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如梦了无痕

时间:2016-12-22 16:33:33 

我终日伏案演算,用一大张坐标纸演示他每天可能的行止动态分布图。我要推算出他每天上下班的必经路线,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跟上他。尽管这有难度。我现在掌握的资料还仅限于他的若干e-mail和一个QQ,以及他的校友录和主页Ip。

关于职业,我只知道是外贸。S城是个港口城市,外贸公司多如牛毛,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可以通过税务局的朋友抄录所有登记在案的外贸企业。

并且,我在他的校友录上窥到,他住在某条河的旁边,那河据说颇臭。他临街,住五楼。这是个很重要的线索。

每天下班后,我总是带上大比例的S城地图骑着单车,穿行在所有可能出现河流的地方。每发现一条河流,我都耸起鼻子从上游到下游仔细地嗅,并且目测方圆500米内有否大于等于五层的楼房。如果有,就在地图上做个标记,作为以后蹲点的基地。运河在S城百转千回,还有若干小河流也在这里入海。通过对S城地貌的考察,我更SURE了找到他的决心。

像我这么爱他的人,不可以不知道他现在的住址。以前我当然知道,他住在13号楼,和女生宿舍相距200米。他过去的寝室,毕业后我以找人为由去缅怀过好多次,并把他用铅笔随手写在墙上的污言秽语仔细地刮了回来爱若珍宝。我谙熟他的过去。一个S城国贸专业的2000届毕业生,并有鲜明的个人气质。我一定可以成功地跟踪到他。

至于跟上他以后怎么做,我很矛盾。起初我想出其不意地殴打他一顿——不打手和脸蛋。因为他的手要弹琴的,而看到他的脸我会变成石头。我就打屁股这种肉厚不碍事的地方,要把他打坏,然后就可照顾他。警察和他本人届时一定会要求我照顾他,直到他康复。这个计划诚然很好,想到可以日夜照顾他我就耳热心跳。可是,可是觉得他偌大一条汉子,估计不会让我打,我也实在打不过他。虽然我很愿意被他打坏,只恐怕他也不肯。

所以,我只是要跟踪他,就是跟着,Justfollowing。学他走路的样子,观察他的一切爱好和生活习惯,其他的我都不想。

我要为他死在巴音布鲁克

我现在除了每天8小时的工作外还带了两个家教和一个日本留学生。我在拼命赚钱,我要去巴音布鲁克草原。因为我听说,在巴音布鲁克有一片会流泪的草场,它庇护每个求爱的人。如果能够找到它,对着它大呼爱人的名字,祈祷三天三夜,它就会记住。将来死后葬在那里,魂灵就可以抵达爱人身边。我方位感很差,地理也学得不好,所以我可能要去新疆好多次才能找到那片草场。这需要很多钱。

而我有生之年一定要找到,并且死在那儿。那样我就拥有了透明的、无所不能的魂灵。

我算过了,从巴音布鲁克到S城的空中直线距离是3500km,飞机一般要飞6小时。我的灵魂总比飞机跑得快吧,那当天就可以见到他了。我要蹲在他的屋顶上。

我要蹲在顶层上等他回家,从此之后永不分离。

白天我就伏在他的肩膀上,充当他的鹰。我陪着他上班、坐公车、下班,屏蔽方圆一英里内妄图对他图谋不轨的异性,回家之后才下来。如果做魂灵可以提一个要求,我请求永不眨眼——我要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他上网时我就蹲在电脑上看他,他弹琴时我就坐在音箱上看他,声波会把我轻飘飘的身体震得一浪一浪,像风吹在旗帜上。晚上他要睡觉了,我就飘过去吻他的眼睛祝他好梦,然后自己钻到吉他里面去,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亮着充当地灯——这样他夜里起来上厕所或喝水就不会摔倒。

他这么薄情寡义,一定会很长寿。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攒钱和寻找。

我要为他死在巴音布鲁克,我要变成永远不超生的透明精灵,日夜与他如影随形。

我要做他小孩的家庭教师

当然他现在还没有结婚,可是他这么世俗的人,将来一定会结婚也一定会有小孩,我要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

