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这爿小酒馆里的常客,如果你曾经光顾过我的近水楼台,就一定认得他。如果你还不曾光顾过,那你还真应该来喝一碗老酒,来认识认识这位客人——阿凄。倒不是我为自己的小店拉客,而是因为阿凄这个人实在是太有趣了。
他几乎每天的酉时都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小酒馆,每次都要一碗老酒,他不喜欢坐着,总是端着酒碗,趿拉着破草鞋满世界乱转,这张桌子坐坐,那张台子蹭蹭,也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也不管人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虽然他衣衫褴褛,满身污垢,但若你是第一次光顾,兴许还真会被他蒙了。他若是正巧看中了你的桌子,就会大模大样,很有气派地往你面前一坐,吃不准状况的你还真有可能把他当作丐帮里的哪位长老,小心翼翼地同他结交——
“在下某某某,未请教尊驾是?”
“阿凄!”阿凄的中气很足,这两个字几乎是喷出来的,响当当威武至极。就像是皇帝老儿张嘴闭嘴的那个“朕”。而且他的时候眼睛绝对不会在看你,你切莫以为那是大人物的派头,其实他只是在寻思你满桌的酒菜该先向哪样下手。
“阿七?”你当然不曾听过这个名字,也许你会问:“请恕在下眼拙,莫非尊驾排行第七?敢问尊驾可是姓洪?”
“阿凄,不是七仙女儿的七,是凄凉的凄。”
‘凄凉’这个词儿可不是阿凄这样的人能想出来的。那年秋天在太平溪他搀着丘庄的李老夫子过溪。老夫子问他姓名,他说:“阿凄。”老夫子问他是哪个凄呀?他便用树枝在泥滩上鬼画符似地画了个凄字。老夫子艰难地昂起头,浑浊的眼睛远远望着那片秋风下焦黄的树林,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哦!是凄凉的凄啊。”阿凄记住了老夫子的眼神,也记住了‘凄凉的凄’。他想这老夫子已经比村东头的榆树疙瘩还老了,他的学问一定很大吧,那‘凄凉’一定是个很有学问的词儿了。所以每当有这样的问答机会,他就会很有些自豪的告诉你“阿凄,不是七仙女儿的七,是凄凉的凄。”
通常这句话说完,他总是会憨憨地大声傻笑。然后趁你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将方才看好的菜肴席卷一空。
如果阿凄正巧碰到的是一位心情好脾气好的主儿,说不定哑然失笑之余还会请他喝杯小酒。但如果不巧碰到心情不好脾气燥的,那就少不了要挨一顿打了。不过每次挨打的时候他似乎都不觉得疼,却死命地护着自己碗里的那点老酒,纵使老酒洒了出来,沁进了沙土里,他也要把这沙土送到嘴里,硬是要嘬出酒味儿来才肯心满意足地吐掉。
有他在,酒馆里总是很热闹,总有断不了的笑声,熟客们都喜欢逗他玩,寻他开心,看见大家哈哈大笑,他自己也会憨憨的地跟着笑,听见阿凄的傻笑,大家笑得更欢了。早先还有恶意作弄他的,让他钻个胯洞,喝碗酱油什么的,他也总是笑着照做。有人好心劝他,他却说“他们都在笑啊,笑就是开心啊,开心总是好的。”好在现在日子久了,大家都真的喜欢上这个阿凄了,阿凄心眼好,不管哪家缺个壮劳力,他见着了也总是笑着帮忙,再苦再累也不计较报酬。大家都说老实人不能欺,像阿凄这样的老实人就是不烧香老天也会保佑的。所以现在大家忙了一天的农活,都爱来这里找阿凄耍耍,说说话,逗逗开心,说是能舒心解乏。而一笑之余也都不忘请他喝碗老酒吃碟豆腐干。
阿凄实在是太老实,憨憨的、傻傻的。在背后,大家总是笑称他一声‘傻子阿凄’。不过这话可不能给阿凄听到,否则他一定缠着跟你辩个不休,哪怕花他四十八个时辰,他也要很一本正经地告诉你“哦!我可不是傻子,我只是疯子,只是疯里有那么一点点傻而已。”他也只有说这句话的时候才会用‘而已’
我不是傻子,我只是疯子。
阿凄总是这样说。
我曾经很好奇地问他,究竟傻子和疯子有什么不同,他将炒熟的蚕豆咬得嘎吱作响,含糊地说了句“做疯事的傻子就是傻子,做傻事的疯子还是疯子”。
我看着眼前这个满嘴蚕豆还要裂嘴傻笑的阿凄,有些吃惊了,连‘凄凉’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阿凄怎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我再问一句“你究竟是做疯事的傻子,还是做傻事的疯子?”他便不说话了,只是嘻嘻哈哈的笑着,一付高深莫测的样子,以至我都怀疑他是假傻还是真疯。
阿凄从哪儿来的?
