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花三月

时间:2017-06-20 18:29:30 

晚上睡不着觉?看阴花三月啊!故事大全鬼故事栏目分享短篇鬼故事,恐怖鬼故事,长篇鬼故事,校园鬼故事,民间鬼故事等短篇恐怖鬼故事大全,让鬼迷们在鬼故事中寻找乐趣

阴花三月正文第1章

民国有名的几所女校,新会女校的女生最漂亮。都是女的。

跟尼姑庵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别人有的自己都有。在澡堂里,或苗条或丰满,到处都是发育好或者不好的女孩。如果有个男人在此,必将叹为观止,如此多的白花花的香艳肉体,荡漾着青春的气息,新鲜的乳和郁郁葱葱的腿,那些四溢的稚气混合甜腻的微微臭。

沈淑贤是属于瘦弱类型,十九岁,小巧的腰肢符合当时的审美标准。母亲说念书念得再好也要嫁人,女子重要的就是温柔顺从,最好是苗条,书当然也要念得好,谈吐要好,修养更要好。

她在心底哀叹,一边悲哀的看着自己的身体,一股羞耻感,好,果然是好,那又如何。

人太多,水龙头太少,所以跟同宿舍的女子康渺渺共用一个水龙头。康渺渺大她一岁,咪咪很大,莲蓬花洒喷在胸上,似乎就淋不到脚。

“真羡慕你。”康渺渺由衷的赞美着沈淑贤的细腰,再看看自己,已经有了些许赘肉,结婚后还不跟套着个泳圈似的。秋天正是减肥的黄金季节,她有点没心没肺,无耻的笑。

两人一边聊天,胖人和瘦人总是互相羡慕,沈淑贤的家境破落,用的是皂荚树结的皂荚果,泡在水里,也能洗掉油污。康渺渺的父亲康汉生是开米铺的,有几家分店,所以用的是猪油拌和天然碱,反复揉搓挤压得到的“猪胰子皂”,而且似乎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今天是周末,洗澡完了。腼腆矜持的沈淑贤对着镜子梳头,梳子是牛角梳,母亲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说对头发有好处。一把梳子代表死了一头牛。

康渺渺还在里头换衣服,今天是周末,也不想回家,米,吃的米,父亲米白的牙齿,母亲米白的皮肤,偶然一次撞见了他们在床上打滚,尴尬却又好奇,从此萌发的勃勃春意比好朋友沈淑贤加深了一层。

“看我好看不?”康渺渺对着镜子做了个鬼脸,只见她留着厚厚的整齐的刘海,头油抹了抹,学生服上别出心裁的系了一条格子方巾,脸色有点潮红,学生裙也是自己故意改短了点,白色皮鞋有点时髦的味道。如果是现在的学校,会觉得很正常。

沈淑贤点点头,认真的赞美道,“好看,他一定会很喜欢的。”

“嘘!小声点。”康渺渺看看四周,因为已经到晚上九点多,还有些女生在洗澡。还好没有自己班上的,否则又要风言风语。

沈淑贤看看自己,齐耳短发,还带点黄,眼睛有点吊俏,皮肤虽然白,但确是苍白,没有什么朝气的乳勉强的在胸部存在着,最近越来越瞌睡了,不知道是不是见鬼的缘故。

沈淑贤和康渺渺是一个宿舍,一天晚上沈淑贤感觉身上压着什么,睁开眼睛一看,一个黑黑的影子在自己身上,初以为是人,用手一抓,空空如也。旁边的康渺渺睡得跟猪头似的,想喊她醒来,又怕是自己的幻觉。

也许是噩梦,还是自己能看到别人灵魂出窍。每个学校要死很多人,依稀中,谁还分得清你我是死亡还是梦魇。

自从那天晚上开始,沈淑贤变得惴惴不安,休息的时候去寺庙里找了本金刚经,放在枕头下,又觉得不妥,反复的念了几次。

同住的另一个女同学罗小菀捧着书本用一口正儿八经的龙岩话诧异的问道,“你是不是见了什么不该见的东西?”

“没有,心里很烦闷罢了。不知道乡下打仗了没有,咱们这书也不知道念到什么时候就停止了。”

“管它呢,过一天算一天罢了。反正今年毕业后大家都要嫁人。”罗小菀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你念罢,记得关灯。”

也许是金刚经的力量,沈淑贤有很长一段日子都过的安静,白日里念书,也敢偷偷的溜出去看电影,跟康渺渺一起,都是康请客,她家里有钱得多。

从正门溜出去是不可行的,今天守门的舍监张晓平是出名的严格,之前她担任过教师,因为丈夫在得肺痨死了,而因为太投入于教学工作,家里的小孩无人照顾,自己从二楼窗户爬出去摔成个脑瘫,四岁了还不会叫妈妈,成天躺着象个鼻涕虫。这才醒悟小孩是需要人照顾的,明白是明白,可惜晚了,又还得需要一份工作维持生活,给小孩看病,所以降格做了舍监,只是不到三十岁的人,却因为生计发愁出现秃顶了,前额左侧的头发稀疏,抹生姜吃黑豆一律不管用。

晚上八时以后,校门紧锁,防止女生们出去。

康渺渺在骑在墙头上对来不及上来的沈淑贤发出蛐蛐一样的声音道,“快点啊,否则被发现就倒霉了。”

违反校规是要被开除的,学校自然也是为了学生安全着想,兵荒马乱的,经常有女学生被强奸了还不知道肚子里孩子的爸爸是谁。

但康渺渺不怕,她认为那只是个案,为了她的爱情,她要冒险,当然也要找个朋友一起出去,沈淑贤就是这样的好朋友,守口如瓶。

阴花三月正文第2章

看她战战兢兢的在垫好的高高的砖头上摇晃,拉了她一把,同样的也骑在墙上,沈淑贤说了谢谢,二人熟练的往下一跳,并不高,但沈淑贤还是摔倒了,柔软的草地,膝盖并没有磨破皮。

清冷的月光,走一段路就到街上了。两人手牵手,一边环顾四周是否有人跟踪,前面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影子等着,熟悉的招手。

沈淑贤心里酸酸的,为什么他们就可以这样的幸福。

宁兴国看着这两个女学生慢慢走过来,一胖一瘦,相得益彰,他是他们的代课老师,教国文。不由想起第一天来的情景,大家一见是帅的男老师,一个个根本顾不上聊天、吃瓜子,都是认真的听着。

那次授课学的是古文《崂山道士》,他开始一字一句的念,“邑有王生,行七,故家子。少慕道,闻劳山多仙人,负笈往游。登一顶,有观宇甚幽。一道士坐蒲团上,素发垂领,而神光爽迈。叩而与语,理甚玄妙。请师之,道士曰:“恐娇情不能作苦。”答言:“能之。”其门人甚众,薄暮毕集,王俱与稽首,遂留观中……”然后对生僻的句子进行讲解。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被老段那帮鸟人追杀,自己也不会落得给女娃娃们上课这般落魄,想当年自己在南方革命军里也是是个连长,金戈铁马,好不快乐,如今也只能躲避一阵再说。

女生看着自己发呆,问问题也无人应答,只得说一句,“我在上面累得半死,你们却在下面一动不动”引得众人哄笑,这才来了精神,继续上课。

作业是当堂布置,要求每个人自己翻译一次,尔后说出这个故事给人的启示是什么。

宁兴国的眉毛很粗,大约李逵是他失散多年的亲人。英气逼人,高大而且眼眶凹陷下去。五官是属于立体派,眼睛有神,一派正义凛然清风道骨,但凡这样的男子,男人不讨厌,女孩也喜欢得紧,小朋友愿意与之亲近,长辈也愿意接纳这样的后生。然而袍子似乎有点小,并不是量身定做,胸肌有点小性感,这个是校长宗秀松女士拿了先生的袍子临时送上。

宗秀松字倚琴,是书香门第出身,原本是议员俞可师的小夫人,也就是小老婆,读书毕业后就是在师范科,成绩太好了,学校舍不得她离开,于是留校。她也十分热心教育事业,何况专业对口,严格治学的手段赢得了社会好评。因为这次收留宁兴国也是董事倪安雅夫妇所提,其中的详细情形,自己略知一二。倪安雅夫妇素来爱国,当时的风气是重男轻女,封建残余势力在历史舞台上唱的是主角,但宗秀松在创办之初就出豪言,女子也是人,也有读书习文之权利。说句不好听,多读点书,将来可以在社会就业,嫁个好男人的几率都大些。第一年没有什么学生,然后慢慢的,许多养在家中的女儿纷纷被家长送来,排着队要来,因为治学严谨,而且没有男生,婚前乱搞又导致怀孕几率不大。

所以,宗秀松收留一两个义士也是人之常情,她对董事说,我只管教书管学,您的朋友爱来就来,只是不要给学校带来什么麻烦好,学校有学校的规矩,不比他们军队的规矩少,话虽冰冷冷,但宗秀松仍十分热心,给了个代课老师的职位给他,也算是为国尽力。

宁兴国剃了胡子,穿上制服,头发整整齐齐的梳着,颇有点青年才俊的范儿,可惜宗秀松年龄大他很多,虽然一见就有好感,不过想想又不是错,不吃饭,看看菜单也是种乐趣,只恨生不逢时了。

作业一个一个收上来,这一次沈淑贤写的十分认真,很显然她想给老师留个好印象,翻译成白话的最后一段是:王七回到家,对妻子夸口说:“我遇到了神仙,学会了法术,连墙壁都挡不住我。”妻子不信,说世上哪有这样的事。王七于是念起咒语,朝墙奔去。只听一声响,王七脑袋撞到墙上,跌倒在地。妻子赶紧把他扶起来,只见他额头上隆起了一个大疙瘩。王七耷拉着脑袋,像泄了气的皮球。妻子又好气又好笑:“世上就是有法术,像你这样两三个月也不能学会。”王七想起那天在晚上,自己明明穿过了墙壁,于是怀疑道士捉弄自己,不由大骂了崂山道士一阵。自那以后,王七仍然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这个故事充分表达了作者的爱憎感情和美好理想。作品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文学中志怪传奇文学的优秀传统和表现手法,情节幻异曲折,跌宕多变,文笔简练,叙次井然,是我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中的经典。

宁兴国点头称赞,看了看站在旁边的沈淑贤,“你很用心,老师觉得你写的很好。继续努力,将来继续提高你的鉴赏力。”

“谢谢老师,家父是光绪举人,也算学识渊博,著述三百余卷,一生也是以教育为业,我自小也读过这个故事,不算是天资。”

宁兴国这才打量了她,瓜子脸,吊俏眉,一副知性淡定的表情,应该是个善解人意的女生,将来哪家娶得她,也算是有福气了。不过屁股不是很大,不知道好生养不好生养,恩,看样子不是将来怀孕后要催奶……越想越多,糟糕,现在是上课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思想的野马拉紧了缰绳。

古今中外,男人看见漂亮又年轻的女子总是要胡思乱想一番的,其实一切的浮尘所产生的种种幻化之相,离别之时,随即于当处灭尽。由于种种的因缘和合,虚妄而有生起之相。因缘别离分散之时,虚妄称之为灭。殊不知一切的生灭去来之相,本来就是命运藏这个常住的真心所显现的。人遇见另外一个人,其实了无所得。姑且认为满街皆是圣人罢。

回到座位,康渺渺还在旁边一个字一个字的使劲写,沈淑贤心中不免得意,自己的卷子答案应该是自己最好的。

阴花三月正文第3章

沈淑贤一边拿余光打量着宁兴国,他的嘴唇很性感,跟其他的老夫子相比,简直就是王子般的人物,怀春,怀春,窗外的阳光恰如情人的体温,谁是情人,我的情人,哗啦啦的口水要掉下来,花痴无罪,YY万岁。

宁兴国的目光又落在康渺渺身上,看起来很可爱的苹果脸,睫毛卷翘,是班上最漂亮的学生,眼神里写满无辜。

她站起来,拿着作业本子,乖乖的把手放在身后,看着宁兴国,“老师,我也写好了。”

宁兴国看了看,翻译的一般,看到最后一行,差点晕过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现在的骗子很多,所以人们开始胡乱崇拜,另外啊,学好了本事千万不要到老婆面前炫耀,否则会很丢脸。老师你看起来很年轻,很像我哥哥,我们可以做个朋友吗?如果你叫我回到座位上就代表你答应了哦。”

沈淑贤忽然看见宁兴国的脸涨得通红,然后严肃对着康渺渺道,“这位同学,请你马上回到你的座位上去。”

康渺渺不动声色的下去了,沈淑贤问她,“你写的什么让新老师生气了?”

“没有啦,下课后我们去吃炒年糕,我请客。”康渺渺小声道。

半夜里,沈淑贤翻了翻身,睡眠的质量很差,睡不着,忽然想起宁兴国对自己的称赞,心口一阵发热。

这时,一阵笑声传来。

晕,康渺渺在笑,真羡慕她,心宽体胖,做个梦也是美梦。

康渺渺梦见自己跟宁兴国在看电影,是喜剧片,不知道是什么内容,大致上是一个男的跪在地上,女的也跪在地上,一个穿红衣服的男人在那里跳义和团的大刀舞,跳舞的男人很肥,胳膊上的肉一抖一抖的,嘴里还念念有词。周围很多狗在看,有黄色的有灰色的,狗的脸上也是如人一般有滑稽的表情。

被推醒了,康渺渺看见罗小菀和沈淑贤坐在自己床边,半夜里,女生宿舍的灯光是橘红色的,温暖着漆黑的夜晚。

“你们叫我起来干什么,我正做着美梦呢。”康渺渺揉揉眼睛,红红的像小兔子。

“你笑什么,把我们都吵醒了。”罗小菀拿手指敲了敲她的头,“尤其是人家淑贤啊,刚睡着。”

康渺渺揉揉乱七八糟的头发,托了托胸,好像有点涨,“不好意思啊,我梦见可笑的事情了。明天又请你们吃炒年糕。”

她是喜欢食物胜过一切的女孩,家里开的是米铺,厨子知道资源充分利用,经常用个玻璃缸子炒好了年糕待康渺渺走的时候带回学校。年糕是糯米制成,黏性强,切片的是稍稍的薄,入味,咬劲很足,在油里炸一下,干辣椒、姜、肉丝、白菜一起在火里跳舞。

拿出来用走廊上的小火炉烘热了,一人拿双筷子咂咂的吃,又呵呵的笑。再睡下去,耳朵里骤然太安静,睡不着。不知道谁说了句,

“新来的先生长的好好看”于是又七嘴八舌的讨论,三人轮流评价和猜测宁兴国的爱好以及袍子下的身材。

夜晚女生宿舍的话题,大多是时装和男人。

阴花三月正文第4章

他们到底是怎么好上的,罗小菀不知道倒还情有可原,沈淑贤之前也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晚上康渺渺神秘兮兮的从自己床上爬过来,附在沈淑贤耳边说,“告诉你,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谁?”沈淑贤心想,不会跟我一样吧。

“你猜?”康渺渺小声的吹气,发出老鼠一样的声音。

“不知道。”

“宁先生。”

当康渺渺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沈淑贤抬头看了看窗外的月亮,夜空晴朗,并没有打雷,为什么脑子里嗡嗡作响。

“你们怎么好上的?我怎么不知道,宁先生不错啊。”沈淑贤拉了拉被子,指甲抓的紧紧的,原来是自己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情,月下美人灯下玉,沈淑贤的瓜子脸,显得动人,可惜无人喜爱,空美丽一番。

“是他先喜欢我的。”康渺渺得意的笑了笑,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她把洁白的胳膊枕在乌黑的头发下,又侧过身,叹息道,“现在时局这么乱,真不想念书了。”

那时穿着簇新簇新的军服在广场下的袁世凯,佩长剑,面南正立,宣读誓词说:“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祈达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

宁兴国翻译过来就是,“大家听好了,跟我老袁混啊,吃香喝辣啊,天下是我们的,美女是我们的,银子,哦,我改成袁银币,也是我们的啦,哈哈!哇哈哈哈哈~~~~~”果然过不了不久,大家都看不惯他。这个死胖子竟然露出真面目要黄袍加身,卖国卖地,叫美国爸爸英国叔叔还有日本阿姨给了很多军费来支持他,年级轻轻热血沸腾的宁兴国当然不允许这样,偷偷参加了中华革命党,准备讨伐这位天资不高,浮动异常的野心家。打来打去,几个好友都被暗杀了。自己乡下家里还有老爸老妈。打仗不知道怎么搞的总是输,只得暂时脱了军服,挥泪告别军队,索性投奔了远房亲戚倪安雅,唉,不能兴国就教人也算是好了。

宁兴国真正的名字叫宁长忠,是在军队的名字,为了躲避风声,如今也只能将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这一口号在心里藏藏了。还好自幼也算是喜欢读书,尤其国文成绩优秀,所以在女校也不辱老师的名声。

然而康渺渺的主动是宁兴国万万没有想到的,每次上课,她总是坐在第一排,抬头傻傻的看着自己。

倒是那个叫沈淑贤的女生,自己坐在角落,然而功课总是很棒,宁兴国心底喜欢这样的安静的女孩,康渺渺的好处是主动,为了打消她的师生恋的念头,只得按照她说的地址去单独谈谈。那天的晚上月亮都没有,伸手不见五指,出门的时候遇见宗校长,打了个哈哈说出去散散布。

“你的伤好了些没有?”宗秀玉的头发紧紧的盘在脑后,她有睡前走走的习惯。

宁兴国慌乱了一下,但马上就镇定下来,“您还没有睡啊,我在学校四处看看。”

“不要去后院。我只是希望你在这里好好的积蓄你的力量,然后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宗秀玉微微一笑,朝女生宿舍走去。

康渺渺说今天回家,罗小菀和沈淑贤未见异常,她以前也是偶尔提前回家的。后院的事情,一般在宿舍女生的话题中都是禁忌,听说里面有鬼。至于鬼长成什么样子,没有人见过。晚上去上厕所,都只是在盆里接着,第二天倒掉,那厕所靠着后院,晚上冷清凄凉,许多人听见后院有哭声,而且是女生。宗秀玉也下过禁令,后院严禁踏入,听说在清朝的时候是个乱葬岗,布满坟墓,一个破烂的木门,一把生锈的铁锁,新会女校没有人踏入的真正原因是一个女生的离奇死亡。

那个刚入学的女孩,好奇心杀死猫,胆子大的出奇,父亲在乡下是个法师,专门给死人念经,下葬时给人家看风水。那女孩在乡下的时候也曾经爬过树掏过鸟窝,偷过西瓜睡过地铺。半夜里溜出来,想会会传说中的清朝僵尸,结果大家都在黑暗中甜甜的入睡,她一声大叫吓得几乎所有人都醒来。她倒在学校的操场中央,两只眼睛被挖去,抽了几下就死了,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后来当时所谓的“警察”还像模像样的立了案,派人到后院的小山搜了一遍,当然是白天去的,晚上他们也不敢,只要一进去,即使是夏天,那股冷气从地底冒出来,举头三尺有神灵,回头一望是鬼魂。

从此以后,每个入学的女生都要熟读这条校规:禁止踏入后院禁区。

阴花三月正文第5章

那天康渺渺写的纸条是夹在作业本里递上去的,字写的不错。还是跟她说清楚比较好,但是那个地点……其实宁兴国也很想知道后院到底有什么。

确定四周无人,宁兴国做了一声猫头鹰叫,三秒钟后,又是一声。

那把生锈的锁被风吹着发出咣铛咣铛的声音,有点怕人,宁兴国倒吸一口凉气,那边也发出了蛐蛐叫,三秒一次,看来她到了。

康渺渺的心跳声自己都能听见,她根本不相信后院有鬼,也不相信有女生在后院被鬼挖去双眼的传说,即使有,还有老师在呢。

四目相对,翻墙而过。这是康渺渺第一次踏入禁区,十分兴奋。夏天的萤火虫躲在草丛里打着灯笼好奇张望,野草长的很高,那些无名的小坟包凹凸不平,有几棵旱柳随着风飘着。

“这里好凉快啊先生。”康渺渺坐在一块石头上,脸色通红,还好是晚上,看不见,自己庆幸了一下,手不停的弄额头前的刘海,怕不整齐。

宁兴国也陪着在旁边坐下,二人距离并不远,可以闻到康渺渺身上的香气,有点花露水混合着的奶香。

“这里很危险,你有什么事情赶紧说。”宁兴国的确也感觉到冷,奇怪,夏天,这里为什么感觉到凉意,难道真如传闻中所说,有鬼?

康渺渺凑近了,大眼睛盯着宁兴国,“先生,你是革命党吧?”

宁兴国的冷汗终于流下来,从额头一直到脸颊,“是谁告诉你的?”

“我猜的嘛。”康渺渺得意的笑道,“当时校长介绍你的时候我感觉他在撒谎,还有你那一脸浩然正气的样子,你讲课的时候说到袁世凯那个愤怒的样子,我就觉得你就是革命党。”

宁兴国再次环顾四周,小声道,“你这个小丫头,别乱说啊,小心……”宁兴国做了个杀头的动作。

康渺渺脸上恢复认真的表情,“嗯,我知道了,这是我们的秘密。”

宁兴国吁了一口气,还没入正题呢,赶紧道,“你年级还小,要将精力放在学习上,不要多想,先生我是结婚过的。”

只能出此下策了,这个女孩生的这么漂亮,自己将来还是要去打仗,只是现在时势不好,呆在学校是宗秀玉的好意,谁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里,别耽误了这个丫头。

“先生,我是认真的。”康渺渺站了起来,“你在撒谎,我知道的。我从第一眼见到先生就知道我这一辈子都要追随先生的,不管你去哪里,我都要跟着先生。”

他抱着她,听着她的心跳。

沈淑贤此时在作噩梦,被一只狼从后面追赶,然后狼搭上了她的肩膀,一回头,狼巨大的嘴就含住了她的头,牙齿尖锐,甚至可以闻得到狼嘴里的腥臭。死了,这次真的死了。忽然一阵枪响,狼的身体流血,猎人站在自己眼前,是宁兴国。

宁兴国在跟康渺渺聊天。康渺渺说要听袁世凯的故事,宁兴国先骂了句这个卖国贼,然后开始道,“袁世凯这个老贼每日习惯午睡两小时,睡醒后必先喝茶,使用一只最心爱的玉制茶杯。有一天小厮端茶时突见袁所睡的床上躺着一只大癞蛤蟆,这一惊,失手便把玉杯跌落地上,当然四分五裂。幸好没有惊醒袁世凯,小厮吓得哭了起来,慌忙把地上扫净,便去找袁世凯的一位老家人请教。老家人见小厮吓得哭哭啼啼,便动了恻隐之心,乃教他如此这般。待袁世凯午觉睡醒,小厮换了一个茶杯奉茶,袁接过来大为疑惑,便问道:“玉杯呢?”小厮战战兢兢地回答:“求大人开恩,小的打碎了。”袁大怒:“打碎了,这还了得。”小厮眼泪已流了出来,细声地说:“小的端茶进来时,看见床上睡的不是大人。”袁厉声问:“是什么?”小厮说:“是一条五爪金龙横躺在床上,小的吓了一大跳,一不小心便把玉杯跌碎了。”袁的面色突然好转,声调也缓和下来说:“胡说,不许在外边讲,让我听见打断你的狗腿。”袁说完便在抽屉里拿出十块洋钱给小厮说:“这个赏给你。”小厮接了赏钱,欢天喜地而去,一场天大的祸事便如此这般化为乌有。”

讲完以后,康渺渺一脸崇拜,“他怎么这么蠢哦。”

宁兴国捏捏她的小脸,“其实袁并不是一个糊涂虫,他平素头脑很清楚,为什么却会相信这种鬼话,利令智昏呢?西方人有句谚语:大人物常在仆人面前露出马脚。那仆人其实也深懂官场中的一切,同时跟袁久了,摸透了袁的脾气和弱点,所以轻轻一指点,便让自己化挨责为受奖了。”

“那还真是好玩呢。先生你是怎么知道的啊?”康渺渺靠在他肩膀上朝脖子吹气,一点也不害怕周围的坟包,反而觉得这里很安全,即时有鬼,鬼都会怕身边这个男人。

宁兴国说道,“癞蛤蟆和袁世凯的传说在部队里传说很广的,当袁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就有“南下洼”蛤蟆结队朝王的怪事,那时候真的出现了一大群蛤蟆。袁大总统举行祀天大典,北方争传是“蛤蟆祭天”。还穿着汉服呢,简直就是……”

“那袁总统的人现在是不是会派人到处抓你?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康渺渺越说越高兴。

“我怕他干什么,我现在在学校好的很,大不了被抓,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他袁世凯是癞蛤蟆难过端午节。哼!”宁兴国抓紧了拳头。

(后来事实证明宁兴国说的是对的,袁死在民国5年6月6日,早一天袁已人事不知,6月5日正是旧历5月5日端午节。当时还有人说袁断气时,床下跳出一个大蛤蟆,怒目而视,不知所终。)

沈淑贤从床上腾的一下坐起来,这个噩梦把自己吓出了眼泪,多亏宁兴国,否则自己就被那匹狼给咬死了。再睡下去,再也睡不着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6章

于是三人看电影,沈淑贤尽量表现的不那么尴尬。她靠着康渺渺坐着,电影演了什么她一点也不记得,她只是看见宁兴国抓住康渺渺的手,眼睛有点痛。

不知道跟先生牵手的感觉是什么样子,大概这一辈子也难以如愿了罢。他们叫自己出来,无非是带个幌子,万一被熟人看见,好歹也可以算是三人同游,毕竟人们的眼里,孤男寡女总是没什么好事。

宗秀玉也忙,忙什么,没有人敢问。虽说宁兴国是董事倪安雅推荐过来的人,但以前的教训太深刻了,不能随便相信人,根据宁兴国这几个月的表现看,也不能确定他就是可靠的。虽说以前是参加过讨袁的军队,人心叵测,暂时不能让他知道任何事情。

慢慢的,沈淑贤的眼睛一片模糊,头慢慢的往后仰。康渺渺与宁兴国四目相对,幸福的呼吸彼此的呼吸,越来越近。

“啊――――――”一声尖叫。

电影院里的人本来就不多,这么一喊,还以为空袭了,纷纷逃窜。漆黑的电影院里,康渺渺一脸疑惑,宁兴国拼命摇着沈淑贤的肩膀,“你怎么了,怎么了?”

沈淑贤睁开眼睛,一脸泪水,“有鬼啊,有鬼!”

康渺渺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把沈淑贤抱在怀里,“又作噩梦了?”然后对宁兴国道,“没事,她可能睡着了。她总是这样,象个神经病一样。讨厌。”

人家坏你的好事当然讨厌了。

沈淑贤擦了擦眼睛,看看四周,低头道,“对不起。”

“你怎么了?”宁兴国拿出手帕,递给她擦眼泪,“一边说一边走吧。”

路上行人稀少,卖瓜子、香烟的小贩围了上来,黄包车在兜客,没有什么生意,一人在路边买了一只烤红薯,沈淑贤道,“我本来是打起精神看电影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搞的睡着了,梦见这个电影院里死了很多人,尸体都堆起来,我拼命的跑,旁边的一个死尸牙齿突然张开,咬着我的腿,用力的咬,很痛。”

沈淑贤拉开袜子,脚踝的地方脱了一块皮,并未流血,只是有大大的牙齿印,慢慢的渗出一点血迹。

宁兴国心里一寒。难道师生不伦之恋得罪了鬼神,这家电影院是万万不能再来的,沈淑贤的皮肤很白,拉开袜子的瞬间,宁兴国有点心动,然而想起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须努力,何况感情有先来后到,不能因为自己喜欢比较瘦的女孩子就可以将喜欢自己的胖胖的可爱的女孩置之不顾,男子汉……

正想着,头顶的飞机掠过,尖叫的空袭警报的声音划过夜空,没扔炸弹,不怕。但也小跑似的朝学校走。

并不多话,夜已深,秋天的叶子在风中打着旋,沙沙的声音,一落就是一地,清脆的脚步声,小声的聊着,俗话说,三人行,必有电灯泡,话虽如此,三人各自怀着各自的鬼胎,也可以是国家大事,也可以是儿女情长。

宁兴国第一个翻墙过去,拉康渺渺的时候有点吃力,她的两个笑涡在月光下深深的,“我保证以后不吃那么多了。”

两人一起把沈淑贤拉上来,她轻得象羽毛,头发被风吹着,抬头看着他们,没有什么表情,嘴里说着,对不起,害的你们电影都没看好,下次别再带着我了。

刚落在草丛里准备各自回宿舍,忽然听到脚步声,赶紧的蹲下,秋虫爬上了沈淑贤的腿,大约是只公蛐蛐。

脚步声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

宁兴国偷偷的伸出头,是女舍监张晓平,打着一个手电,似乎在巡逻。三人屏住呼吸,谁也不敢乱动,万一被发现了,全部开除的话就得不偿失。

终于听不见任何声音。宁兴国小心的站起来,“回去吧,就在这里分手。”

康渺渺恋恋不舍,压低声音,“好吧,你早点休息。”

宁兴国并没有回宿舍,他看见张晓平往后院走去。那个地方是禁区,她去那干什么,偷偷的、远远的跟着,夜色的掩护下,宁兴国的鞋子又是软底,张晓平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她是舍监,想去哪里去哪里。

门上的锁被她打开,宁兴国一拐就拐进了男厕所,同样,男老师半夜上男厕所也无可厚非,几乎没有男学生到这个厕所里来,一来太远,二来这里是禁区的附近,被校方抓住了还以为想去后院搞鬼。

外墙的缝隙足以看见张晓平的身影,她进去了,一个人。进门之前朝后面警惕的看了看,见无人跟踪,闪身入内。

奇怪的女人。

阴花三月正文第7章

厕所发出的淡淡的臭味被风吹得几乎都没有了,所以呆在里面不算坏,困了,打了个哈欠,约摸二十分钟以后,张晓平出来了,把门锁好,四下张望着,脚步声越来越远。

宁兴国走路回宿舍,学校里没有学生走动,很安静。打开门,简陋的屋子被康渺渺收拾的很干净,但他暂时没有想干倒她的感觉,犹如革命,时机如果不成熟,要适得其反的。唉,也不知道要在这女校呆到何年何月。

躺在床上想以前的朋友,韦一现在不知道现在怎样了,他是广东人,在南方革命党里颇有名气,人也是非常有才华,因为跟宁兴国的经历和理想一样,推翻卖国贼老袁的统治,建立新秩序的中国,然后做个快乐的中国人。他本来是有望提升的,可惜老蛤蟆说了句“南方军队骤增,糜饷过巨”,立即被解散了,后来干脆加入讨袁的革命军,一下子又要从头开始,上次江西一仗,革命军里面出了叛徒,整个部队几乎全军覆没,死的死,跑的跑,不知道何日才能相见再饮一杯烈酒。

慢慢的,睡了,明天又要顶着熊猫眼去教学生,想起康渺渺的可爱之样,又浮现沈淑贤的娇弱身躯,翻来覆去。又觉得自己理想未酬,偏又陷入温柔陷阱,一阵烦躁。

康渺渺的皮肤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充足的睡梦,即时有心想让自己看起来柔弱些、憔悴些也做不到,她几乎一沾上枕头就开始呼呼大睡,没心没肺的女孩儿。沈淑贤恰好相反,罗小菀说她是林黛玉投胎,有时候看见飞蛾朝灯泡扑过去也要托着腮帮子感慨半天,还说什么飞蛾扑火是种美丽的牺牲。她一般都是失眠,这样好不容易睡着了也是做梦,大部分是噩梦,奇怪的还记得特清醒,第二天会认认真真的说给其他两个女孩听。更奇怪的是,她有几天的噩梦的情节是可以连接起来的。本来前阵子好了些,最近又犯这样的毛病。两个星期前,发梦,当时宿舍内比较憋闷,罗小菀准备开窗透气,发现沈淑贤掉在床下,头上裹着被子,然后双手拼命的想要撕开什么似的,眼睛瞪得很大,头不停的撞地板。罗小菀抱住了她,而沈顺贤在清醒后没有任何记忆。

日子过的飞快,树枝秃秃的,犹如迟暮的老人,骨头虽在,牙齿掉光。秋风萧瑟,冬日来临渐渐,寒假将至。几个军人模样的人进了校长室。

宁兴国有点紧张,其实东西早已经收拾好了,甚至可以随时走人。宗秀玉前几日让他告了病假,说是有人来查,让他白天在宿舍呆着。

康渺渺上课时觉得心里落空,不知道宁兴国最近怎样了,上次几个军人在教室后观察了很久,朝后看了看,那些人的眼睛,跟老鹰似的,有人还有个老鹰的勾鼻子,扫视着,仿佛要套出点秘密出来。

沈淑贤趴在课桌上睡觉,她昨天晚上又失眠了,努力使自己不睡着,怕做噩梦,怕鬼,还好快到假期,可以回家安稳的休息。

一切都很安静,窗外的冷风从窗户缝隙里吹进来,下午时分,发出鬼叫的呜呜声,让人不寒而栗。天空也是死灰的颜色,再高兴的事情遇见这样的天气也是无济于事。

有个军官走到教室台前,扫射了所有同学的脸,女老师苏佩玲冷冷的看着那个军官道,“请问您有什么话要说的吗?”

“各位同学。”鹰钩鼻子军官的目光落在睡觉的沈淑贤身上,坐在后面的康渺渺赶紧踢了她一脚,顿时醒来,红色的眼睛看着四周。

“各位同学,我跟大家说点事情,耽误你们几分钟。”军官身上带了枪,配了个黄色的牛皮套儿别在腰间,露了个黑头,“我知道你们学校有后台,有后台又有什么用,你们虽然是女子,但我警告你们,最好在你们放假之前把学校里的那些革命党、或者跟革命党有关系的人揪出来,如果一旦被我们查出来的话,我看你们后悔都来不及。当然,举报是有奖励的,我们一定会保密。到哪里举报呢,我想你们上街都能看到通告,在你们学校门口就有一张,可以好好看看,你们都是有文化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说到这里时,康渺渺忽然想起已经快到午饭时间,不知道今天食堂里吃的是肉还是鱼,所以听成识食物者为俊杰,心里有点想笑,一会就忍住了。继续听那人高谈阔论。

“想推翻袁总统的那些革命党,是蝣捍大树,可笑不自量的行为。所以你们作为学生,要担负起国家的大任,不要以为女子就不能爱国,女子一样的也能为国效力。”那军官拿起讲台上的课本翻了翻,“记住,知情不报者,死路一条。”

苏佩玲慢慢的走过来。

军官道,“你继续,当我不存在,做你们平时这个时候该做的。”

苏佩玲问道,“平时做什么现在就做什么吗?”

军官点点头。

苏佩玲合上课本,“同学们,下课时间到了,休息二十分钟。”

哗的一声,大家笑着收拾课本,从抽屉里拿出碗筷,朝食堂方向冲去。康渺渺和沈淑贤眼神一交会,夹在众人之间走出教室,闷,真闷,仿佛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天空,空气是粘稠的。

坐在木桌旁,沈淑贤小声道,“很多天没有见到咱们先生了。”

“嘘。”康渺渺吃饭,慢吞吞的说,“今天的豆子烂的厉害,估计豆荚里生虫了。”

“嗯。”沈淑贤似乎明白了什么,大声道,“快点吃啦,我要回去睡觉了。”

一个女生端着碗走过来,她是全班最有钱的学生,家里是开绸缎庄的,所以连手帕用的都是真丝。平时从来不搭理沈淑贤,顶多跟康渺渺说几句话罢了。见她过来,康渺渺打招呼,“周慧娟,你吃完了吗?”

周慧娟一屁股坐下,她的饭菜是家人送来的,所以自然比别人要好,只是闷闷不乐道,“你们觉得最近学校有没有特别怪的样子,你认识革命党吗?”

阴花三月正文(八)

(八)

周慧娟一屁股坐下,她的饭菜是家人送来的,所以自然比别人要好,只是闷闷不乐道,“你们觉得最近学校有没有特别怪的样子,你认识革命党吗?”

沈淑贤只顾自己吃饭,完全不理会她,周慧娟只跟自己看得起的人说话,自己属于她搭理范围之外的人。只是竖起耳朵听着。

康渺渺脸色有点变,挑起一块五花肉仔细端详,漫不经心道,“哪里的气氛都特别怪,又不是只有咱们学校一个地方。”

沈淑贤觉得这样吃下去毫无意义,筷子把桌上的鸡骨头扫到碗里,朝康渺渺使了个眼色道,“我先回宿舍了,肚子痛,失陪。”

周慧娟拢了拢刘海,手帕擦擦嘴角,“不理她,咱们说会话。”

康渺渺不讨厌她也不喜欢她,两个人父亲也在生意场合偶尔碰面,但这个人对家境不好的同学总是戴有色眼镜。

康渺渺在回宿舍的途中路过图书馆,有个熟悉的身影,角落的木板凳上,坐着的是宁兴国。

因为被屏风挡着,所以也并不引人注意,小心的走过去,还好图书馆里人也不多。宁兴国看见康渺渺过来,眼神似乎亮了一下,又黯淡下来,小声道,“没有什么别的消息罢。”

“没事,他们都撤了。”康渺渺也看看四周。

二人坐下聊天,宁兴国说可能自己还是要回到军队去,但时机又不成熟,还没有人来联络他,也许过几日会回乡下躲避几天,并不想连累学校这边。

康渺渺有几分舍不得,

刚刚开始的甜蜜,又要被这世道的纷乱阻隔,心里不是个滋味,那些挽留的话,说到嘴边又咽下去,反正彼此都是对方的过客,国未兴,谈何家,爱国青年是这样。康渺渺没顾及那么多,她只是想读完书,跟着他浪迹天涯。宁兴国是不想让她跟着的,一来累赘,二来不想害这个如花似玉的大小姐吃苦,否则自己要内疚一辈子。

说了几句,吃饭完毕的很多学生跑到图书馆来找书看。寒风阵阵,考试完了就要放假了,忽然心里升起一阵虚空,站起来回宿舍的时候蠕动着上下两张冻青的嘴皮子,“先生要走的时候跟我们说声吧,吃个告别饭。”

“还早呢。”宁兴国安慰道,手指动了动,大概想握手,又怕被人看见。不知道是冲动还是爱情,男人很难区分这些。

回宿舍的时候罗小菀正在收拾皮箱,寒假她也要回安徽老家,坐火车会去,很多衣服不带回去,所以不紧不慢的叠着。

沈淑贤责怪道,“跟那女的讲很多话了么,这时候才回。”

康渺渺对着门外抬了抬下颚,意思是出来谈。

走廊上往下看,操场周围那些野草尽是枯萎,再远一些,午后的空旷农田,有烧焦的麦秸杆子的香气,也有烟,被风刮得很淡,几只乌鸦了无生息的蹲在树枝上等食物。

“先生要离开我们了。”康渺渺叹息一声。

沈淑贤心里一沉,K,我还没表白呢,就这样走了。

“你打算怎样。”沈淑贤问道。

“还能怎样,他似乎等不到我毕业就要去打仗了,谁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康渺渺这种乐天派一旦忧郁起来别有一番风情,不知道宁兴国看了心里何种打算。

沈淑贤忽然变得有些痛快,好啊,你们两个就这样分开了。又觉得自己隐约有点骄傲夹杂着恼怒,如果我去挽留,大概他就不会走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9章

(九)

其实她们二人竟是虚惊一场,自从上次军队的人来过以后学校恢复了平静,宗秀玉打听到因为东北那边有些变动,政府的打击重心转移了,连街头都平静了许多,以前挨家挨户搜查的那些士兵也调到外地去了。心情也是十分放松,宗秀玉晚餐过后找来宁兴国到校长室。

周慧娟刚好出来洗手,点头问了声校长好,老师好。她在油墨室刷些资料,周慧娟是学校的学生活动组织专员,按照苏佩玲老师的要求准备在散学典礼上印一些诗歌给学生们寒假回去阅读赏析。

宁兴国和宗秀玉此次会面是他们第一次深入的聊天,以前竟不知道这个年轻人的抱负也是不亚于任何自己见过的爱国人士,听他说战场,惊心动魄的场面。

宁兴国说到激愤的地方,挽起长袍的袖子,手上一块大伤疤,“蔡先生说,谁捍牧圉?日维行者。与子同仇,不渝不舍。严尔纪律,服我方略。伐罪吊民,义闻赫濯。汝惟用命,其功懋懋。违亦当罚,钦哉违谖!吾只恨生不逢时,打到最后却落个如此下场。”

宗秀玉赞许点头,似乎双手十分沉重,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都会好的。宋先生为南北和解,前往北京,希望一致协力,抵御外侮,他的苦心,被人误解,却落得个死不瞑目的下场。窃国贼未经国会同意就悍然签订了包括出卖经济命脉,连行政和财政都让外国人插手等在内的条件极其苛刻、丧权辱国的违法“借款”,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在颤抖。”

宁兴国握着拳头,“只有打仗!打仗才能解决这一切,但还是有人不齐心,所以才有我们这样的谈话。”

宗秀玉看了看窗外的灯火,深呼吸一口,“会的,很快这一天就要到来。我们一定会胜利!”

宁兴国看了看宗秀玉,觉得她在刻意隐瞒些什么。

不过宁兴国也保留了跟康渺渺看电影以及后院禁地约会的段落,说出来,校长定要责怪,叫你来避风头又不是叫你勾搭女学生。

当宗秀玉放心的让他复课时,班上的丫头们啪啦啪啦的鼓掌,她们没有多问老师最近为什么不来上课,只要看见他在讲台上,大家就十分开心,尤其是康渺渺,觉得骄傲极了,自己喜欢的人被这么多人喜欢。

康渺渺把纸条夹在课本里。

阴花三月正文第10章

(十)

那天窗外下大雪,罗小菀第一个发现,晨光中,铅笔灰的天空,那些小絮团儿飘洒着落地,真让人心头一热。

赶紧叫其他二人醒了。康渺渺激动极了,裹着被子在床上打滚,太好了下雪了。

“又不是下面粉,高兴成这样。”沈淑贤白了她一眼。

三个人穿好棉袄,隔着窗,倒上三杯热的茉莉花茶,搓着冻红的双手各自拿出瓜子、小糕点,象模象样的吃了起来,这么早,食堂的早餐肯定是热气腾腾,外面实在太冷,自己在宿舍生炉子做也是不错。火钳上放了两只饼,撒了芝麻的玉米饼,冒着香气,慢慢的松软,是沈淑贤的母亲做的。

康渺渺穿的很多,象个粽子。照镜子的时候自己对着自己傻笑,沈淑贤只是穿着件普通的棉衣,是去年的,今年没有新添置,棉鞋也是老款。

考试已经结束了,在成绩下来之前,有几天的好日子歇息,虽然一般不准外出,但可以在学校自由活动。

吃饱了,觉得浑身上下有劲,细细的汗珠象小虫子一样咬着后背,康渺渺肩胛骨发痒,但因为穿的很厚,手又伸不进去,急的直闹,帮忙嘛你们两个。

罗小菀把手刚一接触她的后背,康渺渺尖叫,要死啦,这么冷。

沈淑贤建议她去蹭桌子角,这下是个好办法,康渺渺跟头牛似的在书桌角那蹭得欢快,一边舒服的哼哼一边说道,“谢谢你啊淑贤,今天我请你上街玩好吗,罗小菀也去。”

罗小菀瞅了瞅她们二位,摇摇头,“不好意思哦,我今天约了人学习。”

“学习?”沈淑贤一边穿鞋子一边抬起头,“考试都考完了,学什么习?”

罗小菀道,“是周慧娟,最近在印诗歌,散学会上给我们用的,她说觉得我在诗歌方面有些天分,让我帮忙跟她一起选。”

沈淑贤皱眉,提到周慧娟就想起她看自己那盛气凌人的样子,罗小菀怎么跟她搞到一块了,八成又是要巴结小菀了。

说到罗小菀,也算是名门之后。爷爷罗振玉是《农学报》的创办人,在次年又创办东文学社。对于甲骨文的收集研究和铜器铭文的编纂印行、简牍碑刻等古文字资料的搜罗与刊布等方面颇有成就。

只是为人低调,许多人并不了解她显赫的家世,她的性格也算是四平八稳,跟外表一样。但凡在学校,同一个宿舍的,大多结为金兰好友。

“你跟她在一起小心点说话。”康渺渺扁了扁嘴。

舍监张晓平果然在学校大门口守着,马上放假了,所以不希望学生外出发生什么事情,但知道年轻人爱玩,在校园子里怎么疯都行,但别出去闹事,游行集会抗议的事情一般是不参加的,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校方造成困扰,有好几家学校就是因为学生游行直接就关门大吉了。

三三两两几个出去倒是无妨,只要别太晚出去太晚回来。

康渺渺跟沈淑贤一向是秤不离跎,张晓平也见怪不怪,一边织毛衣一边抬头问道,“哪去啊?”

康渺渺道,“今天没课,我们两个去买些零食回来吃,先生要不要烤红薯的?”

张晓平笑了笑,“两只馋猫,去吧,别太晚,外边乱。”

两人像得到特赦令似的,赶紧朝门外跑去,空气果然不是一般的新鲜,开始还撑着伞,后来索性将油纸伞收了,在雪地奔跑,嘴里哈着白气,两人互相追逐,康渺渺从地上抓起一把雪攥紧了朝沈淑贤扔过去,打了个正着,脖子顿时冰凉。沈淑贤也追过来扔雪团,一路小跑着,身上又热了起来。

跑到街上,沈淑贤问道,“你说先生真有那么准时么?”

“那当然,他是最听我的话的。”康渺渺得意的仰起俏皮的鼻子,“我在纸条上写,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下来的日子,请到鸿瑞兴面馆与我们共进午餐。”

面馆的人很多,天气冷的缘故。果然见角落的一个位置,宁兴国耐心的在等着,见沈淑贤也跟着来了,有点怪怪的感觉。

三人一起点东西吃,除了面,还叫了小笼包子,皮薄薄的,刚到嘴里有点热,到了胃里,说不出的舒服妥帖。

宁兴国夹了一筷子给康渺渺,沈淑贤只顾低头吃,瞥见自己粗的黑色灯芯绒面子的棉鞋,说不出来的窘,为什么自己这么寒酸,为什么这么难看,为什么对着宁兴国自己欲言又止,谁先到,座位就是谁的。

这顿饭吃的十分沉默,宁兴国也考虑有沈淑贤在,有些话还是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和康渺渺只是眼神交会。

沈淑贤只是又气又无办法,脑子一下子剧痛起来,身体也昏昏沉沉,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晚上睡觉没有盖好被子,只得放弃跟宁兴国相处的机会,咬着牙忍耐道,“你们两位慢慢吃,我先回学校了,大概头痛病犯了。”

康渺渺还道是她在装,心想,沈淑贤不愧是我的好朋友,真的好懂事哦。以后结婚了要请她坐上席,生了孩子也要认她当干妈。

想得还真远。

宁兴国关切问道,“我陪你到隔壁药店抓点中药回去?”

沈淑贤摇摇头,“不碍事,我自己回去就是,伞你们拿着,我回去了。今天让康渺渺请客,早上我给了她一个方子治了她的病。”

宁兴国一脸疑惑,康渺渺扑哧笑了,“是,多亏了你,不然这会我那病犯了,这桌子得遭殃了。”

沈淑贤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起来把凳子又放回原处,自顾消失在风雪中。

宁兴国看见那个消瘦的影子,心里忽然有点什么被牵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她不要紧吧。”

康渺渺哧溜哧溜捞着碗里的面条,“没事,她经常头痛,睡觉也睡不好,听她自己说她原是早产儿,没有足月就从她妈肚子里拱出来了。营养不够,所以现在经常犯病呢。”

“哦。”宁兴国这才放下心来,可怜的孩子。

“先生,你真的还是准备去打仗吗?能不能过年明年以后再走啊,我有事要同你商量的。”康渺渺的脸忽然红的通透。

宁兴国笑道,“为什么呢?”

“因为我明年就毕业了啊,可以跟着你呢。”康渺渺抬头看宁兴国,结实的肩膀,真想靠上去打个盹,想必很温暖罢。

“不行,时不待我。”

“可是救国救民也不差这点时候啊。”

宁兴国忽然明白了她这话的意思,她想同自己结婚。

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宁兴国也是考虑过康渺渺的问题,她的吻是缠绵甜美,她的身体是春意盎然,但最后的底线,宁兴国始终把握的很紧,毕竟人家是学生,但自己是个军人,怎能被这些儿女私情束缚住手脚。看她那张期盼的脸,又实在不忍拒绝,也罢也罢,反正一切听天由命。

“等下想去哪里玩?”宁兴国岔开话题。

康渺渺拿筷子的一端撑着下巴,冥思苦想,忽然一拍桌子,“我知道了,有个好地方。”

阴花三月正文第11章

(十一)

等到了那个所谓的“好地方”,宁兴国差点晕了,不就是个寺庙嘛,香火缭绕的,虽然是冬天,还是有不少人来进香,下着雪,有人还三步一跪下。

“来这里做甚?”宁兴国站在西园寺的门口踌躇,“我们不信这些的。”

康渺渺生气了,“你说你陪我出来玩的嘛,这里的菩萨超级灵的。而且还有明朝放养的两只大乌龟,我以前只是听说,却从来没有机会来。”

“好吧,进去吧,我服了你。”宁兴国随她进入寺庙。

(西园寺位于扬州市阊门外留园路,始建于元至元年间,初名归元寺。明嘉靖年间太仆徐泰时置建东园,同时将归元寺改为宅园,易名西园。以后,其子徐舍宅为寺。明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住持茂林和尚为弘扬“律宗”,改称“戒幢律寺”。“幢”是旗帜的意思,“戒幢”就是以戒律为旗帜,弘扬戒法的寺院,该寺成为当时著名的律宗道场之一。清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毁于战乱。光绪初年,由广慧和尚筹资建修,更名为“西园戒幢寺”,俗称“西园寺”。)

康渺渺一个字一个字的虔诚的念,宁兴国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仿佛在欣赏一尊瓷器,两个人都在发呆。

往里走,果然是殿宇宏伟、佛像庄严,又兼有园林特色,让人体会肃穆中的美感,大雪纷飞中,康渺渺跪地拜了菩萨,五体投地,嘴里念念叨叨俨然虔诚求子的小妇人,然后一脸期盼的对着那些粉金粉金的四面千手观音笑着。宁兴国也跟着跪拜,叹道:女人,总是寄希望于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到许愿池,那龟已有数百岁,重逾百公斤,常浮出水面跟游人逗乐。虽然下着雪,倒也奇怪,那两只大龟看见康渺渺立即聚拢过来。

“啊,你看,多可爱。”康渺渺扯着宁兴国的衣袖。

手接触到手,体温就迅速上升,四目相对,哪管它周围流言蜚语,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

方丈在旁边,念着佛经,“拔一切业障根本得生净土陀罗尼,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哆夜哆地夜他阿弥唎都婆毗阿弥唎哆悉耽婆毗阿弥唎哆毗迦兰帝阿弥唎哆毗迦兰哆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隶娑婆诃……万物于镜中空相,终诸相无相,施主保重。”

康渺渺回头一看,那方丈却是仙骨林奇,赶紧放开宁兴国的手,双手合十行礼,“方丈好,请问有甚么问题。”

清风单掌还礼,“我只是多嘴罢了,还望两位施主勿见怪。”

宁兴国有些好奇,平白无故的对着自己念佛经,难道自己身上出了什么问题,赶紧问道,“请方丈与我们细说。”

清风摇头,“苍生难度,也罢也罢,自求多福罢。”

寺庙里的群僧开始诵经,歌声悠扬,两只龟也屹立不动,向着寺庙大门的方向。雪越来越大,许多进香的游客开始回去,宁兴国跟康渺渺也萌生去意。

那些经文仿佛为他们而诵:

光颜巍巍,威神无极。如是炎明,无与等者。

日月摩尼,珠光焰耀,皆悉隐蔽,犹如聚墨。

如来容颜,超世无伦。正觉大音,响流十方。

戒闻精进,三昧智慧,威德无侣,殊胜希有。

深谛善念,诸佛法海,穷深尽奥,究其涯底。

无明欲怒,世尊永无。人雄师子,神德无量。

功勋广大,智慧深妙,光明威相,震动大千。

愿我作佛,齐圣法王。过度生死,靡不解脱。

布施调意,戒忍精进,如是三昧,智慧无上。

吾誓得佛,普行此愿。一切恐惧,为作大安。

假令有佛,百千亿万,无量大圣,数如恒沙。

供养一切,斯等诸佛,不如求道,坚正不却。

譬如恒沙,诸佛世界,复不可计,无数刹土。

光明悉照,遍此诸国,如是精进,威神难量。

令我作佛,国土第一。其众奇妙,道场超绝。

国如泥洹,而无等双。我当愍衷,度脱一切。

十方来生,心悦清净,已至我国,快乐安隐。

幸佛信明,是我真证。发愿于彼,力精所欲。

十方世尊,智慧无碍,常令此尊,知我心行。

假使身止,诸苦毒中,我行精进,忍终不悔。

……

听的久了,宁兴国撑着的伞上面已经堆积了厚厚的雪花,抖了抖,对康渺渺道,“咱们…。。还是回去罢,出来太久了,怕别人疑心。”

康渺渺点点头,两人一同出了寺院。

虽然看见周慧娟的时候两人闪的很快,然而还是被眼尖的周慧娟给看着了,她惊讶道,“康渺渺,宁先生,你们怎么……”

躲也无用,只得硬着头皮上去,宁兴国稳了稳声音,“周慧娟同学,很巧啊,刚好我也是在路上看见康渺渺同学,又没有伞,所以就送她回学校了。”

其实有时候解释就是一种掩饰。

康渺渺反客为主,“你这是去哪呢?”

周慧娟的眼神有点慌张,“我,我出去啊。”

康渺渺也没理她,对宁兴国道,“现在雪下很大,我们回去吧。”

宁兴国点点头,对周慧娟说再见。

阴花三月正文第12章

(十二)

考试成绩出来了,康渺渺排在全校第五十三名,沈淑贤是第五十名。拿着试卷,准备回家过年。

马上要到散学典礼了,听说到时候还要有祭孔仪式,拖沓的一天,可能要到天黑才能完。散学典礼前,学校的气氛又再度紧张起来。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有军官直接进入课堂训话,但宗秀玉也是通过告示告诫各学生,寒假之前无重大事件不得出校门。

沈淑贤的头痛终于养好了,从面馆出来的那天庆幸自己先回,到宿舍一看,两腿之间已经鲜艳一片,差点就染红到棉裤层,冲洗了一番在床上躺着,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宁兴国的影子。昏沉的睡了,嘴巴特别甜腥,一下子仿佛天黑了,勉强睁开眼,罗小菀一个人急匆匆回到宿舍,跟自己说了些什么也记得不清楚,好像提到了宁兴国的名字,想仔细听会,又进入了梦想,沈淑贤是很害怕睡着的,因为那是个黑暗的世界,充满的永远是老鼠、蛇、狰狞的鬼、泡得发白的尸体、血淋淋的冤魂提着脑袋哭诉、从背后扑过来的狼。

雪下得大,差不多到膝盖了,停了课。老师也见不着,学校里竟然也不允许随意串门走动,一个个如临大敌。

天一黑,吃过饭,因为天气冷,煤炉子又不能放在室内,因为要关闭门窗睡觉,怕中了毒。只有早早的缩在被子里聊天,床前的书桌上每人放着一杯茶,床底下每人一个掺了水的小尿盆,冬天只能是这样的。

大家都在聊着这个寒假怎样过,还有那些该死的作业内容等,罗小菀忽然道,“你们知道我们学校有革命党吗?”

“不可能啊。”沈淑贤赶紧接话。

康渺渺的脸在黑暗中变得惨白,“你听谁说的?”

罗小菀声音变得很小,“那天我在陪周慧娟在印诗卷,她跟我说了。我本来不想告诉你们,但我觉得我们三个是好朋友,我跟她算什么,大概是她爸爸想要我爷爷的那些老篆刻,一个劲的朝我套近乎。”

“然后呢,她说了什么?”康渺渺追问道。

罗小菀裹着被子坐起来,“你们两个坐到我床上来啊。别被人偷听就不好了。”

窗外的大风扑打着门,仔细听,像小孩在哭,沈淑贤抖索着找鞋子,摸着黑到罗小菀床上,扯了被子一起裹着,这边康渺渺是自带棉被。

“她说是咱们校长宗先生和宁先生。”这句话自罗小菀口中说出来是如蚊子嗡嗡般细声,但在其他二人听来如雷声轰鸣。

“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那些当兵们不是也来咱们学校搜查过吗?”康渺渺道,黑暗中,她的手气得直发抖,被沈淑贤按住了。

罗小菀帮沈淑贤扯了下被子,“我也说不可能,可她说她亲耳听到的,她还说我们散学大典上有军队要来监督,怕我们集会游行嘛,她说她要当面揭穿,能帮她老爸赚八千块大洋的。他妈的卖国贼。还说要分我一半。”

“你当时怎么说的?”沈淑贤虽然对同室的罗小菀比较信任,但这个是大是非问题,弄不好要掉脑袋。

罗小菀声音变得略激动,“我能怎样,我当然不会附和她,但我心里看不起她这个人。别说我们校长跟先生不是革命党,就算是,那也是我们学校的骄傲,我自然不会出卖他们。她还约我到后院禁地去呢,我不愿意同她去。那后面有什么,有鬼啊,以前死过人的,还能有什么。她偏说坟墓里有东西。坟墓里能有什么东西,死人嘛对吧。”

“啊?后院?坟墓?周慧娟岂不是个疯子?”康渺渺忍不住大声叫骂,被沈淑贤紧紧捂住了嘴巴,“嘘!”

三人顿时安静下来,门口有细碎的脚步声。

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在嗓子眼里,这么晚了,谁会来。

脚步声越来越近,到了宿舍门口反而停了下来,三人瑟瑟发抖,有人在敲门,在这寒夜里分外恐怖,咚咚,咚咚,咚咚,敲了三次。

康渺渺的胆子最大,对着门口颤抖问道,“谁?”

“点名。”张晓平在门口冷静道,听到这边有说话的声音,拿着手电和点名本敲打着门。

三人松了一口气,念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大声答应了,张晓平对着宿舍里的三个女生警告道,“不要喧哗,不要讨论跟自己无关的事情,晚上不要在学校内行走。”

天知道她怎么这么厉害,这就是舍监。

三人齐声答道,“知道啦先生。”

脚步声远去,三人恢复交谈,罗小菀自然是话题中心,“对了我说到哪里了?”

康渺渺、沈淑贤两人纷纷伸出手掐她,罗小菀又咯咯笑着,完全不理解这二人焦急的心情,闹了一会才道,“说认真的,她好像今天晚上十二点以后就要去后院禁地去找证据,好像她说听宗校长说后院里有秘密。”

“她有那个胆子?”沈淑贤鄙弃的看着黑暗道。

康渺渺倒是替宁兴国担心,竟然也把担心说了出来,“我们得除掉她的,校长和先生太不小心了,被这个小人偷听了去。”

罗小菀听得兴奋起来,“是啊,得除掉这个卖国大垃圾,听说他爹还是袁世凯的总统府御用绸缎供应商,她万一把咱们校长和老师供出来给卖了,咱们学校就倒霉了,咱们过完年连书都没得念了。”

沈淑贤怒不可遏,“现在就快十二点了,我们怎么办?”

罗小菀认真的问道,“当我是朋友你们就告诉我,宁先生到底是不是…。。”

“是的。”康渺渺坚决的点点头,这个秘密现在一传十十传百,过不了多久就要成了人人皆知的秘密了。

警世恒言:在学校在工厂在广大的社会空间,不要随便跟一个女的说秘密,告诉她,就完全等于她宿舍的人全部都知道了。尤其是坏事。同时也不要以为人家跟你在一起玩,你们就是同一类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罗小菀并不想得罪和残害任何人,她的底线是道德、良知和正义。天,这样的人,毕业以后也是逃不掉婚姻的魔掌,凭着女学生的身份,找一个显赫或者中等显赫的男人,被那男人一辈子睡,然后生育、哺乳,然后就满脸皱纹了。

风越来越大,外面显然不知道有多冷,雪压垮树枝,断裂的声音断断续续,咔嚓咔嚓。三人商量着,背后都是一阵凉意,如果周慧娟今天晚上发现了禁地的秘密,然后在散学典礼的祭孔仪式上揭穿二人的身份,会连累更多人,甚至整个学校。

“小菀你不要去,你在宿舍就好。”康渺渺在瞬间作出这样的决定,出去的人越少越不会引起注意,何况罗小菀把这么重要的消息说出来也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可是你们有刀吗,万一被她发现了她叫出来怎么办?”罗小菀仍是为她们担心,她实在也想不出这两个女生愿意冒险去帮一个先生,如果罗小菀知道她们爱着他就可以理解了,一个明里的,一个暗地里的,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

沈淑贤的脸上忽然出现一股杀气,“不怕!”

即使前方是风霜割破脸,也许脚下荆棘蔓延,仍然要义无反顾的去保护自己爱的人,是愚蠢吗,哪怕付出生命,可笑吗,那种决绝代表永不后悔。

两人经常翻墙,也算熟练,但手指被厚厚的积雪冻僵的,翻入后院的时候摔了一下,沈淑贤赶紧扶着康渺渺,帮她拍打身上的雪,秋天的草已经完全枯萎,脚冻得已经没有知觉,找了一棵歪脖子树,靠着一个墓碑蹲着当掩护,康渺渺还念念有词,“对不起啊,我们不是故意踩在你头上的啊。”

阴花三月正文第13章

“别别……说说……话话……了了……,有有……人人……来来……了了……”沈淑贤因为冷,说的话都是叠词,牙齿直接磕碰着。

康渺渺似乎也受到传染,牙齿咔咔咔咔的上下碰撞,“好……好的”

嘴巴闭上了,身体还在抖,天寒地冻的,碰了哪门子的鬼了,再这样下去都要成冻死鬼了。

隐约看看,来的人披着厚厚的围巾,包着脸,手里似乎还拿着个铁锹,太搞了,她在哪里找到的?

应该就是周慧娟。

越来越近,白雪的光映衬着她的营养丰富的脸,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她并没有注意到歪脖子树下的那些枯草中墓碑后的两个人。

她背对着康渺渺,似乎找了一圈,到最大的坟冢的跟前,转了一圈,又辨认了下墓碑上的字。

康渺渺和沈淑贤屏住呼吸,搞笑的是,为了怕过于紧张喊出来,努力把自己的嘴巴拼命捂住,那些白气就从手指缝里跑出来,小心翼翼的呼吸清冷空气。

周慧娟应该是吃饱了饭才出来的,挖了这么久也不歇一下,那几千大洋对她老子真的这么重要?还真懂事啊。

沈淑贤看她把覆盖在坟墓上的雪铲到一边,铲泥土反而轻松些,脑子里一个问好,难道这些土是松散的?

周慧娟挖了大概十多分钟,大概冒了汗,围巾解了下来,继续埋头苦挖,不一会,旁边的积累起来一个小土堆。

坟挖开后,出现的是一条通道,一人大小,里面隐约有灯光。周慧娟一喜,迅速钻了进去,不见人影。

这下康渺渺才回过神来,对沈淑贤道,“咱们跟着进去吧?”

沈淑贤点头。二人走到入口,沈淑贤先进去,回头一看,康渺渺因为穿的很多差点卡在入口,从这一刻开始她在心里发誓,从明天开始一定要准备减肥。

通道有点像田鼠洞,蜿蜒曲折,中间根本就漆黑一片,只是摸着墙壁安静的走着,这一瞬间,康渺渺忽然怀念起被子里的温度,这么冷,冷得就跟脱光了在行走一样。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没有退路的事情。

终于看见前面微弱的灯光。

终于看见前面微弱的灯光。

两人猫着腰,几乎贴着地面行走,走到尽头,是一个开阔的大厅,里面一个一个棺材整整齐齐摆着,这里面更冷,康渺渺几乎都要冻晕了。

只见周慧娟费力撬开一块棺材板板,里面是手枪、步枪、机枪、各种口径大炮。

后面两人一步步走近,忽然周慧娟一回头,差点从棺材上摔下来。

康渺渺不等她喊出来,直接冲上去将她的嘴捂着,用尽全身力气,手掌心感觉到周慧娟牙齿冰冷,周慧娟的力气虽然在挖坟的时候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但还是拼了命的挣扎反抗,咬了康渺渺的手。

沈淑贤听到康渺渺的惨叫,这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手中的刀子,对准周慧娟的脖子就是一刀,是削梨子的水果刀。

周慧娟一闪,躲过去了,康渺渺用力一推,周慧娟一个趔趄,撞倒在棺材的角上,昏死过去。

刚才还在生死搏斗,现在一下占了上风,胜利的两人对这突如其来的胜利有些手足无措,呆呆的站着。

康渺渺看着自己慢慢渗血的手背,缓缓道,“咱们赶紧把她拖出去。”

两人先把棺材板子抬上去盖好,然后抬着周慧娟朝出口走着。两人也不说话,怕消耗太多体力。

铁锹还放在入口,沈淑贤一铲一铲的把出口盖好,一边商量着怎样让周慧娟死得顺其自然。两人完全没有经验,对着昏迷的周慧娟一筹莫展。

“我有个好办法了。”康渺渺道,“不如现在我们放血让她死掉?”

沈淑贤摇摇头,“这样会惹人怀疑,迟早会查到我们头上。”

康渺渺急了,“你有什么想法快说啊,一会她醒来了就完了,咬得我好痛的,真是个垃圾!”

这时只见沈淑贤动手脱周慧娟的衣服,康渺渺道,“怎么,你要来个先奸后杀?”

沈淑贤白了她一眼,“你神经病,我想让她冻死,你也来帮忙,把她的围巾塞她嘴巴里。”

康渺渺颤抖的进行着,突然周慧娟的眼睛睁开了,睁的滚圆,仿佛眼球要爆出来一般,沈顺贤此时已经把她连同内裤都扒了个精光。

周慧娟的眼神是祈求,头不停的摇着。

康渺渺松开了手,周慧娟白花花的身体在雪地里打着滚,沈淑贤对康渺渺道,“你闭上眼睛,让我来!”

周慧娟见到这个世界的最后的一件物品是铁锹,她自己精心挑选的锋利的铁锹,爱农牌的,经久耐用,轻便牢靠。现在在沈淑贤手里,是挥舞向她的利器。

几声闷响,大概是铁锹的背跟周慧娟头盖骨碰撞的声音,又或许是眼球爆裂出眼眶的声音,也有可能是牙齿碎掉的声音,总之就是闷响。

渐渐恢复平静的时候,康渺渺从手指缝里借着满地的雪光看见周慧娟的脸,眼泪就流下来了,怎么可以烂成这样,如果不是她塞在嘴里的围巾,谁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一分钟之前还在拼命挣扎的周慧娟。

她的头从中间不规则的裂开一条缝,眼珠一个陷入在眼眶,一颗已经挤出来,连着那些淡红色的血管挂在嘴角,鼻子狠狠的塌在肉中,牙齿有一些脱落,有些留在口腔,嘴巴就像是画上去的一样,嘴唇扁扁,满脸的血,混合着泥,面对着自己。

周慧娟的脸简直就像被大卡车轧过去一样生动。

她周围的雪融化了,取而代之的是裂开的、被铁锹拍得稀烂的脑袋里缓缓流出的灰白色液体,散发着热气,大约是脑浆,因为有血丝,所以呈现出奇怪的粉红色。阵阵腥臭味充斥着四周的空气,让人一种窒息的感觉。

“不要吐,不要吐,吐的话我们就完了。”沈淑贤摇着康渺渺的肩膀,她的胃也在翻滚,闻着那新鲜的死人的味道,晚上吃的那点东西现在都到嗓子眼了,强忍着说话,“吐出来也要吞回去,坚持一下。”

过了几分钟,康渺渺回过神来,“我们杀了她?我们杀人了?”

沈淑贤冷静的点头,“是的我们杀了她,更确切的说,是我杀了她,将来有事发生了,我一个人扛。”

康渺渺过去将她抱住,“怎么办,怎么办啊,现在你说怎么办?”

在这一刻,康渺渺对沈淑贤产生了强烈的友谊,经过这次事件,她们已经是生死之交。

一片片雪花又落下来,沈淑贤看了看周慧娟的尸体,又看了看天空,“抓紧时间,我们朝南边走,你忘记旁边的小河了吗?”

忍着强烈的呕吐欲望,两人沿着后院南边的墙走着,用围巾拖着尸体的头走到后院的边缘,尽量选择走在草地,以免留下长长的拖痕,直到听得到河水的哗啦哗啦声,隔着围墙就是小河,基本冬天没有人会路过此地。

墙不高,沈淑贤骑在墙上,用力往上拖着,康渺渺在下面抱着周慧娟冰冷的腿往上推,下面就是激流,沈淑贤准备把周慧娟的尸体往下扔的时候,忽然看见周慧娟的脸对着自己,好像要说什么,心里一惊手一软,松了,趴的一声掉入水流,缓缓的被冲走了。

康渺渺竟然蹲在墙角哭,之前被咬出血的地方疼得厉害,再加上又冷又害怕,又不敢哭太大声。

沈淑贤从墙上跳下来,“我们赶紧回去啊,天要亮了。”

回到宿舍,一路上并未遇见任何人,也算是幸运。这件事也许是老天在帮忙,偷偷回到宿舍,罗小菀赶紧拿热茶给她们暖手。

“盆拿来。”康渺渺用尽全身的力气道。

哇啦哇啦两人对着盆一顿狂喷,终于可以吐出来了,那奇怪的恐怖的死人的味道,似乎混合了一些檀香味,总之表达不出来的怪。

既然消息是罗小菀提供的,告诉她也无妨的,就把来龙去脉跟她说了一次,后来罗小菀也吐了,因为沈淑贤给她闻自己手上的血腥味。

第一声鸡叫的时候,天空缓缓的亮起来,三人都挤在罗小菀床上呼呼大睡,不肯回自己的床,说是怕鬼。杀人都不怕,怕鬼。雪下得地面白茫茫一片,一时半会是不会停的,雪掩盖着血。

这次睡觉,沈淑贤没有做噩梦,睡得踏实极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14章

(十四)

其实祭孔仪式形成时来已久。明朝时候,扬州各地就修筑文庙,设有祭坛进行祭祀。前几年,曾一度停止祭孔子。后经过几位高官的一再申稿,祭孔的典礼才得以在学校延续进行。

按理是每年农历8月27孔子诞辰日才进行的仪式,在新会女校却改成了散学典礼的时候进行,这也是宗秀玉提出来的,让学生在寒假期间熟读儒家经典,将孔夫子的精髓牢记心中,莫因过年而放松学习的进行。每次典礼,校董事会主祭。老师、学生一律参加不得缺席。每逢典礼开始,无论风雨大雪,参加者一律正装出席,操场两边各置柴灯一座,高五尺左右,大如桶,内盛干柴,浇上油脂,然后点燃。

祭桌上摆有整猪整羊,瓜果庶品。校长唱礼。众人齐唱《孔子颂》:“墨风欧雨,世界文明主亚东。文明中国,中国文明,万古尊我孔。今夕何夕,至圣诞辰,我辈呼嵩人力所通。舟车所至,尽受帲幪。说先师—圣寿无疆福无穷。”这几句话大家都会背,而且要声嘶力竭的大声念出,方显对孔子的衷心拥戴。

大部分学生还是祈求孔子在来年考试时庇佑自己及格,别落得个留级的下场,回去连个年都过不好,家长们必然又是在耳边絮絮叨叨,给这么些大洋送你去好学校念书学文化容易嘛或者家里的猪没长大就卖了,你竟然学得个不及格,你怎对得起列祖列宗。当然女校学生更是如此,本来有些家长送她们念书是一种责任,但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跟风赶时髦,希望女子学校帮忙管着这些丫头,回头有了一纸文凭嫁给豪门望族又多了一张攀高枝的木梯,倘若不嫁人,将来从事一些体面的工作也好有块敲门砖。

罗小菀的成绩是全校前二十名。宗秀玉对她坚定温雅的性格十分欣赏,甚至待她毕业时有挽留她留校任教之意-------秉承她的路。

在散学典礼之前,暂时没人发现周慧娟失踪,宿舍的人以为她回家了,家里的人以为她在学校。

康渺渺宿舍三人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照常吃睡。有时候在去食堂的路上遇见宁兴国,康渺渺和沈淑贤似乎有满腹的话要说,碍于是非常时期只能眉目传情,擦肩而过,吃饭的时候也刻意的离远些,免得旁人起疑。

晚饭过后,天气渐黑,苏佩玲、张晓平、宗秀玉三人同宁兴国一起到后院。明天就要散学了,学校也要将暂时关门,这个时候是可以带宁兴国进入禁地的。宁兴国十分高兴,终于可以跟志同道合的人融合在一起。他不知道,他的今天是经过无数次的观察,无数次的讨论最后才达成一致意见,宁兴国是可信任的人选。

锁打开了,门有些破烂,越是这不惹人注意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之前周慧娟挣扎过的痕迹已经被几天的茫茫大雪覆盖,看不出异样,几个人的目的也不在于此,三下两下就把血和泥土分开,进了通道。

宁兴国看到那么多的武器简直快流鼻血了,强啊,强啊,谁能想到这个女校的乱葬岗禁地竟然有这么多的宝贝,一时间血脉喷张,恨不得马上拿起枪参加讨伐卖国贼的队伍。

宗秀玉大概看穿了他的心思,笑道,“别着急,小伙子,今天我们一起到这里是打算让你了解下我们的情况,你别小看这个地方,就是我们的南方革命军的小小武器库。里面还有很多,每年的冬天,我们都要运输大量的枪支弹药到前线进行支援。”

张晓平过来握了握宁兴国的手,“校长说的对,经过我们的考验,你的确可靠的。以后我们队伍又增加了一员得力干将。我相信,离袁贼灭亡的日子是不远的。”

大家聊了一阵,又带宁兴国参观了其它武备,宁兴国兴奋的摸着那些大炮,好像许久不见的朋友,“我什么时候能上前线?”

