水。
“走,我们先找处地方将牠们宰了,加上调料炖得香喷喷的,待老夫好好的补一补,然后换上你这小子的皮囊,哈哈,老夫又乃青春少年也。”李淳风示意我该动身了。
“慢,你不是说好了到地方就放我回去吗?”我气愤地说道。
李淳风嘿嘿地冷笑道:“傻瓜,这你也相信?这么笨的脑袋还是及早更换掉的好。”
“我不走。”我索性走到树下做了下来。
“你不走?那好,老夫现在就开始同你换身。”李淳风放下尸鼠,向我走来。
坏了,这老家伙动真格的了。
我赶紧运功,阿黄和尸魔的武功在我的身体里怎样才能发挥出来呢?急切之中呈现在脑中的仍是“鸡飞狗跳”心法。
“慢,我要大便,不怕臭你就过来吧。”我冲着李淳风喊道,人危急之时会自然产生惯性思维。
李淳风站住了,噤噤鼻子,不满意道:“人家说‘老驴上阵屎尿多’,你这小子也有这么麻烦,快点出恭,老夫等不及了。”
唉,拖得一时算一时了。我慢吞吞地解开拉链、松开裤带、脱下裤子、再褪下裤衩、下蹲……
可能是意念的关系,也许是对付红魔时用光了腹内的便便,情切之下竟空空如也。
如果李淳风发现可是大大不妙啊……,他就站在距我一丈开外的地方。
就在此时,一丝热烘烘的内力自丹田处缓慢盘旋转动,一圈两圈,越来越快,最后产生一股强大的气旋,我感觉到小腹在迅速膨胀,随即括约肌已经无法蓄住这股澎湃之气,仿佛极自然的动作,我下意识的调转屁股,瞄准了李淳风的上半身,“轰”的一声巨响,一股黄烟喷薄而出,口中同时不自觉地高声喝道:“荡气回肠!”
李淳风倒下了。
我惊愕之中大喜过外,提起裤子直奔李淳风跟前。
可能是距离太近的关系,李淳风的面孔已经被熏得焦黄,前衣襟受气浪的直接轰击,已然裂成了碎片,他未能承受得住我的“老狗十八吼”第一吼“荡气回肠”,晕过去了。
我明白,这是阿黄的神功在我体内复苏了,从此后,袁立将以武林绝顶高手的身份驰骋江湖了。
“哈哈……”我试着对空长啸,结果只是发出一句“哈哈”声,一点也不像金庸小说里的那“龙吟”之啸,看来我的任督二脉还未有打通,唉。
我盯着李淳风那丑陋的面孔,心中盘算着是否应该杀死他,这家伙作恶多端千年,理应消灭掉,眼下正是好机会,可是一想到他毕竟是凤娘的先祖,干掉他凤娘也许会不高兴。再说,我现今毕竟也算是江湖一代小师,趁人之危,杀死无抵抗之力之人,日后传出去名声也不大好,算啦,放他一马吧。
“吱吱吱。”那边传来几句叫声。
我扭头望去,原来是那对尸鼠王夫妇在对着我叫,我走了过去。
尸鼠王目光之中已不见了仇恨之色,眼神中倒满是怜悯和乞求,那鼠后却仍旧是脉脉温情如旧。
索性也都放生了吧,我正打算着,突然一个强烈的欲望自心中骤然升起,如电击一般,我的心在颤抖着,已是无法按捺住那欲火中烧。我感觉到了双目在充血,胸腔内咚咚作响,那强烈的欲望驱使我机械的走向尸鼠王夫妇……
尸鼠王讨好般的咧开了大嘴,露出来参差不齐的大黄牙,小眼珠不停滴溜溜的转着,但却丝毫掩饰不住其内心的恐惧。
我颤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鼠王的肚皮,不停的吞咽着嗓子头冒出的津液,浑身毛孔张开,一股热力沿手臂涌至手掌、指尖。
我看到了鼠王惊恐万状的目光……
雾状的血刹那间飞溅起来……
我的双手如切豆腐般撕开了鼠王的肚子,抓出来又腥又热的内脏,一股脑儿的往嘴里塞去……
第十八章
那抓在手里跳动着的心脏咬上去味苦,肝脏略甜,肺叶甘香,肾酸,大肠辣臭,简直是五味俱全,好吃。
须臾,鼠王腹内已被吃空了,我抹了下沾满鲜血的嘴唇,打了个饱嗝。
我又把目光投向了鼠后。
鼠后的眼神仍旧那样温存、平淡和慈爱……
一阵凉风袭来,我打了个寒颤……
咦?我在干嘛?我望着鼠王的尸体,望着沾满鲜血的双手,惊愕之极,胃里一阵翻滚,几乎呕吐。
许久,许久,我明白了,是尸魔!尸魔的内功在我的体内也复苏了……
困尸洞,酷爱啃食内脏的尸魔与阿黄同时焚化,其武功内力炼聚为舍利子,我身兼尸魔与阿黄武功的同时也继承了牠们的秉性,太可怕了。
从此,我变成了一个什么人?