恐怕没有人知道,人们只是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中开始多了一个可有可无、无关紧要的人,那个人就是阿凄。他仿佛是自然而然的出现了,于是也没有人能具体说出阿凄到来的时间。
当然,除了我。
那是三年前,那是我的近水楼台开张后的一个月,那是一个无月无星的子夜。
他就像一个冒失的孩子撞进了我的近水楼台,卤莽的他带倒三张桌子,踢翻了五张长凳,打碎了七坛绍兴老酒,终于扑倒在柜台上,扑倒在我面前。烛光因他的贸然闯入而瑟瑟摇曳着,也摇曳着他的脸。
我震惊了。
我震惊于他的眼神,那是一种不可救药的茫然。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眸中竟然可以空白到那种地步,不带任何的色彩,不带任何的遮盖,不带任何的夹杂,那根本是赤裸的,赤裸得像个刚出生的婴儿。那便也倒罢了,可那纯到极至的眼神偏又不带丝毫的灵动,便让人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心悸。好在那也并非完全死了,如果你敢直视的话,你应该能发现那片茫然后的偶然悸动,虽然轻微,却真实存在。于是莫名的心中一痛,暗自叹了口气,为他的眼神,也为他。
我将一碗老酒推到他面前,问他的名字。
他没有喝那老酒,却憨憨一笑,用手指蘸着酒在柜台上不停地划着字,直到划满整个柜台。那是一个字‘凄’字。
凄凉的凄。
“凄……”我沉吟着,不由得又叹了口气。
“便叫你阿凄吧!”我说。
“阿凄……阿凄……我是阿凄……我叫阿凄啊!”阿凄笑着、叫着,将柜台上无数的‘凄’悉数舐去,咋吧着嘴,吞下了数之不尽的——凄。
显然他已经完全丧失了以前的记忆,他是一个傻子,他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傻子。
于是,从此以后这个村子就多了个阿凄——
傻子,阿凄。
说起阿凄,他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在我的近水楼台享受特权的:在这里他喝酒不用给银子;在这里他可以随便待多久;在这里我会静静地陪他一夜。因为,我算他救过我一命。是的,我算他。
这里虽然只是个小村子,但比邻官道,时有天南地北五湖四海的各式人物经过,经商的、走镖的、私奔的、赴会比武的、寻仇拼命的……而方圆十里之内又只有我这么一家酒馆,所以近水楼台无疑是个歇脚放松的好地方,而我这个老板娘对其中一些人来说其诱惑绝对大过二十年陈的女儿红。
所以盘点清算经营之余,打发一些不长眼的、不要命的登徒浪子也成了我时常要面对的事。
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阿凄会挡在我身前。当三个灌饱了黄汤的趟子手向我步步逼近的时候,傻子阿凄竟然会冲出来挡在了我身前。像一座山。
我忍不住想笑,可却笑得发苦。
他又挨打了,可他却死命用双臂抵着墙,将我护在那片天地中。浓重的鼻息一下下撞击着我的脖颈,竟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拳脚暴风雨般砸在他的身上,阿凄的脸孔痛苦地扭曲着,可他望着我竟然还是在憨憨地笑着。我愕然了。
终于在一记重拳下,鲜血自他的口中喷薄而出,悉数洒在我的脸上,滚烫的,还带着丝许腥。他向我俯倒,脸庞擦过我的脸庞,下巴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肩膀上,却砸进了我的心里。就在眼神交错的那一刹,我注意到那片茫然中竟然掠过一丝歉疚。
他昏死在我怀中,像个孩子。望着他,我又叹了口气,挥挥手,结果了那三个人的性命。
这一次,我算他,我算他救了我一命。
阿凄喜欢听故事,村西的茶棚里快嘴张每天都会说一段书,或是《三国》或是《释厄》,或是《说岳》或是《隋唐》,有时也会说说绿野江湖的故事,说说刀光剑影的悲悲喜喜。阿凄绝对是每天必到的,他蹲在门口,听得格外的认真。说到喜处便笑得肆无忌惮,说到悲时也哭得天悲地恸。初时大家都被他吓了一跳,渐渐的大家都笑说这个傻子还真是个性情中人。
阿凄喜欢一个人爬上我的屋顶,趴在那儿,却拼命昂着头,数着天上的星星。明明很累却偏偏不喜欢翻个身仰躺。那的确是很认真的数,一个一个,可往往数不了多久就会被天上往来的云朵搅得思绪大乱,便恨恨地甩甩头,接着从头数过。如果我在他身边,他会从我的眼睛数起,一个,两个,然后才是漫天繁星,他总说我偷了天上的星星。
阿凄喜欢看蚂蚁搬家,蹲在那儿,往往一蹲就一天。看着往来忙碌的蚂蚁,他只会痴痴的傻笑,一副羡慕的样子。他喜欢问路边摆摊的糖块儿李讨一小块糖,放在嘴里含着,然后躺在榆树疙瘩下将已经半化的糖放在胸口,他可以静静躺着两三个时辰,等蚂蚁爬满他的全身,爬进他的鼻孔里,‘阿嚏阿嚏’打着无穷无尽的喷嚏。如若有人从他身边过敢踩死了蚂蚁,那阿凄一定会一个跟斗爬起来追着你满世界跑,直到你向蚂蚁道歉为止。
阿凄喜欢自言自语,若你在村西茶棚不见他的人,在我的近水楼台也找不到他,在榆树疙瘩下又没有他的踪影,那他一定在后山。后山是一片很具规模的乱葬岗,到处散落着白骨残肢,到处弥漫的死亡的气息。我是决不会迈进那个范围的,我受不了这些死亡的具像,这些黑色的、腐臭的、嶙峋的白骨和枯枝上落着的寒鸦会让我透不过气来。可阿凄喜欢,他喜欢捧着一个头颅紧紧贴在耳边,脸上总带着丰富的表情,或悲或喜,或频频点头,或缓缓摇头,虔诚至极。他听到了什么?是死者冤曲的低回么?没有人知道,似乎没有人能走进阿凄的心,竟然连我也不能。运气好的话,他会在尸骨中找到一柄残剑或一把断刀,他便将那已死的兵器擎在手中,在乱葬岗中奔跑着,边跑边叫。与其说他在扮演一个风光杀敌的将军,倒不如说他像个为死者打醮超度的道士,只有我知道,他是在哀悼,哀悼那已死的残破兵器,哀悼兵器后的那段故事。他如此酷爱着这片坟墓,他究竟是喜爱‘死’,还是崇尚‘生’?
阿凄喜欢我的近水楼台,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我的柜台前和我聊天,他喜欢问我问题,希奇古怪,诸如“一个人死了只占棺材大那么一点地方,可为什么还要到处撕杀,攻城掠地,尸骨遍野,血流成河,到头来还只是落得尸骨没荒野,不是很无聊么?”诸如“那些绿野江湖的英雄,为了天下的第一斗个你死我活,就算是得了天下第一又怎么样?能不死么?不是很无聊么?”诸如“为什么人们要报仇?你杀了我爹,我杀你儿子,你儿子的儿子再杀我,我儿子的儿子的儿子再杀你儿子的儿子,不是很无聊么?”再诸如“为什么娃娃一生下来只是不停的哭,而不是笑呢?他在哭什么?难到他已经知道他以后的日子会很艰苦么?既然哭哭啼啼的不情愿来,还不如不来,不是很无聊么?”问题都是阿凄听说书听来的感悟,他总是说“不是很无聊么?”是啊,是很无聊。阿凄的问题我一个都答不上来,看着我困惑的样子,阿凄会很开心地笑着说:“傻蛋,都是傻蛋。”然后笑得愈发大声。他笑得那么超脱,笑的好象自己不是红尘中人。这个花花世界的庸碌众生在阿凄这个傻子的眼里竟然是这么的滑稽可笑。他竟能如此开心,简直让我嫉妒。看着他的笑,我又有些迷惑,究竟是他傻还是我傻?