“快了,现在各地都在组织,蔡将军到时候会统一给我们发指令,到时候这些宝贝们都将派上用场。我等也好倾尽全力,为国家粉身碎骨,在所不惜。”苏佩玲是三位女教中较为年轻的一位,但也深受学生喜欢。

宁兴国不由得暗自佩服这几位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气,只是哀叹自己康渺渺,一天到晚就知道出去玩,吃好吃的,无人看见约会的时候要撒娇,要抱抱,还要亲,总是关心自己的体重是不是增加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15章

(十五)

还有那位沈淑贤同学,看自己的眼神总是那么暧昧,深怕自己不明白她的心思。身体又不好,动不动就头疼脑热,跟林黛玉似的弱不禁风,不是做噩梦就是肚子痛,这些怀春的少女,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成长为一个爱国女青年。如果那样,也许在自己眼中,魅力会更大些。

如果宁兴国知道他们的这次能安全的聚会完全是因为周慧娟被除掉而除掉叛徒的正好是在他眼中一个是没心没肺一个是弱不禁风的两个女学生,或许他如果知道细节是如此步步惊心的话,他也许会大跌眼镜如果他戴眼镜的话。

“好了,今天带你来这里,你就正式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了。恭喜你,宁兴国!”宗秀玉爱好拍他的肩膀,因为他的肩膀非常结实,看起来十足的军人派。

张晓平道,“我们不如早点散了,学生们不是明天要祭孔嘛,咱们也该去操场上看看东西备齐了没有,免得被人抓了辫子。明天好像林述庆督军也会到场。我们要表现的好一些了。”

“他要来?”苏佩玲十分期待,她还是比较仰慕林述庆这个人,以前在镇江老家见过一面,年轻又英俊,颇有儒军风范。听说当年他光复镇江,攻破京口旗营,格毙清宗室,被推为镇军都督,续又镇军占领天堡城,克南京。由太平门首先入城,口占一绝:“降幡高拂石头城,日照雄关万角声。居然还我汉家营,日照雄关万角声。如此江山收一战,大好乾坤付劫尘,六朝风月伴吟身,依依无恙钟山树,应识江南旧主人。”

这诗句一直让苏佩玲十分敬佩,之前分派给周慧娟的印刷诗本里就特意选了这么一首,不知道她准备的怎样。

周慧娟不是个好学生,还没有来得及完成老师布置的光荣任务就死了。

宿舍的学生都很乖,没有出去,在宿舍乖乖聊天。大家都沉浸在喜悦的气氛里,要散学了,只要挨过那祭孔典礼,冷一阵子就可以各自回家,湖南的学生回去吃剁椒鱼头酸豆角肉末,上海的学生回家吃糖炒栗子扬州炒饭狮子头菠萝炒虾,山东的学生回家吃番茄松鼠鱼大葱沾酱就大饼白菜饺子又加一叠陈醋,恰逢过年,好吃的都有,想起来半夜都要流口水。

康渺渺宿舍也在聊天,不过气氛是阴冷冷的。她们都跪在地上,膝盖那垫着自己缝制的小垫子,手里都拿着香,用一个陶瓷碗盛了满满的生的白米放在窗前的书桌上,一个一个自顾念着往生咒,就着电灯,认真的念着。

这个主意是沈淑贤首先提出来的,“听寺庙里的和尚说,我们为什么会意外死亡,就是因为业障重。这些业障从那里来的呢?就是因为有贪嗔痴等烦恼,造了杀盗淫妄种种的恶业,这些恶业的种子慢慢滋长,形成了众生受苦的原因,循环不息,没有了期。我们想把这些业障的烦恼根本拔起,不受轮回的痛苦,就要虔诚地持诵往生咒。往生咒能帮助我们拔掉一切业障的根本,使烦恼不再生起来,在世时自然幸福快乐,将来必定会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不过我们倒是要坚持,白天晚上起码要念21遍,起码要坚持一个月,你们别忘了,到时候她变鬼害你们别怪我没提醒的。”

罗小菀一脸崇拜的看着沈淑贤,“你懂的还真多嘛。”

沈淑贤不好意思道,“因为我从小到大总是在梦中被冤魂纠缠,所以我家人经常带我去寺庙里诵经的,多少懂一点。”

康渺渺侧头问道,“我们念了这个咒语,周慧娟就不会变成鬼来害我们的对吧。”

沈淑贤点点头,其实她也在自己骗自己,她到现在为止也不能相信自己的这双手会杀人,而且是如此残忍,之前她是那种看到蚂蚁她都不忍心踩死的那种。周慧娟会不会变成鬼,谁也不知道,她要来便来,不来也罢。总之一切都是她知道了太多而引起的祸根,她要告密成功,死的人更多。以前有革命党被巡抚或是路过的督军手下搜查出来的,直接将脑袋削下来挂在城头喂苍蝇,那更残忍,还有那革命党的家人也一起宰了。

“开始念吧,要认真点啊,不认识的字没关系,读音别相差太多就是了,南无阿弥托佛,但愿周慧娟你来世不要再做我们的同学了,我们现在为你诵经,希望佛能理解我们,洗清我们身上的罪孽之血,让我们来世做个快乐的人,不要变猪变狗。”沈淑贤拿着那香朝西边念叨着,“让佛光普照吧,让我们事事顺利,吉祥如意,幸福平安。消灭这些五逆十恶的重罪,在头顶以护我们,现世享安乐,愿我们死去的人们往生与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净土。”

于是这才开始念往生咒,“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阿弥利哆。悉耽婆毗。阿弥唎哆。毗迦兰帝。阿弥唎哆。毗迦兰多。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利。娑婆诃。”

康渺渺有字不认识,沈淑贤手抄的经文字迹也比较潦草,因为总是被打断,到最后才能顺利念出了。

念到鸡叫三遍,各自爬上床睡觉。

周慧娟的尸体已经开始变成青紫色,河流冲刷,却感觉不到寒冷。

阴花三月正文第16章

(十六)

祭孔仪式开始的时候,有人发现周慧娟缺席,印给学生寒假期间的诗歌鉴赏也是由罗小菀替代进行。

宗秀玉有些意外,这样的大型活动,按理说大家都必须到场的,她会不会因为突然有事回家没有跟学校打招呼。

猜疑归猜疑,在满天风雪中,浩大的仪式即将开始。

上午九时,学生们不再窃窃私语,大约三十多名军人先行进入,不等多时,当地的乡绅、学究也一一就坐。宗秀玉早就接到通知说本次还有一位大人物要来,虽然已到祭祀时间,却也不着急开始。

在正中间的孔子雕像默默立于风雪中,这些女学生默默的与他对视。罗小菀把印好的小册子轮流分到各个年级的班长手中,给到康渺渺和沈淑贤的手中时,交换了下眼神,是鼓励,也是盼望。

站在门口的士兵大喊一声,“徐督军到--------------------”

哗啦啦,大家赶紧鼓掌,都是排练好的。

只见这徐宝山往台前一坐,也算是目光炯炯。宁兴国之前在韦一口中听说过他的事情,想不到竟然也能见到他的真人,在袁贼的政府里他也算是有名人物了,原来他老家竟是江苏一代的。听说徐宝山从小练就了一身功夫,流落江湖不停的结交朋友,人缘也不错,很快发展为一个拥有十万人马、七百条船只的大盐枭。

其实既关心政治风云变幻,又十分重视读书人,后来恶补学科知识,走了运,当上了朝廷命官。早期是倾向革命的,光复了扬州、扬州、泰州等城市,被当时政府任命为扬州第二军军长。袁贼篡夺革命政权后,他立即效忠袁世凯,并将亲子徐赛寒送袁世凯当人质。袁世凯召他进京,面授机宜,封官进爵,徐宝山更加死心塌地追随袁世凯。

他的目光扫视一圈,在宁兴国的脸色并未做太多停留。人太多了,来不及轮流看,那些女学生的脸也大致扫了个遍,有几个长的俊俏的,自己将来的儿媳定时要读过书的、通情达理的才好。

徐宝山跟校董倪安雅夫妇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又素闻新会女校治学严谨,再加上算命先生说扬州的风水更适合他发展,又是故地,所以在去年全家都迁了过来。转眼女儿徐赛璐也到了念女校的年龄,正好乘这个机会考察考察学校。

这扬州当地政府自然是对徐宝山比爷爷还亲,为了讨好徐宝山,不仅送地送房送金送银,连革命党都送。之前抓了一些,全部都送给了徐宝山,在菜市口监着斩了。几个重要级别的,割了头放在盒子里连夜给袁世凯送了去,又换来了更高的权力。

大家一起念祭文,康渺渺不停的用余光看宁兴国,然后开始幻想。当了南郭先生也不怕,反正那么多人在念。

快到中午,大家肚子饿得呱呱叫,又不敢做声,只听上面一个脸上有粒八婆痣的乡绅,大约黑豆大,上面有毛。

“以孔子为代表传统文化将中华儿女的同源血脉紧紧相连,是我们民族生命深层的文化之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资源和强大动力。世间纷乱,但我们各位同学,可以从孔子那里学习吸收更多的智慧,获得健康充足的自信心、自信力。我们相信:以儒家为代表传统文化所具有的强大向心力,将在极大程度上把我们中国人团结在一起,同心同德,为共同实现我们的伟大理想做出更大贡献!”

沈淑贤的右手不停的颤抖,上次杀人的时候下手太重了,根本无法控制的那一刻,还有后来运尸体自己也用了很大的力气。

徐宝山听着那人的发言很想从身边的士兵那抽出把枪把那人脑子打爆,那一定很过瘾,那底下的女生一定尖叫着逃散,留下的也会用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

胡思乱想了片刻,终于轮到自己发言了,徐宝山咳嗽了两声,“我来说说革命党,我听说你们这里是有的,你们给我说出来,或者是跟革命党有关系的,我总是会有好处给你们的,八千大洋你们觉得数量很少吗?我是个粗人,如果被我查出来,你们这个学校就关门,你们就要倒霉。”

康渺渺的身体有点发抖,一来冷,二来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徐宝山这样的脸,心里就特别害怕。

阴花三月正文第17章

(十七)

同样的脸在沈淑贤眼中却是有些欣赏,这个男人,浑身上下都是一股英雄气概,倘若他是自己的父亲,该是多么好的。那么母亲就不怕被人欺负,自己的家大概每天都可以有很多好吃的,贼人也不会光天化日之下敢进家里来把母亲抽屉里的那可怜的几块银元拿走。父亲?去了的这些年,在阴冷的木头盒子里躺着,眉毛紧皱,尸骨发烂,闲时教自己读书写字,告诉自己读书才能有力量。可是他自己呢,读那么多的书,也没有什么钱,生病了也没有钱治。

鼻子就这样酸溜溜,眼泪就这样扑扑扑。

徐宝山离她比较近,话就停了下来,怎么会有一个女学生哭了,胆子怎么这么小,因此降低了语调继续说,“当然,我们新会女校的全体师生都是正义的、勇敢的、正直的,所以,现在,我向学校捐赠大洋一万元。”

哗啦啦,台下掌声雷动。

一个大箱子被抬了上来,打开,宗秀玉也掩饰不住喜悦,跟徐宝山握手,这笔费用太重要了。

沈淑贤在散学的时候松了一口气,看了看宁兴国,他恰好在看自己,赶紧低头。

阴花三月正文第18章

(十八)

周慧娟失踪了,她家人并未马上过来寻找,因每个学校放假的时间固有不同,她也不是每个星期都要回家。父母都要忙着做生意,因此也并没有引起众人多大注意。

学校的人以为周慧娟早早回家度假,也没有人去他家。学生们都忙着收拾东西,罗小菀把被子卷起来,用绳子捆着,一边问康渺渺,“这个寒假去哪里玩?”

“帮家里帮忙卖米。”康渺渺也在收拾东西,收拾完了以后就是学校的最后开餐时间,然后就是正式散学了。

聚餐的地方是在学校体育馆里,摆了很多的旧桌子,饭菜热气腾腾,沈淑贤最近吃饭吃的很少,越发消瘦,每天晚上睡觉前耳边总是有幻听,是铲子拍头的声音,沉闷的扑扑声。

看来杀人不是一件容易解脱的事情。

看见宁兴国那谈笑自如的样子,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想象跟他在一起的样子。

第二天清晨,罗小菀已经不见了,估计早早的走了,招呼也不打,大概怕吵醒她们。

康渺渺也提着格子小皮箱准备走。顺便问道,“你怎么还不走,你要在学校过年?”

“没有,我找校长有点事情,是关于明年学费的事。何况昨天没睡好,着凉了,想多睡一会。”沈淑贤扯了谎,不过嗓子真的是嘟囔嘟囔的沙哑,“宁先生没有送你吗?”

“哦,他啊,送的,这会应该在校门口等我。”

“不要跟他说我们那天晚上的事情。”沈淑贤嘟囔着翻了身坐起来,头发凌乱,眼里有红色血丝,一边扯着头发里的棉絮一边问,“这个寒假你们会不会约着出去玩?”

“这是秘密。”康渺渺笑起来那两个梨涡特别迷人,围巾也是把脸衬托得跟刚摘下来的苹果似的。

沈淑贤一阵酸意涌上来,又不好发作,只得道,“那我也不送你了,明年见吧。”

康渺渺坐在她床头,“你好好休息,明年开学我给你带好吃的。”

她出去以后,宿舍空荡荡的,不知道为什么,沈淑贤忽然想起家里的炕,家里的锅,还有糊在窗户上的旧报纸,想起母亲一人在家砍柴来取暖。沈淑贤看见桌上的一面镜子,镜子的背面是一个女明星的图片。顺手照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憔悴枯萎,黑眼圈大大一轮,头发乱,象什么鬼样子,简直比鬼还难看。将来打仗打得激烈的时候,说不定自己吃了炮弹,尸体炸得乱飞乱舞,连个结婚恋爱的滋味都不知道……

最怕就是死,从悬崖的高处倒栽下来,落地的瞬间应该喊XX我爱你,爱谁呢,还是死了。

发呆发了许久,打了一个大喷嚏,全身发冷,鼻子又堵又流鼻清涕,难受,裹着被子拉上窗帘呼呼大睡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觉得口渴,喊着喝水又没人答应。

忽又做噩梦,梦见周慧娟满脸鲜血呆呆站在窗外,嘴里塞着那条围巾,一只眼睛在眼眶,另一只不见了,她死死盯着自己。

窗户封死了,周慧娟拍门,发出让人心悸的声音,砰砰砰砰……

不让你进来,不能……救命啊!沈淑贤的牙齿用力咬着被子,眼睛紧闭的大喊。

阴花三月正文第19章

(十九)

“开门,开门。”宁兴国用力的拍门,他听到沈淑贤在喊救命。本来送康渺渺坐车回家,临别时跟他在黄包车里偷偷亲了下嘴,康渺渺说沈淑贤可能感冒了在睡觉,让他买点姜汤的去探望下,后来因为宗秀玉约了自己中午谈事情,忘记了。下午才想起沈淑贤要去探望一下。

沈淑贤清醒过来却听见门口真的有敲门的声音,吓得缩在床角,头埋在两个膝盖之间,“不要进来……”

宁兴国从窗户外面看见了,喊道,“不要害怕,是老师我。”

听到宁兴国的声音,沈淑贤飞快的开门,宁兴国穿的是白色衬衣,上面套着灰色绒线背心,其实是宗秀玉从自己丈夫那拿过来的。他的头发上还沾着几点雪花,顷刻融化。关切的眼神和宽厚的肩膀,又是在噩梦之后见到的人,沈淑贤在这一瞬间充满了对人生的期望和对这个男人的信任依赖,身体已经迫不及待迎接上去,眼泪却扑扑掉下来,“先生,你来了。”

宁兴国看着怀里的女生,苍白的额头,纤细的身体,还有楚楚动人的声音,不好意思把她推开,只得用手背探了探她额头,滚烫,赶紧扶她到床上,关好门。

打量下四周,床都是空荡荡的,冷飕飕的气氛,两个同室都已经回家,学校放假,大部分人都走了,只有少数几个家乡在打仗的学生留在学校,回去也是送死,而且只通军用火车,女生一个人回去也是危险,因此早早申请着在学校过年,反正食堂也提前准备了饭菜。

“你不回家吗,怎么头这么烫?”宁兴国看见墙角的小煤炉子,早就熄了火,一炉黄色死灰。宗秀玉昨日晚上跟几个老师和自己都谈过,这些大洋除了做点样子添置些桌椅设备等,其它都要用来作为军备,大年三十这天要运些武备出城,然后再要购买新的储备着,前方战事吃紧。在过年之前,就要呆在学校做些联络和准备工作。

沈淑贤的手细细的,握着手里软绵绵的跟小孩的手一样,康渺渺的手比较肉,肉上有四个可爱小坑,是很明显的区别。女人和女人关灯了并不就是一样的,手有胖瘦、胸有大小、洞洞有松紧。男人关了灯也不会一样,弟弟有长有短,屁屁有白有黑,以及有狐臭和没狐臭感觉永远都不会一样。

宁兴国有点尴尬,把手松开道,“你躺着,我到食堂给你弄点喝的。”

沈淑贤红着眼睛,手忽的又把宁兴国的手抓得紧紧的,“不要走,先生,先生我现在很害怕,请不要离开我,求你。”

宁兴国坐在床沿,抓了被子盖在她身上笑道,“又做噩梦了,怎么如此可怜的,告诉先生,你梦见了什么?”

一阵风忽然吹进来,大约窗户插销没有关好的缘故,砰的一声响,窗户被吹开了。房间里的纸屑顿时飞起,书本哗啦啦的飞快被翻开。

“啊!”的一声,沈淑贤钻到被子里,“不要进来,不要进来,不要找我。”

宁兴国起身去关窗户,回到床边,拍了拍沈淑贤的背,“你不要怕,先生在你身边,出来吧。”

自己所爱之人的坚定、温和的声音,对于恐惧中的人而言,无异是救命稻草。

沈淑贤抱着宁兴国哭,“不要让她进来,不要啊先生,先生不要离开我,我不是故意的。”

宁兴国这才发现她是真的可怜,这才用力的抱着安慰,“好好说,不要哭,先生的干净衣服都被你鼻涕泡泡弄脏了。”

沈淑贤这才停止抽泣,抬着头似乎要把眼泪憋回去。

“你做了什么梦了?我来帮你解。”宁兴国象对待小女孩一样耐心,扶着她靠着床,在她背后放了枕头,让她坐的舒服点。

“先生,我梦见周慧娟索我的命。”沈淑贤的手紧紧抓着宁兴国的手腕,害怕得一阵发抖,“先生,你说人死了会不会变成鬼啊?”

阴花三月正文第20章

(二十)

宁兴国听到周慧娟的名字颇为意外,这个学生好像没有参加祭孔典礼就私自回家了,而且到现在也没有给学校消息,这样等开学的时候会有很严厉的惩罚。

“你为什么怕鬼呢?这个世界上没有鬼。”宁兴国的手腕被抓的有点痛了。

“我看见她了,变成鬼站在窗户那,就在那。”沈淑贤手往窗户边一指,却不敢看,头低低的。

“她没有死,怎么会变鬼。”宁兴国笑着,心想这女学生就是胆小。

“她死了,先生。”沈淑贤憔悴的脸突然扭曲,嘴唇一抖一抖的说出这五个字。

“什么?”宁兴国大惑,“她怎么死的。”

“是被我杀死的。”沈淑贤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睛布满血丝轻轻道,“先生,我现在很害怕她变成鬼来害我,但先生你过来我就不怕了,因为有一次我梦见狼吃我,都吃下去了,也是你过来救了我的命,今天又是,周慧娟本来就站在窗外,你一来,她就怕了。先生你不要离开淑贤……”

几句仿佛呓语的话让宁兴国大为疑惑,发烧真的可以让一个正常人说糊涂话吗,顺口问了句,“你怎么杀她的。”

雪花似掌难遮眼,风力如刀不断愁。这个下雪的黄昏,宁兴国听到一桩如此荒谬的事情:两个女学生为了使他的秘密不被泄露而杀害了另一个女学生。手段极其残忍。

天,这是怎样的世界。

宁兴国说道,“我们一起去找校长。”

宗秀玉正在办公室想着那笔费用该怎么花,见二人过来,问了情况,脸色惨白,颤抖的说道,“你们太冲动了。”

沈淑贤紧张的发抖,“这下怎么办啊,我会不会被抓起来处死。”

宗秀玉的头发已经花白,她拿起大衣往沈淑贤身上一披,“你这孩子,冬天才穿这么点。走吧,现在带我们去找她。”

因为快到晚上,学校的师生又大多回了家,留守的都是几个自己人,大家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了后院,沈淑贤忽然觉得熟悉的场景又袭来,几乎要晕倒在宁兴国怀里,只是被他搀扶着,手紧紧的握着。

到了入口,宗秀玉问道,“你们都到过里面?”

沈淑贤道,“是,当时我们在里面把她打晕了,我们其实并不想杀她,是她说要在散学典礼上告状,要拿八千大洋的。”

宗秀玉点点头,面色严峻。

从西边的小门绕到小河边,尸体已经不见,天慢慢的黑下来,雪已经停了,脚趾冻得已经没了知觉。三人沿着河边的路往下走,这条小河并不长,到前面就是下游了。

看来沈淑贤这个学生有着天生的勇敢和正义,而秘密已经被她知道了,可以考虑她加入。宗秀玉看了她一眼。

不知走了多久,河水被几块大青石栏住,上面结了一层薄冰,一个人形模样的东西横着躺在青石板上。

阴花三月正文第21章

(二十一)

不知走了多久,河水被几块大青石栏住,上面结了一层薄冰,一个人形模样的东西横着躺在青石板上。

宗秀玉从怀里拿电筒一照,差点没叫出来。

昏黄的微弱的光,青黑色的腐烂的脸已经看不出五官,只有头顶上的长发还能依稀看得出那是个女的,衣服象壳一样硬邦邦的附在乌黑的身体上,手脚也是全黑。

沈淑贤弯下身体去讴吐,河水缓缓的带走她吐出来的污物,打个小漩涡复又不见了。

宁兴国打了个冷战,心里一阵难过,怪自己不小心,之前跟宗秀玉谈话的时候也没想到隔墙有耳。

“现在怎么办?”宁兴国看着宗秀玉。

“让她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宗秀玉毫不犹豫的肯定道。这个纷乱的世界,为了不被敌人消灭,就要消灭敌人。

宁兴国把尸体拖到岸边,有点沉,又找来几块大石头。宗秀玉把周慧娟的围巾从嘴里扯了出来,上面却还带着几块冻僵的脸上的肉丝。围巾是绒线的,被撕成几缕弄成麻花,石头绑在她身上。一起抬到下游的深潭,手一松,咕嘟咕嘟,冒了几个泡泡,尸体往下沉。

三人面对面的看着,不说一句话。

“革命总是免不了要牺牲。”宗秀玉蹲下,把手放在冰冷的河水里洗。抬头对宁兴国道,“为了安全,咱们分头回去,你带淑贤往下走,去镇上再绕回学校,我从原路返回。”

沈淑贤趴在宁兴国背上很幸福,她实在是很轻,因为有雪光,路看的清楚,听得见咯吱咯吱的脚步声,这条路变得非常安静,还有两人的呼吸声。

宁兴国的脖子感觉到沈淑贤额头的滚烫温度,小声安慰道,“你不要紧罢,再坚持一会就到了。”

“嗯,我没事的。”话刚说完就昏昏的睡过去。

忘了走了多久,终于看见远处依稀的灯光,穿过小树林,就到大街的入口了,宁兴国把她放下来休息,找到一片草地,又从口袋里拿出手绢擦汗。

“你杀她的时候不害怕吗?”宁兴国打量着这个瘦弱苍白的女子,怎么也不敢相信她竟然蕴藏着这么大的能量。

“为了你,我不会害怕,如果我们不杀周慧娟,她会告密,那你就要死。康渺渺是帮凶,她心慈手软,差点坏了事。是我,一铲一铲把她拍死,保住我们的秘密。”沈淑贤坚定的说,心却是砰砰直跳,全身开始冒汗,“先生你知道吗,并不是康渺渺一个人喜欢你的。”

沈淑贤坚持站了起来,认真的看着宁兴国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道,“我,也,很,喜,欢,先,生。”

阴花三月正文第22章

(二十二)

宁兴国在原地站着,感觉却是在旋转,我的天,这是怎么回事。

沉默中,宁兴国又把她放在背上,估计这丫头发烧发迷糊了。到了诊所,把她放在里屋的床上,看老中医给她把脉然后开药房。

沈淑贤浑身无力,心里却是欢喜的,不管结果怎样,喜欢一个人,已经被对方知道了,至于以后的事情,那是老天安排好的。

老中医一边抓药一边对宁兴国说,“夫人得的是寒包火型的风寒,回去马上就煎好药,直到发汗为止。”

用的是灸麻黄5g,杏仁10g,生石膏30g,生甘草5g,柴胡10g,黄芪10g,银花15g,苏叶10g。用黄色草纸包好,绳子一系,有点象鼓鼓囊囊的豆腐干。

这边沈淑贤喝了碗诊所厨房熬出来的热姜汤暖和了许多,也可以下床,对大夫道了谢,跟宁兴国一同出了诊所大门。

临近过年,夜生活又刚刚开始,街头巷尾十分繁华。沈淑贤牵着宁兴国的手,心里无法言喻的喜悦,这样的情景,也算是单独陪着自己逛街罢。

有卖发卡的摊,摊主见沈淑贤留恋的眼神,招呼道,这位姑娘哦,人长的美眼光也好,买个发卡更漂亮哦。过来看看,不买不要紧,看看嘛。

宁兴国看着沈淑贤,意思是你要不要去试试。

沈淑贤兴高采烈的走过去,她是学生头齐耳,本来发型就没什么太大变化,除了披着还是披着,学校又不希望学生留太长头发。选来选去,挑了一个玫瑰红的发箍,往头上一戴,反过脸对宁兴国笑道,“先生你看好看不好看?”

她笑的时候跟康渺渺不一样,她是小家碧玉的、羞怯的试探的笑,带着讨好、祈求和哀怜,病后的美态,宛如雪中的牡丹,我见犹怜。这一刻,宁兴国对着这样的笑,有些动摇。也许自己心里该喜欢的是这样的女子?

隔壁是茶馆,有女子在唱:从来,如韵胜,难堪雨藉,不耐风揉。更谁家横笛,吹动浓愁?莫恨香消玉减,须信道、扫迹难留。难言处,良窗淡月,疏影尚风流。

正呆着,沈淑贤推了推他,“先生你倒是说句话。”

宁兴国这才从幻想中醒来,“哦,哦,好看,好看,发卡我送给你好了。”

到了学校,大门紧锁,从侧门叫张晓平开门,交换了下眼神,估计她也是知道了这件事,问校长是否已经回来。张晓平道,“回来了,天气太冷已经休息了。”

“那我倒是放心了。”宁兴国松了一口气,坐在校门内的收发室里烤火,沈淑贤的脸红红的,嘴角藏不住的笑,在极力忍耐着,因此表情特别怪异。

张晓平探了探她额头,“还在发烧。”

宁兴国道,“抓了中药,等下给她煎了喝去大约就没有这么烧了。”

张晓平看着沈淑贤道,“委屈你了孩子。”

沈淑贤摇摇头。

阴花三月正文第23章

(二十三)

学生放假,少了平日里的闲言碎语,沈淑贤在校门口到宿舍的路上象只小麻雀,完全不似个生病的人,一会踩着宁兴国的脚印,一会抓起雪在手里玩。宁兴国只得在后面象个大人一样叮嘱着,“别乱跑,地滑,摔跤了怎么办。”

话音刚落,沈淑贤脚下一滑,身体顺着台阶往前扑,额头渗出血,手掌也擦破皮。这下乐极生悲,在地上哭着不肯起来。

宁兴国赶紧过去扶着,又带她回自己宿舍躺下。因为沈淑贤宿舍连个炉子都没有,更别说煎药的东西了。

药在罐子里冒着奇异的香气,火炉把屋子里的温度烧得暖洋洋。宁兴国又架了个鼎锅,烧了开水,撒了一把小米进去,放了些绿豆、玉米和几块切成丁的地瓜。这些东西都是宗秀玉特别嘱咐学校食堂的人定期送过来的。

沈淑贤半躺着,额头上敷着一块冷水浸泡过的毛巾,一来镇痛,二来消热,刚才那下还好没把门牙摔出来。

手里拿着本在书桌上的《警示钟》,作者署名陈天华。一边不自觉的翻开读道:

长梦千年何日醒,睡乡谁遣警钟鸣?

腥风血雨难为我,好个江山忍送人!

万丈风潮大逼人,腥膻满地血如糜。

一腔无限同舟痛,献与同胞侧耳听。

正在忙乎的宁兴国听到这熟悉的句子,走过来问道,“你也喜欢天华的著作?”

沈淑贤点头,“我以前是略知一二,并未有多少机会细读,今日在你这里才看见他的完整著作,真是很荣幸。陈天华先生真是让人敬佩,读着他的诗句,我竟觉得心里热血沸腾。”

宁兴国赞许道,“难得你小小年级有如此爱国热忱,读,继续读,我爱听的。”

沈淑贤终于知道一个道理,接近自己喜欢的人,关键的是要投其所好。于是继续读道,嗳呀!嗳呀!来了!来了!甚么来了?洋人来了!洋人来了!不好了!不好了!大家都不好了!老的、少的、男的、女的、贵的、贱的、富的、贫的、做官的、读书的、做买卖的、做手艺的各项人等,从今以后,都是那洋人畜圈里的牛羊,锅子里的鱼肉,由他要杀就杀,要煮就煮,不能走动半分。唉!这是我们大家的死日到了!

苦呀!苦呀!苦呀!我们同胞辛苦所积的银钱产业,一齐要被洋人夺去;我们同胞恩爱的妻儿老小,活活要被洋人拆散;男男女女们,父子兄弟们,夫妻儿女们,都要受那洋人的斩杀奸淫。我们同胞的生路,将从此停止;我们同胞的后代,将永远断绝。枪林炮雨,是我们同胞的送终场;黑牢暗狱,是我们同胞的安身所。大好江山,变做了犬羊的世界;神明贵种,沦落为最下的奴才。唉!好不伤心呀!

沈淑贤在读嗳呀!嗳呀!的时候分外好听,充满了惊恐的语调,宁兴国一边听一边赞许的点头。

后来沈淑贤道,“嗳呀!再不把鼎锅的盖子揭开粥就要把火熄灭了呀。”

“呵呵!你这丫头。”宁兴国笑了,赶紧去弄那锅杂粥,放了一小杯凉水进去,又恢复平静,等待下一次沸腾。

黑暗的夜空刮着清冷的风,屋内的世界温暖如春。有情饮水饱,何况有粥。

下了床,坐在桌旁,听宁兴国说陈天华的事情,听进去多少不知道,只是看着他认真说话的样子,眉头紧锁的样子,还有激愤的样子,痴痴的看着,永远也看不够。康渺渺也是这样看着他的么,倘若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我是敬佩天华的,但可惜他后来自尽,可惜,可惜。”宁兴国哀叹道,“可惜啊可惜,临死也要杀它几个卖国贼才死方算够本。”

沈淑贤托着腮,看着那碗乌黑的中药,心想会不会很苦啊,但又顺着话题让宁兴国说下去,便问道,“后来呢?为什么呢?他这样刚烈的人为什么要自杀呢,果然如先生所说是非常可惜的。”

对于想继续话题又不知道该怎样找话题的倾听者来说,最好的接词无非是,“我想知道后来怎样?”、“为什么这样呢?”、“然后呢”、“哦,这样啊,然后呢”……

宁兴国站起来到橱柜里找冰块糖,冰糖性平偏凉,具有补中益气、养阴润肺、止咳化痰的功效。所以加在中药中用来引出药效是最好的。这些常识,宁兴国都有。“天华幼年丧母,哥哥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而相依为命的父亲家境贫寒,没有什么亲戚来往,邻居四舍又不大看得起,而陈天华自己又长的不够英俊,脸很大,麻子又很多。这样的家境和生理缺陷,从而使陈天华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哦,他如果长的跟先生你一样大概就不会讨厌照镜子了。”沈淑贤若有所思。

宁兴国摇摇头,“天华在《绝命辞》说道,无在不是悲观,未见有乐观者存",而这种强烈的自卑感,又使他养成了多愁善感,情绪极不稳定的心态:自幼生就了一种痴情,好替古人担优,讲到兴亡之上,便有数日的不舒快,……每每痛苦而返。’,。甚至"涕泅横流,投书起舞,作愤慨状"。。而清末的黑暗和亡国奴的危机,又使具有强烈爱国者心的陈天华的这种负面情结雪上加霜。”宁兴国把大块的冰糖放在桌上,用纸包好,拿起手电筒的另外一端轻轻敲打着。“在一次留日湖南速成师范生毕业归国饯行仪式上,天华忽大唉一声,仰倒在地哭。”

“啧啧,比我还爱哭的男子。”沈淑贤皱眉,端起药碗准备喝,被宁兴国制止了,用手撮了些冰糖放在里面。

“你慢点喝,苦的。他啊,因国事常"优愤益大过量,时时相与过从,谈天下事,,口沫交流,一座大惊,相与痛未尝不硬咽垂泣"。。因此,后来太过于憔悴忧伤,其实以这样的心态投人革命,自然革命一遇挫折,便心灰意冷。最终落得个自杀身亡的下场了。”宁兴国叹息一声。

“我觉得啊,干什么,干什么都好,谈恋爱也好,教书也罢,谈恋爱也是,或者革命,都要个好心态罢。”沈淑贤若有所思,看着宁兴国。

“你是个好孩子,勇敢极了,那件事情你也不要放在心上,不要害怕噩梦,有我在的,不要怕,你是对的。”宁兴国定定的看着她。

“老师,我想麻烦你一件事情好不好?”沈淑贤道。

“你说,你说出来的事情我努力一定做到。”宁兴国鼓励的点头。

阴花三月正文第24章

(二十四)

“老师,我想麻烦你一件事情好不好?”沈淑贤道。

“你说,你说出来的事情我努力一定做到。”宁兴国鼓励的点头。

沈淑贤把额头绑着的冰毛巾拿下来放到一边,“先生你帮我捏着鼻子,以前我生病喝药的时候我父亲就是这样做的,否则我就喝不下去。”

宁兴国笑了笑,两只手指捏住她小巧的鼻子,看她一口气将药喝了下去,咕嘟咕嘟,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伸出舌头,“苦,苦,苦,什么药,这么苦。”

赶紧到桌上找了一块大块的冰糖给她嚼了,这才不叫苦了,余下的冰糖放入粥中,两个小碗一人一半。又从橱柜里拿出一小碟咸菜疙瘩丝,“你应该吃点东西了。”

沈淑贤这才细细看那碗杂粥,清淡的粥散发浓郁香气,尝了一口,芬芳扑鼻,忽然听见咕噜咕噜的声音,原来是二人皆饿了,相视一笑,狼吞虎咽起来,咸菜丝又恰到好处化解了甜腻之气,少顷,一鼎锅的粥吃了个底朝天。

“怎么,还没出汗?”宁兴国摸了摸她额头,“这个很麻烦啊。”

沈淑贤象触电一般,眼睛也变得水汪汪,“先生,我,我……”

“你怎么了,不舒服就躺下。别说太多的。”宁兴国扶着她上床,自言自语道,“我看我到校长那去领个巡逻证,晚上巡学校去罢。”

啪的一声,屋内漆黑一片。

宿舍统一停电时间到了。

沈淑贤坐在床沿,宁兴国松开她的手,有些紧张,“我去找手电,我去拿蜡烛。”

“先生,不要离开我。”

沈淑贤不知哪里来的力量,黑暗中找到宁兴国的手,用力一拉,宁兴国万万没有想到他就这样摔在了她身上。

她的呼吸有冰糖的味道,她的吻却是中药的味道,她的乳是粥的味道。残雪压枝犹有橘,冻雪惊笋欲抽芽。康渺渺的笑脸似乎渐渐远去,只有眼前的这个,这个为了自己不惜做任何事情的勇敢的女子,纤弱的腰肢,年轻的肌肤,滚烫火炉一样的热情,融化着有意无意的自己的心。诱惑来的时候,几人能抵挡,干柴烈火要用冷水浇熄,它们必然也是要毕剥毕剥燃烧个痛快后才能停止。

这一切在她进来自己房间的时候宁兴国是有预感的,或许自己早就已经默许自己这样的放纵。这个晚上,在上床之前,跟她谈了那么多,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子谈的如此痛快过,一来无人说,二来无人听。

吻的间隙想这些,忽然之间,发现彼此身上的衣服显得那么多余,彼此帮对方除了,这样才没有任何距离。

宁兴国从一个人变成一头雄性动物,体毛丰盛,气喘吁吁。沈淑贤是一个乖巧温顺又主动的雌性动物,思想已经成熟,身体还在成长,这样的迷人,从身上散发出来的清新的皂荚的味道刺激着宁兴国的每个毛孔,恨不得吞了她,占有她,然后静静的欣赏。

沈淑贤的脑子里忽然响起一个这样的念头,嗯,即时是冬天还是要天天洗澡的,因为你无法预测什么时候跟自己喜欢的人造爱。

她默默的说,“喜欢先生身上男人的味道。”

他却是温柔的一点点的探索着他最想去的,她是欲拒还迎的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喜欢一个人,谁先喜欢不重要,他先喜欢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先得到他的身体。沈淑贤在那一刻剧痛来临之前绝望的想,对不起了康渺渺,犹如你没有跟我商量你就爱上了宁兴国一样,我也没有跟你打招呼就把他的身体得到了,这是老天的安排。

宁兴国轻吻着她的耳垂,“你会不会痛的?”

沈淑贤夹着双腿,血弯弯曲曲的象红色的蚯蚓,只是点点头,“有点。”

宁兴国抱得更紧了,“对不起。”

其实沈淑贤也没怎么觉得太痛,大概今天摔得那一跤更痛一些。这样说也许只是顺应情节需要,不痛还有什么意思,不痛,他怎会怜惜。

休息了五分钟,宁兴国的弟弟还是不肯罢休,脑子里一片空白,又爬上沈淑贤的身体上来。因为有了经验,沈淑贤非常的滑,象涂抹了蜂蜜般腥臭甜美。

嗯,原来放在里面是如此舒服。

嗯,原来被放在里面是如此舒服。

缠绵的吻和激烈的进攻,冬夜室内的寒冷和室内的春意渐浓,一次又一次的对抗又一次次的妥协,宁兴国的最开始的有规律变成了最后的无法控制的加速度。

沈淑贤的嗓子终于发出一阵低低的呻吟,面孔渐渐快乐的扭曲,不可控制的巅峰来临。

在这肉欲满足的顶点,恐怕用任何文字来形容都是短暂的。伴随宁兴国的一声低吼,拔出来的动作干净利落,沈淑贤的肚皮一阵冰凉,顿时两人瘫成烂泥一堆。

阴花三月正文第25章

(二十五)

大红色木桶从门外拿进来,抱着她浸泡在热水里,仔细给她清洗,敏感过后不能去碰,只能让它慢慢放松。白色蜡烛摇曳,宁兴国帮她洗头,拿着勺子,手温柔的揉,水渐渐凉,加了热水,又变得温暖。

沈淑贤的皮肤通红,汗水从额头冒出,抬头对宁兴国道,“先生我,你看我流汗了。大概感冒要好了。”

她从木桶中站立起来,有些羞怯的用双手遮着自己。宁兴国心里一酸,怎么可以这么瘦,以后她跟着自己,发誓要让她胖起来。

可这么一来,她不就变成康渺渺了。

人生总是充满了矛盾。夏天期待寒冷,寒冷的冬季希望看到炎炎夏日的情景,谁又能真正体会过幸福的完美滋味,大部分都是在千疮百孔的日子里窥视一缕光明,天真以为那就是春暖花开。然后继续等黎明到来,新的一天了无生趣,和旧日没有什么区别,跟谁过也就是过,一晃眼一辈子过去了,原来是个噩梦。

无论如何,再美妙的晚上也要天亮。

天亮时互相吻了,内疚的、甜蜜的、惶恐的和充满期待的,各有各的滋味。有些话造爱的时候可以不说,说了杀风景,但天亮时不得不说,否则就是滥情,谁都不承认自己是滥人。

两人几乎同时问道,“怎么办?”

宁兴国把她的头放在自己肩膀上靠着,另一只手臂环着她的腰,认真道,“毕业后跟我回家吧。”

爱一个女人的最高待遇就是娶她回家。

沈淑贤问道,“康渺渺怎么办,我知道她是喜欢你的,你喜欢她还是喜欢我?”

“傻孩子。”宁兴国紧紧搂着她,因为疲惫,又沉沉睡去。

沈淑贤睡不着,她怕她一睡过去,宁兴国就被康渺渺抢走了。

宗秀玉的意思是寒假期间要有行动进行,全部的人都要去东北。沈淑贤在这边也帮不上什么大忙,何况一个小女生,知道的太多也不好,她的风寒好了以后,宗秀玉叫宁兴国带她去坐火车送她回去过年了。

车站的人并不多,该回去的都回去了。余下的也是一个个缩着脖子,天寒地冻的,手里捧着饼子,比石头还硬的啃。

“你爱她还是爱我?”沈淑贤靠着宁兴国的肩膀,“我不要你去看她,一眼也不准。”

宁兴国看看她,女孩一旦变成女人,就跟全天下的女人都一样了,“我很忙,我有事,咱们的事情,开学以后再说好不好?”

“嗯,那你答应我你只是爱我。”沈淑贤硬是要讨定心丸。

“我答应你。”宁兴国看着车上越来越多的人,再不上车就得明天出发了,已经打听过了,这趟车是绝对安全。

开车的瞬间,沈淑贤含着眼泪挥手,“要等我,要等我开学,等我毕业,我要是开学见不到你,我走遍天涯海角也要寻到你。”

宁兴国在车窗听见了,哭笑不得,也有几分舍不得,“车上小心,不要在车上睡觉,不要乱吃别人东西,到家了就写封信过来。”

阴花三月正文第26章

(二十六)

康渺渺寒假期间又变成了大小姐,母亲管琐碎小事、无暇顾及她。本来想溜着去学校看看宁兴国,又想起散学前他说的那些话,也罢也罢,何必去打扰人家的正事。

不知道周慧娟的尸体烂了没有,想着宁兴国如果发现是自己做的这些事情会更喜欢自己罢。心底还是希望他来探望自己的,又觉得这样的希望实现起来非常大,虽然康渺渺家离学校远,但他如果想看见自己,只要从米铺边路过,看看自己也罢。地点和名称都是告诉他的,也许他太忙了。

那日在家无聊,父亲约了几个朋友在书房谈事情,一会又见几个伙计在仓库抬米进进出出-------乏味,又是把米调到外地去卖。母亲在教训丫鬟,日子过的没有一点新意。叫了个黄包车对到米铺的大店转悠,大伙计正好急着去茅厕,自己站在柜台前顶着生意,一边看着一堆一堆的白米,跟人一样,米也分三六九等。康渺渺虽然是大小姐,却是一点架子也无,经常拿自己的私用钱买些好吃的分给底下的人,有个伙计冬天还穿着草鞋,脚丫都冻烂了,一问才知道工钱全给老母亲治病了,因为是透支的工钱,所以每个月除了吃饭以外,铺子里是不用给他一文钱的,哪里有什么钱买鞋子。于是差他去陪自己买糖葫芦时,,故意偷偷在他跟前丢了一块大洋下去,然后赶紧道,

“小黑炭,地上有人掉一块钱呢,赶紧拣起来买鞋穿。”

这伙计小黑炭这会正穿着新买的大棉鞋兴高采烈的拣米虫呢,撒了胡椒和几瓣大蒜进去,米虫露了头,受不了呛气,被小黑炭捏住脑袋往塑料袋里一装,有些肥壮的,可以用来喂鸡。

那些籼米、粳米和糯米分三堆放着。籼米的米粒呈长椭圆形或者细长形。早籼米和晚籼米又分开装着,米粒一般呈椭圆形。根据粳米的收获季节,分为早粳米和晚粳米两种。糯米由糯性稻谷制成,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粘性大,分为籼糯米和粳糯米两种。价格不一,有钱的人家吃香米,穷人吃糙米甚至陈米。所谓沉米就似乎存时间长的米,糠粉多,大米陈化速度就快,便宜但口味不好,还有吃陈米中毒的,喝几口肥皂水催吐了就没事。康渺渺家的陈米一般是搭配着糙米送的。过年过节还有米派送,当然派的是最普通的大米,而且只给穷人派,每年腊月初八,附近的穷苦人家甚至几十里外山里的农民,都会通宵在米铺门口等着,开口说一句恭喜发财就得三到五升米,打着补丁的布口袋装着,欢天喜地的回去过年。前几年还派种子,后来代价太高也就取消了。

柜台前有个高高的凳子,坐在上面有居高临下的感觉。可以看见这条街道来来往往的人和车,康渺渺的下巴瞌在仿红木家具上,冰凉的,戴了顶帽,是母亲托人从上海顶级的百货公司带过来的。俏皮的嫩黄色,说是巴黎流行的款式,更显得脸跟洋娃娃似的。母亲总是希望自己的女儿漂亮过别人,至于终身大事,有人来说媒也都推了,说是在念书。其实是奇货可居,家境好,又是女校毕业的学生,将来也要找个好靠山,不能随便嫁了,何况康渺渺又懂得讨老爷欢心,多留个几年,自己眼前看着也欢喜,以后嫁了除了逢年过节也难得见个一两面,见了也是吃了饭住几日就走了。

有几个路人朝里面瞅了,眼神里似乎在说,这米铺怎么还有个时髦女子。

康渺渺的眼珠子就随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左右移动,为什么这么多人,今天是什么日子,赶集吗,走来走去就没有自己想要看见的人走。

他不会这么快就将自己忘记了罢,胡思乱想,他根本不可能是那样的人。康渺渺叹息一下,嘴里喷出一小口白气,又从凳子上下来,学着小黑炭在米里拣虫子,极度无聊。

这就是我们可哀叹的日子,总是在等待后落空,落空后又等待下一个等待。只见一个警察带着几个提着糨糊桶的人走了进来。

康渺渺抬头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哦?”

那警察看也不看她,对那几个小工说道,“别偷懒,今天任务重着呢,不干完别想吃饭,有好几百张呢。”

警察贴东西,一般的人都不敢撕的,也没人敢说不准贴。

因为直到过年之前,周耀隆才发现女儿失踪了。之前以为是学校没散学,几桩大生意谈得头脑发昏,后来才知道周慧娟的几个同学都回了,唯独不见她的身影,这才打发仆人去学校问,只有一个张晓平在收发室,伸出个脑袋,“过年了,全部老师学生都走了。过两天我要走了。”

“周慧娟呢?”

阴花三月正文第27章

(二十七)

“周慧娟呢?”

“她啊?祭孔典礼都没参加,我们还道是她回去了。”

仆人赶紧回去报。周耀隆慌了,女儿周慧娟一向是出名的独立自由,这会去哪里了,也不跟家里说一声,难道去参加革命军去了,不可能,她的理想是继承绸缎庄,当她的绸缎公主,怎么可能说消失就消失。就算被歹人绑架了也得有个信才是。

想起来是越来越后怕,赶紧到警察局报了案。警察局见是周大老爷的千金失踪,根本不敢怠慢,马上立案。

办案的马队长一边询问,一边埋怨道,“您怎么这会才过来报的,据说新会女校散学都快一个月了,现在找老师找学生都找不到。”

“那怎么办啊马队长,我求求你了,给多少钱都行了,我家就这么个女儿,要是她不见了,内人非得把我撕碎不可。”周耀隆是比较怕老婆的,这点基业也是老婆的父母留下来的,虽说在自己手中发扬光大,但就因为于此,连个妾都没有纳,周慧娟一整个独苗,将来结婚也准备是找上门女婿。

“现在只能去她们学校找线索了。”马队长叼着个烟斗,一脸大胡子。

新会女校的大门紧闭,雪开始融化,天气冷得出奇,快过年了还要出来办案子,两个跟班骂骂咧咧,都说周慧娟是跟哪个相好的跑了。

马队长教训道,多做事少说话。

张晓平帮她们开门,带三人去周慧娟宿舍,因为是特殊人物,她是不跟人一起住的,自己独立一间。开了门,似乎很久没有人住,桌上、床上都是厚厚的灰尘,一股阴森的空气笼罩着屋子。

搜查了很久,没有发现只字片语的留言,衣柜似乎有动过的痕迹,半边的柜门开着,可能是匆匆离开忘记关的缘故。

又在学校找了一圈,毫无头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下马队长有点头皮发痒了,这周耀隆虽说不是什么大官,但他的绸缎直接是进贡到总统府,许多上面的要员都跟他认识,万一真的查不出真相,自己这个队长还不知道会不会成为历史,但愿真的如那两个家伙所说,跟相好的男人跑了。

又去周慧娟家中问了问,平日里根本没有相好的同学来往过,女校都是女生,哪里有什么相好的。

局长一听汇报大怒,把手在桌上拍得啪啪响,“务必在过年前把案子破了,否则你过完年就可以回家种你他奶奶的地瓜了。”

马队长从局长办公室走出来,对着几个手下也是同样的发了一通脾气,手拍桌子更响,“你们这帮废物,如果一个星期还没搞出个什么头绪,老子干不下去,你们也别想好过。”

有个新来的助手怯怯的举手。

“说!”马队长余怒未消。

那人说话有点娘娘腔,说话之前还咳嗽了声,“我觉得首先我们要在满城显眼的地方先贴周慧娟的头像进行寻人启事,找画像画的好的。最好周边的乡镇也贴一些,如果周慧娟出城也会有人给我们提供线索。然后,我们要叫她的父母去她学校住的那间房里仔细的看房间是否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上次我们查的都不仔细,最后,咱们要在寻人启事后悬赏,咱们悬赏五千大洋给提供线索的人……”

“你他妈的我他妈的哪里去找这么多钱,你以为局长是傻子吗,他哪里舍得拿出这么多钱来?”

“这个嘛,我们可以找周老板出的。”娘娘腔助手用带着讨好的声音说道。

“你他妈的不早说。”马队长用烟斗狠狠敲了那家伙的头,“赶紧行动啊。”

于是一张寻人启事就贴在康渺渺米店的大门口,康渺渺忽然觉得周慧娟的那双大瞳孔的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脸是死人青白色,满是凄怨的样子。卖米的柜台上明明生了炉火,却似乎比外面还冷。

照片下面写着:

周慧娟,女,20岁,江苏人,新会女校二年级学生(见照)。身高165cm。外出时穿绿色棉袄,格子围巾,脚穿蓝色棉鞋。于民国4年1月离校出走,至今未归。家中父母非常着急,盼女儿早点回家。望知情者速告知下落,定有重谢!提供线索者,最多得赏金五千大元,绝不食言,有章为证。

康渺渺看着照片,汗毛都要竖起来,想不到这么快就发现了,手心也捏出了汗。伙计重新回到柜台上,说了句,“大小姐,你回去吧,要天黑了。你看这有个女学生失踪了呢。”

“叫车,帮我叫个车。”康渺渺扶着墙站着。

小黑炭是最听话的,到路边招呼了个黄包车,扶着康渺渺上去,说了句到康宅。康渺渺的身体被车轻微的颠着,心里也一阵颤抖,“这么快,这么快。”

黄包车司机回头道,“快了是吧,那我慢点走。”

天黑了,融化的雪和泥混在一起,明天该是晴天吧,那种冷比现在更冷,周慧娟躺在河边冷不冷,忘不了她临死之前那祈求的眼神,当时周慧娟的心里一定很害怕,比现在的自己更害怕。

下车,给了车夫钱,身体还在发抖,终于走到家里的门口。

那张偌大的寻人启事又出现在大门口,还是周慧娟那张惨白的死人脸,空洞的嘴微微张开,好像在对着自己哭。

阴花三月正文第28章

(二十八)

那张偌大的寻人启事就贴在家中的大门口,还是周慧娟那张惨白的死人脸,空洞的眼神,又好像在对着自己哭。

这时候沈淑贤在家的油灯下写诗:

爱你一次

我会用每一个漆黑的晚上想念你

如果失望

我会用无数个希望换你到来

梦醒时你不在身旁

这是永远的凄凉

你给我的一切愿望

会不会只是我的幻想

我愿放弃生命

只要你能记得我

每一个美梦来回味你

温柔只有这一次

我也要感谢上天的眷顾

………………………………。。

写好了,自己满意的看了看,读了又读。母亲在旁边纳鞋底,拿针挠了挠头皮,对沈淑贤道,“你写的啥,读给我听听。虽然我不识字,但听是能听懂的。”

“没有啦,是写学校留的作业。”沈淑贤支支吾吾着,一边岔开话题,“我去看门栓好了没。”

母亲姚金枝瞪了她一眼,仿佛看穿了她的心事,只是说道,“前些日子有张媒婆过来提亲,是邻村村长的儿子宋有才,过年的时候要来咱们家看你。”

沈淑贤没好气道,“我不嫁给他,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你们谁喜欢他谁嫁去。”

姚金枝说道,“今年学费还欠着人家的呢,你以为你是什么,大户小姐?供你读书的不是我,是宋家。喝水还忘了挖井人,我家怎么出了你这个畜生东西。”

沈淑贤走到门口用力踢了那道破门,岂料用力过猛,把个脚趾头给踢得个生疼,气得直要命,“我是畜生你是什么。”

姚金枝气得发抖,“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东西。”

一个鞋底打过来,差点打中沈淑贤的脑袋,赶紧钻到旁边的被窝睡了,“我毕业后在扬州找个事情做,慢慢把学费还清就是了,你何苦逼我这么急。”

“唉,都怨你爹去世早,咱家穷。丢下我们在这里吃苦,你回来倒好,你不在家的日子,我整日里从早到晚就做些缝缝补补的活,现在眼睛都快瞎掉了。”姚金枝的眼圈一红,眼泪也止不住,赶紧拿袖子去抹,“你找什么样的人我没意见,至少要能管得住你的吃穿,娘对不起你,你投错了胎,没去个大富贵的人家……。”

“别哭了,别哭了。唉。我以后努力找钱就是。”沈淑贤心头一阵烦躁,为什么快过年了家里的气氛跟死了人一样,除了叹气就是哭泣,吃的差穿的差又不是自己的错,命就是这样,老埋怨也不会改变什么。

“对了,最近在闹革命党,我都听说了。你别去招惹他们,也别参加,否则我打断你的腿。”姚金枝觉得今日眼睛痛,大概熬夜太久了的缘故,明日要早起去买些鞭炮、面粉、猪肉等物什准备过年,呼的一声把油灯吹灭了,一片漆黑,远处传来犬吠声,不怕贼,贼也要回家过年了,何况家中也没钱可抢了。

“娘。”沈淑贤呼唤了声。

“什么事?”姚金枝还是喜欢沈淑贤回来,至少说话也有个伴。

“你说人死了会变鬼嘛?”沈淑贤裹着被子,忽然觉得好冷好冷。

姚金枝也拢拢被子,“有些会,有些不会。那种自然的死去的、死的安心的,比如你爷爷是老死的,就直接投胎去了,比如你父亲,得痨病也知道咱家没钱治不起,也就安心去了。有些呢,被车撞的、游泳淹死的、被雷劈死的、被人杀死的,那就变成鬼,整日怨气,就到处直转。”

沈淑贤冷得不行,裹着被子到姚金枝跟前,“娘,我今天晚上想跟你睡哦,我怕外面狗叫,跟狼似的。”

姚金枝往里睡了睡,拍了拍沈淑贤的脑袋瓜,“你又没杀人,发什么抖,跟小时候没什么两样,你个胆小鬼。明天跟我去赶集罢。”

“嗯,正好,我有封信要寄。”沈淑贤迷迷糊糊说道。

阴花三月正文第29章

(二十九)

大清早,马队长就开始抽烟,看着窗外的太阳和残雪,想,老子干了这么久的警察怎么就这么倒霉,眼看着要过年了,等着分花红了,竟然还面临被革职的危险,他奶奶的,回家干什么去好。家里四个姨太太,如果知道自己没工作了,不把自己踢成残废才怪。

寻人启事也贴了,周慧娟的宿舍也找了,她母亲说是少了围巾和绿色棉衣和蓝棉鞋、格子围巾,还是却没有任何人来问津那五千大元,是不是钱太少了。现在的人怎么这么贪心。

周耀隆的头发全部急白了,急也是白急,我老马还急呢。马上要腊八了,这没脑子的丫头,你没事离家出走干什么啊,你就是死了也给个信啊。

局长倒是回家过年了,自己却跟几个倒霉的手下还在一筹莫展着,看来果然是流年不利啊,马队长拽了拽腰间的红绳,苦闷的吞吐着眼圈,抽烟抽的嘴巴都溃疡了。

看那几个手下的头就像枯萎的向日葵一样耷拉着就来气,火一下冒出来,拍桌子,“出去找啊,找周慧娟,给我找,不管你们去哪找,不找回来这个月就别拿工钱,通通去吃屎好了,你们这帮吃屎长大的东西。”

众人一哄而散。不知道是出去找去了还是为了躲避这个发狂的上司。

只剩个娘娘腔还坐在那一动不动,马队长没好气的吼他,“你的腿是不是断了?”

“这里得留个人,我怕等下有人来提供线索这里是空的。”娘娘腔似乎胸有成竹的样子。

话的确没错,马队长哼哼了两声,戴上帽子叼起烟斗出去了,回头还说了句,“注意点,就指望你了。”

到了下午,果然给指望上了。有个送信的送来一个包裹,娘娘腔一个人在警察局,慢慢的打开,眼睛里出现了奇异光芒。

是一封信和一个钱庄号。字迹看起来娟秀清丽,颇有几分书法功底。

信是这样写的:

如果你们需要找到周慧娟,不妨到她学校旁边的河水下游试一试,如果你们想知道的更多,可以去学校任何一间宿舍试试,如果你们觉得我提供的消息准确,把悬赏的大洋存到我提供的钱庄号里去。当然,看在总统的份上,但愿你们警察局的大红印章不是白萝卜刻的。

看到最后一句,娘娘腔发出一声很娘的笑,自言自语道,我们队长以后不会叫我们去吃屎了。

这条河下游的那个水潭大部分都是泥和一些稀奇古怪的石头。薄冰已经渐渐融化,有太阳,河水散发出春天的气息,流水声哗啦哗啦十分悦耳。

马队长带着捕捞队,看起来十分浩荡壮观,都是水性好的人,说好了,如果谁先捕捞上来是给五十大洋。

“谁第一个下啊?”娘娘腔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声音又慢,有人暗低里嘀咕他是太监转世。

一个肌肉发达的渔夫自告奋勇,“队长,我来,我从小就识得水性,别说河了,江我都下过,我婆娘丢掉的镯子我都是从江水里捞出来的,不信你问她?”

渔夫婆娘在旁边骄傲的笑了,她来看热闹,主要是看这五十大洋能不能拿到手,这样可以添置过年的许多东西,不用再东家借西家求的。

那汉子憋足了一口气,衣服脱掉,露出结实的胸肌,留了条短裤,裤衩破了,打了个大花补丁,众人齐声呵呵笑了。

渔夫嘴里叼根空心麦管,为了婆娘的新衣裳为了孩子的新鞋子为了过年多买点猪肉包饺子为了来年买张结实的新鱼网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全世界人民的幸福一个猛子扎下去。大家都屏住气息。

水面上冒起几个泡泡。

阴花三月正文第30章

(三十)

通常很多人会以为这条河下游会很深,但也有例外的,比如这条偏僻的河流,没有什么小孩来游泳,河边的青石板也没有多少女人过来浆洗衣服,繁华的是城中河和护城河,这条可怜的小河有时候在夏天的时候会被人以为是溪,动不动干涸。只是很少有人试探罢了。

那渔夫忽然冒出个头嘴里呼着白气,大喊一声,“我的妈呀,下面有个死人。”

大伙哄的一声议论开了,马队长更是心花怒放,他奶奶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一边叫人铺油布,等待尸体运上来。

“臭婆娘把铁爪给我扔过来。”渔夫飘在水面上对着岸边的一个大肚子女人喊道。

所谓的铁爪是用来打捞的工具,有个开关可调解大小,有点像现代的商场旁边抓卡通娃娃的那种,一抓住东西就可以固定,然后往上提,但当时用的是人的力气往岸上拉。

带着众人的期望,他又继续钻了下去。

摸索着,冰冷的河水冻得身体有点僵硬,但下水前已经全身抹过白酒了,不过是很便宜的白酒。

“好了,往外拉。”渔夫大喊一声,岸边帮手的一个个卖力的拿着麻绳扯的欢快,还喊着一二三。

三字刚喊完,尸体被铁爪拉上来了。

衣服敞开,身上绑着一块石头,铺在油布上,肉立即散架,红色的肉虫在肚皮上迅速蠕动,内脏已经泡得发白,被水带走了些,大肠小肠拖出来有好几米长,水面也浮了几根。脸是一塌糊涂的白糊糊一片,仔细看,有淡淡的青色。还有一只虾弓着腰吸附在腐肉上。有些胆小的闭上眼睛不敢看,怕看了要吐。大多是这些帮手的老婆们,赶着来看热闹。

渔夫一阵恶心,以前也打捞过尸体,没见过脸烂成这样的,如果不是她身上的破烂衣服,根本看不出来是个女的。

绿色棉袄。

周慧娟。

谁下得了这么重的手,杀了也罢了,还把尸体搞成这样。

马队长倒吸一口凉气,抖了抖手,拿出烟斗点了火,这才镇定下来,油布一裹,叫几个助手抬回去验尸。渔夫跟在他后面要钱,他不耐烦回答道,“去警局,等案子破了再说。”

渔夫的嘴蠕动了下,冻得也发青了,婆娘拿了棉袄盖着,问了句,“什么时候破完案子我们来拿钱。”

娘娘腔助手尖着嗓子挥挥手,“快了,尸都找到了还能不给你们钱?出完节过来取吧,一帮穷鬼。”

马队长回头对娘娘腔说道,“你,跟我去一趟学校。”

看来那封信提供的线索十有八九是准确的,真是吉人天相,马队长得意的想道。到了学校门口,张晓平带着他们到了女生宿舍,拿出钥匙一把一把开,一个宿舍一个宿舍翻,并无异常之处。到了沈淑贤宿舍门口,张晓平忽然问道,“马队长吃饭没有?要不要歇会,我去弄点东西来吃,下午再继续查?”

马队长摸摸肚子,的确是饿了,但想起刚才的尸体,好像又很饱一样,暂时还没有告诉周慧娟家人,怕他们看见疯了去。

娘娘腔说道,“不用了,查案要紧,查完了再吃不迟,你开门罢。”

张晓平心里一咯噔,但愿这些丫头别留了什么蛛丝马迹才好,否则万一顺藤摸瓜,可能牵涉的就是许多人,甚至整个学校。

担心有时候会成为现实。

娘娘腔在翻康渺渺抽屉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警示钟》。其实是沈淑贤借宁兴国的,离开学校收拾东西时顺手把它放在康渺渺衣柜里,想着开学后再拿不迟。本身《警示钟》这本书并没什么,只是娘娘腔也读过这本书,也曾经愤概过,看来这个衣柜的主人还跟自己是志同道合啊。

马队长却误会了他的意思,他现在是挺信任这个小个子警探,以为有什么新发现,赶紧凑过来跟着翻。

他在标着康渺渺三个字的衣柜角落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东西。一条围巾的纤维,大约两个手指宽,这条围巾的纹路马队长再清楚不过了,是绑周慧娟石头的那条纤维。

张晓平的脸顿时惨白,为什么这么大意。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强做镇定道,“马队长,有什么问题?”

娘娘腔拿个空玻璃纸袋接好那条纤维,扎好,也不理张晓平的问话,指了指衣柜上用白色粉笔写的三个字说道,“把这个学生的地址马上给我。”

阴花三月正文第31章

(三十一)

张晓平什么也不能做,却又不能不做。康渺渺和沈淑贤干掉准备告密的周慧娟的事情她是听宗秀玉说的,但没想道这么快就东窗事发,而且连证据都在,为什么这么不小心。

今天是腊月初七,明天晚上就要动身了,不能再出什么差错。到资料室调康渺渺的地址,故意查的很慢,希望康渺渺能预知到这点,早点逃了,也避免连累到其它人。

康渺渺一点也不知道,她在跟着学习熬腊八粥,在厨房饶有兴致的帮忙,其实也是捣乱。康盛年也陪着康渺渺在厨房转悠,一边教她腊八粥的熬制方法,“腊八粥者,用黄米、白米、江米、小米、菱角米、栗子、红江豆、去皮枣泥等,合水煮熟,外用染红桃仁、杏仁、瓜子、花生、榛穰、松子及白糖、红糖、琐琐葡萄,以作点染,明白么?”

康渺渺点头,做个鬼脸,“父亲每年都要跟我说一样的话。”

“你还不早点歇着,明天早上不是吵着要派粥嘛?”康盛年看着女儿慈爱的嘱咐,寒假的时候这丫头也没什么事情,有时候还在店铺帮忙,说是去查看有没有伙计偷懒,自己倒是睡到快中午才起床,还说在学校没有一天能睡得舒坦的。

到了凌晨,第一碗粥端了上桌来,一家人喜滋滋的品尝,果然是香浓可口。康渺渺困得不行了,喝完一碗,对着父母行礼道谢,“预祝你们来年身体健康,预祝风调雨顺,农民收更多的谷子,我家赚更多的钱,父亲做更多的善事,母亲的贤良淑德为更多人所知。”

康盛年点点头,有女若此,夫复何求。

这边睡的真香甜,警察局却是灯火通明,法医是一名老人,留着山羊胡,白山羊。自己都快长尸斑了还验别人,是一副老年持重的样子,眼睛有点浑浊,说话声音很大。手里拿着把锯子,尸体的内脏和腿骨被锯开,“据老朽推测,此尸为女性,年轻,约二十左右。”

马队长想,废话,这个我也知道呢。但后面人家说的话他就不知道了,当法医的,总是有两把刷子。

“死期为一个月前,根据肉体在水中的腐烂程度,根据蛆虫的活跃度以及内脏的气味可以证明,不信你闻一下。”老山羊胡用镊子夹起一块切下的大肠放在鼻下仔细嗅了嗅。

娘娘腔在旁边手里拿着第三个玻璃纸袋吐得已经无东西可吐了,只是干呕着,尸体找到了,为什么马队长还非得拉着自己陪他看解剖。

“嗯,不用闻了,您是行家里手。”马队长恨不得把鼻子堵上才好,那种死亡的味道让人窒息。

山羊胡对着尸体的头,那塑胶手套在里面掏了一圈,再拿出来,微微的透明粘物在食指和大拇指之间变成长长的细丝,“她的头是在扔下水之前就受伤的,而且是重伤,致命的伤。头盖骨大部分都是碎的,所以脑浆都流出去了,余下的很少很少。”

“你怎么知道人的脑浆是多少?”娘娘腔呕的累了,就歇下来说话。

“我当然知道,一般人的脑浆的容量是自己双手一捧。”山羊胡看了看他,双手作掬水状,然后指着娘娘腔的脑袋,“你的也一样。不过这凶手对这女娃娃也太残忍了,脑袋大概是被拍扁了的,你看这脸上的肉,虽然是烂了,但全都是不规则的。还有身上,全部都是要害啊,要害坏了,神仙也就不活了的。这一定是个熟手、惯犯。”

马队长来了精神,“什么要害,说一说。”

山羊胡老法医得意的捻了捻胡子,“你们不知道吧,身体的要害处有:肌肉、脂肪、骨骼、韧带、筋腱、脏腑、脉道等七处。肌肉受损伤时则肿胀,骨骼损伤时则疼痛,韧带筋腱损伤时则跛行及歪斜,脉道、脂肪、脏腑等要害损伤时会威胁生命,难以治疗,所以称为要害处。肌肉有四十五处要害,脂肪有八处要害,骨骼有三十二处要害,筋腱有十四处要害,脏腑有十三处要害,脉道有一百九十处要害,头部有六十二处要害,颈部有三十三处要害,上下体腔有九十五处要害,四肢有一百一十二处要害:人体共计有三百零二处要害之处。其中最危险者有九十六处,受损时就是高明的医生也无法治疗。具有中等危险性的有四十九处,受损时高明的医生可以治疗。其余的要害,受损时都可医治痊愈。”

“啧啧,我的妈呀。看来咱们这次挖出来的凶手也是个行家,不过遇上了我们验尸的行家、破案的专家,他妈的就倒霉了。”娘娘腔小心的拍着马屁。

马队长一阵受用。

“现在我们出发去抓人?”娘娘腔问道。

阴花三月正文第32章

(三十二)

派粥的那天,跟去年一样,仍是人山人海,分两批来派,一边是摆了长长的凳子,几百只碗,一个个巨大的桶。另外一边是派陈米的,还有糙米。

康渺渺忙得不亦乐乎。忙碌让人暂时忘记一些牵挂。

米铺大总店门口贴了红色的纸,上面写着:

施粥者施寿,施色,施乐,施力,施辩;

饮粥者灭饥,除渴,顺气,净腹,助化。

有病无病,常服粥有五事益于身体;

除饥,不渴,无风寒病,肠胃通利,生食病熟。

不仅是普通百姓,这条街道上许多当地有名望的人也过来喝粥,腊八去康家米铺吃腊八粥似乎已经是街道邻居过年的一部分了。

徐赛寒这几天路过湖南遇见五十年不遇的冻雨,总算到了家乡,非常疲顿,头枕在车的座位上昏昏欲睡,腰似乎要断了,快回家了,路上也是累,但想到立即就要到家却还没到家的时候是最累。看来袁世凯现在对自己完全信任,来去自如不说,每次还派了很多金银财物。之前去做人质是自己提出来的,父亲开始并不同意,自己这样做也是赌博,赢了就暂保太平,输了就人头落地。虽然只有二十五岁,却觉得自己心理年龄起码超过三十五岁。累啊,牺牲品要活下来比死去还难。

车走的慢,走三步又停一步。对司机道,“前面怎么了,早上还堵什么车?”

