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别误会,我今天说的潘金莲不是《水浒传》中那个潘金莲。她是我们村一个小伙的媳妇。
我们村有个小伙叫吴有新,今年三十五六,他媳妇就叫潘金莲。吴有新和潘金莲结婚已经快十年,儿子都上小学了。吴有新常年在外打工,潘金莲在家务农和照顾孩子,两口子的日子虽说不怎么富裕,也算过得去。
一天,潘金莲和吴有新商量:“我想把儿子转到城里去上学。”吴有新感觉有点奇怪,说:“儿子在这农村上的好好的,为啥要到城里去?”潘金莲说:“如今农村不断地撤校合并,好老师都调到城里去了,剩下的有几个好老师?再说,农村和城里的教育质量差的多了。如今人人都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那个不把孩子往城里送?”
吴有新却不这么看,他说:“是金子放到什么地方都会发光的。你我在农村不是照样活的好好的?”
“呸—”潘金莲气不打一出来,数落起丈夫来,“你还有脸说,像你这样,整天不是打牛后半截,就是搬砖弄瓦的,苦没少下,一天能挣多少?我可不想咱们的后代祖祖辈辈都和你一样。”
吴有新觉得媳妇说的也在理,不再反驳,可他担心经济承受不起,就小声嘟囔道:“那得花多少钱?”
潘金莲却不以为然,说:“亏你是个男人,活人能让尿憋死?如今庄稼也没啥务的,三两天就结束了。大部分时间在家闲着,到城里说不定我还能找个事干,多少还能挣些。再说,还能招呼孩子。”
吴有新还能说什么,他同意了媳妇的意见。
暑假已过,潘金莲就托自家的一个远房亲戚给孩子办好了转学手续。自己也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用来照顾孩子的起居和生活。
进了城,潘金莲大开眼界,面对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她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起初,由于人生,她每天除了早上买菜做饭,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出租屋待着,丈夫也隔三差五地过来一下,有时是送钱,有时是送东西。生活有条不紊,很有规律。
半个月过去,吴有新因为忙也很少过来了,潘金莲也结识了几个一同照看孩子的姐妹,他们没事就在一起聊谈拉家常,渐渐地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了。
一天,一个叫胡艳丽的朋友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小音箱,拉着潘金莲说是要去跳广场舞。潘金莲说自己不会不愿去,胡艳丽说:“哎呀!我原来也不会,现在也不是学会了。孩子上学了,咱们没事干,跳跳舞又不误事,还能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潘金莲执拗不过,只好跟着胡艳丽到公园去了。
这广场舞一跳起来就刹不住车了。从跳开广场舞,潘金莲就像换了个人似的,人也有精神了,也爱打扮了。要说潘金莲还是个美人坯子,身材苗条,平时在农村不注意收拾自己,如今这衣服一换,那就光彩照人,加上优美的舞姿,就更加引人注目。在她看来,像她这样的人前些年窝在农村实在是太冤枉了,如今进了城,才有了用武之地。从此,别说胡艳丽叫了,早上把孩子送到学校,她就迫不及待的去找胡艳丽了。那原来进城找事干的想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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