曾经也有人来找过阿凄,四个武林中人,他们来村子里寻找一个人,却把阿凄拖去了后山的乱葬岗。他们痛打着阿凄,口中却叫着别人的名字。阿凄倒在地上,紧紧缩成一团任人拳脚风雨,却只是死命地盯着一柄断剑,不吭一声。终于他们发现了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们如释重负地欢呼着,于是他们开始折磨这个傻子:让他在泥潭里和猪一起打滚;让他将混合着沙土浓痰尸肉的米饭吞下肚去;让他舔去他们鞋底的泥……阿凄照做,逆来顺受,像个傻子一样听着他们的话。我在远处看着,冷冷地看着,没有救他。我为什么要救他?也许他现在死了才是最好的结局吧!最终,他们其中一个拔剑要杀死阿凄,另一个阻止了。“他不过是个傻子,留着解闷儿吧!”他们呼喊着“那人已死”,笑着扬长而去。
我知道他们,他们是大风侯巽风的座下客卿,在江湖上也算是有些名气,武林中说起风雨雷电四大剑客来,恐怕没有不知道的。他们就叫风雨雷电。真好笑,这些闯荡武林的总爱取些诸如风雨雷电、梅兰竹菊之类的诨名,这若被阿凄知晓,恐怕他又要笑着说那句“不是很无聊”了吧!说的好听些就叫作四大剑客,说的不好听些只是一群由人豢养的鹰犬罢了。
自从‘八侯割鹿分天下’后,此地方圆千里之内便是大风侯的采邑,大风侯巽风俨然便成了这里的王者。巽风四处招徕人才,号称门下有客卿三千,死士无数。巽风在八侯中最是心狠手辣,凡是不降者,便一律格杀。其中最著名的一次,便是格杀悲剑无望的亡羊山一役。无望本是烈火侯离明焱麾下的首席客卿,巽风爱其剑术无双,重金招揽却被其拒,便以鸿门宴之计将无望和他妻子牵机诓到风侯府,出动客卿风云三十六骑和五百死士欲将其格杀。无望和牵机浴血杀出风侯府,千里逃亡,一路杀出补牢关,却被追兵围困在亡羊山。二人被困了三天三夜,便血战了三天三夜,直到筋疲力尽,剑断刀折,才终于双双触死在回眸岩。
那一役发生在三年前。
那四个人离开时不过未时,而阿凄跌跌撞撞来到我的近水楼台却已经过了子时了,他浑身是伤,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汗味和臭味。他拒绝了我为他疗伤,只是自顾自取了一坛老酒,拍开泥封,大口喝着。他呛着了,剧烈的咳嗽使他将刚下肚的酒液伴着血丝又悉数咳回了酒坛里。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不顾一切地灌着酒。他没有问问题,也没有说话。他没有看我一眼,我也不敢看他的眼睛,生怕在那片令人心悸的茫然中看到其他的什么。我只能一遍遍擦拭着杯碗,在那盏摇曳的烛光下,静静地陪着他。阿凄不是会喝酒的人,他很快就醉得不醒人事。伏倒在我的柜台上,还打碎了那坛酒。我小心翼翼地望着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俯身将满地的碎片拾起,划破了手也浑然不觉,看着沾染了血迹的碎陶片,我有些恍惚。我不再拾那些碎片,而是将手中的一块把玩着,心甘情愿地陷入了我的恍惚。阿凄睡得像个孩子,侧着头,将一截脖颈送给了烛光。黑黑的,有些泥垢,在汗水的浸润下显得有些油腻,还散发着奇特的气息。我忍不住小心地将脸凑近,贪婪地嗅着,我有些晕眩,莫名其妙地觉得躁热。我慌忙闪开,怎么了?我着了魔么?刚才的举动着实使我吃了一惊。我看了看手中沾血的碎片,又看了看他的脖颈,我将碎片在他的脖颈上比了比,如果我从这里划下去,那他的血应该射向月亮的方向吧!血液会喷薄而出,然后在天空化作凄红的雨,落在地上又会开出一朵朵瑰丽的小花。那一定是绚丽而迷人的。是!一定是!我强迫自己沉溺在这样的臆想中,我期待的不是一个傻子,而是那样的场景。我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我只是期待那样的场景。
阿凄选择了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醒来,他依然没有和我说话,只是有些懵懂地打量了这个所在,然后又跌跌撞撞走出门去,月色慷慨地点亮了他的背影,又将那背影送走在无边的黑暗中。
望着阿凄摇摇晃晃的背影,我又叹了口气。
阿凄呀阿凄,你这个总是惹我叹气的傻子,你可知道阿凄的凄不光是凄凉的凄,还是凄楚的凄、凄婉的凄、凄苦的凄呵……
自那以后,阿凄仍旧天天往我这儿跑,仍旧问我一些希奇古怪我难以回答的问题,仍旧喜欢笑着骂我傻蛋。仿佛那天的事压根儿没发生过。对这些事,他总是忘得很快,快得让我嫉妒。
和阿凄混熟后,这里的人总爱和阿凄开着各种各样的玩笑。“阿凄,你也老大不小了,咱们帮你说房女人吧!”便是其中最常出现的一个。可一谈到女人,阿凄就会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一个劲儿地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要个祸水多傻呀。”有人说:“阿凄啊,你甭听快嘴张瞎叨叨,他自个儿还说不着媳妇呢,都想女人想疯了。”阿凄也不接话茬,自顾自傻傻地笑。又有人说:“阿凄啊,你左一个不肯又一个不肯,难不成有相好的了?莫不是咱漂亮的老板娘吧,老板娘骚得厉害,你受得了吗?”“死鬼!老娘就是看上了你,快回去洗洗干净等着捧老娘的脚丫子吧!”每每我故作风骚的笑骂,应付着客人的调侃,便会为小店里惹来一阵哄堂大笑,笑声中我偷偷乜着阿凄,他也在跟着憨憨地傻笑。傻子啊傻子,这其中的奥妙你又懂得多少……
然而世事无常,谁也未曾想到傻子阿凄的身边会真的出现一个女人,而且还是死心塌地跟定了他的漂亮女人。
当那女人第一次出现时,阿凄几乎是惊呼着,飞也似地逃进了我的近水楼台,“嘭”地一声关了门,靠在门上大口喘着气。烛火下,阿凄的脸上挂着惊恐。
我皱了皱眉,刚要说话,却看到他拼命地冲我摇头,那意思显然是叫我莫要做声。
由他吧!
