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雪回来(2)

时间:2014-05-12 21:41:52 

地主富农可以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可以分了人家的浮财收了人家的田地,可以命令人家低头认罪不许乱说乱动,可人家血脉里内心里的东西无人能挖去无人能薅走。罗彩云的婆婆治家有方,是个死了也要把自己洗干净收拾好再上路的人,一点麻烦不愿给旁人添,穿个破衣裳也得叠出印,任你怎样批斗改不了地主婆的讲究与细致。夏天无论再热的天气,她出门时头上总得顶个大手绢,坐下时两腿并拢,膝盖对齐,手心朝下放在腿上。说话从没有高声大嗓过,也从不说旁人的不是,别人说出不合适不照号的话,耷拉下眼睛笑笑算是她的态度,不管是从前家里富有还是现在落魄,从不见她惊慌,也不去巴结谁人。家里破落得吃了上顿没下顿,她也要在一家老少的内心里和日常生活中播弄出点青山绿水来。罗彩云第一眼见到婆婆就羞愧得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婆婆的美丽明亮更照出自己的丑陋枯萎,她把婆婆当成神来敬,婆婆把她当成心肝来疼,她当然知道,婆婆对她的疼其实是疼那两个娶不上媳妇的儿子,再加上两个弟弟也都长得体面,对她温顺得从不说个不字,叫罗彩云觉得自己嫁到了福窝里,托阶级斗争的福,她这样一个又丑又弱的人,竟然成为这个家里的女皇。她生下的几个男孩子,中和了父母的身体条件,算是基本正常,不出色也不落后,走到人群里自然融入,唯一一个女孩杨小雪,活脱脱一个翻版的罗彩云,好像当初那场孕育跟杨家哪个兄弟都无关,是她罗彩云一个人完成的,就像多年以后世界上才出现的单细胞繁殖,克隆出来的一样。身板,双腿,脸,手,都与她那么仿佛,除了眼睛比她大比她明亮,呈现出心思繁复的样子。

厘米,这是小雪的身高,34公斤,这是小雪的体重,从十六岁就没有再进展过。一次又一次,都是没有人的时候自己偷偷量的。夏天场院里那个大磅秤,大人们忙完走开的时候,她踅摸过去,假装找什么东西的样子,看看人们不注意她,轻捷地踏上去,心咚咚直跳,拨动准星,瞄一眼上面的刻度,总是33、34。量身高是在家里,三叔有一个卷尺,宝贝一般放在小抽斗里,她趁屋里没人时,偷偷拿出来,小心抽出来,两脚并拢,夹住,轻轻的,哗——充满诱惑力和新奇感,谨慎而充满希望地拉向自己头顶,另一只手在头顶放平,比到那铁面无私的小钢条上,总是在142那里。她轻轻吐出一口气,生出一股哀愁来。她一次又一次用这哀愁浇灌自己,每一次都期望那数字有所变化有所增长,每一次充满热望和好奇拉开那尺子,小心翼翼地,不出一点声音,不让锐利的钢条划破自己。她使劲踮起脚尖,像跳芭蕾样,整个脚竖了起来,啊,148,要是能这样一直踮着脚尖也好啊,或者,不踮的时候达到这个尺寸,也行啊。过一段时间,她就用这个钢卷尺把自己的心划伤一回,刺痛一下,微微渗一点点血,再自己慢慢包扎,暗自抚慰劝解,在心里跟自己说话。她从小练就了和自己说话的功夫,没完没了地说啊说啊,正说说反说说,先给自己生气,说一些狠话气话,痛恨这世界的话,吓唬这世界的话,发誓和她决裂,永世为仇,胸口急促起伏,眼里涌上泪花然后再自己劝自己,慢慢疏通,喘气均匀,含着眼泪微笑,感到对人世的留恋,对亲人的温存。当然,这都是没有人的时候,她自己营造一个世界,建设一个花园,长了满园细细碎碎的花草,暗自芬芳和苦涩,悄悄破损,流下清苦的汁液,她是这花园永远的主角,园丁,穿着暗淡衣裳,辛勤劳作。

