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故意打他的,我只是委屈而已。
我曾以为,爱一个人,便是上天入地也要爱,哪怕得不到他的心,也要霸占他的人。
可看着这样的他,我心底无端发凉,就好像我视若珍宝的东西,在他看来,不过是一文不值的玩意儿。
“钱金宝。”他忽而一笑,笑意却未达眼底。
我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他:“沈长风,我要辞退你,辞退你!”
他脸色变了变,神情慵懒地倚着冰冷的墙壁,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好。”
3
沈长风一走我便后悔了,偷偷派人找了几天才知道,他跟朱督军的女儿一起逛了何云轩。
我痛心疾首,抱着酒壶喝得酩酊大醉,堵在朱公馆门口。
“沈长风,你这个混蛋!你给我下来,滚下来!”我冲过去扒着车门,隔着车窗看向沈长风。
他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邪魅妖娆的样子,慵懒地支着下巴,面带疏离地看着我。
朱淑华在车里挥挥手,公馆守职的侍卫便将我架开了。
“沈长风,你……混蛋!我……呜呜呜,我后悔了。”我朝着车子大吼大叫,酒气顶进脑门,哭得昏天黑地。
其实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呢?我喜欢他那么久,久到自己都忘了年月,可他依旧一副清冷的模样,仿佛置身事外的看客,既不离开,也不参与,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在这场单恋里越陷越深。
有时候,我甚至想,我这样爱他到底值不值得。我也不止一次想要放弃,可是未了,还是被他偶尔的温柔俘获,越陷越深。
“送钱小姐回去吧!”沈长风从车里下来,黑色的皮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的声音。
我盯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到哪怕一丁点松动的神色,可惜没有,他还是那么淡淡地看着我,眼中带着一丝怜悯。去他的怜悯!
“我不回去,沈长风,你跟我回去。”我厚着脸皮拽住他的手。
他扭头看着我,略有些薄凉的手搭在我手上,一根一根掰开我的手指。
一根,两根,我心中苦笑,想在他脸上找到一丝别的东西,却不过是徒劳。
他低眉顺眼,凤眸微敛,仿佛那双眼中从来都没有我。因为心里没有,所以眼中的,便也不过是一瞬的过客而已。
“沈长风,是不是在你眼里,我不过就是个过客?”我嘶哑着嗓子问。
我看见他身子微微僵了一下,张了张嘴,声音却被巷子里突然传来的枪声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