我低头自顾擦拭着酒盅。
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断断续续的,急噪而又无力。
“相公,你为何不肯见我?为何?”声音属于一个女人,同样也是急噪而又无力,渐渐地泣不成声。
“相公,我寻你三年,这三年……寻着你,你却不肯见我一面,相公……”如此的哀怨,如此的凄婉,哀怨凄婉的仿佛一阵秋风,便又吹开一片愁潭。
“相公,我求你,我求你见我一面,你怎会如此狠心?相公呵……”
唤着唤着,那女人再说不出旁的话来,只是有气无力地唤着“相公”,唤得叫人心痛。
我看了一眼阿凄,他死命地抵着门,用手捂着耳朵,一脸的痛苦。
我叹了口气,挥挥手,用气劲将阿凄推在一边,门呻吟一声开了。门外站着一位一身风尘云鬓微乱玉面含憔的女子。
竟是如此美丽的女子,我不由得心中暗叹:本生就沉鱼落雁倾国貌,却偏偏梨花带雨海棠憔。这女子才当得起一个‘凄’字,凄美得叫人心疼。
我暗笑,那傻子真是唐突佳人,如此一位美娇娘竟也被他弄得怨妇一样。
门一开,那傻子惊呼一声,如一只受惊的兔子蹿到我身后,掩在柜台下,只露出一双眼来,惶恐地乜着那女人。
那女人陡一见我,有些诧异,旋即又将眸子死锁着阿凄,哽咽着吞吐出一声:“相公……”
阿凄一阵颤抖。
“阿凄不愿见你,你回吧。”我冷冷地望着这女人,这口口声声叫着阿凄‘相公’的女人。
“阿凄……”女人嗫嚅着,一阵恍惚,“阿凄……你说,他叫阿凄么……”
“我想,你认错人了。”
“认错?”女人嘴角一扬划出一抹苦笑,“三年了,你既然想我,又为何不认我?既然不认我,又为何念着我?”女人声嘶力竭地哭喊着质问着,两行清泪溢出眼眶,划过脸旁,滴落,渗入门前的泥地,消失在阿凄曾经吮土嘬酒的那片泥地中。
以后阿凄吮吸那片泥土时不知会不会尝到一点苦涩呢?又会不会记起曾竟有个女人在这里为他流过泪呢?
又或许已经没有以后了……
我有些失神,被那女人的哭声弄得心乱如麻。阿凄则在一旁瞪着一双空洞的眼睛,死命抓扯着自己的头发瑟瑟发抖。
女人哭喊得一阵,许是急火攻心,许是体力不支,竟“嘤咛”一声,伏倒在地。
阿凄似要冲出,被我紧紧拉住。
我望着那女人。
那女人……
是个祸害!
我一挥手,门随之而关,隔开了那女人,也隔开了阿凄。同时,我有个决定,那女人,不可以活着。
我叹了口气,低头看到仍在不停颤抖的阿凄,他太过紧张和惶恐,以至于僵硬的双手抓破了头皮却浑然不觉,任由鲜血流过额前,染红双眼。
我挨着他坐下,用力分开他因紧张而抽搐的手,紧紧搂着他,抱着他,直到他在我怀中沉沉睡去,我细细打量着他,那纠结的乱发,那迸裂的眼角,那眉间的一颗痣,我忍不住轻吻着他的脸颊,轻吻着那已干的血迹。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奇妙的感觉,或许是一种满足吧,拥着他便拥有一切,拥着他便如此满足。只是,这感觉,还能拥有多久?注定的,我与他之间的结局是没有结局。
暂别管其它,我将脸庞静静贴着他的额头,如此就好,如此就好……
如此,便是一夜。
灼热的阳光自窗口直刺进来,刺痛着我的眼睛,烧炙的痛楚将我从梦中惊醒,我睁开眼,阿凄仍在熟睡,再叹一声,梦终究是梦,梦终究要醒来,在现实中我只要知道在适当的时候割开他的喉咙,仅此而已。
我猛地推开他,一巴掌结结实实掴在他的脸上。阿凄愕然醒来,呆呆地望着我,一脸的诧异。我避开他的目光,一指门外。
阿凄起身,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跌跌撞撞出门而去,摇摇曳曳,如那烛火一般。
此后的三天,阿凄再没有到我这来,他在自己的草棚中窝了三天,那女人便在草棚外跪了三天,哭了三天,唤了三天,阿凄无动于衷。
三天后,那女人消失了。
自此,一切又似乎回归了平淡,日子一如既往地流逝着。只是在全村人眼中阿凄已经成了一个铁石心肠的负心汉,于是他不再受欢迎,于是他除了后山的乱葬岗,可以去的就只有我的近水楼台了。他几乎天天都泡在我这里,学会了喝酒,学会了醉。
不久之后,另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代替了忘情忘义的阿凄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最热衷的话题,于是这个小村庄里的一切都在默默地变化着……
风侯巡狩,三年一次。
每隔三年,大风侯巽风都要亲自巡查自己的属地,说是为体恤民情,勘察疾苦,实则是显势扬威。也不知从何时起,巽风的巡狩成了最至关重要的庆典,所有人都视能一睹君主的风采为至高无上的荣誉。人们为此而沸腾。
七天后,巽风就要行经此地。
于是——
榆树疙瘩和蚁巢因为挡住了新修的路而被付之一炬,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崭新的金漆牌楼高挂着“天恩浩荡”的金匾。
村西快嘴张的茶棚因为有碍观瞻被扒去了,立上一块碑,述说着爱民如子的谎言。
后山的乱葬岗自然也不能存在了,那些枯骨残骸已是湮没荒野,也定不会介意被被抛下悬崖,只是来不及点缀花草,那便涂满绿漆吧,远远望去倒也青翠欲滴。
阿凄的草棚更没有留下的必要,在阿凄的注视下,村民们将那可怜的草棚焚之以火,当晚风扬起漫天灰烬,阿凄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没有人再见过他,直到第七天的晚上,他出现在我的近水楼台。
他喝着我的大梦酒,皱着眉头。这傻子,学会了喝酒竟然也学会了皱眉。傻子也会有愁绪么?
他足足喝了三个时辰,足足喝了三坛大梦。我静静陪了三个时辰,静静看他喝尽三坛大梦。
很奇怪,他竟然在这三个时辰中都没有醉。
很奇怪,我竟然在这三坛大梦中感觉到自己的心在下坠。
三个时辰,三坛酒,没有说话。
三个时辰后,酒尽,他忽然开口:“这酒,叫大梦?”