我内疚的望着鼠后,口中嗫嚅道:“对不起,我很抱歉,你们百年夫妻修行,今日竟毁于我手,实在对不起。你赶紧走吧,趁我体内的魔性还未再次发作,快点逃命去吧。”
鼠后滴下了眼泪,目光中没有恨,没有怨,仍旧那样温情脉脉。
“哦,穴道被封,可我不会解穴啊。”我小声道。
鼠后眨了眨眼睛,然后盯着自己的胸前乳下二寸处。
我明白了,运气出指点向那里,“嘤”的鼠后轻嗔一声,那穴迎刃而解。
“走吧。”我催促道。
鼠后屈膝朝我一拜,然后抱起鼠王尸身,几个跳跃远去了。
我怅然若失,身心沮丧,也没有回头再看李淳风,浑浑噩噩无目地的信步而去……
月光下,我深一脚浅一脚蹒跚着。
我是魔么?我痛苦的仰天大笑,月色迷离的旷野白茫茫一片,没有回声……
也不知走了多远,又疲又累,见到一土凹,我和衣躺下,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大亮,不远处有一条乡村小道,三三俩俩的农民挑着担子、推着小车前去赶集。
我站起身来,随着人流而行。约么走了五六里地,前面是一个大集市。集市里熙熙攘攘,十分热闹。卖面食小吃的摊子上热气腾腾,羊肉夹馍香气扑鼻,不由得人饥肠辘辘。
我摸摸口袋,只有几元钱散碎纸币,也好,便在摊边坐了下来,要了几个夹馍,讨了一碗羊汤吃了起来。
“老弟慢点吃,别烫了嘴,味道不错吧。”略为发福的摊主打起了哈哈。
我点了点头,继续埋头苦吃。
“老弟来晚了点,头先这儿跑过去了一头大狮子,着实唬了人一跳,好多人抄起了家伙去追呢。”摊主是个饶舌的人。
狮子?这里连个动物园都没有,哪儿会有狮子。莫不是……,对了,是阿美!
我腾的站了起来,忙问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
“喏,那边。”摊主努努嘴,指向集市另一边。
我匆匆挤过摩肩接踵乱哄哄的人群跑去,前面传来一阵狗吠声及人们的叫喊声。
近前一看,数十人手持棍棒、铁叉和十余条杂种土狗正在围攻蓬头垢面的阿美。阿美耷拉着脑袋萎靡不振,原本金黄色的鬣毛灰蓬蓬的,满是汗渍和血迹,没有吼也没有叫,完全丧失了往日的斗志,任凭砖头石块砸在了身上。
“阿美!”我一跃上前,抱住了牠的头,心中突然涌起了未名的悲怆和爱怜,我轻轻抚摸着阿美的脸庞,热泪扑簌簌流下。
我的后背也接连挨上了两坨石块,我勃然大怒,扭过头来,双目赤红,嘴角咧开:“汪汪……!”
那些人吓了一跳,随即叫喊着:“疯子,疯子!”
我没有理睬,仍旧充满爱意的嗅着阿美那来自雪域高原少数民族特有的甜美气味,摩挲着牠迷人的面庞、美丽动人的眼睛、四五根长长的睫毛,还有性感的大嘴以及口里的两排尖利的犬齿……
“我们回家吧。”我喃喃道,轻轻搀扶起阿美。
不知好歹的人们拦住了我们的去路,我仰天长嘶……。阿美浑身一抖,鬣毛纷纷竖起,也咧开了巨大的犬口昂头长嘶。那些土狗顿时腿如筛糠,屎尿流了一地,抱头鼠窜。围堵的人们也是惊恐万状,闪开了条通路。
我和阿美离开了。
清晨的白鹿原雾气昭昭,我仰望天空,一行鸿雁哀鸣着向南飞去,秋天到了。
我想起了凤娘,想起了祖上袁天罡,还有阿娇他们都在老尸客栈等着我,为我担心着。
“我们回去客栈吧。”我说。
阿美点了点头,牠听懂了我的意思。
老尸客栈前,地上足迹混乱,散落着斑斑血迹,客栈窗户支离破碎,门扇歪倒一侧,室内一片狼藉。
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恶斗。
他们都哪儿去了?
