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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5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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