我一震,望定他,“是。”
“大梦酣畅,却难逃一醒。”他蹙着眉,挂着笑,却酿着苦涩。
我注意到他的眼眸中已经没有了那种令人心悸的茫然,却变得复杂,像一洼暗流湍急的深潭,一杯被搅混的浊酒,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
我叹了口气,叹得心中发痛。矮身从柜台下探出一个黄绢包裹,拆开,现出一柄剑。剑长三尺,古拙沉稳,锋芒内敛,不见寒光,只在剑身处,雕着两个篆字——不休。
他轻抚着剑身,不无怅然地道:“三年了……”
我侧过头,望着窗外,窗外星池寂寥月泊凄寒,一如三年前的那一夜……
情义,对有些人来说好似唾沫,随时随地都可随意喷溅,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却甘愿用性命去捍卫。当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阿凄我就知道他属于后者,因为他的眼神中写满了矢志不渝的坚定。阿凄,不!那时侯的他有个更响亮更动彻天地的名字——沐岩。
是的,正是当年和悲剑无望并称“悲痛欲绝,不死不休”的痛剑沐岩。这个名字在江湖中跟本就是一段传奇一个神话。
似乎江湖中的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只是有些天下皆知,有些孤芳自赏,年轻人不惜用自己和别人的血肉来打造属于自己传奇和神话,而那些已经成为传奇成为神话的,正在慢慢咀嚼着自己的故事,直到最后发觉如同嚼腊,才明白江湖、传奇、神话,根本什么也不是。
沐岩正是这样一个神话,十七岁出道,携名剑不休,十年从一介无名到名动天下,又十年盛名不绝,进而娶妻成家淡出武林隐居淡月湖畔。说来不过短短数十字,可这二十年中自然会有伤痛有挫败,有奇遇有艳遇,有九死一生有万人景仰,有输自然有赢,有所有做为一个传奇一个神话应该有的一切故事。但神话的主角已经不在乎了,听、说的人又何必执着呢,情节细节已经再不重要。
正如他所言,他这江湖二十载最大的两个收获,一是一个贤惠美丽的妻子,二是一个朋友,这个朋友正是悲剑无望。无望是沐岩最好的朋友,他们好得用兄弟来形容都嫌不足,他们好到江湖中人说起无望就一定会提到沐岩,而说起沐岩也必然不会落下无望。
三年前沐岩正是为了无望找到我,那是亡羊山一役后的一天,那时我还是临安春风得意应上楼的老板娘,那是一个月寒星凄的夜,那是一个愤怒决然的人。
这样的夜,这样的人走进我的酒馆,是为了找“花间一壶酒”。
花间一壶酒不是诗也不是酒,而是一个组织,江湖中最可靠最有效最值得信赖的死间组织。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美而和谐,花与酒的搭配天衣无缝,没人会去怀疑这绝妙的组合,但若这花间的一壶酒是毒酒呢?在悠悠花间,没人会对一壶酒有所防备,酣然饮下,在这美与和谐中才是最致命的打击,“花间一壶酒”正是这样一种酒。
而我正是这壶酒千毒万毒中的一种。
“劳驾,给我一壶酒。”沐岩走进来,挺拔得如同一座山峰。
“我们这里有茅台、花雕、竹叶青,客官您要哪一种?”
“我要,花间一壶酒。”
“……做什么用?”
“敬酒!”
经常会有一些人通过各种消息和途径找到我,为了花间一壶酒。他们总有些的仇家,而通常是仇家太强大,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要他们能出得起钱,又懂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道理,我们会安排死间想尽办法接近、潜伏在仇家的身边,十年、二十年,等待最适当的时机,给予最出乎意料,最致命的一击。
但我从没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到春风得意应上楼,他实在太出名了,有那种名气的人不应该会出现在这里,更不应该对我说出“我要,花间一壶酒。”
我望了他许久,直到看懂了他眼中的坚定,那是四个字——非做不可!
“那酒有毒。”
“知道。”
“要多毒?”
“不死不休。”
“敬谁?”
“大风侯巽风。”
果然是为了报仇,而对象正是杀死了无望的大风侯巽风。要接下这单生意就是要杀死巽风,而且不死不休。那不是少林的掌门,也不是丐帮的帮主,而是“八分天下,取一而踞”的一方霸主。这无论如何不是我能做主的。
“你三天后再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记得他的样子,记得他的眼神。
三天后同一时间,我再次见到了他,依旧是那种毅然决然的样子,依旧是那种坚定的眼神,只是这一次坚定从他的眼眸中溢出来汇成河,不,是瀑布,喷薄而出,是大江,奔腾不息,大江东去,不能回头,不想回头。
“花间一壶酒,可以卖你。”
他笑了笑:“谢谢。”
“酒资五千两,有劳先会,钱到,自会酿酒于你,三年陈,可行?”
“钱我照付,三日后会清。只是我想自己来做酒中之药,这酒我要自己来敬。”
我一愣,从未见过这样的客人,可看他的眼神——不容置疑。
“既如此,你可自酿,又何必……”
“我只想求一杯‘春眠不觉晓’。”
春眠不觉晓,忘忧草、孟婆芪、灵婴香茎所酿,饮后可尽忘前事,稚若幼童,如疯如颠,如痴如呆。药效三载,过后自解。
原来他要春眠不觉晓。
他有他的计划,要潜伏在大风侯身边何其困难?不如直接告诉他自己已毫无威胁,没有了威胁自然就有了松懈,那是最好的机会。为这个机会他宁愿做三年的的傻子……做三年的疯子。
又是三天,当他将五千两银子摆在了我的面前,我亲手为他斟了一杯酒。酒液微黄而清澈,泛起阵阵神秘的幽香。
“这就是春眠不觉晓,喝下他,三年内你会丧失记忆,不但武功尽废,而且痴傻疯癫,无以名状。”
“多谢。”说罢,他从背上解下一个包袱,“这是我的剑,烦劳您为我保存,三年后我来取回。”
我看了一眼那把唤做“不休”的名剑,真好笑,名字再好,剑再有名还不是杀人的工具?和一块砖头,一把粪锹有何差别?就好比大侠,再如何名满天下,侠名远播,还不是和我们这群邪魔外道宵小鼠辈在同一个江湖中打滚,一样杀人,一样双手沾血,一样徘徊在杀与被杀之间,一样垫着尸体和白骨让自己站得更高。只是大侠有大侠的规矩,反不如邪魔来得痛快,所谓大侠邪魔不外是张三李四之类称呼罢了。如眼前这位大侠,遇着过不了的坎儿还不是要来找花间一壶酒,寻着下三滥的手段。
大侠?傻子罢了!
我蔑笑一声,将那名剑丢在一边:“这酒三日后发作,在三日内赶去太平村,你可以在那儿要回你的剑。”
“如此,多谢。”我死死盯着这个为了报仇不惜成为傻子的大侠,他眸黑如铁,眼神亦如铁,最终我决定避开他的眼睛,免得被那如铁般坚硬的眼神撞伤。天,不过是不看他的眼睛,我竟然费了那么大的劲,好难。
他端起酒杯的那一刻,我被他的眼神彻底打败了,那双黑眸如符咒般困着我摆脱不开。“等等,”我说,“这酒如孟婆汤,饮下后混沌懵懂前事尽忘,如若让你选一样铭记不忘,你……”天,怎么会问出如此愚笨的问题,赶忙咬紧嘴唇,将那最后几个字吞落肚中。偷偷瞥他,那尊硬铁竟也荡了涟漪,只是,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呢?
我笑着摇摇头,是什么又与我何干?我只要记得三年后无论他成功还是失败,轻轻取走他的性命就好。大风侯位高权重,牵涉甚广,他不管是死是活都是组织无法承担的结果,为了避免牵连,所以沐岩就一定要死。
我看着他将‘春眠不觉晓’一饮而尽,杀了他,不过是杀一个人,简单的如同喝一碗酒,不过如此而已。嘴角配合着冷笑,眼中挂起寒霜,可奇怪的是心里此话反复了数十遍竟还是飘渺不定。我喝下一杯酒,那酒液在我的喉中却逆我而行,呛得我剧烈咳嗽,直到咳得泪流满面,咳得心痛欲绝。
“你,没事吧?”他问得关切。
“与你何干?”我板起脸,“既已成交,还不走?”