我搜遍了房前屋后,没有尸体,也没有明显的线索。
“汪汪……”院子里传来阿美的呼唤声。
一片污渍中,古铜色的发簪在阳光下窸窸发光……
我心情沉重的拾起发簪,不错,正是凤娘手中的袁字发簪。凤娘他们出事了,遭遇了强敌,没有留下尸体,说明他们有可能还活着,他们一定是经过了一场恶斗后被抓走了。
是主公,一定是的。也许是李淳风通风报的信儿,我真后悔昨晚没有杀了他。
凤娘啊,你们究竟在哪儿?
从昨天到现在,发生的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古怪事情,我一定得理出头绪来,生死系于一线。
自困尸洞杀死尸魔,救出袁天罡来到老尸客栈,并无人知晓,在客栈遇到李淳风与红魔,他们也并不知道尸魔已死,这说明是偶遇。红魔被我的便便化掉后,接下来李淳风掠走我,直到松树林被我放倒,其间也未遇他人,所以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李淳风醒来后找来援兵前去老尸客栈想来个一网打尽,唯一的意外就是我没有回客栈,漏网了。
双方都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提示……
主公一方一定会来找我的……
我可以守株待兔……
我能赢么……?
第十九章
秋日暖洋洋的阳光升起一竿高了,我坐在门槛上思绪不宁,唉,要是阿黄师傅还活着就好了,千年老狗不但临战经验丰富,而且古灵精怪,一定会有办法的。
不管怎样,还是运功冥想吧,看看能不能复苏阿黄和尸魔的武功,我开始吐纳起来。
日上三竿,吐来纳去,仍旧是那点“鸡飞狗跳”,看来一时半晌还是难以提高,这边肚子里却饥肠辘辘了起来。
阿美从树丛中钻了出来,口中含着两只鸡。
真是个好女孩,善解人意,怪不得阿黄一见钟情。
炊烟冒起来了,鸡也炖上了,香气扑鼻,这可是城里人吃不到的正宗土鸡呢。我又找出原来凤娘剩余下来的米,也煮上一锅,阿美200多斤的体重,饭量一定不小。
饱餐过后,反正大战将临,碗筷也不必洗了。
“阿美,一旦敌人来袭,你能逃命就逃吧。”我对阿美说道,也不知牠能否听懂。
一下午平安的过去了。看来,也许主公他们是夜间活动的,如果动手,也就在今晚。
夜幕降临了,阿美也似乎显得比较紧张,警觉地伏在门内,一声不吭。
秋天的夜晚,天清气朗,月色溶溶,繁星点点。
草丛里的蟋蟀不停的鸣叫着,此起彼伏。
一个黑影悄无声息的跃上树梢,蹲伏在枝条上静静的望着我们,我和阿美谁都没有注意到……
月上中天,约摸已到子时,我一点困意也没有,扭头望去,阿美瞪着硕大的狗眼,不知疲倦的盯着门外。
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蟋蟀都不叫了,四下里万籁俱寂。
阿美的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咆哮,我顿时警觉起来。
院子里站着三个赤身裸体的小人,手拉着手,分别呈青、蓝、紫三色,看上去只有50公分高,骨瘦如才,面如僵尸,但却个个都是目光如炬……
我和阿美紧张的盯着这几位不速之客,他们一定是主公麾下十二魔之中的三个。
青色小人上前一步,伸出一只小手,探出食指朝下对着地,然后目光炯炯的凝视着我。
莫非他们是哑巴?管它呢,我豁出去这条命陪你们玩了。你指地,我就指天好了,于是我冷笑着也伸出食指冲上,直指夜空。
那小人愣了,扭头探寻另两个同伴。
蓝色小人盯着我的眼睛,慢慢的伸出一只手掌,五根手指头。
干脆就胡整吧,我扬起双手,十个手指,反正比他多。
蓝色小人大惊,环顾左右不知所措。我心下暗喜,原来人小智力也低下。
紫色小人踏前一步,蹲在了地上,青、蓝二人则手拉手跃上紫色小人的左右肩膀,身体向外探出,并各自用余下的一只臂膀弯曲成日月状,左日右月,如同训练有素的杂技演员般。
看着有趣,我哈哈一笑,谁知牵动了腹部肌肉,丹田一胀,气体翻腾,一只震耳欲聋的响屁脱颖而出……
裤裆处一阵发凉,坏了,定是裤子穿孔了。
三个小人大惊失色,忙不迭的俯下身,向我“咚咚”的叩起头来……
这是怎么回事?
