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是我的二十岁生日,晚上,我买了些零食,在学校后的小山上搞了个小晚会。
我一直是学校的活跃分子,经常主持学校和班级的文艺节目,所以,我的生日还是由我做主持人。当我宣布下一个节目是写纸条的时候,大家都活跃起来,跑开,躲着去写了。
我收下那些纸条,然后一张张地宣布。也真逗,他们想的鬼点子够绝的。有叫李明学小狗汪汪叫的,也有叫兰兰学王八在地上慢慢爬的,最绝的是叫一个平时很高傲的女生扮失恋者,看她做出一副愁眉苦脸,伤心欲绝的样子,笑坏了人。
手中的纸条只剩三张了。我展开一张,看了一眼就傻住了。
纸条上写:“这张纸条写给小雨。”
小雨是我,纸条是写给我的。
下面的内容是:“请你大声地宣布:忧忧,我喜欢你!”
怎么会是这个要求?
说真的,我对那个叫忧忧的男生也有好感,但我们很少接触。我知道他是一个内向的男孩子,但他很聪明,学习成绩相当好,也表现得多才多艺,而且他人长得也蛮帅气。
但是,怎么能让我说出来呢?这太突然了。
我紧张了一阵,然后做出了决定。我面向大家,大声地说:“忧忧,我喜欢你!”
大家先是和我一样呆了,然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我却羞得无地自容。
直到成为忧忧的女朋友后,他才老实地向我招供,那张纸条其实是他自己写的。
遗憾的是,那张纸条被调皮的男生抢去验证,不知道扔在什么地方了。那可是他的罪证,应该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