“少爷您不知道,今天是腊八,这条街的人都聚在康家的米铺喝腊八粥呢,米店就开在这大街的岔口上,过了这条路,咱们就可以快些回家休息了。”

腊八粥?

徐赛寒下意识的舔舔嘴唇,胃里空空的,对司机说道,“停车!”

康渺渺第一次见到徐赛寒的时候,她在发呆,看见有人来喝粥,招呼道,“里面请。”

徐赛寒看了她一眼笑了笑,那种邪气,嘴角轻轻的往上扬,有点挑逗的味道,他的眼睛是很迷人的,眉毛很挑。

吃了两碗,心情颇好,到门口对康渺渺道谢。康渺渺满脑子都是宁兴国的影子,哪里还容得下别人,只是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男人道谢,夹杂在人群之中上了汽车。

几个农民模样的人拿着豁口的大海碗过来讨粥喝,俗话说“腊八不喝粥,明年会更穷”。康盛年深信这一点,据说清朝时,皇宫里喝的腊八粥是雍和宫的喇嘛熬好后进贡的。一过腊八,也就开始过年的准备了,但对穷人来讲,还债的日子也逼近了,因为从这时候开始,讨债的会陆续上门,多喝点粥也有力气逃跑。

临近中午,仆人们才开始收拾碗筷准备收场,众人也纷纷作揖向康盛年表示感谢,康盛年笑逐颜开,“谢谢街坊邻居们厚爱,明年再来喝吧。”

阴花三月正文第34章

(三十三)

仆人们开始收拾碗筷准备收场,众人也纷纷作揖向康盛年表示感谢,康盛年笑逐颜开,“谢谢街坊邻居们厚爱,明年再来喝吧。”

徐赛寒一回督军府,徐宝山已经起床,正整理衣服准备去办公,见儿子回来了,而且又带了那么多的东西,更高兴的是,带来了袁世凯对自己绝对的信任。这样以后的督军府要改成大帅府了。

徐赛寒先到大厅母亲遗像前烧了柱平安香,一边说道,“母亲,儿子回来了。”

姨太太们都没有早起的习惯,只有一位从小带大自己的李妈端着豆浆和油条、大饼出来,顺便问他是否用过早餐,徐赛寒跟父亲坐一张饭桌上,摸了摸肚子,“刚已经在进步街用过了,是康家的腊八粥。坐车回来辛苦,孩儿有点想睡觉。”

徐宝山点点头,“你去休息,晚上我再回来跟你详谈。”

这会马队长带了人过来,康盛年是见过他的,赶紧迎上去道,“队长您也过来喝碗腊八粥吧,厨房还有现成的。”

马队长虎着脸,问道,“你家女儿康渺渺?”

康渺渺正无精打采的坐凳子上发呆,听到有人叫才回过神来,看见是警察,撒腿就跑,娘娘腔助手大喊,“想跑啊,抓住她啊。”

康盛年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康渺渺已经跑出去三五米远,马队长跳过栏杆就把她给捉住了。

因为害怕而逃跑,康渺渺有点腿软。

“你没杀人你跑什么?”马队长揪着她的胳膊,但也不敢用力,毕竟那封信只是信罢了,这女孩暂时算是嫌疑犯,没必要动手,何况人家父亲在场。

尽管康盛年说这是个误会,马队长还是决定把他带走。娘娘腔助手拿出数字梳了梳额头的刘海(习惯性动作),眨眨眼睛对马队长道,“我们要不要去她住的房间看看有什么收获。”

康渺渺始终不说话,脸色发青。

康盛年拿出一叠银票对马队长道,“不管发生什么事,麻烦你多担待点。”

马队长的手微微一颤。

娘娘腔抢话了,“这人命关天的事情,我们马队长可不敢忽悠,万一有个什么闪失,你这点钱算什么。”

说罢对手下的几个警察道,“给我仔细的搜。”

一间闺房被翻得乱七八糟,小老婆们还有几个家眷站在院子中间看热闹。康渺渺的母亲急得直跳脚,好端端的一个腊八,怎么变成这样。

“她到底怎么了?您倒是跟我说,我们也好准备准备。”说实在的,康盛年算是了解康渺渺这个孩子了,实在想不出她能作出什么作奸犯科的事情。

“我们怀疑她跟一桩命案有关。”马队长脸色凝重,这个案子得赶紧结掉,免得节外生枝,快过年了,谁都想顺利一点。

康渺渺的腿一软,瘫在地上。

屋子里自然没有什么新发现。娘娘腔对马队长努努嘴,朝着康盛年的书房,意思是这里面也要搜,不能排除父女同伙。

康盛年的脸色有点难看,“那是我的书房,里面难不成还藏着凶器不成。”

马队长略一沉思,说了句搜。

这个下午,康家所有的大大小小包括丫鬟厨师园丁统统进了警察局,而马队长也因为此事直接见到了大名鼎鼎的徐宝山。

因为牵涉到革命党,所以必须请他出马。

书房抽屉暗格里有两张清单,一是发货单,一是求货单,求货单上面写了银钱、大米等物品,本来这也许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些单据,但放在暗格里,肯定十分重要。暗格的发现者是一个刚入职不久的下级警探,名为胡大福,入警局之前是个木匠,家里也是木匠世家,从小耳濡目染,对于书桌里的暗格一看就发现了。

娘娘腔拿过来一看,紧张的都说不出话来,光抖着那张纸。

阴花三月正文第35章

(三十五)

就这样,应着季节下了一场大雪,无聊的季节,无趣的人生,快乐的巅峰瞬间化为地狱的夜晚。

农历新年就要来了,空气里有鞭炮的好闻的硫磺味。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清醒有人疯。徐宝山忽然觉得自己很有人性,他说过年后再处决这一家子,还吩咐不得再用重刑对他们,财产拍卖充公,其实大家都知道充给谁了,谁也不敢过问罢了。

徐赛寒心情也不错,因为父亲心情不错,过完年才能给他任命军官,所以终日也没什么事,在家看看书,也不敢逛妓院,未婚就去逛,怕吃老头子枪子。

于是康渺渺开始倒数自己的死期,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再见到宁兴国,见一面都好的,如果能说话那简直是老天眷顾,他现在在干嘛,在前线打仗?还是押着那些军火支援革命军,打仗要打到什么时候才能胜利,到了那时候他还能记得自己吗?或者开学的时候看见自己空荡荡的座位应该也会偶尔想起吧。亏死,还没爱够,就要永远分离。

有时候也会精神崩溃的拿指甲去抓监狱那堵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指甲缝隙里除了血就是墙灰,吵得母亲睡不好,叹气,无聊,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不知道出太阳还是下雨。丫鬟、姨太太一律的抱怨,一边讨论着什么时候能够重见天日,看情形几乎是不可能了。

康渺渺在大年三十的时候大哭了一场,看守发慈悲,搞了几个饺子给他们吃,几个姨太太冲过来抢了,康渺渺吞了吞口水,却流出了眼泪。

忽然想念家里的那张床,新被子,暖和的狐皮垫,监狱里的稻草垫子根本无法御寒,一天到晚冷得直打哆嗦,没有洗澡,人是濒死的老鼠。没事就掐虱子玩,虱子也冷,一会就抓住一个,按住了,一手星星点点的血,啪啦一声。闻一闻,是让人绝望的动物死了的臭味。

徐赛寒是冬天生的,所以叫赛寒,徐赛璐在上海念书,父亲搬回扬州很久以后也不想回来,她觉得什么都是上海的好,直到过年前才发了通电报让父亲派汽车接他回,年级不大,派头十足,遇路障闯路障,这一路也没人敢拦她,因为她提出要三个全副武装的士兵当她保镖。

她是姨太太静宜生的,静宜是徐宝山所有姨太太中最出众的一个,从徐赛寒生母死后,也算是家里的大太太,人倒是不坏,特别是当家以后,对徐赛寒也是礼貌有加,完全没有以前的嚣张气焰,什么人在什么位置就要做什么事,不要越权不要多管闲事不要逞强,倘若没有认明白,失败就别怪老天。

大年三十,一家人到齐,睡足了美容觉的徐赛璐穿着最时兴的毛衣下楼,趾高气扬,腿上是红呢绒格子裙,下面是羊毛裤和丝袜,不冷,以出门就有车。家里又烧了暖气,这样打扮显得非常时髦。如果出去的话就只要套上高腰紫貂袄,头发是小卷曲,淡紫色锻子蝴蝶结夹在脑后。下楼梯时对等候的家人说sorry,洋派的女孩洋派的说英语。

徐宝山并不埋怨,女儿都是用来娇生惯养的,所以对徐赛璐比较宠溺,再加上许久未见,不但无指责,反而问宝贝女儿睡够了没有。

丰盛大餐,觥筹交错,一大家子人边吃边说边敬酒。兄妹感情向来是铁的,在祝徐宝山步步高升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多捉几个革命党的同时,徐赛璐想到了玩,“父亲借车给哥哥,我要去云台山打猎,很久没去玩过的。我在上海那会还跟同学炫耀,他们都说我有这样的爸爸是我的福气”虽然只得十七岁,但说话跟十岁女孩差不多的腔调。

康渺渺看见宁兴国站在牢房门口,没有穿裤子,对着自己招手。

这个梦醒来以后发现有人自杀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36章

(三十六)

姨太太静宜接话道,“就知道玩,玩,玩,明年开学进新知女校,学校管的严,我看你怎么玩。”

徐赛寒帮妹妹说话,对徐宝山道,“正因为管得严,所以这次假期让她玩罢,反正有我开车,你放心就是。”

徐宝山点点头,对撅着嘴巴的公主讨好道,“打猎是好,到时候回来请我们吃兔子肉。”

徐赛璐高兴的拍桌子,“太好啦,还是父亲待我好。我告诉你,我还要请你们吃麂子肉、野猪肉呢。”

她素来这样,谁顺着她就是好的,谁抵抗她,那就是坏的。

大年三十的晚上很多人都在做同样的事情,比如吃饺子,沈淑贤一家到邻村去过了年,母亲执意要去,还提着腌了大半年的腊肉去拜访那位乐善好施的村长,年轻的时候他是喜欢过姚金枝,没能如愿,只得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

两个男人,两个女人,有人起情愫,有人似绝缘。吃饺子、烤火,烤着烤着就剩沈淑贤跟村长儿子杨思真。

两个大人一起睡觉去了。

杨思真看起来也有点一起睡觉的意思,但觉得自己虽然是村长儿子,家里不用种田也有钱,但跟女学生在一起,自己还是有点自卑,后想到她的学费也是自己家里给的,她将来就是自己的媳妇,于是底气十足道,“你什么时候毕业,你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沈淑贤在他家喜欢喝龙井茶,嗓子里竟是甜甜的,一边嚼着茶叶沫子一边道,“毕业后找事做,把你家钱还了。”

杨思真有点气恼,他要的答案不是这样,“你不想成亲吗?”

沈淑贤点点头,“当然想了,不过。”

“不过什么?”杨思真的脑子有点发热,杨思真的脑子里忽然想起红色的床,红色的帐和红色的蜡烛红色的床单,还有沈淑贤红色的内衣和红色的新鲜的处女血。

“不过不是和你,我们是朋友,朋友是不能成亲的,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沈淑贤想起宁兴国的那一夜激情,脸是红色的。

杨思真愣了一下,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瓜子壳,“你自己守岁吧,我睡去了,你的房在东屋。”

一个晚上,沈淑贤都在思念远方的宁兴国。他在做什么,也在想我吗?女人要是真的知道她们在想念的那个男人在做什么,一定会觉得失望。

宁兴国并没有想她,他心里更挂念的是康渺渺的安危。

张晓平带来的是非常坏的消息,康渺渺被抓进了监狱,而康家也被连根拔起,听说康渺渺的父亲康盛年是为湖南的革命军提供军饷和军粮的红商。

宁兴国忧心忡忡,“那康渺渺怎么办?”

宗秀玉按他坐下,“不要着急,我们肯定是要去营救的,但需要慢慢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苏佩玲道,“为什么这么快就暴露了,会不会有内奸?”

张晓平道,“那天她们是直接进入学校翻女生宿舍,在康渺渺的衣柜里直接找到了周慧娟围巾上的碎布。还有,不费什么功夫就把尸体从河里捞出来了。”

宁兴国后悔不迭,早知道应该把尸体藏的更隐蔽的地方。世上事最怕早知道,现在知道已经太迟。

“那她们现在如何?”宗秀玉问道,因为张晓平是学校留守的最后一个人,她在警察局又有个守门的远房亲戚当眼线,自然知道的比较多。

“发了通告说是年十六要灭门。”张晓平呆呆的看着窗外,长春的雪,什么时候才下的是个尽头,铺天盖地,比扬州的简直大得多了,扬州的雪是撒盐,东北的雪是洒鹅毛。

阴花三月正文第37章

(三十七)

门外响起脚步声,原来是邱丕振派人送了过年的一些过年的吃食过来,道了谢。邱丕振是关外讨袁军总司令部的统领,跟倪安雅夫妇是多年老友,这次武备的运送也是托倪安雅夫妇筹备,历时半年,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最后顺利运输到长春,心里充满感谢,大年夜派人过来慰问,送些物资聊表谢意。

副官寒暄了几句,放下东西也匆匆赶回家过年去了。

桌上摆着过年用的冻白菜饺子、冻糖葫芦和冻水果,还有做好的一些冷面。吃冻水果这在南方是不可想象的,漫长的冬天带来了寒冷,也赐予了方便的天然冰箱。冻梨、冻柿子、冻苹果等,一个个硬得如钢球铁蛋一样。宁兴国刚来的时候特傻,用力一咬,于是一道白印,其实人家吃冻果子却有诀窍。既不用热水泡,也不用旺火烤,而是把冻果放在凉水中缓,半个钟头,果子表皮就结出一层冰,里面却软软的,咬上一口,酸甜沁凉,大开胃口。

一片安静。

牢房有个丫环死了,她知道自己要被斩首示众,死了也要全尸,上吊了,舌头伸出来很长,脚还在抽,黄色的屎尿顺着裤腿流了下来。

这边宁兴国打破沉默,“怎么办?”

宗秀玉说出了三个字,“劫法场。”

众人的表情都是凝重,默默的拿起桌上的东西吃,这个年过的,有点郁闷。

(三十八)

沈淑贤一定要回到自己家中才觉得安心,年还没过完,母亲自然并不愿意这么早回来,呆在村长家享福,有吃有喝又不冷。不过那不是自己的家,所以沈淑贤执意要回,也不要杨思真送,只是道,“我走了这么几年你家,回去的路自然是认得的。何况家里什么东西也去缺,我自己也懂得烧火做饭的。”

而杨思真忽然发现这个女孩跟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也算是死了心,也死了送她回去的心,只是拿了些钱物、衣裳给她拿着,叫她上了马车,早早的把车钱给了,沈淑贤也答道,“待我毕业后会尽快还清你这些钱。”

杨思真也不答他,只是道,“一路要小心。”

沈淑贤生出几分内疚来。

驾马车的是个六旬老头,马也是老马,踩在雪地,马的鼻子喷出浓浓的白气,说了句坐好咯!就一颠一颠的出发了。

沈淑贤身上的衣服是杨思真的父亲花钱买的,白色兔毛小棉袄,红色圆头皮鞋上面有一颗星星,围巾也是新的,裹得脖子温暖,乍一取下会觉得空荡荡的很不舒服,因此戴上了,在马车里打着瞌睡,驾车的老头不时从怀里拿出烧饼充饥。

“哎呀,不得了。”驾车的老头停了脚步,对车里的沈淑贤说道,“姑娘你下来看看。”

沈淑贤一听哗啦啦的声音就在心里喊,完蛋了。

是瀑布声,原本这条河每年都冻得结实的,今年早早的解了冻,马车根本没有办法过去。除非绕道,那可能要累死他的。奇怪,从家里那边过来就没有融冰,现在回去就变成这样的。

老头看看天气,“我不能送你了,现在还早的很,等下一定有船家来摆渡,你在这里等吧,我送你到旁边的饭店后着。顺便吃点东西。”

所谓的饭店只是客栈旁边的简陋摆设,是个面馆,三张桌子两条凳,老头跟沈淑贤一人要了一碗烩面痛快的吃下了,于是便要回去。

沈淑贤送走了他,又买了两块偌大的烧饼,刷了些辣椒酱,用纸卷着塞到他手里,“您拿着在路上吃罢。”

看老头驾车而去,沈淑贤盯着那河面,希望能有个船家。

天色渐黑,那面摊小二一边把凳子垒在桌上往客栈里搬一边嚷嚷道,“姐儿,我要收摊了,您要不然就投宿,要不然就给个方便让个坐,我得打烊了。”

沈淑贤有点着急,“这什么时候才有船回去啊?”

阴花三月正文第38章

(三十八)

沈淑贤一定要回到自己家中才觉得安心,年还没过完,母亲自然并不愿意这么早回来,呆在村长家享福,有吃有喝又不冷。不过那不是自己的家,所以沈淑贤执意要回,也不要杨思真送,只是道,“我走了这么几年你家,回去的路自然是认得的。何况家里什么东西也去缺,我自己也懂得烧火做饭的。”

而杨思真忽然发现这个女孩跟自己想象中的相差甚远,也算是死了心,也死了送她回去的心,只是拿了些钱物、衣裳给她拿着,叫她上了马车,早早的把车钱给了,沈淑贤也答道,“待我毕业后会尽快还清你这些钱。”

杨思真也不答他,只是道,“一路要小心。”

沈淑贤生出几分内疚来。

驾马车的是个六旬老头,马也是老马,踩在雪地,马的鼻子喷出浓浓的白气,说了句坐好咯!就一颠一颠的出发了。

沈淑贤身上的衣服是杨思真的父亲花钱买的,白色兔毛小棉袄,红色圆头皮鞋上面有一颗星星,围巾也是新的,裹得脖子温暖,乍一取下会觉得空荡荡的很不舒服,因此戴上了,在马车里打着瞌睡,驾车的老头不时从怀里拿出烧饼充饥。

“哎呀,不得了。”驾车的老头停了脚步,对车里的沈淑贤说道,“姑娘你下来看看。”

沈淑贤一听哗啦啦的声音就在心里喊,完蛋了。

是瀑布声,原本这条河每年都冻得结实的,今年早早的解了冻,马车根本没有办法过去。除非绕道,那可能要累死他的。奇怪,从家里那边过来就没有融冰,现在回去就变成这样的。

老头看看天气,“我不能送你了,现在还早的很,等下一定有船家来摆渡,你在这里等吧,我送你到旁边的饭店后着。顺便吃点东西。”

所谓的饭店只是客栈旁边的简陋摆设,是个面馆,三张桌子两条凳,老头跟沈淑贤一人要了一碗烩面痛快的吃下了,于是便要回去。

沈淑贤送走了他,又买了两块偌大的烧饼,刷了些辣椒酱,用纸卷着塞到他手里,“您拿着在路上吃罢。”

看老头驾车而去,沈淑贤盯着那河面,希望能有个船家。

天色渐黑,那面摊小二一边把凳子垒在桌上往客栈里搬一边嚷嚷道,“姐儿,我要收摊了,您要不然就投宿,要不然就给个方便让个坐,我得打烊了。”

沈淑贤有点着急,“这什么时候才有船回去啊?”

沈淑贤有点着急,“这什么时候才有船回去啊?”

“大过年的,哪有什么船,除非是你单租,三十大洋,不划算哟!”小儿拿着油腻腻的抹布在桌子凳子上猛擦,仿佛它们跟他有仇似的。

沈淑贤绝望了,投宿,要花钱。没办法,对着那小厮道,“也罢,给我拿碗羊肉汤,我先去订房,等下出来再吃。”

有生意做,小儿自然不急着收摊,赶紧到火炉子旁边张罗着去了。

没有别的房,却只有一个大间,要五个大洋一晚,简直是抢劫。但没有别的法子,这次杨村长给了不少压岁钱,权当他请客好了。天已全黑,唉,奢侈一回罢。又不放心的问房间干净不干净,有没有热水洗澡之类,问罢了才放心的坐到外面吃晚餐。

雪是没有再下,风也很安静,小二点了支蜡烛支在台面上,罩了防风罩,象个灯笼,其实也许本来就是灯笼。

忽然听得一阵汽车声,一辆大军车停在客栈附近。

徐赛璐搓着双手大喊冷,“好了好了,我们有地方住,有东西吃了。”

哥哥徐赛寒揪了揪她的脖子,“好了,别喊了,说得我倒是饿了。”

先吃东西,两兄妹大失望,这个地方只有一张桌子,而且已经有人了。小二见有客人来,又懒得从家里搬东西出来,回头张罗道,你们三就坐一块吧,省得我再去搬,费时。两位吃点什么。

说完把羊肉汤往沈淑贤面前一放,香气扑鼻。徐赛璐咽着口水,“这是什么,我要吃这个。”

小二得意洋洋道,“这是我家祖传羊肉汤,大耳山羊开膛剖肚,将剔下来的羊骨头与猪筒子骨一起投入我家这口大锅熬,再将切成砣的新鲜羊肉与清洗干净的羊杂一起投入汤锅中煮。煮熟后捞起来沥干,然后切成薄片放入滚开水里一汆,再倒入汤碗中,冲入滚烫雪白的羊汤水,撒上碧绿的葱花,一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羊肉汤就做成了。您看看这颜色这香气…保准您啊,吃得满头大汗,浑身上下热乎乎的。”

沈淑贤笑了笑道,“不就是碗羊肉汤嘛,你还真能吹。”

徐赛寒看了看说话这女子,唇红齿白,说话温和俏皮,手指白皙,拿着汤勺,放到嘴边轻轻吹口气,喝汤的样子优雅无比。

徐赛璐早就饿了,“好啦,我饿了,别说了,赶紧弄两碗一模一样的羊肉汤来。”

沈淑贤抬头对着二人笑了笑,“味道很不错。”

烛光中,徐赛寒有点愣了,她真美,穿的那件白色棉袄,衬着这地上的白雪,还有那忧郁的眼睛,仿佛,仿佛,仿佛,兔子精?

还没打兔子,先遇兔子精,妩媚委屈的眼睛,心事重重,她在想什么。

徐赛璐忽然觉得丢脸,自己的哥哥怎么跟色狼一样的,没见过女的还是怎样,于是在桌下用力踢了踢。

徐赛寒这才回过神来。

原来世间真有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情,任何时候都要打扮漂亮,你永远不知道生命中什么时候遇见自己的白马王子。

沈淑贤继续吃,徐赛璐早就饥饿万分,不停的问,“好吃吗?香不香。”

过了一会,二人的羊肉汤也上了桌,香气扑鼻,徐赛璐忍不住了,赶紧夹了一筷子到自己嘴里,嚼了嚼,埋怨道,“什么嘛,一点盐味都没有。我老子还是盐贩子呢,早知道带几包过来就好。”

沈淑贤扑哧一笑,指着桌上的盐碟子对徐赛璐道,“这个是要根据自己口味来放的。”

阴花三月正文第39章

(三十九)

沈淑贤一笑,指着桌上的盐碟子对徐赛璐道,“这个是要根据自己口味来放的。”

“哦,谢谢你啊。”徐赛璐有点不好意思。

三人吃完了,徐赛寒觉得舟车劳顿也该休息了,付了钱,到客栈柜台去订房。沈淑贤正在订房簿上写名字,只听掌柜的对进来的二人道,“没有房了,一间也没有了,都是城里过来打猎的,你给我一百大洋也没有了。最后一间都被这位小姐订了去。

外面天已黑,附近要再觅旅店投诉也是机会渺茫,徐赛寒有点郁闷,徐赛璐才不管什么冬瓜白菜,只顾伸懒腰,在她看来,哥哥没有什么搞不定的。父亲是天,哥哥是地,自己就是被天地庇佑着。

小二在旁边插嘴,“这样吧,这位徐小姐订的是间大房,一共两间,你们不嫌弃就搭伙嘛,反正男女房间是分开的。床也大,也还划算。”

沈淑贤也大方道,“我一个人睡占两间房的确有点浪费。”

“好哦好哦。”徐赛璐高兴起来,终于可以有个地方睡觉了,打猎是好玩,但路途真的很辛苦,最想要的就是一张床可以舒舒服服的躺下。

三人一同进屋,却又觉得有点尴尬。亮了灯,沈淑贤这才看清徐赛寒的模样,眉如剑眼如星,看似冷漠,笑起来却有几分亲切。大概自己理想中的男人就是这样,可宁兴国呢,忽然觉得分开后也没那么想念他了。

人永远都不会满足的。沈淑娴听见自己对自己在说话。

徐赛寒给了钱到沈淑贤手里,她并不接,把房间收拾了一下,许多灰尘。里屋是徐赛寒一个男人睡,沈淑贤跟徐赛璐睡大屋,收拾东西的时候,徐赛璐问道,“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帮了我们这样的忙。”

“哦,我叫沈淑贤,在扬州念书,放假回老家云台山。前些日子去临近村子的亲戚家过年了,谁知道河水解了冻,没法,只得等明日再打算了。”

徐赛寒听到云台山,便觉熟悉,“我和妹妹要去云台山打猎,这下好,明天你可坐我们的车同去。”

“那感谢你了。”沈淑贤觉得意外,心中隐约觉得有点紧张,“所以你更不要给我什么房钱了。”

收拾妥当,徐赛璐吵着要先洗澡,徐赛寒帮她叫小二送热水过来,满满的一桶放在里屋,客厅里只剩下两人无语。

“淑贤小姐是在扬州哪家学校念?”徐赛寒问道。

“哦,新会女校。”沈淑贤老实回答道,他希望对方记得清楚,不排除他以后到学校来找自己的可能。

一听新会女校,隔壁洗澡的徐赛璐嚷嚷开了,“啊,啊,啊,我父亲也是让我开学后转到新会女校的……”她恨不得光着身子跑出来会见学姐了,“说不要在上海念了,他看不到我。”

徐赛寒笑着,朝里面喊道,“洗你的澡。”

沈淑贤道,“这样的,看来我们彼此也是有缘吧。”

有缘归有缘,谈到深夜,大家都觉得困顿,睡意渐浓,只有徐赛璐还在喋喋不休的问新会女校是不是真的没有男生,是不是洗澡的时候两个人共用一个水龙头,是不是管的很严,出去看电影也要翻墙。

她挨着沈淑娴,穿着柔软的羊毛睡衣,沈淑贤顿时觉得窘迫,她只有一件白色素衣裹着。听她的言语,看她的打扮,应该是大富人家了,唉,同是女子,上天给有的人太多,有的人却是一无所有,有多少人抱着这样的遗憾而睡,醒来以后又继续无奈的生活在一无所有的抱怨中。

徐赛寒梦见了今天第一次相遇的沈淑贤。

早上出发的时候给了小二一个大洋,小声道,“把被子洗得干净点。”

车跑的比马快多了,不用等什么船家,自然就到了云台山下。其形,远望峰顶如覆釜;其状,峰插云霄犹如云台,故一山得两名。

晚知清静理,日与人群疏。

将候远山僧,先期扫敞庐。

果从云峰里,顾我蓬篙居。

藉草饭松屑,焚香看道书。

燃灯昼欲尽,鸣磐夜方初。

一悟寂为乐,此生闲有余。

思归何必深,身世犹空虚。

“古人诗句犹存,今日恰逢乱世,又不知明日如何了。我们就此告别吧。”沈淑贤为何就此道别,是因为她看到了自家的屋顶,家中寒酸,并不想邀请贵公子和大小姐入内,也怕她们惊讶,哦,原来你是住在这的,连身上的过年的衣服都是别人买的。

徐赛璐却傻傻道,“打完猎要去沈姐姐家玩。”

徐赛寒皱眉,心里却是暗喜,本来自己有此意,却被妹妹道了出来,于是接话,“你也不怕打扰人家。”

沈淑贤没法推辞了,指着家的方向,“你们只放心去玩,我家就在这边,晚上到我家吃饭吧,我先回去了。”

徐赛寒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发呆,徐赛璐推了推他,“哥哥,舍不得了吧。”

阴花三月正文第40章

(四十)

打猎,山上的森林还存着薄薄一层残雪,瀑布欢快的哗啦啦流,藏在山中间,远远看去白色的一条,有不知名的淡紫色的野花已经含苞待放,空气清甜,风景美到极点,徐赛寒拿着猎枪,猫着腰,寻找猎物。

对于在军队的徐赛寒而言,打兔子算是小菜一碟,灰色的野兔鬼鬼祟祟的寻找嫩绿的草,被人瞄准好,砰的一声,徐赛璐象只小猎狗一样飞奔而去,赶紧用树枝串上,扛在肩膀上非常得意。徐赛寒从车上拿出一个相机给她拍照,这是她的爱好,应该尊重每个人的爱好。

徐赛璐终于瞄准了一棵树上正睡着一只大锦鸡,颜色实在太鲜艳,举枪瞄准。那锦鸡睡得正香,只听一声响,砰的落地,肚皮开了花,内脏挂在树梢七零八落。

又猎了几只小野兔,徐赛璐的肚子叽叽咕咕的叫着,她还想听沈淑贤说更多的新会女校的新鲜事,催促道,“哥,咱们快去沈学姐家啦,我又饿了。”

到她家,只能步行一段路,不通车。二人慢慢的走着,一边讨论猎物该如何做更好吃。

沈淑贤坐在门口剥玉米,两只手冻得通红,鼻子也是,见他们来了,赶紧擦了擦手招呼着。

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电,到了晚上,只能点油灯,徐赛寒坐在桌前等饭吃。忽然一想,对厨房里忙乎的沈淑贤道,“别弄了,咱们一起来烧烤吧。”

院子里生起一堆篝火,用铁叉把兔子和野鸡叉上,内脏取出,均匀涂抹上盐。沈淑贤满心期待期待的看着那两只兔子,兔子的皮血淋淋的挂在门后。也许等母亲回来可以缝个兔子毛领。

三人啃着热腾腾的兔子聊天,简直太好吃了,外焦里嫩,肉香浓郁,走兽莫过兔。火堆的周围又暖烘烘的,火堆下面的黄泥地里烤着地瓜,篝火快熄灭的时候,扒拉出来,撕开地瓜的皮,黄橙橙的颜色,又是另一股浓香。徐赛璐平时哪里吃得到这般乡野美食,高兴的手舞足蹈,“太好吃了,我太幸福了。”

沈淑贤跟徐赛寒相视而笑,又忽然觉得不好意思了。

男人对漂亮的女孩谁都有点想入非非。

女人英俊的男子谁都有点想入非非。

何况徐赛寒没有婚,何况沈淑贤没有嫁。

这几日过得特别开心,尤其是徐赛璐,高兴的都不想回去,路程拖了一天又一天。徐宝山也不担心,任凭静宜在耳边唠叨。孩子大了,出去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

三人经常一同出去打猎,但算徐赛寒的枪法最准,经常叫两个女的寻脚印、背猎物。有时候徐赛璐在家贪睡,徐赛寒与沈淑贤出去,到中午才回来。沈淑贤也会上山教徐赛璐辨认草药,如岩头菜可以驱蛔虫,猫藤草是舒筋活血,祛风通络。淡灰色的卷柏生于阴湿山坡。林下岩石上,或溪沟边和老石墙上的石缝中。云台山上的洞头较多,能和血止血。所以又叫九死还魂草和不死草。还有阴地蕨,能清肺化痰,解毒。

徐赛璐说道,“嗯,这阴地蕨我回头告诉父亲,他的肺不大好,总是咳嗽。”

一见钟情的开头后便是干柴烈火的过程。徐赛璐睡在里屋,说是大堂屋的大门缝隙大,风吹得象鬼叫,里屋安静不怕鬼。

徐赛寒睡姚金枝的床,沈淑贤靠墙睡在旁边。

“你怕吗?”徐赛寒侧过头在黑暗中问道,他喜欢听她说话纤细的声音,犹如纤细的腰肢,是在那天梦里搂过的,那天在旅馆醒来的时候裤子全湿了,幸好随身带有换洗的衣物。

“习惯了。”沈淑贤叹息一声,“你与我是两个世界的人。你看我家这屋顶,我还真怕它哪天塌下来,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有中意的人吗?”这句话说出来徐赛寒自己也吓一跳。

沈淑贤在黑暗中想起宁兴国的脸,但答出来却是相反的,“没有,从未有人欣赏过我。”

徐赛寒道,“也难怪的,你们学校里尽是些女生。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子呢。”

“是啊,不过以后的事情我也懒得考虑。想多了也没有什么意思。至于什么类型,素来只有别人挑选我,没有我挑选的余地。遇见什么是什么。”沈淑贤油然升起一阵悲哀。

阴花三月正文第41章

(四十一)

“我很喜欢你。”徐赛寒坐起来说认真在黑暗里说道,“做我的女人吧,我不会让你再吃一点苦。”

“啊?”沈淑贤惊呼了一声,“怎么可能的,我们认识才几天而已。”

“可是我喜欢上了你。相信我。”

他抱着她上了床,她挣扎中蕴藏欣喜,这样的好机会,可能一辈子只有这一次,连老天都帮自己。

虽然只有微亮的油灯火,徐赛寒还是看到自己大腿上沾染的血。心里一阵愧疚,一阵睡意袭来,狂欢后的疲惫是最好的催眠。

他跟宁兴国不同,尺寸、时间和力度,每一下都是那么均匀、有力,让人不忍休息。沈淑贤的全身肌肉都绷紧着,汗水渗出来,抱得紧紧的,十分快乐,虽然接下来这几天可能会血流不止。

他以为她属于他。

她希望自己能够怀孕,在最后的一瞬间。这个男人让人安全。

都很喜悦,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那又如何。

太阳出来的时候,沈淑贤拒绝了徐赛寒的第二次请求,她说心里太乱,需要休息。

“我要跟你在一起。”沈淑贤躺在他怀里,犹如兔子精一样温柔缠绵。

徐赛寒点点头。

阴花三月正文第42章

(四十二)

徐赛璐虽然是个大小姐脾气,对于嫂子的人选,却也有自己的一番打算。她甚至觉得这样的结合跟自己理想中的浪漫情节不谋而合。所以第二天她看见他们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并无太大惊讶,早就看出来哥哥喜欢沈淑贤了。

她理想中的嫂子,就是这样的和和气气,不卑不亢,不太厉害、生的漂亮又不张扬,而且跟自己谈得来。更何况是一个学校的,自然亲近了许多。

沈淑贤的眉毛是淡,淡扫峨眉,一点也没有杀人犯的气息。

徐公主最反对家里给哥哥相亲,没有一点了解就上床,然后结婚,多没意思。其实徐赛璐有点私心,家中已经是权贵之户,如果摊上个门当户对的嫂子,在家也是娇生惯养,那自己的地位岂不是受到了威胁,万一脾气有厉害,哥哥连陪自己玩的时间都没有了。还是沈淑贤这类型的让人放心。

不过看到哥哥跟另外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心里还是怪怪的,好像心爱的男人被抢走一样,心里有说不出的酸酸味。

“赛璐,你怎么这么早起来了,到床上来暖和一下罢。”沈淑贤把被子的一角掀开,自己往里退了退。

天气本来就冷,徐赛璐禁不住被窝的诱惑进来了,果然是暖烘烘的,而且很香,情欲的味道。徐赛寒搂着沈淑贤的腰耳语,“你一碰到我,我就很想要你。”

睡中间的沈淑贤的脸一红,帮睡在外头的徐赛璐盖好被子,“再睡一会。”

徐赛璐对哥哥道,“哥,你好坏啊,太过分了,你喜欢淑贤姐也不跟我商量的。”

徐赛寒抬头道,“跟你商量?你不是也很喜欢她吗,成天跟在人家后头就是个跟屁虫。”

沈淑贤充满了难以言语的喜悦,但丝毫没有表现出来。她没有想到徐赛寒的动作那么迅速,迅速的爱上自己,迅速的解决了自己,比较一下,要不要跟宁兴国说分手,毕竟自己更需要一个稳定富足的家。

出节前一天,母亲也回来了。见到徐赛寒,喜出望外。这么大的秘密,亏他瞒得住,看他开着车,妹妹打扮穿戴又十分入眼,看来家境是非常好的。于是又热情的弄了一桌子饭菜,不停的问这问那。

“跟我们我们一起回扬州吧。反正有车,年学校快要开学了,正好可以去我家玩几天,这些日子打搅你,也让我有个偿还的机会。”徐赛寒问道。

姚金枝自然是求之不得,看得出,这对男女已经发生关系了。

徐赛璐是高兴,有人陪她玩了,哥哥毕竟是个男的,又要开车,回去的路上还能有人跟她聊天,开心。

谁也不知道明天发生什么,这就是我们活着的乐趣。

阴花三月正文第43章

(四十三)

徐宝山和静宜晚上睡得晚,大清早的听见汽车声,静宜探出半个身体撩开白纱窗往下一看,原来儿子女儿回来了,几日不见,心里也十分惦记。赶紧披着睡袍衣服下去接他们。

徐宝山翻了个身,“别把赛璐这小家伙放进来吵我睡觉,千万记得。”

同来的还有一个女孩,眉宇间清丽,有些消瘦但目光十分坚定,跟徐赛璐牵着手,看她身上的穿着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但又显不出太多贫寒之气。豪华的客厅、华美的摆设,她也没有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到处打量。只是在心里骄傲的矜持,“是我的,迟早有一天都是我的。不能斜眼打量,一切都要忍耐克制。”

在客厅坐了会,徐赛璐上了趟楼,这才见到徐宝山。徐赛璐会用冰冷的手去抓父亲的脖子,一会睡意就没了。

沈淑贤慢慢站起来点头微笑问候,“您好。我是沈淑贤,这次……”

话没说完,被快嘴的徐赛璐抢了话过去,“唉呀你不知道,我们那天打猎,到云台山附近天黑了,淑贤姐还把她的房间让给我们住,还请我们去她家玩呢。对了,她还是新会女校的学生,父亲,你看巧吧。”

徐宝山听到新会女校这四个字,笑容凝固在脸上,问道,“新会女校?”

沈淑贤抬头看他,忽然想起散学典礼上的一幕,徐赛寒的父亲竟然是……那次散学典礼时他穿的是军装,自己刚才进门居然没认出来。

一颗心砰砰砰砰的跳的厉害。

“是的。我记得您在我们散学典礼上还给我们学校捐过款。”沈淑贤镇定的抬头看他,果然是十足威严,这样的大人物,在家里却是十分和蔼的。

徐宝山却是奇怪,自己杀人太多,杀气是有的,除了自己家人还没有什么人敢正面对着他的眼睛。这个丫头倒是例外,也不多想,徐宝山招呼下人们上茶和点心,一边盘问道,“你跟那个姓康的丫头熟吗?”

“怎么了?”沈淑贤终于在他眼睛里看到血红的热腾腾的杀气,估计不是什么好事,只是说道,“是一个宿舍的,平时并不多话,也没有太多来往”

“哦。”徐宝山点点头,八字胡轻轻一捻,语气变得跟刀锋一样,“她杀了人,还有,她家全家都是革命党,证据确凿。”

“啊?”沈淑贤手里的杯子差点掉了,“不可能吧,我看她平时很正经的,她为什么要杀人,她杀了谁?”

“听说是你们学校的一名女学生。”徐宝山道,“后来警察局查案,顺藤摸瓜查到了康家私通南方革命党的证据,报到我这来了。”

“好可怕啊,革命党。”沈淑贤抖着,杀人,杀人,周慧娟,革命党。

徐赛寒对静宜道,“父亲,别说那么多了。看她们两个合得来,赛璐又不是什么人都愿意交往,反正离开学没几天了,在家里住着吧,反正咱们家房子多,人多也热闹些。”

静宜见大少爷开口,立即顺着道,“真好呢,这么漂亮的女孩,不妨多住几日。”又吩咐厨房将打来的猎物腌了去,反正家里最多的就是盐。

吃饭的时候,静宜不在场,聪明的女人就是出现在合适的场合,不出现在不合适的场合。

房子是单独一间,在徐赛璐隔壁,衣服都是下午买的,各种各样的衣服都有,全是新的,不禁生出一番感慨。

静宜看出了徐赛寒与沈淑贤关系不一般。

如此一来,徐赛寒进来时,沈淑贤说了,这一屋子的东西都是静宜买的,要谢谢她。

“有什么好谢的,她本来就是我家人。从此以后,这就是你家了,你妈那边太远,以后放学不要住你那宿舍了。”徐赛寒坐在她身边牵着沈淑贤的手,“这也是你的家。”

“嗯。谢谢。”沈淑贤顺势靠在他怀里闭上眼睛。腰还是有点隐隐作痛,女人总是很麻烦的,自从他那天晚上跟徐赛寒做爱的时候经期就来了,他倒以为自己是第一次,因此也没有多加要求,不过的确也是痛得要命,既然他非得这样以为,那就这样以为好了,命运就是这样安排的。

开学后再跟宁兴国说清楚,反正他是喜欢康渺渺的,没有自己份,失去了自己,他还有康渺渺呢。对了,康渺渺,革命党,不会把自己也供了吧。

想到这里,沈淑贤的冷汗把内裤都湿透了。

阴花三月正文第44章

(四十四)

“你不舒服吗,额头这样烫?下午去看医生?”徐赛寒关心的,刚开始的时候都是关心,恨不得替对方去生病。

“没事,我想去看看我同宿舍的同学康渺渺?毕竟是同学。”沈淑贤有气无力道。

徐赛寒心想,沈淑贤真是心地善良的女孩子。

正把嘴唇凑到她嘴边时,徐赛璐咚咚敲门,真扫兴啊这个死丫头。一进来,公主就要哥哥陪她去买些开学要用的东西。徐赛寒答应了,顺便也叫沈淑贤同上车顺路。出发前给警察局挂了个电话。

监狱里,康渺渺面如死灰,嘴角已经化脓,从眼珠子里流出的血染红了整张面孔,如果半夜里陡然看见一张这样的脸,以为是只女鬼。

康渺渺见到沈淑贤,把生了蛆虫的手臂紧紧抓住铁栏杆,嘴里发出虚弱的声音,“救我,救我啊!”

沈淑贤的眼泪潸然而落,本来在里面的应该是自己。

马队长在一旁小心陪着,似笑又非笑,因为电话里听徐大少爷说是自己的未婚妻要来探望同学,自然是随身陪同,更不敢有一丝丝怀疑。

“你先出去可以吗,我想跟她单独说几句。”沈淑贤忽然有了一股底气,这股底气是徐赛寒给她的。

马队长撤了,识趣的看了看沈淑贤。

沈淑贤拿手绢出来擦康渺渺的脸上的血迹,“你……。还好吧。”

康渺渺擦了擦眼泪,“我想吃饭,我想洗澡,我想出去晒太阳,我想见他,你看到他没有,我要再见他最后一眼,我有话要跟他说。你是怎么进来的,你一定有办法帮我的,对吗,我们两个是一起的,不是吗?谁告的密,不是你,不是你对吧,那是谁,救我啊淑贤,求你了。”

沈淑贤知道她在暗示自己要全力营救她,否则她就要把自己捅出来。

沈淑贤笑了笑。

阴花三月正文第45章

(四十五)

沈淑贤走的时候她给了马队长一个承诺。

徐赛璐最近买了许多东西,都是双份。看来她是真的喜欢沈淑贤,妹妹这样做,徐赛寒很是高兴,难得有徐赛璐满意的女孩。看父亲的神色好像也不反对,也罢,再等个半年,等沈淑贤毕业后再结婚,身材会更迷人罢。

因为沈淑贤的父亲是肺痨死的,所以之前沈淑贤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跟草药打交道,虽然没能最终治好父亲的病,但就是靠着这些草药,让父亲的生命延长了几年。

徐宝山的气管一向不好,总是咳嗽。开学几天,沈淑贤到附近的野地里挖了些百合根、五味子,去药店买些枇杷花、五匹风、麻黄、重楼等中药,没事的时候就用个药锤子锤,用糖和醋浸泡着药液。

徐宝山见她总是在厨房忙碌,后来端着一个大罐子,倒了一碗药,“徐伯伯你试一下,这个对你的咽喉炎有好处的。每天吃饭前都要喝,连续一个星期身体就能恢复好点了。我父亲教过我的。”

徐宝山有点意外,端了端碗,沈淑贤又从抽屉里拿出一枚糖果,“吃了药,再吃糖。”

徐赛璐劝道,“父亲连打仗都不怕,会害怕吃药吗?”

也许是这话起了激将作用,徐宝山一口气喝了下去,够苦的,徐赛璐剥了糖在他嘴里,撒娇道,“父亲,你觉得苦吗,快点吃了就不会咳嗽了。”

过了几天,果然不咳嗽了,徐宝山这个气喘,吃了许多西药也不见好,中药也吃过许多,但还是不管用。这几天下来,竟然奇迹般的好了很多。静宜也是非常高兴,看得出沈淑贤在徐赛寒心中的位置,也许就是未来的儿媳妇,帮着说话,“现在愿意下厨房为公公煎药的女孩太少了。”

“公公?他们要订婚了吗?”徐宝山颇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儿子只是玩玩罢了。

沈淑贤已经不用再担心牢房里的事情,心情很不错,一边熬药一边轻轻的哼起歌。

阴花三月正文第46章

(四十六)

在刑场外围观的百姓如赶集市般熙熙攘攘,略为知情的人在议论此事,中国人永远喜欢看热闹,人越多的地方人就越多,“听说这家人姓康,原来是扬州卖大米的商人,因为加入革命党所以有此一劫…

“是啊,真是孽债,卖卖米而已嘛,因为给革命党提供什么粮食,搞得现在这付惨样。“可惜了他们家的大米啊,都是白花花的,以后咱们。“所以说,没钱反倒是福……听说她女儿还是个杀人犯呢。”“不会吧,你看那女孩的脸,不知道在监狱里受了多少苦啊。”

一圈又一圈的围观者将法场堵得严严实实,无数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对着她指指点点,一张张脸似乎都表达着对康家的好奇和茫然的微笑。

康渺渺的脖子上戴着一条厚厚的围巾,是沈淑贤送的。她的脸色白的象死人,反正离死也不远了,囚衣的袖子特别长,遮盖着下垂的被挑段了筋的手腕。

耳朵还是能听见,这些议论让它苦笑,也许他们说得对,平民百姓反倒很少招来灭门祸事,没钱未必是件坏事,有钱未必是件好事。康渺渺的肩膀被绳子勒出血痕,她想在人群里寻觅一个人的踪影,这一刻,她只想见一个人,在人生最后的路途上,能见到他就好了?难道他们真的见死不救?人和人之间的冷漠比这冷风还冷漠。

寒风,象瓦片,刮在脸上粗糙疼痛,康渺渺跪着已经半个时辰了,膝盖早已经麻木,嗓子里的洞进了风,直往心里灌。

只想早点结束这一切,只是年迈的父母还有那些无辜的人,还有姨太太的几个小孩很无辜。

刑衣是米白色,后面写个“死”字。康渺渺的半边脸已经完全溃烂,烂洞里几只小蛆虫探着脑袋拼命蠕动,窟窿里流着金黄混合鲜红的液体,头发沾满了脓血,面带污渍,全然一付标准的死囚的打扮,康盛年一家五花大绑,等待着最后时刻到来。

昨夜晚上异常的冷,再也没有人用刑,她已经说不出话来,是沈淑贤看错了自己,还是自己太相信别人。其实再怎样,康渺渺也不会为了自己的生存出卖其他人。谁又不怕死,她能救自己多好,可人人都是自私的。

康渺渺已经熬受不住,想写点遗言也是无能为力。若非今早有官差大力推醒她,只怕她这一睡就能直接睡到黄泉路上去了。如今又跪着,她也是强撑着,摇摇晃晃的,荏弱的颈背尽量直挺,要死也要死的漂亮。

真的不能相信任何人吗?也许吧,但,只要他出现一次就好,眼睛转动着,仍是一派漠然冷淡,冷淡又有笑容。笑这个世界。

“都死到临头了,还在笑!”人群中不知谁愤愤然说了一句,一个西红柿扔了过来,炸得满脸都是,嘴边有酸酸的液体,舔了舔。

死到临头了——康渺渺忽然觉得有点可笑。她千百般用心,不过想见到一个人,付出的代价要如此惨重。

她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马队长在割她的喉咙挑她筋骨前说了句"对不起",她看见台上的沈淑贤就知道了,她笑吟吟的坐在徐宝山的旁边,热情中不乏高贵的矜持。

两个女人,现在都是受人瞩目的对象。

阴花三月正文第47章

(四十七)

她能救的,只要她说一句话。

但她不愿意,她怕自己把她供出来,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要供出来,早就供出来,不必等到现在。那一刻,康渺渺的痛,从脸到心,再扩散到骨血的颤栗,又从骨血底下泛起的钻心疼痛明明白白告诉她,所谓的朋友,都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一切都是虚的。

她千百般不愿,甚至为此心生恨意,可仍是害怕会被沈淑贤看穿自己的恐惧——怕死的,怕离开这个世界的,怕再也看不到绿色的叶子和白色的雪花。

她恨,却不知道恨着什么,最恨的却是自己。恨自己这般愚蠢。

昨夜她被一把尖锐的怪刀割了喉咙,然后有人止血,披上围巾……这一夜、这一劫,于她真是教训深刻,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了。忘不了又如何,自己就要死了。

刽子手提着明晃晃的大刀走过她面前,大刀在微弱的阳光下下耀着雪亮的光芒,刷地照得她心底也是一片雪亮。心底也是一片白茫茫,黑漆漆,如同残雪覆盖着一堆垃圾。那一片雪白就是预示死亡、接近死亡的感觉吗?

康盛年千方百计的小心,命里终还逃不过一个死劫。那些曾经吃过他家里施舍的米的人们,看热闹的心态,悲哀的那些人。若重新来过,他仍旧同样会犯这世人眼中的“错”——有所为、有所不为,怕是改不了的,并不因生或死的结果而不同取舍,所以这死劫怕也是避不开了的。

人越来也多,还是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若能时光倒流,还是希望与他相遇的。

女人,死到临头还是想着男人。

康渺渺和沈淑贤的目光终于相遇。

阴花三月正文第48章

(四十八)

沈淑贤看着徐赛寒,嘴角微笑,心里却在发抖,这样的时间太漫长。别怕,康渺渺死了就没事了,至少宁兴国绝对不会舍得供出自己,想起来真是后怕。

树叶从空中飘落,结束了它的使命拥抱大地。天空是尸体暴露很久的灰黑色,远处的山象是虚幻的背景,唱戏的那种,我们都是戏子,演着演着就认真的,我们又都是看客,看的多了也就麻木了。

宁兴国戴着破了边缘的草帽,围观的几个人中有几个朝自己眨了眨眼睛,他摸了摸帽子的边缘,朝囚犯处决的地方走近。

这次千里迢迢的赶回来,就是要救康渺渺一家,实在不行,至少要救一个。不能因为自己的事情连累了她,如果这样,情愿不要革命去做个普通的教书匠。

这次劫法场是绝密的一番计划,除了学校内部的几个革命党人,几乎没有人知道。宗秀玉请邱丕振调了十个精选出来的士兵跟随宁兴国前往扬州。

临走时,宁兴国对送他上车众人道别,忽然有点悲壮的感觉,虽然计划周密,但脑子还是响起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复不复返。”

家里地址留在宗秀玉那里,如果万一不幸牺牲了,每个月还是要给家里给钱。其实心里放不下的还有沈淑贤,她应该也快来学校了,上次一时冲动把她给上了,庆幸自己把子孙们射在她肚皮上,虽然也不算是很爽,总算是没有害她大肚子。张晓平把车票放在他手里,“一切小心,我们等你回来。”

张晓平的孩子还在奶奶家里带,不知道长高没有。想到儿子,心里一阵酸楚,什么时候他才能象正常的小孩一样叫声妈妈。

他看见了康渺渺,忍住眼泪。自己之所以还可以安全的站在台下,正是康渺渺的坚强。

康渺渺慢慢的抬头,看见了,宁兴国,就在自己面前。张开嘴,却什么声音说不出来,只有眼神,焦虑和期待,仿佛千言万语要说。

后面的人很拥挤,看热闹的人越多,对于这次劫法场的把握越大。宁兴国没有注意沈淑贤,他做梦也想不到沈淑贤会跟徐宝山的儿子徐赛寒好上,而且还登堂入室,光明正大的坐在监斩台上居高临下。

他缓缓的移动着,几个穿着烂棉袄但手腕上系着红绳子的农民打扮的伙伴跟自己交换着眼神。

桧子手麻木的看着四周,下巴的肉看起来有三层。

康渺渺的眼泪一滴一滴,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做过的一个噩梦,是一个男的跪在地上,女的也跪在地上,一个穿红衣服的男人在那里跳义和团的大刀舞,跳舞的男人很肥,胳膊上的肉一抖一抖的,嘴里还念念有词。周围很多狗在看,有黄色的有灰色的,狗的脸上也是如人一般有滑稽的表情。

原来自己早有预感。

时辰差不多了,负责斩首的刑官上台宣读罪状:勾结革命党,为其提供军饷和物资,罪该致死!”又读康渺渺罪状,“以残忍之行为杀害同校校友,毫无人性,斩!”

“让她千刀万剐!”周慧娟的母亲冲到台前,啪啪两记耳光打在康渺渺脸上,然后又抓,脸上的已经烂了的肉血肉模糊,白骨可见。围观的人群中发出一声声惊叹,有几个胆小的用手遮住眼睛,但忍不住从手指缝中窥视,深怕错过精彩之事。

康渺渺在一片泪光中看见一个人,宁兴国,他来了,他终将救我出苦海,带我飞越这个苦难的世界,你们笑,你们凌辱,我马上就要自由。

徐宝山不管过程怎样,他只需要他们的人头到老袁那充数。

沈淑贤的下唇紧摇,徐赛寒在耳边问道,“你那同学看起来很可怜一样,你说要不要留,没事的,我父亲一句话便可。”

沈淑贤摇摇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不觉得周慧娟的父母很可怜嘛。”

可怜什么可怜,周慧娟的母亲又怀上了,她每天都在烧香希望这次生个儿子,以抚慰周耀隆的丧女之痛,巩固自己的超然地位。

现实就是这么现实,乱世中,人人求自保。

徐赛寒看了沈淑贤一眼,把她的手握得紧紧的。

马队长坐在徐宝山旁边,嘀嘀咕咕在说些什么,徐宝山不住的点头,这次刨了个根,马队长也是大有功劳。

这时又有人上来给囚犯喂饭,免得成为饿死鬼,康家一家数口都吃了几口冰凉的饭菜,除了康渺渺,喉咙剧痛,不能下咽,脖子动一下就是剧痛,只是但被围巾遮着,伤口看不出来。

又上来几个和尚,朝着他们念了一通经文。

最后有人上来帮他们洗脸,康渺渺的脸别向一边,她刚被打完,痛。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想再多看他一眼。

刑官大喊一声,“时辰到,斩!”

话音刚落,枪声响起,宁兴国也拔出抢,对准斩首的几个桧子手,一个胸口中弹,另外两个都打中了脑袋,血喷出来,溅到围观的人们身上。

一阵大乱,有人大喊"劫法场啦!"

阴花三月正文第49章

(四十九)

顿时大乱。

宁兴国用力跳上台,抓起康渺渺背起来准备趁乱逃走。

再往下看,他惊呆了,十几个一起过来的同僚都死在地上,没死的也都打断了腿,旁边的有几个围观的路人手里拿着枪。

他们暴露了。

再听到几声枪响,大腿被子弹穿过,剧痛,脑子模糊起来,被打中了。康渺渺就死在自己怀里,尚有余温,大大的眼睛努力向上翻着,嘴角带着冷漠的微笑。

宁兴国抬头看见了沈淑贤坐在监斩台上。

这是怎样的世界,敌人和朋友为什么让人分不清楚,劫法场计划如此周密,为什么还是失败。

宁兴国跪倒在地上,拖着流血的双腿。

逃避,不一定躲的过?

爱着,不一定就是错?

孤单,不一定不快乐?

得到,不一定代表长久?

失去,不一定失去所有?

不能同生,但求共死,也许这是爱情最悲哀的结局,以为结局,却未结局,等到结局,想要重来,人已不在。

再次斩首的时候,宁兴国代替了僵死的康渺渺,看着围巾散开的她,喉咙周围是一个深深的血洞,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为何不对自己说话。

倘若要说,是哪一句,宁兴国猜不到。

“先生,你是革命党吗?”

“当时校长介绍你的时候我感觉他在撒谎,还有你那一脸浩然正气的样子,你讲课的时候说到袁世凯那个愤怒的样子,我就觉得你就是革命党。”

“我知道的。我从第一眼见到先生就知道我这一辈子都要追随先生的,不管你去哪里,我都要跟着先生。”

。。。。。。

忽然忆起她天真的娃娃脸,忆起她笑起来的梨涡,忆起她的吻和娇嗔的表情,忆起每个共度的日子。

是选择错了,还是无论选谁,都是个错。

那些围观群众都逃散了,场面冷冷清清,没人再在下面交谈起哄。

监斩官再次喊斩首的时候,备用的桧子手气势汹汹的出来,挥舞着锋利的刀,刀口配红绸,手气刀落,一气呵成。几颗人头在地上滚了滚停下来,有几个不瞑目,呆呆的睁开大眼看着自己的身体。

到处都是血,安静的流着,发出细微的噗噗喷射之声,有几只大腿在抽动,像去了头的青蛙,鲜血从刑台流到雪地,雪和血混着,是肮脏的粉红色。

沈淑贤的眼睛被徐赛寒用手遮住了,温柔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怕你做噩梦,不要看。”

徐赛璐只管在衣柜前试自己的新裙子,她不关心谁是革命党,也不关心是否打仗,她关心衣服的长短是否合适和自己的身材是不是又长胖。

马队长自信的点点头,对徐宝山道,“徐督军,我提供的情报很准确吧。”

徐宝山大喜,“那我要提前恭喜你了,马局长。”

这会马队长兴奋坏了,喜滋滋的看着下面的人把人头分别装进箱子里,尸身是不要的,顶多挖个坑草草埋了。

“多亏督军提拔,让小的破了命案又抓了革命党,以后督军有什么事,直接吩咐。小的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小的对督军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绝地,一发不可收拾。”

“你小子不错。对了,这么准的情报哪里搞到的。”徐宝山准备起来,因为是冬天,并不担心人头腐坏,一个星期内送到总统府都不迟。

阴花三月正文第50章

(五十)

“你小子不错,对了,这么准的情报哪里搞到的。”徐宝山准备起来,因为是冬天,并不担心人头腐坏,一个星期内送到总统府都不迟。

“这个嘛,小的自然有套路。不过代价也是不小的。”马队长想起在前天收到的邮件,笔迹是一模一样的,要的仍是五千大洋,连钱庄帐号也是一样的,上面写着:处决时乃劫法场时,腕上红绳为记。

吓出了一身冷汗,要是出了什么乱子自己的前途就完蛋了。跟娘娘腔商量了半天,最后还是让徐宝山派人支援,埋伏了好些人在人群之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个万一果然就出来了,也不枉自己整夜失眠。

等徐宝山一走,马队长到收尸人面前道,“这女的要留全尸,不要割头。她要挂在城门口示众的。穿衣服。”

这一晚上,徐宝山摆宴,也请了市长和商界人士一同出席,宴会摆在扬州当时最有名的鸿运楼。

徐赛寒和沈淑贤算是焦点人物,因为亮相并不多,所以有惊艳的感觉。徐赛寒得意于自己的眼光,这些官太太、大小姐没有一个不赞美沈淑贤的。

沈淑贤的衣服是静宜找人帮她量身定做的,师傅拿了她的三围专程去了南京,据说只有这家老店才有上好的特等云锦,绚丽多姿、灿若云霞,店老板李绍君曾经为袁世凯的王妃金氏做过礼服,只是听来人说是给徐宝山的媳妇做衣服才应承下来。这些特等的云锦不对外售卖,选用纯桑蚕丝,纯金纯银线,让从业四十年以上的技师纯手工织造,两个技师一天只能生产5-6厘米,做个旗袍最少要两米左右,可见功夫之复杂。本来沈淑贤的气质不差,再加上这件小巧而时髦的宝石蓝云锦旗袍把沈淑贤的气质衬托的华贵,花朵是俏丽牡丹,更添几分富贵。头发用同色系的发带固定好,淡淡的化了些妆,一出场便经惊为天人。

对的面料做成对的衣服,穿在对的人身上,出现在对的场合,才是对的。

沈淑贤的优雅表情是昨天晚上在镜子前反复练习的,包括步调和神态,自信,自信,自信。她鼓励自己,这些人都是巴结仰慕自己的,不要怯弱,不要发抖,抬起下巴,骄傲的享受这来之不易的时刻,繁华开始上演,向过去说再见,至少此刻不要去回忆。

静宜完全脱离了有些姨太太的做派,她的衣服低调内敛不张扬,穿着碎花上衣,绸子裤是黯淡辣椒绿,不刺眼,手上戴着翠的和田玉镯,头发挽的低,金色蝴蝶发簪是头上的点睛之笔。眉眼并不显山露水,嘴角在笑。既不抢新人风头,也让人过目难忘。

徐赛璐一贯洋娃娃打扮,蓬蓬裙和细锻带皮鞋,公主一般,弹奏拉威尔的钢琴曲《鹅妈妈》,赢得众人掌声。

徐宝山开头说了些废话,无非是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自己,不要去勾结乱党做些不利己的事情,最后宣布徐赛寒与沈淑贤订婚的消息。

众人又鼓掌。

两人续续走到前面来,徐赛寒今天也是穿着西式的礼服,跟沈淑贤也算是一对壁人。他微微抬起上颚,看着沈淑贤,眼神里是宠爱和期待,拉着她纤弱手,一起切那有两个小人的订婚奶油蛋糕。

沈淑贤没有料到会那么快,只是徐赛寒有些迫不及待,他看出她的担心,女人的担心,无非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睡了自己不负责任的担心。妓女只是担心嫖客不给钱,当然这也是担心的一种。

世间女子的感情大抵都渴望得到众人的祝福,哪怕是藏匿在角落里见不得光的,她们也会幻想穿着华服众星捧月般出现,得到艳羡的目光。有人变成现实,有人还是怯弱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沟,太阳一拐弯,她们本能的往后退缩,渴望光明,用尽一生的力量,到达不了彼岸。

徐赛寒有点风流,但内心还是希望找个相对稳定的妻子,不需要什么门当户对的家庭,只要这女子适合自己,温柔可人,家人觉得满意就行了。

徐宝山自从喝了那些稀奇古怪的草药汤,气喘的毛病很少也犯过,派人去调查过沈淑贤的家,一贫如洗,家底算是干净,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一人守寡。想道这里,自己也生出几分怜惜,徐赛璐娇气的跟公主一样,沈淑贤这孩子也应该有这样的福气,难得的是徐赛寒喜欢,任命以后徐赛寒也要出席各种公众场合,有个夫人带着,要显得更成熟稳重。

考虑再三,决定先订婚,等女的毕业后再婚。

征求过静宜的意思,回答是老爷的眼光是最准的,看人和看古董都一样。

徐宝山酷爱古董,自认为是眼光独特,所以静宜这样说也有讨好的意思。

阴花三月正文第51章

(五十一)

徐宝山酷爱古董,自认为是眼光独特,所以静宜这样说也有讨好的意思。

问徐赛璐对的意见,人家直接说了,非沈淑贤嫂子不叫。问为什么,回答是我哥喜欢,我喜欢,你们喜欢不喜欢我管不着。又说沈淑贤的毛衣织的好,明明身体不舒服还坚持教她织,而且特别特别耐心,针法说了十次如果自己不懂就说第十一次。说完拿出一条跟绒线裤的裤腿一样难看的灰色围巾在徐宝山的脖子上比划了半天,得意道,父亲你看,我第一条围巾就是织给你的,以后你冬天的时候出去打仗就不会怕冷了。徐宝山感激的看了看女儿,是沈淑贤的到来改变了她,以前这个大小姐什么时候关心过自己的冷暖。

又派人带了书信和一些新的棉被、衣服、灶具和大洋给沈淑贤乡下的母亲送了去,还了杨村长的学费不说,余下的钱在当地雇了个丫鬟专门伺候老太太,说明年这个时候沈淑贤要正式过门,到时候再接他去扬州。姚金枝喜不自胜,还有什么比实现理想更高兴的事情。

于是才有了订婚之夜。

订婚之夜,康渺渺穿着白色囚衣,脖子拴着粗粗的麻绳,系在城门口,眼睛只是朝下看,被风吹得轻微晃动。手已经变黑,指甲也是乌黑。黑夜,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大约是麻木的,舌头没有伸得如人们猜测的那么长,只是含着,在右嘴角露个暗黑尖尖。

这是周耀隆要求的,给了不少钱给马队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以解心头之恨。

恨归恨,暴尸再多日,周慧娟终究不会再回来,她的房间,她的镜子还有她的衣物,再也不会被主人使用。

守城门的虽然都是胆大的,这样的架式也见过几回,但觉得这次死的女孩太年轻,不免有几分惋惜。举着火把路过,偶然一抬头,看她那腐烂的冷静脸庞,也是心惊胆战。一边念,阿弥陀佛,下辈子投胎不要在乱世。

晚上也无人经过,静悄悄的。午夜,守城门的也抵抗不住瞌睡,靠着城墙有点睡意,头跟鸡啄米似的。

忽然听见砰砰的敲门声。

哪个不怕死的,明明是宵禁,还这样嚣张,一看,是风大了,康渺渺的尸体如漂浮在空中,手和脚交替的在撞门,呜呜的风声仿佛有女子在哭泣。

守门的赶紧把里面轮班的叫醒,拿出存的白干,喝了几杯才觉胆子状大了些,三个人并排站着,不敢看那白衣女尸。

她还在冷风中拼命撞着城门,似乎想要逃离这肮脏世界。

阴花三月正文第52章

(五十二)

开学前,沈淑贤发噩梦发的频繁,半夜坐起来,背后全是冷汗,白天,她不敢跟任何人说自己的梦。

她看见康渺渺和周慧娟两个人,手拉着手站在床头。对着自己裂开嘴笑,一个绿色格子棉衣,一个白色囚服。周慧娟手里拿着带血的铲子,“还给你,铲子还给你。”

康渺渺的眼睛凸出,麻木的表情,“你怎么还不来看我,你不够朋友,朋友,不够朋友啊……你不来看我,我就来看你!”

宁兴国是个没脑袋的身体,脑袋在他自己手里提着,那颗头颅带着血管,口腔的声音低沉又含糊不清,“来,我抱你,我要娶你。”

沈淑贤瞒着沈家人偷偷的去了寺庙,得了几道符,喝了符水,又把另外的一些符贴在窗帘上。连着几日无噩梦,只有康渺渺一个,表情孤独哀伤,“再不看我,我就生气了。”

那天天气不错,沈淑贤说是去购些绒线,很快回来。叫了黄包车去扬州城的南门,因为害怕,选择的是午后,有太阳,给自己些阳气。

雪融化的差不多了,草抽芽,树枝冒出米粒大新绿,春天,一切都是生机勃勃,因为带着护身符,所以也不害怕。正午的时候在城门下了车,特意多给了车夫一块钱,算是积德。就为了期待他说声,小姐您真是好心人,

车夫小心的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挑起大洋的边缘,用力在嘴边吹一口气,迅速放在耳边,只听一声清脆而短促的叮声,这才放心道,“好人好报,坏人上吊。”赶紧拉了车走了。

沈淑贤的脸一片煞白。

抬头看,康渺渺腐烂尸体上的白蛆象下雨一样往下掉,离得近了闻得到臭味,本来只是暴尸三日便够了,但负责收尸的工人告假回了老家,谁也不喜欢沾这样的事情,因此一挂就是一个星期。

康渺渺的额头凹陷得深,晚上起风撞城门撞的。

许多出城的人都要打雨伞,一是躲蛆,二是避晦气,绕着走,贴着另外一边城墙走。

还是可以看得到她的眼睛,朝下痴痴望,正好跟沈淑贤对视。

衣服已经成了碎布条,里面的肉已经风干,腊肉一样的颜色。出着太阳,却异常寒冷,中午也起风,刮得康渺渺黑而僵硬的尸体原地顺时针打转―――――白天是没有城门可以撞的。

沈淑贤小心翼翼的躲着,有沙子吹到眼睛里,揉了揉,揉不出眼泪来,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其实在上面起舞的,本应是自己。

宁兴国也死了,身首异处,头被盒子装了让徐宝山领功去了,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权势罢。风太大,周围摆摊的小贩叫骂,他妈的巴子这是什么鸟天气,这是什么鸟世界。

绳子大概是假冒伪劣尼龙麻绳,尸体来回绞动,又逆时针转动,叭的一声突然断了。

康渺渺的尸体直接压在沈淑贤身上。

阴花三月正文第53章

(五十三)

康渺渺的尸体直接压在沈淑贤身上。

那声凄厉的惨叫还是吸引了不少人过来围观。沈淑贤一回头,康渺渺的眼睛已经干涸,嘴里爬满了让人作呕的尸虫,天气一暖和,这些家伙异常活泼,散发腐臭的味道。康渺渺脖子上的黑洞是当时自己叫马队长割的,她许诺以后自己站稳脚跟会推荐警察局局长给他坐。现在自己看得十分清楚,刀子下的准而狠,既割断声带,又不至于马上丧命。

康渺渺脸上的白骨也看得见,脸本来被开水烫过,肉已经是五六分熟,这些日子被风刮去了许多,鼻子尖尖的挺,看的出生前是个美人。

她软弱无力靠在自己脖子上,就像在宿舍里跟自己谈论宁兴国谈到兴趣浓时的姿势。

还记得我吗,我的朋友,我们一起挖过坟踩过墓地杀过人,我们一起吃零食谈心事,怎么你现在会如此胆小呢。康渺渺裂开的嘴仿佛在说话。

沈淑贤尖叫着把她推开,康渺渺顿时变成了坐姿,三秒过后,往后一倒,一切都安静下来。这里并没有多少人认识沈淑贤,有人道,“怎么这么倒霉,死囚犯压你身上。”

沈淑贤忍者呕吐,慢慢爬起来扶着墙双腿发软,一步步往回走。有个车,赶紧招手,车夫问,“小姐你要去哪里?”