身后咕通一声,阿美承受不住小小的“回肠荡气”,晕倒了。
“你们是主公身边的十二魔么?”我洋洋得意地问道。
小人们连连点头。
“袁天罡等人是你们抓走的么?”我又问。
他们点头称是。
“你们是哑巴?”
仍旧点头。
“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咳嗽了一声。
那小人们立刻诚恐诚惶起来,不住地点头。
我是谁,心中简直好笑之极。
“带我去见袁天罡。”我加重了语气道。
“不必了……”身后传来冷冰冰的话语。
我猛地打了个机灵,回头望去,“咦”没有人啊。
“在这儿,往下看。”仍旧是那冷冰冰的声音。
我低头看去,只见一个粉嘟嘟的婴儿站在我的脚下,那婴儿约摸着只有一岁大小,面如满月,细皮嫩肉,光着小屁屁,是个男孩儿。
“小朋友,是你在同我说话么?”我弯下腰来,亲切的问道。
“啪”的一声响,我的脸上已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脸颊火辣辣的,好像牙也活动了。
“咦,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我的话未落音,这边脸上又挨了重重的一记,顿时晕头转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婴儿用他那与脸庞不成比例硕大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真难以想象如此冷冰冰的话竟是由他的小口中出来:“袁立,还不束手就擒?”
我记得阿娇曾说过,困尸洞中的尸魔每增加一倍功力,身形便会缩小一倍。如此说来,眼前的婴儿武功必是奇高,远远超过尸魔、红魔和旁边的青蓝紫色三个小人,不知道他是第几魔?
“我是婴魔,主公麾下第二侍卫。”那婴儿仿佛洞悉我的思想,直截了当的告之与我,然后又接着补充道,“他们是青魔、蓝魔和紫魔,在主公麾下位列第七、八、九位。”
“哦,原来不知是婴魔大驾来到,有失远迎,失敬,失敬。”我紧忙寒暄,戏文中经常是这样客套的。
婴魔未予理睬,转脸对青魔等人说道:“你们起来吧。此人不是先皇,他骗了你们,他就是袁天罡的后人。”
青魔似有不信,眼睛向我瞟来。
婴魔皱皱眉头,道:“老七方才手指地,表明主公麾下身份,这小子胡乱指下天,你们就误认为先皇。老八出单掌意为‘武则天’,他又伸出双掌为大,后你们跃起空中作日月状,乃是主公名讳也,这混小子居然以屁相向,本来大不敬,而你们这三个饭桶竟然稀里糊涂将其当成了先皇,岂有此理!”
青魔等人仿佛如梦初醒般,恶狠狠的目光向我扫来……
大战在即了。
原来这几个弱智的小人将我当成了先皇,那就是主公武昭仪的丈夫高宗李治了,真好笑。
一股青色的火苗发自青魔掌心,随即悄无声息的向我疾射而来……
我大惊失色,这青魔再怎么说也是武林耆宿,对晚辈竟然不通知一声就动手了,总得让我准备准备呀,刹那间脑中各类心法乱成一团,想来想去还是荡气回肠那几招。
意念之下,那股已逼近脸庞炙热的火苗轻轻的转了个身,直奔紫魔而去。危险来临,我下意识的使出了“鸡飞狗跳”,原本这也是我最熟的。
紫魔大惊,翻掌射出一股紫色的火苗,抵住那青色火头,但其功力显然不及青魔,青色的火舌仍旧一步步近前。蓝魔见此情况也出掌相助,加进一股浅蓝色的火苗,方刚刚抵得住青火。
紫蓝二魔怒目瞪向青魔,张着嘴巴,估计是在骂人。青魔自己也兀自是吃惊不小,明明晓得是着了道,但是又无法撤回掌力,恐掌力一收,蓝紫二魔的两昧真火回伤到自己。
就在这时,身形娇小的婴魔仰脸朝天,猛吸一口气,向三股火苗结合部吹去,硬生生的吹熄了所有的火苗。
那婴魔发觉是我在搞鬼,嘿嘿笑了两声,对三魔道:“三昧真火须同时发出方显出其威力,你们再试一次。”
那三个小魔头一起面对我,同时出掌,青蓝紫三色火混合为一道粗大的三昧真火,以雷霆万钧之势向我迎面扑来。
师傅保佑我,心中祈祷着并集中意念向旁边使劲,再使劲……
哇,好险!炙热的三昧真火紧贴着我的耳旁划过,高温甚至烤焦了几许鬓角。
“轰”的一声巨响,三昧真火砸到草地上,产生了一个大火球,随即发生了爆炸,火光冲天,气浪波震得那两株老槐树簌簌乱颤,真邪乎,就像一枚重磅炸弹般。
树梢上伏着的那个黑影抱着树枝依旧在观战。
紧跟着又是一股三昧真火袭来,被我费力的甩去一边,又是火光四射、震耳欲聋。左一下、右一下如打乒乓球般,转眼间已经爆炸了十余起,我也越发的自如起来……
三昧真火爆炸的地方连泥土都在燃烧,火光映照着夜空红彤彤一片,阵阵焦土味随风飘来。
“住手!”婴魔大吼一声,声音完全不似婴儿,倒浑似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
“你们暂且退下,待老夫会会这个黄毛小子。”婴魔吩咐道。
他来到我面前,向上看着我,缓声说道:“袁立,想不到江湖上还有你这样一号人物,不简单嘛,老夫问你,你师从何人?”
