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一个深夜,一声尖锐的碎裂让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捂着砰砰直跳的胸口,光着脚丫轻手轻脚摸索到客厅,躲在一角。愤怒的表哥气急败坏地往地上砸啤酒瓶,嘴里不甘心地骂“他妈的西蒙尼,摆明是故意的”。电视开得震耳欲聋,穿着深蓝色球衣的外国男人在狂热的“哦咧哦咧哦咧”音乐声中互相拥抱和亲吻。
表哥的几个同伴从沙发上站起来,边劝边推他出门外,“走走,输了算了,咱们去吃宵夜”
我惊恐地看着一地的玻璃渣。走在最后的一位高个子哥哥回头看了我一眼,跟其他人打了一声招呼,留了下来。他从鞋柜拿了一双小拖鞋过来,蹲下叫我穿上,又从阳台拿起了扫帚和簸箕,环顾一下四周,摇摇头,挥起扫帚把全客厅都扫了一遍。在他把满满一堆垃圾弄进簸箕的时候,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咕”响了。
他回过头,奇怪地看着我:“是你啊?”
我脸红红,忘了点头。姨妈和姨丈出差一个星期了,家里剩下我和大我几岁的表哥。表哥超级懒,给我做饭有一顿没一顿,我只好常常自己泡泡面充饥。今天中午,泡面都吃光了。
他再次摇摇头,走进厨房。几分钟后,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条出来,摆在桌上。
电视里,一位穿着7号白色球衣的年轻金发男子掩面地坐在球场旁,伤心欲绝。镜头一转,慢镜头里,许多脸上画着什么国家国旗的女子闭目哭泣。哥哥站直身子,盯着屏幕,盯了很久很久,神情带点哀伤。
后来我才知道,1998年世界杯一场最经典的赛事刚刚结束,那个叫贝克汉姆的年少气盛的男子领了一张悲情红牌被罚离场,英格兰惨被阿根廷淘汰。
那个穿着白色球衣给我煮了一碗鸡蛋面的高个子哥哥,叫蒋之奕。
2002年,永生难忘
上初三时,我已经窜得像一株稗草那么高。
我第一次翘了课。炙热的烈日下,我和表哥换上了便装,一前一后走在街上。他在前面走,越走脚步越快,一看就是要甩掉我的阵势。我连忙也跟着小跑起来。
我们在去校外小旅馆的路上。那天是中国队在日韩世界杯的最后一战,表哥下月就得高考,但他和他的一群小伙伴还是打算躲开老师和家长去小旅馆开一个房间看球赛。他的诡计被我识破了,不敌我的软硬兼施,被迫领着我同行。他没好气地嘟囔:“你看什么看,足球你会吗?你们这些花痴不就是看贝克汉姆吗?今天没有他!”
我不作声,倔强地亦步亦趋跟着他。作为一个默默在人后成长了四年的球迷,今天这场比赛没有小贝出现的常识我当然知道——每周省两顿早餐钱来买《足球报》和球迷杂志的效果立竿见影了。
重要的是,蒋之奕今天会在,我敢打包票。能亲眼再见见他,比暗地里看多少遍小贝的海报都强多了。而且,听说他高考志愿是要报东北的大学,我不知道,将来还有多少次见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