沈淑贤看了看他,呆呆道,“离开这里,去哪里都可以。”

这一病就是三天,徐宝山和静宜去了北京,徐赛寒暂时代处理在扬州的事务,这次徐宝山去一来是献人头,二来是商量革命党北上讨袁的对策,三来,儿子还没有得到正式任命,名不正则言不顺,还是得老袁开个金口落个银牙,儿子的官才算是做的牢靠。

除了几个佣人,家里就只有徐赛璐和自己两个,白天倒还好,病恹恹的躺着听评弹磕瓜子,一手的乌黑。徐赛璐在一边织围巾,按时提醒准嫂子吃药。

但只要天一黑,自己就害怕,评弹的声音也跟鬼叫似的,徐赛璐又贪睡,早早的回房。徐赛寒因为许多繁杂事务自己没有什么处理经验,经常很晚回。

于是就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的纹路,静静的,她不想跟徐赛寒现在就睡在一起。一来显得自己没身份,二来怕做梦说梦话让他发现什么,所以宁愿自己忍耐。

但愿徐赛璐今天送给自己的那西藏法器有用。徐赛璐说说本来是去药店按照医生开的药房去抓药(这点让沈淑贤十分意外,她竟然没有差使下人去抓药而是自己亲自去),结果遇见个喇嘛,说家里人有被鬼纠缠,给了个法器。徐赛璐给钱给他也不要,说是有缘之人。

看起来象一把剑,但比剑短,有点象象牙做成的,尖刃头,手柄是个头戴五骼髅冠的佛像,最上端是马头。听那喇嘛说这金刚橛含有忿怒,降伏的意思。放入屋内卧房,坚固如金刚,各种魔障不能来危害。

不管这法器是否管用,沈淑贤心头一阵感动。

阴花三月正文第54章

刚入睡,似乎有人进来,猛的睁开眼睛,原来是徐赛寒,他低下头,吻她。之前以为是吻嘴唇,后来额头感到他的唇,仿佛亲人般的吻。

沈淑贤纤细的胳膊勾住他的脖子,抱着他舍不得放开。

徐赛寒轻轻放开她的手,关好门出去。不一会,轻轻的推开门进来,身上是洗澡过后清香的味道,还有男人身上让人安稳熟悉的味道。

大人不在,小孩睡了,不大不小的人可以干坏事了。

徐赛寒忽然有种很冲动的感觉,他觉得他的身体太需要这个兔子精了,他在心里是叫沈淑贤兔子精的,他觉得是自己打猎打了太多兔子,然后天上那只最厉害的兔子变成沈淑贤的模样来迷惑她。谁叫她的头发如此柔软,身体又那么温柔,连下面的毛毛都是温顺的,抚摸上去,说不出的喜悦。

其实我们多半爱的那个人,只是我们自己喜欢的类型,买衣服也是如此。换了别人,未必如此完美感受。比如宁兴国和徐赛寒,对于沈淑贤的身体是有不同的感觉。

于是徐赛寒将她的身体翻了过来,将内衣褪了,顺手给她轻轻抓背。

这让沈淑贤差点尖叫,实在是太舒服的,舒服过做爱。自己洗澡的时候背就是最难抓的,尤其是冬天皮肤太干燥,背上总是痒痒的。

徐赛寒的指甲很短,大部分是用指肚在抓,但又有指甲,这样耐心的每个角落都不放过的抓着,到肩胛骨的时候,沈淑贤终于忍不住啊了一声。

徐赛寒轻轻只是用一只手轻挠她的背,另外一只手伸到前面的胸,不紧不慢的揉,乳中间的突起已经变得坚挺。

她背上似乎有个小小的疙瘩,抓着就掉了下来。

这一刻,沈淑贤背上感到轻微的刺痛,但随之而来的是胸口蔓延的一点点的潮水般的情欲,缓缓的涌到脚尖。

她不停的颤抖。前面和后面都很舒服,不知道该享受哪一头为妙。

一张舒服的大床,回头一看,眼睛里的是个耐心的、英俊的、熟悉的、又名有份的、可以给自己保护,让自己不再住破房子、不再为学费发愁、不再害怕做噩梦的男人。

他爱着我,真让人放心。至少这一刻是这样。

徐赛寒轻轻将唇贴住沈淑贤的后脖颈,一路吻下去直到脚尖。

沈淑贤只是颤抖的说了声,“求你,快点。”

徐赛寒只是隔着她薄薄的裤子亲吻,并不理会她的哀求,舌尖也是湿漉漉的,器官也是湿漉漉,这才作罢,满足了她的愿望。

“答应我,别离开我。”光溜溜的沈淑贤向看着她生命中的救命稻草。

她努力抱着他,长的腿驾于他的肩膀。这样能够融合的更深,直到心底,每一下快速的撞击都到达她的心脏,她的内心最渴望的地方,她的灵魂都似乎淫荡起来。

沈淑贤觉得自己的下腹部在动。他的为什么那么长。

窗外很安静,没有任何东西。

没有人在跟自己喜欢的人造爱的时候还会怕鬼,除非那人是神经病。

徐赛寒的手捂住了沈淑贤的嘴,她喊得有点大声,她咬着自己的手指,有点疼,但这样的疼更刺激了自己的某根神经。

这样的事情,人人都需要,但未必人人都能彼此让对方快乐。

阴花三月正文第55--57章

(五十五)

这样的事情,人人都需要,但未必人人都能彼此让对方快乐。

徐赛寒先让沈淑贤得到了快乐,确定她的快乐是脸微微曲扭的,痛苦又夹杂着哀求的、欲罢不能的表情,这才让放心让自己得到了快乐。

他的确是个绅士,征服一个人的肉体很重要,征服一个人的精神更重要。但可惜的是,世界上真正的绅士并不多。

一瞬间,床单上乳白色的一滩,那些饱含脂肪、蛋白质颗粒、色素颗粒、磷脂小体、胺类、游离氨基酸的粘稠液体从沈淑贤的身体的某个洞穴里缓缓的流出来。

“讨厌,怀孕了怎么办?”沈淑贤靠在徐赛寒肩膀上休息。

“怕什么。生嘛,不管男女,老头子都会送一栋大房子给你。”徐赛寒吻了吻她的嘴唇,沈淑贤闻到自己身体的味道,是酸的。

这边床单湿湿的,明天让佣人洗。徐赛寒抱着沈淑贤去他房间,又补充了一句,不准你自己动手洗,不是不舒服么。

这一晚,旁边睡着一个男人,沈淑贤失眠到凌晨五点四十一分,她不知道现在经历的是不是叫爱情,还是奇迹,又或者只是个美梦。

谁知道呢,陷入感情漩涡的人每天都在想跟沈淑贤一样的问题。于是才有了安眠药的诞生。

那个金刚橛,威风雄伟的金刚橛仍然屹立在房间,安静的,一动不动。犹如勃起时的徐赛寒。

院子里很安全,卫兵在巡逻,路灯将光辉均匀的洒向四周,这夜,静得有些可怕。

(五十六)

徐宝山回来了,掩饰不住脸上喜悦,回来跟徐赛寒、徐赛璐和沈淑贤不停八卦这次的北京之行。也算颇有收获,袁世凯对他赞许有佳,特别是这次拿了革命党的人头。设家宴款待,吃的是满汉全席,吃了三天。

袁世凯自命为皇帝,当然也要享受宫里的规矩,全套粉彩万寿餐具,配以银器,显得富丽堂皇。乾果除了虎皮花生和怪味大扁,还有奶白葡萄和雪山梅。蜜饯稍微有点甜,桂圆、鲜桃和青梅。上等毛尖的清香让徐宝山陶醉。

饭后,几个大员和徐宝山一起到书房议事。

静宜就拜访他的几位太太。所选的特产和首饰等物品都是命人仔细搜罗的不同款式的饰物和衣服。敲了大太太的门,也就是老袁的元配于氏,原是河南一财主的女儿,目不识丁也不懂旧礼节,所以带了一盒河南新郑的红枣,一直在地库用千年冰块存着,因此看起来也新鲜,于氏不缺钱不少金,这礼物一打开,眼泪扑扑下来,握着静宜的手不肯放开。

大姨太沈氏住在隔壁,出身虽然低贱,但也算是扬州名妓,听徐宝山说袁在落魄时她曾拿出自己的赎身钱资助他去猎取功名,当时老袁也算是感动万分,发迹后果然娶沈氏为妻。因为"第一夫人"于氏软弱无能上不了台面,面相又粗鲁,袁就把沈氏作为太太看待,出席一些外交场合。所以静宜的礼物十分贵重,那枚祖母绿宝石让沈氏手都快抬不起来,自然是满心欢喜,还顺便攀了个亲戚,“我儿媳妇也是您沈家人,生得跟您相似,高贵也大方。”说得沈氏觉得自己跟她贴近几分。

三姨太金氏,她本是朝鲜王族,原以为嫁给袁世凯作"正室",没想到过门后她和自己陪嫁的两个丫头都做了袁的姨太太,所以整天郁郁寡欢。见静宜过来拜访,也并不太热情,直到看到用上等面料精心缝制的朝鲜族服装才兴高采烈起来,拉着静宜叽叽咕咕半天,静宜也不大懂她到底说了些什么,耐心听了去。大致的意思是说袁的四姨太吴氏就是她的陪嫁丫头之一,本只是当丫头没想到被袁世凯提拨为姨太太,简直是造了反了。静宜也不好意思再说去拜访,只是在礼物中挑了把朝鲜扇托她带给吴氏,遂转身告别了去。

自己带过来的丫鬟一边走一边埋怨道,“夫人,这总统老婆真多,他记得她们的名字么。”

静宜呵斥道,“住嘴,有你乱说话的份吗?皇上还有后宫佳丽三千呢。”

这五姨太扬氏是静宜最慎重的,因为听说袁世凯最宠的就是二姨太跟五姨太,杨氏跟自己有点相似,不算最漂亮也不算最风情,袁欣赏她的是管家的才能,心灵口巧,遇事有决断。礼物也是打点好的,早就听说她好茶,一进去,果然大大小小的茶饼和茶叶满了柜,一边品一边聊,顺便把自己带来的普洱打开冲泡,这些原料均为采于明代六大古茶山中野生古茶树之芽叶,采茶的茶树其树龄均已超过百年。这些野生古茶树所制之茶早在清朝已是宫庭御用之贡品,清朝皇帝曾专为此茶赐匾和颁发诏书。杨氏是识货的,如获此宝,也称赞静宜是个懂茶之有品之人。

六姨太叶氏,她本是南京钓鱼巷的妓女,嫁给袁世凯纯粹是“误会”,袁做直隶总督时,派其次子袁克文到南京办事,袁克文在钓鱼巷认识了妓女叶氏,两人一见倾心并互订嫁娶盟约,叶氏将其玉照赠给袁克文,克文回去向父亲磕头复命时照片不慎从口袋滑落掉于地上,袁世凯指地连声问:“是什么,那是什么?”,袁克文不敢向父亲谈自己的儿女私情,情急生智道:“在南京给父亲物色了一个好看的姑娘,不知父亲是否喜欢?”袁世凯接过照片一看果然满意高兴,于是派人去南京将叶氏接了回来纳为妾。而袁二公子只能对叶小姐“望洋兴叹”静宜给其的礼物是一些零碎的首饰,虽然昂贵但不珍贵,这在叶氏看起来却十分欢喜。她就爱这些零碎之物。

丫鬟一边走一边问,“该是七姨太了罢?”

静宜小声道,“七姨太张氏跟花匠偷情被老袁撞见了,她自己怕连累了家人服毒自杀了,那是鬼屋,咱们不去。”

丫鬟借着门口的灯笼瞅一眼,果然阴森恐怖,门也没关好,里面黑漆漆的。

最后只是剩下八姨太郭氏和九姨太刘氏,基本上也是出身卑微,在袁家没有什么太大地位,天色也渐渐晚了,静宜怕徐宝山久等,直接敲门将一些金条、翡翠珍珠玛瑙送了过去,也不落座,推说厅子里还有人等着。那两个姨太本身也并不喜欢出来应酬,见有人送礼,自然是高兴,也不挽留,客气的寒暄几句也就让静宜过去了。

经过一番努力,徐宝山带来了新的任命,自己是被委任陆军左将军加大将军衔,儿子得到总统府首席侍卫武官督军,可自由出入总统府,但又不用到总统府任职,还兼任扬州二军副军长。

“哇,哥哥当大官了。太好了。”徐赛璐非常高兴,而且那些八卦她也蛮爱听的。

沈淑贤也附和着说些吉利话,徐宝山高兴的哈哈大笑,心里十分痛快,搂过静宜的腰对沈淑贤道,“以后多跟你妈学学。将来我儿子比我会更有出息,还有,快点造个小人出来给我稀罕稀罕。”

沈淑贤脸上飞过一道红云,不好意思的看着徐赛寒。

也不知道进入这个家庭是福是祸是对是错,管他呢,听天由命罢。至少这一刻是幸福的。

(五十七)

开学了,沈淑贤心里有怪怪的感觉,开学典礼上,熟悉的老师没有多少,舍监张晓平还在,校长的却是位置空空的,副校长蔡礼荃主持了开学典礼。

这一瞬间想起宁兴国,阴阳相隔,沈淑贤的鼻子有点酸,亲眼看到他死去,伤心又没有办法,内疚感油然而生。

入学的新生整整齐齐站成一排,沈淑贤看见徐赛璐在对自己做鬼脸,她的确是鹤立鸡群的,无论是衣着还是身高。

教育部的官员宣读“因为学校的人事变动,原校长宗秀玉和教师苏佩玲、代课老师宁兴国调任长春女校……”

然后新老师一个一个与学生见面,一个个都是鹅蛋脸,仿佛是同一只鹅生下来的蛋,椭圆形,统一带着淡淡的青色。

安排宿舍,徐赛璐嚷嚷着要跟沈淑贤一个宿舍,说自己一个人一间害怕。于是只能依着。

罗小菀没有来上课,校方说她自动退学,举家迁移之故。

于是空出来的一个铺位,徐赛璐要了,她睡的是康渺渺的床,说这个位置风水好,舒服。

“换一张罢。”沈淑贤冷冷道,“这个女生死了。”

“哦,我不怕的。”徐赛璐吐吐舌头,“不过我还是听你的吧。”

说完,徐赛璐搬到罗小菀的空床上,床单上垫着羊绒毯子,被子厚厚的,静宜怕她在学校过的不好,一个大箱子都是衣服,另外一个装的都是些话梅、糖果等零食。徐赛寒劝阻道,反正每周都会回来的,何必娇惯他。

订婚后,沈淑贤整个人精神好了很多,加上天气一天天变好,看得见春暖花开的将来,脸色愈加红润,吃的也比以前更丰富,骨架子小,多加点肉也看不出来,但徐赛寒是感觉得到的,经常乘无人之机,伸到里面看她体重是否增加,沈淑贤逃避着,还是笑吟吟的被捉住,有点尴尬,但慢慢习惯,反正毕业后都是他的,放肆些又何妨。放肆的机会,一周一次,有了距离于是有了想象,想象之美是比插入之美更美的。

晚上,徐赛璐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累了一天,吃过晚餐又吃了几颗葡萄后睡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真让人羡慕。

沈淑贤看看空荡荡的康渺渺的床,总感觉她还睡在上面,法器带来了,放在枕头旁边,似乎带来些安慰。

窗户安了玻璃,加了窗帘,就算外面有风也不怕吹起,尽管如此,沈淑贤有预感今天是睁眼到天明,每当迷糊睡去时,总是觉得法器在呜呜作响,是不是有脏东西在门外呢。

张晓平舍监的脚步声总是这样熟悉,她会不会去后院,后院的武器都已经搬空了吧,他们都不会回来了。如果徐赛寒知道我是个杀人犯不会喜欢我的罢,徐宝山会不会杀了我全家,我的母亲怎么办。或者是这件事就这样平息过去,不再被人提起。

舍监的脚步声越来也近。

她在敲门,沈淑贤穿好棉睡衣出来,把门关好。张晓平要找她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她是跟徐宝山的千金一同下车,一起入校的。

漫步在操场,熟悉的操场,如今很多人已经不在,枯草被风吹得低头,几只老鼠缩头缩脑的快速溜过,平添几分凄凉。沈淑贤想开口解释,张晓平却先说话了。

“我知道你的难处。你不用解释了。”张晓平按着她的肩膀,“他们走了,我选择留下,我孩子在这边,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康渺渺她……”

“她是不幸的,但至少她跟他爱的人一起去了,不是吗?”张晓平抬头,“你抬头看这黑暗的天,黑暗挡不住黎明的脚步。”

沈淑贤点点头,“我们一定会得到胜利。”

“听说你跟徐公子订婚了?”张晓平问道。

“是,所以我现在的地位有点尴尬。”沈淑贤摇摇头,之前在宁兴国那里接受的东西现在要全部推翻,这可能是失眠的原因。

“你自己觉得快乐就好,淑贤,相信我。”张晓平坚定的看着她,“回去吧。对于已经离开的人,学会忘记,也学会放弃。”

看着远方,康渺渺似乎在对着自己招手,那样熟悉的笑容,想到她临死前的无助,想到她在城门上僵硬的尸体,复杂的滋味一下涌上心头。也许我是可以救她,但当时为什么不救,自己完全可以救,徐宝山一手遮天,只要自己开口,什么都可以改变。

是自己心里的自私和愚蠢害了她,害她在最好的年纪离开了这个世界,受了很多苦,给自己那么多信任,最后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一步一步往回走,那种内疚越来也沉重,想弥补她,她的全家都灭门了,这辈子留下了一个心病。有些事,不是不想回头看,是害怕,怕一回头,那些往事历历在目,想改变又无能为力。

觉得后面似乎有人跟着自己在走,回头一看,却什么也没有。

回了宿舍,轻轻的,衣柜的门是敞开了的,康渺渺的衣柜,里面漆黑一片,不敢往里面看。

阴花三月正文第58-60章

(五十八)

回宿舍,轻轻的,衣柜的门是打开了的,是康渺渺的衣柜,里面漆黑一片,不敢往里面看。

梦里,宁兴国光着身体和赤身裸体的徐赛寒扭动身体朝自己走过来,于是一起求欢,是那样的快乐。有人大喊,有人进来,是徐宝山,拿着枪,大吼一声。沈淑贤不知道该保护哪一个,他们的背都是光滑,他们的器官都是健硕,场面十分尴尬。徐宝山的大猎枪对准宁兴国,轰的一声,打中的却是徐赛寒的头,爆了,身上到处都是脑,白色的稀里糊涂的脑。沈淑贤抱着宁兴国痛哭,不要离开我呀,不要离开我。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明,徐赛璐在镜子前梳头,“你做噩梦了吧。一个晚上都撕心裂肺的喊,不要离开我。”

“噩梦,是,我有时候精神不好的时候会这样。”沈淑贤也慢慢爬起来,忽然脸色惨白,身边的法器似乎跟昨夜有不同,是血,血迹在上面。

徐赛璐也大惊失色,“快扔了它,快点!”

“为什么会是这样?到底是谁给了你这法器。”

“怨灵,怨灵,它帮你挡住了。”徐赛璐小心的拿起血迹斑斑的金刚橛,用纸包了起来,“跟你说是个喇嘛,他说,如果上面有血迹,证明它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有恶鬼,这个宿舍有鬼,在家里都没有这样的。”

“不会,不会,这个世界根本没有鬼。”沈淑贤坚定的说道。喇嘛,法器,鲜血,一切都是幻觉,是谁在捣鬼,谁在跟我作对。

宁兴国生前经常对她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沈淑贤总是似懂非懂,“那我经常梦见鬼是什么。”

“那是你的幻觉,你这个胆小鬼。”宁兴国的双手怜惜的抚摸她的头发。

幻觉?幻觉为什么如此真实,为什么金刚橛上面有血,沈淑贤开始动摇。最终金刚橛还是被徐赛璐处理掉,朝着西方叽里咕噜念了一大串,问是什么,她说是那个西藏喇嘛教的驱鬼咒语。

“你怎会记得那么清楚?”

“很简单啊,念七七四十九次安嘛呢背美哄即可。”徐赛璐非常虔诚,从小徐宝山就告诉她,举头三尺有神明,对于无法解释的事情,她还是愿意相信某些神秘的力量。

上课,沈淑贤觉得康渺渺还是坐在后面死死的看着她,一回头,座位却是空荡荡。

吃饭,一个人,觉得孤独,徐赛璐在那边的小食堂吃饭。如果康渺渺在就好了,两人可以聊天,互相讨论。忽然发现,原来在身边的并不起眼,一旦习惯了存在再离去,那种荒凉的空虚无法形容。

周慧娟也被自己杀了。那个说话总是有优越感的女孩被自己杀了。

想念,疯狂的想念他们,可惜,走错的路走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

沈淑贤麻木的用筷子挑了点青菜,一点点嚼着,瞥见菜里有东西在动,筷子一掀开,熟透的上海青叶子下面,几块腐烂了的黑肉,爬满了活泼的米白色的细蛆,密密麻麻的,蠕动着。

像极康渺渺脖子上的那块。

呕得脸色都发青了,食堂师傅过来道歉,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怎会这样,我明明打的是煮熟的五花肉,饭盆也是扣好的。

徐赛璐扶着沈淑贤,对师傅道,“下次小心点嘛,这样的菜多恶心啊!”

沈淑贤摇摇头,示意不要再说了,回宿舍休息,请了假,下午的课就不上了。张晓平过来探望自己,带了些苹果和脐橙苗,放在桌上,看看宿舍,阴森森的,心里有些发毛。

“张舍监,麻烦您帮我把那柜门关上。”沈淑贤半躺着,旁边放着盆。

柜门里尽是灰尘,张晓平打开灯,刚一碰那柜门,往后退了退,几只偌大的老鼠钻了出来,灰扑扑的,眼珠子贼溜贼溜。

赶紧打开门,把那几只鼠辈扫地出去。

沈淑贤惊魂未定,“我还是搬个宿舍吧。”

“好,我叫人打扫,住我旁边的那间,明天就搬好了。”张晓平帮她盖好被子,安慰的摸摸她额头,“可怜的孩子,好好休息。”

这一睡下,倒是晚上了。

徐赛璐之前是回来过的,见沈淑贤睡了,又不敢惊动,自己叫了车回去,忘拿自己的那顶帽子过来了,早上做操的时候也是人最多的时候,早晨又冷,关键是漂亮,别的女生没有戴帽子,自己戴着显眼,可是如果女校有男生就好了。打扮也是没有什么太大乐趣,这身新校服也还算好,裙子太长了,老土,上海那边的女校更好看些。

徐赛寒问着学校的情况,也问了沈淑贤怎么没有回,徐赛璐道,“她睡了,好像昨天没怎么休息好,那间宿舍怪怪的,听说那个康渺渺就是那个宿舍的,吊在城门的那个,跟淑贤姐是同学的。”

康渺渺的尸体被收走,都散了架,衣服也烂了,收尸人休假回来,拿着尸体在荒地烧了,骨灰没有人拣,被风一吹,到处都是。

徐赛寒听到这里心里忽然软了一下,“那她吃饭了么?”

徐赛璐摇摇头,“我走的时候她正睡的正香呢,今天在食堂吃了臭臭的肉吐了好多,亏得我能干,照顾她一个下午,她还逃课了,说不舒服。”说完又添了一句,“我箱子里很多的零食,她会自己找来吃。”

“你们学校怎么这样?”徐赛寒皱眉,夹了一筷子鱼到她碗里,“淑贤应该没什么大碍吧。”

徐赛璐摇摇头,“没事的。我今天不回学校了,很晚了的,明天一早叫司机送我去好不好。”

徐赛寒点点头。

徐宝山暂时没有回家,最近总是忙到深夜,静宜总是煮了白果粥和鸡汤晚上候着,这是她的好处,本身就像一碗粥,温和着徐宝山的胃和心,想要的时候就这样静静呆着,这样不容易腻。

沈淑贤醒来的时候窗户是开着的,外面是黑漆漆死静的天,有指甲芽似的月光,冷清的宿舍,平静让人窒息,无边的黑暗包围着她。

肚子饿了,还好千金大小姐带了些吃的在床下的箱子里,应该有可以充饥的东西,摸着黑去开灯,灯光会给人温暖。

拉了绳,却还是漆黑。跳闸了,到抽屉里翻火柴和蜡烛。温暖的小火光,沈淑贤把蜡烛倒着,滴了几滴烛泪,然后仔细的把蜡烛站在上面,可以看见自己倒映在墙上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想起以前康渺渺和罗小菀在的时候多热闹。

唉。

这声叹息竟然不是自己发出来的,或者是房间某个角落,或者又是窗户附近。窗户,沈淑贤警惕的看了窗户,动手去关,但又害怕,万一也有一只手抓着窗户,那就很恐怖了。

也不去管,蹲下找吃的。明天真应该换间屋子。

有脚步声,大概是张晓平吧,她应该会来探望自己的,现在也是她巡逻的时间,拿着手电,她有猫头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慢慢的,脚步声停了。

沈淑贤瑟瑟发抖,这两年,最熟悉的莫过于张舍监的脚步声,宿舍的人都熟悉,是有节奏的三步并两步,以前康渺渺还演示过,用手指敲打,节奏相仿。

但这脚步声明显是一步一步,沉闷的、缓慢的越来也近。

仔细听,远处传来轻轻的哭泣声,从谁的嗓子眼里一句一句挤压出来,若有若无的凄凉。

(五十九)

但这脚步声明显是一步一步,沉闷的、缓慢的越来也近。

远处传来哭泣声,若有若无的凄凉。

沈淑贤想喊,但宿舍跟宿舍隔得并不近,也未必有人听见,嗓子被什么堵住了似的,本能的张开嘴。

脚步声在门口停了。

咚咚咚,敲门的声音。

沈淑贤吸了一口凉气,壮着胆问,“是谁?”

门外一阵沉默,依旧是敲门,一下一下,努力而认真。

她不敢开门,她是怕。心中有鬼,就有鬼,所以她觉得是鬼,一定是鬼,鬼来索命。

外面仍然在敲,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分外响亮。

每一声,都似乎敲在沈淑贤的心坎上。

是人是鬼,开门吧。沈淑贤做好了准备,反正不就是个死么,自己早就该死了。脚尖一步步朝门口移去。

敲门声停了,冷清的夜晚越发冷清,蜡烛静静燃烧,沈淑贤的影子移动到门边。

轻轻的打开一条门缝,一只眼睛胆怯的朝门外看去,黑漆漆的,是不是某人的恶作剧。又尝试打开一丁点,还是什么也没看见,这会深呼吸一口,猛的一下子把宿舍的门全部打开。

穿着白色囚衣的康渺渺笔挺的就站在沈淑贤眼前,眼眶跟黑暗似乎融为一体,面孔也是一篇漆黑,一半有腐烂的肉,另一半是白色的骨。身体的黑配囚衣的白,胸口是鲜血印的一个歪歪扭扭的字,“痛”!

沈淑贤一声尖叫。

康渺渺的尸身直挺挺的趴在地上掉下,顿时散架,黑色的手指上指甲长的很长,有点倒勾。

沈淑贤一边喊救命一边拼命的朝后退,缩在墙角颤抖的看着倒地的康渺渺。她明明是被死去的,她的尸怎会跑到自己宿舍来,是冤魂不散罢,她知道要开学了,找回自己的宿舍来睡,不是吗,她死的不甘心,她觉得痛了吗。

一想到康渺渺死囚服胸口血红的痛字,自己的心好像崩裂一般,眼前一黑,一口血喷了出来,瘫软了下去。

再醒来的时候却是第二日了,太阳照的沈淑贤睁不开眼睛。咳嗽着,发现自己睡在地上,桌上的蜡烛已经燃尽,幸亏放在小碟子上,没有着火的可能。

阳光,驱散怨灵,带来温暖,沈淑贤慢慢站起来,门和窗都是大开的,空气里有早餐的味道。肚子也不争气的咕咕叫,大概要到上学时间了。

徐赛璐象小燕子一样出现在自己面前,“淑贤姐,你身体好些没有,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沈淑贤正沉浸在昨晚的情景,分不清楚是噩梦还是真的,如果是噩梦,为什么桌上有烧尽的蜡烛。

如果是真的,为什么早晨地上什么都没有。

神经病的前兆就是分不清楚现实和梦境,有些没得神经病的正常人也是如此。

(六十)

沈淑贤木然的回答徐赛璐道,“你带早餐来了么?”

门外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我给你带早餐了。”

徐赛寒的声音。

他的眼睛充满光芒,嘴角带着温和的笑容,还有他的手,他的怀抱,他的身体。

扑过去在他怀里哭了,死死的抱着,指甲嵌在他的衣服里,恐惧的时候没有哭,安稳的时候才敢落泪,重复的说,我害怕,我真的很怕。

徐赛寒用手梳了梳她乱的头发,“没事的,吃点东西就不会怕了。”

早餐是粥,静宜特意给她留的,放了薏米和花生,补气,姜丝和葱花是黄和绿,花生的暗红和米粥的乳白相得益彰,拿碗盛了出来,乖乖的坐下,徐赛寒喂着。

徐赛璐非常知趣道,“我今天值日,我先去教室了。”

一边吃一边抬头问徐赛寒,“你怎么到学校来了,今天不用去办公吗?”

徐赛寒道,“昨天听赛璐说你病了,太晚了怕阻你休息,早上特意赶了早,小妈又给你弄了粥,送赛璐来上学,顺便来看你。”

沈淑贤张嘴,徐赛寒将粥放在嘴边试了试温度,“你得吃点药,定神的,你不是懂得点医道吗,把老头子的病治好了,自己倒不懂调理下自己的身体,成天就是在做噩梦。”

沈淑贤点点头,觉得自己活在不可思议的幸福中。

“告诉我你昨天梦见什么了。”徐赛寒又耐心的尝尝粥是不是烫。

沈淑贤忧心状,“尸体,我们这宿舍康渺渺的尸体。”

“不要怕,她都死了,你又没有对不起她,她并不会来害你。相信我。”徐赛寒安慰着抱着她,“如果身体实在不行,先休学一个月,在家养着,我叫个西医给你看病,怎样。”

沈淑贤嗯了一声,这学校是真的没法呆下去了。

徐赛寒等她穿衣洗漱完毕,带她去了校长室,一来是办理休学事宜,二来将徐赛璐搬到人多的大宿舍。

徐赛璐也被叫来了校长室,十分舍不得沈淑贤,“你回去了,我怎么办呢,我在这又没有什么朋友。”

沈淑贤看着她无忧无虑的表情,好生羡慕,哀叹道,“我们在跟朋友认识之前都是彼此陌生的,但如果做了朋友,就不要轻易舍弃。”

徐赛璐点点头,这话说的很深奥,需要慢慢体会。

沈淑贤自己知道这话的意思,有些事情不后悔甚至更好,后悔了,却已经发生,又无能为力去改变,这样的感觉,时刻在折磨自己。

坐在车上,回头看看学校,张晓平在对自己挥手。

熟悉的校门渐渐远去,还有那些往事,或是浪漫或是危险,或是平淡或是伤感,都过去了,希望自己不要再记得,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阴花三月正文第61-65章

(六十一)

静宜在厅里看见了两人分别的情景,等了一会再走过来,提醒沈淑贤吃药,叫下人端了中药,又拿了杯温水,问她西药放哪里了。沈淑贤从抽屉中取出来,吃了下去,又含了半块牛轧花生糖去苦味,跟静宜准备吃晚餐。

忽然听见门外有汽车声,还道是徐赛寒忘记东西了,再听原来是徐宝山回来了。静宜道,“你今日倒是凑巧,赛寒刚走,你要回来电话也不打一个,我们也没烧多少菜。”

徐宝山说没事,坐在饭桌前问徐赛寒几时出发的,回答说是刚走。又问了沈淑贤吃药没有,搞得沈淑贤眼睛红红的,有其父果然有其子,徐赛寒临走时也是叮嘱着记得吃药。

殊不知中药西药一起吃,非但不能治好沈淑贤的失眠噩梦,久之反而会恶化病情。什么中西结合疗效好,放屁。

三人吃饭觉得有点冷清,沈淑贤从厨房里叫了下人一起过来吃,难得徐宝山好兴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又把当年的事迹拿出来大晒,说自己能在黑暗中以手枪击灭点着的线香火头,赢得吃饭众人一阵阵掌声,得意之余,叫下人拿了花雕酒来喝,更是兴高采烈。

静宜看他的眼神象看自己的孩子,骄傲的、包容的眼光。

徐宝山是火辣辣的看着静宜,嘿嘿两声怪怪的笑。

静宜低头,她明白他要什么。这只老虎虽然杀人无数,在自己身边,在需要自己身体安慰的时候,他是绵羊,温顺的依赖自己,他的身体需要最信任的女人的拥抱,他躺在她的脖子里,陷入温柔之中。

沈淑贤洗澡上床时,觉得半天脑袋都是麻麻的痛,不知何故,想着明天上午再提罢了,徐宝山可能正在做那个,如果敲门,岂不是扫性。

她没有猜错,静宜坐在徐宝山身上,慢慢的上下移动。

徐宝山觉得惬意,男人都是懒惰的动物,能不动则不动。只是见静宜的眼睛吧嗒吧嗒看着自己,深情而用力。

沈淑贤下意识的拿眼角看了看窗户,有一道白色影子闪过。

(六十二)

沈淑贤下意识的看了看窗户,似乎有一道白色影子。

不敢想太多,用力闭上眼睛。

这边徐宝山还没完事,就将静宜抱了下来,叫她双手扶着床站好,正做的欢快,静宜也十分配合的发出阵阵呻吟。

真是个完美的夜晚,可以尝试不同位置。

静宜躺在他怀里沉沉的睡了,虽然他的肚皮已经开始松弛,做的时候也并不如年轻时那般带劲,然而还是习惯,所有的动作和语言,最重要的那种气味,安全熟悉的。

徐宝山眼睛突然睁得老大,枕头下摸起枪(是真枪),吓了静宜一跳,还没来得及问你去哪里,徐宝山穿着四角大棉短裤冲了出去。

他得罪的人太多,很多人要他的命,所以他觉得今天来的人也是如此。

砰的一脚踹开沈淑贤的门,对准窗外的影子就是两枪。沈淑贤吓懵了,这是做梦还是真的。耳膜却还在嗡嗡作响。

三秒过后,台灯亮了,徐宝山站在自己眼前。

佣人起床了,开灯,家里的灯都打开,守在家中的卫兵涌了进来,约莫十几个。徐宝山走到窗户边,朝下看了看。

客厅里,护卫队队长抬着一具奇怪的尸体进来了。

沈淑贤在楼梯上一看,就差点从楼梯上滚下来。

尸体仰面八叉的躺着,额头中了枪眼,没有血,血是囚衣上的,仍然是那个痛字,似乎时间已久,变成了黯淡的黄色。

死囚康渺渺。

仔细一看,却不是她,是另外一个陌生人。五官是一张纸,上面画着人的眉毛和嘴巴,拙劣的画。

哈哈哈哈,徐宝山的笑声在众人听起来毛骨悚然。

“想害我家媳妇,没那么容易的。也不看看我徐老虎是谁。”徐宝山招呼沈淑贤下来,“这就是你说的鬼?不过如此嘛。”

老妈子扶着两腿颤抖的沈淑贤下楼,把那怪尸端详了半天,说道,“它是如何进来的?”

徐宝山转头大声呵斥周围的卫兵,“问你们呢,怎么进来的,这么多人在这里守着,这东西就轻而易举的爬到我媳妇的窗户边上,你们吃什么长大的,你们的眼睛是不是都是摆设,如果是,我挖出来泡酒喝。”

众人噤若寒蝉,以前听说徐老虎用双手生挖人眼,看来此言不虚。

队长道,“徐军长您放心,给我三天时间,我会跟进此事,给您一个交代。”

徐宝山点点头,这队长跟随自己多年,出生入死,看他能查出来什么白菜冬瓜。又对沈淑贤道,“你这么怕干什么,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如果有,肯定找我的鬼最多。”

说罢叫卫兵把尸体抬出去烧了。

沈淑贤回到床上,深呼吸一口,再也不怕了,原来只是有人扮猪吃老虎,到底是谁,又那么神通广大,还能进督军府。

很多人睡觉之前脑子里都是问号,带着思考入睡,沈淑贤也不例外,例外的是,这一觉,睡得太香了,直到吃中饭,被佣人小心翼翼的叫起来才肯起床。

对着镜子,沈淑贤说了一句话,我要上学。

第二天卫兵队长就禀报,原来是有人搞鬼,原来一个士兵听说那天的死囚是沈淑贤的同学,故意做了个这样的东西放窗口吓唬她,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人在临死前都没说,不说就不说,徐宝山一枪子就把那可怜的家伙脑浆都打出来了。白白黄黄的流了一滩,热腾腾,象春节的饺子汤。

(六十三)

回学校,换宿舍,心病去除,沈淑贤十分高兴。徐赛璐现在跟宿舍的女孩也成了好朋友,沈淑贤因为身份特别,巴结她的人也多,有事没事就有女生凑过来打听她的阔太生活感受,弄得她特别不好意思。

张晓平在一个晚上神秘消失。

宗秀玉又回来了,带来了一个对沈淑贤而言特别震惊的消息,原来揭发周慧娟事件的人竟然是她。

沈淑贤在校长室问道,“为何?”

宗秀玉道,“我们有卧底在警察局,偷了证物出来验,大家都认得是她的笔迹,而且她家中也是平白多了许多财产,劫法场的事也只有我们几个知道,能告密的,除了她还能是谁?”

“那张舍监现在去了哪里?”

宗秀玉有点难过,“她跟康渺渺、宁兴国去了同一个地方。金钱对于人人都是诱惑,一不小心就跌入陷阱了,却忘了老天有眼,有个劫法场的同志只是受伤,当初在地上装死的,后来人群散去才偷偷摸摸回来了。我们才知道我们之中出现了叛徒。但我也不恨她,知道为什么吗?”

沈淑贤摇摇头。

宗秀玉继续道,“因为人都很难分辨自己选择的路是对是错。”

看着沈淑贤的样子,宗秀玉也明白几分,“我始终相信你,我相信你接近徐宝山也是为了革命,你的作用十分重要,希望我没有看错你。”

沈淑贤点点头,心虚的点头,所以并不十分用力。

接下来的一些日子,沈淑贤一直陷入惶恐和矛盾之中,徐宝山对自己的信任简直到了极点,什么都跟自己说,包括一些根本不应该吐露的秘密。

所以很多次军火运输都被中途劫走,徐宝山只是骂革命党,从未怀疑沈淑贤。在他眼里,沈就是自己的好媳妇,是自己理想的倾诉对象。

这边宗秀玉对沈淑贤也是十分赞赏,东北那边也发了文过来表示感谢,为国家为民族事业牺牲小我,成全大我。

沈淑贤觉得自己过得很鹿鼎记。

徐赛寒这边也是深得袁世凯重用,大部分时间都在北京,每次一回来都是说着京城里那些事,还带卷舌音。以前叫沈淑贤宝贝,现在是宝贝儿,以前是饺子皮,现在非得说饺子皮儿,肉麻当有趣,徐宝山和静宜在家的时候,两人还是分床睡,为了沈淑贤,毕竟是旧式家庭。

日子也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指缝细沙流光飞舞,春夏秋冬季节更替,人来人往聚散离合,又到骊歌飞扬时。沈淑贤转眼要毕业了。读书,说有用,也没个鸟用,读了还是要嫁人。说没用,又有点用,动不动附庸风雅吟几句古诗,学作几首雅词,学好了数学,算账那个快。学好了国文,那气质就从脚丫子到脑袋瓜子滋啦滋啦往外冒,跟路边卖菜的果然不一样,说话必然经过大脑,大脑再指挥嘴巴。所以综合来说,读书是有用的。

毕业还是有个典礼,三年的女校生活,经历如此之多,沈淑贤听着宗秀玉在上面致辞: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我们新会女校第七届学生毕业典礼。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代表全校老师向各位同学致以热烈祝贺!祝贺你们即将从一个新起点开始人生的新征程!三年的女校生活已匆匆而过,离别的钟声就要响起。回首往事,我永远忘不了你们的身影,忘不了你们的笑声,忘不了你们展现在我心中的美好回忆。三年来,把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光留在这里。转眼之间,你们已经完成了学业,即将踏入社会,我跟你们相聚只有短短几年,但我为曾经拥有你们这样优秀的学生而感到无比骄傲!做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愿你们的生活永远充满欢乐与阳光!

听着听着,沈淑贤的眼睛忽然充满泪光,感慨啊,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女校生活,如果康渺渺还在的话,应该跟自己一样笑的灿烂,哭得痛快。

如果宁兴国也在那一群老师之中,他会看着自己微笑,那是怎样的感受。还有周慧娟,如果可以再选择一次,一定会让她好好活着。

人生在世,不外如是,做过的就不必去愧疚,愧疚也是自寻烦恼,只是我们这一生,总是要经历许多的错,错过许多的人,在自己心底,总有一条黑暗的阴沟,里面尽是些不可高人的秘密,也许独处或临睡时,恐惧泛滥成灾,小心藏匿着,那上面没有莲,只有妖冶曼陀罗,待来世相逢,诉说今生的悔恨,又等下世轮回,永无休止。

(六十四)

婚礼是中式的,理由是徐宝山喜欢,他喜欢看新娘子,喜欢热闹,喜欢看到自己家里每个人都洋溢着笑容。

婚礼在秋天举行,袁世凯也给徐赛寒放了一个长长的假,有多长,随他自己定。

徐宝山只得徐赛寒这一儿子,虽然徐赛寒许多时候,性格与父亲不大相同,但骨子里那种霸气,总是隐藏不住的。

红色的新娘礼服,凤冠霞帔,胭脂染红沈淑贤的两颊,眼前一片红色,盖头遮住笑容。亲戚朋友和各路巴结徐宝山的官商都认为这是个好机会,送的礼堆成山,金镯子玉镯子让两只胳膊都抬不起来。排场是十足的,当然这只是个形式,彼此睡都睡过了,还是要走形式,结婚就是秀给别人看,告诉大家,名义上那个被称之为新郎的男人在娶小老婆之前只能跟这个被称之为新娘的女人睡,时间不限,姿势不限,即使日后他有了小妾,家中大事还得跟这位先行登堂入室的女人商量,而叫新娘的女人在大部分时候都必须顺从这个叫新郎的男人,陪他睡,时间不限,姿势不限。

姚金枝十分高兴,没看见她合不拢嘴的样子,她的下半辈子,有了着落,当然是开心。徐宝山一家待她特别客气,所有收的礼金都归她,留她在家住一个月,如果想回乡下就回,不想回就送一套房子给她住,配佣人和厨子。

姚金枝是比沈淑贤更觉得这一切跟美梦无异的人。每个当妈妈的人总是觉得女儿嫁给有钱人家才算幸福,又觉得自己儿子娶一个会做家务老实巴交的逆来顺受屁股大胸脯大的女人才算满意--------悲哀又现实的想法。

新婚之夜新娘一般都是烂醉,所以没有什么好玩的,不如我们想象中的香艳。所以徐赛寒被灌得稀里糊涂,他的酒量似乎还没沈淑贤好。躺在床上就是一滩烂泥,叫他也不醒来。

徐宝山也是喝醉了,静宜扶着他上了楼,沉沉的,一边埋怨,又不是你结婚,你高兴成这样。

秋天的月光总是很美,美的让人心碎,沈淑贤安静的坐着,打开窗户,一股桂花的香气钻了进来,深深的呼吸一下。这样的生活,就是自己想要的,可身边的男人,又能爱自己多久。

徐赛寒在喊自己的名字,嘟嘟囔囔,如果是别的男人,喝醉了就特别讨厌,如果是自己的,那些散发出来的酒味,给人安全感。

把他衣服脱了,摆在床上,看起来象一头小胖猪,白花花的屁股。

以前跟他在一起,都是黑灯瞎火、草草了事,现在终于可以认真研究一番的。翻来覆去,觉得男人的身体也很有趣,一条肥肥短短的虫子趴在两腿之间,无论什么地方都是毛,胸口、胳肢窝、大腿、小腿还有屁股之间,天知道他们生那么毛干什么。

看了半天,又觉得很空虚,这样就被他娶了,会不会太容易了。

抱着他,亲了亲他的背,伴随酒精混合的男人的味道,在这样适合睡觉的季节,安稳睡去。有时候人追求的只是一个安稳觉,奢侈的感觉,你未必时常能拥有,所以努力不懈的追求,人的一生大部分在床上度过,所以有个大床十分必要。

沈淑贤就是在一张洒满了秋天阳光的大床上幸福的醒来,然后又性福的死去活来。早晨的男人,那里不知道是尿还是别的,总之要排泄,就要找个容器,或者也可以说是爱,于是就进行了,声音不太大,怕传出去被人听见。

完了以后女人就躺在男人的怀里说,“你爱我吗?”

男人其实很想睡回笼觉,于是道,“爱你。”

“多久呢?”

“一辈子。”

一辈子,但愿如此。

(六十五)

沈淑贤结婚后想了想,还是把母亲姚金枝打发回去了,有个男人在等他,留不住她的心,给她钱物就好了。

徐赛寒忽然觉得好像长跑马拉松拿了冠军,胜利的感觉一过,就是疲惫。每天晚上回来看见沈淑贤在餐桌旁等她,或者在床上躺着,心里又有点感动。

婚姻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本来以为自己的人生之路是毕业后找一份打字员之类的工作,慢慢的熬,熬到该结婚的年龄了,找一个相貌普通,家境普通的人再匆匆嫁了,然后两人一起筹备着买套小房子之类。母亲偶尔来探望,虽然是叹气,却也认了,毕竟平淡的归宿好过没有归宿。

幸运的是,毕业意味着失业,老天却给了张长期饭票。在徐家,自己的身份是无可动摇的了,以前佣人们称呼为沈小姐,现在就是少奶奶,还得仔细观察自己脸色行事。

徐宝山的古董仓库的钥匙都交给了沈淑贤,说静宜不懂鉴赏,静宜也乐得交接,那些乱七八糟的字画啊、翡翠玉器、瓷器,分又分不清楚,自己最大的乐趣还是打麻将,每次艾仕尘送来那些破铜烂铁,自己还得停下手,帮忙入库、摆好等徐宝山回来,现在有个现成的顶班,高兴还来不及呢。

艾仕尘先生做古董生意由来已久,而且眼光很准,懂得又多,深得徐宝山信任。而且价格也十分公道,碰上徐宝山在家,一聊就是半天。

沈淑贤一开始并不感兴趣,后来在家没事,到书房看那些鉴赏的书籍,对着实物,忽然觉得这里是一门大大的学问,因此跟徐宝山颇有志趣相投的意味。有事没事去市场淘些垃圾回来,对着书研究一番,有时也向老虎公公提问,本来是一种消遣时间的方法,后来竟也认真的做起来。

反正结婚又没工作暂时也不打算要小孩的少妇总得找点乐趣,麻将偶尔也打,但总是打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如果真染上赌瘾,那才是真的堕落了,这还是沈淑贤觉得自己跟那些阔太太不一样的地方。

那次自己去古董店,有人来送东西卖,自己正在选购,是个玉瓶,开口三千大洋。老板摇摇头,对着太阳照了半天,普通茶壶大小,上面雕刻了一条龙。

三百大洋!古董店老板确认这是仿制品。

来人一脸气愤道,“这是我家祖传的,三百大洋?要不是家里等钱用,谁来你这里变卖。”

古董店老板吐了口唾沫,“出去出去,烂东西想来讹诈我,滚蛋!”

那人想了想,咬咬牙出去,眼睛都红了。

沈淑贤也并没有挑到合适的东西,看来古董还是要等艾仕尘送货过来,扬州的古董店,没有什么特别的货色,其实她自己也只是半桶子水罢了。

拿着玉瓶那人蹲在角落,头埋在胳膊里,似乎在哭。

沈淑贤小心的走到旁边,“你手里的东西,让我看看?”

那胡子拉碴的男人抬头,赶紧道,“是好东西,你瞧瞧,别打碎了,是元代的青花龙穿串枝花雕白地玉壶春瓶。”

沈淑贤对着太阳一看,酒瓶上面是用青花彩瓷描绘了一只龙的图案,瓶体上有镂雕出来的若干小孔,可谓是“文心雕龙,晶莹剔透”。

心头暗喜,但又担忧,要不要叫他在家等着。这个东西可是家里没有的,据徐宝山说,他非常喜欢元代的瓷器,可万一是个假的就被人嘲笑了。

宁错过,不放过。

带着他到了家中,静宜问道,“这是谁?”

沈淑贤把古董店的事情说了,静宜道,“那招呼人家坐下,等老爷回来再鉴赏罢。”

那男人看了看四周,觉得很紧张,这家门口还有带枪的人把守着,不会把自己的宝贝抢走了罢?

(六十五)下

带着他到了家中,静宜问道,“这是谁?”

沈淑贤把古董店的事情说了,静宜道,“那招呼人家坐下,等老爷回来再鉴赏罢。”

那男人看了看四周,觉得很紧张,这家门口还有带枪的人把守着,不会把自己的宝贝抢走了罢?

沈淑贤给他沏了一杯茶,看出了他的担心,“你不用发抖,我们老爷如果看的上你的东西,自然会给你个好价格。”

徐宝山是跟儿子和副官一起回来的。

见家中坐了一个贫民模样的人,往后退了两步,副官马上挡在徐宝山跟前,拿着枪顶着那人脑袋问了来由,一看,那人尿裤子了,裤裆里湿答答一片。

见到安全了,徐宝山这才拿着那瓶子看了看,对着沈淑贤道,“眼光不错啊,呵呵,果然是上等的青花龙图春瓶。”

叫帐房给了六千大洋,用大箱子装着,又叫士兵护送他回家,怕被人抢了去。这一点徐宝山是非常讲信用的。说到做到。

副官郑华拿着瓶子研究半天道,“少奶奶的眼光,简直也不比徐督军的差。”

沈淑贤一脸得意的看着徐赛寒。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徐赛寒晚上睡觉的时候对沈淑贤道,“你以后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往家里带,你不知道爹的规矩吗?”

“什么规矩?”沈淑贤不解。

“爹不跟别人当面交易的,除了艾仕尘那老家伙。你不知道多少人要取爹的性命。你竟然随便就在路边认识个人就带回来的,爹只是不忍拂你的面子罢了。”

沈淑贤道,“那我也是看爹喜欢才带回来的,何况他也不是坏人啊,他家母亲去世,无钱安葬才变卖这个瓷器的。”

徐赛寒声音大了许多,“我跟你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好了。”

沈淑贤的脑子嗡嗡响,“你这么大声干什么,我又不是干了什么坏事。”

徐赛寒不再说话,他觉得女人脑子里都是进水的,跟她们讲道理让她们承认自己错了简直比说一套黑化黑灰化肥灰会挥发发灰黑讳为黑灰花会回飞;灰化灰黑化肥会会挥发发黑灰为讳飞花回化为灰的绕口令还难。

这算是结婚三个月以来第一次冷战,他在睡前没有吻自己的额头说晚安。

也许他累了,也许他忘了,也许他在生气,也许,也许。

也许没有也许,追逐的过程越容易,得到后便越漫不经心。

早晨,徐赛寒对沈淑贤道,“昨天对你态度有点问题,不要放在心上。”

沈淑贤一动不动。

扳了身体过来,正哭着呢,无声的流泪,徐赛寒拿袖子帮她擦了眼泪,左哄右哄,最后发誓以后说话对她温柔,沈淑贤才破涕为笑,起来吃早餐。

下午,家里除了佣人又是自己一个人。

阴花三月正文第66-70章

(六十六)

下午,家里除了佣人又是自己一个人。

还好上午听徐宝山说艾仕尘要来拜访,有个人说话,也不会那么闷,原来嫁入豪门并不如人们想象中的那么自由。上次偷偷去古董店,没被斥责已经是好彩,因为是徐家大少奶奶,说话、言行都要注意分寸。静宜已经跟自己说过几回,如果出去最好是叫士兵跟着,去哪里要先跟丈夫知会一声。在家无妨,如果出去参加社交应酬,一个不适当的动作,都会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恐怕还有人羡慕自己吧,有一回做徐宝山的汽车出去的时候,有人还朝自己挥手。

艾仕尘是个非常和蔼的老头,永远装着满脑子的渊博知识,山羊胡子已经花白,眼镜架在鼻梁上,总是担心有掉下来的危险。他经营古董多年,最在行的还是瓷器。与徐宝山相识多年,彼此相当熟悉,基本上每个月都要来一两次,偶尔也小住几天,跟徐宝山算是很要好的朋友。

“爹要晚上才能回的,最近事情多。”沈淑贤看他带来的箱子,想必里面又有不少的宝贝。

艾仕尘笑起来很是和蔼,“没有关系,这次带来的东西他一定会喜欢。”

“是什么?”沈淑贤好奇的问。

“他上次嘱咐我去找的东西,很不容易找到的。”艾仕尘得意的扶扶眼镜,喝一口茶。

专家在这里,沈淑贤跑到仓库,把上次六千大洋买下的元代青花龙穿串枝花雕白地玉壶春瓶拿到客厅,“您看,这是我上次给爹选中的好东西,爹夸我孝顺呢,您看看。”

艾仕尘一见古董就如色狼见到绝色美女一样。只见他拿出放大镜仔细观察,手指小心翼翼的抚摸那瓶身,尾部的指甲尖有点弯,沈淑贤在旁边微笑等待,脸上布满得意和期待。

“赝品,恩,绝对假的,不过做的倒是不错,最少也得值一百大洋。”艾仕尘认真的看着沈顺贤道,“怪不得徐军长非得要我给他弄个真的,原来家里是收藏了个赝品。”

沈淑贤觉得身体在摇晃。被那人骗了,六千大洋,徐宝山应该不会看不出来罢。

艾仕尘见她脸色不对,关切道,“少奶奶你是不是不舒服,你上楼歇着去吧。我自己在这里等候军长就好。”

“您别叫我少奶奶了好吗?”沈淑娴看了看他,“叫我淑娴不是更亲切,况且您也不是什么外人。”

电话响了,沈淑贤站起来准备去接,心里还在为那瓷瓶的事情耿耿于怀,所以根本没听出来是学校的宗秀玉校长打过来的,说了几句才明白过来,看了看四周,“好的,中午十二点校门口见,是的,没有关系,我有时间。”

跟艾仕尘道别,“我得出去了一趟,去学校探探赛璐,校长说最近她的行为特别奇怪,而且学习成绩也是一落千丈。”

艾仕尘点头,“原来是这样,那您得去看看。”

(六十六)下

沈淑贤今天穿的是墨绿色短旗袍配白色披肩,头发挽在一旁,显得利索又不失妩媚,她仿佛想起了什么,侧身说道,“那个瓶子的事情您无须特意跟老爷提起的。”

艾仕尘嗯了一声,沈淑娴到厨房嘱咐老妈子别做她的饭。又打了电话给徐赛寒说下午要去学校一趟,他只是说了句早点回来路上小心后就挂了电话,大概在忙,结婚前跟结婚后果然是不一样的,结婚后的男人就会特别忙,口头禅都是我在忙,男人肚子会慢慢变大,在外面应酬的时间会越来越长,跟自己做爱的时间会渐渐缩短。

出门的时候,司机赶紧拿了车钥匙跟在后面。沈淑贤往后摆摆手,并不叫司机开车,“去学校,不必如此招摇,又费油,等下太太回来了没车子不方便。”

太阳大,晒的人脸上油油的,似乎透不过气来,沈淑贤拿手帕挡住脸,怕晒多了起雀斑。赶紧叫了辆黄包车,一块大洋到校门口,宗秀玉果然在等着,领着进了校长室。

“她怎么了?”沈淑贤坐在椅子上,拿出檀香扇扇风,看看外面的天气,脖子已经渗出汗来,她问的是徐赛璐。

“她最近奇怪极了,经常逃课。甚至有同宿舍的人告诉我说她经常半夜出去,早晨才回来,说自己去买早餐去了。”宗秀玉倒了一杯凉茶给沈淑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你找她谈谈。”

“会不会恋爱了。”沈淑娴有点象自言自语,凉茶是用甘草和金银花熬的,十分解暑。

宗秀玉接着道,“刺杀徐宝山的事情你准备的怎样了,现在正是下手的好时机。上面已经给我们下命令了,我觉得从你这着手,是个很好的机会。”

宗秀玉说这番话后,沈淑贤的脸色非常难看,“您这不是为难我吗,万一行动失败,他是不会让我死的,我怕连累你们。他这个人疑神疑鬼的,根本就不相信我。你叫我怎么下手,再怎样他现在是我的公公,我下不了手,对不起。”

宗秀玉忽然叹了一口气,“也罢,也罢,不勉强你。”

“徐宝山睡觉一点声音都会惊醒,我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下掏枪出来结果了他。他的副官什么都怀疑,每个进入他家里的人都要搜身,何况我没有把握,你另外想办法最好。你要我提供情报我已经做到了,但有些我实在做不到。”沈淑贤觉得徐宝山人不坏,至少对她很好。

宗秀玉说道,“那你先回去吧,我也是能理解你的处境。徐赛璐现在在上课,你去找她罢。咱们有时间再约好了。”

走过去的时候徐赛璐正在上音乐课,在弹钢琴,班上的女生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唱欢乐颂歌:

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

我们心中充满热情,来到你的圣殿里。

你的力量能使人们消除一切分歧,

在你光辉照耀下面人们团结成兄弟。。。。。。

唱完了一段,老师叫徐赛璐去教室门口。

许久不见,徐赛璐好像长胖了些,脸蛋圆圆的,红润得象熟透的苹果,沈淑娴带了巴西松子给她吃,用个袋子装着,刚炒出来的,冒出阵阵香气。

“还是嫂子你对我最好。”徐赛璐高兴,她喜欢人家记得她爱吃的东西,剥了一颗在嘴里嚼着,“最近功课好忙准备考试,都没怎么回家,你们都还好吧?”

沈淑贤点点头,多么羡慕她现在的时光,无忧无虑。

“我爹这人有时候脾气大,你别往肚子里去,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是了,这些年我就是这样过来的。”徐赛璐说话,满嘴巴的松子香。

“你是不是恋爱了?”沈淑娴盯着她的眼睛,仿佛在隐瞒什么。

(六十七)

“你是不是恋爱了?”沈淑娴盯着她的眼睛,仿佛在隐瞒什么。

“没有……也不知道算不算。你不要告诉我爹,他这人挺喜欢坏我的事的,我只是跟你一个人说。”徐赛璐凑到沈淑娴的耳边吹气。

沈淑娴道,“下次让我见见。”

“好啊,你一定也会喜欢的。”

沈淑娴问道,“是谁啊?对了,你不要经常逃课,不然你老爹不会让你再上学了。”

徐赛璐扬了扬眉毛,“知道啦!到时候老爹说我,你可要帮我说话的嫂子!”

告别徐赛璐后从学校走出来,总觉得有人在跟踪自己,回头一看,什么也没有。找了个西餐厅自己一个人吃了几份小点心,托着腮看来往的人群,空虚的,一个人吃饭,好无趣。

回去似乎时候又太早,自己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显得孤单冷清,又看见那家电影院了。

一个人在黑暗中看电影,看的眼泪直流。

仿佛身边又坐着两个人,康渺渺、宁兴国,他们在天堂恋爱,自己在人间漂流。不是应该庆祝吗,过这样衣食无忧的日子。

直到散场,还是坐着,人群已经散去,泪痕已经变干。恍惚的走出电影院,脑子里空空的。

上了车,又不知道要去哪里。想起徐赛寒,他应该在办公室?于是朝他的方向走去,是的,还有他,至少他是爱着自己的。

宗秀玉说的是非常有道理,徐宝山的确是个杀人恶魔,是北伐革命路上的绊脚石,但自己暂时不想破坏这平静的生活,有好饭吃,有好衣穿,有人伺候有人疼惜,还没享受够呢,自己怎能忍心把这些打破。

很快黄包车到了督军府,守卫说徐赛寒已经回去了。

这么早就回去,还说自己忙,结婚以后的男人撒谎的功夫就比结婚前要厉害很多,沈淑贤摇摇头,逛了逛路边的一些小店,以前自己在学校时经常溜出来逛,淘些便宜又好用的东西回去,康渺渺和罗小苑还经常羡慕她淘宝和还价的功夫,如今一切物是人非,也不知道罗小苑现在在哪里,过的怎样。

回家时正好在门口见徐宝山跟艾仕文告别,问道,“爹,赛寒没跟您一块回来?”

“嗯,他跟郑华去租界办事了。你吃饭了吗淑贤。”徐宝山今天看见沈淑贤好像有点底气不足。

沈淑贤是非常敏感的,回道,“吃过了,今天艾先生给您带了什么宝贝?”

徐宝山道,“没什么,我没看中,叫他回去了。”

沈淑贤点点头,回屋。

她知道徐宝山买了那个真瓶,只是不点破,心里却充满感激。

晚上徐赛寒回来的时候,沈淑贤装作睡着了,他洗澡洗了很久,即便如此,还是能闻到他身上的香味,不是香水,也不是酒,是胭脂的味道。

沈淑贤不敢哭,只是趁他睡着了,自己到院子里的石凳上坐着,看池塘里的荷花,在月光下显得败落凄凉,那是逃脱不了的过程。

灼灼荷花瑞,亭亭出水中。一茎孤引绿,双影共分红。

色夺歌人脸,香乱舞衣风。名莲自可念,况复两心同。

两心同,现在呢。

(六十八)

徐赛璐跟张思倪的相遇特别象老天的精心安排,她逃课老师是管不着的,谁都知道她老子是谁,不高兴一枪子崩了自己也就是赔点钱的事情,不赔钱也算是白死。玩的好的那些女生围绕在徐赛璐身边也只是因为他们家有钱又有势。徐赛璐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个学校没有男生,男老师又长的不好看,一点意思也没有。

溜出去逛的时候晴空万里,懒得带伞。偏又下了大雨,起初只是闷热,她正拿着一块菠萝一边吃在大街上看杂耍,忽然大风一起,雨就哗啦啦的泼下来,躲闪不及,见前面古色古香考究的大门,上面刻着隶书大字“苏北农学院”,先避避雨再说。

似乎没有停的意味,很快街道上的积水过了行人的膝盖,黄包车都是坐满了人,没有空车。徐赛璐气的跺脚,干什么要逃课啊,否则这会应该坐在宿舍里安稳的睡觉了。

一阵风吹来,徐赛璐打了个大喷嚏。

门口屋檐的水滴滴答答,比外面的雨更大,这时头顶忽然多了一把大伞,是个男生,英俊高大的男生,徐赛璐有点不好意思的低头看脚尖,她穿的是校服,头发很乖巧的放在肩膀两旁,弄湿了,雨水顺着头发滴滴答答的身上坠,衣服有点透明。

“你是新会女校的吧?”张思倪道。

徐赛璐惊讶的张开嘴巴,“你怎么知道的?”

抬头瞬间看见张思倪嘴角淡淡的笑,像是一道彩虹挂在天边,他又说话了,“你的校服告诉了我,经常有新会女校的人在这附近买东西。”

“原来是这样,还以为你有亲戚在我们学校呢。”徐赛璐甩了甩头发,象条小狗,在帅哥伞下一点都不注意形象。

“没有,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张思倪把伞倾斜到徐赛璐这边,“我叫张思倪,你呢?”

“我啊。”徐赛璐转了转眼珠子想,要是我说了真名,万一他喜欢上我了就去学校打听我,知道我是徐宝山的女儿,他会不会怕老爸这样的人,又或者是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让这场美妙的邂逅有着庸俗的过程和意料之中的结局呢。

徐赛璐想的很多,她希望自己喜欢的那个男子以同样热烈的方式喜欢自己。

张思倪一边领着她走在街角水浅的地方一边道,“小心点。”

“我叫余贝璐。”徐赛璐慌乱之中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雨稍微小了些,看见有辆空车,张思倪招了手,“雨伞给你带着,你坐车回学校,下次出门记得看天气啊小妹妹。”

徐赛璐一边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一边想,小妹妹,他年纪很大了吗?在车上一边念着张思倪的名字,念着念着竟然睡着了,在颠簸的车上,做了生平第一个关于男人的梦,身体轻飘飘的,是张思倪的双手托起了自己。

看着宿舍墙角那把油纸伞,听着窗外的雨打着窗户劈劈啪啪的声音,徐赛璐在半夜醒来,不知道那个姓张的男生还会不会出现。天知道他怎么那么好看,又那么高,比哥哥还高,是不是从小被人扯着骨头长的。

醒来的时候身上软趴趴的象躺在云朵上,一句话也不出来,半天才抬起眼皮,眼睛都是红肿的,只是摇摇手,意思是叫同室的女生通知老师今天不去上课了。

宗秀玉听讯后来探望,放了一块凉水浸泡后毛巾敷在她额头,“好点了吗?”

“谢谢,帮我挂个电话给我爹,叫他赶快派车接我,我可能要死了。”徐赛璐觉得鼻孔里简直要喷火出来,用尽力气说出一句话,瘫在床上,眼睛闭的紧紧的。

徐宝山在电话里道谢,又不放心徐赛璐的情况,又补了一句,“宗校长啊,让她别动,看好她,我马上就来,千万不要让这丫头乱跑乱动。”

宗秀玉觉得徐宝山虽然不是个好人,但却是个好父亲。

(六十九)

宗秀玉觉得徐宝山虽然不是个好人,但却是个好父亲。

他是自己开车来接的,副官坐在后面。

徐赛璐一看父亲来了,眼泪流下来,也不说话,把头扭到一边。

徐宝山大吼,“谁叫你去淋雨了,你这个蠢丫头,你把老子给急死了,叫你带伞不带伞,你是不是非得气死老子不可。”

周围的人可能觉得感冒发烧没什么大不了,犯不着这样暴跳如雷,其实在徐赛璐四岁那年,跟着徐宝山外出时撞上倾盆大雨,结果回来后这妞发高烧、咳嗽、气促,还出现了胸闷和呼吸衰竭,那老中医曾经告诫说,切忌受寒、淋雨,否则可能小命不保。

仁济医院内科的大门口站着四个持枪士兵,所有病人一律不准进入。徐赛璐被抬到就诊室,那中医束手无策,“徐大人,贵千金乃正气受损,外感风热、风寒之邪,邪犯肺卫,肺气不宣,继热入气分,内传营血,甚则邪热内陷所致,之前就已经屡犯……。可惜敝院的王一真大夫年前已经去世了,他生前就是治此病的高手。”

徐宝山气急败坏的抓着那老头的脖子,一副要吃人的样子,“我还不知道王一真死了啊,你不要告诉我你没把握医我女儿,我带人扫平你这家破医院。”

常院长连滚带爬的赶来,“大人息怒,恐怕贵千金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那老中医赶紧点头,“我先开点药稳定一下病情。”

用的是南沙参和桑白皮以及川贝粉,就地煎熬,喂了她喝下,睡最好的病房。下午静宜和沈淑娴带着徐赛璐的随身衣物过来,配了一个佣人在病房照顾起居。

徐宝山焦躁不安,徐赛璐的肺炎是旧疾,这次似乎特别严重,这家是扬州最好的医院了,连院长都说没把握,女儿养这么大了,看她平时活蹦乱跳的样子,再看看现在脸色苍白的睡在病房,心里跟猫抓似的难受,然而又想不到办法,只能干着急。

每天都来看她,但病情似乎一天天严重,最好的药都用上了,还是无济于事。甚至她看到家里人都不愿意多说话,怕说些丧气话连自己都觉得讨厌自己,镜子里的脸一天天苍白,腮凹陷下去,穿着病服不梳头到外头走走别人肯定以为是只鬼。

只有生病的时候才知道健康的重要。

(七十)

沈淑娴与徐赛璐两人在病房,徐赛璐拉着她的手,“我大概会死了。”

有点难过,这么年轻的女孩子说这样的话,沈淑贤安慰道,“没关系,你父亲正在四处找医生。你很快就能好过来的。”

“羡慕你。”徐赛璐的脸色苍白,咳嗽了一阵,“我哥那么爱你,而我,连恋爱的滋味都没尝试的。他们都说我是傻孩子”

沈淑娴笑笑,摸了摸她的头发,“傻孩子,你怎么会是傻孩子呢。”

徐赛璐说有点冷。

这会徐宝山和仁济医院的常院长一同进来了,后面还跟着一个男子,是熟悉的声音,徐赛璐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小屁股扭啊扭的。

怎么可能是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男子的名字叫张思倪。他怎么来这里了,糟糕,头发刚才被沈淑娴弄乱了,还没洗脸,嘴唇肯定也是难看的青色,他怎么这个时候来。

徐宝山弯腰下去对徐赛璐说,“这是张医生,刚从国外回来不久,听说你的病马上过来了。”

张思倪看着她,笑了一下。

这一笑就像兴奋剂,徐赛璐说话比炒豆子还快,“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是怎么认识你的,他怎么知道我生病了。。。。。。”

“是宗校长推荐的。”徐宝山哭笑不得,看见帅哥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按着女儿躺下。

诊断时间,一切闲人皆退去。阳光透过窗帘,静静的洒在病床上,灰尘在空中跳舞。张思倪握着她的手,抬起来,给她量体温。

徐赛璐觉得腋窝一阵冰凉,很舒服。

张医生一边回答徐赛璐的提问。

“谁说我是苏北农学院的?我只是去探望我的朋友罢了,刚好那天遇见你。”张思倪看着这个可怜的丫头,一双大眼睛硬是瞪着自己,看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不想打针,我一直都是吃中药的。”徐赛璐看着那尖锐的针头快哭了,“会很痛的。”

张思倪耐心道,“我现在给你采用的是中西结合治疗的方法,西药在对付炎症是比中药要快的,是最直接有效的治疗方法了,你这病可不能脱久,中药药性慢,对炎症方面不是很灵活。而调节免疫功能是中药的特有功能,这是一般西药没有的功能。我也赞成治病必须扶正祛邪,要标本兼治,特别是你得的肺炎,就是通过增强机体抵抗力,以达到恢复健康的目的,明白吗?”

徐赛璐点点头,迷迷糊糊要睡了。一阵疼痛过后,针已经打完了,皱眉道,“这样说来,我又得吃药又要打针了。”

病房外,徐宝山似懂非懂的听着张思倪与院长的交谈,“每天注射静滴青霉素类或头孢类头孢噻圬钠,头孢哌酮或红霉素类药物,可再配上喹若酮类药物如加替沙星,左氧氟沙星,两个一块用效果好!!再吃点平喘,止咳化痰,减轻肺水肿和,改善肺血液循环的药物!平时注意休息,保持心情愉快,一个月后就可以出院了。”

那院长点头,“那您…。。”

“我那边还有病人,恕我失陪了。”张思倪不卑不亢的对徐宝山道,“贵千金的病情我会经常关注,请你放心。”

看着他的背影,回味刚才他底气十足的病情分析,徐宝山拍了拍院长的肩膀,“这么好的医生,你他妈的咋不搞过来?!”

院长哭笑不得,“他是红十字会的,怎么会来我这里。”

“你他妈的不会想办法吗,笨。”徐宝山摸摸脑袋。

说来也奇怪,这段时间经过张思倪的一番照料,徐赛璐的病情一路好转,出院之前,徐赛璐对张思倪道,“张医生,你有女朋友吗?”

张思倪停止手中的活――他在给徐赛璐把今天的药准备好,这丫头,怎么打听起医生的隐私起来,“问这么多干什么?”