我低头望着他,心里盘算着今天如何得以脱困,这个婴儿般的魔头位居老二,武功自是非凡,我又不会别的,恐怕小命就要呜呼,金庸的书里到处都是峰回路转、化险为夷的例子,我怎么也才能遇上呢。
“哈哈,老前辈,敢问您老高寿?”管它呢,打哈哈拖得一时算一时。
“为何有此一问?”婴魔诧异道。
“尊老爱幼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传统美德,您老听说过五讲四美吗?”我诚恳道。
“什么五讲四美?那是哪一个门派的武功?”婴魔说。
“那么八廉八耻呢?”我追问道。
“是八卦游魂掌么?”婴魔小心翼翼地问。
“不是。”我斩钉截铁的回答。
婴魔面红耳赤,感到很没面子。
“您身为主公麾下大名鼎鼎的第二号侍卫,竟然连五讲四美、八荣八耻都不知道,更别说A股B股市场和沙尘暴了,我再问你,‘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总该知道了吧?”我越说越气。
婴魔小声嗫嚅道:“我知道福娃。”
“……”这下轮到我吃惊了。
“福娃一共有五兄弟,身材比我们还要小,只是不知武功如何,我一直想会会他们。”婴魔见我面露惊讶之色,随即自得起来。
“他们的武功一般,去年福娃五兄弟联手也没有打得赢我。”我一槌定音。
婴魔面露钦佩之色。
“你跟随主公多少年啦?”我大咧咧的问道。
“千年矣。”婴魔回答。
“很好。能否代为引见主公,我有要事须面见主公,此事关系重大。”我开始掌握主动了。
“主公现在台湾……”婴魔自感走嘴,忙闭口。
“这样吧,你负责帮我联系主公,一有消息马上通知我。”我命令道。
“这……”婴魔犹豫着。
远处传来尖利的警笛声……
“站住,所有人都不许动!”眩目的灯光下,从几辆警车上跳下十余名全副武装的警察,为首的正是萧天龙。
看来三昧真火的爆炸声和燃烧的火光引来了公安警察。
警察们见到这几个赤裸的小人均惊诧万分,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萧天龙眼睛一扫,发现了我:“袁立,你怎么在这儿?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这几个小孩和婴儿哪来的?”
我无言可对。
此刻,婴魔移动小脚上前两步,怒喝道:“尔等何人,敢来坏老夫的好事!”
萧天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怔怔的愣在那儿。
就在这时,青蓝紫三魔出手了,青蓝紫三昧真火“呼”的一声朝萧天龙射去……
警察们急忙闪避,躲避不及的几个民警的制服瞬间烧着了,那股三昧真火笔直撞在了一辆桑塔纳警车上,“轰隆”一声巨响,警车爆炸了。
这一下激怒了警察们,几支手枪的枪口吐出了火舌,枪声中夹杂着呼喊声:“外星人!”
阿美醒了,惊讶的望着眼前的情况不知所以然。
小魔头们似乎不惧子弹,弹头击中身体后径直弹落到地上,而皮肤之上只有一个淡淡的红点。
与此同时又有两辆警车起火爆炸,在一股股三昧真火的攻击下,已经有几名警察殉职倒下了。
萧天龙怒火中烧,双目赤红,手中的微型冲锋枪已经打空了两个弹夹了,可是这帮可恶的小人们竟然毫发无损!
邪门,太邪门了!
