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子挖墙脚(11)

时间:2015-10-03 21:48:23 

马群众和朱丽绢的关系发展很迅速。朱丽绢现在隔三岔五地,会到马群众这儿来过夜。

是半同居的意思。经历了陈麦的马群众,快乐经济学的内涵彻底被颠覆了,在陈麦前是收敛,在陈麦后,是放纵;在陈麦前,是鸡生蛋蛋生鸡,在陈麦后,是杀鸡取卯。由收敛到放纵易,由放纵到收敛难,养成了挥霍习惯的马群众,对送上门的朱丽绢,已经完全没有拒绝的意识和力量。

也没有拒绝的意义。如今还要为谁守身如玉?为陈荞?当初就没守住,一直以为自己那方面极有定力的,以为自己的城池固若金汤,结果,陈麦吹弹即破了。他为此常常恨陈麦的,即使在两人快乐到魂飞魄散的时候,他都有一把掐死陈麦的冲动。然而终归没有,他是学过唯物辩证法的,知道哲学上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外因只是条件,而内因才是根本。或许自己本来就是个水性杨花的放荡男人吧,不然,怎么那么容易就失身了呢?

再说,陈荞也嫁了人,他就是想守,也八竿子打不着了。

为陈麦就更莫名其妙了。那样一个女人,历史不清白不说,还暗地里姘男人,还为了所姘的男人对他始乱终弃。他为她守什么呢?张爱玲曾经说,她自从认识胡兰成,姿态就放得很低,低到尘埃里,又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他觉得自己和张爱玲的境遇也差不多的。

所以要破罐子破摔了。男人的身子真如陶罐,易破。而破了一次之后,何妨再破一次,或者千万次,反正早就一钱不值了。

姚红梅说,男人无非两种,一种进攻女人的,另一种等待女人进攻的。马群众就属于后者。陈麦为什么能和他结婚,因为她进攻了他。所以要想拿下马群众,只能舍生忘死勇往直前了。

要是以前,朱丽绢肯定没有办法做成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她是个离婚女人,且离婚一年多了,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具备了去男人那儿进攻的素质了。

一开始当然是策略性的。她给了马群众一把她家的钥匙——她在医院那边有一套房子的,两室一厅,是离婚的战果。这自然是极富暗示意义的。马群众是语文老师,还会不懂得这种修辞手法?然而马群众钥匙拿了半个多月了,一次也没有去过医院那边。

朱丽绢只好自己过来了。先是夜里过来,再后来,大白天的,也来。

在附中老师们的眼里,朱丽绢真是一个好女人。

这好是陈麦反衬出来的。从前的陈麦和附中是格格不入的。这格格不入就如鸡立鹤群,或者稗草杂在稻花之间,很打眼。而朱丽绢和附中却是同色的,溜溜的同色,都是稻花,都是鹤。一眼看过去,完全是浑然一体的感觉。

附中的老师十分喜欢这样的感觉。至少女老师,是打心眼里喜欢的。朱丽绢的穿着打扮,和她们是一样的,朱丽绢的言行举止,和她们也是一样的。这让她们觉得安稳,觉得没有被冒犯。朱丽绢甚至也站在走廊里做菜,虽然只是半同居,朱丽绢却是把自己当成了正经附中家属的。或者说,比家属还家属,因为朱丽绢做菜的水平,按刘勇的评价,甚至比姚红梅还要更上一层楼的,尤其是啤酒鸭,几乎能让刘勇魂不守舍。汤也一样,朱丽绢是护士,能很专业地煲各种各样的养生汤,里面放枸杞、红枣、川芎、玉竹、麦冬之类的东西,五颜六色,让人一看就垂涎三尺。

单凭这一点,马群众就可以娶朱丽绢,校长说。

校长对女人的要求向来是厨房至上的。女人能人厅堂能进厨房固然很好,但如果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厨房就比厅堂更重要了。厨房生活是男人一辈子要过的生活,是每天都要过好几次的夫妻生活;而厅堂生活呢,在男人的人生中就是阶段性的,某个阶段很迷恋很沉溺,等过了某个阶段呢,就可能完全用不着厅堂的功能了。而且厅堂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性质,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厅堂不是绝对私有制的,意味着别人的华丽厅堂你是可以享用的。校长就过着这样的生活,厨房用自家的,厅堂用别人的。当然,是偷偷地用。

