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瞧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送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们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爽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地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地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十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不一会儿便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秋雨轻轻地扑在梧桐叶上,似乎讲述着绵绵的爱情传说。
他可能不会来了。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时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9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副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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