“好奇而已,你不说就算了。”徐赛璐有点郁闷,“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张思倪走到她面前,捏捏她的脸,“别想那么多了,好好养病。”

“好啊,你要不告诉我,下次我又淋雨去!”徐赛璐气鼓鼓的。

张思倪昏厥,“我喜欢乖又听话的女孩子。”

“哦。”徐赛璐伸伸舌头,把胳膊放进被子里,“我有点想喝水了。”

张思倪递给她,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有点不对劲,赶紧出去了。

爱情是危险的游戏。人人乐此不疲。

出院时,徐宝山请了院长、宗秀玉和几个主治医生吃饭,包括张思倪,为了感谢,一个送了一个盒子,盒子里都是些大洋,女儿能痊愈,出手当然更加大方。

出院后徐赛璐逃课更加频繁,她动不动就头疼、感冒,到红十字会医院说要找张医生打针。张思倪知道是假的,没有特别忙的时候就把手头的活交给另外一个医生,陪她出去玩,这丫头想法稀奇古怪,有时候想去坐船,有时候又要去看皮影子戏,看过一两次电影,不老实的很,动来动去,还挠他。

她大概是喜欢上了自己。张思倪叹息了一声。

“你叹气什么?”徐赛璐很是不解,难道是因为自己不够漂亮。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太可爱了。”张思倪苦笑。

她的确可爱,没有人的时候逃课到医院来不仅为了看他,而且还要他配合扮演“病人”来玩打针的游戏,门反锁上,拿听诊器挂在胸口,一本正经的对真正的医生说,来,游戏开始。

他要说,徐医生你好,很久不见。

她就假装成熟的嗯了一声,用缓慢的声调说,老毛病又犯了?今天哪里不舒服。

他要转动脑筋扮演的逼真,我有点小咳嗽,想开点药来吃。

不行不行,你的病非常严重,一定要打针。她非常认真,是个负责任的医生,针头还故弄玄虚的在空中射出几滴“药水”(其实是清水)。

他的衣袖卷起来,假装无辜的看着她,露出迷人的三角肌,一边说,会痛的,请你高抬贵手。

那假医生笑眯眯的拿棉签在上面涂抹,一边安慰的说,不怕,不怕,我会很小心的。

针头在棉签上扎一扎,水流到胳膊上,她的眼睛不眨,对英俊的病人道,好了,如果下次再生病就打屁股针了。

他笑到趴下。

还有一次玩这这样的游戏,她扮演的是老中医,用纸撕成条沾在下巴上当山羊胡,一边按住他的脉搏一边认真说道,你怀孕了。

他直接从凳子上翻到地上去了。

沈淑娴见到张思倪的时候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这个年轻的医生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既热情又冷漠,热情对待徐赛璐,冷漠的对待自己。

难道自己老了,提不起年轻男生一点点兴趣?

想后又笑笑,这是人家的事情,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忙,想这些干什么,只要徐赛璐喜欢就行了。

那顿饭吃的还不错,杭州菜的味道自己已经慢慢习惯,酸酸甜甜的,张思倪给徐赛璐夹鱼肉的时候刺都挑出来,显得体贴万分,就这个细节,沈淑娴觉得这个男人很让人稳妥。回去跟徐宝山和静宜说了,静宜很满意,女儿如果毕业后嫁给一个医生是个不错的选择,徐宝山不置可否,徐家千金谁不想巴结。

阴花三月正文第71-73章

(七十一)

上门的那一天还是来了,经过几个月的感情磨合,在徐赛璐的一再要求下,张思倪决定登门拜访,找了父亲,拿了压箱底的一盒大人参和上好的茅台酒,给静宜和沈淑娴带了两条丝巾当礼物。

进门的时候竟然遭遇搜身,蛋蛋那里都被卫兵轻轻捏了一下,这让徐赛璐很尴尬,抱歉的对着张思倪道,“对不起,我家就是这样的,当年连我嫂子也无法幸免。”

张思倪道,“没事的。”

“我带你出去看看我家庭院吧,很好玩的。”徐赛璐白了徐宝山一眼,太不给面子了,哼。

秋天的院子里,铺满了落叶,徐赛璐拿脚踩着,看中空中飞舞的黄色落叶,整齐的金黄,像蝴蝶一样凌空旋转,她带着张医生参观自家的庭院,有个池塘,青蛙已经绝迹,入秋有些跟枯草颜色相近的小虫活泼的跳着。

坐池塘旁边的凳子上,佣人远远的不敢靠近,怕走得远了大小姐吩咐事情听不见,靠太近了又打搅大小姐的兴致,这年头,干什么都不容易。

徐赛璐拿了面包投到池子里喂那些鲤鱼,一会,那些永远吃不饱的家伙们头凑着头吧唧吧唧的开始吃了,“你不要怪我爸爸,他杀了太多人,于是太多人要杀他。”

张思倪托起她的下巴,怜惜的看着,“你不要考虑那么多,你的脑子里应该是无忧无虑的。”

徐赛璐点点头,忽然想起什么了,拉着张思倪的手走到东边墙角,“你看,这是我今年春天种的向日葵和玫瑰,可惜现在凋谢了,明年要早些来看。”

佣人可怜巴巴的站在后面,提醒说吃饭了,老爷已经在催了。

徐宝山看见张思倪和徐赛璐进来,心里忽然怪怪的,总觉得女儿要被这个医生抢走了,他又那么高,将来也许对后代有好处,万一他敢欺负徐赛璐,老子就赏他一颗子弹……

女儿想象力丰富得益于这位想象力更丰富的老爹。

坐定,徐宝山开始问话,张思倪的父母现在都在英国,他之所以回来是因为学有所用,在红十字会医院目前是内科主治医生,今年二十五岁,比徐赛寒小一点。

徐赛寒冷冷的打量这位准妹夫,他的外表和气质的确是无可挑剔,但过分的冷静,在徐宝山面前,除了最亲近的家人,没有人不害怕的。

晚上跟沈淑娴分析一番后,得到一个结论:大部分的医生都是冷血动物。

(七十三)

送张思倪回医院,没有叫汽车送,只有保镖远远的在后面跟着,徐赛璐的手牵着张思倪的手,感觉很温暖,靠在他的风衣上,痴痴的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当然,否则我怎么敢去见你父亲,早就听闻他是杀人不眨眼的。”张思倪出了徐府后神经才放松。

“那是外面传的,自己家里人他都不敢凶的,他还特别怕我。”徐赛璐很是得意。

“怕你?”

“是啊,怕我生病,怕我生气,还怕我不跟他说话。”

在昏暗的路灯下,徐赛璐尝到了初吻的味道,羞怯又好奇,小小的舌头小心的试探着,张思倪身上散发的是自己调制的药皂味道。他很高,于是吻的时候徐赛璐踮起了脚尖,她想象中的初吻就是这样的。

仰望他,享受被爱与爱人的快乐。

空气清冷,嘴唇炙热,爱的气息荡漾开来,可以温暖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

等冬天正式来临的时候,院子里的法国梧桐毫不吝惜的丢下最后一片叶子,仿佛从发芽到成长的过程与树枝素无瓜葛,有时候地上下了白色的霜,徐赛璐总以为是下雪,趴在窗口,等她的医生来看她,治她的心病。

张思倪还是会带些礼物过来,连着家里佣人的也一起。

接徐赛璐放寒假的那天,进徐府的时候没有搜身,张思倪奇怪道,为什么。

代表你是我自己家人嘛。徐赛璐拍拍他的肩膀笑道。

真正让徐宝山改变对张思倪的看法还是那次演讲事件,扬州新市长任命仪式的时候,徐宝山一家作为重要嘉宾也列席其中。

在轮到他发表演说时,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声,有炸弹啊!一阵巨响,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袭来,徐宝山还没来得及反应,被坐在身边的张思倪按倒在地,虽然弄得鼻青脸肿,所幸生命无忧,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见到舍身替自己挡炸弹的张思倪,他的伤口比自己严重多了,胳膊差点炸飞。

肯定又是革命党干的!老子就是要扣你们的枪支弹药。徐宝山咬牙切齿。所幸家人大多无恙,只有些皮外伤,看着哭成泪人一样的徐赛璐,徐宝山安慰道,“别哭了,你老爹我没死呢,你是为你那张医生哭的吧。”

徐赛璐有点不好意思咧开嘴笑,“哪里,我是看爹受伤了,心里担心。”

在病房里缝针的张思倪听到了,这傻孩子,边哭边笑。

(七十三)

袁世凯知此事后,派何锋钰前来探望,送来许多礼物。当时一家人正在家里聚会,静宜在拜佛,虔诚的跪下,嘴里念着经文。

徐赛寒在翻着前两天的报纸,大致内容是爆炸案件死了多少人员,伤了多少人员。张思倪嘱咐徐宝山日常饮食应该清淡些,最近查出他的血压颇高。

何锋钰来的正是时候。

徐宝山见到他后赶紧拱手,“小小事情何足挂齿,我的伤算轻的,多亏我女婿救了我。现在还麻烦何特使亲自来一趟,舟车劳顿,请坐吧。”

吩咐手下倒茶,徐家的人何锋钰向来熟悉,除了张思倪。经介绍后才知道是徐老虎的准女婿,也拱拳表示敬意。

寒暄一阵后,何锋钰与徐宝山进了书房。

何锋钰环顾四周后坐下,“我奉密令而来,军长目前拥兵数万,扼守宁沪咽喉,那些北伐军运送武器的船只一次次被军长扣留,这次的袭击事件摆明了就是冲您来的。”

徐宝山点点头。

何锋钰从怀里掏出一封函件,“这里是我搜集的扬州革命党名单,您可一一捉捕后送至京城。您最近要小心,京城的密探已经得出消息,听说很多刺客已经埋伏扬州等着取您的命。”

徐宝山感激,“代向大总统问候,我必将誓死效力。但不知道特使这份这名单……”

“是可靠的您放心,是革命党内部人员提供。”何锋钰准备告辞。

何锋钰走后扬州城经历了一场腥风血雨,名单者数众,监牢里装满了等待死亡的革命党人,却都没有就地处决,袁世凯希望徐宝山给他更强力的支持。

“爹要出远门吗?”那天,徐赛璐穿着羊毛小棉袄烤火,一边拿着旁边的小点心,在他身边的是张思倪。

“我要跟赛寒要进京押送那些犯人。”徐宝山叫静宜给他收拾行李,“不过我肯定会赶回来参加你的订婚典礼的。”

徐赛璐笑了。

沈淑娴插嘴道,“爹,不过我听说扬州到京城的一段路塌方了,并不好走,如果绕道从徐州,岂不是要晚些日子才到。”

徐赛寒摆摆手,“我们这次走的是近路,从凌云山穿过去,那段路就过了。”

“那边山路比较复杂,得选些有经验的司机。”沈淑娴道。

徐赛寒不耐烦的看着她,“这个还要你提醒的,当然是要选老手的。”

“什么时候启程,我好备些东西给你带上。”当着众人的面,沈淑娴不好发作,只是顺着话往下说。

“明晚就走,在我们回来之前你们最好不要出去,还有思倪啊,出入也小心些,现在你也算是徐家的人了,很容易被乱党盯上。”徐赛寒还是不放心家人,现在的局势非常不好,说不定炸弹事件就要重演了。

“谢谢。我们会小心的。”张思倪点点头。

“谢谢。我会小心的。”张思倪点点头。

第二日傍晚出发时天公竟然不作美,下起了雪,所幸不大,也不耽误原来的计划。徐宝山出门的时候没有忘记跟家里人告别,捏捏徐赛璐红扑扑的脸,“这么大的人了,身体又不好,不准出去玩雪,叫你们家张医生好好看着你这只调皮猴子。”

张思倪笑了,“爹您尽管放心的。”

凌云山的山路并不宽敞,平时很少有车通过。道路两旁的树枝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三辆军车徐徐朝前方进发,徐赛寒看见了前面的大石头,只能停车下来看路。

枪声响起来的时候,徐赛寒立即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只听见子弹穿梭的声音,因为是晚上,看不清除对方的模样,是土匪还是革命党。

爹说的果然没错。

徐宝山没有上车,多疑的他从家里出来之前就精心挑选了两百名贴身精兵提前埋伏在凌云山沿途主道各处,枪声一响,立即进行支援。

徐赛寒也早已做好了准备。

那车犯人一个都没少,击毙了几十个劫车的人,没有活捉的,对方的一辆车把剩下的袭击者救走了。这让在督军府等待好消息的他十分懊恼,见到儿子平安无事的回来,又觉得十分安慰。

“有奸细!”徐宝山一拍桌子,碎了。

又可惜了一张好桌子。

到底是谁,消息这么灵通。

徐宝山父子回家时,家里的人一阵惊恐,进京的时间和路线是保密的,除了家里人,任何人都没可能提前知道。

但谁又忍心怀疑自己的家人,徐宝山做不到,他不敢去猜想告密者是谁,怕伤了家人的心,也怕伤了自己的心。

张思倪打电话给徐赛璐说这几天被医院外派到重庆红十字医院执行任务,暂时没有办法跟徐赛璐见面。

“不行,过几天我们就要订婚了,你不去行不行?”徐赛璐直跺脚,

“我爹现在又不让我出门,你不过来陪我,我好孤单。”

“你乖,过几天你就能见到我了,我答应你,很快就回来。”张思倪双手被反绑,电话是被徐赛寒拿着的。

审讯室的灯很亮,这样的灯要持续照着张思倪很多天,照的他头皮发麻,连续两天没有睡觉了,很想把什么都说出来,但是绝对不能说。

换上的是囚衣,面对徐赛寒,他只是低头,“不是我干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徐赛寒冷笑着,“既然张医生不肯说,那就一直在这坐着,坐到你想说为止。”

办公室里,徐宝山在抽烟,见徐赛寒垂头走进来,便问道,“那小子还那么嘴硬?”

“是,一早看出来是个革命党,就是不肯招,打听过了,家里根本没有什么亲人,都死光了。留他到今天就是想让他招出背后的人。”徐赛寒坐在沙发上仰头叹气,“唉,就是难为我妹妹了。”

“别让她知道。”徐宝山一脸担忧。

睡前,徐赛寒跟沈淑娴说了来龙去脉,她没有表现的特别奇怪,自从嫁给她以来,慢慢的成熟,再大的事情也是处乱不惊,以前遇见什么会惊惶失措一跳一乍的那个小女孩死了。

“我有办法。”沈淑娴对徐宝山说。

这是让徐宝山对她刮目相看的最好机会,沈淑娴抓住了这个机会。

其实这个办法到底有没有用,沈淑娴自己也不知道。

慢慢的,陆续的贴一些杂志选用的短篇给大家看。

风格也许有些不一样,网络是自由的,杂志是要符合主题的。

我能写网络小说,我也能写杂志稿,我经常这样鼓励自己。不过后者似乎难很多很多。

阴花三月正文第74-78章

袁世凯知此事后,派何锋钰前来探望,送来许多礼物。当时一家人正在家里聚会,静宜在拜佛,虔诚的跪下,嘴里念着经文。

徐赛寒在翻着前两天的报纸,大致内容是爆炸案件死了多少人员,伤了多少人员。张思倪嘱咐徐宝山日常饮食应该清淡些,最近查出他的血压颇高。

何锋钰来的正是时候。

徐宝山见到他后赶紧拱手,“小小事情何足挂齿,还麻烦何特使亲自来一趟,舟车劳顿,请坐吧。”

吩咐手下倒茶,徐家的人何锋钰向来熟悉,除了张思倪。经介绍后才知道是徐老虎的准女婿,也拱拳表示敬意。

寒暄一阵后,何锋钰与徐宝山进了书房。

何锋钰环顾四周后坐下,“我奉密令而来,军长目前拥兵数万,扼守宁沪咽喉,那些北伐军运送武器的船只一次次被军长扣留,这次的袭击事件摆明了就是冲您来的。”

徐宝山点点头。

何锋钰从怀里掏出一封函件,“这里是我搜集的扬州革命党名单,您可一一捉捕后送至京城。您最近要小心,京城的密探已经得出消息,听说很多刺客已经埋伏扬州等着取您的命。”

徐宝山感激,“代向大总统问候,我必将誓死效力。但不知道特使这份这名单……”

“是可靠的您放心,是革命党内部人员提供。”何锋钰准备告辞。

何锋钰走后扬州城经历了一场腥风血雨,名单者数众,监牢里装满了等待死亡的革命党人,却都没有就地处决,袁世凯希望徐宝山给他更强力的支持。

“爹要出远门吗?”徐赛璐穿着羊毛小棉袄烤火,一边拿着旁边的小点心,在他身边的是张思倪。

“我要跟赛寒要进京押送那些犯人。”徐宝山叫静宜给他收拾行李,“不过我肯定会赶回来参加你的订婚典礼的。”

徐赛璐笑了。

沈淑娴插嘴道,“爹,不过我听说扬州到京城的一段路塌方了,并不好走,如果绕道从徐州,岂不是要晚些日子才到。”

徐赛寒摆摆手,“我们这次走的是近路,从凌云山穿过去,那段路就过了。”

“那边山路比较复杂,得选些有经验的司机。”沈淑娴道。

徐赛寒不耐烦的看着她,“这个还要你提醒的,当然是要选老手的。”

“什么时候启程,我好备些东西给你带上。”当着众人的面,沈淑娴不好发作,只是顺着话往下说。

“明晚就走,在我们回来之前你们最好不要出去,还有张医生,出入也小心些,现在你也算是徐家的人了,很容易被乱党盯上。”徐赛寒还是不放心家人,现在的局势非常不好,说不定炸弹事件就要重演了。

“谢谢。我会小心的。”张思倪点点头。

第二日傍晚出发时天公竟然不作美,下起了雪,所幸不大,也不耽误原来的计划。徐宝山出门的时候没有忘记跟家里人告别,捏捏徐赛璐红扑扑的脸,“这么大的人了,身体又不好,不准出去玩雪,叫你们家张医生好好看着你这只调皮猴子。”

张思倪笑了,“爹您尽管放心的。”

凌云山的山路并不宽敞,平时很少有车通过。道路两旁的树枝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三辆军车徐徐朝前方进发,徐赛寒看见了前面的大石头,只能停车下来看路。

枪声响起来的时候,徐赛寒立即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只听见子弹穿梭的声音,因为是晚上,看不清除对方的模样,是土匪还是革命党。

爹说的果然没错。

徐宝山没有上车,多疑的他从家里出来之前就精心挑选了两百名贴身精兵提前埋伏在凌云山沿途主道各处,枪声一响,立即进行支援。

徐赛寒也早已做好了准备。

那车犯人一个都没少,击毙了几十个劫车的人,没有活捉的,对方的一辆车把剩下的袭击者救走了。这让在督军府等待好消息的他十分懊恼,见到儿子平安无事的回来,又觉得十分安慰。

“有奸细!”徐宝山一拍桌子,碎了。

可惜了一张好桌子。

到底是谁,消息这么灵通。

徐宝山父子回家时,家里的人一阵惊恐,进京的时间和路线是保密的,除了家里人,任何人都没可能提前知道。

但谁又忍心怀疑自己的家人,徐宝山做不到,他不敢去猜想告密者是谁,怕伤了家人的心,也怕伤了自己的心。

张思倪打电话给徐赛璐说这几天被医院外派到重庆红十字医院执行任务,暂时没有办法跟徐赛璐见面。

(七十六)

尽管做了很大的心理准备,徐赛璐看见张思倪的样子还是无法接受,自己好好的未婚夫,现在竟然变成了父亲的阶下囚。

一杯热水放在他的跟前,叫卫兵把手松绑了,其他人都出去。

“为什么?”徐赛璐眼泪汪汪,“为什么要杀我父亲?”

“我们曾经通过各种途径跟他商议北伐的事情,就算他不支持,也不应该扣留我们的船只军火,还把他们全部赶尽杀绝。”张思倪低头,贪婪的喝水。

徐赛璐递过来一把锋利的叉子,“我给你做人质,你走吧,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

张思倪迟疑的拿起那把叉,站起来对准徐赛璐的喉咙,走到门口,徐宝山和徐赛寒慌了,徐赛璐的命在她手上。

“爹,救我啊。”徐赛璐的脖子上已经有血滴下来,但只是扎破表皮。

“给我一辆车,我会在城门口放下她。”张思倪感激的看着徐赛璐。

双方僵持着,沈淑娴悄悄退了出去。

车上插了钥匙,在上车的瞬间,沈淑娴交代的那个神枪手以最快的速度结果了张思倪,他的额头中弹,血咕咕的流下来,他手中的叉子落地了。

徐宝山赶紧过来对着张思倪的胸口补了两枪,他抖了抖,完全没有了呼吸。

徐赛璐蹲在旁边痛哭,“你这个傻瓜,你为什么这么不小心。”

沈淑娴抱着浑身抽搐的徐赛璐,“没事了,好了,咱们回家去。”

她并未回去,她觉得他的身体还是热的,地上已经积了一滩血,眼泪也无法冲淡那鲜艳的痕迹。

徐宝山冷冷道,“我最恨身边的人背叛我。”

张雨山在逃跑的路上被人跟踪,一枪打掉了脑袋,临死前说了一句北伐一定会胜利。

胜利、和平、安稳的生活,简单奢侈的愿望,一次又一次被摧残,一个人倒下了,千千万万的的人前仆后继,为了心中的理想往前冲,枪林弹雨也从不畏惧。

我们应该记住他们的名字,张思倪、张雨山以及跟他们一样的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长眠于地下的英雄,为了今天的和平生活牺牲了生命的人们。

(七十七)

也许是过年不忍扫了沈淑贤的兴致,不想让她过年还哭丧脸,徐赛寒还是决定纳妾的事情挪到年后再办,算是给她作为正室的一个面子。

徐宝山想抱孙子,无可厚非,沈淑贤的体质根本不适合怀孕,医生认真的说道。

这样的诊断就像死缓判决书,窗外的雪越来越大,四肢冰冷的沈淑娴就这样盯着,盯了一个下午了,眼睛都痛了也不想挪开,要不,换家医院试试,算了,何必自欺欺人。

徐赛寒起初也是对沈淑娴兴致颇浓,后来觉得沈淑贤也有她不好的地方,比如晚上睡觉总是不安,吃了药好了一阵又不行了,白天倒还正常,一到晚上就害怕,抱着自己的脖子不放,半夜经常醒来,自己一个人坐着,也不说话,痴痴看着窗外。

婚姻能够拉近彼此的距离,把陌生人变成亲人,以前看不到的缺点现在统统变大,天天面对,逐渐厌倦,但还是象个神秘城堡一样吸引男人女人往里钻,尤其是外表光鲜的城堡,住进去,吃穿不愁,不用上班,度日如年也是心甘情愿。

徐赛璐总是劝着哥哥,嫂子会好的,要不你……

姚金枝也从老家专程劝女儿,不要这么倔,哪个大户人家的男人不娶个三妻四妾的,你是大的,要宽容,以后才说得起话在这个家,你也知道你自己的身体,都怪妈不好,怀你的时候没吃什么好东西。

沈淑贤眼睛哭得象小笼包,“我没有说不允许,他要找就找,但怎么可能在那种地方找个女人,多脏啊。我听说是那女的活脱脱就是个狐狸精。”

自己身体不好,气了以后更不好。沈淑贤一日渐一日的消瘦下去,眼睛往外凸,看起来十分奇怪的外表。所以,结婚以后的女人还是要找个班上一上,免得一门心思想着只对付一个男人,白天晚上都想着他在干什么他跟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

其实徐赛寒遇见樱桃纯属偶然,那天说好了回家吃饭。郑华说不如一起去一个地方吃饭,有家新开张的柳州楼。

第一眼看见樱桃就喜欢上了,她的眉眼和骨骼十分饱满,白皙的皮肤嫩滑的象丝绸,徐赛寒总是喜欢一见钟情,得到了一个,还想得到更多,他有体力,但没什么耐心。

樱桃敬了自己一杯酒,长睫毛下的眼睛清澈见底,没有世故,没有埋怨。

这是她的艺名,她的原名叫陈英桃。被人贩子拐进来后打了好几顿才入了行,改名叫樱桃,樱桃小嘴,泛着湿漉漉的樱桃色,连着下面那张嘴,丰姿卓越,顾盼生辉。

老鸨笑吟吟的下来,她也知道徐赛寒的身份,而且也知道他的阔绰,附在耳边道,“这是她的第一次,特意为徐少爷准备的。”

“哦?”徐赛寒再次仔细看了看她,不仅皮肤白里透红,笑起来还有两个梨涡,嘴角总是往上扬,显得很开心,即时在这烟花之地,却丝毫不沾染俗气。

身上淡淡的散发着幽香,像是从皮肤底子冒出来的。

郑华说道,“哪个结婚的不出来玩的,只是要玩的劲兴些罢。你放心,我一定会保密的。”

樱桃说话的声音也是妩媚,但又清脆,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活泼显得丝毫不做作。这一次,徐赛寒又动了心。

安排好的房子,柳州楼最好的房子,被子是真丝,床单是雪白,那浸透的红色血迹,还有樱桃的轻轻的哭泣。

“我该回去了。”徐赛寒忽然觉得内疚,丢了一张银票在桌上,已经超出了老鸨理想的价格。

(七十八)

下意识的往床单上看了一眼,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道,“你的血怎的颜色这么鲜艳?跟平常每个月经血的有什么不同的?”

樱桃收起眼泪,一脸无辜的看着她,“当然是不同,颜色都会不一样,一个是冗血,一个是鲜血。”

老鸨喜滋滋的送郑华和徐赛寒到门口,徐赛寒道,“你先不要让她接客,三天后等我消息。”

郑华疑惑道,“少爷你准备怎样?”

“给她赎身。”

“那少奶奶!”

“你管她那么多干什么。”徐赛寒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冷漠得象结了冰。

回到家,沈淑贤大概睡着了,也不说话,呼吸轻微的,从后面抱着她,没有什么反应。后来半夜知道她去院子里散步,她仿佛永远睡不够,越睡越疲惫越憔悴,饭也吃的少,走起路来好像风要吹倒一样。其实徐赛寒很想知道她的第一个男人究竟是谁,其实当时自己那么爱她,她应该坦白,这样欺骗自己,实在是损了一个男人的自尊。就如女人伪装高潮一样,没有就没有,不必勉强自己讨好。

樱桃赎身的钱是徐宝山给的,他尊重儿子的意思,只是嘱咐道,不要太偏袒小的了,毕竟沈淑贤是个好女人。

徐赛寒道,“爹怎么知道她是什么好人,好不好,她自己心里最明白。”

徐宝山也不多话,夫妻之间的事情自己插那么多手干什么,也算是答应了这事,只是让他别太着急,年后立春再说。樱桃住了进来,只是临时搬了间小房子,有空的时候徐赛寒经常去看她,越看越喜欢,她不仅烧得一手好菜,而且评弹也唱的非常优美,每次一听,竟然舍不得走。樱桃也不催自己什么时候才娶她,说做小妾也没有什么抱怨,话不多,只是默默做自己的事情。

尽管如此,年后纳妾的事情徐赛寒还是光明正大的跟沈淑贤商量,刚一开口,沈淑贤就哭了,“是的,我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天,但没有想到会这样的快。”

徐赛寒看着她,“我也觉得你在家太冷清,有个姐妹陪着你不是很好吗,她为人比较谦和,而且还会评弹,我又没有说不要你,你哭什么呢?”

沈淑贤哭了许久,看了看四周,也知道家人都支持徐赛寒的意思,哭久了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于是擦了眼泪道,“可以,不能太热闹,她也不能用我的东西,任何东西都不能碰,除了你。”

“我是东西,我不是东西?”徐赛寒笑了笑,也不介意东西的说法。

樱桃进门的时候,行的也是旧式婚礼,她是孤儿,没有什么亲戚,自己孤零零的嫁到徐家,没有请什么客人,只是自己徐宝山家中的几个内亲,郑华也过来了,送了一盒子首饰,沈淑贤看了他一眼,郑华躲开了他的眼光,这事大概因他而起。

樱桃的礼服很漂亮,是定做的。她慢慢到沈淑贤面前下跪,沈淑贤不领情,脸别向旁边,鼻子里哼哼着,起来吧。听她说话的声音是蛮乖巧的,不知道模样如何,模样如何明天早晨不就知道了。

那天晚上,沈淑贤是一个人睡。想到徐赛寒,身体就如在冰窟里一般,翻来覆去睡不着,耳边似乎听见徐赛寒在樱桃身边的絮语,刀扎一样难受,自己爱的男人,现在竟然搂住另外一个女子亲着、抱着,做那些快活事,怎么不去死,这样的滋味太难过。

起来,也不想开灯,怕别人以为自己睡不着说自己气量小。

穿上睡衣,习惯到院子走走,他和她屋子里的灯仍然亮着,但很微弱,又似乎是蜡烛。懒得去想,让他们去快乐吧。人生下来就有命,得学会认命。

秋天的时候院子蝈蝈、蛐蛐、纺织娘象在进行一场秋夜演唱会,交响乐一般有阴谋的响着,萤火虫只是夏天的产物,现在都死了,硬邦邦的直挺挺的尸体也都化为肥料,他们手里的灯笼要明年夏天才能亮起来,可人一旦认命了,生活也没什么多大意思。

徐宝山一个人坐在荷塘边抽烟。

“爹还没睡吗?”沈淑贤有些意外,这么晚了他在这里干什么。

“淑贤?”徐宝山回头看了看她,“爹心里烦,出来走走,你妈睡了。”

“你烦什么呢?”沈淑贤好奇问道。

“我以前是个贩私盐的,后来归顺大清,然后又跟着总统,有时候爹在想,我杀了那么多人,下辈子会不会变猪狗,任人宰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背叛,心里也不是滋味。”

沈淑贤沉默很久,劝慰道,“您想的太多,您是英雄。”

徐宝山见她坐在石凳上,问道,“你回去睡吧,有些事情,你无法改变,就慢慢适应吧,你放心,有我在这天,便不会让你受委屈。男人嘛,总是需要个小老婆,你懂事点,想开点就是。”

说得沈淑贤心头一暖,毕竟徐宝山才是家里的老大,至少现在是的,那个樱桃别想得寸进尺,也是一阵宽慰。

吃早点的时候,徐赛寒和樱桃还未见下楼。静宜埋怨道,“大家都要等他们,也不知道到底在搞什么。”

派了佣人叫了三次,这才下楼。

沈淑贤抬头一看,樱桃。

嘴唇初初有些发抖,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她怎么跟康渺渺长的如此相似,笑起来甚至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是身高。康渺渺高些罢了。

樱桃穿着秀气的白色鼠袄裙,弯了弯膝盖笑着道个万福,“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又对沈淑贤道,“大太太您好。”

那道眼神,外人是看不出来,只有沈淑贤隐约感到了挑衅的意味,她这么晚下来,明显就是在示威,显得自己多么有魅力似的。

徐宝山也顾着徐赛寒的面子,并没责备他二人,一边吃早餐一边道,“这几日我跟赛寒要去上海办事,你们在家好生呆着,没事就不要往外跑。”

沈淑贤说了句“哦”。见徐宝山碗里的粥没了,起身准备来盛,倒是被樱桃抢先了,徐宝山点点头算是感谢。

沈淑贤泄了气,樱桃的嘴角洋溢着胜利的微笑。

阴花三月正文第79-84章(完结)

(七十九)

平日里都是沈淑贤帮徐赛寒披好外套送他出门的,樱桃仍是抢了先,温柔体贴模样,在门口拥抱时沈淑贤的眼睛红了,也罢,也罢,你们爱去吧,我就不过是多余的人罢。

徐宝山倒是看出了什么端倪,在车上对徐赛寒嘱咐了几句,徐赛寒下车,到沈淑贤面前拥抱了下,“你自己小心点,记得吃药。我从上海回来给你带礼物。”

沈淑贤冷笑着,表面敷衍,犹如徐赛寒表面敷衍她,那是做给他父亲看的。

过了一段相安无事的样子,只是半夜想起樱桃的脸,就像康渺渺。

八月初一到了,静宜要上山拜佛,家里就剩下樱桃和沈淑贤二人。都不说话,各自做各自的事。

沈淑贤仔细看她的侧影,恍惚好像康渺渺来到身边,不放心的问道,“你叫樱桃,你本名姓什么?”

樱桃缓缓转过脸,有点不置可否,“姓陈,姐姐问这些做什么?”

“没有,你跟我的一位同学很像。”沈淑贤眼睛瞅着报纸,并不抬头,心想谁是你姐姐了。

樱桃道,“哦,那倒是巧,想必你的那位同学很漂亮吧。”

沈淑贤听出来了话里的意思,平淡回答道,“长的一般。”

樱桃也不去理她,自己去了二楼天台上唱评弹,咿咿呀呀,好不开心。沈淑贤却是需要睡回笼觉的,是家庭主妇的恶习,早晨起来的早,陪公婆和老公吃过早点送他们出去以后又回到床上小憩,睡到中午吃饭前起床洗漱。

今天的回笼觉非常不爽,因为楼上有人在唱歌。

沈淑贤走到楼上,指着对樱桃道,“琵琶如果在烟花柳巷中的茶馆里听起来倒是应得那景,可偏这督军府是个安静的去处,我建议你要是怀念你的生活,可以重返旧地,免得吵到别人休息。”

樱桃停住琵琶,“哦,原先听赛寒说姐姐早上起来后又要回到床上去睡的刁习,开始并不信以为真,现在才知道原来真有那么回事。也罢,也罢,我不唱就是。”

左一个赛寒,右一个赛寒,好像跟徐赛寒很熟似的。心里一阵醋意,但也不便表露太多,以免她又得意。

最受不了她跟静宜耳语,静宜仿佛也受用,一边听一边微笑,无形之中跟自己似乎又疏远了许多,只是眼巴巴盼着徐赛寒回来,毕竟是自己男人,这么无聊的日子,该怎么度过,越看樱桃越觉得她奇怪,经常出去,又不知道干些什么。

这次徐赛寒从上海回来,给自己带了条花纹丝巾,给樱桃的礼物却是个小小的八音盒,上了发条,里面一个玻璃水晶短裙天使在镜面上跳舞,旋转、旋转。

这几个月,徐赛寒仿佛刻意要避开沈淑贤,除了在徐宝山面前还稍微跟她说几句话,晚上从来也不跟沈淑贤睡,只是偶尔过来,象学生交作业一样草草了事,完了以后提起裤子就往隔壁跑了,如此以来,更生不出小孩了。

而樱桃怀孕的消息给徐家上下每个人似乎都打了一阵兴奋剂,沈淑娴觉得连疼她的徐宝山也不怎么搭理自己了,佣人们都是势利眼,拼命往樱桃身边凑。家里到处都是婴儿用品,堆积成山,徐赛寒简直高兴坏了,在沈淑贤身上播种那么多次都没有收获,开始还怀疑自己是不是有毛病,结果出来了,自己不仅没有毛病,而且很强壮,看樱桃肚子那形状,八成就是儿子。

静宜也是几乎每天亲手煮补品给樱桃安胎,夏天天热,又怕她生痱子,天天都是绿豆汤、龟苓膏,看她那得意的样子,挺着肚子象个皇后一般。本来没那么大的肚子,她非得用力挺着,动不动就说不舒服,一说不舒服,马上就要去医院检查。全家上下好像当沈淑贤是个隐形人。

于是沈淑贤盼周末,周末的时候徐赛璐会回来,她似乎对张思倪那件事情还是耿耿于怀,认为即使是革命党也没什么,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夫,有必要这样赶尽杀绝么,把怨恨都怪在沈淑娴头上。跟她说话也是敷衍塞责,说完了就走,休息了两日又要回学校,这尴尬的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要不要跟他谈谈?沈淑贤想了想。

其实晚上还是希望徐赛寒能够在这里身边,可不能勉强别人,如果他躺在身边,脑子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不如成全了他好。睡不着的时候在想,以前的徐赛寒不见了,有了新的,旧的就不重要了,还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得罪了他,翻来覆去觉得呆在这个家没有什么意思。次日就提出想回去探望母亲,干脆让樱桃在这个家里更得势。

徐宝山说,也好,让司机送你回去罢。

不用了,我自己坐车就好,其实也没多远。沈淑贤感激的看着徐宝山,看来徐宝山还是认可自己的,是他在家中的唯一依靠。丈夫就是个陌生人。

徐赛寒时常为她的欺骗而懊恼,不是处女就不是好了,要装处,最讨厌别人欺骗了,如此一来,就证明她平时对自己的关心体贴都是装,不如樱桃来的痛快,低贱就是低贱,不往脸上贴金说自己是高雅淑女。所以好几次应酬,都把沈淑贤撂在家里,唯独带樱桃出去,打扮打扮又年轻又端庄,也没人敢去打听樱桃出处,就算知道的也不敢乱说,毕竟樱桃的第一次是给徐赛寒的,堵了那些家伙的嘴。沈淑贤在漆黑的屋子里听他们回来,在客厅谈笑风生。倘若嫁个普通人家就好了,也许过的比现在幸福。

要么一开始就不要喜欢,喜欢了然后又变成不喜欢,那样被践踏的感觉实在憋得慌,不如不要相见,所以才萌生回乡下小住一段的想法。宗秀玉的电话也不常来,之前提过刺杀徐宝山的事情也不了了之。

推开推去,徐宝山还是坚持叫司机送了她,沈淑贤颇感动,徐宝山在她心目中就是父亲,不管在别人眼里他是多么残暴,至少对自己是关心的。

(八十)

走之前,徐赛寒不在家,陪樱桃去医院检查去了,但愿他们能有个健康的宝贝,祝福吧,沈淑贤心生哀怨。看着车窗外的楼房慢慢变成一望无垠的旷野,枯黄的草,燃烧的野火,乡村的炊烟,自己从哪里来就该回到哪里去。

家里已经修葺一新,当然,这都是自己嫁给徐寒赛的功劳。见到母亲,眼泪哗哗的流,姚金枝道,“哎呀,没用的东西,自己男人被人抢了回来哭算什么本事。”

“是我自己的错。怨不得别人。”沈淑贤抽泣着,“我怎么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他那该死的副官,非得带他去喝什么花酒。看吧,把个这样的人搞到家里来,我还有什么脸回去。”

“回去,当然要回去。你在这里做什么,我养你一辈子啊,我死了你怎么办。”姚金枝狠狠道,“拿出点办法来,别让那个做小的骑在你头上。”

话是这么说,见女儿回来,姚金枝也是高兴的,到处带着她去串门,杨思真见到她,果然跟以前有大不同,以前是女学生的倔强,现在是少妇的凄怨。沈淑贤顺着姚金枝的意思,提出了让母亲和他结婚的想法,两人毕竟已经好了许多年了。

杨思真也不反对,趁着一家人都在,把婚事办了。这样,跟沈淑贤成了兄妹了,一家人不说二家话,听说沈淑贤的事情以后,又劝慰了半天。

附近有个观音庙,沈淑贤烧了求子香。

住了几日,身体日渐胖起来,乡下空气好,心情也开朗很多,饭菜合了胃口,食欲大增,脸色又渐渐恢复了昔日神采。

家里忽然少了个人,徐赛寒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惦记着,这女人,怎么去了这么久也不回来,很快活是吧。

徐宝山道,“亏得你还记得你有个大老婆,人家在家的时候你连话都不跟人家说,现在倒念叨人家在娘家住久了。”

静宜陪樱桃出去了,家里只有父子二人。

徐赛寒把那晚沈淑贤欺骗他的事情一说,徐宝山叹了一口气,“你这么看中这个,如果我跟你一样的看法,你母亲大约也不会在生你的时候过世了。”

沉默了许久,徐赛寒道,“最近反正也不忙,我去接她回来罢。”

徐宝山点头,“这边有静宜看着,你放心去罢,多玩几天也无妨,这阵子的确委屈人家淑贤了,这么些年了,跟着咱们同风共雨的,图个啥,她也不容易。”

说来也是,只怪当时自己出现的太晚罢了。

很多事情,比如处女非处女的这个结,只要自己心里通透,往简单里去想,就一下能解开。

第二天早上出发,樱桃挺着肚子嘱咐,要他多穿衣服,不要急着回来。徐赛寒心头一暖,自己善解人衣,她却是善解人意。

开了几个小时,到了熟悉的地点,当年的偶遇重现,许多往事涌上心头。有人注定等待,有根注定被等待,这就是我们揪心的人生。

沈淑贤在做饭,劈柴,她随便裹了件衣服在身上,头发扎得高高的,锅里用干竹笋煮着辣椒鸡肉,香气散发的很远,虽然也有佣人,但在自己家里,还是动手比较好,做出来的饭菜比较合胃口。

姚金枝在厅里念经,人年纪大了,就比较信佛。

听见有人的脚步声,回头看,竟是徐赛寒,他示意姚金枝别做声,偷偷走到厨房,看见沈淑贤卷起袖子在做菜,锅铲很大,所以她看起来很吃力,热气腾腾,她的额头冒了汗,好像又得意的欣赏这锅菜。

自己多久没看见她笑过的这样坦然。

轻轻走了过去,从后面抱着了。

回头见是徐赛寒,沈淑贤啊了一声,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身上很脏,别抱了。

徐赛寒大约很久没碰过她身体的缘故,那股熟悉的感觉又回到身体里来,人,各有各的好处,光想着这人的好,就会很爱,只想到人家的坏,自然就爱不起来了。这是静宜说的。

原谅我骗了你。沈淑贤的嘴碰到了徐赛寒的唇。

当然,你也要原谅我,我只是有点嫉妒。徐赛寒覆盖了她的唇,因为沈淑贤之前自己尝过竹笋烧鸡的滋味,所以唇齿之间有人间烟火的气息。

也许离别,也要笑着进行,这样才堪称完美。那一个晚上,彼此妥协,然后彼此进入。

(八十一)

住了这几天,两人相约着上山玩,大雨过后采了新鲜的蘑菇回来煮,沈淑娴依偎在他身边,在山洞里遥望天边的七色彩虹。见到有野兔子,用夹子夹,爬到山顶看风景的时候抱在一起。彼此有对彼此的愧疚,只有用热吻来表达,那一瞬间沈淑贤觉得老天还是公平,受那么多冷落,然而他还是回来了,但愿经过这次不要再远离。

约莫过了一星期,徐赛寒要跟她一同回去,姚金枝恋恋不舍,带了许多沈淑贤爱吃的家中自己晒的地瓜干、南瓜干还有油炸小螃蟹,用个大袋子装着送他们到村口。

回家了,沈淑贤的心头一阵沉重,一回去,又要把徐赛寒分给别人了,这几天多开心,他就是自己的。

现实总是不能改变,只能慢慢适应。

回来的时候门口有个邮差来送信,守卫递过来,沈淑贤一看,是封退回的信,收信人竟是新知女校的宁兴国。再看落款,是沈淑贤。

怎么会找到这里,天哪!

原来很久以前,那还是沈淑贤少女怀春的时候写的一封信,偷偷寄给宁兴国,谁知道后来他却被砍了头,这封信在学校收发室呆了很久,张晓平死掉以后,学校换了一个新舍监,清理邮件时发现了这封死信,学校的人都知道沈淑贤,从这里走出去,直接走进徐家的少奶奶。

因为是她的信,所以才不敢怠慢,也不敢拆,如果是别人的,早就扔了。

徐赛寒把头凑过来,你写给谁的啊?

沈淑贤有点慌张,把信藏在身后,“以前的同学,同学。”

徐赛寒脸色一变,猛的抢过来,粗暴的撕开。

一把将沈淑贤推得老远,信撕成碎片,雪花般落在沈淑贤的脸上,伴随她的不值钱的眼泪。

爱你一次

我会用每一个漆黑的晚上想念你

如果失望

我会用无数个希望换你到来

梦醒时你不在身旁

这是永远的凄凉

你给我的一切愿望

会不会只是我的幻想

我愿放弃生命

只要你能记得我

每一个美梦来回味你

温柔只有这一次

我也要感谢上天的眷顾

…………………………。

有些事情在当时是浪漫,时过境迁,就会变成难堪的证据。

如果不能永远,不要合影,不要情书,不要记录,就这样让曾经的快乐随风去了,到处飘散,没有人能揭开你的伤疤,只有在深夜无人时候,蹲在角落,仔细的看刺目的疤痕,对啊,我曾经爱过的一个人,现在却已不在,永远不在相见。痛苦是自己给的,反而好受一些。

信上的每一行字都是碎玻璃,刺进徐赛寒的心里,每个字都是钉子,把徐赛寒盯在耻辱柱上,永不翻身。

他有点想哭,他是尝试着挽回他的这段艳遇而生成的婚姻,他想证明自己还是个好男人,他爱着他的妻子,自己纳妾也是出于报复,原谅了她,去接她回家,重新容纳她,她竟是如此愚蠢,偶尔一次的失身也罢,还写诗,什么烂诗,破诗,垃圾诗,狗屁诗,梨花诗,脑残体诗……

原来那个男人竟让她如此难忘。

他走近,看着沈淑贤,手用力一挥,一个响亮的大耳光赏了过来,沈淑贤的脸印着五道指印,火辣辣的痛,还有两个字,“贱人!”

他一个人独自进屋,头也不回,看也不看,背影如此坚决。

沈淑贤抽了抽鼻子,觉得刚才挨打的那左边脸好热,慢慢弓下身去,蹲在地上,用手指去拣那些碎片,很多很多张,也不怕,要一张一张拣起来,被风吹走,也不担心,让我拼凑成原来那些日子,好吧,那就这样吧,你觉得我是怎样,我就是怎样,解释又有何用,解释有用还打仗干什么。她有个小小珍珠坤包,是去年生日的时候碎片就妥当的放在里面,像是是棺材,埋葬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开始下雨了,秋天黄昏的雨,并不大,但还是不留情的打湿眼睛,没有人叫她回去,在徐赛寒的眼睛里,她是这个家的败类。

那是个孤零零的秋千,在角落里,红漆已经掉了许多,露出木头的原色,很久没上去玩,被雨水淋得有点黯淡的黄,试着坐到上面,两腿冰凉的,两边的铁索也是冰凉,心里也是冰凉。

沈淑贤的双脚往后轻轻一点,秋千晃动了,在雨中的铁链子吱吱呀呀的响着,泪水涟涟,风吹过来,精心化好的妆,变成一个花脸。

远处的屋檐往下掉着一串串的雨珠,天越来越黑,死气沉沉的空气里,沈淑娴象一具没有知觉的僵尸,眼睛不眨,眼泪流下。

想起小时候父亲推着自己荡秋千的情景,虽然穿的裙子并不漂亮,虽然那个秋千是自己做的,但还是荡的高高,笑声四处飘散,又重新回去吗,被母亲唠叨,被杨思真同情,进去徐府里面吗,受他们的指点,继续被徐赛寒冷落,看樱桃胜利的、骄傲的微笑?那去哪里,流浪,没有勇气,身上的每一根纱,口袋里的每一分钱,都不是自己的,都属于徐家。

如果他们真的在乎我,不会让我一个人在外面吧。沈淑贤在心里想着。

厨房传来饭菜香,厨子在做饭,闻着那味道,应该是土豆烧牛肉,还有孜然羊肉,徐赛寒最喜欢的菜。他们在喝酒吗,一定很开心。

(八十二)

徐赛寒进门的时候,王妈问了句,少奶奶还在外面呢。

徐赛寒几乎是吼着,“你们谁都不许叫她进来!”

沈淑贤听见了他的吼叫声,这个男人,为什么就是不肯听自己把话说完,连个机会都不给。也罢也罢,沈淑娴在唱歌,唱到天渐渐变黑,雨仍在下,打着窗户噼噼啪啪,没有癞蛤蟆,癞蛤蟆已经回家。那些苦涩的雨水顺着眉毛经过眼睛,她只是在雨中麻木了似的反复的唱:

秋千秋千高高,

荡呀荡过树梢。

树梢点头微笑,

夸我是勇敢的宝宝

……………………。

唱得累了,秋千就像摇篮,头发已经湿透了,疲惫的靠着秋千昏昏睡过去,在雨中睡觉的感觉真的很奇妙。雨淅沥淅沥,它们要流到哪里去,是阴沟还是小溪,爱的时候那些温暖的话语,被雨水带走了对吗,管他呢,走了就走了吧,拥抱过的手,通常就是推开自己的那双手。习惯了,不必再讨论谁让谁心碎。

沈淑贤迷糊中觉得雨停了,雨停了,真的不够朋友。

张开眼,昏暗的灯光下,父亲撑着一把大伞,笑吟吟的站在自己身边。

“爹。”沈淑贤就这样轻轻喊了一声,爹没有死,没有在黑暗的坟地,爹就在这里的眼前。

徐宝山回来的时候,看见沈淑贤淋着雨在荡秋千,撑着伞走近,又看见她在哭,估计又受到了什么委屈。

“可怜的孩子,进去吧。”徐宝山伸出手。

沈淑贤从秋千上下来,抱着徐宝山大哭起来,“我不要回去,我不要进去那个讨厌的屋子。”

徐宝山轻拍沈淑贤的背,“傻姑娘,那是你家,怎么不会去。回去再慢慢说给我听,跟我回去,哪个敢不容你,我就是一枪子崩了他娘的。”

因为淋了雨,沈淑贤走在徐宝山后面瑟瑟冷的发抖,她的眼睛怯弱的看着地面,头别向一边。厅子里的人正在研究樱桃的肚子里是男是女。

见徐宝山进来,大家停止了说话,顿时一切都是静静的。

沈淑贤去浴室洗澡,仿佛看见樱桃在大声笑。

徐宝山叫徐赛寒到书房,两人吵的声音很大,沈淑贤打了个喷嚏,到厨房找吃的,佣人把今天的剩菜端了出来,果然是土豆烧牛肉。

不知道他们在吵些什么。他们父子很少吵架,大部分时候都是听徐宝山的安排,这次大概徐赛寒豁出去了。

吃着吃着,徐宝山带着徐赛寒到跟前,徐赛寒见沈淑贤的脸,肿得很高,仿佛生了牙痛病,得用手小心翼翼托着。

“对不起。”徐赛寒的道歉及其不情愿,他只是被父亲所逼迫,如果不这样,父亲饶不了他,老头子冲动,想不通,老头子为什么一定要干涉这件事。

沈淑贤肿的脸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简直比哭还难看,“没关系,我没事。”说罢感激的看了徐宝山一眼。

徐赛寒在房间里是说要休掉她,免得看着她心烦,徐宝山用了狮子吼,“你以为你是谁啊!休了她,你就等着老子把你派到东北去,三年都别回来。去道歉,马上!”

父亲一发火,徐赛寒还是觉得有点恼火,只得硬着头皮去说了声对不起,在心里却在想,这种女人,我是不会再爱她。

所以沈淑贤生了一个星期的伤寒病,徐赛寒根本没有来看过自己。头昏昏的,额头滚烫,打了退烧针也没用,每天只能喝点米粥,爬起来解个手全身都是软趴趴的,踩了棉花似的。

樱桃会故意挺着肚子在门口走来走去,有时候假情的问,“姐姐好些没,不要紧吧。”

她知道樱桃巴不得自己早点死。

徐赛寒又继续出去嫖,他宁愿出去嫖也不愿意再回到沈淑贤身边,他觉得她比妓女更脏,心底就是这样觉得。

郑华经常扶着醉醺醺的他回来。

有一次沈淑贤睡着了,见是徐赛寒进来,心里紧张的不知如何是好,很久没跟他说话了,他怎么会进来这边。

谁知道徐赛寒一见是她摸着门又出去,嘴里还嘀咕着,“对不起啊对不起,徐大太太,打搅您休息了,我走错门了,哈哈哈哈哈哈。”

喝醉了的人还知道自己走错了。

他故意的,看见她的脸,就想起了背叛,这是一个男人无法忍受的事情。

(八十三)

开始觉得尴尬,后来习惯了也乐于把自己作为一个隐形人,没事就把自己锁在徐宝山的古董仓库里,跟古董说话,摸着冰冷的瓷器,看古书,一看就是一上午。

如果别人问,少奶奶去哪里了。

回答就是在书房的仓库里。

艾仕尘每次来的时候沈淑贤倒是显得活泼,她的眼光也越来也独到,再也不会象以前那样把假的玉春瓶抱回家了。

徐宝山见她喜欢这些,就建议艾仕尘带沈淑贤去上海玩一段时间,散散心,而且樱桃怀孕了,两人要是真闹起来,自己也很是为难。

能脱离这个冰冷的家,这是最好不过的。除了徐宝山,没人发表意见,跟艾仕尘出来见世面,心情愉快了很多。

艾仕尘家里很大,太太也是一大堆,但相处的极好。大太太拉着沈淑贤的手道家常,二姨太打扮得跟个明星似的,要带沈淑贤去百乐门玩。

艾仕尘道,“人家徐大少奶奶是跟着我来买东西的,你带人家去舞场玩啊。”

“我想去见识呢。”沈淑贤假装道,“不是让你叫我淑娴嘛,什么徐大少奶奶,别提了。”

上海的衣服,果然就比扬州的齐全、漂亮、气派。沈淑贤几乎忘了此行的目的,白天到处逛,晚上去跳舞,因为是新鲜面孔,打扮又入时,一时间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

这一日又在舞池里泡着,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高挑又娴熟的在舞池里旋转。走近一看,原来是罗小菀。

简直把沈淑娴高兴坏了,聚在一起没完没了的聊着,原来她的家早就搬到了上海,沈淑贤久久不见旧日的朋友,一说起自己的这些年,眼圈都红了,又一起回忆学校里的点滴,又笑又流泪。

“你来买古董?你怎么有这个爱好?”罗小菀跟在学校相比,成熟了很多,便是另外一种风味,举手投足都是成熟的气质。

“是我公公徐宝山的爱好,我在家闷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找借口出来玩玩罢了。”沈淑贤拿出手帕擦汗。

“古董啊,我爷爷家多的是,现在晚了,明日里你来玩吧。”罗小菀从包里拿出纸笔,匆匆写了地址,跟自己的英俊男伴闪了。

艾家二少奶奶见沈淑贤他乡遇故知,也是十分得意。回去以后跟艾仕尘说了,艾仕尘道,“你竟然认识罗振玉的孙女,他现在可是一篆难求啊,去,明天一定去。”

第二日,太阳也不热不凉,正是出行的好天气。罗振玉老头见艾仕尘又过来,马上准备关门,被孙女制止了,“来的是我女校同学,你怎么这样,我生气了,把你的刻字刀藏起来你找不着你可别怪我啊爷爷。”

罗振玉没办法,放了二人进来,又沏茶。

说明了来意,罗振玉知道没办法,只得忍痛割爱,给了一块岁寒得雪的篆刻,艾仕尘准备给银票,被罗振玉退了回去,“你以后别来烦我要这个要那个就是。钱我也不缺你的,但来我这吃饭我倒是欢迎。”

刚好到中午,一起了吃晌午饭。他家厨子做的八宝鸭的滋味非常不错,沈淑贤胃口大开,吃了鸭舌鸭腿。下午艾仕尘与罗振玉一同鉴赏他家收藏的珍贵稀罕之物。两个老同学坐在厅里闲聊,那日舞场相见人多眼杂,并不方便多说

罗小菀听了沈淑贤的境况,也是十分同情的神色,“那个叫樱桃的真的有这么受欢迎么?”

沈淑贤道,“还不是她走运,怀孕了,自然是尾巴翘到天上去。”又问罗小菀,“你结婚了吗?”

罗小菀道,“是的,但丈夫不在身边,去东北打仗去了。”

涉及到敏感话题和立场问题,沈淑贤闭了嘴,但罗小菀还是道,“听说康渺渺和宁兴国都砍了头,你现在的处境是不是很危险,就在徐宝山身边。”

沈淑贤摇摇头,“没关系,他们现在没有怎么提防我。上次宗校长让我去结果徐宝山的性命,我没有答应。”

“为什么?你不知道他恶贯满盈,是个残暴的军阀,你知道他杀了多少革命党吗?”

“他坏是他对别人做的事,他没有对我坏,所以我下不了手。”沈淑贤对着以前的宿舍老友说出了心里话。

罗小菀想了想,叹息道“唉,你有你的难处,我知道。听宗校长说你也给这边提供了许多有用的情报,也算是作出很大的牺牲了。”

这话说到沈淑贤的心里去了,很久以来,都没有人理解过她真正的内心思想,所以握着罗小菀的手,“小菀,你是知道我的,我真的不是存心去害周慧娟,更不是见死不救康渺渺,我得先抱住自己了,你要我怎么救,所以我现在很矛盾,我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应该怎样过。”

“该怎样就是怎样,想也没有用。看情况行事,走一步算一步吧。”罗小菀站了起来,爷爷和艾仕尘从房里出来了。

晚饭不在罗小菀家里吃,临别时说了许多客气话,沈淑贤忽然很高兴,因为找回了自己的一个昔日朋友,许多话说出去,感觉心里舒坦了很多,是啊,该怎样就是怎样,想也没有用。上海的古董店,艾仕尘带着沈淑贤购画,教她分辨石涛和张大千。

看着两幅画,沈淑贤要抓狂了,我的妈妈呀,这明明就是一个人画的。

古董店老板跟艾仕尘是老熟识,任凭他看,也不打岔。

艾仕尘指着左边一副《采石图》道,“这个是张大千,右边的是石涛原作。”

沈淑贤揉了揉眼睛,“明明都是石涛大师画的,怎辨?”

艾仕尘笑道,“张大千曾精研石涛,仿其笔法,几能乱真,他有不少仿画流传于世,极难分辨。张大千笔力不如石涛厚重,线条也较光滑,这是不同之处。”

仔细一看果然如此,沈淑贤不禁赞叹,高手就是高手,这样也能看出来,不禁敬仰之情如黄河治水滔滔不绝又如黄河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挑了一张石涛的云山图轴,只见云山奇石,水墨淋漓,美不胜收。艾仕尘付了钱,对沈淑贤道,“徐督军一定是爱不释手的。”

古董店老板道,“我正在找石涛的海晏河清图和青花唐伯虎三笑瓶,如果到了,会派人到府上通知的。”

艾仕尘道,“倘若有那两样东西,我看我这辈子死也瞑目了。”

沈淑贤在回来的时候问道,石涛的画怎这样值钱。

艾仕尘道,“你是不知道,石涛是明清时期最富有创造性的杰出画家,在绘画艺术上有独特贡献,成为一代大画师。有人说,海内丹青家不能尽识,而大江以南,当推石涛为第一。”

沈淑贤仰头问道,“那我们找他去画一幅新鲜的岂不更好?”

“他早就过世了,自称苦瓜和尚,乱七八糟的名字很多。当时还是明代皇族呢,不过刚满10岁时就家破人亡,削发为僧。后来改名字叫石涛,原来是姓朱。”

沈淑贤接过话,“那是朱元璋的朱对吧,苦瓜和尚是不是很喜欢吃苦瓜?”

艾仕尘笑道,“有可能吧。后来他因逃避兵祸,四处流浪,得以遍游名山大川,饱览“五老”、“三叠”之胜。从事作画写生,领悟到大自然一切生动之态。其实到了康熙的时候,他的画已传扬四海。人都是不甘寂寞的,成了名人后,他从远离尘器的安徽敬亭山来到繁华的大都市南京,康熙南巡时,他曾两次在扬州接驾,并奉献《海晏河清图》。就是我们要找的那幅画了。”

“嗯,我懂了。”沈淑贤点头,如果徐宝山看见肯定会很高兴的。

(八十四)

在上海小住的这段时间,吃吃喝喝玩玩逛逛,慢慢减淡了之前在心里的伤痛,看来人就是这样,不能钻牛角尖,越钻越死,越不吃饭就越没胃口,越睡觉就越想睡。那些不喜欢自己的人,不见面就是。呆在不愉快的地方,离开就是。比起原来的不快,现在的悠闲恬淡,回头看之前以泪洗面的自己,可以当是个笑话看待了。

还是艾仕尘说的好,“今天心情糟糕到极点,觉得全世界与自己为敌,受尽委屈,历尽艰难,仿佛自己生下来就是生气、受苦。到了明天,并没有那么伤心,再过一天,会再减弱一点,周而复始,快乐也是一样,你今天有一百分的快乐,也是无法持久,明天就只能有九十九分的快乐了。所以不要因为别人对你做了什么而改变自己的内心,得意不忘形,悲痛不伤神,宠辱不惊,才能换得内心的宁静。”

带着艾仕尘的话,回到家中,扬州城已经小小的寒冷,就如徐赛寒脸上的表情,看她回来,只是道,“回来了。”

这边沈淑贤只是说,“嗯。”

徐宝山对沈淑贤这次带来的画和篆刻十分满意,赞不绝口。钱就下回等艾仕尘回来的时候再给,反正都是多年合作的了。

石涛的那幅画就挂在客厅,这么珍贵的字画,自然要显摆一番。

篆刻收在书房的“宝库”里。

听沈淑贤说这次去上海的经历,徐宝山的眼睛一鼓一鼓的,一边道,“他妈的艾老头就只带你去这样的好地方,我要去他就舍不得,怕我知道他的那些藏宝地。下次淑贤你来带路,我们搞他个一锅端。”

沈淑贤心里也是十分愉快,因为出去玩了一阵,精神好过从前。也当徐赛寒不存在,你当我不存在,我也就无视你。

这会徐赛寒就觉得不舒服了,离开这个家,她怎么这么快乐,她看到自己为什么没有哀怨的表情,她是不是在上海又认识了新的男人,这个贱人,真贱!不知道她的新男人长的什么模样,一定又写什么鬼诗装风雅。

有了这样的疑惑,樱桃跟他说话,他都在发呆,叫了几声才应,原来肚子里的孩子有动作了,手放在樱桃白花花的肚皮上,里面一阵胎动,肚子里的小朋友拿脚在踢他。

有的时候,人生最大的满足就在那一踢之间。

阴花三月《哭楼》(一)爱你就像爱自己

姓娄的人可并不多见,西北医学院护理学系大三年级的王莉莎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娄小刚,很高大,但明显有点营养不良,瘦弱的胳膊,穿着一件稍短的白色衬衣,领口很干净。

王莉莎想,可能是农村来的孩子。去年入学的时候,自己倒是并没有感到什么特别的优越感,旁边的男生开着小奔,那倒是可以拽的。

那个男生叫凌海风,现在是自己的现任男友,认识他以后,王莉莎学会了开车,经常在情侣双双的校园街头呼啸而过,围着丝绸围巾,戴GUCCI墨镜,旁边是优质男友,车里的音乐经常是11O’ClockTickTock,许多人都羡慕他们,而王莉莎跟凌海风就像明星一样理所当然的接受别的同学羡慕夹杂嫉妒的目光。

那男孩手里拿着一张皱皱巴巴的报名表,旁边是个大编织袋,红蓝相间,很大,但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鼓鼓囊囊的。这一季LV出的新款包包就有点走这种中国风的感觉。想到这里,正在帮学校登记新生资料的义务劳动者王莉莎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娄小刚只是看着自己的双脚,鞋子也是母亲临时在县城买的,虽然是皮鞋,但很明显不是真的皮,只是人造皮,里面是纸壳,一到下雨天就会开口大笑。百货公司售货员警告过他,下雨天,千万不可穿。

“我不知道宿舍在哪里。”娄小刚很小声道。

“要不我带你去吧。”王莉莎填好表格,盖上个戳给回他。又叫旁边一个戴眼镜的女生顶了自己位置,顺手拿给娄小刚一瓶娃哈哈纯净水,红色的塑料皮上变形的王力宏呆呆的呆在上面,还有一行红字,爱你就等于爱自己。

娄小刚报的是药学系,填志愿的时候很简单,他固执认为父亲之所以这么快的离开自己是因为用不起贵的药,只是吃几块钱一盒的心痛定和氯化钾溶液之类。深夜父亲病发的时候已经临近高考,没来得及见到最后一面,下葬的时候因为学校要筛选考试也没赶上,成了终身的遗憾。

娄小刚经常梦见父亲,眼睛缝隙里流血,抚摸自己的头,然后一把一把的吃药,红色的心脏悬挂在黑暗中,象一轮太阳。

“你是哪里人啊?”王莉莎好奇的问,看了看头顶的烈日,九月了,怎么还这么热,从包包里拿出防晒霜涂抹着脖子,她的脖子很白,象最嫩的那颗白菜的鲜美颜色。

想到白菜,娄小刚肚子咕噜咕噜开始抗议,的确,从早晨到下午三点,只在火车上吃了一包贵的要死的方便面,连汤带汁吃了干干净净,不争气的肚子又饿了。

以至于还没来得及回答王莉莎就开始问第二个问题了,“你吃饭了吗?”

娄小刚点点头,心想早饭当然吃了,现在要吃就吃你的白色脖子和吸你白色脖子下面的牛奶。忽的被自己这样的想法吓一跳,二十三岁,学习,学习,好好学习。娄小刚握紧拳头,鼓励自己赶走邪念,饥饿让人产生幻觉。

“哦,你们宿舍就在前面,写了一个大大的12字,带着你手里的单去找舍监安排你的铺位吧,我走了,太阳太大了,我会被晒死的。”王莉莎准备告别去带下一个分在东区的新生。其实学校东区除了教学楼和体育馆,也有几栋宿舍楼,还有最东的那个角落的13号宿舍楼,因为年代已久,年后就准备拆迁。学生们早就已经搬到旁边的公寓式12号宿舍,13号宿舍因为日晒雨淋,爬山虎非常茂盛,几乎把窗户都爬满了,夏天又有许多蛇在藤上乘凉,也许13这个数字的缘故,那栋宿舍楼给人不祥的感觉。

娄小刚推开宿舍的门,惊呆了,比起自己高中的宿舍来,12号楼603简直就是天堂,光洁的地板,崭新的被子,还有大阳台、落地窗、台灯……感谢上天,让我能够读这么好的学校。

学费是个企业家资助的,据说身价千万,却从不吝惜,娄家村这几年才出了这样名牌大学生,不能让他因为贫困辍学。村里报到县里,说是可以安排,但是要配合,上台拿着奖金要哭,要感谢县长,感谢政策,感谢慈善家。

临上学前,娄小刚登了台,头低低的,领过一张大的纸板支票,红着眼,那企业家有点肥,戴着眼镜,面容和蔼可亲。对着麦克风说的那番话,到现在为止想起来一片模糊,只是谢谢,谢谢,无止境的谢谢,一副中暑的表情。

四个男生很快就混熟了,一个叫田文的男孩请大家吃饭,说大家以后就是兄弟了,凡事都要照应着,其他三个自然是乐不可支,去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吃的东北菜,娄小刚吃的皮带裂缝了,这才去洗手间撒了一泡啤酒尿,爽就一个字。忽然想起家里的母亲省吃俭用的,心想要是剩下的酱骨架能打包就好了,坐火车送回去,热一热,骨头还可以给家里的黑虎,它一般吃剩饭,有时候运气好也有剩菜,但这样的机会多半是过年才有。

娄小刚有时候想法很天真,这是后来吸引王莉莎的原因之一。

阴花三月《哭楼》(二)冬至

教学楼与宿舍离的有点远,田文和宿舍的费天宇都配了山地车,每天自然就起得晚些,这两个月以来,每天最早起来的是娄小刚,因为是班长,点名签到的责任落在他头上。接着就是睡自己下铺的姜介红,姜介红是蒙古人,性格粗圹,力气也很大,每天晚上打飞机的时候好像整个床都要被摇散。娄小刚看着他的黑眼圈无语了,拍拍他的肩膀,“兄弟,注意身体啊。”

娄小刚很少做那事,即使做,也是斯斯文文的,宿舍无人时才用被子盖住身体,枕头旁边放着叠得整整齐齐的专用小方巾,刹那的定格是王莉莎的雪白的脖子及其上半身。总是希望在学校能够再次碰见她,道声谢,但一直都没能如愿。世界太大,世界真的太大。

那瓶矿泉水就在桌子里放着,上面写着爱你等于爱自己。

药学主讲教授姓王,叫王图强,五十五岁终于评了正教授,戴着眼镜,深沉又枯燥。讲课也是,肚子里一肚子的药理,班上女生七个,早就有了七仙女的绰号,除了尤清雅还勉强能称得上美女,其他都是外表平平。大部分漂亮女孩都在护理系,护士是大部分男人的YY对象,而那些护士都觉得将来大部分都会嫁给医生。

王图强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普洱茶,咳嗽了一声,问道,“谁来说说干扰素?”

“干扰素是最先发现的细胞因子,是1957年被发现的,他是一类分泌性蛋白,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功能。根据产生干扰素来源不同,理化性质不同和生物学活性的差异,可分为α–干扰素,β-干扰素,和γ–干扰素,它们分别由白细胞,纤维细胞活化T细胞产生。1980年,美国基因技术公司把人体白细胞干扰素基因转移到大肠杆菌或酵母菌中,从这种工程菌1L培养液中获得的干扰素相当于100L人学的获取量。我国1989年也开始应用基因工程菌生产干扰素,它是我国创造的第一个进入商品化的基因工程药物。”王教授认真的点头,环顾四周,除了睡觉的和聊天的,就是吃东西的和开小差的,剩下的就是在玩手机的,仿佛只有娄小刚是进取的,永远坐第一排,笔记整整齐齐,除了穿的有点寒酸外,其他都不错。

下课后,王图强跟娄小刚谈心,了解了他的基本情况,忽然感慨道,“你跟我当年进校时很像啊。不爱说话,认真学习,仿佛看到了年轻的我。今天是冬至,去我家吃饺子吧。”

娄小刚正要拒绝,王图强却已经起身,“别怕,我家的老虎不咬人。纸做的。”

一边散步一边陪着教授在路上说着,一辆小车呼啸而过,银色的小奔,里面传出喧嚣的音乐。

“这里的学生好像很有钱。”娄小刚道。

一栋黑漆漆的教学楼安静的座落,已是黄昏,说不出的压抑,娄小刚问道,“那里怎么还没开灯?”

王图强的表情有点严肃,“那里是要拆迁的,没事不要去,是个很古怪的地方。”

娄小刚忽然想起最近宿舍的男生说半夜13号宿舍楼闹鬼的事情,好奇道,“王教授也相信有鬼吗?”

王图强的眼镜闪了闪,那是远处的灯光。

爬楼梯的时候,娄小刚看着走在前面的王图强忽然想起自己父亲爬山的样子,心里一阵酸楚,如果父亲现在还在多好。

到门口已经闻到饺子的香味,开门的是个女孩,脸上贴着面膜,卷曲的头发用个簪子盘起来,脖子,那脖子是纯粹的白,是梦里见过的白。

莉莎。

“今天叫了班上的学生来吃饭。”王图强朝厨房里的妻子大喊一声,又对王莉莎摇摇头,“赶紧把你脸上的白纸扯了,别吓坏了同学。”

房间很大,装修很美。王莉莎走到自己房间门口说道,“凌海风,出来吃饺子啦,还在打游戏。”

那男生出来了,帅得吃惊,多好的一对,多完美的家庭,为什么要叫自己来受这种打击。那个叫凌海风的男生是她男朋友吧,还牵着手出来呢,真是他妈的恩爱。饺子什么味道不记得了,只是羡慕的看着。

王图强介绍娄小刚,王莉莎却不管那么多,做完面膜的脸显得更白了,一边把饺子夹给凌海风,“多吃多吃。”又抬头对娄小刚说,“我带过你去宿舍忘记了吗。”

娄小刚一阵幸福,嗯,看来她是记得我的。

凌海风似乎心不在焉,又努力装作心很在焉,偷偷的看手机,倒是被娄小刚发现了。喝酒的时候,娄小刚鼓起勇气端起酒杯对二人道,“祝你们幸福啊。”

王莉莎咯咯笑道,“这样的话听起来好像你是海风前女友似的。”

凌海风也笑了,但娄小刚发现他的嘴巴在笑,眼睛却没有,是让人心寒的笑容。

凌海风记得,今天是水水的忌日,两年前的今天,水水死了,没有留下一句指责的话,飞快的离开这个她说很留恋的世界,坠落,手心紧紧的攥住,头发插满秋天爬山虎红色的叶子。

阴花三月《哭楼》(三)余水水的幸福幻觉

余水水当初来学校的时候跟娄小刚没什么两样,家境贫寒,学费东拼西凑,交钱的时候那些硬币让她觉得在这个长长睫毛的大眼睛男生面前无地自容,低头,恨不得要钻进地洞才好。

凌海风带新生去宿舍,余水水的宿舍在13号宿舍楼的靠窗位置,凌海风说道,“看来你这里风景不错。下铺没有人也安静,不过你最好睡觉的时候把窗户关紧,这里的秋天经常下雨。”

余水水听到他说话,仿佛被羽毛覆盖,轻柔、温和。

两年前,那些爬山虎还很稀疏,但在飞快成长,有如自己和凌海风的恋情。除了不爱说话,余水水一切都还好,凌海风喜欢她的脆弱、敏感,甚至自卑。冬天当凌海风给余水水把鸭绒被和毛毯送来的时候,宿舍的其她四个女孩终于眼红到受不了,凌海风是研究生系最有名的才子和帅哥,家世优良,怎能跟如此平庸的女孩谈恋爱,老天肯定打瞌睡了。

余水水不喜欢同她们交流,她们都是来自城市的女生,她们的每一套化妆品,都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一支眼霜如果是在家里是一个月的生活费,一瓶香水可以替换四十斤菜油的价格。

余水水从未用过香水,除了夏天蚊子多买过花露水,那天宿舍没人的时候,余水水看到一瓶粉红色的香水,忍不住嗅了嗅,真香。鬼使神差的往自己身上喷了一下,外面忽然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赶紧放回去,却倒了,摔在地板上。进来的女生是香水的主人,结果不言而喻,余水水被骂了,不管凌海风怎么安慰都没用,她穷,所以才向往那些奢侈的东西,有了欲望,人就不会简单。

后来不知道从谁那里得知这个片断,凌海风买了一瓶一样的香水送给余水水,香水的名字叫奇迹,那女生闻道这个味道以后鄙视道,你又偷用我香水了吧。

余水水从枕头下面拿出来,晃了晃,什么话也没有说。

因为这瓶香水,余水水对凌海风很感激,很快的,把这种感激变成了爱,女人总是分不清这二者的区别犹如男人分不清性和爱的区别一样。

“你跟我在一起是个奇迹。”余水水在两人租下的校外小屋里拉开窗帘,回头对正在玩魔兽争霸的凌海风说道。

凌海风抬头笑,“相信奇迹,它总会出现。”

等凌海风雍容华贵的母亲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余水水才知道幸福只是幻觉。凌海风回屋子的次数越来越少,经常在家或者在宿舍,母亲说如果再和这个有着克夫相的女生继续下去,将断绝他的一切经济来源。

我们不能没有钱。凌海风安慰余水水,不这样做怎能骗到我妈的钱给你妈治病呢。

余水水痴痴的看着他,他是她的救命稻草,他是她的上帝。见不到凌海风,房子退了,余水水又搬回宿舍,不想上课,喜欢看着那些爬山虎发呆,看爬山虎的后面是否有个男生在等她下楼,吃饭、看电影和做爱。

他来了,给了余水水三万块,有点累,“可以了吗?”

