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十六(1)
我还记得一个多月前他来面试的情形。
本来是创意总监面试他的,我那天兴致很好,便坐进会议室。
是我定下要他的。
他看起来很有才华,眼神清澈。
也许是自恋,我都能看出当年的自己。
事实证明我的抉择是正确的,创意部门原先的几个同事在他手里根本不堪一击。
别人满地打滚,恨不得以头撞墙才想出来的东西,他轻而易举就做出来。
而且无懈可击。
不出半月,我便把重要提案全部交给他做。
但尽管如此,他并不骄傲,闲时一个人坐在远处。有女同事常常站过去,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他也会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