所以校长常常催马群众和朱丽绢早点结婚,而且当了姚红梅的面。这捎带着也拍了姚红梅的马屁了,校长总这样,喜欢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上,或事上,巴结巴结姚红梅。厨房里的女人总是不能得罪的,否则,说不定哪天请你吃砒霜呢。

催马群众赶紧结婚的还有马群众的妈妈。朱丽绢她见过好几次了,是个看上去能守妇道的女人。眉眼正经,会做饭。虽然也离过婚——但这不怨她,离婚的原因马群众的妈妈是了解过了的,是她前夫不好,在外面胡搞出了事,没办法才离的。何况自己的儿子也离过婚,所以乌鸦不能嫌猪黑。马妈妈尽管没读过几天书,却是个讲道理懂人情世故的妇人。

而且她对朱丽绢的工作也十分满意。家里有一个人在医院工作总是很方便的,尤其对他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护士比任何工作都更实惠。她已经去医院找过两次朱丽绢了,一次是因为老头子的前列腺出了问题,另外一次是带隔壁的沈妈妈去,沈妈妈痛风,老毛病。穿着白大褂的朱丽绢为她们跑上跑下地找医生拿药,态度十分热情。

热情的结果,是马妈妈恨不得立刻娶了这个儿媳妇。

然而马群众呢,总是不置可否。皇帝不急太监急,刘勇嬉笑着说。结婚为什么呢?无非是找个女人一起搞健身运动嘛。既然已经有女人主动来一起健身了,还结什么婚?

这纯粹是刘勇的一家之见,附中的其他老师不是这样理解马群众的。其他老师把马群众的不置可否理解为谨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毕竟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再婚,谨慎一些小心一些不也是应该的?即使姚红梅,在这事上也表现出相当的善解人意。姚红梅虽然一面紧锣密鼓地催马群众,一面却对朱丽绢说,胳膊上腿上弄破块皮,愈合还要个把星期呢,何况是心伤?一年半载怕是要等的。

朱丽绢笑笑,不说话。

心里还是急的。流年似水,而离婚女人的流年,不仅似水,简直似风,似卫青胯下的汗血马了。她如何等得起呢?

可马群众不急,她能怎么办?只好继续和马群众过半同居生活了。

谁也没想到,陈麦竟然又转了一次身。

因为四川佬的老婆。四川佬在老家原来是有老婆的,不仅有老婆,还有儿子,不仅有儿子,还有女儿。四川女人右手牵儿子,左手牵女儿,气势汹汹地站到了陈麦面前。

陈麦不敌,只能落荒而逃。

吊诡的是,她竟然逃到了马群众这儿。是在大约半年后,有一天朱丽绢值夜班,早上回来一看,马群众的床上睡了一个女人。女人一丝不挂地斜躺在被子上面——被子是她买来的,暗红色,上面有一朵一朵素白的花。她青灰了脸,去找马群众。马群众那天早上有课。然而马群众不在教室里,马群众站在楼顶的阳台上,抽烟。

这事让所有的人觉得羞辱。女人有不要脸的,可还没有这么不要脸的。男人有笨的,可没有这么笨的。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还是别人乱啃过乱嚼过的草。他怎么可以这么没有志气没有操守呢?之前的堕落,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足,被陈麦讹了。可这一次呢?明显的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呀。

不仅朱丽绢,附中几乎所有的人,对马群众,都痛心疾首且弃若敝屣了。

然而陈麦还是二进宫了。马群众的生活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上课,买菜,做饭。只是做饭现在不在走廊上做了,因为有人经常用水泼灭他的煤炉子里的火,有几次还把他的煤炉子打碎了。没办法,马群众只好买了一只单口煤气灶,在房间里面做饭做菜。

只有刘勇和他们还来往。刘勇说,马群众的红烧肉,现在真是烧得越来越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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