“谢谢你。”

“我走了。你多保重。”

“嗯。”余水水忽然觉得屈辱和不舍,看着凌海风,“真的不可以继续吗?”

“我妈不同意我在大学找女朋友,我也不想耽误你的青春。”凌海风内疚的看着她。

余水水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往黑漆漆的楼道慢慢转身,“哦,原来是你妈妈不同意你谈恋爱,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原来是这样啊,这样……”

王莎莉在游泳馆,象海蛇一样曼妙的舞动,游到凌海风身边的时候脚突然抽筋,喝了几口水被拉了上来,照例做了人工呼吸。睁开眼睛,见到的是王子,一口水喷过去,凌海风只是闻到一股腥香。

原来是教授国外回来的女儿。王图强以前教过自己,也算缘分,去吃了几次饭,渐渐熟悉些,就感觉王莎莉对自己的好感,她比余水水乐观、漂亮,最重要的是,妈妈喜欢,这样就很好,两全其美。

后来两人牵手的时候碰见余水水,她会过来打招呼,末尾总是说一句,祝你们幸福。

最后一次见到余水水是分手后的第四个月,问了一句,你不是说你妈妈不允许你谈女朋友吗,为什么骗我。

凌海风看着她,对不起。

你还爱我吗?余水水的眼睛里闪烁一丝光芒,我有小孩了。

凌海风每个女朋友在分手时都喜欢这样说。

“神经病。”凌海风转身走了,王莎莉还在路边等他,期待的眼神,白皙丰腴的身体,那才是他的最爱。

据说余水水在天台上哭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坠落了,尸检让人心寒,有未成型的胎儿,丑闻、新闻、绯闻,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事情,过不了多久就忘记了。

余水水的母亲没来得及享用那三万块手术费就心脏病突发猝死,等了很久才有亲戚来认尸,学校赔了十万块,亲戚们也觉得算了,拉着破碎的尸体到火葬场,浇了油烧了去。从此13号宿舍楼夜夜哭声,抽抽哒哒,断断续续,失眠的女生可以听到,熟悉的声音,偶而也唱歌,唱那些花儿,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啦……想他,啦…他还在开吗?啦……去呀!

13号宿舍楼的女生没有人敢在晚上哼这首歌。

学校砌了新楼,我们有了新伴侣,旧楼就躲在角落里哭泣,失去爱情的人也是,被人遗忘,自怜哀伤。

阴花三月《哭楼》(四)来了

大一期中考试那会,尤清雅在东楼自习的时候经常能遇见埋头苦读的娄小刚。东楼没有空调,所以很热,所以人很少,大家都晚上都喜欢去图书馆旁边新的那栋自习楼去学习,情侣也喜欢那,抬头望去,夏天的绣球花在月光下很美,还可以看见湖水的轻波。东楼有点破,有几个教室日光灯还破了。

每次二人遇见,只是会心的点头,很少打招呼,平时在一个班上说话并不多。有时候座位挨的很近,也只是自己看自己的书。因为临近考试的缘故,碰见的次数越来越多,娄小刚也问候着,“来了?”

“是啊。”尤清雅的长发总是这样整整齐齐垂着,看不清她的脸。

那天晚上学校突然停电,尤清雅的那声尖叫把除了娄小刚以外的教室所有自习的人全吓走了,娄小刚在黑暗中说道,“不要怕,我在这里。”

尤清雅停止哭泣,抓着他的手,“别走,我害怕。”

她的手冰冷,真像是死人的温度。

娄小刚恨自己不抽烟,否则书包里会有打火机。四周一片漆黑,牵着她的手,迈过一个又一个障碍、一个一个楼梯,摸索着、安慰着,终于走到路边。小吃店里是温暖的烛光,虽然停了电,椰汁西米露仍然清甜冰洌。

“你哭什么?不就是停电的,胆小鬼。”娄小刚说道。

“害怕。”

“怕什么?”

“怕人,怕鬼。”尤清雅全身颤抖着。

送她回宿舍,路过13栋,尤清雅停下来向上看,指着最高的窗户,“你相信吗,如果深夜去那楼上,能听见鬼在哭。我是听到的。”

娄小刚笑道,“哪有这回事的。”

尤清雅在月光下的眼神十分恍惚,“我说的都是真的。反正你也不敢去,学校的人都不敢去。”

一股不属于夏天的阴冷的风迎面吹来,两人对视,娄小刚打了个冷战,“别吓唬人了,我小时候还看过人挖墓呢,根本没有什么鬼。”

送她上楼,女生宿舍点起了蜡烛,尤清雅的脸看起来十分完美,眼睛里流露着不舍,“谢谢你送我回来。”

“没关系,我是班长嘛,照顾同学是应该的。”娄小刚转身准备走。

如果他一回头,会看见尤清雅的冷笑,可惜,很多时候,人总是忘记回头。

到了宿舍,田文正在钻桌子,看来打斗地主又输了,姜介红叼着烟在蜡烛下谈吉他。娄小刚打趣道,“弹的真好,果然是悲情、煽情啊,忽然让我思念老家去世的张大爷了。”

姜介红光着膀子,耳朵里十分受用,“哦,你说的张大爷,干什么的。”

“生前是弹棉花的。”娄小刚一边往床边躲。

田文从桌子底下钻出来,无聊的伸了个懒腰,“长夜漫漫啊无心睡眠,哥几个有什么好耍的事情没?刺激点的,敢不敢去13栋顶楼溜达一圈?”

姜介红的吉他放在旁边,烟屁股从窗外甩出去,吼吼道,“去了又怎样,明天你请我们吃饭啊。”

娄小刚有点后悔,但想想也可以在食堂请他们吃饭的,顿时应允下来,“那当然。”

宿舍还有个男生因为停电回家去了,于是这三人开始准备行头。

阴花三月《哭楼》(五)鬼哭

(五)鬼哭

打电筒的是田文,拿着双截棍的是姜介红,双截棍是从隔壁借的,胸口还挂着个sonyT300的红色数码相机,如果万一拍到女鬼照片,发到论坛上那肯定是可以置顶的。不过隔壁的同学说了,如果相机有损坏要赔的,所以小心翼翼的挂在脖子上。

娄小刚只是想证明尤清雅说的是假的,所以田文提出来的时候自己虽然有点犹豫,但还是答应了。男人都喜欢在女人面前逞能,女人有时候觉得他认真履行答应的事时就像可爱的小东西,把他当自己儿子什么的,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男男女女恋父、恋母、父爱、母爱情节泛滥,爸爸妈妈满天飞。

田文看了看时间,十一点整。

楼梯不高,爬起来有点累人,但很快就到了顶楼,虽然是夏天,可这里却异常清凉,如果不是因为闹鬼,恐怕还是情侣幽会的好地方。

几只老鼠从娄小刚穿着拖鞋的脚背上溜了过去,腹部毛茸茸的有点暖,小爪子十分锐利。

姜介红拿电筒照了照那把大锁,失望极了,“他妈的,锁了。”

田文凑近看,一脚踹开铁门,哐的一声,铁门开了。

阳台的风景真好,虽然是停电,却依稀可以看到天空的星星和如星星一样的烛光,那些家伙们又在开辩论会了,讨论着国家大事,大事小事,股市房事,鸟事球事。

田文咧嘴,一边跺脚说疼一边大笑,“娄班长,不如明天我们去吃海鲜吧。”

本来以为会得到一片喝采,却发现身后两人呆若木鸡,耳边传来一个女孩微弱的哭声,越来越凄凉,抽泣着用近乎走调的声音唱歌,传说中的《那些花儿》。

“啊!啊!啊!”姜介红大喊起来,抢过田文的手电筒朝地上指着,脸色惨白。

四行鲜红的血脚印,歪歪斜斜的延伸到自己面前。

三个人,四行血脚印,另外一个是谁的。

“快跑啊。”娄小刚面部肌肉抽了抽,从嘴里吐出三个字!

姜介红手里的双截棍都拿不稳了,往地上一扔(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动作),所以第一个跑的是姜介红,那歌声越来越大,哭声越来越大。

嘎然停止,一声巨大的闷响。

几个人连滚带爬的逃出去。

回到自己宿舍,因为害怕,娄小刚抖抖的接过田文拿来的香烟,谁也不敢提女鬼的哭声,还有那些血脚印。

早上起来,鞋底的鲜血已经干枯,默默的,鞋子被扔进了垃圾筒。

再看见尤清雅的时候,不敢再提13栋的事情怕她笑话,她倒是跟停电的那天晚上判若两人,化了很淡很淡的妆,在操场的角落喝着玻璃瓶子装的百事,吸管被咬的很扁,对着自己笑,像是在欣赏一个玩具。

打完篮球陪她散步像其他男朋友对女朋友一样,逃课。飘着小小的雨的黄昏,他们都不爱说话,在池塘边吃香草口味的和路雪冰淇淋,娄小刚觉得她涂满奶油的嘴很漂亮,忍不住想亲,就亲了,直到自己嘴里也充满冰淇淋的味道,还有些碎冰屑在嘴里,很清凉,很奶油。

这算是恋爱还是killtime?大家都这样,于是我也这样。娄小刚想着,有个女朋友很幸福,毕业后可以直接结婚。。。。。。

一起回来的时候身上准备一起吃饭,身上有点微微淋湿,迎面而来的是凌海风,今天没有开车,王莎莉牵着他的手向娄小刚打招呼,“陪女朋友吃饭哦?”

娄小刚有点不好意思,心想,谁叫你有男朋友了,否则……。嘴上道,“你们准备去哪里?”

凌海风请客吃牛排,突然尤清雅的勺子掉在对面凌海风的地面,凌海风低头帮忙去捡,顺着地面看见她的短裙下的白皙脚,十分漂亮,还有双腿之间那半透明的米色的小三角。

阴花三月《哭楼》(六)你爱的是谁

娄小刚与尤清雅恋爱,谁也不觉得奇怪,两个人的身高外表都很般配。

教授王图强一家都很欢迎他们一起来,就像自己家孩子一样,有了好吃的就叫娄小刚带着尤清雅来家里吃饭。王莎莉和凌海风照例在家缠绵,非得敲门叫吃饭才出来。

因为王图强的关系,娄小刚找到了一份实验室助手的工作,十分感激,因为兼职来的钱完全够自己的生活费,母亲不必再走五里山路去镇上的邮电所给自己寄钱了。

秋天,四个家伙一起去秋游,然后从山上摘了很多熟透的板栗,拿脚把刺踩平,拿石头砸开板栗,又挖了些红薯。

晚上,升起一堆篝火,除了野果,还有一些烤着的麻雀、兔子。这些新鲜的野味,热腾腾的油从肉里滋滋的冒出来,撒了盐和葱花,从脚底到头顶都是肉香。麻雀头盖骨脆生生,嘎嘣嘎嘣微微的辣。

帐蓬是双人的,也不宽敞,娄小刚的怀里躺着尤清雅,轻轻道,“毕业以后嫁给我吧。”

秋天深夜的风吹的树叶沙沙响,他们疲惫过后,把套套挖了一个深深的洞把将来的小孩埋了起来。王莎莉不用这样做,因为她喜欢小孩,倘若有了就生下来,生下来也有条件养活。

当午夜来临,尤清雅从帐蓬里爬出来,她慢慢走到那块大石头旁边,裹着毛毯,点燃一根烟,叹息一声,烟柱是细细的,从小巧的嘴喷出去很是漂亮。

腰上多了的两只手很温柔,尤清雅笑了笑,回头看了看凌海风,“不怕吗?”

“她睡着了。你那个呢?你不知道我多想要你。”

“不管了。”尤清雅的双唇贴了上去,凌海风的回应十分迅速,他的身体就像磁铁一样紧紧吸牢着她的身体。

只有在眼皮底下的偷欢才是最现实的,一切感情如果都是顺利成章、天经地义的理所当然的发展,便不会有那么多怨妇恨男了。

凌海风第二天早晨拄着一根树棍下山,两腿之间的腿有点发抖,娄小刚不怀好意的笑道,“怎么样,不行了吧。”

尤清雅有点尴尬,捏了捏他的胳膊,“说什么呢,快点走啊。”

王莎莉倒是一点也没发觉,昨天睡的真是香,只是隐约听见有个女孩在唱歌,迷迷糊糊的也听不清在哼些什么。

暧昧的味道太暧昧,被敏感的人发现,被麻木的人忽略,我们轻易的爱谁是谁,也不管那还沉浸在习惯中不可自拔的人们,他们在阳光下道貌岸然,在黑夜拥抱亲吻,偷情就是最好的春药。

尤清雅依然对娄小刚很温柔,到他宿舍给他洗衣服,拧干,在太阳下眯着眼睛,一脸幸福的样子。娄小刚被宿舍的男人羡慕着,这年头哪有美女给自己洗衣服的,连娄小刚自己也深深感动着,即使少许怀疑,也是一闪而过,他对我这么好,怎么可能如他们所说的昨天晚上她跟另外一个男生深夜在湖边的椅子上亲吻。

端着一杯柠檬茶准备好好犒赏一下在阳台上洗衣服累得满头大汗的尤清雅,茶杯没拿稳,碎了。

尤清雅回头笑道,“没事,过来帮我晒衣服。”

不可否认,她笑起来是个天使。

但她球鞋上的泥土沾着的半片珙桐树叶象一把刀子撕开了娄小刚的心,全校只有一株“鸽子树”,就在湖边种着,上面钉着一个牌子“珍稀植物,手下留情。”

尽管如此,她再向自己撒娇的时候,娄小刚还是笑着受用了,让她坐下,自己给她捶背,亲昵甜蜜的小动作,尤清雅从包包里拿出一枚糖果放到自己嘴里,甜到心里。

到底是为了什么。

娄小刚很想知道对方是谁。

爱谁就是谁,你爱的是谁。

阴花三月《哭楼》(七)那些花儿

娄小刚的母亲病了,老家的亲戚打电话过来。娄小刚没有接到电话,他跟踪女朋友去了。姜介红去图书馆找他,田文说不在,他跟踪女朋友去了。

只有挂了电话。

在电话旁边的时候就没有找自己的电话,一出去,准有很重要的电话。这就是电话定律。

喜欢他的时候总是有另外一个人也喜欢他,不是现在的,就是过去的,要么就是将来的,自己总是中间的,处境是为难的。

在超市结帐的时候旁边的队伍总是比自己快,而排在自己前面的那个人总是买很多东西购物篮子堆的高高的。

提着很重的东西时总是打不到出租车,越来越错,错的前面也是错,吸取经验也是错,渐渐出错,件件出错,一念之差,顺着思想错下去,一直错,就忘记什么是对的了。

到了晚上,田文终于在湖边的草丛里发现了娄小刚,象猎人一样蹲着寻找猎物。

“你家里人打电话来了。”田文掏出手机,“回一个吧。”

娄小刚神经一般盯着前方,“嘘,他们快要来了。”

田文摇摇头,走了。

尤清雅说要复习,暂时不要见面。但还是有小道消息说她在跟男生约会。今天是她的生日,也没有来找自己。

天黑了才看见尤清雅的影子,戴着帽子,帽檐很低,旁边的男人,即使比较远,也能看见是凌海风。

他们?

尤清雅没有注意到蹲在草丛里埋伏着的娄小刚,她低着头慢慢的走,旁边的凌海风有点得意的表情。

他们朝十三栋宿舍走去。娄小刚贴着学校小卖部的小路走着,始终跟他们保持距离。

凌海风不怕,余水水死了,是真的死了,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尤清雅选的地点很刺激,符合他的个性,跟王莎莉在她那张床上腻了,在酒店也腻了,上次说半夜去教学楼她也不肯。

娄小刚呆呆的在楼梯上看着他们接吻,大大的天台,有月光,照着几乎叠在一起的影子。

有人在唱歌,走调的女声,没有音乐,只有颤抖的声音从远处飘来。。。。。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耳边响起的歌声让娄小刚发抖,天台上的凌海风迅速推开尤清雅,“你听到有人唱歌了吗?还有人在哭。”

尤清雅慢慢的抬起头,“听说这里有个女生跳楼死了,头都裂开了。”

娄小刚啊了一声,尤清雅回头说道,“娄小刚你也跟了我很久了,上来吧。”

凌海风往后一步步退,“你是谁?”

唱歌和哭泣的声音停了,多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你撒谎……你说你会爱我,你说你不会离开我……”

凌海风捂着耳朵,身体发软,“别唱了,别说了,别说了……”

尤清雅走到娄小刚身边,“你不是很爱我吗?不是要娶我吗?杀了他!”

娄小刚恍惚中看见了凌海风跟尤清雅光着身子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好像又变成另外一个女人,看不清脸。

手里多了一把刀,就这样走近,扭打,一刀一刀的砍,使出浑身的劲。凌海风躲闪不及,刀子直接戳到眼睛里,满脸的血,惨叫着……

尤清雅慢慢的走下楼,没有回头。

田文骑着摩托车在门口等着,递给她头盔,还是那辆去血库偷血做血脚印的摩托车。

……

尤清雅对母亲说道,这样我的姐姐就可以上天堂了。

王图强对尤清雅说道,我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这样的畜生不能接近我的女儿,请你收下这些钱。

王莎莉对新男友说,你看吧,背叛我的人不得好死。

娄小刚对死去的母亲说,您为什么不让我见您最后一面。

田文对尤清雅说,亲爱的,这样总可以答应嫁给我了吧。

校领导对施工队说,提前拆了那座楼吧,跳楼都死了三个了。

我们不知道该爱谁不该爱谁,该自私还是该禁止,该前进还是该后退。

那不过是一盒临终前托付给家人的录音带而已。

后记:去年写的杂志文基本上被枪毙了,今年遇见《惊悚e族》的编辑也是很偶然。因为要上班,下班又要写长篇,所以基本上找我约稿的编辑都是不了了之。

古月轩是个例外,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坚韧不拔的编辑,只要他上线,不管我是否隐身,都是催稿子,有恳求,有说着鼓励的话,有威胁,甚至还有自杀宣言如“再不交稿我会死的啊,我这么好的编辑你忍心看着我上吊自杀吗。。。。。。"

其实我只是在逃避一些东西,逃避失败带来的挫折感,我害怕被枪毙的感觉。

感谢《惊悚e族》杂志和编辑古月轩,给我重新树立写短篇杂志的信心。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一)伤痕

太阳收起了白天的强烈光芒,取而代之的是傍晚天空飘着的缕缕晚霞,蝙蝠象米格战斗机一样俯冲,追捕那些贴着人们头顶飞舞的蚊子。702宿舍的三个女孩结伴行走在男生艳羡的目光中。

温燕如是年纪最小的一个,但裙子最长,碎花带蕾丝边的粉红色下摆过了膝盖,露出的一段小腿光洁如玉,长发总是披着,柔顺趴在肩膀上颇为伏贴。

宿舍长谢彩霞是个啃书狂,如果取下她的隐形眼镜,她连男女厕所都会走错,以前戴的是老气的大黑框,后来谈了恋爱,数学系的男朋友何伟聪强行摘下她的黑框,换成了现在的强生隐形,咖啡色的,有点象猫,走起路来也是猫步,踮着脚尖,小心的。

温燕如跟宿舍的韩灵玩的最好,称不离砣。两人都有共同的爱好,逃课和吃零食,韩灵也是属于长腿MM,偏喜欢穿短裙,波波头短发,整齐的刘海下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是不少失眠男生晚上性幻想的对象。

沈晨曦在跟数学系的师兄打篮球,球场是那些又高又帅的男生出尽风头的地方,那些矮些的只能踢足球,满场跑来跑去,观众也比较少,累到晕都算了,也不能耍帅。

一个美女就够吸引人的了,何况是三个,有几个家伙无心打篮球,只管吹口哨吸引他们的注意。刚投进一个三分球的是何伟聪,今天是二十四岁生日,约了女朋友谢彩霞和同宿舍的两个美女吃饭庆祝。球还没打完,她们三就到了。

谢彩霞挥挥手,满脸的笑容。

沈晨曦挑了挑眉毛,对何伟聪道,“你艳福不浅啊,三个?”,一句话让那几个春心萌动的家伙哄的一下笑起来。

何伟聪掩饰不住得意,“哪里,就一个啦,长的最丑的。”

坐在球场旁边的谢彩霞大概听到了,握起拳头做揍人状,惹得谢伟聪吐吐舌头。见女友的姐妹不耐烦的看表,把篮球往空中一抛,“不玩了,吃饭去,今天我生日,七点半学旺餐馆门口见。”

有人请客吃饭喝酒,几个打球的自然是乐得参加,况且还有两位单身美女同学,于是纷纷道贺,被汗水湿透的衣服搭在各自肩膀上,谢伟聪好像想起了什么,挠挠头对沈晨曦道,“那个谁,你等下也来吧,打过球就是兄弟了。”

沈晨曦摇摇头,“不了,今天晚上我要回家的。”

站在旁边的小胖捶了他一下,“你当是小学生呢,打个电话跟你老妈请假不就得了。刚转学过来,多认识人有什么不好。”

温燕如是希望他去了,他的样子似乎在梦里见过,眼睛和鼻子的形状,说话的那种声音,还有白皙修长的手指,指甲短而整齐,眉毛那么浓,皱起来让人心疼。

“好吧,我先回宿舍洗个澡。”沈晨曦隐约觉得有人在看他,这是他意料之中的,原来在F大的时候自己经常遇见这样的眼光,充满好奇和仰慕的。

洗澡的时候,他面对着墙壁,他健硕的胸口有一道刺目的刀疤,是在小时候母亲惩罚自己没照顾好妹妹留下的。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二)偶遇

温燕如特意到洗手间去补一下唇膏,看见韩灵也在,睫毛膏也象刚涂上去的,俏皮的象个洋娃娃。

“打扮的这么漂亮,在为了那个转校生沈晨曦吧。”韩灵先声夺人。

温燕如捏了捏手心的唇膏,摇摇头掩饰道,“没有,我是来叫你的,要吹蜡烛了,差你一个人。”

他果然来了,头发有点湿,即使没有坐在他身边,也能闻到那种杏仁沐浴露的味道。温燕如的心砰砰跳,忍不住看他,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避着。韩灵倒是主动,一边吃东西一边与沈晨曦碰杯,大家都很高兴,何伟聪一点也不介意被人抢了风头,搂着谢彩霞开心极了,说等下去唱K。

包房里,温燕如静静听着他们在唱,韩灵唱的是《一见钟情》,一边唱一边看着沈晨曦,他就坐在旁边,微笑着,苍白空洞。两个多小时,没有跟自己说一句话,温燕如觉得有点失望,怪自己多情了。

电话响了,看到那个号码后沈晨曦似乎特别紧张,并没有接,却挂了。跟大家道别,韩灵不依了,“唱歌,唱歌,否则不许走。”

沈晨曦抱歉的笑了笑,“对不起,我唱的不好。”

仍然是唱了,方大同的“爱爱爱”。

在哪里记载第一个桃花贼

谁在哪里典卖第一支紫玉钗

我在这里见怪更怪

见过电影里面人家的海

……

所有的人都很安静,仿佛天使刚刚路过。温燕如的眼睛湿湿的,她听到歌声里的无奈。

谢彩霞安慰两位室友,“人家家里有急事嘛,你们喜欢,下次我叫何伟聪约他到我们宿舍来玩,叫你们花痴个够。”

韩灵自然是喜形于色,只盼着那天的到来。

沈晨曦在楼梯口的时候,家门就开了,父亲一脸的严肃,妹妹沈蓉蓉跑过来要哥哥抱。

沈循川冷冷的道,“喝酒了是吧,蓉蓉生病了,带她去一趟医院。”

三岁高的小孩站在地上就象个无助的洋娃娃,沈晨曦抱起她,帮她把头上的蝴蝶结弄好,小朋友的眼睛没有神采,只是说耳朵痛。

簡慧珍从里屋走了出来,她的睡衣诡异极了,血一样的红色,上面用毛笔画了很多符号,是个道士画的说是辟邪,自从沈蓉蓉出事后时而清醒时而疯癫。她抬了抬眼皮,“快去吧,别耽误了,好好照顾妹妹。”

“我不要打针。”沈蓉蓉把头埋在沈晨曦的肩膀里,急的要哭。

这样的生活已经习惯,沈晨曦拿过车钥匙,把沈蓉蓉丢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帮她绑好安全带,拿颗棒棒糖塞她嘴里,叹了口气。

中耳炎发作,跟上次的病症一样,每星期看病沈蓉蓉只要哥哥陪着,否则吃药打针一律不配合。

医生是很熟悉的她了,针头要扎进去时,沈晨曦捏着她细细的手指,温柔的哄着,“不要怕,哥哥在。”

“坏医生。”沈蓉蓉的眼泪掉了下来,“等下叫我哥哥放狗狗出来咬死你。”

医生笑了,有点凄凉。

回来的时候沈蓉在车上睡,抱她睡在床上,沈晨曦忽然觉得内疚,不知道是对妹妹还是对张晓敏。

张晓敏死了很多年了,在自己家里的天台,坠落的脆声自己永远忘不了,她的头已经碎裂飞出去一米多远,头骨碎块象西瓜皮一样四处散落,伴随着红色的血黄色的脑浆。其实她家里比沈家更有钱,也不稀罕他们赔,也算是理亏,她的日记里写满了对沈晨曦的爱慕,因为沈家觉得他们年纪太小,还不适合谈恋爱而反对,谁知道那丫头一时间抓了沈蓉蓉到阳台撒气说要把她丢下去,结果还是想不开自杀。后来张晓敏的父母找了块墓地把女儿葬了,两家从此再也没有来往。

在家里,沈晨曦的父母就是绝对的权威,从小就是如此。其实沈蓉蓉才是真正的权威,她只要一生病,一哭闹,谁都拿她没办法。她有病,小儿肺炎、中耳炎、脊椎压迫呼吸道,原本肤色健康、双眸晶亮的女孩总是饱受折磨,沈晨曦觉得自己对不起妹妹,因为贪玩害了她一辈子。

“哥哥,你什么时候带狗狗去咬那个医生啊,打针好痛。”沈蓉蓉躺在沈晨曦的怀里喃喃自语,眼眶含着泪水,身上散发着药水的味道。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三)闪电般的速度

谢彩霞一边晾衣服一边对着另外两个懒东西说道,“你们还不起来,今天点名我都站起来两次了,看你们怎么报答我。”

“我请你吃饭啊,彩霞。”韩灵嘻嘻笑着,对面床的温燕如叹一口气,一口酒气,昨天不知道为什么,喝了许多酒,头也昏沉,上午也没去上课。

“起来啦!”谢彩霞喊道,“你们的沈哥哥来啦!”

腾腾两声,韩灵和温燕如几乎同时掀开被子,找内衣的找内衣,找袜子的找袜子,一边统一战线埋怨谢彩霞“怎么不提前两个小时通知,宿舍这么乱怎么办”之类。

后来才搞清除状况,一场虚惊,沈晨曦并没有来,两人失望了一阵。下午上课的时候温燕如一直走神,也许何伟聪知道他的电话,他们一起打篮球的不可能不知道。

韩灵晚上不在宿舍,天知道干什么去了,最近她总是独自行动,无数次的制造跟沈晨曦偶遇的机会。她拿着书本在找地方上晚自习,并不是突然想努力学习,而是在找一个人,听说沈晨曦吃饭后喜欢在东楼的最高一层教室的最后一个教室的角落里看书,情报是小胖提供的,他们同系同班同一个小区,还透露了很多小道消息,比如他家的种种情况,有父母有妹妹,父亲是本地最有名的房地产商人,母亲在家带三岁的妹妹,因身体问题很少外出等等等等。小胖说完了以后说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温燕如的QQ号了吧。

“你要她的号干什么,她跟我一样,喜欢沈晨曦,你死了心吧小胖。”韩灵一点也不隐瞒的直说了,“要不我介绍我们班的徐洁给你?”

小胖摇摇头,“你别说,我还就是跟她来电。”

其实也不算来电,在图书馆里偶尔碰到几次罢了,觉得温燕如很轻,体重、说话的声音、呼吸和头发。

“随便你吧,到时候碰壁可别来投诉我。”韩灵瞪了他一眼,在他手心写上几个数字。

终于找到他了,建筑系的系草,转学生沈晨曦,手托着下巴在看书,从侧面看五官无可挑剔的完美,挺拔的鼻子增加了坚毅的表情,皱眉,他在想什么,他的周围坐满了女同学,有人根本没在看书,在看他。在众女生惊讶的神情中,韩灵大方坐在了他的身边,韩灵是俏皮的短发,眼睛里满是笑容。韩灵从书包里拿出两罐王老吉,放在他桌上,沈晨曦有点惊讶,发现是自己认识过的人后笑笑,算是默许她坐下,心里在疑惑,她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喝的饮料。

周围的女生慢慢走了,搞了半天是有女朋友的。这间教室本来就小,日光灯还坏了一个,光线不好,这下就只剩两人了,到晚上九点三十的时候,沈晨曦收拾桌子准备走。

“我请你吃点东西吧。”沈晨曦看着一脸期待的韩灵。

两人吃的是学校小摊上的油炸小馄饨,串起来,浇上辣椒,一边吃一边走,韩灵介绍这所学校一边介绍老师的一些好玩之处。比如上高数的许老师,人十分高傲,走路的时候也不喜欢看地。所以有一次同学用粉笔在地上写“许老师永垂不朽”他也没看见,在地上踩来踩去。

沈晨曦看着她笑得直不起腰的样子,说道,“很好笑吗?也许他看见了懒得理你们。”

韩灵吐吐舌头,“我就是写那字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的饮料,还有喜欢的小吃,是小胖告诉你的吧?”沈晨曦恨死小胖了,跟自己一起转学过来,还是改变不了出卖他隐私的坏毛病,回去宿舍揍他一顿就知道厉害了。

“我喜欢你啊。”说出这句话时候韩灵的脸突然红了,算什么呢,表白?认识人家没几天,就说这样的丢人的话……

这时沈晨曦的电话忽然响了,他一下变得温柔起来,“晚安,宝贝,哥哥明天还要上课,蓉蓉今天自己睡。”

这个电话来的真不是时候,挂了电话沈晨曦忽然道,“不好意思,我家小妹打的,对了,你刚才说什么。”

韩灵扬扬眉毛,摇摇头,“没什么,你妹妹没事吧,听小胖说她才三岁,很乖吧。”

“她的身体不太好。”沈晨曦忽然觉得韩灵似乎知道自己的很多东西,从自动售货机里拿了两听啤酒,打开,递给韩灵一罐。

学校的湖边有长椅,垂柳被夏天的风吹拂,象女孩的长发。一边喝酒一边聊着,沈晨曦听韩灵说她小时候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后来父母满世界找她而她躲在一个废弃的公共汽车里,回去不仅没有挨打而且好饭好菜伺候。

学校的湖边有长椅,垂柳被夏天的风吹拂,象女孩的长发。一边喝酒一边聊着,沈晨曦听韩灵说她小时候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后来父母满世界找她而她躲在一个废弃的公共汽车里,回去不仅没有挨打而且好饭好菜伺候。

他却没这么幸运,自从懂事以来,父母对自己就非常严格,每次考试都要求自己拿第一,妹妹出生后,父母最自己疏远很多。其实也不介意,家里的人都疼小的,何况沈蓉蓉的病跟自己脱不了干系。

一个晚上,沈晨曦也说了不少,忽然觉得很轻松,或许有的人天生跟自己就是投缘的,可以安全的把心事全部告知。

张晓敏不是这样的性格,神经脆弱,在自己说出分手还可以做朋友的那句话后就自尽了。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喜欢沈蓉蓉,沈家无法容忍这样的媳妇,何况自己当时还在念中学,不想这么早就害了她,蓉蓉那么可爱,她偏偏不喜欢。

回到702宿舍,两个姐妹都躺下了睡了,只留了一盏台灯,忽然韩灵仰天大笑。

吓得温燕如和谢彩霞赶紧爬起来,中邪了?

“哈哈哈哈,我恋爱了,闪电般的速度,你们恭喜我吧。”韩灵得意在宿舍转圈。

谢彩霞惊讶道,“沈晨曦?你果然是帅哥杀手!我服了!”

韩灵的前任男友也是帅到吐血的类型,后来那男生出国了。

温燕如心里有点酸涩,“恭喜你。”

沈晨曦送韩灵到宿舍楼下的时候吻了她的额头,只因她在打完了一个啤酒嗝后傻傻的说了一句,“我要是你的女朋友,我要照顾你妹妹一辈子。”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四)妹妹

“怎样才能让他带我回家?”韩灵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狂吃牛排的小胖,他是平头小眼睛,个子并不矮,家中有银行背景,所以小胖家庭跟沈晨曦的家庭关系来往密切,两个孩子从小玩到大,要转学都是一起来。

他喜欢温燕如,站在人群中就像一朵莲花,纯洁无暇,只能远观不够,还想亵玩。

“帮我个忙?”小胖把油乎乎的嘴附在韩灵耳朵旁边唧唧歪歪。

那个下午热的有点诡异,温燕如和韩灵逃课去逛街,六一要到了,韩灵要给男朋友沈晨曦的妹妹买礼物,吃晚饭时约好了去登门拜访。

在玩具店出来后,韩灵突然告辞,“我要去做头发去了,你自己慢慢玩。”

女人一旦恋爱了,再好的闺蜜都变得重色轻友。

温燕如忽然有点遗憾,为什么自己就那么被动,不知道去争取,明明自己喜欢他的,却不能告诉他,直到他现在有女朋友了,还是自己同宿舍的,今生就此擦肩而过么。

在街头拐角处遇见了一个男生,是小胖,好歹也是跟跟沈晨曦有点关系的,他在跟自己打招呼,说好巧啊你也在这里。

其实小胖已经冒着酷暑拿着望远镜坐在栏杆上等了一个多小时了,温燕如慢慢的走到车站,“不好意思,我想回去了。”

“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小胖坐在她身边,闻着她头发散发出来的好闻的味道。

“有了。”温燕如想如果是沈晨曦坐在自己身边该多好,肩膀宽宽的,靠上去肯定很舒服。

“是谁?”小胖有点紧张,“我帮你参考一下。”

“沈晨曦。”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大胆的就说了出来。

小胖只觉得世间事不公平,有人得到很多,有人却一无所有。

韩灵拿着礼物盒站在楼下打电话,不一会儿,沈晨曦下来了。院子很大,几只蝴蝶绕着地上的非洲雏菊飞舞,一个小女孩在花园里荡秋千,想必这就是沈家的小公主沈蓉蓉了。

“蓉蓉过来!”沈晨曦笑着招呼,看着她一跳一跳的走过来。

她盯着韩灵手里的盒子。

昨天晚上她抱着自己的脖子说,哥哥,你把你的女朋友带来给蓉蓉看好不好,我喜欢漂亮的短头发的长腿姐姐。

小胖曾经告诉韩灵,六一儿童节的时候你可以买些礼物,顺便搞定那个小孩,只要沈蓉蓉喜欢你,一切都好办了。

“你好啊,小宝贝。”韩灵把礼物递给沈蓉蓉,在这个穿着泡泡裙的小女孩抬头的瞬间,她惊呆了。

这是一张怎样的脸,这是一张三十岁女人的脸,眼角布满鱼尾纹,笑起来满脸沧桑,三岁,怎么可能。

沈蓉蓉看韩灵的脸色一变,心里也明白了几分,说道,“帮我拆开,看里面是什么?”

沈晨曦拿过礼物道,“到里面去拆,现在要吃饭了。”

晚餐很丰盛,做饭的钟点工早早回去了,沈循川和简慧珍坐着,一边询问韩灵家里的情况,听说是独生女儿,简慧珍皱眉,“你什么都不会做,将来我们死了你怎么照顾蓉蓉。”

沈循川推了推她的手,示意叫她别说了。

那个怪小孩在拆礼物。

是一个水晶音乐盒,打开以后可以看见带着翅膀的小天使穿着天鹅裙在水晶镜面上翩翩起舞,小天使的双腿是白瓷做的,闪闪发亮,光洁无比。

沈蓉蓉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了看韩灵,到房间把礼物收起来。这一眼,象一把刀子一样凌厉。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五)摩天轮上的狐狸精

沈晨曦跟韩灵接触以后才发现原来她是这么可爱的,每天上课早餐都买好送到他的手里,宿舍的脏衣服都帮忙洗的干干净净,晒干叠好送到沈晨曦的手中。

拥抱、接吻,一起自习,一起消夜,然后沈晨曦会送她回宿舍,在她额头上用嘴唇留下温度。

温燕如有时候在宿舍听她说她和沈晨曦谈恋爱的事情,心里充满羡慕,要是自己当时也采取主动,结果会是怎样,得到一个男人,却失去一个朋友?

他们聚会有时候也叫上宿舍两个,吃饭的时候韩灵叫沈晨曦夹喜欢的菜菜给她,然后得意的冲两个姐妹笑笑,象个小孩炫耀自己心爱的玩具。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有的人喜欢掩藏喜悦,有的却喜欢表现出来公布于众。

那天送韩灵回宿舍前,沈晨曦说道,“明天是沈蓉蓉生日,要去游乐园玩。”

韩灵有点失望道,“那明天我就不过你宿舍去了。”

“她说了要你一起去玩呢。”沈晨曦笑道,“想不到她对你的印象还不错,大概是因为你生的漂亮吧。”

回到宿舍,韩灵叫宿舍两个姐妹帮忙挑选明天约会的衣服,看情形沈家大小都得去,搞定了小的还得搞定老的,不容易啊。

上午十点三十分,韩灵穿着小背心和绿色牛仔短裤站在游乐场的门口,更显得双腿修长。他们也比较准时,一家四口开着车过来。

沈蓉蓉牵着沈晨曦的手,白色的公主泡泡裙,卷发向上盘起,上面戴了个小小的水钻皇冠。

说了生日快乐,却来不及买礼物,沈蓉蓉一点也不介意,摆摆手,老成道,“不用了啦,你来了就很好了。”

韩灵一个冷战,她说话的声音就是一个大人,难道恶灵附体?呸呸呸,肯定是恐怖片看多了。

玩了海盗船和勇敢者转盘,上上下下翻滚,韩灵快吐了,有恐高症的她在沈晨曦一家身边又不好意思吐,强忍着。

“我要姐姐陪我坐那个!”沈蓉蓉指着高入云霄的摩天轮。

韩灵咽下一口唾沫,忍住呕吐的想法,笑着蹲下道,“乖,叫哥哥陪你坐好吗?”

“你什么意思?”沈蓉蓉翻了一下眼皮,嘴巴撅起来。

无奈。

看着身边的高楼大厦一点点升高,韩灵的腿开始发软,闭上眼睛,只是感觉有人在看着她。

是沈蓉蓉。

她盯着自己的腿。

“有事吗蓉蓉?”韩灵觉得她看自己的眼光诡异。

韩灵没有想到一个小孩的力气会这么大,不,绝对不是一个小孩,完全是一个成年女人的狰狞的脸。

她的手里握着那个小皇冠的下端是锋利的簪子,直抵自己大腿动脉,沈蓉蓉歇斯底里道,“你就是凭这双腿迷惑我哥哥的对吧,你是个狐狸精,你去死!”

门栓被冲开,在空中坠落的那短短的一秒,韩灵觉得恐惧,舍不得离开这个世界。

什么也没来得及说,却已经身首异处。

韩灵的尸体高高的挂在摩天轮离地二十米的主钢架上面,下面的人乱成一团,游客纷纷逃散。她的身体断成两截,匍匐着,两条白色的长腿还在空中轻微抽动,鲜红的血从鼻孔和口腔里四下喷散着,象失控的水龙头。

有叫救护车的,有打游乐场值班经理电话的,有看着空中的尸体呕吐的。

沈循川和简慧珍看到了惊惶失措的全身是血的女儿沈蓉蓉,她的胸口大腿都受了伤,微弱的呼吸。

到底发生了什么,沈晨曦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警察在一个月后结案,死者韩灵攻击伤者沈蓉蓉,韩灵在刺伤沈蓉蓉后自杀身亡。游乐场无直接责任,有间接责任,摩天轮的门锁属于可人为打开的状态。

“她为什么要杀我?”沈蓉蓉在病床上喃喃自语,父母握着她的手安慰气若悬丝的女儿,“不怕了,没事的。”

沈晨曦带了妹妹最喜欢的凤梨草莓冰淇淋来看望,沈蓉蓉满眼泪水,“哥哥不要找女朋友了,哥哥有了女朋友就不爱蓉蓉了。”

他忽然有点恨这个哭哭啼啼的在病床上撒娇的妹妹,就是她毁了自己的幸福。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六)

谢彩霞收拾了东西搬出去住了,也算是恋爱所需。她不敢再住在702宿舍,即使韩灵的所有衣服和用品已经被她的父母全部带走,还是不敢,怕早睡了以后,韩灵忽然回来,在谢伟聪身边还好,毕竟是个男人,何况快毕业了,学校对于大四的学生管的也不算太严。

韩灵去世的消息在学校传开了,所有人都视沈晨曦为怪物,仿佛是他害死了韩灵,跟他交往一定难逃厄运。除了小胖,谁也不再搭理他,拿着篮球去球场时,大家都主动解散,等他走的时候才聚拢。

702宿舍也是冷冷清清,温燕如似乎习惯了对着那两张只有床板的空床,昔日的三人行好姐妹现在变成了自己孤单的一个人,人生就是如此聚散无常,一不小心,身边的人阴阳相隔,永远没有再相见的机会。

温燕如也被众人隔离了一般,702住的女生被人怀疑是鬼附身,她没有男朋友,也不知道搬到哪里去,只想快点毕业找个工作。去食堂吃饭再也没有男生替自己排队,以前追求过自己的男孩子现在看见就跟见了鬼似的,隔壁几个宿舍的女孩宁愿绕到另外的楼梯下,也不愿意从自己宿舍经过,即使遇见了也是指指点点,显得她们的时间是多么的充足。

渐渐的,女生宿舍经常流传着韩灵回来的鬼故事,有人在女生浴室看见过她的背影,深夜里一边唱歌一边洗澡,还有人在洗衣房说韩灵穿着校服在洗衣服,洗出来的全是血水,更有甚者,有人在702宿舍楼下能清楚听到韩灵的说话声,有点嗲,有时候变得凄凉,哭哭啼啼的。

唯一跟自己走近的就是沈晨曦了,两人半夜坐着聊天,他很少说话,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不语,喝啤酒和抽烟。

“她这个人是有点爱显摆,但她的死绝对不会这么简单。你知道吗?”温燕如抢过啤酒,一饮而尽,“去你妹妹生日赴约之前她还兴高采烈的跟我和彩霞姐说她以后要跟你结婚,要全心照顾你妹妹,她说你妹妹很可爱,你看到她床上堆的满满的洋娃娃没有,她喜欢小孩,她是个单纯的姑娘,不可能去杀害你妹妹的,你想过没有?”

沈晨曦抱着头,“别说了,我不想听。”

“我说中什么了吗?你为什么逃避现实,韩灵托梦给我了。”温燕如拿起易拉罐把剩下的几滴啤酒往嘴里倒。

“她说什么了。”沈晨曦的眼睛放出光芒,摇晃着温燕如的肩膀,“她在下面过的好不好?”

“她说她爱你,她说她死的时候很痛。”温燕如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站起来准备离开。

沈晨曦抱着温燕如,仿佛他出生以来从未如此痛哭过,连同张晓敏消失的那一瞬间,统统伴随着眼泪哭了出来。

温燕如的心里一软,抚摸他的头发,拍着这个男生的肩膀,“好了,不哭了。”

吻了他的嘴唇,原来并没有想象中的芬芳甜美,世间最美好的,原来是那隔着一张纸的距离。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七)小胖收到一条血裤子

“在吗,我们出来见个面,我想跟你谈谈韩灵的事情。”小胖从QQ上对温燕如发了信息。

“你到学校图书馆后面的第三个座椅那等。”温燕如回了一个信息。

翻墙过去,轻盈的落在宿舍矮墙外的柔软草地上。小胖已经到了,带着期待的眼神。

可惜,约会的这个女人是找他谈论一个已经死去一年多的女生。

“告诉我你知道的一切,当初如果不是你推波助澜,韩灵怎么会惨死!”温燕如的眼睛在路灯昏暗的光线下死死的盯着他,任何的谎言似乎在这样的眼睛下无所遁形。

“你相信有鬼吗?”小胖的身体明显在颤抖,冬天未到,阵阵的秋风刮得落叶到处都是,呜呜的声音有点象有人抽泣。

“我相信,你呢?”

“几天前我收到了一个包裹,是一条沾满血迹的牛仔短裤,我害怕的要死,沈晨曦也看了,证实是韩灵摔死那天穿的。”小胖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尖尖的,“听周围的很多人说你们宿舍正在闹鬼,说她经常回来跟你聊天。”

“是啊,她说你可以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温燕如坚定的看着他一提到那条血裤就恐惧到变形的脸。

温燕如是在宿舍废弃的杂物箱的最底层偶然发现那本带锁的日记的,想不到韩灵藏日记的地方竟然这么小心,她不喜欢写网络日记,总觉得不安全,可这样又是否真的安全呢。

是出事前那天晚上写的。

“上帝保佑,我竟然有一个这样完美的男朋友,笑起来他就是天使,不笑,就是发呆的天使。要感谢小胖,得到那么多有用的情报。我跟晨曦在一起开心极了,虽然他似乎总是有点忧郁,可人还是非常体贴呢。我有信心能够用我的快乐驱赶他心里的忧愁。其实我知道WYR(温燕如)也喜欢他,对不起了,很多事情如果不主动争取,机会就会白白落入他人手中。我总是炫耀,我知道这会伤了她的心,可这样她就会对晨曦失去希望,可以寻找属于她的那份幸福。明天要去游乐场了,今天却开心不起来。她的妹妹实在太奇怪了,虽然打扮很可爱,可是看我的眼神却是要杀我,我该跟晨曦说还是跟燕如说,他们肯定觉得我是个疯子吧,一个三岁的小孩怎么可能想杀我,何况也杀不了我啊,如果真的杀了我,我想宿舍的姐妹一定会替我报仇的。呸呸呸,乌鸦嘴,坏的不灵,不灵!好了,再不睡觉明天就是国宝大熊猫了,想到我的美好明天,我今天做梦是不是都应该笑醒呢。祈祷,明天是个好天气,祝福自己!”

人在出大事前一定有预感,可怕的第六感。

血裤是买了一模一样的,那天晚上在韩灵的衣柜中是温燕如亲手选出来让她穿的,要寄出去时,老爸说你这样到底是为了什么。

真相,我一定能找出来。温燕如看着父亲,“反正咱们家快递公司是私人业务,你怕什么,罚你点钱罢了。”

小胖终于答应了温燕如的要求。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八)真相

小胖的父母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为什么非得要在晚上七点半搞什么商业聚会,叫了几个舞女过来作陪,竟然以死相逼,没办法,不知道胖儿子哪根筋烧坏了,还非得邀请干爸干妈。这次不能带沈蓉蓉,这样的场合不适合小朋友。

“钥匙交给你了,地址我已经写清除了,你小心点,有事打我电话。”小胖郑重的把沈家的钥匙交给温燕如。

“怎么?”

“没怎么,他睡觉的时候我偷偷配的,你放心,药量足够的,最少睡一天。放心,家里就沈蓉蓉在家里。”

门口保安早就被小胖打点过了,说沈晨曦新女朋友今天要来家里睡,有钥匙。温燕如穿过花园,打开沈家的门。

客厅静悄悄的,只有几条热带鱼悠闲的游来游去。

“你是什么人!”

温燕如猛的一回头,是个妇人,糟糕,为什么她在家里?镇定,镇定。

“哦,阿姨你好,我是沈晨曦的朋友,他给我钥匙让我帮他到房间取件衣服,他今天喝醉了,衣服弄的很脏。”

“是吗?”简慧珍狐疑的看了她一眼,正想问个究竟,忽然听见房间里的沈蓉蓉厕所在喊妈妈,拿包卫生巾给我。

三岁小孩的声音?卫生巾?

顺着门缝顺便一瞥,一个不到一米高的小孩赤身裸体蹲在马桶上,胸口布满脓疮,大腿褶皱处布满了黑色大块霉菌。

厕所门关上了。

温燕如走进房间,却走错了房间。

是沈蓉蓉的屋子,没有漫画书,没有洋娃娃,全部是大腿的照片,女人的长腿,还有盯在墙上的各种各样颜色的长筒丝袜,有个音乐盒,白色的瓷器娃娃身体断成两截,腿被颜料画成鲜红。

她的房间,除了父母任何人都不能进来。

温燕如感觉到有人敲打了她的后脑勺,是个平底锅。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浴缸里,手被反绑在后腰上。

两个女人看着她。

温燕如流泪了,有点后悔。

简慧珍笑笑,“晨曦的手机24小时不会关机,你是偷了他的钥匙。你想要知道什么?”

“韩灵是被你们害死的。”

沈蓉蓉尖叫一声,“不要提那个狐狸精,我哥不会喜欢她的,哥哥只喜欢蓉蓉一个人,一辈子都只会跟我在一起。还有你,你也想跟我抢哥哥,你的腿跟那狐狸精的一样长,一样白,我恨死你们这些人。我要锯了你的臭腿!”

“因为你永远长不大是吗?”温燕如鄙视的看着她。

简慧珍手里的锯是新买的,一步一步走近,“是的,她永远长不大,十九岁了,永远不能跟你们这些正常女孩一样。可她只要爱他的哥哥,你们这些女人为什么就是不能放过晨曦呢?”

沈晨曦在昏昏沉沉中梦见了自己小时候偷偷出去玩,阳台窗户和门都没有关,等晚上爸爸妈妈回来后,妹妹沈蓉全身湿透赤裸裸坐在阳台上玩,左手还拿着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糕。医生诊断的是小儿肺炎,接下来的各种各样的怪病都算在自己头上。医生说她的身高永远只有三岁,袖珍娃娃,但智力正常,三十年左右的寿命。梦见韩灵,跟自己牵手逛街,一回头,她的脸渐渐溶化了,象一根短命的蜡烛……

锯子非常锋利,温燕如看见了自己的皮肤渗出来的血,染红了浴缸,对在站着的沈蓉蓉道,“告诉你,你的晨曦哥哥喜欢姐姐的长腿、细腰还有光洁的皮肤,特别特别的喜欢,你没有,你锯了我的腿也仍然没有,以后还有很多很多漂亮的姐姐跟我一样被你哥哥喜欢,你只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妖怪,你这个自私的、心理变态的永远长不大的妖怪!你就是这个住在湖心豪宅区26栋的身上有着怪斑的腿短身矮的妖怪!你锯我的大腿啊,你他妈的……。我倒霉,遇见你这样的怪胎,怪胎!韩灵就是你们杀的,垃圾!一屋子垃圾!极品的一家人!”

沈蓉蓉扑到母亲怀里哭,“我不是妖怪……我不是怪胎……哥哥爱我……”

简慧珍安慰着,帮她擦眼泪。

温燕如躺在浴缸里,意识渐渐模糊,耳边仿佛听见锯骨头的声音。

咚的巨响一声,门被撞开了。

谢彩霞和何伟聪站在自己面前,来了,不就是在楼下嘛,这么慢。防水的手机关键时刻还是顶用。

阴花三月永远长不大(八)

谢彩霞在病房里帮温燕如打开窗户,一缕阳光照进来。她微笑着对温燕如道,“你的腿没事,只是有点疤痕。”

“谢谢你们。”温燕如微笑,“那家人呢?”

“在警察局录口供,放心,他们逃不掉的,我们都是证人!”

沈晨曦觉得解脱,楼下的那些人们显得如此渺小。这么多年的心结,总算被一个女生解开,在登上摩天轮之前,忽然忆起当年温燕如的那一瞥,然后在坠地消逝的瞬间便再没有了任何遗憾。

一切都很安静,安静过后,世界重新变得喧嚣起来。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一)和平路17号

未到三月,滨江大道上的毛杜鹃已经挂满花蕾,粉红色、白色,又过了一个暖冬,女人们开始脱掉累赘的棉袄换成裙子,这是最不怕冷的动物。一栋两层的屋子孤零零的立在街道的右侧,大大的铁门紧锁着,似乎很久没有人住,房子墙外的青灰色涂料已经开始斑驳。有个院子,里面桃花、梨花还未发芽,风一吹过来,光秃秃的树枝孤零零的摇摆,有人说这树死了,有人说可能没死。

街道办的绿化临时工刘国华原来在火车站当流浪汉,后来有人推荐他当清洁工。头儿说,看你年纪也这么大了,又懂点技术,最近给你个轻松点的活,最近爱卫小组要来检查,你把沿街主要地面弄干净行了。和平路17号那栋荒楼你就不用管了。

刘国华接过头儿给的一根白沙烟,问了句为什么。头儿拿火机点燃了说道,那邪的狠,听说原来那老两口自从买了这套房子以后,找了几个道士做了法事驱鬼,可惜不到一个月就出车祸死了,连头都被没了,听说那屋里时不时有人说话的声音。你住那旁边也小心点。刘国华点点头,乡下实在没办法呆了,田租给隔壁的王老头种了,来城里打工,街道办不仅提供吃,还在和平路免费提供了一间平房,以前是个仓库,把那些废旧的文件销毁了,拉了铁架床进来,窗帘是现成的,洗洗晒晒也能遮挡阳光。

当和平路17号的院子里终于迎来第一朵桃花盛开的时候,刘国华站在院子外面呆了很久,他对头儿说,院子那块花园地荒废了挺可惜的,自己有信心有能力把这里的绿化搞起来。头儿很高兴,拍拍他的肩膀,行啊老人家。

一个月后,检查团来了。堵车,快到晚上才到滨江大道,路面清洁干净整齐。晚上吃饭时,领导团十分满意,团长对市里的领导说,在车上看到你们这的和平路真美啊。盛开的花朵和树下绿茵茵的草地很在黄昏里一切如诗如画,街道办的头儿点头哈腰,心里美滋滋的。领导团的副团场道,市民也很好客,那房屋的阳台上有个老头老太太穿着大红色的唐装挥手致意呢。

滨江区街道办呆呆的听着,没有人说一句话。

那栋楼是荒废许久的的,据说老头老太太死的时候就是穿着大红色的唐装。

想到这里,街道办的头儿端起的酒杯颤抖了一下。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二)

刘国华在六月最热的那天见过一次现在的房东,当时他正蹲着拔杂草。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停在门口,下来三个人。

陈少鹏帮妻子苏雪打着伞,“别晒着了,赶紧到阴凉的地方去。”

最后下车的是个地产中介,胸口的工作牌上写着00866号,他是刚进来庆元地产中介公司的新手,算他幸运,抽中了66,暗示六六大顺。更庆幸的是,竟然有公司同事主动介绍这个单给他做,和平路17号。

“租或者卖都可以。”陈少鹏看了看刘国华,“你是谁?”

刘国华抬头看他,刺眼的阳光下,这个男子身材很高,虽然是双眼皮,但也十分坚毅,身边的少妇皮肤极白,这样的天气下,让人担心有融化的可能。

我是街道办安排的绿化工,刘国华说道。从草帽里的头发渗出的汗水很黑,身上的土也很多,散发着劳动人民身上特有的酸酸的味道。

00866号中介小伙子扁扁嘴,看看周围的环境,建议可以多种些绿色植物,租售出去的可能性大一些。

苏雪从钱包里数了十张百元人民币和一张名片递给刘国华,她说话的声音有点慵懒,师傅,您帮我们把这房子弄一弄,粉粉,种点耐阴的植物,如果钱不够就给我们打电话。

刘国华想了想,接了,有钱干嘛不赚。

陈少鹏一上楼,父母的音容笑貌犹在,小时候自己跟隔壁的伙伴一起玩过家家、捉秘藏,父母就在厨房里做饭,母亲就站在阳台上喊着,每天都要喊。

而今一切都成为了过去。

家具没有变,抽屉里父母的遗物都已经连同遗体一起火化,屋子里的灯昏暗,风一吹,人影晃动,是物是人非的惨痛。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三.四)

苏雪走到阳台透气,这已经是找的第三家中介公司了,之前的中介总是吃差价,要么就跟顾客一起串通起来压价。

阳台上的小伙子拍着胸脯说自己一定能把房子租出去,只要租金再降30%。

苏雪把房子的钥匙交给那中介小伙子,末了,上车前又说了一句,最好能卖掉,我们不想再看到这栋鬼屋子。

陈少鹏心里一寒,回头朝房子看去,阳台灰蒙蒙的,破了的窗户里一片漆黑,搂紧妻子,好吧,我听你的。

两年前,苏雪开车送父母回乡下度假,刹车一时失灵,三个人全部滚落山崖。父母就这样匆匆离开人世,苏雪坐在前面先跳的车,只是受了重伤,好歹拣了条命回来。

他们是中学老师,没有什么财产,就留了这套房子给夫妻俩。陈少鹏开了公司,又买了一套商品房,父母去世后,一直都想把房间租出去,以房养房,不知谁谣传这里闹鬼,房子一直就搁着。

苏雪到现在还是对丈夫忏悔,很内疚当时自己的自私行为。陈少鹏睡前抚摸她柔软的头发,“别伤心了,父母肯定希望你能好好活着。最近我很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别想太多了。”

(四)夜半铃声

和平路17号院子里的夜来香开了,一到晚上吐露幽香。空地上铺满了台湾草和假花生藤,刘国华还特意吩咐那个中介小伙子,“要说满地黄金,不要说什么假花生。”

那种小草外表跟花生一模一样,开金灿灿的小花,可惜没有结果。新房客cici叼着一根烟坐在阳台上听着刘国华的解释。

这个老绿化工下班了,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阳台其实也没什么好风景,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以看到车水马龙,天快黑了的时候能够看见城市的灯光,流溢延绵着华丽和现实交织的光芒,就像虚幻的爱情,看似围绕眼前,伸出手去,一片漠然存在的空气。

刘国华很诧异,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整天烟不离手,趴着阳台上发呆,只有她那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男朋友开车来接她,脸上才有点笑容。

“这个房子里有鬼!”cici自言自语对着镜子。

身后的男人正在穿他的裤子,皮带握在手里。他每个星期来这一次,漂亮年轻的小宠物,给她自由的逛街,不用挤公车不用在办公室看人脸色,只要逛逛街、吸吸大麻、刷卡刷到爆也不会生气。只要她开心、安分的做自己的情人,年轻的女孩,都有些臭毛病,这也似乎是他迷恋的原因,不像家里那个,冷静如玉女,皮肤松弛乳房下垂,这么都年,始终一个姿势。

“谁说的?”那男人偷偷仔细检查自己衣服上有没有留下cici的口红印或者棕色的头发。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五)

“谁说的?”那男人偷偷仔细检查自己衣服上有没有留下cici的口红印或者棕色的头发。

Cici说,昨天我睡觉的时候听见阳台上有人在说话,挪家具的声音,拖鞋落地的声音,还有弹珠落地的声音,床在震动,空调发出怪声。

傻孩子,你想得太多。那男人捏了捏她白里透红的脸,嘴唇也顺势温柔覆盖在cici眼睛上,“怕什么,我在你身边的。我爱你,一辈子都爱,有了我的爱你还有什么好畏惧的。”

“我想跟你结婚。”cici从后面抱着他。

“再等等吧。”男人松开她的手。

听着这些话,看着他离开,cici想呕吐,一边吐一边想当初他说一年之内绝对可以离婚,现在已经十一个月了,却还只字未提。她以为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奉献牺牲忍耐被欺骗。端起酒杯叼着大麻傻笑,亲爱的,为我们的孩子干杯。

凌晨两点,客厅的电话用异常尖锐的声音响着,cici爬起来,路过镜子,没有卸妆,脸色苍白嘴唇鲜红,跟吊带睡衣很是相配。他还是想我的,可能正偷偷在某个洗手间里,虽然偷鸡摸狗般小心翼翼但足以做到思念十足的表情。

接起电话,cici的耳膜几乎刺破,“你这贱人,你这不要脸的破鞋,你别以为你保密工作做的好,告诉你,照片我已经全部搞到手了,寄给你父母和他们的单位。你不是高材生吗,学校也留一个纪念。”

不!cici尖叫着回应电话里那个中年妇女,对着话筒跪在地板上,求你不要。

第二个星期他来找他的时候身体在床底下已经出尸水了,脖子上的刀片还在上面,黑红色的血浸泡着变形的木地板,头发里的蛆密密麻麻的蠕动,男人倒在地上痛哭失声,赶紧擦了擦眼泪报警然后匆忙离去。

这不关他的事。

尸体是警察让刘国华背下楼的,用个油布垫着,她的身体很重,但手臂软软的,红色睡衣内的小腹狠狠鼓出来一小块。

Cici有遗书,上面有一行字,遇见你是场劫难。我跟着屋内这些游荡的鬼魂一起了却我的残余生命,活着没有盼望,亦如死去一样悲哀。

法医很快进行解剖,很快确认为自杀。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第6,7章

法医很快进行解剖,很快确认为自杀。

“你相信不相信有鬼存在?”苏雪泡在浴缸里对帘子外洗脸的陈少鹏说话,成堆的白色泡沫掩盖了她完美的曲线。

鬼?陈少鹏看着镜子里自己略略激动的脸,人死了以后舍不得投胎就会变成鬼吗?如果是真的,父母舍不得离去,久久的在老房子里徘徊。头发最近掉很多,公司现在资金短缺,一切都是这样不如意。

如果这样,现在的这栋单元楼就要给银行收回,不知道怎样跟苏雪开口才好,难道要让她回到老房子去住。

做完了爱做的事情后,两人躺在床上各自不说话。苏雪忽然叹息一声,“你还在为你父母的事耿耿于怀吗?怪我,非得把他们送回乡下去度假。”

陈少鹏搂过她的肩膀,吻着,“是我没用,让你这么辛苦。”

苏雪摇摇头,“如果一定要住回去,我也不会介意的。”

“再撑一段时间吧。”

铃声忽然想起,异常响亮,在这漆黑的夜里。陈少鹏打开台灯,拿起听筒,说了句你好。

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女声,低吟浅唱一般的声音,“痛啊……。痛啊…………痛……。我的脖子痛啊。”

想到那个死在和平路17号里那拿刀片割脖子死掉的女人,陈少鹏心里发麻,赶紧挂断了电话。

“谁啊?”苏雪探过头去问。

“打错了,没事。”。

第二次再响起来的时候,苏雪抢过去接了,却是个男人的声音,“好儿媳……你要记得照顾好我儿子啊……”

苏雪脸色发青,“最近是不是把电话给中介的缘故,怎么这么多骚扰电话。”

电话线拔了,一切都很安静,那零零……。。零零……。。的声音一声一声在脑子里响着,直到天明。

(七)

刘国华对派出所的民警道,“我半夜起来尿尿,就发现这几个小贼了。”

身边是三个耷拉着脑袋的高中生模样的男孩,背着背包,有一个脸上还擦破了皮,用手捂着,有气无力的说,“叔叔,我们不是小偷!”

刘国华激动的站起来,准备扬手教训那说话小东西,“半夜里不好好睡觉,跑到人家房子里来不是偷东西是什么。”

旁边有个矮小点的男孩怯怯的说,“我们是个组合,听说那栋房子是鬼屋,我们不信。我们没有偷东西,里面是空屋子。”

那民警哭笑不得,最近总是发生这样的捉鬼队,只能把他们放了,顺便问,“看到鬼了吗?”

“看到了。阳台上一个女的,穿着白衬衣,翻着白眼,脖子向左边歪着。”那个一直不说话的男生冷不丁说了一句。

这件事情不知道怎么传开的,更多人把这栋房子说的有板有眼,各种各样怪的传说,有人说路过时可以透过窗户看见有三个人在吃饭,一对老年夫妇一个年轻女子。还有人说白天的中午经过那门口都觉得心里凉飕飕的,更有甚者说半夜里仔细听还能听到女人在唱歌,走了调子,凄凉无比。

银行终于来收房子了,只怪当初不该把钱投太多到股市,陈少鹏绝望的想,真的要搬回去了,公司离破产的日子不远了。

做中介的那个年轻小伙子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接到任何要租和平路17号的信息的电话了,于是过来结束这桩生意。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第8,9章

(八)

做中介的那个年轻小伙子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接到任何要租和平路17号的信息的电话了,于是过来结束这桩生意。

选了一个星期天,把房间的大小家具打包好,叫了搬家公司开始出发,搬到和平路。出门的时候天气晴朗,到了路口忽然刮风下雨,雷声轰轰,天色瞬间暗了下来。

很多家具都淋湿了,苏雪朝阳台往上看,一件貌似女孩的衣服挂在阳台,白色衬衣。

“谁在上面晒衣服了?”苏雪走过来对搬着电脑的陈少鹏道。

陈少鹏再看,阳台上却是一片空空。

家具摆好了以后,苏雪心疼的擦拭,衣柜和真皮沙发都是她的嫁妆,当初嫁过来的时候,陈少鹏还是个穷人,现在虽说公司经济不景气,然而还是度过了当初最艰难的日子,陈少鹏是爱她的,当初那么多人反对,自己还是从一个按摩女变成了现在明媒正娶的陈太太,不想也不敢回忆过去的日子。

正想着,陈少鹏站在她身后,一看时间,已经晚上八点了。外面的雨还没停,滴滴答答的沿着阳台往窗户上坠落。苏雪开始做饭,煤气炉有点毛病,开关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之前住钟点工拧断了,只有用菜刀边缘先拧开再用报纸点火。

火苗刚触到上面,“哄”的一声,蓝色火舌迅速舔上苏雪的头发,刘海烧焦了,幸好动作快,用抹布把煤气炉上的火苗盖住。关上开关,心里一阵烦闷,用力踢了地上一地的碗筷。

没心情做饭了,苏雪对门外说,“少鹏,我们出去吃吧。”

陈少鹏累了一天,早就困了,迷迷糊糊的说车钥匙在桌上,你自己到外面吃,回来给我带点剩的就行了。”

苏雪看着他的眉头皱的紧紧的,有点心疼,自顾下楼了。

不知道迷迷糊糊睡了多久,只是觉得口干,灯也没开,陈少鹏从床上爬起来。窗户关得太紧,家里闷。

有件红衣服挂在窗外,陈少鹏仔细一看,原本是白色的衬衣,现在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被风吹的左摇右摆。

颤抖的手拿起来,衬衣口袋有张照片,照片上的自己笑眯眯的看着惊慌失措的自己,照片的另一半的被撕了。

四周一片安静,没有一个人。开灯,把那衣服放在垃圾桶里,扎好黑色垃圾袋,点火去烧,袋子烧着了,满屋子的臭味,衣服却还在那里。

电话忽然响了。

接了,是个女声,嘶哑的声音,“偿命,偿命……”

陈少鹏对着电话狂吼,“cici我知道就是你,你要多少钱才满意,你不是我害死的,谁叫你自己想不开。我给你吃给你住给你钱花,你还要跟我结婚,我是有家庭的你是知道的。”

“你爱我吗?”那女声似乎是从嗓子眼里扯出来的,听起来格外难受。

“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但我跟老婆还没提出离婚你就死了,这怎么能怪我,你安息吧,别再来找我,我会找人给你做法事,给你烧很多的冥币,让你在下面过的安逸舒服。”

电话挂了。

(九)

陈少鹏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薄荷水一饮而尽,心头总算平静了一会,电话是对方先挂的。

苏雪回来的时候在路边小店买了一些冥币,说房子里死了那么多人,先不管有鬼没鬼,烧点纸钱总是好的。

都跪在地上,先给父母烧。苏雪虔诚的双手合十叩拜,“如果以前做的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多多见谅。毕竟你们已经去了,请不要再吓我们了。”

陈少鹏也拿了一大把纸元宝放到炭盆里,念念有词,冤有头债有主,恶鬼勿近身,早日投胎去。

一夜无话,各自心怀鬼胎。

电话也没有响,苏雪把电话线拔了去。

早晨起来,又要去债主坐满屋的公司,两人都有些头疼。陈少鹏还是决定一个人去,让苏雪在家里收拾。

睡到中午,苏雪摇摇晃晃起来,天气还是阴的可怕,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露脸。收拾了垃圾准备倒出去,一件烧焦的女式白衬衣在垃圾桶摆着,袖子没有烧完,是暗红色,房间里弥漫着灰烬的味道,那件衬衣的来历她听丈夫说是以前死掉的那个女子留下的,家属忘记清理干净。苏雪觉得这是不吉利的东西,戴上手套顺手扔在大的黑色垃圾袋里,在袋口扎了个死结。

开门的时候,苏雪的第一个反应是被人恶作剧了。

门口整整齐齐放着两双鞋,是用金币纸糊的,一双男式,一双女式,女式的那双特意做了高跟,是昨天烧掉的两双。

苏雪的嘴巴张得很大,难道陈少鹏的父母不肯收下?

冥鞋拿到屋子里,点燃了那两双鞋。几乎是同时,手机响了。

是个陌生的号码,苏雪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对方也不说话,一片安静。里面只是传出汽车刹车的声音,然后是几声惨叫。

苏雪把电话挂了,眼泪流下来,“如果不是你们那样逼我,我不会这样对你们的。当初我跪着向你们求情,你们还是不能接受我。连这套房子你们都要死了以后才给我们,作为父母有没有考虑到儿女的感受。我是低贱出身,可你们有没有看到过我的努力。我本来是想跟你们同归于尽的,但我舍不得少鹏……”

晚上陈少鹏回家吃饭,两人很少说话,只是各自看书、看电视。

谁都有秘密,告诉我,你心底最肮脏的秘密是什么?