我和阿美伏在墙角躲避着流弹,头脑中一片混乱。
这时,我惊讶的看见萧天龙仰天长啸,一只手伸入了裤裆内,大喝一声,拔下一缕阴毛,塞入了枪口中,然后对准三魔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枪声再次响起,青蓝紫三魔赤裸的胸前迸出鲜血,碎肉骨片四射,他们瞪着不愿相信的眼神倒下了……
背着小手站在一旁观战的婴魔闻此大吃一惊,他小腿一蹬,跃起扑到倒卧在血泊中的三魔尸体上,胖胖的小手在三魔胸口处捻起了一根根打着卷的阴毛……
“嘿嘿嘿,想不到当今世上还有人使得这下三滥手段!今天算是栽倒家了,主公啊,请恕属下无能。”婴魔狂笑着,头也不回,顺手甩出手中的阴毛,“原物奉还。”
那缕阴毛挟裹着破空之声,疾射而出。
萧天龙待要躲闪已然不及,十余根黑色的阴毛如数刺入了他的脸上,入肉寸许。
萧天龙大叫一声,往后便倒。
“啊”我禁不住惊呼了一声,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更令我终生难忘。
但见那在场的所有警察均伸手入裆,忍疼拔出阴毛,塞入枪管,向婴魔开火……
“不要啊……”我叫喊了起来。
一阵参差不齐的枪响过后,婴魔躺倒了。我冲出来到了跟前,婴魔白白嫩嫩如婴儿般的身体上布满了弹孔,皮肤上到处都是直立着的黑黑的阴毛,就像一只刺猬。
婴魔还未断气,他望着我,呻吟着挣扎说道:“袁立,烦你设法通知主公一声,我与七、八、九弟再也不能为主公的复国大业尽力了。”
我点了点头,道:“你放心吧,但是主公现在哪儿?”
“在台湾……主公化名余……秀莲,也称之为‘东尸’。”
“袁天罡凤娘他们在哪儿?”我赶紧追问。
此刻只见婴魔用尽最后的气力,猛吸一口气,吹向三魔尸体,随即小腿一阵乱蹬,眼白一翻,气绝身亡。
顷刻间,三魔与婴魔的尸身上燃起了绿色的火焰,不消片刻,灰烬无存。
警察们一方面通知救援,同时开始救护伤员。
“要把袁立带回去调查。”身后传来受伤的萧天龙吩咐其他人的声音。
如果进了公安局,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楚的,恐怕就再也出不来了。
我趁着混乱,悄悄地溜向树林……
老槐树上一条黑影跃起,笔直的向我扑来……
我未加防范,被黑影扑了个正着,定睛细看,原来竟是我昨夜放生的那只尸鼠后。
鼠后眨动着深邃的眼睛示意我跟牠走。
“你带我走?难道你知道凤娘他们在哪儿?”我不解的问。
鼠后点了点头,目光仍旧是那么温柔、坦然。
我跟随着牠沿着小溪快速前行,没有人发现我们。正行之间,身后传来喘息声,原来阿美也跟了上来。
夜幕中的梁山像一只巨大的怪兽横亘在原野上,西北方聚起了黑压压的乌云飘来,星星渐渐黯淡了下去。
这里是梁山的山阴处,树木参天,枯藤缠绕,潮湿霉气扑面,阴风阵阵。
鼠后带头钻进了灌木丛中,我也连滚带爬地跟上,阿美断后。花岗岩的山根处有许多裂隙,有的只有巴掌宽,有的刚刚可容人侧身挤进。
鼠后来到了一处裂隙前,回身点头示意。
“他们在这里面?”我疑虑道。
鼠后肯定的点点头,然后钻入了裂隙。
我咬咬牙,侧身挤了进去。岩壁终年不见日光,潮气甚大,两侧长满了粘糊糊的青苔。
我摸着黑一步步挪入,身后是阿美的喘息声。
我感到石壁裂缝往下倾斜,我们应该是斜着向地底行进。也不知走了多久,其间还匍匐爬行了好长一段时间,感觉上周围温暖了许多。前面似乎也有萤石构成的石壁,显现出微弱的绿光。
绿色荧光越来越亮,前面豁然开朗,定睛细瞧,原来是一道石门,关闭着的石门上有两行凿刻的字痕。
我上前细加辨认,石门上写的是:不见护花郎君面,夜夜主人柴门开。
这好像是两句情诗,意思是说某某护花郎君没有来到,主人每夜都会开启柴门等候,主人是谁?那郎君又是何人?什么意思,可惜凤娘不在身旁,她的历史文学才能也许琢磨得出来。
鼠后立在门旁,抱歉的目光……
第二十章
我伸手推了推石门,纹丝不动。
我望着石门,心中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诗,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开启石门的方法。
