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热水器坏了,朋友来喝茶,俺随口说了一下,顺便问问各家都用什么牌子热水器,性价比怎样。
大家七嘴八舌,有主修派,有主购派。
俺属主购派。机器已过保修期,请人来修,上门费、开机费、零件费,开支可观,且不敢保证修后能用多久。不如新买踏实。
趁我们说得热闹,
片刻,俩人回来,儿子说,他们愿意承接修理。
笑话,他们愿意,俺还信不过哩!
俺呵斥儿子,让他去做功课。
见俺儿子败下阵,
他提出以50元购买旧淋浴器,修好后,俺若愿意,以300元购回,不愿意,他们自行处理。
大家认为可行,俺也觉得不吃亏,便同意了。他要签约,俺笑他小题大做,煞有介事,没搭理。
次日晚,
俺在儿子门口观望,一个拆卸,一个递工具,煞有介事,竟当俺是空气,看都不看一眼,嘁!
约半小时,
电话追过去,
合同?见鬼,哪有合同!然而,是俺自己拒签合同的。
第二天,
俺才知道,动辄千余元、几千元的热水器,构造、原理竟如此简单。桶内不过一根电热棒,一根镁棒,一个控温电阻,一根导水管,再无其他。
儿子不在,
侍弄停当,通电,上水,几分钟后水已温热了。
俺问配件花了多少钱,
俺忙说,俺没别的意思,只想知道这东西到底有多少利润。
留他吃晚饭,
终于,儿子回来了,俩人眉飞色舞,好不兴奋。
简直没有天理!
俺干得一点不比儿子少,只比他多,分工钱岂能没俺的份,反了他们了!
士可杀不可辱!俺把钱摔还他,要他们偿付应付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