小雪的一双手伸出来,短,薄,软,好像没有骨头一样,起着松散、沟壑纵横的皱纹,像老太婆的手。身上的皮肤也是这样,松驰的,灰色的,稀薄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睛,没有让她满意的地方。小雪的眼睛,大得出奇,亮得动人,双眼皮像刀子刻出来的,眼睫毛乌黑浓密,像是在眼皮上栽了一把草,长而弯曲,向上翘着。单独看这双眼睛,像两颗黑色的宝石,睫毛为她烘云托月,熠熠生辉,可是这样一双眼睛镶嵌在那样的脸上,实在是浪费,或者说是残酷,对照出一种别具一格的怪异和心酸。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在镜子前捂住脸,只露出眼睛。啊,人要是只长一双眼睛多好啊。再把手张开,天哪,她紧紧又捂住眼睛,转身离开镜子。

小雪之所以从小依恋烈芳姑姑,也跟身体有关。烈芳身强体壮,中等偏上的身高,体重大约在一百五十斤,如果要对她的形象高度概括,四个字即可,那就是:傻大黑粗。眼睛却极小。烈芳给小雪说,你的眼睛,恐怕顶我十个吧。烈芳干农活跟男人一样有力,吃得也像男人一样多,杨家庄所有人,从来没有人听说烈芳生过病,小时候跟人打架只用手一推就能让别的孩子蹬蹬蹬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地上哭天抹泪。烈芳相貌粗陋的根源,也就不用再刨根问底往祖坟里追究了,跟小雪一样,大局势会改变一条人脉的血统和品相。

两人一个属相,烈芳比小雪大一轮,又早就出外工作,见过世面,结了婚又离了婚,理所当然一直是小雪的保护神和偶像,是家族和大哥大嫂的主心骨。

现在,保护神和主心骨疾速赶往深圳,打理侄女的后事。

杨烈芳十六岁到省城去打工,先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做饭,与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无人管束,由着青春的莽撞和旺盛的精力瞎胡混着闹着。她没有更多想法,只想跟其中的一个定下亲事来。可缘份未到,几年折腾下来,净谈了恋爱了,陪伴了别人的喧嚣时光,最终却没有能笼络住一个男青年的心。烈芳十九岁时,她六哥(其实是她亲哥,按照叔伯兄弟次序排下来的)结婚,家里东挪西凑借了点钱翻修老房子,她从省城回来帮忙。当旧墙推倒的时候,从房梁根隐蔽处滚落下一个大布层层包着的小罐,捧下来,打开来看,里面有先人们藏的一些少量金货、银元和一些稀罕物。谢天谢地,先人慈悲,好像一准知道他们是借钱修房的。因为当初兄弟分家时,这座房分给了烈芳他爹,现在理所当然这东西是他家的,其他几位大爷叔叔心里难过却也不好说啥。这些东西拿到县上换成钱差不多还了借债,留给他哥和她一人一个金戒指做纪念。从此烈芳在周边几个村子都出了名。那个有金镏子的丑闺女。人们这样称呼她。不过小伙子们衡量再三,一个金镏子,撑死卖几百块钱,不值当。

县里外贸局下属的工厂招工,烈芳拐弯抹角,找到自己一个初中同学的远房亲戚,在外贸局劳动科,主管招工的事,把自己那着名的金镏子送给人家。金镏子上深沉而繁复的花纹打动了远房亲戚,一张盖好章子的招工表格交到烈芳手里。

杨烈芳再次成了大名人,一个农家姑娘一夜之间变成了县里的工人,可以月月领工资,这在世纪末可是一件大事,农村孩子,除了上大学,当兵,还能有啥门道吃上商品粮呢?农村女孩,路就更窄,如果不是你学习好能凤毛麟角地考上大中专院校,那基本上出生那天就是命运给你的生命册上盖钢印了,命定一生的农民。这下连爹妈和哥嫂都佩服她,觉得祖上这些东西莫不是专门给这闺女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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