鼠后在一旁看着,不时地用前爪抚摸着隆起的肚子,看来鼠后怀孕了。
肚子……,我蓦地想起我的肚子,龟状的纹路,龟斑……,“八八龟斑见”,李淳风遗书中的籤语……
我撩起内衣,露出小腹,凑着萤石光仔细观察。
多日不见,小腹上的龟斑竟然起了变化,那些斑纹不但越发清晰,而且出现了十余个星状斑,我点了点,共十二朵,如繁星点缀,构成一幅几何图案,很漂亮,我满意的哼哼两声。
“吱”,鼠后叫了起来,小爪指向石门下部。
我走过去定睛细看,原来斑驳的石门上也有一幅图案,复杂的斑纹,也有十二个星状样的斑点,煞是奇怪。
鼠后打着手势,要我将小腹贴在石门图案上。哇,好凉!此刻身体内起了反映,丹田处骤然升起一股旋转着的暖流,这暖流沿着我的奇经八脉运行,十分受用。不消片刻,顿觉燥热难忍,全身汗毛孔悉数张开,热流如海浪般冲击着腹腔。
“玄牝玄牝真玄牝,不在心兮不在肾,窍取生身受气初,莫怪天机都泄尽。”身边传来细嫩微小的喃喃学语。
我并不知道我此刻正经历着生死玄关的重大关口,但也根本无暇探究是谁在身边说话,两股内力沿仁督二脉反复冲击结合关口。渐渐脑中迷糊起来,该是要走火入魔了……
“待老妪前来助你一臂之力。”又是那微细的童音。
鼠后凌空跃起,一爪击中我的臀部,但觉尾骨处一麻,一股强大的外力如海啸般涌入丹田气海。
“雷声隐隐震虚空,电光灼处寻真种,一阳初动即玄关,不必生疑不必难,正好临炉依口诀,自然有路透泥丸。”那声音在耳边吟道。
话刚落音,忽觉浑身上下一凉,暑气全消,神志为之一清,丹田内小溪潺潺,寂寂然无思无虑,明心见性。
玄关冲开了,连通了仁督二脉,我终于得以长啸一声……
就在这黑黝黝的地下,我仰天长啸……
还是没有龙吟之声,喉咙中反倒发出一种少年儿童稚音……
随即听到浑身骨骼一阵阵“咯咯”乱响,感觉到衣服裤子变得格外肥大,身旁的鼠后长高了,石门变大了……
堆在地上的是自己熟悉的那身衣服,我光着身子从中爬了出来……
鼠后含笑的眼睛喜盈盈的看着我。
“恭喜袁公子,主公已经等您千年了,您就是护花郎君,主公的柴门为您而开。”那细小但清晰的童音并不是由鼠后发出……
“不必找了,袁公子。我是主公麾下第一侍卫,人称‘胎魔’,现寄居在尸鼠后的肚子里,以后有什么事尽管吩咐便是。|Qī|shu|ωang|”胎魔隔着鼠后的肚皮道。
“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快告诉我!”我气急败坏的叫嚷起来。
“公子稍安毋躁,待老妪一一道来。公子身体里兼有尸魔及尸犬双重神功,一旦打通了仁督二脉,即可融会贯通,神功乃成。但是神功即成,公子身材便会因功力的大小而缩骨,功力越强,身材越小。公子你且看我,功力天下第一,可是身材却小的不能再小了,只能找一宿主,躲在其胎腹中不见天日。
以公子目前的功力,身材娇小只得四五岁儿童之外形,我想再有百年,公子方可练成婴儿之身。”胎魔恭恭敬敬的解释道。
完啦,凤娘……,我袁立目前的身型有何面目与你相见?什么‘九九阴阳合’,看来我天生注定是要孤独一世的了。我想到此,不由得长叹一声。
“公子请推门。”胎魔催促道。
我光着腚,蹒跚着迈开小脚丫,举着小手用力去推石门。
石门“嘎”然而开……
这是一座地下寝宫。
铺着花岗岩的宽阔石厅,石壁龛上点着长明灯,石阶之上是两只巨大的木质棺椁,左边墙壁上挂着行书横幅,字迹飘逸洒脱。
“王羲之的《兰亭序》?”我禁不住脱口而出,咸阳地区,唐太宗以《兰亭序》真迹殉葬的故事家喻户晓,吃惊的是竟然在乾陵里。
“袁公子眼力果然不错,此幅字正是王佑军的《兰亭集序》真迹,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淡淡软软的汉语普通话打石阶棺椁后飘了过来。
我定睛细瞧,棺椁后面的墙壁上挂着硕大的一幅羊皮手绘地图,地图下倒背手站着一个女人,面孔掩在了长明灯的暗影之中。
“你,你是主公?”我结结巴巴问道。