他含笑而去,留下我满眼的背影。真是奇怪的感觉,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真可笑!
我使劲闭了闭眼,可惜没将那背影挥去,却将它拧成了一团乱麻……
而如今,他的眼神却成了麻,纷乱、纠缠、百味杂陈。而阿凄的眼中的苍白连同纯净都荡然无存。一切的一切都毫不遮掩地宣示着我眼前的这个人再也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傻子,他又变成了沐岩,变成了大侠,只是比三年前更加复杂。
“做傻子的感觉如何?”我避着他的眼神,找着话。
他笑,是那种快嘴张说书时常提到苦笑、涩笑、微微一笑。也已经绝对不附阿凄傻笑时的酣畅淋漓,那种世俗的笑笑出了距离:“如果能选择,我宁愿我永远是阿凄。”
“你知道,你还可以选择。”我争辩,心存侥幸,也不知是为了沐岩还是阿凄。
“没用的,”他摇了摇头,摇了摇手中的酒盅,连烛火都跟着摇了摇,“梦就是梦,梦总是要醒的。”
“你要做的事情还要做?”
“当然。”
“不是很无聊么?我以为三年来阿凄的傻已经看透了一切。”
他又笑,这一次眼中的麻渐渐坚硬:“可惜现在坐在你面前的是沐岩,不是阿凄。”
突然觉得阿凄已经死了,死得好惨,死得莫名,死得万劫不复,死得永不超升,死得惊不起一丝的波澜。眼前的这个人再也不可能抢客人的菜吃;不可能去吮吸渗酒的沙土,不可能再留意到星星与蚂蚁,更不可能光顾乱葬岗留恋于残兵、头颅。忽然开始觉得悲痛,这一次很清楚,是为了可爱的阿凄。
“朋友惨死,三年伺机,又怎能放弃?”他继续说着,眼中坚硬如铁,“当日我在朋友坟前发过誓,定要为他此深仇,纵然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大侠是么?”我也笑,蔑笑。
“诺者,一诺千金。”?他的严肃让我笑得更加的放肆,直笑得双眼含泪,直笑得心灰意冷。
猛地,我收住笑声,冷冷地一挥衣袖:“既已意决,还不走?”
他起身,眸间掠过一丝犹豫,但却一闪而逝,提剑,转身而去,到得门口才一顿,又道:“多谢……”
“嗯?”我问,“谢什么?”
“谢你这三年,”他微一迟疑,续道,“谢你没有杀她……”话音未落,他已消失在门外,这一次吝啬地连背影都不曾留下,只留下心乱如麻的我。
呵,他谢我,为了那个女人,为了她,为了那个祸害,为了我没有杀她。
我怎么杀她?
那一夜,有月无星。我暗自跟着她的背影一路上山,直走到乱葬岗的悬崖边,那里正好可以眺望到阿凄的草棚。荒秃的山冈被漆成诡异的绿色,却在月色的冷嘲中只显得凄惶和落魄。
她驻足,背影微微颤动,一样的失魂、落魄。
这很好,我心中思量,若她一路心碎,就此跳落悬崖倒也为我省却了不少功夫。
那背影叹了口气,幽幽地,透着哀怨:“他一定要去做,是么?”
这话是问我吗?我要杀这女人就好似捻死蚂蚁那么简单,在这月黑风高之夜自然也不必刻意掩饰行踪。
“你说呢?”我慵懒地靠着岩石,看着眼前这个“死人”冷冷地道。
“明明记得我,却硬是逃避着我,我知道他是不愿连累我,看来他还是像三年前一样决绝。”她弯下腰拾起一颗石头用力抛向夜幕,细细听来,那一声落地的声响也只有在心底响起了,“明知是死还是要做,为的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义字,你觉得是不是很傻?”
我忽然想起阿凄曾说过的话,脱口而出:“那是疯了。”
她没接我的话,只是自顾自道:“他是大侠呵,在他的心目中有侠义、有朋友、有承诺、有不得不做,那我又在何处呢?我又能排到第几呢?侠义心肠总是给别人,刻薄、抱歉、遗憾总是招呼着女人。在他们的心目中,女人,只是为了一句话就可以放弃,家,只是为了一个仇字就不惜毁却。那我又算什么?”
她苦笑:“大侠懂得为国为民,懂得重情重义,懂得有诺必践,却永远不懂女人。”
算什么?我不知道,不想知道也不想去想,我只是好奇:
“你怎知他还记得你?”
她转过身,泪痕已干,笑容依然:“凄若,那是我的名字。”
我怔立当场,如身后的岩石那般冰凉。脑海中满是三年前那晚我问他的最后一个问题,而眼前纷乱的却是那个柜台,和满台子用酒水写的凄字。
远处的天际爆出一道电闪,却似乎在心头涌起雷鸣般的巨响。
呵。原来如此。原来这就是答案。
我重重的吐了口气,却怎么也吐不出如释重负的味道。心好乱。
“你是来取我性命的吧?”她猜出了我的来意,继续道,“动手吧。”
我死死握着拳头,我知道只要一扬手一发力,她必死无疑。可我竟然下不了手!
这个让阿凄无论如何都要死死记住的女人,我竟然下不了手!
过了许久,又或许只是一刹那。终于,我放弃了。我筋疲力尽,几近虚脱,我扶住岩石,怅然若失:“你走吧。”
她似乎有些意外:“你不杀我?你不怕我对你们的计划造成影响?”
我低着头,拼命强忍,费力地一挥手:“快走,趁我还没有后悔。”
她静静地从我身边走过,无法看到她的表情,却闻到一种清香,那是胭脂的味道,是最普通是平常的那种,是任一一个寻常女人都会有的味道,那才是真正属于女人的味道。
“不要去爱那样的男人,因为,我们爱不起。”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刺进我的胸膛,砸进我的心里。
胭脂香在身周荡漾,异样的痛楚锥心刺骨。我才知道有些东西是忍不住的。
譬如,泪!
我用力拭去一些本不该有的东西,一睁眼——
这一夜,有月无心。
还是回到现实吧,眼前的蜡烛已化做红泥,仅剩的火焰仍旧不死心地拽着可怜的烛芯拼命扭动着身子,希望能在这已死的蜡身上找到存活的空间。可终究还是无法逃脱宿命的安排,那焰儿挣扎得几下,便无奈地化作一缕青烟去了。
我从烛盏上剥下余温尚存的蜡泥在手中把玩着,失去了唯一的光亮,夜色变得又浓又硬,如同一只僵死的甲虫。但天总是要亮的,无论结局如何,在天亮的时候这所有的一切都会结束。
结束,现在的我,除了这个还能盼望什么呢?