阴花三月这个没有名字(十)真相的意义

刘国华精心打理的院子越来越漂亮了,栽了五色牵牛,蔓延了整个院墙,宛如彩霞,还有玫瑰,清晨露珠闪耀,花瓣鲜艳欲滴。

苏雪把玫瑰花插在餐桌前的花瓶里,快递到了,看了看上面的地址,本市一个郊区的小镇,地址很熟悉,就是她当年出道的地方,暗红的灯光,半遮半掩的窗帘,招牌上有三个字“理发店”。

当年陈少鹏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遇见她甚至冒着父母反对的危险迎娶她进门,一个红灯区的洗头妹竟然光明正大的进入了知识分子家庭。当时苏雪是跪着楼梯一级一级的走到陈家两夫妇跟前磕头敬茶,最后他们看在儿子的份上还是妥协了,但不能摆宴席,没有蜜月也不准拍婚纱照。

陈少鹏后来自己经营一家小公司,业务日渐繁荣,终于在市区买了一套电梯房跟苏雪搬了出去。但也必须得每个星期带着苏雪回一次和平路,每次回去,老太太总是念念不忘她当年精心挑选的教育局某局长的女儿,所谓知书达理聪明贤惠,苏雪的出身不好,父母又不在了,只得低声下气,熬着一年又一年,要等媳妇熬成婆,付出的代价太大。

苏雪打开快递,是个光盘。

小心放到电脑里,屏幕上出现的是陈少鹏,在烧一件衬衣,然后接了个电话,说话的内容却是十分清晰,他的脸显得异常愤怒,五官几乎都扭曲了,“cici我知道就是你,你要多少钱才满意,你不是我害死的,谁叫你自己想不开。我给你吃给你住给你钱花,你还要跟我结婚,我是有家庭的你是知道的,我爱你,我当然爱你。但我跟老婆还没提出离婚你就死了,这怎么能怪我,你安息吧,别再来找我,我会找人给你做法事,给你烧很多的冥币,让你在下面过的安逸舒服。”

苏雪倒在地上,原来那个cici就是之前死在这个房间里的女人,是陈少鹏的女朋友。

陈少鹏在公司收到那个包裹时债主刚刚打发完,关上门,电脑打开。很明显,是被人偷拍的镜头,苏雪在某一天出门倒垃圾,门口竟然有两双鞋,她在屋里说话,“连这套房子你们都要死了以后才给我们,作为父母有没有考虑到儿女的感受。我是低贱出身,可你们有没有看到过我的努力。我本来是想跟你们同归于尽的,但我舍不得少鹏……”

刘国华刚拿到今天晨报,街道办的头儿抢过去,“那鬼屋又出事了。”

“昨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和平路117号楼一对夫妇因发生口角,并互相扭打。一时气上心头的丈夫把妻子赶出房间后,将自己反锁在屋内打开煤气瓶点火自焚。其妻当时呆立在火场中,两人同归于尽。附近的街道办的清洁工告诉记者,“太可怕了。我见到尸体了,全身黑乎乎的像木炭。事情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刘国华带着简单的行李回到乡下,头儿还有点舍不得,可和平路17号已经完全废了。儿子打电话说现在还不想回来,那件事情做完了以后还得回他的私人侦探公司继续经营下去。刘国华打开手机,陈立新的信息还在,“我出车祸马上要死了,你记得帮我报仇,你欠我的那九万块就别还了。”

刘国华发回去一条“事情已经办完”的消息。

深夜里,手机滴滴响了两声。

《游戏规则》一文连载结束,谢谢观赏。

一枚糖果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1章

槐花开满学校的时候,给初春的校园带来了甜美的气氛,刚下雨,空气中到处散发稳妥的芬芳。

这所名牌大学里,中文系就是未来诗人、作家、名记的摇篮,美女成群,男生又是别系女生追逐的对象。一听到下课的铃声大家就往学校食堂冲,教室门口有等待女生的男生,狼一样跟在她们后头,拿包包,递饮料。

吴兰梅最近在跟郑宇闹矛盾,估计他是不会在门口等,计算机系离这那么远,但他有自行车,为什么不来,不想来大概。想到这里,叹了口气,慢慢的收拾书本。教室里还有一个女生黄小妮,算是同室好友。性格颇为内向,不化妆、不染发,性格平平胸部平平外貌平平,以前也有个同样普通的建筑系的男生追过她,不到一个月,那男生自动蒸发。所以到了大二,还是单身一人。

“我们走吧。”吴兰梅的水蓝色长袖衬衣的扣子快被蓬勃的胸肌顶开了,她瘦而高,乳却发达,这是她的烦恼,每次掉了东西在地上去捡,总觉得快摔跤一样。

五食堂里的人很多,看情形起码要半个小时以后才能轮到自己,别的食堂又太远,吴兰梅想到食堂后面的休息厅坐下,对黄小妮道,“你去排队吃饭吧,我想休息会,我带了零食的。”

黄小妮看了她一眼,发现瘦的人更喜欢减肥,好好的饭菜不吃,吃些垃圾食品。

亭子很高,地上有些饭粒,估计是哪对情侣互相喂饭的时候遗留下的。那些梁柱古色古香,朱红色的四根刻满了男男女女用油笔写的交友QQ号和XX到此一游,还有首黄诗,深山老林一条沟一年四季水长流不见牛羊来吃草只见和尚来洗头。吴兰梅哑然失笑,什么世道。于是站在亭子上攀槐花来玩,小时候母亲用这白色长串小花朵用来蒸槐花面,把花朵从枝上摘下来,用淘米水泡泡,然后将花铺在电饭煲上面那层蒸屉上。加点面粉和糖开始蒸了!吃的时候满嘴香甜,清香扑鼻。

想到这里,吴兰梅有点饿了,从书包里拿出一包巧克力,剥开锡箔纸,里面只有半块,上面的牙齿印是郑宇留下的,mp3也是郑宇送的生日礼物,背对着那些拿着饭盒熙熙攘攘的人群,听着VITAS的海豚音,享受这难得的清闲时光。

她没有听见狗叫声。

孙娇娇在遛狗,上午没课,带着腊肠犬小乖在学校散步,跟王晨风约了十二点半在五食堂门口见。她和王晨风在学校旁边的农家乐租了套房子,为的就是小乖有个院子活动。母亲去世后,小乖似乎得了抑郁症,吃东西吃很少,整天趴在窝里闷闷不乐,父亲总是忙着工作,没有时间顾及自己。房子里买的家具和电器几乎可以再租十套这样的房,电视、网线、空调、冰箱都是新的,最重要的是有个院子,买了马鞍藤短草种了,起码可以让小乖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王晨风牵着孙娇娇的手朝亭子走去,跟以前一样。

腊肠犬小乖突然挣脱,带着绳子朝小亭飞奔而去,它知道主人的必去之处。

可吴兰梅不知道有条狗奔自己来了,等到那半块巧克力都被小乖吞到肚子里去时,自己的左手虎口处一阵剧痛。

下意识的一脚,踢在那狗的肚皮上,有点软。小乖痛得嗷嗷的狂叫,飞奔而来的孙娇娇赶紧把狗抱在怀里,指着吴兰梅道,“你有病啊,你干什么踢我的狗狗!”

一看是孙娇娇,吴兰梅顿时上火,扬起左手上的伤口,站起来指着在女主人怀抱里那瑟瑟发抖的狗,“它咬我你看到了吗。”

小狗大概以为吴兰梅要对孙娇娇动粗,冷不丁的又是一口,如果说刚才那一口只是抢食误伤,那么这一咬就是刻意为之,顿时吴兰梅的手背出现了一排参差不齐的血印,瞬间变得青紫。

王晨风到了小亭子,见到吴兰梅很是尴尬,现任女友的狗咬了前任女友。只是说道,“不好意思,对不起啊。”

孙娇娇白了他一眼,从钱包里拿出钱,数了数,递过去,“这是一千块,打狂犬疫苗够了吧。”

吴兰梅跟王晨风对视着,一字一句道,“不用了,看好你家的这些动物。”

“没钱还装什么清高,怪不得没人要。”孙娇娇恶毒的用眼神扫过吴兰梅的穿了两年的牛仔裤。

跑着回到宿舍,却只有黄小妮在,其它两位MM大一就跟男朋友出去租房了,多余的一个床只是个摆设。黄小妮见到她的伤口,赶紧带她到水龙头下拼命挤,有些暗红色的污血从手背挤了出来,又有些眼泪从吴兰梅的眼角挤了出来。肥皂水可以消毒,难堪的记忆却无法清除。

“欺人太甚,狗仗人势……。”黄小妮替他打抱不平,“有些男人就是一条狗,谁有本事谁牵走。下午你别去上课了,我帮你应付点名,要打针啊。”

吴兰梅点点头,“你赶紧去上课吧,我休息一会就去。”

打了郑宇的电话,手机没人接,打到宿舍,说下午计算机系篮球赛,练球去了。说如果他回来就让回个电话,有重要事情。那人一听也没说好,扑通直接就挂了,有点像老三的声音。

吴兰梅昏昏沉沉在宿舍睡了,想起以前的很多事情,王晨风跟自己说分手的那一瞬间,击碎了两年的所有回忆,借口是性格不和,其实谁都知道,孙娇娇更有情调,家境更合乎王妈妈的要求,两人更般配,自己的家庭负担太重。。。。。爱情不是分先来后到的么,为什么……

两个人的宿舍现在剩下一个人,那个人却忘记关门。创可贴下的伤口隐隐作痛,手被人握着,睁开眼睛,是王晨风,仿佛初见般的温暖的眼神。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2章

当初是跟黄小妮打赌,赌注是赢的那方可以享受输的那方按摩一个小时,开学那会军训,累得骨头发酸,能按摩一下自然是很好的。

吴兰梅当初也不知道那个夏天哪条神经搭错了,竟然答应穿浴袍

去五食堂打饭,里面穿着果绿色抹胸和牛仔短裤,所以用浴巾围起来丝毫也看不出里面的衣服。

虽然是夏天,女生穿的很清凉,也没有人敢这样招摇。这让王晨风一眼就注意到这个瘦弱的大胆的女生,头发还是湿漉漉的(临时泼湿的),浴巾上还有两只小熊维尼。

当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的时候,当吴兰梅有点后悔为了一个小时的按摩是不是有点不值得的时候,有个调皮的男生在耳旁说,“我在等浴巾掉下来。”

众人哄笑,吴兰梅想逃,门口聚集打饭的人越来越多,躲也无处躲。

王晨风终于注意到她,学校的女孩太多了,没见过这么傻气的。看她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不由自主的走过去,外套脱了下来披在她身上,护着她走出食堂,完全不顾他人的目光。

后来吴兰梅与王晨风还请黄小妮吃了顿牛排大餐作为感谢,黄小妮心里酸死了,早知道自己去就好了,好事总是跟着她。

王晨风作为校草级人物跟外表扑通的吴兰梅恋爱,在学校里算是一桩小新闻。吴兰梅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王晨风是天枰座,有优雅的气质英俊的外表,时常送些小礼物给吴兰梅。住在一起久了,也有些矛盾,比如王晨风有些洁癖,如果吴兰梅没有洗澡是绝对不能坐在床上的,比如发现枕头上的头发一定要清理干净等等,再加上王晨风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各种各样的活动总是层出不穷,绯闻很多。在去年的圣诞舞会上,孙娇娇惊艳亮相,俏皮的小公主与神经质的现任女友在心里一比,家庭富有,又跟自己同样有过高中在新西兰留学的经历的孙娇娇更让自己心动,谈的很是高兴,两人跳完一支舞又跳第二支。

吴兰梅后来终究还是知道了,还见过一次孙娇娇。自己割过一次手腕,被黄小妮有事回宿舍取东西发现了,救了下来,这激烈的举动更让王晨风望而却步,权衡再三,咬咬牙道,“我们分手吧。”

孙娇娇对于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东西倒是分外新鲜,总是追问自己跟吴兰梅谁的胸大,王晨风总是笑笑不说话,心里却有点内疚,

后来,吴兰梅找了计算机系的郑宇,也算是破罐子破摔的意味,听说郑宇之前也跟孙娇娇好过一段时间,好歹也求个心理平衡。他们的感情也时冷时热,总是喜欢比较,比来比去,又改变不了现实。经常斗嘴,郑宇是北方人,嗓门大,有时候说话就像吼,吴兰梅受不了,流泪的时候总是在想,王晨风多好,从来不大声跟自己说话,可那又如何,被别人撬了墙角,怪自己没本事。现在自己被狗咬了,郑宇却还有心思去打什么破篮球比赛,分手,宁愿一个人也不要这样的男朋友。

王晨风看着她的伤口道,“你怎样了。”

吴兰梅的眼泪刷刷的流下来,“你还是爱我的。你到底有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是肥肥曾经问过郑少秋的一句话。

王晨风觉得吴兰梅一点也没有变,还是那样固执,站起来道,“我们已经完了,我只是过来看看你的伤势,我还是当你是朋友。”

“朋友?你不知道失去你,就像从我的胸口活生生的把肉割下来那样痛,那个女生,孙娇娇,她难道不知道你是有女朋友的吗,她倒是勾引你成功了,可这对我公平吗?”

说着说着电话响了,是郑宇。

“我在你宿舍门口,你没事吧。”郑宇走到楼梯口,跟宿舍看大门的阿姨解释了半天,说女朋友生病了没人照顾才得以允许,这个学校很奇怪,外出同居没什么,但男女互串宿舍就管的很严。

王晨风准备离开,刚好遇见进来的郑宇。

一阵尴尬,郑宇冷冷的看着躺在床上痛哭流涕的吴兰梅,“你不是有人照顾了吗。”

吴兰梅别过脸去,“不要你管。”

出轨不怕,怕的是被撞到。

一段感情可能要提前结束了。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3章

校医院的苏医生说没有狂犬疫苗,只有市防疫站和规定的单位才有,吴兰梅在公共汽车上开始绝望,郑宇说分手其实早就在自己意料之中,反而觉得轻松,本来是自己要说的。路的两旁橱窗里尽是华丽的裙子,一件一件,却都不属于自己。

孙娇娇真的很好吗,难道人跟人在一起的感情真的就这样经不起考验,那要结婚证干什么,也就是张废纸罢了,想着想着已经到了防疫站的狂犬疫苗注射室,是按斤来打的,十块钱一斤,吴兰梅一百斤,就是一千块。

现在后悔没有拿孙娇娇的钱了,自尊当不了针打。

有没有便宜点的?吴兰梅的钱包很瘦。

护士有点鄙视,这是物价局规定的,进口的那种还贵呢。

走到门口,看门的保安看她那样,好心提醒了,告诉吴兰梅可以去一个指定的地方,虽然那地名吴兰梅从来没听过,但为了省钱,还是去了。

打车去的,花了六十块,也是心疼,没钱就是要命的,家里现在要供弟弟读书,哥哥只有在工地打工,所以经济紧张的要命。好不容易到了打针的地方,一个小诊所,上面写着“注射各类疫苗”,医生是瘦的男人,穿着近乎黑色的白大褂,不知道多久没洗了。

多少钱?吴兰梅伸出手,给医生看伤口。

三百二十一。那医生到冰箱里拿疫苗,你这伤口得赶紧打,是不是疯狗咬的?

吴兰梅使劲摇头,“是小狗,很小的狗,坏的要命。”

黑大褂医生拿出针头,朝空中挤了挤,对准吴兰梅的胳膊用力扎进去,一阵痛楚,吴兰梅咬着牙,不让自己喊出声音来。

吴兰梅喃喃自语道。一共要打五针,还要受五次这样的折磨。

在建筑工地附近的一个小饭馆里,哥哥拿着劣质纸巾帮她擦眼泪,“别哭了,我们命不好。你放宽心点。”

哥哥帮她把打针的钱补了,他知道在大学的女孩子十分需要花钱,何况妹妹那么漂亮。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4章

孙娇娇的长发从左边耳畔垂下来,上星期刚染成的棕红色,两只手捉着脚趾涂抹淡金色的指甲油,她对玩魔兽争霸的王晨风道,“你以前那位没事吧,还挺有骨气的,上个月给她赔钱给她都不要。”

王晨风皱眉,看着她那娇生惯养的表情,说道“以后把小乖看紧点。”

那小狗正在冰箱的旁边等饭后甜点,孙娇娇穿着睡衣懒懒的下床,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羊肝,嘴里道,“小乖不乖,今天咬人了。”

小狗赶紧过来叼走羊肝,仿佛知道自己做错事一样跑到客厅里的窝里蜷着。今天兽医检查了,那一脚并没有伤到内脏,X光片出来后孙娇娇才彻底放心。

看见王晨风那冷淡的样子,孙娇娇如刺在喉,把房门砰的一声关了,“你去看她了吧,小心旧情复燃啊我告诉你。”

王晨风回头不耐烦道,“你们女生怎么都这样,整天就知道怀疑这个怀疑那个。”

孙娇娇不高兴了,“我就是问问,你这么紧张干什么,难道你还爱她吗?那你别跟我在一起了。”

王晨风关了电脑,把她像个小洋娃娃似的搂在怀里哄了半个小时才让孙娇娇消气,灯熄灭了,她睡着了,四周一片漆黑,王晨风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都以为对方是完美,到后来甜变成酸,酸变成难以言喻的苦。

脑海闪电般想起吴兰梅的脸,听人说她跟自己分手后现在脾气变得孤僻,生出几分内疚,她现在有了男朋友了,也应该把自己忘记。错过以后,再想回头,一切都是虚无。

孙娇娇是个简单任性的女孩,热情得像火,王晨风的父母见过她,十分满意,尤其是对于她的家世,大学以后就能移民国外,如果结婚,王晨风一定是可以得到孙娇娇父亲的资助的。

投胎时如果可以选择,谁都会选择更富有的家庭,有些事情偏偏没得选,父母和亲人。

早上起来的时候小乖没有在门口叫,孙娇娇喊道,“小乖!出来!”

客厅的门缝是开着的,王晨风和孙娇娇穿着睡衣着急的在附近喊,喊破了喉咙,小乖还未现身。

这只小狗是孙娇娇母亲生前的宠物,跟孙娇娇朝夕相处,现在竟然丢了。孙娇娇哭着,一边埋怨王晨风睡觉之前不检查客厅的门锁一边蓬头散发疯了似的到处喊。

狗不见了,这课也没法上了,孙娇娇让王晨风到打印社打了三百份小广告学校里到处发,又留了自己的联系电话,孙娇娇哭得眼睛肿得很高,

真他妈的烦,没事养什么狗,跟伺候祖宗一样伺候着。王晨风从怀里掏出一支烟,快放假了,非得搞出这样的事来。

五食堂开饭了,诱人的香气。黄小妮排队等候着,吴兰梅占着座位,牛骨汤是难得的美味,二人已经吃了一碗了,又觉得未过瘾,又叫黄小妮来排队,她对着胖师傅道,捞多点嘛,这个我爱吃。

黄小妮掂起脚尖额头冒汗,“里面的,里面的更入味。”

突然胖师傅的勺子用力摔在地上,大骂,“靠,哪个不要脸的小兔崽子,怎么把个烂狗头丢进来了。”

吴兰梅站起来看,她认得,那只湿淋淋的眼睛被挖出来的狗头是属于小乖的。一阵恶心,跟其它人一样干呕起来。

第一个打电话给王晨风的同学得到了三百元的提供线索大奖。

孙娇娇跑到食堂,尖叫一声,晕倒在王晨风怀里,被胖师傅精心熬制的鲜嫩美味的咖啡色浓汤里浸泡的除了牛筋牛肚牛骨以外,还有腊肠犬小乖的头、身体、四肢,虽然煮烂了,但未变形,拼凑起来还是看得出来是条小腊肠。

全校的人都一致认为是吴兰梅干的,在吴兰梅拉出宿舍的黄小妮作证之前,黄小妮面对咄咄逼人的站在宿舍门口的孙娇娇一点也不示弱,“昨天晚上吴兰梅一整晚都在宿舍呆着,我就是人证,还有隔壁208宿舍的张希敏晚上十二点过来借包方便面,当时还是吴兰梅给她的,不信你去问啊。你别以为有钱就了不起,谁知道你们家狗怎么跑到厨房的锅里去了,你怪谁啊。”

孙娇娇气到发狂,抓起黄小妮的头发,她个子小,力气倒是不小,旁边还有男朋友在,什么也不怕,黄小妮的头撞到墙,眼冒金星。吴兰梅赶紧过来帮忙,“你打人做什么,你的狗丢了关我什么事。”

孙娇娇手一松,尖锐的指甲抓破了吴兰梅的脸,嚎叫着,“你赔我的小乖来!你知道不知道小乖是我妈妈的遗物,你对我不满你直说啊,对只小狗你下得了手啊贱人,别人我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

吴兰梅的手指捂着脸,血一滴滴流下来,会留疤吗,她想着。

王晨风架着孙娇娇往门外走,脸上也被抓了几道。

孙娇娇的天蓝色kisscat拖鞋被自己踢飞一只,仍然崩溃的尖声喊道,“好,你心疼她,你心里还在乎她,我不要你了,你别拖着我。”

宿舍楼有女生探出头来看,窃窃私语,王晨风也有今天。大家都在看,我们每个人都是最好戏子,也是最冷漠的观众,有一天别人也会看我们演戏,就如我们时常看别人演戏。演习看戏,都别太入戏。

哭也哭了,闹也闹了,没有证据只能作罢。孙娇娇打电话给父亲,说狗狗死了,以后再也不想养狗了,那边说很忙,在开会,为了安慰她,这个月的生活费给的是加倍的。

孙娇娇很怕回自己家,妈妈去世了,父亲常常不在,现在小乖也死了,王晨风心里还是念着那个女人,当初是他自己主动提出分手的,第三者的罪名又要强加在她身上,想起来心里一阵发酸,眼泪也忍不住滚落。房子里很安静,客厅狗窝里的那些东西都在,冰箱里还有吃剩的狗粮,孙娇娇发呆,回忆小乖的一切。

王晨风的胳膊贴着创可贴,一声不响的进来,手里拿着饭盒,里面是孙娇娇最喜欢吃的菠萝西瓜咕噜饭,饮料是香芋珍珠奶茶放很多珍珠,看着孙娇娇憔悴的样子说道,“好了,吃点东西。明天不是要回去见你老爸吗,眼睛肿起来我怎么交代。”

孙娇娇茫然的抬头看看他,一句话也不说。

王晨风抱着她,她总是不停的哭,睡着了又胡言乱语,说亲眼看见吴兰梅在剥小乖的皮,还挑衅的看她,冷冷的笑,“哼,我要出去找乖乖。”

王晨风几乎绝望了,吴兰梅是这个德行,现在孙娇娇又是这样神经兮兮的,是不是恋爱的女人都是神经病,一时气愤,蒙着头睡下,狠狠的说了一句“你出去后就别回来了。”

都快被那条死狗折磨死了,每天都要凌晨才能睡觉,还要不停安慰。

凌晨两点的207宿舍,吴兰梅小声问上铺的黄小妮,“你怎么弄的?”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5章

凌晨两点的207宿舍,吴兰梅小声问上铺的黄小妮,“你怎么弄的?”

黄小妮在黑暗中笑了笑,“她抢你男友,我杀她恶狗。”

“其实你只要把狗丢了或者杀掉就好,何必……”

黄小妮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奇怪,“不这样,孙娇娇怎么会伤心,不这样,你怎能出了这口气。”

吴兰梅点点头,“你下来睡吧。”

黄小妮紧紧的抱着吴兰梅的身体,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为了你,我是可以做任何事情的。”

窗外很安静,月光透过槐树,没有车辆也没有人群,只有银色的浅浅光辉星星点点洒在小路上,一阵风吹过,秋千的铁链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小乖,你快点回家啊,外面天黑,你会害怕的,小乖你在哪里……。”孙娇娇荡着秋千自言自语,王晨风在远处守着,她以前总是带小乖到篮球场附近的秋千这里玩,晚上不睡觉,说小乖的魂就在这里。

有人男人走近,脚步声很轻,手握着拳头。他的脸色平静,孙姣姣抬头看了看他,惊恐的想喊出来,却昏了过去,被卡住的喉咙几乎窒息。

电话响了,王晨风的声音,“你还不回来,要上课了。”

电话里的男人声音很粗,“她这几天都不回来,你别打来了小子。”

(五)

这几天中文系都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慌之中,孙娇娇失踪了,最初的几天有人以为她回家了,她经常一声不吭的回去,回来的时候会炫耀她在国外购的包包,有时候是些昂贵的化妆品和衣服,直到学校里有警察出现跟相关人员问话。

王晨风成了重点调查对象,后来排除了,他有点后悔,凭什么他就能断定早晨那个电话是孙娇娇的父亲。

孙娇娇自杀了,遗书写的很整齐,寄到父亲的公司:爸爸不在自己身边,很孤独,最爱的那条狗又被人整死,男朋友爱的还是原来那个女人,活着没有什么乐趣。

三天后的早上8点40分左右,北通路90号附近的东河河段出现一具女尸,岸边拉起了警戒线,警方正在勘察现场。透过齐膝高的杂草隐约可以看到,一具上身穿黄色雪纺衣,下身穿青蓝色牛仔裤的女尸头朝下,背朝天,被河水冲到岸边,尸体已经被水泡得全身发涨,发出阵阵恶臭,眼珠凸出。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清洁工说:“当时我正在打捞河中的垃圾,突然看到一个很大的娃娃浮在水面,我就顺势用竹竿推了一下。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具盘着头的女尸,吓得我赶紧上了岸。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第6,7章

(六)

听去年毕业的人说,学中文的不好找工作,除了当老师,没有几个公司愿意要这个专业的。选修,选修,补课,补课。

黄小妮选的是会计,为了生存,学中文的也要准备和数字打交道,吴兰梅选择了德语,同样是语言类,有些东西自然是相通的。

在图书馆遇见了王晨风,孙娇娇死后,他看起来就像个小老头,吴兰梅的心里泛起一阵酸楚,为什么分手这么久,看见他还是有心跳的感觉,他的手指曾经抚摸她的身体,他的笑容也曾经对自己温暖而灿烂,这一切都成了过去。他已经不属于她,过去了。

吴兰梅忽然觉得抬不起头来,被人打败,一辈子都抬不起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还是大一时的那双凉鞋,修过一次,所以左脚和右脚的后跟略不一样,仔细看走起路来像脚有点问题。

“你好吗?”王晨风问道。

吴兰梅点点头,又摇摇头。

她的背后站着一个人。

黄小妮拍拍她的肩膀,“我们回宿舍睡觉吧。”

(七)

学校的德国外教ECHO似乎对旁听的吴兰梅比其他学生更重视,她欣赏她的学习态度,认真,一丝不苟,从不缺课,后来才知道吴兰梅是中文系的高材生,虽然有些用词并不准确,但听得出来,她是在下狠功夫。

你为什么这么努力?ECHO好奇的问。

吴兰梅道,“我不想让别人瞧不起。”

暑假到了,学校像个大火炉,太阳恶狠狠的把男生女生脸上的油脂晒出来,冰淇淋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等着小舌头来舔,瓜果的清香是炎夏最好的代言。学生们大部分都回家了,在学校住着的都穿得清凉无比,女生的吊带裙包裹的曲线有时候让那些穿着背心和运动短裤的男生们激凸。

在宿舍,黄小妮问吴兰梅,“暑假去我老家玩吧,有大足石刻雕像,很震撼。”

吴兰梅摇摇头,“不行,明天还是要继续上班。”

其实吴兰梅不是真正的上班,只是外教ECHO介绍的一个工作机会,在一个出口玩具的贸易公司做翻译,已经去了一个星期了。这工作既可以锻炼口语,又可以接触一些对外贸易的商业条款,将来找工作也算有些实践经验。吴兰梅想,回去玩也是浪费了一个暑假,不如把明年的学费赚了更好。

黄小妮帮她把抹胸调整好高度,“加油啦,如果这样我也不回去了,反正到处都有公司在请兼职会计做帐,别忘了我可是初级会计师哦。”

穿好衣服出门,八点的太阳很大,舍不得打车,公共汽车又太挤,后来想了想还是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条裙子很贵,弄皱了很难看。

吴兰梅向每个人问好后坐在电脑前,冷气很足,外资企业的办公室很是舒服,办公也很自由,周末的时候可以带宠物来上班,如果毕业后能留在这里就好了。打开一份合同,开始对照翻译。

到中午快下班时旁边座位的女职员叫Lisa,在MSN上发过来一条消息,“大老板回来了,你要准备站起来打招呼。”

吴兰梅回头一看,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笑起来眼角有少许细纹,但皮肤还是保养的很好,略胖,有气场。

吴兰梅结结巴巴道,“您好!”

KIVEN继续笑道,“你是lane_lau对吧,下午三点在会议室要跟公司重要客户谈事情,你来作翻译吧,我德语不太灵光,听ECHO说你很优秀,我希望你能帮忙。”

他明明是个中国人,中国话讲的却不流利。

吴兰梅的胳肢窝一阵刺痒,感觉根根毛发在滋生,这是非常紧张的时候出现的情况。

这次亮相让吴兰梅找到了自信,会后老板的鼓励还在耳边,“你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希望你毕业后能够留在公司工作。”

黄小妮每天跟吴兰梅交换彼此公司的琐碎八卦,吴兰梅说我们老板好帅,听说是单身,又成熟又帅,怎么办怎么办。

黄小妮说,我的上司是个老太太,卷着头发穿着套装,一丝不苟,我去那么久了,从来没见她笑过,你好命啊老婆。

KIVEN觉得吴兰梅有种说不出的气质,看似开朗,却有说不出的忧伤,瘦高的身材也正式符合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类型,带她出去也表现的落落大方。

吴兰梅曾经问黄小妮怎样才能让KIVEN喜欢自己,黄小妮捏了捏她的脸,“很简单,你按我的话去做就是。”

阴花三月甜美复仇(甜蜜复仇之大结局)

暑期即将结束时,吴兰梅跟KIVEN去了他家在海边的房子,在阳台发呆,真好。回头,KIVEN搂着她的细腰,“喜欢吗?”

吴兰梅有些惊讶,会不会太快,又觉尴尬,转身到客厅,“不如带我参观一下?”

有间小屋门打开着,KIVEN说道,“这间只能在外面参观,不能进去,是我女儿的房间。她不允许任何人进去,对不起。”

吴兰梅看到了屋子中间的那张桌上的照片。

孙娇娇跟KIVEN的合影,亲切的搂着脖子,背景是新西兰的库克雪山。眼睛盯着吴兰梅,一动不动。

KIVEN的眼圈红红的,“是我去世的孩子,房间里的摆设都是原来的,我不想任何人打搅她。”

吴兰梅假装镇定,然而身体还是发抖了,对KIVEN道,“不好意思,我约了同学吃饭,改天再来做客。”

“如果你结婚了,我怎么办?”黄小妮有点伤感,很多事情不能曝光在阳光下,但不代表它不能存在,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只要有心去找。

那个晚上,吴兰梅提出要在江边散步,打劫的男子很壮,手里的刀子很锋利,如果不是吴兰梅替KIVEN挡的那一刀,恐怕刺中的就不是吴兰梅的肩膀而是KIVEN的心脏了。

医院里,KIVEN感激,顺便表白了自己的一番爱慕,年轻的人总是喜欢成熟的,希望在成熟的身上找到成熟,成熟的又希望在年轻的身上找到年轻,互相吸引天造地设。

婚礼进行曲很是神圣,看着自家亲戚们羡慕的眼光,回头跟黄小妮笑笑,吴兰梅心里被幸福填满。

孙娇娇没能来参加父亲的婚礼,如果她知道今天的结局,不知道心里作何感想。德高望重的某重要领导担任的主婚人却迟到了,只有等,城市太拥挤,开车的人们骂着路人,路人骂着开车的人,彼此埋怨,永无休止。

口渴了,侍者端着一杯冰水送过来。

喝下去时嗓子眼剧痛,忍不住说话,黄小妮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她听到从吴兰梅嗓子里发出来的是汪汪汪的狗叫声。

众人大惊,吴兰梅四肢着地,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咬这些人,咬死他们。

像条疯狗一样被绑起来送上救护车,吴兰梅有一瞬间的清醒,那个帮自己打针的医生,到底是谁?

是死神?

她死的那天,那天打劫KIVEN的男人被抓了,是吴兰梅的哥哥,一个建筑工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这样做是为了妹妹好,那一刀子扎的不深,也不痛。吴兰梅当时是这样安慰哥哥的,等自己有钱了,哥哥就不用当建筑工人了,可以拿钱回去开小店,做生意。

让黄小妮深感意外的是,审讯的时候吴兰梅的哥哥架不住,说出了杀死孙娇娇,逼迫她写遗书的事实。

吴兰梅死于一个星期后,在葬礼上,哭的最伤心的不是KIVEN,不是王晨风,不是黄小妮,是郑宇。

她打的狂犬疫苗是过期的,她忘了查看,有些东西过了保鲜期如果还去死死的追,也许就是要命的。

我们都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了仇恨去报复,为了喜悦而痴狂,为了爱情而不择手段,回头再看,得到这些得到的,得不到那些得不到的,终究过去,什么也没留下。

后记:有时候看自己写的故事会有郁闷的感觉,郁闷过后再读一次,才能体会到自己要表达的真正意思。

喜欢这个短篇,即使充满了戏剧性却暗藏宿命。

愿我的读者都能学会珍惜珍惜你的,放弃应该放弃的。

阴花三月此时花开,彼时荼靡一初春暖风

前言:

我昏迷了,我记错题目了,之前觉得跟自己风格不一样的那个温馨之作,不记得题目,稿子也不见了。

这个此时花开,还是我的一贯风格。

晕晕晕!

大家看文吧。

一初春暖风

初春暖风从窗帘里钻进来,试图把躺在秦磊蕾的眼泪蒸发。她伸了懒腰翻个身,在床边摸了摸,空的,上周的寇子君的头发还遗留在白色枕头上,松针似的笔直。

周末上午十点二十分,他不会再来了。上星期六两个人还窝在沙发上看《双食记》,秦磊蕾揉着他的头发,撒娇道,“我们结婚以后你一定会去找女朋友的,是不是的。”

寇子君心里骂着那导演,怎么拍的这么真实,没有秘密的男人还可爱吗。一把抱着秦磊蕾的腰,直接扔在床上一阵翻云覆雨。秦磊蕾享受他胡茬的亲吻,坐起来嗅着他头发里好闻的味道,狂野过后,两人拥抱沉沉睡去,半夜里寇子君在接电话。

本来一切都好,但秦磊蕾起床的时候又提结婚的事情。这下寇子君不耐烦了,“不是说好了不结婚,你很烦知道吗?”

这句话说出口,秦磊蕾的心痛到痉挛,每个女人都忍不住要跟自己爱的男人共度一生,朝夕相对,何况他那么英俊,五官如雕刻一样完美,收入合适,性格倔强,但对自己体贴又温和,唯一遗憾的是他是单身主义者,并不轻易交出自己的自由。

经常梦见跟他去试婚纱,一件一件的试,他就在旁边笑咪咪的看着,忽然秦磊蕾腹部一阵剧痛,婚纱被血染红。

“我烦?我们分手吧。”秦磊蕾最烦有人说她烦虽然她有时候的确很烦。

“别这样亲爱的,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跟她说清楚的。”寇子君的电话响了,穿上裤子站在阳台上接。接完了电话照例在秦磊蕾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宝贝,我回公司了。”说完拿上外套砰的一声关了门。

我错了吗。秦磊蕾左手拿着电话,言语中满是温柔的哀怨。

听筒里有个尖锐的声音,你是个彻底的傻瓜,他根本就不是真心爱你。

“那我应该怎么办?”

“再找机会。”那声音更尖锐了。

“哦,我明白了。”

没有寇子君的周末无所事事,自从上次冷战后,打他电话总是关机,七天了,只收到一个短信息,我出差了,回来找你。

去你妈的,你这算个屁啊。谁不知道你去陪你未婚妻了。秦磊蕾骂道,回的信息却是“好的,我等你。”

一发呆,上午十一点,肚子咕噜咕噜响的厉害,没有早餐可以吃中餐。光着脚,咬着青苹果,磨蹭到电脑桌前,QQ上很多人,没人说话,大家都很忙。女人忙着被泡,男人四处出击。秦磊蕾改了签名:只要锄头磨得好,没有墙脚挖不倒!

阳光照得房间每个角落的灰尘都在静静飘扬,门铃响,楼下的烧鹅饭很快送来了,一个围裙上印着家家乐快餐的字样的年轻男孩,单眼皮水汪汪。

给了饭钱,他却赖还不走,死死的看着秦磊蕾,睡衣太透明了。

“再看再看把你眼睛挖出来。他妈的。”秦磊蕾用力关门。她从在不在寇子君面说脏话。

吃盒饭,打CS,听歌看碟,不跟闺蜜联络不逛街,可那个他到底在哪。

下午两点,表哥秦晨鸣来电话说,下午医院放假,不如一起喝茶。

老地方见。秦磊蕾依依不舍的关了笔记本。

其实小时候是喜欢表哥,长大了才知道自己不能和青梅竹马的有着修长白皙手指、身上散发消毒水味道的秦晨鸣在一起,乱伦的事情不干,但表哥即使结婚后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自己。

头发蓬松卷曲乱乱的几乎遮住眼睛,牛仔裤和白色涂鸦T恤,只涂粉红色腮红就匆匆出门,苍蝇墨镜是要戴的,这样可以遮盖浮肿的眼睛。

KISS咖啡厅在江边的角落,点心和咖啡都是地道的意大利味,秦晨鸣还没到,是个迟到狂,说马上到至少要一个小时。

秦磊蕾自己叫了杯柠檬汁,无聊的看窗外的路人。咖啡厅里情侣不多,偶有女孩的笑声和男人的低语。

环顾四周,秦磊蕾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寇子君跟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孩坐在自己背面,有说有笑。

靠,什么意思,玩失踪,说自己出差,原来在这里约会。秦磊蕾气得发抖,慢慢走了过去。

寇子君没等秦磊蕾反应过来马上起立道,“磊蕾你也在啊,医生男朋友没陪你吗?给你介绍下,我未婚妻松蓉。”

松蓉微微笑着,温柔到无以复加,丝巾配着天蓝色的小外套,锁骨上戴着一条粉红珍珠项链,“你好,好几回听子君提起你。想不到你如此漂亮。”

寇子君在心里骂了好几句他妈的早就告诉他秦晨钟是我表哥了上次你妈胆结石还是我表哥开的刀你现在竟然说是我男朋友,骂人的话偏说不出口,只得尴尬回应道,“他迟到了…。。不打搅你们了。”

回到座位上,余光泛着泪光,为什么自己这么没出息要去找有女友的男人,还是不要在一起了,赌输了自己什么都没有,不如不要赌,输不起。

两人起身离去,寇子君还特意过来打招呼,“我们先走了,有空常常联系。”

松蓉挽着他的胳膊,带些幸福的炫耀,“我们要去试婚纱了,不陪你了。”

秦磊蕾想冲上去掐她细细的脖子然后猛摇然后大声咆哮说这个男人上个星期还跟我睡在一张床上你得意个屁。

二人走了许久,秦晨鸣才匆匆赶来,“对不起啊,临时有个手术,喝什么我请客。”

秦磊蕾早已经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不就是迟到嘛,别哭了,多大点事,还以为抢我鸡蛋呢。”秦晨鸣递给一大叠纸。

呵呵,秦磊蕾又笑起来,“给我那么多纸干什么,又不是上厕所。”

来龙去脉一说,秦晨鸣气得直拍桌子,“什么垃圾!敢骗我表妹,要他死!”

秦磊蕾摇摇头,“算了,我还是退出吧,他根本就不想跟我结婚。”

“我要你开心,亲爱的。”秦晨鸣捧着她的脸,“发个信息,叫他晚上六点来你家。”

阴花三月此时花开,彼时荼靡二草莓冰淇淋

从医院出来五点三十五分,秦磊蕾叫出租车避开了婚纱一条街,怕眼睛痛。挠挠头,是不是这个世界离开任何人都没有问题,那人还要爱着干什么。

一路发呆,下车又买了一支巨大的草莓冰淇慢慢拿舌头舔着,直到回家还没吃完。在洗手间洗手,寇子君六点整准时赶到。不停道歉,说陪她试婚纱只是她一厢情愿他不想跟任何人结婚,父母喜欢松蓉是父母的事情。

寇子君满脸的冰淇淋,他把冰淇淋涂到秦磊蕾脖子上,秦磊蕾一边哭一边打一边亲,窗帘也忘记拉,对面阳台是烂尾楼,黑漆漆,白天也是阴冷。

“瞧你,脸上脏死了。”秦磊蕾好气又好笑。

寇子君拿了毛巾往脸上一擦,哄着,“别生气了,我发誓,我是爱你的。”

秦磊蕾忽然笑了,“随便你。对不起,我现在要回父母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这句话说完,寇子君赶紧说,“刚好有个客户要见,要不我在车里等你,顺便送你。”

秦磊蕾点点头。

那天他看起来很可爱,散发甜美的草莓香气。

秦磊蕾凌晨的时候在洗手间拿着电话和手机,声音尖锐无比,“松蓉是什么东西,跟我抢男人?”

另一个温和的声音充斥整个房间,“何苦。”

她总是跟自己打电话,一个天使,一个魔鬼,一个理智,一个冲动,一个灵魂,一个肉体。一个知足,一个贪婪。

寇子君连续消失三天后终于打了电话,叫秦磊蕾来医院探望他。秦晨鸣正在给他打针,“没事,只要你配合我们治疗,还是有治愈的希望。”

松蓉之前来过一次,看了病历,说咱们以后还是好朋友。

寇子君,男,面部蝶形红斑伴发热,无明显诱因,面颊、颧部起小片状红斑,体温37。6℃左右,双手指、肘膝关节疼痛……

他的女朋友中只有秦磊蕾每天都来送饭送汤,寇子君的父母感动了,多好的孩子啊,连红斑狼疮都不介意,只是抱着要照顾他一辈子的念头。

结婚了,如愿以偿,顶着一些红红的斑,结婚完毕还得住院继续观察,所以没有弄的太隆重,请了几个至亲,松蓉叫人送了红包和一封信,信是给秦磊蕾的,“我知道你的存在,爱情先来后到,我退出才轮到你。不过我佩服你的狠,这种病一辈子都难以治好!你自己考虑清楚!”

任何事情都要靠手段,穿着婚纱的秦磊蕾仰天大笑。秦晨鸣调制的糖皮质激素提取液放在毛巾和冰淇淋上果然有效,还好自己提前吃了抗过敏药,否则还真的难看,脸上大块的斑点。秦晨鸣说,虽然我有点违背道德,但我说了,我要你快乐,如果跟他结婚能让你快乐,我愿意付出代价。

秦晨鸣对出院的寇子君认真的说,“这两个月多亏你太太认真帮你调理,中西药结合疗效显著,已经没有什么大事了,但以后要注意饮食和私生活!尤其是不能尝试一个以上的性伴侣,明白吗?”

寇子君温柔的搂着秦磊蕾,“谢谢你的照顾,我想送你一个礼物。”

“我想度蜜月呢。”秦磊蕾摸着肚子,虽然很小,但已经是有生命孕育其中,“我想去灵山拜观音。”

“依你!”寇子君觉得一生再也无所求。

山很高,秦磊蕾坐上轿子,手里拿一把檀香扇,对坐在旁边轿子的寇子君道,“老公,快点啊!”

这一句喊得寇子君心里十分温暖,微微痉挛了一下。

到了山顶,等到天黑,秦磊蕾还没有回来。

报警,回家等,也没有回来。

搜山,一无所获。

有山民说抬轿的两个面生,可能是劫匪。

悬崖下的树上花开得荼蘼,没有人发现乱石下掩埋的那只拿着檀香扇的血手。

阴花三月《野鹰》第1章

(一)理想

从六岁开始,于晨钟就很早起床做饭,然后自己去学校。灶台不够高,就拿个小方凳站在上面。大部分时候是把昨天剩下的饭用锅铲盛出来放在一个碗里,锅里放点油,烧热了以后放一个鸡蛋,再把饭倒进去,热了以后倒一小勺酱油。出锅,分两份,自己小碗,母亲大碗。有时候睡的晚一点,到母亲衣服的口袋里拿几毛钱买豆浆油条来吃。

母亲的腿不方便,早餐总是由他做,父亲是海军,一年只有一次探亲假,现在已经不记得他是什么模样,见到的时候又想起来,这是父亲。去年的礼物是一个大大的海螺,拿到学校去,被同学包围着羡慕的不得了。内地城市没人见过大海,但只要把大海螺放在耳边,就能听见海涛的声音。那个海螺一直摆在那台黑白电视机上,静静的。

父亲那次回来听说儿子初中毕业考上了高中,随口问道,“是要念大学还是去当兵?”

于晨钟一边帮母亲按摩脚背,一边回答道,“当然是当兵,海军,跟你一样威风。”

母亲摸摸他的头,对父亲道,“这孩子跟你一个德行。”

他生的老实,眼睛大大的,不说话也似乎在说话,睫毛有点卷,如果是女孩子更好看。于晨钟的脚趾跟父亲一模一样,都可以分得很开,食趾比其他脚趾要长,据说这样的父母缘薄,将来要离开父母去远的地方,他在学校的话不多,数学成绩很好。

等到于晨钟高中毕业后却分到了父亲农场给奶牛挤牛奶,就是挤奶工。天空很蓝,奶牛的斑点映衬绿色的草地,新鲜的牛奶是腥臭的,一不小心挤得满身都是。奶牛有时候突然拉屎,躲闪不及,一身都是牛屎的味道,个子不高,弯腰不累,抬头看见一只鹰在空中飞,翅膀毫不费力,似乎在飘,自由的翱翔,偶而也可以听见它的叫声,骄傲的俯视地下的人群,奶牛太大个,它无能为力。于晨钟躺在草地上看着,有点想当空军了,象鹰一样自由,自由。奶牛过来拿舌头舔自己的脸,把自己从白日梦里惊醒。

冬天,广州市招了第一批飞行员,于晨钟第一关就落选了,原因是他耳膜太薄。飞机在高空受到高压等情况下,如果耳膜太薄就会导致破裂。忽然心比这个冬天还冷,梦想回到现实,却还是只能活在现实中,工资每个月十五块,十块交给母亲,五块留着自己花。父亲复员后分在饮食系统,管旅游、餐饮和理发店,唯一的好处就是理发不要钱。母亲对于晨钟分到农场的事情跟父亲吵了很多次,父亲的声音很大,“他自己没考上,当不了兵,就去农场。干什么都是为人民服务。”

于晨鸣觉得自己圆不了父亲的梦很内疚,做梦都想着穿上军装,他总是这么执着,就像小时候够不到灶台也要坚持为母亲做早餐一样。

春天第一朵梨花抽出花骨朵时,奶牛已经很听话的一听到于晨钟的脚步声就很乖的任其蹂躏,牛奶一滴都不会洒出桶外,叫声也很爽。农场主徐勇远远的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张招兵启事,差点摔个趔趄。“于晨钟,快看,招兵了!招兵了!空军后勤!空军后勤!”

于晨钟愣了一愣,一听空军两个字,忽然想起了天空中的那只鹰。把手往裤子上擦了擦,抢过那张纸,迅速的扫了一眼,飞快的往家里的方向跑去,一边回头对徐勇道,“请假,今天我请假!”

母亲扶着床沿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衬衣,看他穿上,疼惜道,“快去!排在前面,加油晨钟!”

没有想到春天这么快就来了。

(二)

报名的人太多了,符合条件的、不符合条件的,一层层选。于晨钟验完了一关又一关,同一批的十几个都有点兴奋,互相交谈着,于晨钟没有加入他们的交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于外向的人,没想就说了,过于内向的人,想了想,就不说了。进了一个屋子,女医生两人,叫他们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

所有人面面相觑。其中一个高个子怯怯的用带着潮州口音的广东话道,“医生,刚才在隔壁我们的pY已经被棉签和手指检查过了。”

众人哄笑。

于晨钟倒现在还不明白一帮男人光溜溜的在两个女人面前做青蛙跳是检查什么,检查小弟弟的弹性还是别的?那两个女医生眼神淡漠的看着,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再跳一次。”

出榜的那天,于晨钟伸长了脖子,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眼泪差点就滚下来了,虽然是空军后勤,好歹也是空军,好歹也穿军装,奶牛们,永别了。

父亲那晚喝醉了,不停的说,好事多磨,好事多磨啊。母亲哭了,养这么大,终于要飞了。

胸口的大红花映得于晨钟脸也是通红的,徐勇和几个农场工人弄得热闹极了,许多小孩跟在后面看热闹,跟其他新兵一起,上了一辆军车,车开了,人群中看到父母在对着自己在挥手,人生大概就是由一次次离别组成的。

下了船,又上了闷得象罐头一样的火车,一火车厢都是新兵,是货车,没有作为,人只有坐在地上,他们都在聊天,跟于晨钟聊的就是在体检时说笑话的高个子,潮州人。自我介绍道,“我叫何其明。”

他笑的时候牙齿整齐洁白,于晨钟也伸出手来握,“我广州的,于晨钟。”

下了火车,于晨钟觉得身体还在颤抖。营地周围一片空旷,有个篮球场,山坡和路孤零零的呆着,附近似乎没有居民,只有连绵不绝的山,飞机远远的停在山洞里。

跟着大家一起走,开始点名、分班。十个人一班,班长姓鲁,鲁跃进,说话是山东口音,人也是牛高马壮,负责新兵训练。

于晨钟第一天晚上就开始想家了,家里的饭菜和家里的床,翻来覆去。大家都很安静,一夜无话。

军训开始的时候,鲁跃进疯了似的训他们,中午吃饭要拉军歌,唱的大声先吃,唱不整齐声音小的就看着先吃的人吃,馒头、咸菜,也有鸡蛋和肉,但不多。

于晨钟发现每次打饭的时候那炊事班班长对自己似乎特别优待,别人的菜都是在勺子里抖一抖,只是到了他的时候却是纹丝不动的将菜往碗里堆成一座小山。

最让于晨钟奇怪的是,炊事班长董超每次还意味深长的对他笑笑。把这事跟何其明说了,何其明道,“听那些农村兵说他怪怪的,你少惹他为好,听说神经有点问题。”

刚来第一天时董超跟新兵谈心时在塑料软皮本上上登记了每个人的生日,到时候炊事班会给过生日的新兵加水煮荷包蛋。

于晨钟的生日是农历七月十五日。董超认真的记了下来。

何其明现在在连队里跟于晨钟是很铁的,因为一同关过小黑屋,小黑屋就是禁闭室,在连队最东边的角落,风呼呼的吹。两人没事就开始聊天。黑漆漆的屋子里,聊着各自家里的事情,听说于晨钟的父亲是海军出身,一阵羡慕,何其明的父亲是个农民,但也是希望他去当兵,又从家庭小事聊到国家大事,想象如果自己被派到越战前线会不会踩到地雷之类。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于晨钟舔了舔嘴唇,这会应该深夜十二点多了,依稀能听见紧急集合的哨声,在小黑屋里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放肆睡觉。

“我有个妹妹。”何其明说道,“还会开拖拉机,帅的很,不过已经有对象了。你呢?”

“家里就我一个小孩,我没有对象,连女人的手都没碰过呢。呵呵,要不给你讲个笑话吧。”于晨钟道,黑暗中看不到他白皙的脸上无奈的表情。

“唉,要是个美女跟我关在一起就好了。”何其明在心里唉叹道,“说吧说吧。”

“首长说,同志们好!士兵说,首长好!首长拍一士兵的胸部说,看啊这肌肉练得多好!士兵说道报告首长,我是女兵。”

何其明觉得是个没意思的冷笑话。

忽然窗外传来一阵女人咯咯的笑声,两个人吓了一跳,于晨钟看一看窗外,窗户很高,一片漆黑连星星都没有,“你听见什么了?”

“有女人的笑声”何其明说道,“快,垫起我,我看看,是鬼我也得捉它一只。”何其明踩在于晨钟肩膀上,刚好够到窗户。

那是一只藏匿在黑色长发里的硕大的眼睛,隔着铁栏杆,映着月光。

只听啊的两声,窗外的尖叫声、沉闷的摔跤声还有何其明的唉呀声混合在一起,“有鬼啊!

“鬼……”于晨钟的手心冰凉,“咱们这哪里有女的啊,听说禁闭室以前是专门枪决罪犯的地方。”

(三)

只听啊的两声,窗外的尖叫声、沉闷的摔跤声还有何其明的唉呀声混合在一起,“有鬼啊!“

“鬼……”于晨钟的手心冰凉,“咱们这哪里有女的啊,听说禁闭室以前是专门枪决罪犯的地方。”

“头发长的,眼睛大得突出,额头中央一颗很大的红痔!吓死我了。”

何其明发着抖,终于抵挡不过睡意,靠着墙壁两人昏昏欲睡了,那个笑着的那个女人下半夜没有出现。

清晨时分才有人从窗户外扔了两个包子进来。

非常有爱心的董超。两人相视而笑。

其实这次关禁闭纯粹怪于晨钟多管闲事,班长鲁跃进这人本身脾气躁,训练新兵更是耐心有限,何其明人高但体力不够好,训练正步踢腿分解动作时身体有点歪,扶好了还是歪来歪去,眼看就要举行新兵训练比赛,哪能因为他一颗老鼠屎坏了班上的一锅汤。一时性急骂了句你他妈的怎么蠢得作猪叫啊,一脚踢了过去,何其明身体失去平衡,半个身体直接摔地上了,爬起来对着鲁跃进就是一拳。何其明的母亲去世的早,他最忌讳别人骂他老妈。那鲁跃进可是老兵,还是班长,这次丢脸了,一个飞腿扫在何其明脸上,何其明的鼻子顿时流得稀里哗啦。大家都不动,于晨钟却看不惯了,从后面架着班长鲁跃进的胳膊大喊,“揍他!”

最后虽然鲁跃进的下巴被打歪了,但这两个不怕死的新兵也没占太大便宜,以下犯上不服从命令是严重的,关禁闭一天,还要写检讨。何其明写的很一般,但正是这封检讨却让于晨钟在连队名声大噪。

从事件经过的动人心魄的描述到自己的深刻反省最后的重点实际上是对班长野蛮军训对革命战友从肉体到灵魂上的催残以至于延伸到雷锋精神到叛逆心理在战场上的不利因素到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建立,看的指导员和连长连连赞叹,这是个新兵写的吗?

于晨钟的父亲是海军军官,这些东西从小耳濡目染,闭上眼睛都能写出来,从禁闭室出来,军训时换了个班长,不打不骂,鲁跃进受了处分,调到炊事班当炊事员,这让于晨钟十分内疚。

(四)

那天晚上炊事班班长董超对探头探脑的两个家伙道,“你们还在门口看什么看,指导员不是派你们过来帮忙的吗?”

和面的鲁跃进早就没了当时军训时候的威风,洒了些面粉在案板上,头也不抬。

何其明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三支烟和一瓶二锅头,除了于晨钟,三人都对着抽起来,他不抽烟。是难得偷闲的好时光,四个人一起聊着就笑了起来,相逢一笑抿恩仇,于晨钟仍是觉得董超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怪,聚会末了还说了句,“等你过生日的时候给你弄顿好吃的。”

何其明在喝醉之前听董超说起自己的妹妹,以前就在这附近的村子住着,小时候脑子有点问题,董超就在百色当兵,离家不远,指导员给予特殊照顾,当炊事班班长,可以出去采购食物的时候顺便照顾妹妹。

后来有一次部队野外紧急任务,董超一个月没回,妹妹托付邻居照顾了,回来的时候妹妹死了,肚子饿,自己挖了毒蘑菇吃死了,长头发掩盖的大大的眼睛老闭不上,再也笑不出来了。董超自己也变得神经兮兮,做完部队的事情以后总是发呆,只等着退伍了。

“这是我们的秘密。”董超的眼睛红红的,“我很羡慕你啊何其明,你都有妹妹的,而且还在的。”

于晨钟的背后凉飕飕的,他怎么知道何其明有妹妹,长头发,大眼睛,关禁闭晚上那个……

其实指导员也有妹妹,就在部队。

向彩虹来部队的第一个星期,连队的病号忽然就多了起来,很多根本不是来瞧病,是来瞧她的,包括何其明和于晨钟两个家伙。这公主性格活泼,外表可人,谁都喜欢。

向彩虹心里筛选来筛选去也就是这两个。何其明比较外向,人也高大风趣但太滑头,于晨钟偏内向但看起来有点胆怯。

年轻的男女在一起总是很容易成为朋友,何况是没有什么人员流动的部队,生个小病,可以休息还可以跟护士MM聊天,十分惬意。

何其明当上了空军地勤的汽车兵,于晨钟便跟着做飞机充电的工作,两人虽然称兄道弟,其实是心照不宣,既是朋友,又是对手,还单挑了一次决定谁放弃,最后两人又被关了一次禁闭。

向指导找了两个年轻人谈话,二人都没有说打架的原因。

向彩虹的鹅蛋脸总是浮现在于晨钟的梦境里,他渴望生病,这样就能见到她,跟她聊天,忽然觉得整个人都变得轻松开朗。下铺的何其明到了秋天还不盖被子,他也希望感冒,感冒了就能被公主握着手,把细细的针头插到血管里输液,隔一段时间公主就会看看自己头顶的吊瓶还剩多少,等待的空闲,向彩虹拿着一本书在阳光下看,病人不多,就这样安静的看着,象雕像,脸上淡淡的一层绒毛。

两个家伙比谁训练更狠,文化更过硬,拼命的讨指导员喜欢,有时候能不能在一起也许就是指导员一句话。

董超只是沉默,听他们述说,偶而也发表下自己的看法,大多是向着何其明。鲁跃马上要调回了,临走时见四下无人,拍拍于晨钟的肩膀,“小心你身边的人啊。”

于晨钟点点头,“我不会输给他的。

向彩虹给于晨钟的那封信时,他高兴的在床上差点翻到地上了,压抑住狂喜,跑到炊事班把信给董超看了。

阴花三月《野鹰》第2章

(四)注定

何其明知道了那封信的内容,向彩虹也给了他一封,一摸一样的。疯丫头说自己马上要调回广州了,要这两个男人比赛到部队旁边的墓林抄墓碑,谁胆子大抄的多就以后就嫁给谁。

什么世道。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开玩笑。是不是《阴阳路》看多了。

向彩虹想知道于晨钟够不够勇敢。

于晨钟吃了过生日才有的三个水煮荷包蛋,等着晚上十二点翻墙出去赴约,等着等着就睡了过去。

迷糊中,似乎何其明叫他起床,赶紧穿好衣服往门外走,脚下一滑,仿佛踩了一团棉花,又睡了过去。

是被一桶凉水浇醒的,一间古怪的屋子,象个灵堂,却又扎了很多红花,自己被绑了起来,旁边有个灵牌,董小清之灵位。

董超的脚一踢,于晨钟跪了下去,“你干什么,放我出去,晚上我有重要的事情你知道的。”

向彩虹问何其明,“于呢?”

“他说害怕,不来了。”何其明是实话实说,走的时候问了他,嘴里嘟囔着说,怕,怕,怕,冷啊,冷。

向彩虹的眼神黯淡,“那你一个人抄吧。写十个就行了。”

打着手电,一个接一个的抄,心里却是高兴,虽然觉得这样的考验有点变态,但似乎在恋爱的时候,即使变态的考验也是觉得心甘情愿的接受。

于晨钟快哭了,还要跪多久啊,这算什么。

董超冷冷道,“我妹妹死了,但她还是个黄花闺女,死不瞑目。村里的李婆婆说要找个鬼节生日的没碰过女人的男人在她的忌日举行冥婚,才能顺利投胎。”

于晨钟的全身都在抖动,天,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灵牌上的字血红。

墓碑上的字也是。

何其明看到了墓碑上的照片,下面写着一行字,贤妹董小清之墓,哥董超立。墓碑照片上的女子,竟是关禁闭时立窗而笑的女子。

董超从纱布后面出来,是一副女子打扮,头发长的,穿着红色的上衣,在地上磕拜,“跟我一起拜。”

于晨钟的双手反绑,头被抓住往地上磕,不知道磕了多少下,额头流血了,钻心的疼。

“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妹夫了。”董超无比怪异的笑着。

向彩虹与何其明带着其他人来到董超的屋子,于晨钟的怀里绑着一个灵牌,满脸的血。

(六)后来

桂林疗养院的精神科专家检查后告诉向指导,董超患了神经分裂已经很久了,只是没有人发觉罢了。受了妹妹去世的严重刺激后,董超经常沉浸在回忆中,他剪了妹妹的头发做成了假发,经常扮演她,常常幻想自己就是董小清。

何其明提前退伍了,原因是在服役期间谈恋爱。于晨钟的六年空军地勤生涯中,没有参加过越战,但发了一把冲锋枪,只是每天看着飞机在机场起飞降落。他很少跟其他人说话,指导员在他退伍前问他是否要留下来,有好的机会。

他摇摇头,我还是回去照顾我的父母吧,离家时间太长了。

退伍前于晨钟听说向彩虹跟何其明结婚了,但没有请任何人参加婚礼,指导员似乎避讳谈及这件事情。

“后来你们真的没再遇见过吗?为什么不告诉她你是真的喜欢她呢?你跟那些战友还见面吗?那个炊事班班长你去看过他吗?”我问道。

于晨钟摇摇头,“见了又如何,错过的不会再回来了。”

“那真是可惜啊。”

“对了,向飞儿,你还没说你的故事呢。”于晨钟停下车,吻了吻我的额头,他的眼睛红了,没准刚才哭了。

我一顿一顿说道:“唉呀,我听我爸爸说,他有个失踪多年的妹妹……”天气很热,我对于晨钟道,“买个芒果冰淇淋吃。”

蓝色的天空中,一只野鹰飞过,我下车抬头看了看,眼睛忽然好疼。

阴花三月凶灵第1章

(一)角落里的男人

最近总是噩梦连连,楚佩昨天晚上又梦见坐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自行车上,几个吸毒的男人过来,目光呆滞,笑嘻嘻的走过来,讨着要点钱花。楚佩本能的护住钱包,旁边一个男人拿出一把锋利的西瓜刀,对准她的头就砍下去。

忽的一下醒来了,老妈拿着鸡毛掸子猛敲她的头,“你还不起来啊,人才市场要开门了,要坏事了,懒虫!”

楚佩把头藏在被窝里,仿佛这样才有点安全感,看着窗外的明媚阳光,耳边是老妈永无休止的唠叨,为什么我的人生如此灰暗,起床吧,去人才市场。

临走时老妈塞给她五十块钱,“二十块吃饭,十块钱路费,还有二十块把你那鸡窝头理顺了,这么大的人,不懂得打扮,又懒,难怪……”

“砰”的一声,门关了。

走在烈日下,楚佩觉得自己像煎锅里的猪肉饼,外焦里嫩。那发型师说自己还是留长发适合,什么气质优美之类,不就是想骗点钱,楚佩在车站等12路车,直达自己最近每天都要去的地方。

一个和尚站在她身边,楚佩往旁边挪了挪,这个城市太冷漠,出家人经常被人认为是贩卖护身符的骗子。

“送给你!”和尚看起来十分像和尚,袈裟、布鞋、棉袜。

果然是个护身符,金色的铁块。楚佩摇摇头,“不用了,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那和尚看她上车,笑笑转身而去。

上午9:30分,楚佩的钱包在车站被偷,身份证银行卡全部丢失,除了二十块吃饭的钱还放在牛仔裤口袋。

当时那小偷站在楚佩身边,和尚给了暗示,她没有接,她要找工作,人们在过分关注一件事情就容易忽略身边的其他事。

(二)

算自己倒霉,失恋、失业又失财,到了三湖人才市场,熙熙攘攘到处都是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透明的白色或者蓝色文件袋,里面装着自己的简历,还有一支笔在里面随时填写新的简历。

中午已到,饥肠辘辘。三湖人才市场的餐厅坐满了人,楚佩端着一份豆芽炒肉四下张望,看到角落还有个空位,但那男人的对面摆了空碗和筷子。

“你好,请问可以坐下吗?”楚佩很温和的问。

“你坐吧。我等的人不会来了。”那个男人约莫四十多岁,一脸落寞的表情。

楚佩一边吃边说,“最近工作不好找啊,你也是来找工作的吧。”

那人摇摇头似乎有点凄凉的意味的笑,“我不找工作。”仔细的看了看她,玫红的吊带背心上面配了一件白色开衫,牛仔裤,笑起来眼角眉梢尽是活泼的喜悦。

楚佩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了,低头开始猛吃。

去应聘的时候因为没有身份证被很多公司拒绝,除了宏嘉电器,是要招聘女秘书的。看楚佩生的漂亮,相信了她身份证在车站被偷的事,给了一份面试表,周一上午酒店到宏嘉大厦九楼面试。

“是不是夜总会啊。”老妈看着那份面试表,“不管学历,无论经验,这是招公关小姐吧,你要小心点啊。”说归说,为了庆祝女儿拿到张面试表,楚佩妈还是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犒赏。

本来就是,中文系的高材生哪会找不到工作,楚佩有点得意的对唠叨的老妈说道。

楚佩第一份工作是前任男友张之明给介绍的,两人是校友,在学校就好的如胶似漆,毕业后张之明先到了这家商场,升到主管后刚好楚佩毕业了,直接到了人力资源部。一切顺利成章,一年前正准备操办婚姻大事时,张之明突然失踪了。

就在他失踪后的某个晚上,张之明的父母接到一个诡异的电话,说自己要在外面闯荡几年才回来。也打了电话给楚佩,旁边有女人哭哭啼啼的声音,后来又没有了。张之明说,我们分手吧,被你折磨这么多年,关于我们的关系已经彻底结束。别再来找我了,原谅我。”

大家都以为张之明是搞传销去了,警察也帮忙找过很多次,一点线索也没有。楚佩从警察局到公司录口供回来的路上脑子里还是张之明父母埋怨的声音,一到公司,总经理谈话,楚佩拿了两个月工资就走人了。张之明早就有别的女人了,楚佩的心里一阵刺痛,半年来总是恍惚不已,工作也没找到。

也许今天就是失业终结日了,过去的事情就这样忘记吧。

(三)在总经理面前摔了一跤

到了宏嘉大厦,电梯旁挤满了人。大厅里最少有三十个穿米色套装鱼尾小裙子的淡妆香水表情淡定的美女在焦急等待的消息,月薪一万,对于现在的世道来说,也算是高价了。

面试官是个女的,头发一丝不苟的盘起来,问了无数个跟工作根本不相干的问题,比如喜欢的颜色、喜欢吃的食物、是否会做饭、最欣赏什么歌手之类。

回家收到一个电话,说进入复试了,由总经理亲自挑选秘书。

一共是三个女孩入围。

楚佩第一个被叫进去,办公室气氛显得有点怪,窗帘厚重,灯光昏暗,空气中飘荡着某种迷魂香的味道。

屋子里并没有面试者的身影,办公桌前积满了厚厚的灰尘,似乎很久没有人再此办公,垃圾篓里有几张废纸。

楚佩凑近一看,似乎是财务报表之类的纸揉在里面,拣起来,打开办公桌旁的碎纸机,把文件粉碎了,拉开窗帘,让阳光照了进来,然后从包包里拿出几张卸妆用的湿纸巾,把办公桌抹干净,出了门。

关子冠在隔壁的监控室满意的点点头,对在旁边的成苗道,“你去跟她交接吧!”

“关总,剩下的两个。”成苗的肚子已经看得出来怀孕的迹象。

“不用面试了,就她吧。”关子冠走出了监控室。

成苗拿着厚厚一叠文件交给第二天来上班的楚佩,“你好好工作,一定会在这里找到你想要的。”

楚佩点点头,想不到自己的求职之路如此顺利,“对了,总经理是个怎样的人,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你最好不要去他的住处,切记。”

楚佩到下午才看到关子冠,坐在办公桌前看着自己,“你就是楚佩?”

阴花三月凶灵第2章

(四)

楚佩到下午才看到关子冠,坐在办公桌前看着自己,“你就是楚佩?”

总经理竟然是在人才市场上遇见的那个老头,文件夹全部掉在地上,慌忙之中赶紧弯腰拣起来,露出脖子下隐隐约约的沟。

关子冠扫了一眼,“我们也算有缘,刚好那天你去找工作,我在那里等人。”

“后来你等到你要等的朋友吗?”楚佩好奇的问。

“没有。”关子冠的眼神黯然。

楚佩没有多问。

楚佩的办公室就在总经理办公室的隔壁,只要关子冠不把窗帘全部拉下,就能看个一清二楚,公司办公室人对楚佩的到来在加州红酒吧作了一个欢迎party,楚佩喝的醉醺醺被几个同事塞在出租车里送了回去。

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去他家,记住,别去他家。”

黑暗中,床似乎往下陷,楚佩想动却无法动弹,谁上了床,耳边全是求救声,有人压在自己身上,掐着自己的脖子,濒临死亡的感觉。

早晨,老妈把自己推醒,“还睡啊,上班要迟到了。”

果然迟到了。

关子冠的脸上没有表情,“也许你晚上约会太晚了。”

楚佩本来想说昨天没有约会,只是跟办公室的同事联络感情喝酒唱K,又觉得解释也是多余,干脆不理不睬,直接到座位上去了。

下午的工作就是开会,下班之前楚佩要把会议纪要送到关子冠手中,走到办公室门口,有点匆忙,地板很滑,关子冠看见楚佩一路从门口直接扑倒在自己脚下,劈了个叉,丝袜都裂开至大腿。

她就这样湿漉漉的看着自己,眼泪在眼眶里转动,楚楚动人的楚佩的脚踝一下子肿起来老高,被关子冠扶起来,全身瘫软着陷入沙发里,高跟鞋脱掉,雪白的脚趾上涂抹着粉色的指甲油,在肉色丝袜里若隐若现。

关子冠吞了一下口水,“你……没事吧。”

楚佩是痛苦的表情,“脚断了。”

“倒不至于。”关子冠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跌打油,将她的脚从丝袜里解脱出来,涂在肿起的脚踝上,用手覆盖着,轻轻的揉搓。

楚佩疼的眼泪掉下来。

(五)

关子冠吞了一下口水,“你……没事吧。”

楚佩是痛苦的表情,“脚断了。”

“倒不至于。”关子冠从抽屉里拿出一瓶跌打油,将她的脚从丝袜里解脱出来,涂在肿起的脚踝上,用手覆盖着,轻轻的揉搓。

楚佩疼的眼泪掉下来。

关子冠也不理会,只是叫她的脚不要乱动,手却不停的揉,忽然身体的某个器官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关子冠疑惑的抬头看了看这个有点冒失的有着一双无辜眼睛的女孩,两年没有的自然的冲动,现在那种蓬勃的感觉似乎卷土重来,招聘的时候没错,只有这个女孩跟叶荷风一样,有那种特殊的感觉,楚佩就是上天指派下来代替叶荷风的。

那天是关子冠与妻子叶荷风的结婚纪念日,当初就是在那张小桌上邂逅的,虽然此情已逝,但那天冒冒失失就过来找作为的楚佩的出现真的让他大吃一惊。

楚佩脚一瘸一拐的走出总经理办公室,还不忘鞠躬,弄得关子冠有点脸红,鞠躬是什么意思,深深感激还是遗体告别,关子冠心里有点慌乱,脑子里越来越乱。她有男朋友吗,单身。她是否喜欢跟自己年龄相差很大的男人,喜欢。她最爱的颜色,紫色,拿筷子的习惯,左手,自己认为最性感的部位,脚……一切都符合自己心中完美的类型,所谓完美,就是与叶荷风类似的女子。

关子冠对着隔壁楚佩的身影笑了笑。

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楚佩高兴的把钱全部换成五百张十块的,放在床上,一会就要全部交给母亲大人了,然后到老妈那领些零花钱来用,老妈叹息一声,你看你现在过的多快乐,把那个男人忘了吧。

周末真安静,家里剩下自己一个人,想到这一个月以来关子冠对自己的照顾真的有些莫名其妙,外出应酬的时候不允许自己代酒,宁愿自己醉到稀里糊涂;经常当众夸奖自己的方案做的漂亮,把样本拿去让企划部的人去学习;明明自己在安排会议的文件上把日期弄错了,8月18号的会议通知时间写成8月19号,竟然宣布一年都从不改变的每周一公司例会规定改为了每周二,开会的时候楚佩弱弱的提出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补休一定要填单报总经理秘书交总经理审核以及出差报销的酒店级别只限三星而不是原来的四星。许多人持反对意见,认为给中高层的管理空间太小,福利太差,不利于留用人才等。

关子冠站起来说,我觉得很好,有意见的会后到办公室来找我私下反应。

那一刻,关子冠看见楚佩眼神里流露出来的光芒除了感激还有一些更特殊的东西。

那次散会后,楚佩特意对关子冠说了关总,今天谢谢你的支持,谁料他竟然认真了,“准备怎么谢我?”