“人生好景短暂,生死亦无常啊,佑军所言‘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俯仰之间,已为陈迹,悲夫。’此番话,不知公子意下以为如何?”那妇人未回答我,反而径直说下去。
说心里话,古文我可是一窍不通,但总得装装样子才是。于是我咳嗽了下,道:“本公子意下以为不妥。”
“咦?朕倒要听听袁公子高论。”那妇人自称“朕”,看来是主公无疑。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譬如说主公吧,大业未成,就无论如何也要坚持下去的。”我想马屁也要拍在七寸上。
“想不到袁公子年级轻轻的就有如此境界,嗯,很好。请公子移步上前。”主公语中略带欣喜。
我光着小身子,爬上石阶,双手护住胯间,男女有别。
“公子且看这幅大唐疆域图,与当今中国版图有什么不同?”主公仍旧没有回身。
我借着长明灯的光亮,仔细观看着墙上的唐朝的地图。
“如何?”她问。
我又咳嗽了一声,说道:“中国地图就像一只瘦公鸡,而这幅图则方方正正大了许多,鸡头、鸡腰和鸡屁股也都非常丰满,倒似是头肥猪。”
“哈哈,公子真是幽默,想我大唐天朝物华天宝,疆域辽阔,我朝诗仙李太白就是生于安西都护府的中亚碎叶。今非昔比啊。”主公幽幽道。
“请问主公,我先祖袁天罡及李凤娘他们现在何处?主公没有为难他们吧?”我不无愠意的问。
“公子放心,只要你安心做我的护花郎君,他们自会相安无事。”
“可是我还有许多事搞不明白……”我的确对所有事的来龙去脉仍旧稀里糊涂。
“公子既然身为我的护花郎,有些事情你也必须知道的好。说吧,哪些事不明白。”主公道。
“你们究竟还是人么?为什么能够前年不死?”我先问最基本的。
主公道:“我们都是老尸。”
原来中国自古就有出产“老尸”的传统,这是与中国古代独特的堪与风水术分不开的。人死葬于龙穴(即地磁交汇处)而尸身不腐,吸收大地生物磁场产生尸变,不依赖内脏器官而生存,千年不死,但须寻找宿主未腐尸身寄生还阳。
然而,真正的龙穴难觅,真正的风水大师也是凤毛麟角,几百年才出个把,如汉代京房,唐袁天罡、李淳风,宋邵雍、赖布衣,明刘伯温等,寥寥可数。因此老尸也是在那几个朝代人才辈出,如唐朝的“尸仙”李白、“尸圣”杜甫,宋代的婉约派尸人周邦彦,一生颠沛流离的女尸人李清照等。
最有名的当属美女“四尸”了,越女西尸、北尸王昭君、南尸梅超风,还有东尸余秀莲,原来就是主公啦。
袁天罡和阿娇,李淳风及十二魔也都是老尸,至于阿黄那条狗则是一条难得的尸犬。
高宗李治则龙穴中金井有误,尸身已腐,完不成尸变,因此主公将责任人袁天罡打入困尸洞。至于那几首偈语,乃是袁李二人故弄玄虚,隐晦的告知后人而已。
“我的腹部为什么会出现龟斑?”我突然想起了这一怪事,需要弄清楚。
“因为你也是老尸。”主公慢慢转过身来,暴露在了长明灯光下……
映入眼帘的是在电视播放台湾新闻时经常见到的一张脸:长长的老脸,涂着唇膏的大嘴巴、架着眼镜,母鸭嗓……
只听见那红红的大唇上下开合着,吐出一行软绵绵的普通话来:“都说我是媒体的弃儿,那又怎样?我未婚,又如何?今夜我们就圆房。公子,你还是处男吧?”
话未落音,主公已经弯下身来伸出双手来抱我……
尾声
我一下子惊醒了……
心脏仍旧“怦怦”直跳,我睁开了眼睛,阳光刺眼,坐起身来,家徒四壁,还是我那两间旧土房。
谁挤在我被子里睡觉?我用力把阿黄踹下了地,它不情愿地嘟囔着。
这一场梦好长啊,可是毕竟也只是一场梦……
袁立还是袁立,一个一文不名的乡下小伙子……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有人吗?”
我打着哈欠,揉着惺忪睡眼,抽开了门闩,拉开门……
阳光下立着一个旅游背包客,是一个姑娘……
“老乡,请问去白鹿原金罡冢怎么走?”熟悉的甜美声音……
“凤娘!”我痴怔住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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