我一扬手,那冰凉的蜡泥就从门口消失了。
就在方才,那门口消失过一个背影,或者,还有一些曾经重要的东西……
我是被鞭炮声和欢呼声吵醒的。
推开窗,火药的浓烟和味道毫不客气的闯了进来,硝烟弥漫,如同刚进行了一场快乐的战争。望下去,人们夹道相拥,摩肩接踵,拿着彩旗拉着横幅呼喊的巽风的名字,盲目得可怜。
我好不容易在人群中看到了阿凄的面孔,他缩角落里如一个乞丐毫不起眼。可我知道那是个最好的位置,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会注意他,他却可以注意街上的一切,可以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给予懵然的大风侯致命的一击。在旁人的眼中他或许还是那懵懂的傻子,但我明白那傻子已经永远不付存在了。
我倚窗而坐,泡了壶上好的碧螺春,似一个旁观者看着、等着那即将到来的结局和无法摆脱的宿命。
我相信我的眼神是冷冷的,因为我的心也同样的冷,我用了整夜的时间强迫自己的心冷下来,直到冻僵直到麻木。角落中的阿凄则一定相反,他应该热血沸腾,飞扬的眉毛可能挂上了汗珠,挺拔的额头可能已是荫湿一片,手与剑之间也可能已经胶着汗水。那是紧张的缘故,三年了,他等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机会,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也不允许自己错过这个机会。如果错过了,可能这一生也不会再有了。决不能失手,因为失手就是死!
我喝了口茶,紫沙的茶杯在指间显得古朴厚实但却脆弱。我笑着松手,看茶杯如流星般陨落,化作零星碎,剩余的茶水泼在木地板上,瞬间便被吸收殆尽,只余下淡淡的痕迹证明着它本是杯中的灵魂。
他会死吧!就如这茶杯一般粉碎。如若他刺杀失败,那便必死无疑;如若他刺杀得手,他能逃出大风候手下护卫的围剿么?如若他逃出围剿,我是不是要遵照组织的命令杀他灭口以绝后患呢?如若我不杀他,那我便会成为组织灭口的目标。我该怎么办?真好笑,这分明是他的宿命,为何却好似我的宿命一般?
来了!随着锣鼓一阵癫狂的咆哮,官道上涌进一票银色的队伍。开道的是两条银光灿灿的巨龙,各有九个壮硕的汉子舞着,上下翻飞,头角峥嵘铁喙钢牙霸气十足。看龙身的光泽显是精钢打造,龙长足有十数丈,整条龙怎么也重愈千斤。能将这两条巨龙舞得游刃有余,这舞龙的十八条汉子自然也非等闲之辈。跟着的是三十六位手举大旗,骑着银甲骏马的银铠武士,银丝浪纹面黑龙卷云边的旗面上绣着龙飞凤舞斗大的一个“风”字,三十六面大风旗在风中猎猎激荡,发出摄人心魄的巨响。而这三十六名骑士想来就是当年奉命追杀悲剑无望夫妇于亡羊山的风云三十六骑了。一顶硕大的罗帐由三十六名肌肉虬结的赤身大汉扛在肩头,那罗帐镶金嵌银,雕龙绣凤,极尽华丽奢豪之能事。罗帐的四个角各站着位飞扬跋扈趾高气扬的黑衣剑客,正是那日在乱葬岗上对阿凄百般凌辱的风雨雷电四剑客。
帐内有方千年黑木的几案,案上摆着闻所未闻的珍馐百味、百年难得的葡萄美酒,还有一只精巧的香炉正燃着上好的寒山月引香,熏人欲醉。宝蓝色天鹅绒的软垫上半卧着一个锦衣华服浓眉虬髯魁梧如庙里金刚的男人,只是那天神般的威严中多了些霸道多了些阴鸷多些淫逸之气。他怀中还搂着位宫装女子,彩云垂髻、香肩半露、肌肤胜雪、吹弹得破。蛇似地依缠着那男人,投入地追吻着他的脸颊、颈项甚至是胡须。任由那男人的手大肆把玩着,花枝乱颤,娇吟连连。
那就是这里的王者吧,我冷冷地注视着这男人,这就是八侯中有“狂风掠地,寸草不生”之称的大风侯巽风——让阿凄等了三年欲杀之后快的目标。阿凄仍旧缩在角落,半眯着眼,如熟睡一般,似乎对巽风的到来置若罔闻。他还在等。
眨眼间,大风侯的队伍已到了近前。那两条巨龙的钢鳞相碰的声音也已清晰可闻。舞龙的汉子愈发的卖力,两条龙好似活了一般,时而飞龙在天,时而探渊入海,花样百出,蔚为壮观,使得围观的百姓沸腾到了极点。而那些汉子却仍旧吐纳平稳气息绵长,看来他们不但膂力惊人,而且还有极深的武功根底。单是那舞龙头的汉子左足轻点,凌空虚踏便轻而易举地将一条钢龙引上了半空,使的分明是广寒宫的轻功绝技“问青天”身形法门。传言巽风座下三千客卿卧虎藏龙皆非等闲之辈,看来是所言非虚。
那阿凄怎么办?
呵,何必要为他担心呢,他本就抱着必死之心,纵然舞龙的是天兵天将他也不会在意,他只是要在巽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在他的要害插上一剑,至于之后是被乱刀劈死还是被剁成肉泥,亦不是他能掌握的。虽然他正做着在我看来奇傻无比的事情,但他已经不是那个傻子阿凄了,他是沐岩——大侠沐岩。大侠有大侠的死法,要不就轰轰烈烈要不就问心无愧,轻若鸿毛的死是大侠们不屑的。
滑稽呵,死而已,圣人与走卒还不一样最终落个嶙峋白骨寸土掩埋,偏要分什么泰山鸿毛,庸人自扰,想想都累得慌。
思绪纷飞时,变故陡生——
那两条巨龙竟脱手飞出,张牙舞爪呼啸而至,而飞龙直奔的方向赫然是——阿凄!
怎么会?我愕然,阿凄还在等,可巽风却先出手了。何时走漏了风声?还是阿凄曝露了行藏?莫非……可是,怎么会呢?
