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多和林风算患难之交。
那天,林风在广场上刚唱了两首歌,面前的盒子里还空空如也,倾盆大雨忽然从天而降。几个围观的人迅速散去,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一边担心吉他被淋坏,慌乱中,一把伞遮在了他头上。他还没来得及道谢,一阵狂风吹过,伞布随风而去,大雨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打伞的人一把拽起他,气喘吁吁跑进路边的拉面馆里。
那人就是许多多,一个大眼睛的单纯女孩。她拎着光秃秃的伞架笑得惊天动地,笑声让林风都不好意思沮丧,这是他来这个城市第一次卖唱。许多多熟门熟路地要了两碗拉面,一碗推给林风,开始自我介绍,她说自己是标准的小白领,朝九晚五,挣一份微薄的薪水,租一间小小的房子,日子简单快乐。“你呢?”她问。
林风说得有点艰涩,因为酷爱音乐,他没考上大学,背着吉他四处流浪,也曾经参加过几档选秀节目,却都铩羽而归,但除了唱,他一无所长,也只有唱着,他才觉得自己是鲜活的。
“你唱得真好。”许多多由衷地说,从此,她就成了林风的歌迷。用她的话说就是有钱时捧个钱场,没钱时捧个人场。事实上,钱场人场她都不曾冷落,或许是林风的歌并没有许多多夸赞的那么好,或许是大家都太累,很多时候,人们满脸冷漠地从他的歌声里匆匆穿过,他面前的盒子空空荡荡。这时,许多多就会挺身而出,掏出十块钱放进去,她说这是钱种子,会引钱来。她严肃认真的表情,总让林风忍不住要笑,他沧桑的声音里,便有了些许温暖。
许多多看林风的眼神渐渐满是深情,林风看得很明白,许多多的关怀也让他感动,但他更清楚,两人在一起没有未来。他与她,都是这么卑微的人,爱情对他们来说太过奢侈。他一直渴望一个奇迹,能让他摆脱黯淡的命运,而忽然,就有了机会。那天,许多多出差了,林风唱得有点心不在焉,可等他唱完的时候,有个女人走到他面前,说要请他喝咖啡。
女人自称霞姐,看不出年龄,她说林风的歌打动了她。“年轻时,我全心全意爱着一个弹着吉他唱歌的男孩,我们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流浪歌手的情人》。你,让我想起了他。”霞姐火热的目光让林风尴尬。
“那后来呢?”他慌忙找了个问题。霞姐的目光冷了下来:“毕业后,他和校长的女儿迅速结婚,一起出国了。爱情算个狗屁!”霞姐爆出这句与她外表极其不符的粗口后,两人沉默了。
许久后,霞姐起身:“走吧,我送你回去。”
这是林风第一次坐保时捷,名贵的东西果然有它的好处,他正暗自感叹,手机响了,是许多多,询问他有没有收工,有没有吃饭。林风含糊地应了几声就把电话挂了,凭直觉,霞姐或许会将他从最底层拯救出来。
霞姐见到林风的阁楼后笑了:“还真应景,标准的流浪歌手啊。不过,情人有了吗?”
“没,没有。”林风慌乱地答着。
霞姐高深莫测地一笑,调转车头急驰而去。是夜,林风辗转反侧。
霞姐没让他失望,她频繁来找林风,在他面前的盒子里放下让人咋舌的钞票,她请他出入各种高档场所,他更加见识到金钱的魅力,也了解了霞姐的实力。他有些愧疚,更多的是兴奋,在这个世界上,需要拯救的不止是灰姑娘,还有落魄的男人。
当许多多出差回来的时候,她围着林风左转右转:“你好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