我曾为我的职业苦恼过很多次。一开始我想学他去做外贸,死乞白赖去了好几家公司都被人家婉拒,说我学的是中文。后来我又想去当邮递员,每天给他送报纸、送信,可是现在的邮递员是骑摩托的,我不会,再说人家也不要女的。后来我又想下海,去做生意、发大财,那样可以把S城所有的歌厅、湘菜馆都买下来。我听说他是喜欢吃湘菜的,偶尔也去唱歌。届时我要养一大批马仔密切关注顾客,一发现他就立刻向我报告。于是,我就请他吃饭、请他唱歌。我还想过当作家、送奶工人、名歌星、擦鞋匠……所有可能与他发生联系的职业我都热切地幻想。

可是调出教育系统实在很麻烦,而且我除了教书别的什么都不会。

我终于死心了,不过于这“死心”之中又生出新的希望:也许有一天我可能教到他的小孩。

现在小孩念书都是按照住址就近,只要我到他户口附近的学校教书,就可以了。我会很偏爱这个孩子,给他取个英文名字叫“Joga+”(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Joga),我要教会他所有我擅长的,还要义务给他补习。如果我有小孩子,我要让他们两个结婚。虽然我怀疑我这辈子没办法爱上其他人,不过为了能够成为Joga+半个妈妈我愿意生个女儿。我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养育Joga+成人。

到那个时候他爸爸一定早就不认识我了,所以我尽可以不被察觉地做这一切。

我要到他家去当钟点工

在此之前我要学习巫术。

梦想一夕之间倾国倾城是所有女性暗恋者的基本愿望,可我学习巫术却并非为了易容。我是为了到他家去做钟点工。我要在某次人潮熙攘的时候从他身边窜过去,抢夺得一些毛发烧成灰,和咒语一起喝下去,从此就对他有了微妙的影响力。日子久了他就会对我一见如故,就会雇用我。

我在《Discover》里看到过一种巫术,据说只在西非丛林里有,该巫术会做一种叫“爱情”的蛊毒,给人喝下他就会永远爱你。所以我也想过去非洲留学。我曾经向学校申报过一个“中非比较文学”的课题,可惜没有通过。

不过目前我也不需要那么高的造诣,只要能混到他家去就可以了。我要每天跪在地上把地板擦得一尘不染,然后在某一块下面藏匿我的照片。我要教他的鹦鹉说我的名字,在他的花盆里埋下我的指甲和头发。我帮他做饭、洗衣服、洗碗。他不在的时候,我还可以帮他整理电脑、修理乐器。我还会修自行车。

我要把自己训练成个多面手,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然后每天都默默无语悄然来去。我不和他说话,我只做事。我要一点点薪水,因为一点不要他会生疑。

还有,就算我以后去成了西非,学成了巫术,我也不把蛊毒给他喝,我自己喝。我听说人出了国就容易变心,我自己喝下去,然后生生世世记得他,只记得他。

……

Andsoon.

我真的在大街上遇到过他一次。纯邂逅,百分之百不期而遇,十足的街头惊情。

那天,我和我的日本学生从商场出来,一眼便在人丛里看见了他。说真的,那是S城最最繁华的商业街,车如水马如龙,人潮汹涌。可我一眼就看见了他。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他距离我大概15米,穿一件条纹衬衫和一条浅橄榄色的休闲裤,那裤子兜满了风。他微一回头,我吓得赶紧转身。等到我再转过头去,他已然气泡一样消失无踪。

天上没有滚过一个炸雷提醒他;球形闪电没有在我头上做个箭头指示他;没有龙卷风拔去我与他之间的障碍物——除了一颗心兀自一番快慢跳,没有任何奇迹发生。

事如春梦了无痕。我张口结舌地站在当街,万千思绪无所适从。

日本学生碰碰我:“Madam,areyouOk?”我如梦初醒:“Nothing,justcarryatorch.”

“Carryatorch?暗恋?”他兴奋极了,好像浑不知道人世间其实满布着各种各样不能成就的恋爱似的。

算了算了,说了他也不懂。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A爱B,B爱C,C爱D,D是水仙花,只爱他自己。

还是暗恋算了。

何况,像我这样有勇有谋的一个人,是不会被暗恋压垮的。

何况,我的暗恋有N种出路,我充满了希望,我很“En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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