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环投资公司”应在万里售楼处前张贴致歉声明。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本市新村路1515号上海万里城售楼处门前张贴对原告杨道祥等致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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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6 17:01:55
被告“中环投资公司”应在万里售楼处前张贴致歉声明。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本市新村路1515号上海万里城售楼处门前张贴对原告杨道祥等致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