阿凄的神色一变,分明也结结实实吃了一惊。巨龙转瞬已到眼前,阿凄身形一错,身周寒芒暴长,再看时,一条龙飞上半空,又重重跌落,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头角俱断了无生气。而另一条龙则从头至尾被硬生生劈作两爿,切口平滑,泛着森森寒光。
方才还人声鼎沸锣鼓喧天的官道刹那间被夺走了所有的声音,鸦雀无声,死寂得一如午夜的乱葬岗。
百姓们哪见过如此变故,个个瞠目结舌,呆若木鸡,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便又惊慌失措,呼号哭喊,须臾间化作鸟兽散了个干干净净,仿若从未在这世上出现过。
于是天地间只剩下了大风侯的浩浩荡荡和阿凄的形单影支,还有一旁坐岸观火的我。
阿凄,不休剑在手,当街而立,阴冷的目光直逼巽风毫不退让,似一座的孤峰,落寞却傲然而峙。
巽风,放声狂笑,笑声震彻寰宇,放肆而霸道。如九泉下的阴风,削人骨肉,断人魂魄。
而我,却只得一叹,如此情形,阿凄若要生还已是痴人说梦,慢说还要刺杀巽风,更是难于上青天。巽风直笑得我心中发痛,明知阿凄必死,却还是说服不了自己。死罢了,对于早已麻木的我来说本是一件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事,可如今却变得好难。那个阿凄真的要死了么……
“好一式离别恨,不休剑法能与无望的欲绝剑法齐名果然非同凡响,为取本座一命劳你做了三年傻子,沐大侠真是辛苦了。”巽风目光如刀,无从躲避、不容抗拒。
阿凄无语。此情此景还有什么好说?说有何用?阿凄无话可说。
“本座爱才,悲剑已死,沐大侠从此剑法无双,不如归顺于我,为本座征战大好江山,成就不世功名万古流芳,岂不美哉?”巽风见阿凄仍是无语,“嘿嘿”一笑,突然扯住怀中女子的发髻,猛地别过她的头——
果然!
凄若!
正是阿凄失忆三年都不忍忘怀的?妻子——凄若!
原来如此呵,男人为了替友报仇放弃了妻子,于是妻子背叛了男人,出卖了丈夫。一切的一切突然变得简单的难以接受。
阿凄身形微微颤抖,拳头紧握,青筋暴显,睚眦欲裂。
巽风狂笑着,狠狠地揉搓着她的胸脯:“你当和尊夫人一样为我所用,切莫效仿那不识时务的无望,自寻死路!”
凄若面无表情地看着阿凄:“你不认我,也休怪我无情。女人一生也不过是求个依靠,我要的你永远也给不了,我只好自寻依靠。是我出卖的你,是我告诉侯爷你今日要刺杀于他,既然你心中从不在乎我,我便要你死在我的手中,恨我么?恨吧!我要你做鬼也恨我,好过你心中无我。”那声音冷得刺骨。
这女人!阿凄看走了眼,我也低估了她。我开始后悔当日没有杀她。我忿忿地瞥了眼阿凄,却发现他的眼中竟漾起了一抹释然。是自觉亏欠了她太多甘心领受,还是觉得这样的女人根本不必介怀呢?
“啪”的一声,巽风的一记巴掌重重地落在了凄若的脸上,登时显出五道红印:“你是什么东西,轮得到你说话么?”说着,粗暴地将她头按在自己的颈项,“继续做你的该做的事。”凄若娇哼着搂住巽风,继续着忘情的亲吻。
巽风一脸的陶醉,一只手扯破凄若的丝裙,顺着大腿向里探去,另一只手则仍不肯放过那高耸的玉乳酥胸。巽风边放肆而为边淫笑道:“尊夫人温香软玉,功夫了得,本座很是受用。怎么,想好了么,是要归顺我,还是……”
巽风话还未完,鲜血已自他的颈部的伤口喷薄而出,如他的性格一般放肆,似乎对这躯壳厌恶之至,尽情挥洒毫无保留。
巽风发出他最后一声怒吼,一掌打在凄若的胸口,凄若一口鲜血喷出,为大风侯生命的终结画上浓重的一笔,便如断线的纸鸢斜飞出去,正落在飞扑而来阿凄怀里。
我瞠目结舌,变故实在太快,来得毫无征兆,名震天下的大风侯巽风就这么死在一个不会武功的女人手里。这女人竟选择了这样一条路,阿凄为了一个承诺甘愿做了三年的傻子,可她为了心爱的男人,竟比阿凄还要傻,不,或许是更疯狂,但我却不得不承认她的傻她的疯狂,让我甘愿服输,正是她造就了这个结局。
阿凄搂着漆若,悲痛莫名,欲哭却无泪,只是发了疯似地不断将真气输入她的体内,终于凄若缓缓睁开眼,气若游丝,分明已是回光返照,回天乏术了。她费力里吐出口中的半截刀片,露出艰难地一笑:“相……相公,我……替你报……报了仇……你……趁乱……走……”终于还是留不出她,他张大着嘴,发出悲痛欲绝的哀号,如疯如狂,直到扯破喉咙,声声泣血。
生离死别只是瞬息的事,短暂得可能说不完一句话,或许没有惊天动地,或许没有泪如泉涌,却让我震惊,让我感同身受。
“不要去爱那样的男人,因为,我们爱不起。”
这是凄若告戒我的道理,但我却清楚地知道,就算给她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她还是会毫无保留地爱上沐岩,还是会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任何事,因为这种事根本没有道理好讲。
我呢?不是为了沐岩,只是为了阿凄呢?我能么?
阿凄还是死死搂凄若不放,但巽风的手下的风雨雷电、风云三十六骑和十八的舞龙汉子正伺机一拥而上。
我叹了口气,飞身而下,以绝顶轻功游刃在人群中,将袖中的“烦恼丝”缠在风雨雷电的颈中,轻轻一拉便切断了他们的头颅。我一巴掌打在阿凄脸上,喝道:“还不走?”他似乎幡然醒悟,站起身,对着怀中的凄若凄然一笑,挥舞着名剑不休,冲进人群……
黄昏的时候,我站在了乱葬岗的悬崖边。
现在的乱葬岗空旷一片,绿色的漆在夕阳的映衬下居然散发着撩人的光彩。身边的板车上躺着阿凄和凄若的尸体。他至死还是搂着她,已经根本无法将他们分开。
就这样吧,我最后看了眼阿凄,将他们抛下了悬崖,他们会成为乱葬岗上的第一对尸体。英雄没荒野,阿凄曾如此眷恋这片山冈,也许这是他们最好的归宿。还有那把不休剑,不死不休,难道一定要至死方休吗?我笑了笑,将这把绝世好剑远远抛去……
不知道百年之后会不会还有人来到这乱葬岗,会不会还有个傻子会捧起他们的白骨,会拿起那柄剑呢?百年后,还有谁会记得他们的名字,会说起他们的故事呢?
我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转身离去,我要开始我的逃亡生活,因为我没有把阿凄的头颅带我去交给组织,纵使天涯海角,组织也不会留我这个活口。真没想到我这个人竟会给自己惹了这么大一个麻烦。唉!我怎么会冲下去帮他呢?怎么会呢?想一想,想一想——
哦,对了,我曾算阿凄救我一次,就算我扯平好了。哈,有恩必报,我是不是也开始“大侠”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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