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招远县城西关外,野草丛生,枯树遍地,一片坟冢,荒凉不堪。坟冢里,有座新坟,新坟里埋着一个刚死去的孕妇。
过了几个月,在招远县城里发生了一件怪事:买卖摊上发现收进的钱币中有冥钱。这些小摊铺都是小本经营,经不起折腾,便纷纷告到县衙。县官听了报案后,甚为恼火,贴出告示:每个摊铺前都放一盆水,顾客须将钱投入水中,以辨真假。这个办法果然奏效,三五天内,不再有纸钱出现。
一天傍晚,大小摊铺开始收摊,忽见有个二十多岁的女子伤心地哭道:“饿死我的孩子了——饿死我的孩子了——”人们觉得蹊跷,赶紧告知县衙,县官立即派了两名差役跟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那女子出了西门,径直走进西关外坟地里。差役望着那片坟冢,杂草丛生的乱岗,不禁有些害怕,心里嘀咕道:“好胆大的女人,竞敢一个人走这片坟地。”
正当二人畏缩不前的时候,只见那女子走到一座坟前,便不见了踪影。见到这般情景,几个衙役吓得撒腿就往回跑。
一夜之间,西关坟地出了个女鬼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县城。
第二天,县官决定掘坟验棺,以明真相。坟子掘开了,露出了大红棺材。棺盖揭开后,人们惊呆了:棺材里有一个胖小子正吸吮着尸体的奶头。那女人尸休完好,像睡着一样。
差役将小男孩抱出来。县官问围观的人:“谁领养这孩子?”
人们都默默无语。好大一会儿,有个叫王柳儿的女人将孩子抱走了。这个王柳儿从前做妓女,到了四十岁才从良,可是不能生育,也没人娶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想着有个孩子作伴也好。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鬼孩”在王柳儿的哺养下,长成一个聪明活泼的少年。王柳儿省吃俭用,把他送进了学堂,取名王奎。王奎聪明异常,读书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王奎十八岁那年,养母王柳儿病逝。二十岁,他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因为他曾是个鬼孩子,人们管他叫“鬼状元”。
“鬼状元”衣锦还乡。人们以为他去养母王柳儿坟前去拜跪,以谢王柳儿的养育之恩。然而,他却没有,只去拜祭了生身母亲的亡灵。他嫌养母是个妓女,会给他堂堂的状元丢脸。
祭奠归途,当他路过一个村庄时,老天下起了大雨,劈头一道闪电,化作一个大火球围着“鬼状元”的轿子转了一圈,“咔啦啦”一声响,把“鬼状元”的头齐齐地抓了下来。
有道是:忘了养育之恩,天理也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