楚佩说,您说怎么谢吧。

关子冠的眼角皱纹并不深,精于保养,嘴巴动了动,说出几个字,“我想请你到我家吃饭。”

因为工作上的一些遗留问题,楚佩的QQ好友名单早就加了成苗,她的网名叫喵喵,彩色的头像代表她在线,楚佩点开她的QQ,“你好,成苗,我是楚佩,有事情想请教。”

成苗很快回复,“说吧,我要下班了。”

(六)

成苗很快回复,“说吧,我要下班了。”

楚佩说了关子冠上次邀请她去家里吃饭的事情,成苗回复道,“我已经跟你说过一次,不想再跟你说了。”

“关总的太太呢?”

“一年前死了,车祸。如果你一定要去,戴个护身符吧,他家闹鬼的。”成苗的头像迅速变灰,下线了。

这年头谁还信这个,楚佩摇摇头表示不可思议。

肩膀上忽然搭上一只手,回头一看,是关子冠,“我现在先回去准备一下,等下六点三十分你在楼下停车场,我接你,你不是要谢谢我吗,机会来了哦。”

楚佩坐上车的时候,关子冠侧头看了看她,伸出手来把她额头的一缕头发往后梳了梳,他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很单纯,眼神里满是恐惧和盼望,跟叶荷风当初的神情一模一样。

“成苗上次跟你说什么了?”关子冠问道。

“关总上次不是看见我的聊天记录了?”楚佩吐了吐舌头,“我不相信她的,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呢?成苗小姐以前是您的女朋友吧?”

“瞎说,你这个丫头。”关子冠腾出一只手在楚佩脑袋上敲了一下。

成苗,关子冠的心里升起一股遗憾,如果不是她自己执意要辞职,说不定她已经成为家里的女主人了。两年来,她一直试图取代叶荷风的位置,但似乎是徒劳,没有性生活她并不介意,但最后她离开自己的时候竟然说家里有叶荷风的鬼魂,简直是离谱。最可惜的是,女儿关欣欣曾经表示过可以接受成苗的存在,大概是她做的饭菜跟叶荷风一样的口味,杭州菜,酸酸甜甜,经得起关欣欣挑剔的嘴巴。

楚佩听说关子冠的女儿才比自己小七岁,有点担心这个十五岁的小女孩会不会排斥自己。关子冠在停车场停车时安慰着说,不要害怕,关欣欣是个很乖,很讨人喜欢的女孩。

香榭丽舍小区很大,房屋却很少,欧式的Townhouse零星的散落在一个巨大喷泉周围,关子冠的房屋屋顶是粉红色,像童话城堡一般映衬在身后的法国梧桐林中,黄昏的点点夕阳透过树叶洒在鹅卵石铺着的小路上,既梦幻又具体。

关子冠按了密码锁,门开了。楚佩站在偌大的厅里,用余光扫射着每个角落,装修考究,并不俗套,原以为关子冠的家会是富丽堂皇的富贵之气,其实却是简单的黑白搭配,厅里摆了一个巨大的中式屏风,旁边是一面大的古镜,不知从何处淘得,上面描龙画凤。

空气中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七)

空气中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家里的餐厅跟客厅是打通的,一个保姆模样的人把菜摆在桌上,白色的围裙一尘不染,身上散发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关先生,可以吃饭了。”

坐定,眼前的菜很是丰盛,肚子很应景的咕咕鸣了一声,关子冠对那保姆道,“华姐,叫欣欣出来吃饭吧。”

楚佩看清楚了关欣欣,穿着小熊维尼图案的白色纯棉睡衣,眼睛画着银色眼线,卷发盘起来斜着插一支花花绿绿毛茸茸的铅笔,她打量了下楚佩,“你好!”

保姆华姐从厨房拿来透明玻璃玻璃瓶,里面是鲜榨哈密瓜汁,先给关欣欣倒了一杯,正准备倒给楚佩,关子冠抢先道了红酒。

在互相介绍后,楚佩觉得很不好意思,仿佛自己就是来这豪宅的乞丐,戴着伪善的面具讨得一份怜悯和希望,年轻丰腴的肉体是乞讨的资本,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因为他的好感,或者自己的恋父情节?

楚佩的父亲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便娶了另外一个女人跑了,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敏感。所以关子冠在给自己夹菜的时候楚佩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关欣欣平静表情下汹涌而来的情绪,连忙拿起果汁给她加上,“想不到关小姐跟我想象中的一样漂亮,有点像韩国的那个明星,对了,叫什么来着,我倒是忘记了。”

关子冠笑道,“尹恩惠!”

楚佩连忙拍拍头,“对,对,就是演《宫》的那个女孩。”

关欣欣终于露出笑容,“谢谢,倒不是你第一个这样说我的。”

晚餐的气氛终于放松了,大家都舒了一口气。关欣欣开始倒是对陌生的来客充满戒备,渐渐的,楚佩发现关欣欣是属于慢热型的女孩,典型的富家女,看起来也懂事,楚佩是属于人缘不错的长相,这也是关子冠喜欢的,这不,饭后水果时间,两个女孩已经约好下次逛街的时间了。

关欣欣听见楼下摩托车的声音,换衣服到楼下,抱了抱关子冠,对楚佩点点头,“你们玩的开心点。”

华姐也出去了,在楚佩身边走过时,终于知道那股奇怪味道的来源,有点像玫瑰味的空气清新剂,带着些杀虫水的味道。

楚佩的鼻子特别灵。

“她住外面啊?”楚佩发现家里只有她与关子冠二人了。

华姐住在地下室,打开门,五年了,到现在为止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的七平方米的房子。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扫,大小姐似乎有洁癖,地板上不允许有一根头发,床单每周都要换。

华姐八点就习惯睡觉,而对于有的人而言,晚上八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关子冠搂着楚佩的腰,亲手沏了一杯玫瑰花茶,一阵温柔的夜风吹来,远处的田野散发着青草的芬芳。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楚佩看着他的眼睛,单身、成熟、果断、富有,果然是女人无法抗拒的。

(八)

“为什么带我来这里?”楚佩看着他的眼睛,单身、成熟、果断、富有,果然是女人无法抗拒的。

“我喜欢你,要你。”关子冠的脸靠近,他眼里的渴望已经告诉对方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楚佩享受着半圆形的大床以及身上的男人带来的快乐,抚摸着靠近对方,让他占有。闪电般的速度,朝夕相处的对象,来不及准备,就已经上了战场。

关子冠的身材保持的非常好,肩膀宽厚,臀部有力,楚佩不由自主的发出一阵接一阵的呻吟。

突然客厅的电话响起来。

关子冠抱着楚佩的肩膀进行着他的事业,“不要去管。”

电话固执的响了很久,依然没有人接听,自己断了。

关子冠做完了,满意的亲了亲楚佩的脸说了句,宝贝我洗澡去了,一会儿,卫生间传来莲蓬花洒喷水的声音,楚佩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在床上躺着,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相框,是关子冠与关欣欣的合影。楚佩想看个清楚,刚拿起来,照片竟然变成另外一个女人,披肩秀发,温和的笑容,手里拿着一束玫瑰。

一定是关子冠的前妻了,楚佩盯着照片看,以自己的眼光看,应该是个美女,可惜红颜薄命。楚佩把相框放好,正准备下床洗澡。

耳边传来一个女人慢慢说话的声音,“穿我的睡衣……穿我的睡衣啊……”

“啊!!!”楚佩从窗上弹起来,环顾四周,房间里除了她没有任何人,灯光有些昏暗。赶紧把厅里的灯打开,深呼吸。不小心眼角撇到相册,楚佩的声音变得颤抖,“关……。总……。快点……。出来……。。出来…。。有鬼!啊!有鬼啊!”

相册上是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白色长裙已经被鲜血染成红色,高跟鞋左右各一只,散落在手的旁边,即使已经去了半边的脑袋,但那只凸出的眼珠还是死死的盯着自己。身下的一滩血好像还在汩汩的蔓延。

关子冠听到外面的喊声,裹了条浴巾出来。只见楚佩脸色发青,手里拿着一个相框不停的发抖。

相框里是关子冠和关欣欣的合影。

半夜,成苗的话再次在楚佩耳边响起,“你最好不要去他的住处,切记。”

(八)

关欣欣偶尔会提起她的母亲叶荷风,脸上有悲伤的表情,车祸那天,关欣欣还在学校上课,再见到母亲已经是躺在医院,蒙着白布。关子冠蒙着她的眼睛,不想让她见到那张恐怖的脸。

“你爸爸很多女朋友吧?”楚佩试探的问。

关欣欣点点头,“但看得出来他很爱你,以前的女朋友没有连续在家里住三天以上的。而你例外。”

闻到那股奇怪的味道,楚佩知道华姐就在她们身后。关子冠去深圳参加全国电器展销会去了,这个星期都不会回,一栋这么大的屋子就剩三个女人,显得有点阴冷,关欣欣每天几乎都要跟骑着摩托车的男朋友出去泡吧,有时候通宵都不回,华姐睡地下室,楚佩有点害怕,太过安静。

“我今天要去见我男朋友的父母,你要是闷可以开车出去兜风,钥匙在桌上。”关欣欣换了漂亮的衣服准备出去,穿的很正式。

楼下有男生在喊她的名字。

楚佩不会开车,也不识路,摇摇头,“不用了,我就在家看电视吧。”

仍然是哈密瓜果汁,是华姐榨好放在桌上的,拿起一杯喝下去,喉咙里有说不出的甜美,客厅的沙发很柔软的像天空的云朵,零食就放在沙发上一个巨大的罐子里,随手可以拿到,里面什么都有,果仁、薯片、乌龙茶瓜子和太阳饼。

无聊的韩国泡泡剧。

看着看着,屏幕上变成雪花一片,换台,还是没信号。一个黑影在屏幕上渐渐清晰,是个穿雪白裙子的女人,叶荷风?听关子冠提起过她,亡于车祸,再想多知道一些,却被打断,关子冠说你只需要对我将来负责,而不是过去。

白裙长发女人缓缓转过身,头上开始冒血,鲜血顺着眉毛流到脖子,脸上五官扭曲一团仿佛被人用锤子锤扁过,而鼻子在中间断开,她试图对楚佩笑,电视的声音音量忽然变得巨大,她张开嘴,一字一句的说道,“你好啊……楚小姐…。。欢迎你来我家啊……。。”

鬼!

楚佩赶紧关掉电视,心悬到喉咙口。就在这个时候,整个客厅充满了电话铃声,楚佩的腿发软,慢慢的走近,发抖的手拿起听筒,“喂…。。”

顺着听筒往下看,墙角的电话线竟然是被拔的。因为华姐在吃晚餐的时候说,总是有推销保险的晚上打电话过来,干脆罢了,反正关总也有手机。

铃声,铃声好像钻进耳朵。

“啪”的一声,停电了,四周一片漆黑。

阳台落地窗上多了一张花花绿绿的脸,是怎样奇怪的脸,布满了灰色沟壑和皱纹,脸上充满怪异痛苦的表情,嘴唇鲜红,头顶戴着一个花冠,长长的两根孔雀羽毛从两边垂下来,灰色的大袖子慢慢的对着自己挥舞,看起来就是民国时候的戏伶。

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物出现?楚佩捂着眼睛尖叫,有鬼啊。

门外有声音,华姐点着蜡烛进来了,“怎么了。”

“你看阳台啊。”楚佩指着阳台,有两个人在这里自然是胆子大很多。

阳台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阴花三月凶灵第3章

阳台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华姐让楚佩帮忙擎着蜡烛,自己站在凳子上把电闸推上去,一边道,“没事没事,跳闸而已。”

“这屋里……”

华姐仿佛根本没听到楚佩说什么,走到阳台,玻璃窗用力往两边打开,往外看了看,回头道,“楚小姐你早点休息,这里的保安很负责,你放心。”

楚佩点点头。

经过刚才那一惊吓,楚佩觉得精疲力竭,倒下就昏睡过去。

睡到半夜,一阵凉风从窗外吹来,楚佩口渴极了,起来找水喝,又打电话给关子冠,手机是关机的。顺手打开衣柜,拿出自己新买的真丝睡衣准备换上洗澡,旁边的那件白色睡衣,是已故的叶荷风生前穿的那件。

“穿我的睡衣…。。”楚佩的耳边又响起了她的声音。

楚佩咽了咽口水,壮壮胆用食指勾起起那件睡衣,有个大口袋,忍不住伸进去一掏,一把漆黑的头发缠绕在手上。

楚佩用力的甩那些头发。

往脚下看,衣柜底黑压压一片尽是头发。

楚佩一边尖叫一边开始迅速收拾东西,衣服、化妆品、鞋子一股脑的往旅行包里塞,离开,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关欣欣有一次说过,“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见到妈妈临死时的样子,我总觉得她仍然在这个家里。”

忽然想起这句话,背后的汗毛一根一根竖起来。

(十)

午夜的院子,静的可怕。连滚带爬才到楼下,不敢回头看这栋闹鬼的凶宅,看来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幻想是一本童话,现实却是一篇恐怖小说。

想着这些,眼泪掉下来,一悲伤就把一股脑的悲伤翻涌出来,张之明的分手宣言又在耳边响起,为了什么,竟然不能再相见,从此再无音讯。

“救命…。。救我……求你救命啊……放我出去,我再也不敢了。”

那声音凄厉无比,好像被卡着嗓子!楚佩扯着自己的头发嚎啕着狂奔,马路很宽,虽然是半夜,仍然有出租车在兜客。

“我要回家。”楚佩满眼的泪水,“吉祥路白鸽巷!快点!”

尽管出租车司机觉得这女孩情绪有点过于激动,不过还是调整好速度朝前方开去,楚佩看到吃宵夜的大排档,烧烤的呛人的青烟,男男女女在那划拳喝啤酒吃麻辣龙虾,才觉得人世间的烟火气是如此的可爱。

对于半夜回来的楚佩,老妈倒是一点惊讶也没有。以前楚佩总是这样,半夜哭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回来,这次又不知道为什么了。

一问个详细,原来是关子冠家里闹鬼。

老妈安慰着,“难为你了,现在不怕了,哪个鬼敢来,我掐死它丫的。”

楚佩含着眼泪点点头。老妈顺手拿起楚佩残留的缠绕在胳膊上的那根头发,轻轻的扯一扯,对着灯光照了照,微笑的拍拍楚佩的肩膀,“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呢。”

(十)

楚佩含着眼泪点点头。老妈顺手拿起楚佩残留的缠绕在胳膊上的那根头发,轻轻的扯一扯,对着灯光照了照,微笑的拍拍楚佩的肩膀,“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呢。”

关子冠不在这段时间,公司也有些人对楚佩指指戳戳,传闻楚佩这个新来的女秘书想当总经理夫人,楚佩不置可否的笑笑,他们倒不敢当面说,怕将来万一成真,自己的日子又不好过。

等到关子冠出差回来,楚佩将家中闹鬼之事与关子冠细说,他竟然没有一点奇怪的意思,“是吗,你也这么说,以前成苗也这样说,为什么我在家的时候那鬼从来不出现的,华姐和欣欣怎么从来没有提起的,你们这些女人,一天到晚胡思乱想,脑子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我妈最近想见见你。”楚佩一边关电脑一边说道。

关子冠有点意外,“你把我求婚的事情跟她说了?”

楚佩害羞的点点头。

约好见面的时间,本来是在凯越酒店西餐厅,但楚佩说老妈觉得太浪费,想直接在家里约见更随意一些,关子冠心想,大概是想看我家房子多大吧。

第一次见到谷玉红时,关子冠简直不敢相信她已经五十岁了,衣着打扮都十分时髦,栗棕色的短发显得干练。

关欣欣有点意外,楚佩上次在电话里说不会再来家里怎么这次不仅来,连母亲一并带了过来。

四个人在讨论关子冠与楚佩的婚事。

关欣欣表示赞成,只要爸爸喜欢,是谁都可以,何况是跟自己很投缘的楚佩姐姐。谷玉红的眼睛扫过关欣欣的脸,她并没有抬头对视,只是对华姐说,“还不快把果汁端过来给阿姨他们喝。”

“我单独跟你谈谈好吗?”谷玉红看了看果汁,对着里面的房间向关子冠做了个邀请的姿势。

关欣欣倒果汁的手抖了一下。

关子冠也很意外,也不知道这未来的丈母娘要卖什么关子。关好门,坐在书房的沙发上,对面坐着的谷玉红道,“令嫒是不是跟您前妻关系特别深?”

关子冠点头,“是啊,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久还是单身的原因。我很爱楚佩,我们特别的有缘分。不怕跟您坦白,她跟我以前的太太很像,聪明、可爱、温和又善解人意。而欣欣跟她也十分合得来,我们才决定结婚的。”

谷玉红挑挑眉,“你真的认为你女儿诚心祝福你们吗?”

关子冠用力点点头,“我确定是这样,难道你不相信?”

谷玉红叫关子冠凑过耳朵,悄悄的说了句,“等下你跟着我。”

阴花三月凶灵第4章

(十一)

谷玉红挑挑眉,“你真的认为你女儿诚心祝福你们吗?”

关子冠用力点点头,“我确定是这样,难道你不相信?”

谷玉红叫关子冠凑过耳朵,悄悄的说了句,“等下你跟着我。”

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关欣欣正在换衣服,对楚佩道,“我有点事失陪了,你们慢慢聊。”

关欣欣在摩托车后面紧紧搂住刘洋的腰,她陶醉于这样风吹过耳畔的感觉,因此没有察觉后面跟踪的红色小奥拓。

当初楚佩根本不赞成老妈开这样的车,谷玉红说,省油、好停车。现在谷玉红倒是有点后悔,差点跟丢了。关子冠缩着身子坐在前面很不习惯,本来要开自己的车,谷玉红觉得目标太大太明显就作罢了。

夜幕中,摩托车停在一个貌似废弃的工厂厂房门口,上面挂着一块不起眼的牌子---“盛世影音工作室。”

谷玉红示意关子冠和楚佩两人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门锁着,窗户还开着,里面有间房隐约透出灯光,谷玉红一脚把门踹开,屋子里乱七八糟,散落一地的胶片、道具和电线。一男一女在电脑前猛的回过头来,“啊!爸爸!”

关子冠顿时什么都明白了。一个耳光打在关欣欣脸上,唇角流血,“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没有人能代替我妈妈!包括楚佩,那个又傻又天真的女人!你知道我爸多爱我妈吗,你知道吗?你只是有些方面跟我妈妈相似罢了!”关欣欣哭道,“我告诉你!我爸根本不可能跟你女儿结婚,做你的春秋豪门大美梦!楚佩就是个替代品!替代品!”

楚佩看到地上的假发,电脑的屏幕正是对着关子冠家里的客厅,录音设备、远程遥控设备、还有墙角的那套戏服。

“对了,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刘洋的这句话让本来跟尴尬的气氛变得更加尴尬。

谷玉红笑了笑,“我女儿带回来的那根头发我研究了一下。还有楚佩形容的阳台那只鬼的打扮,是武官的羽翎扮相,这么逼真的道具我们这附近就只有电影学院的道具系才能提供,你不正好是电影学院导演系的么,搞到这些小玩意岂不是易如反掌?还有,她的果汁里放了让人致幻的药水,喝下去的人就会意识模糊,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

“你怎么知道有药水?”刘洋很是好奇,这个幕后的敌人才是最厉害的,所以有句话说的好,没事别惹中年妇女。

“很简单啊,每次楚佩都要说在关家总是喝天然鲜榨的哈密瓜汁,回家也总是让我弄给她喝,我的鼻子很灵的,刚才在关家我就察觉那种怪味了。关欣欣就是想故伎重演,今天晚上再遥控那些布满房间的奇怪的声音,你半夜还得去做鬼,辛苦你了。”谷玉红看了关欣欣,拍了拍她的后脑勺,“不过,小丫头你也不用太伤心,我们家楚佩不会抢走你爸爸的。回家吧,以后不要再装神弄鬼吓楚佩姐姐了。”

关子冠狠狠的瞪了她一眼,怪不得当初成苗要走,原来是这丫头在搞鬼。

楚佩忽然觉得抽泣的关欣欣很孤独,搂着她,任由她哭,她的眼泪,不知道是后悔还是悲伤,又或者是思念。

(十二)

尴尬!尴尬!还是尴尬!自从谷玉红戳穿关欣欣的阴谋诡计,面对楚佩,关欣欣总觉得怪怪的。她还是偶尔来家里吃饭,也过夜,婚期一天天临近,终于有天等关子冠去上半年,楚佩一个人在书房玩电脑的时候,关欣欣进来了,对不起。

没事的。楚佩摸摸她的头发,认真的看着她,“如果是我,我也许也会这样做的,你知道吗,你真的吓到我了,当时我吓得直接是滚着下楼梯的。

关欣欣脸红道,“所以才向你道歉,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的。”

楚佩又问,“那相册很厉害的,怎么弄的,下次我吓唬我老妈去!”

“哎呀,那个是定时电子相册,可以操纵的。我男朋友是电脑高手,设置程序芯片到里面就可以了。”关欣欣吐吐舌头,“不过现在监控器已经拆了,要不我爸揍死我了。”

“你很厉害!”楚佩膜拜的眼神。

关欣欣见楚佩不仅没有怪她,反而还很欣赏,心里高兴极了。连忙拉她到自己房间电脑前,告诉她这个录音怎么合成的,那个声音是怎么录的。

“都是你一个人的声音吗?”楚佩好奇问道。

“是啊,不过是通过一个变音软件合成的,现在你不要害怕哦,我把声音重现给你听。”关欣欣打开U盘,打开一个名叫“整蛊”的文件夹,“所有的声音都在里面哦。”

“穿我的睡衣……穿我的睡衣啊……”

“你好啊……楚小姐…。。欢迎你来我家啊……。。”

楚佩笑道,“你还真是个天才。对了,还有一句最恐怖的呢?”

关欣欣抬头问,就这两句嘛!

不是还有那句救命救我,求你救命啊,放我出去,我再也不敢了吗?楚佩绘声绘色的模仿。

关欣欣的笑容僵住了,“从来没录过这句。”

(十四)

大结局

关欣欣的笑容僵住了,“从来没录过这句。”

“你别开玩笑了。”楚佩说道,“那个才恐怖!”

关欣欣和楚佩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鬼啊!”

谷玉红出现在地下室时,华姐抖的厉害,那双眼发出来的简直是X光,“不知道,什么也没有,我真的不知道。”

关欣欣和楚佩四处翻着,却什么也没找到。

谷玉红看见华姐一动不动的站着,点点头,对楚佩道,“把她脚下站着的地砖撬开!”

华姐瘫倒在地上。

关子冠在二十分钟前接到华姐的电话气急败坏的开车赶回来,“你们要干什么,这是我的家,请你们出去。楚佩,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话音刚落,一把枪顶在关子冠头上。

关欣欣疑惑的看着楚佩,“你妈怎么会有枪。”

楚佩正准备回答,地转的安格开了,地下室下面还有一间地下室。

外面警察进来的时候,关子冠拿起谷玉红对准自己的枪按下去,谷玉红一用力,枪还是打中了关子冠的大腿。

关欣欣的尖叫痛哭声中,几个警察从底层地下室里抬出了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人的舌头已经割去半条,女人的四肢都变成了肉球。

各自认各自的人,楚佩认了张之明,关欣欣认了叶荷风。

他们没有死,只是活着的尸体。一年前,叶荷风与张之明在外地玩一夜情的时候被关子冠当场抓住,找了假尸体穿上叶荷风的衣服撞得稀烂。然后让这对有情人在地下室里生活着,在地下室,割舌头前,张之明提出要打个电话给父母和女朋友。这一年里,张之明就给断手断脚的叶荷风喂饭喂水。

谷玉红对华姐道,“你身上的杀虫剂味道是专杀苍蝇的,局里的验尸房就有一瓶一样的。这么高档的小区,怎么可能有成群苍蝇,空气清新剂是掩盖那些恶臭的味道对吧?”

华姐跪在地上,“我不知道,我只管送饭送水,我只是按照关先生的吩咐办事。”

关子冠挣扎着坐起来,“你…。。你原来…。。靠近我……”

谷玉红道,“我女儿很爱那个男人,我不得不出手了。我们破解了张之明的QQ密码,查出聊天记录,他最喜欢聊天的那个女人就是叶荷风。根据聊天记录我们知道那天是你们的结婚纪念日,你肯定会在当初认识叶荷风的地点出现。当然,我们也知道她的生活习惯和喜好。你太太很信任我女儿的男朋友。”

楚佩冷冷的看着只有半条舌头,只能发出啊啊声音的张之明,手指抚过他的脸,“我听懂了你的求救语,我来救你,可你却背叛了我。”

关子冠在被带上警车时回头问楚佩,“你是不是真的爱过我?”

叶荷风只是惊恐的睁大眼睛,反复的重复,“放我出去,我再也不敢了……”

幸福是幻觉,我们是游走在虚无里一尾孤单的鱼。

阴花三月风景在别处1

(上)

即使说好了是协议离婚,李沁儿心里还是有点怪怪的,说不清楚是难过还是解脱。漂亮的新房子装修不到一年,还没住熟,就要搬了,钱是两人对半分。对于这些,成国雄还是考虑到李沁儿以后还要继续嫁人,在广州,有五十万的单身女人还是会过的不错。

如果不是在酒店被抓个正着,成国雄一定会抵赖自己出轨的行为,但证据摆在眼前,也罢,都怪自己喝酒误事,竟然把酒吧领舞的女孩带去酒店,稀里糊涂的竟然到了李沁儿以前工作的酒店,上上下下都认识他,不知道哪个多嘴的高密了,所以李沁儿匆忙赶来当场就提出离婚,当时迷迷糊糊就答应了,两年来,大事小事不知道吵了多少回,自己又改不了花心的毛病,嫁给自己真的委屈她了。

“以后好好的。”成国雄收拾行李,“我要出发了,我的结婚纪念日要自己过了。”

李沁儿看了看外面正耀眼的太阳,点点头,他果然是铁了心要离,否则怎么连句挽留的话也不说,“你带她一起去吗?”

她指的是酒吧的COCO,酒红色波浪卷发,酒红色的嘴唇。

成国雄点点头,背上背包转身的瞬间,忍住了眼泪,房子的手续让李沁儿办,卖完了后把钱打到自己卡里,两人的关系算是彻底结束。

他去的是四川,成国雄喜欢享乐,以前说结婚纪念日带李沁儿去旅游,说起四川的繁华和安逸,还有地道的火锅竟然手舞足蹈,北方人向往细腻温柔气候宜人的南方,南方人又向往冰天雪地四季分明的北方,所以每个人心底里都会渴望看风景,别处的风景。

房间的东西还在,他去了两天了。李沁儿没有做饭,只靠冰箱里的方便面、酸奶和零食度日,中介公司打电话过来说买主不来了,房价太贵,要再多观望些日子。李沁儿松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自己期待什么。

晚些时候爬起来,随便拨了几个电话,大学里的好朋友,一个在带小孩出不来,一个在公司加班,只有自己没事做,辞了酒店的工作本来想一心一意当家庭主妇,看着这个大孩子,结果让人失望,每天他都带着香水味回家,唇膏有时候会在衬衣上出现,胸口有吻痕。却不停的解释,找借口,说是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在应酬应酬。

李沁儿去楼下超市买酸奶,却没有自己喜欢的牌子,她固执,犹如固执的喜欢成国雄类型的眼镜男。打车去了沃尔玛,在沃尔玛看见一个女人,奇怪,他们不是一起去旅行了么。

(二)

COCO白天看起来憔悴无比,没有化妆,眼窝深陷。她的烟在嘴边却没有点燃,话却说出来了,说对不起,那天晚上只是看见你老公不开心就陪他多喝了两杯,手里刚好有两颗蓝精灵,顺便放了进去,你也知道你老公,帅起来要人命的,我想玩玩而已,没想到你会离婚。

李沁儿看了她一眼,上了出租车。

“去哪里?”司机问道。

“白云机场。”李沁儿吩咐车快点开。

到达成都酒店的时候中午一点三十分,李沁儿一点也不饿,打开房间的窗帘,小声问自己是不是疯了。

电话接通,成国雄听到她到四川了很意外,“你在酒店别动,我马上来接你,你不知道这个地方风景多好,根本没有被开发过,到处都是野花,漫山遍野都是,你肯定很喜欢。等我电话,我马上坐车过来。”

这个马上真的是慢,李沁儿想见到他以后的第一句话就说,说房子现在卖不掉,问他怎么办。至少可以挽回一点面子。

午睡时觉得有人在摇自己的胳膊,恐怕是成国雄来了,高兴的睁开眼睛,天花板的横梁对着自己的腿砸了下来。

大街上到处都是人。

李沁儿在医院昏迷了三天,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在哪里。成国雄的电话关机,周围全是缠着绷带的人。

问这是哪里。

护士笑笑说,这是南充。

风景再别处(下)

问这是哪里。

护士笑笑说,这是南充。

小腿的骨折,身体失血很多,李沁儿安心看了看电视,原来自己属于512地震幸存的伤员,收音机里说成国雄所在的风景优美的银厂沟已经夷为平地。

眼泪掉下来。

这恍恍惚惚的两个月里,人就像个木偶。伤心和悔恨,内疚和自责混合着,人瘦到可以被风吹倒。

等到腿勉强可以活动的时候,李沁儿会在川北医院附近散步。这个城市有很多小吃,可惜你不在身边。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李沁儿对照顾她的护士说,谢谢你们,我可以自己回去了。

护士长愉快的签了字,握着她的手,“举头三尺有神明,你这么幸运,到凌云山上去拜一拜吧。”

据说那是一座很灵验的山,四相五行俱全。李沁儿不认识路,傍晚才到大门口,门票十元,便宜的不可思议。

坐了景区里的最后一班观光车,司机是个话多的中年男子,“去金光殿吧,菩萨灵的不得了。”

李沁儿跪在大殿中央。

起来时寺庙住持站在自己眼前,看着她,“你眼睛里为何充满忧伤?”

“我丢了一样东西。”

“只要在你心里存在,那件东西就存在。”住持笑着离开。

观光车还在旁边等着,上车,山路两旁,袅袅炊烟,李沁儿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一个刚从医院出来的人如果想吃东西,是好的现象。

“我们这山上很多农家乐,饭菜很美味。不过今天天色已晚,我又要下山了,我可以顺便送您去我们公司旁边美食一条街吃饭。”

李沁儿笑着点点头。

夕阳带着点点清淡的暮色,途径卧佛,闭目慈悲。

一个妇女在地里掰成熟的玉米,旁边一个男人的在草垛中伸出个光头,流着口水挥舞着双手,“观……光……。车!”

司机笑笑,“很可爱吧,他是个傻子,两个月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到我们这里来,衣服裤子都破了,被村里的大姐收留了,他最喜欢看我们观光车路过了。据说是地震的时候伤到脑袋了,山上的医生缝针的时候就顺便帮他把头剃了……”

司机从侧面愉快的扫了这个女孩一眼,李沁儿塞着耳机听groovecoverage的歌,她没有听到,只是觉得山上的风让人舒服。

也许她看见了,也许没有。也许,看见了等于没有看见。

只要在你心里存在,那件东西就存在。

(二)

只要太阳好的时候,苏顺清就喜欢借方怡的剪刀自己修整开叉的发尾,慢慢的上瘾了,不到天黑决不罢休,自己修剪头发有种乐趣,比如回忆那点点滴滴的快乐,失去水分干枯的头发轻轻一碰就折断。

李子轩是一年前在酒吧认识苏顺清的,那天宿舍三个女孩集体庆祝英语过级,到学校的高力酒吧叫了几扎啤酒狂饮,当时李子轩正好参加十年校庆也跟几个老校友聚会,当中年男子碰到年轻学妹,一场轰轰烈烈你情我愿的爱情拉开帷幕。开始是眼神交流,后来几个男女就坐到一桌,彼此看谁顺眼就跟谁喝酒,李子轩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苏顺清这个带着点野性的长发女孩,青春又活泼,这是让他羡慕的,即使他比她大十岁。

苏顺清笑起来是可以迷倒一大片男生,瘦又高,鼻子却是小巧标致。其他两个女孩有些普通,特别是方怡,她基本上不抬头,一个晚上都没看清她的脸到底是圆是扁。聚会散了的时候,秦川拿自行车把醉的稀里糊涂的孔兰接走了,苏顺清和方怡也准备离开,李子轩嚷嚷着要开车送两个学妹回宿舍,方怡固执的要自己走回去,苏顺清理所当然的一个人坐在了前排,笑嘻嘻的左看右看。

“你不怕我卖了你?”李子轩好奇的问。

“买我的人一定会把我送回来的。”苏顺清吐吐舌头,“你肯定想问为什么对不对。”

李子轩点点头。

“因为我很吵啊,而且我天生就有脚臭,谁讨我做老婆谁倒霉!”苏顺清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哈哈哈,你很可爱的。”李子轩觉得自己已经有十多年没有这样畅快的笑过了。

开在学校回宿舍的路上看到方怡孤单的背影,李子轩摇下车窗,“上车吧,一个人走多危险啊。”

方怡抬起头来笑道,“不用了,我想一个人散散步回去。”

“她真是不肯融化的冰。”李子轩摇摇头。

那天天黑的时候信息还没发过来,苏顺清叹息一声关门进了宿舍。

地上一地碎发,风一吹,在空中旋转一圈又一圈,有点冷飕飕的意味。

(三)

地上一地碎发,风一吹,在空中旋转一圈又一圈,有点冷飕飕的意味。

其实今年夏天的时候苏顺清就开始变了,化烟熏妆,穿露股沟的牛仔裤,除了手机换掉,用的化妆品也都是写着日文,孔兰拿起一瓶爽肤水对还在上铺酣睡的苏顺清夸张道,“啊,资生堂哦,顺清同学这个月准备啃馒头是吧?”

“男朋友出差带回来的。”苏顺清最近厌倦了这样的回答,因为接下来那一句准是,“唉,我们家秦川什么时候才能买这样的化妆品给我用。”秦川的老家在山西,父亲是医院里打杂的,母亲帮人洗衣服度日,谁知道秦川竟然考上名校的中文系,既然如此,父母也只能认命,只求赶紧供完他读书就好,谁知道又交了个女朋友,总是唠叨着城里媳妇不好伺候。

李子轩和秦川相比什么都好,比他有钱,比他高大,秦川最大的优势就是时间,其实苏顺清也很羡慕孔兰,男朋友天天都在,风雨无阻的送早餐。

李子轩常常出差,有时候忘记给自己打晚安电话,但偶尔也会突然的出现在宿舍门口,拿着一大束蓝色妖姬配黄莺草,引来孔兰一阵尖叫。方怡只是低头做自己的事情,看了看,仿佛与自己无关。

一年多了,李子轩对601宿舍其他两个女孩也已经渐渐熟悉,那个高傲的方怡有时候也会跟自己说话,好奇的问,他们真的就把小鱼活生生的吞下去了?富士山的雪一年四季都是不会融化的?

苏顺清很大方,周末总把李子轩当车夫,先把孔兰和秦川小两口送回他们在学校外租的钟点房,然后再把方怡送回宿舍,接着就是二人世界,通常会看场电影,然后喝咖啡,最后也无法免俗,去做些男女之间一定要发生了才快乐的事情,苏顺清觉得满足,反正他是单身,长的又好看,带出去又有面子,只等自己毕业后结婚了。

可最近,他又一个星期没出现了,去了哪里,手机也是关机,不知道这次出差到底怎么回事,不上网也不发信息,难道是火星……如果每个恋爱的女人都把自己恋爱时对男人到底现在在干什么的猜测用文字写下来恐怕是让最专业的悬疑小说家都汗颜的。

越在乎一个人就失去的越快吗?苏顺清失眠了,自己宁愿不要那些身外之物,只是喜欢李子轩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光,就呆着,聊着,坐着。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剪刀靠背椅上放着,忘记收进来了,在月光下闪着冷银色的光。。

(四)米娜

秦川大清早送早餐,孔兰在下铺,跌跌撞撞的开门,一边埋怨道,“我都说了不吃早餐的嘛,今天星期天,还不到七点就叫门。”

“就你们宿舍还在睡,三只小猪啊,你们隔壁女生自杀了,你们还睡的着啊。”

一听自杀两个字,其余睡觉的两个女的立即睁大眼睛,扑的一声掀开被子,裹上厚厚的外套探出头去。

宿舍走廊的地上一滩偌大的黑血,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女孩正对门口趴着,眼睛用力凸出,嘴也是张大,仿佛发现了特别奇怪的事,地上是六个血字。

“下一个就是你”

那女生苏顺清认识,数学系的,外号米娜,为人挺开朗,怎么活生生的就这样没了。

方怡颤抖声音道,“我的剪刀!”

秦川捂住孔兰的眼睛,“别怕,有人报警了,一会警察就来。”

米娜白皙的脖子上斜斜的插着一把剪刀,血还在喷,身体一抽一抽,死亡的味道弥漫着。

没有人敢去拔剪刀,谁也不敢想剪刀为什么会在米娜的脖子上,警察上楼来了,尸体拿油布一裹,抬走了,伸出来的雪白的手指上仍然在滴血,滴滴答答从六楼一直滴到车上。

三个人被录口供,没有什么异常。

晚上又听外面有人撕心裂肺的嚎叫,米娜的父母捶胸跺足要学校负责,她的遗书找到,确定是自杀,吞了安眠药,米娜宿舍的女生说跟最近她可能跟男朋友吵架了,半夜经常哭哭啼啼的。

是我不该把剪刀落在外面凳子上的……苏顺清喃喃自语,她会不会来找我,咱们宿舍会不会真有鬼啊。

是我不该把剪刀送给你的,送剪刀是不吉利的……方怡在宿舍喝了一口啤酒壮胆。

是我不该让秦川早上来敲门的……否则我们就看不到剪刀和地上的字了。孔兰看了看窗外漆黑的天说道。

那血字已经被水冲干净了,深夜里的腥味依旧挥之不去。

(四)血字

那血字已经被水冲干净了,深夜里的腥味依旧挥之不去。

第二天三人集体翘课,带上秦川一起去寺庙烧香,每人又求了一个护身符戴上,这才安心,刚走到寺庙门口,李子轩的电话来了,刚下飞机,马上就过来见面。

火锅店里,苏顺清绘声绘色的说起昨天宿舍有个女生死了就趴在自己宿舍门口的事情,李子轩揉揉她的头发,“别害怕,我在呢,世界上哪有鬼的?”

“你的手好冷哦。”苏顺清握着他的手,“我给你织双两用手套吧。”

“什么叫两用手套?”李子轩困惑。

孔兰赶紧插话,“也可以当袜子穿,因为她笨的只会编那种没有手指的手套……”

秦川要打她的模样,“我说你这人啊真讨厌,你不能人家是什么就说出来,这么老实巴交的,以后怎么在社会上混。”

四个人笑成一团,热恋中的人是不怕鬼的。

方怡悲从中来,喝了一口可乐,如果那天自己不要故作矜持,上李子轩的车,说不定现在孤独的是苏顺清,跟大家一起打情骂俏赶走恐惧的是自己。但女人怎么可以随便跟男人单独相处,还是自己应该给别人一些机会,想起被自己赶走的那些追求者,心里又觉得有点矛盾。

热气腾腾的鹅掌火锅,散发着花椒的麻辣和鹅掌特有的香味,锅底是盛在一个铜制的八角形大锅里,酸辣汤在在咕嘟咕嘟的唱歌,酸萝卜、西芹、魔芋、豆芽开始浮出来,李子轩好奇的看着,这是一家在老巷子店,毫不起眼,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家伙就能找到。

秦川说,“这鹅掌火锅养胃止渴又补气,俗话说喝鹅汤,吃鹅肉,一年四季不咳嗽,这是我爸爸说的。”

只见肥厚的鹅掌在老汤的衬托下,鲜嫩可口,软嫩怡人,鹅掌含在嘴里,酸辣中带着一种特别的鲜美,与其他肉质口感完全不同,李子轩吃的时候连鹅骨都不愿意放过,恨不得全部下肚。

看他这么爱吃,苏顺清忍不住捏捏他的脸,你这孩子别噎着了,我给你再捞几个,说完拿起漏勺在里面搅拌,孔兰亟不可待的拿筷子去漏勺里夹。

她夹到了一样东西。

是一把小剪刀,上面还绞了几缕黑色长发。那是一把“张小泉“的著名小剪刀。

马上吐了,这火锅她吃的最多,说了,号称减肥的人总是吃的最多的。

中文系女生宿舍的人再也不敢有人说这世界上没有鬼了,米娜的宿舍已经空了,但经常能听见空空的宿舍里有人在说话,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对话,然后就是女人的哭声,断断续续。

谁听见的,孔兰。

秦川给她买了隔音耳塞,孔兰还是能听见米娜的尖锐声音在跟一个男人的对话,但声音很远,听不到他们究竟在说什么。

(六)孔兰

孔兰这一个月以来总是惊魂未定,黑眼圈已经出现好一阵子,半夜总是做噩梦,搞到其他两个人也睡不好。秦川安慰道,没事的,我在你身边。

晚上孔兰上厕所,又披头散发的回来,把方怡和苏顺清摇醒,说看见米娜了。“真的就是她,没穿衣服,浑身都是血。就在在最后一个蹲坑里看着我笑,手里拿着把剪刀…。。”

苏顺清看见孔兰放大的瞳孔,安慰道,“别怕。”

“我真的看见鬼了,下一个就是你了。”孔兰睡到被子里,看着苏顺清猛的笑了一声,又蜷缩着发起抖来。

还好马上要放寒假,否则苏顺清简直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秦川还是准时送早餐来,周末又收到李子轩的鲜花,放在宿舍,不到两天就枯萎了,发出阵阵臭味。

到处都在讨论鬼,又一次衣柜里忘记关,孔兰说看到有个女生探出头来向自己窥视,眼睛凸起来,一定是米娜。

秦川照例过来送早餐,买些零食安慰自己半疯癫的女朋友,却不奏效,孔兰慢慢的没事就对着镜子莫名其妙的傻笑,有时候称自己是米娜,对着身后的空气说话,发脾气。

宿舍里就剩下方怡和苏顺清两个人时,方怡偷偷的说,“昨天半夜你知道发生什么了吧?”

苏顺清摇摇头,“不知道,我睡熟了。”

方怡神秘的看看门口,“孔兰跑出去了,早上才回来。我发现她的嘴角有泥土。”

“啊,怎么会这样?”苏顺清简直不敢相信,“难道是中邪了。”

方怡点点头道,“你没发现她越来越奇怪了吗?嘴里成天念外星语,谁知道她在说什么。”

没人发现学校操场角落草地上的草缺了一块。

圣诞节那天晚上,孔兰不见了。李子轩开车在校园里找了一圈又一圈,孔兰的手机放在宿舍里,她家里的人说在学校。

秦川疯狂的打电话,挨个宿舍的敲门,大部分的学生都出去了,去年的圣诞节孔兰还说大家要带男朋友一起过的,可今年她自己竟然玩起了失踪游戏。

凌晨,终于找到了孔兰,她在一个垃圾堆里打滚,人却已经说不出话来,半截红色的舌头攥在手里,被剪断的舌头很长,孔兰满嘴的血顺着脖子流下来,她成了一个血人。

秦川背着她上了李子轩的车。

到底是谁这么残忍,苏顺清的心被揪着。

送医院途中就死了,血手里握着一张圣诞卡,上面写着,“下一个就是你!”

苏顺清的胃一阵抽搐,卡片是她最先看到的。

李子轩紧紧的搂着她,“别怕,我在呢。”

阴花三月风景在别处2

(七)在你身边

到底是谁这么残忍,苏顺清的心被揪着。

送医院途中就死了,血手里握着一张圣诞卡,上面写着,“下一个就是你!”

苏顺清的胃一阵抽搐,卡片是她最先看到的。

李子轩紧紧的搂着她,“别怕,我在呢。”

孔兰的自杀让秦川崩溃,他在学校只要看见宿舍的其他两个女生就问,孔兰在不在,你告诉她我下课就带她出去玩,给她买好吃的,你们吃蓝莓酱吗,孔兰最喜欢吃了。

“她死了。”方怡冷冷的说,“别来打搅我们。”

苏顺清看到他布满血丝的脸和起码有一个星期没有换洗的衣服,心里一阵同情,“算了,她也希望你过的开心点,你毕竟还要读下去。”

秦川蹲在地上哭,方怡的鼻子也酸酸的,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好吧,到我们宿舍来坐坐。”

下铺空空的,孔兰仿佛还坐在桌前吃东西,嚷嚷着什么食物减肥,什么食物卡路里高。

“我给你们倒茶。”天气也冷得够呛,三个人默默对视。

“下一个是你!”秦川自言自语的打开茶叶罐,“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

恐怕是要我们小心点。方怡说道,以后我们都不要单独出去,放寒假回家就安全了。

苏顺清点点头,喝了一口茶,茉莉的清香立即充满口腔。

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在孔兰死的第三天就不紧不慢的落下来,酒店房间的暖气十足,苏顺清光着身体兴奋的看窗外夜色中的白雪,在灯光的照射下如蝴蝶飞舞。苏怡也回家了,寒假来临的喜悦,驱散了积累的恐惧。

李子轩在看报纸,苏顺清光洁的背对着自己,忍不住走过去从后面用力抱着,忽然手上觉得怪怪的,摊开手掌,竟然是一层皮屑。

你的背怎么了?李子轩问。

对着镜子仔细看,背上出现两个手印,是李子轩的,那些皮肤,轻轻一碰皮屑竟然如雪花一样掉下来,露出肩膀粉红色的嫩皮。

“没事,可能皮肤过敏了,睡觉吧。”苏顺清张开嘴打了个哈欠,倒在床上。

半夜里李子轩的手机响了,是条信息,见他睡的那么香甜,偷偷的看了,等下再删掉他的短信。

手机号码是隐藏的,上面只有一行字,“下一个就是你。”

到洗手间去删信息,下意识的抬起头看镜子里的自己,苏顺清尖叫着,脸上被皮屑几乎盖满了,从眼角到发际,从额头到下巴全是厚厚的碎皮,拿手轻轻一碰,疼得钻心。

镜子里有两个影子,苏顺清看见自己的身后站着一个拿着舌头张嘴微笑的女人。

那是孔兰,她说请你救救我。

苏顺清啊的一声,痛苦的闭上眼。脸上的碎皮慢慢的舒展、脱落,然后是更多的皮屑出来,纷纷下掉,从脖子到脚跟似乎都在发痒。只有拿毛巾包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明天去看医生。

早晨李子轩看见一个奇怪的人头,被毛巾包裹着,手一扯,苏顺清的脸全部露出来了,眉毛和睫毛都已经脱落干净,皮屑覆盖了五官,李子轩往后退,一边喊,“清儿起来啊!”

苏顺清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到了。

(八)

苏顺清被自己吓到了。

医生开了荨麻疹的药,让她别乱吃东西,注意休息,保持情绪安稳。苏顺清道,“都这样了,我情绪还能安稳嘛。”

李子轩低头不语,“我送你回酒店吧。公司有事,我现在要飞日本,过几天一定来看你,钱在卡里,你拿着。”

“不,你不要走,我害怕啊。”

他抱了抱她,自己上了汽车,头也不回。

方怡来到酒店,刚把围巾放下,过来看苏顺清的脸,“怎么搞成这样,身上也脱皮。你还有什么不舒服的?”

“我最近总是看见孔兰。”苏顺清躺在窗上含着眼泪,“我特别想睡觉,一睡觉就能看见她拎着她的舌头在我面前晃啊。子轩要出差,我特别害怕,所以才叫你来,谢谢你不嫌弃我。”

方怡坐在沙发上,“你现在的精神状况跟孔兰几乎一样,无非就是她的皮肤是好的。”

“我…。。怎么办?这样子我可不敢回家,姐们,你得救救我,咱宿舍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

“我带你去个地方。”方怡把外套丢在苏顺清身上。

(九)爷爷

穿过小巷,阴冷潮湿的苔藓在墙壁两旁,还有白色的尿渍,地结冰了,特别滑,苏顺清戴了帽子,用围巾罩住嘴,看起来与常人无异。

“去哪里嘛?”苏顺清的嘴里哈着白气,市郊自己是很少来的,而且是这么破烂的地方。

看那情形房子似乎要倒了,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现实版正在上演,一个老头坐在屋子中央烤火。

“爷爷,我来看你了。”方怡进屋,拉着苏顺清楚的手,“这是我们同学,找你看病来了。”

“你爸死了没有啊,不死你怎么会来。”老头抖抖索索的拿出一根红梅香艳,方怡赶紧递上打火机。

“我爸说过年接您回去一趟行吗?他可是诚心悔过,其实做化疗对奶奶真的是有好处的,只是伤的太重了,如果用中医也救不活的你自己清楚。”方怡叹息一声。

老头打量了苏顺清,“这丫头咋了。过来,伸出舌头。”

苏顺清乖乖的伸出舌头,把自己身上最近的一些奇怪的现象说了,老头叼着烟,往头上箍了一个宽的橡皮筋,斜插个手电筒,使劲翻着苏顺清的眼皮,又在耳朵里照了照,烟灰落的苏顺清满身都是。

忽然,声音变得洪亮,“还好你今天来找我,不然你明天就要见马克思去了。”

老头从床沿拿出一个小木箱,上面有个红色的十字,箱子里许多药瓶和工具,又拿出一个盆,叫苏顺清躺下,到厨房拿了块油抹布塞到她嘴里。

床单很硬,抹布散发着鱼腥味,也许老头中午吃的就是鱼。

“别怕,我爷爷以前是老中医,治病很灵的,你躺下就是。”方怡安慰道,一边凑过来看。

老头拿出一个装酒精的瓶子,里面是黑色的药水,涂抹在手掌上,顺着苏顺清的脸上一擦,顿时觉得一阵冰凉,脸上的皮整块的掉落下来,但不见有新的皮屑生成。

“你千万别动。”老头拿出一根筷子长的软竹丝,上面抹了些糨糊一样的药水,尖端带着小的钩子。

从耳朵里伸进去,开始很痒,继而很痛,苏顺清咬着抹布,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

三五分钟过去了,老头猛的将软竹丝一抽,手指伸进苏顺清的耳朵,用力一捏,一条十来厘米的粉条般粗细的黑虫抽了出来,虫身上沾满黄色的粘液,老头立即把虫丢在盆里,它在盆里活泼的扭动。

苏顺清的抹布被一下抽开,喉咙一阵发痒,胃里翻滚着热浪,哗啦啦的吐了一堆,红色的、黑色的还有肉色的,几十条虫就像面条一样堆在盆里,散发着热气,挤成一团。

旁边的方怡早就到躲到门口去了。

房间里布满怪异的味道,老头擦擦汗,把盆里的虫拿开水壶烫死了,倒在旁边的垃圾堆里,对方怡道,“孙女,别担心了,你这同学没事了,带她去洗把脸。”

苏顺清的脸被水一冲,果然好了许多,仿佛卸下一副重担,分外轻松。回来便问老头,“爷爷,我怎么会这样?”

“去查查你身边谁会下蛊吧?或者是少数民族的人,吃了什么怪东西也要查。”

“我们在宿舍吃的东西都一样的呢。”方怡说,“我一点事都没有的。”

“这些虫如果钻到脑子里就会出现幻听、幻觉,重则崩溃死亡,有绦虫、蛔虫和线虫,正常人是不会一下子误食这些的。除非是有条件能够将虫卵放在一个密封、潮湿的地方。”老头又开始抽烟,“我孙女喜欢喝可乐,我都说这是垃圾饮料了,但也许色素加上碳酸这些垃圾玩意能够救她一命。”

孔兰吃剩的蓝莓酱被送到警察局,法医开始解剖孔兰还未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实习生吐了。

谁也想不到三百多个虫卵在肚子里会是怎样的情景。

(十)下一个就是你

审了他三天,始终一言不发,最后他父母来了才一声大哭,说爸妈我对不起你们。

“我以前是稀罕孔兰的,可她喜欢的人是李子轩不是我秦川,她不止一万这次的跟老子说这个男人多有钱、多能干、多帅,她宿舍的苏顺清过的多幸福,用多少钱一瓶的化妆品,妈的老子每天送早餐给她吃是犯贱,她不舒服老子连内裤都帮她洗也是犯贱,什么事情都依着她的主意,她为什么还不满足。那个男人真的有那么好,她老婆也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了。”秦川朝地上吐了口浓痰,对提审的警官道,“给我一根烟。”

没有人理他。

苏顺清坐在听众席上发抖。

“男的有点臭钱,再长的稍微好看点,开个破车,身上擦点他妈的古龙水就是有品味了,有女朋友的说自己没女朋友,已经结婚的说自己没结婚,漂亮女人随便就搞上手。那个李什么的垃圾,宿舍那三个女的都喜欢他,便宜让他占尽了。那个米娜不也是跟个大款怀孕了被人甩了自杀的吗,我看不起这样的女人,顺手拿起剪刀插到她脖子里,让她死个痛快。”秦川看了看四周,“其实老子一年前就想好了有今天,那女人给我钱了,我花光了,我觉得很痛快,她不就是让我把姓苏的搞定嘛,这些当二奶的以为人家老婆都是吃素的。当然,虫卵淘宝上就有卖,要几千条都有,好歹我也是医院长大的,弄这些小东西还不是家常便饭,顺便把姓孔的也弄死,姓苏的你命大,你把虫掏出来了吧,看你以后还会不会这样发春……”

女法官的儿子也在读大学,跟他一般年龄,看着秦川,有点心软,然而还是宣判了死刑。

那个叫李子轩的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留下的卡里也没有钱,开房用的身份证是假的,查无此人。

苏顺清的夏普美型手机在公车上被同室的病人拿去砸核桃去了,太阳很好的时候,苏顺清一整天会坐在医院的阳台上拿手指慢慢撕开分叉的头发,连护士给她打镇静剂的时候都没有知觉,只是重复着一句话,下一个就是你。

太阳下山的时候,走廊上的碎头发被风吹的到处都是。

阴花三月心有千千死结(一)见鬼的夜晚

遇上岁有龙的那天晚上,天气跟寻常冬天的夜晚没什么太大不同,四周都是一片清冷,茹若忆的黑色小羊皮高跟靴踩在马路牙子上发出咚咚清脆的声音。

不到晚上十点,没什么人在街上闲逛,大家都搂着各自需要搂着的人互相取暖。风忽然大了起来。仔细听,风中夹杂着凄凉的哭声。

路边蹲着两个女人,一个老太婆,头发四下散落,满脸皱纹,旁边的一个少妇,鲜红色的棉袄敞开着,露出里面的肉球。

有一个铁桶,里面燃烧着火焰,灰烬在空中盘旋飞舞,凄凉落寞。少妇的哭声听起来像细细的钢丝摩擦玻璃,尖锐迟钝,“你就这样丢下我……我们怎么办……”,老太婆手里攥着一把冥币,一张张丢进火中,她的哀号声像在唱歌,儿啊,儿啊,你要记得常回来看,儿啊,儿啊,如今阴阳相隔多伤心……

旁边的天蓝色公路牌树立着,上面是一行大字------事故多发地段。

茹若忆紧了紧衣领,想快点通过。

“给我老公烧几张纸钱吧,姑娘。”少妇突然抬头对茹若忆说道。

茹若忆愣了愣。

“撞死他的人到现在还没找到,冤气重,路过就烧一张吧。我丈夫的脸都压烂了,你说现在这年头,人怎么这么狠心啊,他只是在等车啊。”少妇哭的嘴巴肿起来。

“不,不,不用了。”茹若忆抽起脚赶紧往前跑,耳后还有少妇的声音,“慢点啊姑娘,小心高跟鞋跑断了。”

“小雨”KTV里面灯火通明,茹若忆从学校到这里步行只要二十分钟,按照王院长的说法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在宿舍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问了同舍的其他两个女孩要不要出去宵夜喝酒,都被拒绝了,理由是天气这么冷,你给我们打包回来好了。

出了校门才知道女孩跟女孩友谊的脆弱,还是高中时候的闺蜜张可萍好,到哪里都可以叫着,两人拿着啤酒坐在操场的大看台上,说着烦恼和将来。

张可萍没考上大学,只是说在沿海城市打工,已经四五年没见了,也没了联系。朋友总是在你热闹的时候被你忘记,在你孤独的时候被偷偷想起。

一年前的今天,生日宴会时茹若忆被男朋友甩了,最后一句话是,“世界上根本没有鬼,遇见你才是见鬼了。”

为什么他不相信有鬼呢,茹若忆叹息的看着他的背影,“我只是想把我看到的告诉你罢了。”

这个冬天,岁有龙带着她参加同学的聚会,接她下课,送她雪地靴,整个学校都在流传茹若忆的绯闻,有人叫她灰姑娘。

茹若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丁玲玲在淘宝,看着电脑上那些衣服图片不经意的说道,“我听岁有龙班上的女生说他在加拿大的女朋友马上就要回国了。”

茹若忆楞了一下,“谁,你说谁。”

“听说那女孩叫常思,以前也在这里读书,大一没念完就出国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又要回来,我看你那白马王子要让给原配了。”

茹若忆的脸一阵发青,搞了半天,原来只是拿我当寂寞时的玩伴,心里一阵憋闷,“我去洗手间,你慢慢玩。”

隔壁的那些女生们都缩在被子里,即使这样,大部分人睡到天亮脚尖还是冰冷。

关上厕所的门,一切都变得安静,只有漏水的莲蓬头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走廊的尽头传来脚步声。

茹若忆已经有一个星期没看见那些脏东西了,不知道为什么,刚蹲下就有种不详的预感,身后阴风阵阵。

后面有东西。

即使见过那么多次鬼,茹若忆还是吓坏了,那个从百货大楼上跳下来的妇女空着腹腔手里拿着一个圣诞铃铛,手臂灰色,上面长满了尸斑,头上带着顶白色的圣诞帽。

茹若忆努力揉了揉眼睛,那红毛衣妇女也学着揉下眼睛,把眼珠子揉了出来,两个偌大的黑洞对着茹若忆。

“你来找我干什么,我没有干过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没有!”茹若忆提起裤子,抬起脚对着那女的一脚踢过去,“给我滚开,滚开!”

影子逐渐淡下去。

岁有龙坚定的拍了拍茹若忆的头,“你看你,眼睛都熬红了,世界上哪里有什么鬼,如果有,为什么我没有看见,还有,常思以前的确是我女朋友,但我们分手,我现在只喜欢跟你在一起。”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喜欢,可以吗?”

茹若忆的花猫脸被岁有龙擦干净,露出一丝笑容,“那她来找我要回她男朋友怎么办?”

“你说我爱你就行了。”岁有龙若有所思,“我们分手已经快一年了。”

圣诞节的那天,茹若忆果然见到了常思,穿着平跟鞋仍然比自己高一截,皮肤雪白,笑起来还有两个漩涡,卷发盘在头顶,是时髦的,全身都散发着活泼的气息。茹若忆叹息一声。

“你要找也要找个比我漂亮的,这是什么货色?”常思的牙齿几乎要咬碎了,“你也太打击人了。”

“他爱我。”茹若忆像个傻子一样说出这样一句话。

餐厅的烛光下,岁有龙拿出个小盒子,仿佛忽略常思的存在,拿出一条心形吊坠项链戴在茹若忆脖子上,“圣诞快乐,我爱你。”

常思的脸憋的通红,“你说你是不是被鬼迷住了,我不相信,我怎么都不相信。”

“你可以去问你认识的所有人。”岁有龙轻蔑的看了她一眼,“若忆比你温柔,比你乖巧,比你可爱,你这个刁蛮的大小姐还是去找受得了你的那些男人去吧。别再来骚扰我。”

当常思哭着跑出去的时候,茹若忆忽然觉得有点内疚,但接下来的圣诞狂欢party马上让自己的不快乐烟消云散。他那些哥们也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有叫龙嫂的,把茹若忆逗得直笑,岁有龙也笑,举起酒瓶就是一杯,噪杂的音乐声中,茹若忆的视线模糊,她看见了常思的影子,头发向前披着,遮住脸,全身赤裸的在舞池中间摇摆。

她是鬼,她的那没有手指的手,站在原地扭动着,挥舞着。

茹若忆想说点什么,却又昏睡过去。

包房里有人在吸粉,用报纸垫着,很多人已经不关心报纸上写着什么:

“飞车逆向行驶冲上公交站台,宝马车深夜撞飞候车乘客……今年11月23日,发生在本市宇碧路建国新村附近的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凶手在晶晶百货大楼畏罪自杀。据知情人描述说,这名妇女看上去年过40,事发时为深夜十一点三时,从十三楼落到一楼地面时,被商场布置的圣诞树戳穿,当即头破血流,不省人事。当时商场内还有不少电影散场后的观众,大家见状,赶紧拨打120求救,医生到场后判断,她已当场身亡。随后,警车赶来,警察对死因展开进一步调查,确定死者是11月23日交通肇事者的司机。直至凌晨1时30分,死者尸体才被运离商场。”

茹若忆在课堂上经常发呆,老师点名叫她的名字半天反应不过来,晚上失眠的时候总是在想,为什么他要选我,我真的普通到极点了。还有常思那气的发抖的脸,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问了岁有龙,什么都不肯说,只是说高中的时候关系不错,后来又念同一所大学,他父亲送她出国之前分了手,突然之间又跑回来不知道是什么目的。

总觉得他在隐瞒什么,但既然问不出来,也只有作罢,宿舍的两个军师在安慰自己,反正他是你现任男友,不要挖男人的前科,既然不能改变什么,就尝试接受什么,做个快乐的灰姑娘。

头疼的老毛病经常犯,一到晚上独处时就能看见那些到处飘荡的影子,车祸男人和跳楼的女人经常也夹杂在其中,厕所都不敢一个人去,怕又遇见那些脏东西,每个角落都隐藏着莫名的一瞬间闪过的东西。

寒假的时候,岁有龙没有说度假计划,只是说明年开学再见。

茹若忆有点失望,以为发生男女关系后就能见父母了,毕业后好结婚。镜子里的自己变化很大,跟岁有龙在一起以后,头发剪短了,这样更好打理,耐心的花很长时间打理自己的皮肤,女人总是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打扮,来换取他的一句赞美,其实也许这个男人说真漂亮的时候两只眼睛正盯着电脑上的股市行情。

也许他还在考虑吧,茹若忆收拾东西,她的家无非就是老家福利院。

回到老家这几十天还是开心的,也偶尔能收到岁有龙发过来的信息问当地的天气如何,玩了些什么,有没有跟同学聚会之类。但从来不给自己打电话,只是发信息。

说到同学,不知道张可萍打工回不回来过年,敲她家的门,张可萍的老妈朝屋里喊着,出来啊,老同学来看你了。一边招呼道,里面坐,昨天晚上才到屋里呢,感冒了在窗上躺着,说什么深圳现在还有人穿裙子,热的离谱。

这个家伙,已经长胖了不少,几年没见变化还是挺大的,原先那单纯的身体现在仿佛熟透。

两人坐在炕上叙旧,屋子里充满芹菜牛肉饺子的香气。说起大学的事情,张可萍听的津津有味,一边不停的喝着热水。

你男朋友真的那么帅啊,给照片给我看看,我最喜欢看帅哥了你知道的。

茹若忆不好意思的拿出钱包,里边有一张大头贴,两人嘴对嘴的灿烂的笑。

“啊!”张可萍看着那张照片下巴几乎掉下来,“他是你男朋友吗?”

“啊!”张可萍看着那张照片下巴几乎掉下来,“他是你男朋友吗?”

呵呵,难道是你男朋友啊。茹若忆打趣道。

“我认识他!”张可萍掀开被子坐的笔直,“我从深圳回来之前还见过他呢,在我们医院住着呢,不过不是我负责的病房,护士长告诉我他得了恶性脑瘤,不过手术成功后也可能留下一些后遗症。”

茹若忆的心里噔的一声,“你在哪个医院做护士,我现在就要去看他,我的天哪,快点告诉我。”

病床上的岁有龙勉强睁开眼睛,看到风尘仆仆的茹若忆,苦笑道,“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你怎么不告诉我。”茹若忆扑在他身上嚎啕大哭。

“我不想让你伤心,对不起,我欺骗了你。”岁有龙的嘴唇苍白,裂开了一道又一道口子。

“你早就知道你生病了是不是,你是不想让常思知道你的病情,怕她伤心,你就找到我……”茹若忆泣不成声,抬头看着他,“原来你……”

“对不起,你是个好女孩,但是……”

“但是你爱她。”

茹若忆的项链甩在地上,跑了出去。

日期:2008-11-2419:26:00

(八)遗情书

开学的时候,岁有龙还是来上学了,只是比之前瘦了一圈,遇见安若忆时候内疚的样子。安若忆想了很久,岁有龙爱常思,怕她承受不了失去自己的痛苦,可他没有想过,有个女孩同样爱着他,而且要一点点体会失去他的过程。

开学不久就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常思自杀了。

在学校宿舍的床上被发现,嘴里的泡沫在死后仍然不停的往外冒,那些药在胃里起了作用,送去医院的途中就停止了呼吸,手却在不停抽搐。校庆的那天,全校的女孩都打扮的漂亮准备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顺便邂逅自己喜欢的男孩。

常思一个人关在宿舍,她的遗书虽然是保密的,但还是有人泄露,最接近事实的版本是同宿舍第一个发现她尸体的女孩口述的:

我只是心痛,为什么那些承诺如此虚幻,你说好等我回来的,我回来却是如此的结局。那时候我们多快乐,高考之前你那么忙都抽出时间帮我复习,不记得了吗,我一定要把那几道该死的数学题做完你才带我出去逛街,夏天我们偷偷在河里游泳我的小腿抽筋还是你救我上来的,你说为了我可以付出生命。我知道我脾气差、刁蛮、心眼小,可这都是你惯出来的。我看见了你的那个她,你送礼物,你说爱她,我的心就跟刀刺一样,我真的想去死,我的母亲没了,我的男朋友也没了。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父亲跟他那女朋友在卧室里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彻底对这个世界绝望。如果不是因为母亲心情不好,怎么会飞车撞死了那人。我父亲曾经说爱我母亲一生一世,可也跟你一样,负了她,还得她精神崩溃撞死人,他们看电影,我母亲就死在他们的面前。我推开门,父亲叫我去死。我死给你们看,这下大家都开心了,岁有龙和你的新女朋友,父亲和他的新女朋友。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们。

安若忆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越是这样越是无法抑制那些影子的出现,晚上耳朵里回荡着这样那样古怪的尖叫声。岁有龙退学住院之前找到安若忆,还是道歉,他觉得他对不起这两个女生。

我虽然长的不漂亮,但我不想当你的棋子。她看着岁有龙的眼睛,但是我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你会好起来的,我要等你好起来。

原来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阴花三月心有千千死结2

原来最浪漫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岁有龙看着她瘦弱的脸庞,凹陷的眼睛,抚摸着她的头发,抱着她,“跟我回家吧。”

飞机上,安若忆靠着岁有龙的肩膀,“你不是不爱我么。”

“我现在知道了,是爱的。就像亲人一样无法离开。我不想再失去一个。”

晚餐就在岁有龙家里吃,客厅很宽敞,饭菜堆满了整张桌子,第一次见到岁有龙的父母,安若忆的心里有点怪怪的,他们的眼神是那么慈祥,仿佛在感谢她在儿子生命中关键的时刻来到自己身边。

岁有龙的母亲问着安若忆家里的情况,听说是孤儿,更增加了几分怜惜,“唉,可怜的孩子。”

岁有龙的父亲也不停的给安若忆夹菜,“以后经常到阿姨家来玩,不要客气,就当是自己家里一样。”

对于常思,两人几乎很少提起。每周休息的时候,安若忆都会到医院去看住院的岁有龙,手术之前,安若忆握着岁有龙的手,坚绝的眼神,“以前的我不在乎,我只希望我是你的最后。”

手术成功了,大概是爱情的力量。岁有龙想,常思的死终究是与自己有关。

两人来到墓地,安若忆看见了常思,站在岁有龙的身后,眼角的血泪不能停止,头很大身体却像个竹竿,就这样死死的看着自己。

她看得见四周的鬼,有在角落穿着旗袍手拿镜子的清代女子,也有一些牙齿都掉光了的老人,夭折的小孩拿着生前的玩具在互相追逐打闹。常思在扯她自己的头皮,一片一片,带着头发的头皮血肉模糊,她把爱看的太重,把自己看得太轻松,输不起反而输了自己。

爱情有时候就像赌博,谁能沉得住气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安若忆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画廊,作画的时候把自己关在一个漆黑的屋子里,留一盏昏暗的灯,自言自语手舞足蹈。她告诉岁有龙,有时候画不出来是因为常思捉住她的手。

张可萍这个伴娘当的很成功,在婚礼上认识了一个男孩子,岁有龙父亲的下属,一个单身但不英俊的职业经理人,笑得合不拢嘴,当场表态,“若忆,你要是去我们家医院生小孩,我亲自给你做护理。”

安若忆看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笑颜如花,“你自己说的,我可是挑剔狂。”

岁有龙举起酒杯,向那些宾客敬酒,他的脑瘤已经失去,但提前得到一个孩子,一切都是这样如梦似幻,又充满的希望。

生孩子的那天,安若忆平静的分开双腿,这个孩子让她得到婚姻。

剧烈的疼痛让她产生莫名的幸福,麻醉师将长长的针头插进身体,眩晕,身体飘了起来。

我的孩子不会是孤儿了。安若忆激动的想。

周围的那些冤魂手舞足蹈,安若忆看见常思枯萎的手指捂着脸,好像在哭泣,安若忆轻蔑一笑,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怕你们这些恶鬼冤魂。

可惜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开始是顺产,生不下来,又剖腹,取出来的沾满血液的黏糊的一团肉,让医生护士惊讶无比。婴儿有两个硕大无比脑袋,有一条腿烂在肚子里,湿漉漉的小眼睛紧紧闭着,像只怪怪的小狗。

安若忆自打生下来就有癫痫病,被父母抛弃后被人拐卖,后人贩被抓,辗转送到福利院,幻觉幻听,时常见鬼。

他们是亲兄妹。

以上就是阴花三月的所有内容了,还想看更多恐怖鬼故事,请订阅故事大全微信订阅号:gsjx365

看不过瘾?点击下面链接!
本站微信公众号:gsjx365,天天有好故事感动你!

相关短篇鬼故事

美图欣赏

短篇鬼故事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